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做条狗。
最好是条哈巴狗。我可以无拘无束地跟在高贵的主人的身边,和主人一起招摇过市。
我本出身狗世家族,门第不可谓不低。我能跻身人的世界,运气不可谓不好。我的身上本是虱子和跳蚤的天堂,但由于主人对我的恩典,把我洗得一尘不染,你说我这是哪辈子修来的福啊。
我深知主人对我好,或是因为要用我来解除寂寞,或是为了表现自己的高贵(哈哈,我做梦都没想过自己会跟“高贵”一词联系在一起),或是追求一种时尚,所以我一定会表现得非常的乖巧,非常的懂事。我会竖起耳朵倾听主人的心情,我会和主人一起嬉戏,适当的时候,我会用我有几根胡须的嘴吻吻主人光洁如玉的脸。对那些主人不欢迎的不速之客,我就汪汪地向他们狂吠,如果主人允许,我可以咬他们。
我是狗,却能跟主人一起进入一般老百姓进不了的豪华地点和秘密场所,认识一些一般老百姓结识不了的重要人物。如果哪一天主人不要我了,我想我依然能找到自己想要的生活。
我卧在主人的怀里,主人因我而显得雍容华贵,我因主人而感到沾沾自喜。
主人是女的最好,这样,她的温柔和我的温驯才能搭配得天衣无缝。
如果做不成哈巴狗,就做那种纯种的外国的猎狗、狼狗、牧羊犬也行。外来的和尚好念经,外国的和尚比中国的圆,外国的狗比中国的会叫,这是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所以在我生活的地方,我想做一只与众不同的狗,跟别的狗区别开来。能养得起我这种狗的人显然也非等闲之辈,他会给我吃香的喝辣的,而我要的也就是这点。看见主人,我会拼命摇尾巴,即使把屁股都晃悠起来了我也不在乎,因为这样主人才会开心。我深知摇尾巴是我的工作,尾巴是摇不断的,相反还有助于消化。
没事的时候我就坐在主人家的门前,把舌头伸得长长的,不时汪汪叫他几声。过路的人望而生畏,却不敢打我。哼!想打我?看看我的主人是谁。
如果这种狗我也做不成,那么我只能遗憾地宣布,我只好做一只平常百姓家的看家狗了。狗改不了吃屎的脾气,我终于想通了,那些装模做样的高贵的狗,他们的祖先或者就是他们自己,还不都是吃过屎的吗?只不过现在是小狗得志罢了!如果哪一天成了丧家之犬,情形也许还不如我呢。虽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但他不是骆驼,我也不是马,我们都是狗。
当然我的生活会因此而变得不富裕,但我并不自暴自弃。我是狗,狗最高贵的品质就是忠诚。我会努力看好主人的家,在他高兴的时候,兴许会扔给我一块还有点肉屑的骨头。
我有一个遥远的梦想,我想象有一天我的主人能得志,那样,我和主人家里的鸡都可以过上好日子了。
想要做只狗并不是容易的事,那需要很多的勇气。做狗有一个致命的地方。民间有谚:肥羊抵不上瘦母狗。虽然现代饮食专家已有结论,狗肉的营养比不上羊肉,但民谚已深入人心,那是没有办法的事。我对主人是多么的好,可他想吃我的肉的时候,就牵了我出去。我以为是牵我出去溜达呢,没想他却套紧我,用刀子或者锄头什么的,把我置于死地。谁不怕死?可横着一想,我也算是为主人尽了忠了。陆放翁诗云: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就把它作为我的墓志铭吧,如果我还会有墓的话。
别跟我说什么丧家之犬、落水狗、野狗之流,他们是狗中的败类,狗中的垃圾。听到他们的名字我就想吐,我再想做狗也不会做那样的狗。狗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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