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的作文

2022-07-29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养狗的作文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养狗的作文 篇1

  想到我的掌上明珠,我第一次养的小狗——豆豆,我就心情沉重,有一种想哭的感觉,因为它已经上西天了。

  豆豆是它真正的名子,但我都叫它“豆子”。它是我第一次养的小狗,真的很可爱。豆子是我们家的开心果,每次我们不高兴时,它就会东跑跑,西叫叫;东跳跳,西闹闹,逗得我们一家人开开心心的,把烦恼都抛到九霄云外,让我们一家人乐不可支。

  只可惜豆子活不到四个月就死了,从前的神采飞扬都烟消云散了。爸爸虽然为了挽救它的生命,带它去看医生,花了好几千元,可惜它还是回天乏术,被上帝带走了。

  豆子走的那一天,我伤心欲绝,哭了一整晚。当我们要把它送走时,我痛不欲生,忍不住嚎啕大哭。所以每次走在路上,看见有人在打狗,我的心里都会好难过,好不舍心如刀割,让我想起我养的第一只心爱的小狗——豆子。不知它现在在天堂过得快不快乐?不管怎么样,豆子一定要快乐喔!

养狗的作文 篇2

  “哇”!随着一声尖叫,正在睡觉的狗狗“旺财”立刻跳了起来,飞快地跑到阳台栏杆前,从阳台的一个洞里探出头来,看不清楚,它又赶紧换了一个洞看看,这就是我家的小狗“旺财”——爱管闲事的泰迪犬。有些人认为养狗养来了麻烦,但我觉得养狗还是有很多乐趣的。

  狗狗有很高的警觉性,一有个风吹草动的它就忙前忙后地跑来跑去。家庭成员中就“旺财”最忙了,因为它实在是太爱管闲事了:我在写作业,不小心笔掉在了地上,“旺财”一听到“啪”的一声,马上跑过来瞧瞧发生了什么事?总想把我的笔叼走占为已有。我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笔抢回来,嗨!太惊险了,差点就被它抢走了;当妈妈在烧菜时,把水倒进油锅里,“嗤”地一声,它一听到声响又想去瞧个究竟,见妈妈在厨房烧菜,就兴奋地跑了进去,仰起头渴望地看着妈妈讨吃的,见妈妈没理它,就“汪汪汪”地叫个不停,然后拼命做“坐下”的动作,以引得我们的表扬而得到吃的奖赏。

  “旺财”很喜欢运动,一天不运动它就非常不安,晚上我带它去小区大平台上跑个够,它就心满意足地回来了,一到家,它就瘫在地上伸出舌头急喘着气儿。

  它无聊时也很可爱,一会儿在闲逛,一会儿看热闹,看完后偷偷摸摸地抬起右脚撒了一泡尿。过了一会儿又偷偷地钻到沙发底下去了,害得我有时要满屋子来找它。

  养狗虽然也有麻烦,但也给了我们很多乐趣,我很喜欢它。

养狗的作文 篇3

  好不容易等到暑假了,本来想,终于可以过懒散的生活,好好休息休息。可是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叔叔家送来了一条狗,因为他们全家都要出去旅游,而且是长期的,只好寄养在我们家。我最怕叔叔这样的人了,他的生活总是很健康,自控力非常强,我都不敢去他家玩,生怕懒散一点就被他说。但是事实上,他对待别人是非常友善的。只是他的狗,我想估计也是很麻烦的。果不其然,在他的狗在我们家寄养的第二天,就一直汪汪叫个不停。

  ?叔叔家的狗是一只萨摩耶犬。听说萨摩耶非常的爱玩,似乎也有点粘人,不过好歹它不认生,所以在我们家也很快就习惯了。清晨就这样子,汪汪叫,不断容易吵醒我们更容易造成噪音扰民。 我打电话给叔叔,叔叔说萨摩耶是要出去散步,要我遛狗。在百般无奈之下,和爸妈疲惫的眼神里,散发出来一丢丢的小期望。我快速的洗漱,将萨摩耶带到了楼下。 是啊,遛狗的路线变了,但是萨摩耶显然也玩得很开心。我们小区里面,养宠物的人倒是不少。叔叔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才找上我们家的,毕竟现在有些地方,是不允许养宠物的。 萨摩耶犬体型挺大的,但是也不乱叫。只要我答应了带它出来散步,它似乎就安静下来了。不过对于我来说,这个点起床,实在是太早了。估计萨摩耶的生物钟已经被叔叔调成这个样子了吧,我也只好将就一下了。?

  我和萨摩耶在楼下,静静地散步,发现其实有挺多养狗的人都会在这个点来遛狗。我想养狗,一定很不容易吧。不过听说也有的人是晚上遛狗的。不过叔叔是一个控制力特别强的人,所以肯定也是早起的人,所以早上遛狗也不奇怪。 好不容易溜完狗之后 ,我给这只萨摩耶倒了狗食。我几乎是看着他的眼神倒的。这只狗有点神奇,几乎是多了不吃,少了也不吃。大概也是我那个叔叔训练出来的吧。

  ?早起的原因,让我没办法继续入睡。我就只好起来做点事情。不论我是看电视看书还是打游戏,这只萨摩耶好像,都没有什么反应。听说萨摩耶是很爱玩的,它竟然不缠着我玩。大概是因为平常这个时候,叔叔已经上班去了吧。 不过,当它有了安全感之后,又开始在房间里面玩了起来。 我忽然觉得,其实就算是被养着的狗狗,也有点可怜。毕竟他们需要一个人待在房间里面好久,等到主人回来之后,才能够兴奋起来,玩起来。 可是我忽然想到,我也是一样的。如果天天懒懒散散的躺在家里的话,也是有点可怜吧,毕竟没有人陪着玩。我好歹还有一些东西可以转移注意力,而狗狗们又能做些什么呢?拆家吗?可是这只狗狗应该已经被叔叔训练的,不会拆家了。?

  看到这只乖狗狗,我忽然又想到。我竟然还不如一只狗,因为平时我根本就没有办法做到那么早起,吃适当的饭菜,那么有规律的生活。 于是,我决定这个暑假陪着这只萨摩耶,好好的玩一场。似乎这只萨摩耶,本来就是我的。原因只有一个,我是一个人,它是一只狗。如果我们一起玩的话,就不那么孤单了。 我陪着狗狗一起去遛弯,狗狗陪着我去买菜。它和我一起到公园里面去玩,当我的模特,让我给它拍照。而我则负责给它洗澡。?

  养狗的过程当中,我发现其实这并不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就算它再怎么乖,养狗也是蛮累的一件一件事。而且,从更深层的意义上来讲,养狗不仅仅是我在养一个宠物,更多时候,我能明显的感觉的到,养狗给我带来的一些改变。不仅仅是早起,养狗,更让我自律了起来,而且和狗狗一起玩,我就没有那么多时间去感慨自己一个人的悲伤,它让我的生活充实了起来,让我和的更多爱狗的人,成为了朋友。也许扫狗毛很累,给给狗狗洗澡很麻烦,给它清理便便也很无奈,但是正因为有这只狗狗,我才有了那么多事情做,才让我的日子变得有意义起来。而且你给狗狗清理干净过之后,和它一起亲昵,真的是很舒服。?

  而且养狗还给我带来了一个非常好玩的想法。我觉得人和狗之间比人和人之间更容易相处。也许你在跟一个人相处之前,你会问他许多问题,你会想你们是不是契合,你会想他是不是真心。但是养狗,是可以很直接的知道的,因为狗狗不喜欢你,很容易看出来,它们格外真诚。还有,养狗在家可以朝夕相处,孤单无聊的日子,永远都在我们身边,对你笑,和你亲昵,真的是很温暖的存在。

  终于暑假也要结束了,叔叔一家人也提前回来了。说实话,我很舍不得那只萨摩耶。但是我也没办法,去任性的说什么。我只知道,我越来越喜欢狗狗了,内心里,想养一只狗的心情,也越来越真实了。想想在多年以后,如果我还是像现在这样,我会不会想要养一只狗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现在,我依旧习惯早起,喜欢和养狗的人一起聊天,偶尔给狗狗拍照。?

养狗的作文 篇4

  前几天爸爸带回来一只小狗,一进门我和妈妈好惊喜啊!好可爱的小狗!可是我们没有养小狗经历啊,怎么样养呢?妈妈想了好长时间,决定先给小狗起个名字就叫它“幸运”吧!希望它的到来给我们带来好运!

  这是条拉布拉多狗,听爸爸说这小狗非常聪明、长大了还可以帮助盲人带路!它长这一身金色的毛,里面还留些白色,耳朵总是耷拉着,脸是三角形的,看上去一副很委屈的样子,很是招人怜爱!

  这几天我和妈妈一直尝试着训练它,教它坐下、握手、打滚、起立“幸运”学习的非常快!

  最头疼的就是“幸运”上厕所的问题了,总是把家里搞的到处都是“粑粑”,妈妈要疯了!不过我相信,很快“幸运”就学会上厕所,会变的越来越听话!

  我们一定把“幸运”养的即聪明又健康!

养狗的作文 篇5

  在这么多的动物中,我最喜欢的是狗。狗是一种温驯而又随和的动物。不管狗的主人是何等人物,狗都能服从主人的命令,而且狗从不挑剔食物,无论是每餐的残羹剩饭、骨屑稀粥,或是垃圾桶的发霉的水果,都由它一“嘴”包办。在狗的心目中,最重要的是主人,其次才是自己。我曾经从报纸上看过一篇报道,大意是说一个人带着一只狗出外散步,可是却不慎掉进河里,那只狗于是奋不顾身地跳入水里把主人救上岸,把主人的命给救回来,由此可知狗对主人忠心的程度。

  狗的叫声是别的动物所无法比拟的,它的叫声不像猫的咪咪声那样有气无力,也不像老虎吼声那样恐怖,而是中气十足,使人听起来有雄伟干脆的感觉。

  狗的形体美也是冠于其他动物的。一只经过训练的警犬,在坐立不动时,那种雄视四方的眼神及威风凛凛的姿态和玲珑的曲线,颇有“一夫当关,万夫莫敌”之势。但是却不是每只狗都这样有精神。有一些流浪街头的'瘌痢狗,那可怜的样子,也不由得令人心生同情。

  也许有人会讨厌狗随地大小便的习惯而不喜欢狗,也许有人曾被狗的叫声打断了思路,也许有人曾经遭受狗的攻击,但那毕竟只是许多优点中的少数缺点,它们仍有许多优点值得我们去喜爱它。当你看到一个脸上带着青春朝气的人,身后跟着一只昂首阔步、温驯可爱的狗时,你一定很羡慕他,那么你不妨也养一只狗来调剂你的生活,你将会了解养狗的乐趣及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喜欢养狗。

养狗的作文 篇6

  养狗对于我来说,未必不是一件伤心事。

  家在乡村,自小在泥里打滚当作玩耍的我,喜欢养狗几乎就是与生俱来的一种天性。都是些土狗,来源也颇为轻易,似乎与到村口的路边采一朵野花那么简单。于是,至如今若要我说出一共养过多少只狗,却是记忆模糊了起来,因为狗的生命也似乎比路边的野花更轻贱,很容易的就夭折了,极为寻常。

  然而,我却忘不掉那满含苦痛的黑眼睛,黯淡无力的看着我······,那是一只小黄狗。这只小狗大概来自我的姥姥家,一满月就抱回来了,初,白天还好,绒球似的在院里跑来跑去,很是活泼可爱,一到夜静,便照例的耐不住寂寞呜咽个没完,一连三天过后,这才算习惯了新家,安稳了下来。我那时大概刚读小学二年级,贪玩得很,每天回到家,先将书包扔到一边,逗小狗玩一会才肯去写作业。小狗刚断奶,不大会吃食,我便一口一口的嚼碎了馒头,放在手心里喂它,待它柔软的小舌头舔到我的掌心,痒痒的。再者,就是抱住它翻来覆去的把弄,而它也很温顺的由我任意摆出各种好玩的姿势,好玩极了!

  待它稍微长大了一些,嗨!简直是俊气极了,身形清瘦,尤其耳朵居然不是如其他土狗那样软塌塌的垂下来,而是直直的的竖起,像两面骄傲的旗帜,随着各种外来的声响而灵活的转动着,简直跟电影里面威武的军犬一模一样。我喜欢得很,常与它一起赛跑,且很不仗义的先忽然跑动起来,然后再回头唤它“狗幺”,它便急追上来,脚步欢快,往往很快就追上来,绕着我的腿脚忽左忽右的紧随不舍,若不巧,便会绊倒了我,一起连它也被压在身下疼得惊叫起来。我写作业的时候,它就安卧在我的脚边,写了几行字,便侧身歪头去瞅瞅它还在不在,有时用脚轻踢它一下,它便起身立在一边轻摇尾巴歪头莫名其妙的看我,瞧我半晌不理它了,又一声不响的斜靠在我的脚边躺下,它的毛发绒绒的,随着肚皮呼换气的起起伏伏,暖意也就源源不断的传递到我的脚背上。

  就是这样一条经常伴我飞驰快乐着的狗,一起与我出演想象中的英雄故事的狗,我挚爱极了的狗,很快的在某一天也照例的夭折了。大概是吃了什么毒药的缘故,它躺在院落的一角,抽搐个不停,嘴里冒出了白沫。我不相信它这样就会死去了,便蹲在一边轻轻的抚摸着它受冷一样颤抖着的小小身躯,一遍一遍的轻声唤“狗幺,----狗幺!······”它张大了眼睛,原本黑亮生动的眼睛却呈沉浊的颜色,无力抬起它的脖颈摇动它的尾巴来应和我了,只是用这一边的眼睛无望的看着我,也叫不出声了,仍然在呼呼的喘粗气,肚皮起伏不定,露出嶙峋的胸骨来,嘴角不断的冒出白沫。我也只好一声声的唤:“狗幺,------狗幺!·····”然而,它,我的好伙伴,还是死了。

  我伤心极了,执拗着不肯将它抛入离村庄稍远的荒僻沟渠里去,那是与它一样大小一样厄运的同类的最终归宿地。我抱起它已经僵硬了的小小躯体,一个人到自家的田地里费力的挖起一个小坑,就此埋葬了它,为了表示郑重,还在它小小的坟头前,立下了小木板做的碑,歪歪扭扭的写下“小黄狗之墓”。是的,农家的狗,很少有名字,“狗幺”便几乎是所有狗的通用名字,幺是小的意思,也多少包含人们对这种动物的喜爱之情,好比鄂尔多斯草原上的汉家人称它们为“狗儿子”。它们判断是不是主人唤自己,也不仅仅听名字,更重要的是听那熟悉的声线而已。-----我阴沉着小脸,严肃的干完这一切,才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

  这是很奇怪的一种情愫,是不是?但也正是由此起,我对养狗便失去原有的热心了。爱有多真,伤有多深,这也许对一个小孩子来的有点早了吧!

  未离家远出前,我父亲养的一条狗经常会赖在我的家不走,这让我的父亲很是愤怒,手持木棍撵了几次也没奏效。我的妻子却不满了,“咱大,根本不舍得喂狗,还说狗不回去看门了!”她直到如今还在为那狗儿抱不平。是的,农村人过日子向来以俭省为美德,做的饭也刚刚好是够人吃饱罢了,狗么,也就只好常常饿肚子了。而我的妻,一直都算不得“会过日子”的好娘们,大大咧咧的惯了,吃好吃坏,反正是连狗也不肯饿着。再则,虽然说是分家了各过各的日子,可每天都来来往往的也实在稠密,连狗也闹不清楚哪家才是真正的主人了。

  这是一只纯黑色的狗,体型不大,却很威猛,这得益于它有一身浓密的毛发,耳朵也是尖尖的竖起的,咆哮起来,呲出雪亮的利齿格外的慑人。其实它并不会真的下嘴咬人,只是威吓警告而已。我一个人外出打工的时候,妻子自己带着一双小儿女独居在小院里,乡村农闲时最是空寂,想一想还有这么一条忠实威猛的狗在伴着她们于静夜里,心里实在也踏实了不少。

  我一家既然都远去了,这狗自然也就归建到我父亲的家里了,一别有两年吧,我独自回了家,远远地便看见这黑狗卧在父亲的家门口,听到了我的脚步声,一下蹦了起来,“汪汪”的大声咆哮起来。我轻轻的嘘出了哨音,它愣了一下,很快就欢快的摇起了尾巴,快跑上来迎接住我,亲热的在我左右蹦来跳去的伴我跨进了院门。我与父母在小院里聊天,黑狗就趴在不远处安卧着,我若扭头望它,它便也抬眼与我对视,轻轻的摇动蓬松的大尾巴,倒像一把扫帚将身后的砖地都扫得干干净净的。

  可是我并不能在家久住,过了几天,便又悄然的离去了。有一年冬天,再回老家时,它还在,不过是又到了我的叔叔家里伴随我的老奶奶去了,因为我的父母帮我弟弟照看孩子已搬到了县城。这时的黑狗已很有些老态,毛发没有以前黑明油亮,也很消瘦的样子,这是很当然的一件事,我的老奶奶照顾自己也是勉强有余,更不舍得多费些饭菜喂它了,而农村也一直并不如城市那样能有许多垃圾可供觅食。它站在清冷的阳光地里,歪头凝视着我,轻轻的摇动着尾巴,我伸手摸它的脑袋,它便反过来温柔的添我的手。吃饭的时候,我将啃了几口的骨头,趁奶奶不注意,悄悄的扔给了它,它立刻扑了上去衔起,躲到院子的角落里贪婪的大嚼下去,似乎是被骨头噎住了,接连的发出了几声很大的声响,这才算努力的吞咽下去。看着它,不知为何,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

  最后一次听见它的消息是前两年的一个深夜,忽然的接到老家打来的一个陌生电话号码,我很惊讶,对方却是一下叫出我的名字,然后才似乎不太好意思的告知我:“你家的狗咬住我家的孩子了,找不见你大的电话,就打你这了。”我一下子紧张了起来,问清孩子的伤势无大碍后,隐隐觉得我家黑狗的命运有些不妙。果然,不久之后,与父亲通电话,父亲说,那狗围绕着手拿食物的孩子转来转去,小孩子不高兴了狠狠的追打它,它急了眼便下嘴咬伤了那孩子。“没啥事!我领那孩子打过防疫针了。”父亲安慰我道。“狗哩?”我追问。“卖了。它咬人还管养哩?!------也老了,前些日子也不知道被谁把后腿给打断了,也就是不中了。”父亲淡淡的说道。

  这是我最不情愿面对的结局了!听到后来,我几乎有些颓丧心灰下来。不想再聊下去,便草草的挂了电话。我很是黯然的呆坐了许久,默默无语。空有利齿为护主,难脱扒皮入油锅。狗的命,就该如此悲惨么?生被人欺,死入人腹,难道就是它们注定中的宿命么?! 都是这片土地上相依生存的生命,一份情,竟如此轻薄,连一张纸都不如!可怜!

  也自此始,我面对别人眼热心爱的所谓大补之物:狗肉!总是觉得难以下箸,即便勉强的吃下一两块,也吃不出一点好滋味来,只好放下筷子看他人心满意足的大快朵颐了。

  久在异乡,也算是为了安全起见吧,岳父从老相识处讨要来一只小狗,据说是德国黑背呢。可它刚来的时候,又瘦又小,实在像极了一只大老鼠,不够可爱!照例的呜咽了三夜后,又格外的多哼哼唧唧了好几天,才算安生了下来。原本都不看好它,以为很难养活大的,却不料一直养到了现在,很威猛,咆哮声浑厚有力,吓得房东收房租都不敢进院了。虽然是一直生活在城乡的接壤处,我却也不敢有丝毫的放松,一直都用粗铁链锁住了它,只有每天傍晚才会换上一条长长的细链 ,带它到空旷的地方遛一遛,时间久了,它也养成了习惯,每到傍晚就开始不安分的吼叫呜咽起来,这是唤我呢!我也很识相,赶紧给它换链子,对急乎乎的它低声喝道:“老实点!灰灰”·····

  出了院门,它几乎是一路急拽着我往前走,我却不得不眼光八路耳听八方的留意着来往的行人,尤其是小孩子 ,每当要与他人撞面,便一边收紧链绳,一边招呼行人注意。他们也多半是有些惊怕的样子:“哎呀!这狗也太凶了,吓死个人了。不咬人吧?”“不咬!就是够吓人。”我一笑。

  不过,说真的,有时候我还真的很是为它忧心:假设将来的某一天,我又因生活所迫,不能够再照顾它了,该如何呢?-----这是个很难逃脱的命题,在这片已经很熟悉了的土地上,我依然不过是个飘泊者,未来的事情,也的确难说。始乱而终弃,也不是我愿意面对的又一结局,所以,我才不肯接受那些挺可爱的流浪狗猫,因为自知无力照料它们许久,不能为,休相扰,这样也好。

  唉!人类所谓文明的脚步也踉踉跄跄一路够久了,但上天最初在生命里刻下的野蛮烙印:弱肉强食!却还在我们的灵魂深处时时闪着冰冷的光,与脉搏里滚烫的血形成鲜明的反差,却一起的并存,一代代遗传下去,没个尽头。善良的,多情的,忠厚的,这些貌似鲜花一样的品质,虽会带来极大的愉悦,但只要是处于柔弱的地位,每逢厄运来临,往往总是最无力的。不好!-----也许只有无畏无情狡诈凶残的豺狼才能活的更超脱快意吧!

  虽不信鬼神,也且默默祷祝:愿年年如今日,花好日日红。虽知是妄言,也且嘴角上翘,但作一声凉笑!

养狗的作文 篇7

  一个星期天,我在路边发现了一只雪白的小狗。一抱它,它就汪汪叫,我这才发现它受伤了,顾不上妈妈对小动物的厌烦,我把它抱回了家。

  我把小狗放在床底的纸箱里,这个“秘密”可不能让妈妈发现。我每天都小心翼翼的,唯恐妈妈发现。从小我就喜欢小动物,这只小狗又这么可爱。可是妈妈从小就不让我养小动物,尤其是小猫小狗之类的。我问妈妈为什么,妈妈说:“它们太脏了,还有跳蚤,被病毒传染了怎么办?”可我不往这方面想,小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它可以帮助人们看门什么的,这样一来,有坏人就不用怕了……

  可是,纸是包不住火的,这天,我出去拿了一根香肠,刚从床底拉出纸箱,妈妈突然袭击,吓了我一跳。我立刻把纸箱推进了床下:“干什么呢?”妈妈问,我一下紧张了起来:“我……我……找鞋子呢!”妈妈看我不对劲儿,就把纸箱拉了出来“啊——”这声音,震耳欲聋!

  最后,小狗被送给我同学,妈妈为这件事,说了我两天,唉,小狗呀!

养狗的作文 篇8

  狗是人最忠实的动物,最亲密的朋友。有的人喜欢狗,觉的它很可爱,乖巧的身板,有趣的吃相,搞怪的动作,让人心生怜爱;有的人怕狗,觉的它会咬人,看见狗就退避三舍。观察一只狗是否咬人,不是看它的尾巴是否摇摆,而是看它的嘴的形势,还有它的嘴里是否发出“呜呜”声。养狗,接触狗,也是一门“技术活”。

  狗最通人性,养过狗的人都会发觉,狗最服从于于主人。就算一只“狂犬”看见主人来了也会停止“暴怒”,摇头摆尾,服服贴贴。一位外人来了,一只聪明的狗就算没看见也会狂吠不止,这声音排江倒海,震天动地,履行“看家护院”的天职。虽然狗忠于主人,但有两件事要小心。

  一件事就是不要打扰狗进食,狗在吃东西的时候,是很自私的。主人哪怕和狗开玩笑故意动狗的狗盆,狗都会一反常态汪汪大叫,更别说外人了。惹急了,说不定会咬你一口。

  第二件事就是当母狗生崽的时候不要轻易碰它的崽崽。当母狗下了一窝的崽崽,出于保护崽崽,母狗往往一直盘在狗窝,与崽崽寸步不离。三五只崽崽在母狗身上翻来覆去,时不时地吃着奶。有时母狗离开了,看见其他人接近崽崽,往往会回到狗窝。此时,哪怕主人出于好意想逗一逗崽崽,母狗也会“不念旧情”地吠主人。这种现象是否让我们发现母性的光辉?

  一个有经验的养狗人都知道怎么唤狗,大概是一种“二溜二溜”的声音。狗最怕人的一个动作就是人捡起一个东西猛扔向它

  那些压力大而感疲惫的人,那些没有伴而孤单的人,养只狗吧,养狗会带给你欢喜。在茶余饭后,牵,哪怕人没有捡起石子,而是单纯地做这一个动作。有一个关于狗的现象现在还无法解释,就是狗看见乞丐往往会乱吠,就像看见敌人一样。上系了链子的狗狗,去郊外散步,去路边遛狗,是一种肥美的享受。

  我有好多年没养狗了,现在看见附近的狗,就想逗逗它。有的人喜欢养猫,有的人喜欢养兔,有的人喜欢养老鼠,但是我还是喜欢养狗,对于狗,是一种单纯的喜爱。

养狗的作文 篇9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小狗。它是爸爸在我生日时,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给它取名字叫“欢欢“。你们可能要问我为什么给它取一个福娃的名字,因为我想让它幸福地生活着。

  欢欢周身雪白,胖乎乎的脑袋上有一双机灵的眼睛,扁扁的鼻子,一张嘴巴不时鼓起来,好像生气了似的,没事总是歪着脑袋,朝天仰望,好像有点想妈妈了。

  它特别爱吃肉,每当我端上肉来,它总会汪汪地叫着。扑上去,用后腿支撑着身体站立起来,抓盘子里的肉吃。我把盘子放哪,它就到哪,直到我把盘子放在一个固定地方,它立即把盘子压在身下,一个劲吃起来,生怕别人抢了去。吃完了,还舔一舔盘子,我看它贪吃的样子,不禁笑出声。

  记得有一次,我给它洗澡。它一开始躺在盆里不安分,我给它身上泼了水打了香皂,把它洗得干干净净。它可舒服了,竟不从澡盆里出来了,我费了好大劲,把它从澡盆里抱了出来。刚把它放到地上,五秒钟过后,我一看,它自己又跳到澡盆里去了,我找来妈妈,用它最喜欢的食物把它引诱了出来,这时它才肯罢休,渐渐地,我和“欢欢“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后来爸爸把“欢欢“送到了姥姥家,我可伤心了。每到星期天,我总会让姥姥带它到我家看看,和我玩一会儿。

  我爱小狗“欢欢“!

养狗的作文 篇10

  养一只小狗,其实挺快乐,挺有趣的。我的老家就养了一只活泼,可爱、敏捷毛绒绒的小白狗。它有一个可爱的名字,叫贝贝。

  “贝贝”全身雪白。那两颗大大的眼珠,看上去炯炯有神,像两颗明亮的大钻石,闪闪发光,那小而灵巧的鼻子,也是它最好的帮手,每次找吃的,都少不了它,“贝贝”还有两双敏捷的小腿,别看它的样子毛绒绒的、胖乎乎的,其实它跑的比我快多了。

  回老家的时候,你和“贝贝”玩会觉得很开心、高兴、不孤独,也不会觉得寂寞。

  如果你要和“贝贝”玩飞标,“贝贝”会高兴得跳到房顶。每次,我拿着飞标,带着“贝贝”去宽广的草地上玩飞标,我丢出去,“贝贝”又很快地跑出去,然后跳起,咬住飞标,然后再跑回来。我再丢出去,它再跳起来咬住,跳回来。即使它没有咬住,也会从地上把飞标刁起来。你会觉得它很有趣,很有玩。

  养狗会给你带来无限的乐趣。会让你开心,会让你高兴,也会让你露出会心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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