近日断断续续地观看电视剧《大江大河》,剧中提到“和光同尘”一词,感触颇深。
“和光同尘”出自老子《道德经》第五十六章:“和其光,同其尘”。
“和光同尘”就是不露锋芒,不自以为是,不自视清高,不脱离群众,和常人打成一片。尤其为官之人,更当和光同尘,不要把自己看的高人一等。若不把他人放在眼里,很难了解群众的心声。对于一个不了解部下心理和想法的领导,想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那是不可能的。尤其在今天的自由竞争中,若不能和其光、同其尘,而一意孤行,脱离现实,背道而驰,根本行不通。
人生活在世间虽是一个独立的存在,但又是与许多的事和人联系在一起的。是社会大家庭中的一员,不能脱离社会。和光同尘也就是团结他人,圆通自我,不存偏见。道教自古至今,虽有不少隐迹于山林的修道之士,但亦从不放弃积极的入世。要使道教融入到社会人群中就要和光同尘。以往的太平道提出的天下太平的理想,净明道的忠孝思想,全真道的打尘劳(参加世俗的劳作)其目的是为了磨练心性,驱除邪心,以求得真心本性。都是道教和光同尘理念的最好体现和实践。
道教教人化除成见,求同存异,处富贵不自大,成功名不自居,得宠爱不自显。对于善良的人,以善相待,对于不善的人,用善来感化,使他改恶从善。这样就能消除隔阂,人与人能够相处融洽,社会才能和谐安定,人民才能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