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状物作文:狗,欢迎阅读与收藏。
状物作文:狗1
我家有一条十分可爱的小狗,我给他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黑灵。
黑灵全身的毛乌黑发亮,就像穿了一件黑色的燕尾服,惟有鼻子是白色的,小巧玲珑的鼻子向上拱着,而且平平的。当你用手摸鼻子感觉是湿湿的。一双大眼睛圆圆的,总是警惕地向四处张望。两只大耳朵垂在头的两边,不停地摆动。
黑灵很贪玩,很喜欢玩皮球。如果你把皮球放到地上,它就会高兴得手舞足蹈。有时追着皮球跑;有时用两只前爪把皮球抱起来,用舌头轻轻地舔着;有时把皮球顶在鼻尖上,好像在表演杂技;还有时用单脚踢皮球,就像足球射门的运动员一样…… 黑灵是我的好朋友。每天放学回家后,写完作业,一有空闲,我就带它去公园里玩。一会儿捉蝴蝶,一会儿捉蜻蜓,一会儿又......黑灵最喜欢让我为它捉痒,它小肚皮朝天,躺在草地上,两只爪子搭在脑袋后面。我轻轻地挠了起来,黑灵闭上眼睛,一边享受着按摩,一边哼起了小曲。我给它挠完后,就会站起来,用舌头舔着我的手,好像在说:“谢谢你,小主人,你辛苦了!”说完,还向我眨眨眼睛。
每隔两天,我就会为黑灵洗澡。我把浴盆放到地上,加上适当的水,它就猛地跳了进去。还没等我动手为它洗,它就来了个狗刨。o(∩_∩)o哈哈~,笑得我肚皮都快撑破了!接着,它把小鼻子和嘴巴露了出来,其它部位潜在水里。然后我为它滴上沐浴液,洗了起来。洗完后,我怕黑灵感冒,就拿出了我小时候的衣服为它穿上,这使得黑灵简直就是一个娇生惯养的“小公主”。
一天下午,我放学回来, 本以为黑灵会像往常一样出来欢迎我,可今天却没有看到它的“人影”。我把家里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有看见它,我伤心极了。晚上,我躺在床上,没有了黑灵的“催眠曲”,简直无法入眠。心里在大声呼唤:“黑灵,你到哪儿去了?你怎么不回家啊?你是不是受了很多苦?难道你被坏人绑架了吗?一串串问题在我的脑海里产生,一夜未眠。
第二天早上,当我推开房门,看到黑灵躺在门口睡着了,我激动极了,急忙把它抱起来,亲了又亲,吻了又吻,此时,我才感到我们谁也离不开谁了。
状物作文:狗2
人有人的感情,动物有动物的感情。虽然动物不会说话,但是不代表它们没有真实、可贵的情感。——题记
我们邻居家有两条狗,一黑一白,一大一小。别看这两条狗每天打打闹闹的,其实感情很好,它们在一起的时候双眼总是露出一种特别幸福的光芒,这道光芒特别的耀眼,让人羡慕。
我们刚搬来时,这两条狗一见到我们就狂咬,吓死人了。好笑的是它们总是一个大声叫一个小声呼应,大狗在前小狗在后,配合得非常默契。有一次姑父从那过险些被大黑狗咬倒真是虚惊一场,从此我们只能绕道而行。
但这也不是办法,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那狗也离不开食物,我们就给它们吃东西,也许狗能改变对我们的态度。刚开始姥爷喂它们的时候,它们死要面子不肯接受“施舍”,可是过了几天那只小白狗就沉不住气了,当它吃的正香的时候,大黑狗突然叫起来,好像在说:“别吃那老头给的东西,小心有毒。”可那只小白狗理都不理它,后来小白狗还到我们家来玩,大黑狗也开始吃姥爷给的食物了,估计是小白狗对它进行了开导吧。
这天不知从哪来了一只小灰狗,小白狗立即向它跑过去跟他疯,大黑狗看见气急了,大叫起来,吃醋的样子。可是小白狗一点也不理会。这段时间我发现大黑狗对小白狗特别好了,用爪子给小她理毛,用舌头舔她的头,生怕小白狗和小灰狗私奔了,可是小白狗的状态一天不如一天,原来她生病了。虽然主人也给她打了针吃了药,但是小白狗还是离开了我们。那以后大黑狗便无精打采地,眼睛里的那到幸福的光芒也渐渐消失了。见了陌生人也不叫喊。晚上总听到一阵阵哀鸣,那样撕心裂肺。后来主人也试着给他找来伙伴,可是他一点也不感兴趣。大黑狗真是痴情专一呀!我想也许人失去了心爱的人,也没有大黑狗这样伤心吧!
这个时候的大黑狗肯定在回忆和小白狗在一起的日子,它们一起疯,一起闹,一起保护主人,一起说悄悄话。但是这些都已经便成了回忆了,便成永远的回忆。
后记:动物不会说话,但是它们会比人更有感情。它们的语言我们虽然听不懂,但是用心去感受一定感受的到。到那时候你会发现原来动物也是有爱的。
状物作文:狗3
这些天来,每当全家人聚在一起,看到那风烛残年的狗时,总不免有几份感慨。哥哥抚摸着它的头,叹着气说:“多少年来,一直为家里看房护院,真可谓忠诚之至啊!”说完,扔给他一根骨头。可是,它毕竟老了,咬不动了,只是用舌头舔舔。
若是前些年,它准会一跃而上,用前肢夹住骨头,将它咬碎,吃得一干二净,然后仰望着主人,希望再次得到施舍。可是现在它毕竟老了,再也要不动了,只能用眼睛默默看着,用已经失灵的鼻子嗅着,却吃不到嘴里。总不免有些惋惜。
抚摸着他的皮毛,大家回忆着它的颜色。
“是黑色的。”妈妈努力回想着说。
“嗯,不错,是黑色的。”爸爸加以肯定。
于是,它原来的皮毛颜色算是黑的了。可是现在皮毛变黄了,粗而杂乱,失去了以往的色泽。我我慢慢的抬起它的头,轻轻地抚着它头上那些稀疏的毛。他好像对主任的可怜不知理会,只是眨着双眼,发出暗淡的光,然后将头深深地埋入胸膛,仿佛有种特有的忧伤。妈妈说:“那时候,它非常强壮,很厉害的,无论大人小孩都畏惧他。那些日子,家里人都在工作,也没有闲人看家,可从没丢过东西,多亏了他啊!”妈妈脸上浮现出惋惜的神情,“现在它老了,我们应该好好照顾它。”自此,我们不像往常那样直接丢给它,而是认真地端到他面前。可是它总是用舌头舔几下,就将头转到了另一边。
看着它那萎靡不振的样子和一天天突起的腰骨,全家人都为他不免为它感到焦虑和担心。看他是活不了多久了。妈妈主张把它已经锁了多年的链子打开,让他自由地走一走。锁链打开了,可它已经习惯铁链生活了。忽然,它晃着瘦骨嶙峋的身躯在房前屋后巡视,就像一个战士守卫边疆一样。
最后,它来到大门口——它多年守卫的地方,卧在那里,头枕在前肢上,眯起双眼,像是在微睡,又像是在沉思。来往的人很多,它却愣在那里,呆呆地望着那些人,有时只是摇一摇它那根粗黄的尾巴,似乎向人们作最后的告别。
当夕阳洒尽最后一束光芒的时候,它也随着去了——卷缩在大门口。
状物作文:狗4
放学回家,我遇到了一只狗,一只流浪狗。它一直在垃圾桶旁扒拉着什么。这是一条毫不起眼的土狗:四根小木棍粗细的腿子支撑着瘦削的身板,灰白色的毛稀稀落落,大概是昨天淋了雨的缘故,毛全都粘成一撮撮的,上面积满污垢,使得灰白色的毛更显脏乱。它的腿毛掉得厉害,肉色的皮囊就这样裸露在外,只剩下几撮毛软软地蜷缩在那儿,毫无生机。它一边用前脚扒拉着垃圾,一边极快地扭头看着身后,显得很机警。
我停下来,望着它。它也望着我,小心翼翼地,眼里充满警惕。这小狗,怎会有这么强的戒备之心呢?
“汪汪——”不远处,传来一两声狗叫。那是一位遛狗的大妈,她的怀里有一团白雪,那白雪还在不停翻滚着。小狗顶多才一岁,浑身雪白,娇憨可爱的脑袋不停地在老大妈的怀中拱着,似在催促主人赶紧让它下来溜达溜达。老大妈心领神会,拍拍小狗的头,低声嗔怪道:“讨厌的家伙,又要下来耍啦。”弯腰将小狗轻轻置于地上,白团似的小狗便在地上撒起欢来,脖子上的小铃铛也跟着“叮铃铃”地唱起来。老大妈怜爱地看着地上的小狗,脸上的皱纹笑成了一朵朵雏菊,那花儿似乎马上就要开了。
小狗“叮儿铃儿”地跑到流浪狗身边,低下头嗅嗅,随即便跑开了。那流浪狗似乎有点呆了傻了,像一尊雕像,静静地站在那儿,一动不动。它好像忘记了自己的存在,忘记了刚才心中念着的危险,只顾着看那撒欢的狗儿了。那一刻,我分明看见它眼神变了,眼角亮晶晶的,一闪一闪。
我心中一动,想起口袋里还有一根火腿肠,正好给这只流浪狗吃。它在垃圾桶旁扒拉了那么久,寻找的一定是食物吧。
可没等我走近它。它却猛然一惊,耳朵竖得高高,有些惊恐地看着我。
我没有多想,撅下一段火腿肠便向它扔去。我太想让它赶紧填饱肚子了。
还来不及眨眼,一个白色的身影已飞快地冲出车外,急速向远处奔去。正是它,那只流浪狗!我急忙跟上,但交错的小巷内早不见了那白色身影,只有受伤般的哀嚎回荡在我的耳旁。
我心里充满愧疚,明明知道它已经如此脆弱,却还用这么粗鲁的方式对待它。假若我能换一种方式去安慰它,结果便不会如此。
彩霞早已将天空染成了五彩的颜料盘,晚归的鸟儿最后一次在天空滑翔着,夕阳将它们也染成了金色。多希望那只流浪狗什么时候也能有心情看看这绮丽的晚霞。
状物作文:狗5
有一颗土豆深深地埋在泥土里,它动不了,也看不见,只听见泥土外传来一阵阵的嬉戏声,那是一条狗与它主人的欢乐时光。土豆是多么羡慕那条狗呀!在他的心里,狗,活泼、可爱又自由,不像自己又小又丑,被埋在泥土里,动也动不了。他是多么可怜啊,如果能够移动,哪怕一小步,它都觉得是件幸福的事。
有一天晚上,土豆遇见了一位神仙婆婆,土豆问神仙婆婆:“神仙婆婆,我想实现一个愿望,你能帮助我吗?”神仙婆婆和蔼地回答:“你有什么愿望呢?我可以帮助你,”土豆一脸期盼:“您可以把我变成一条狗吗?”
神仙婆婆笑了笑说:“当然可以,不过你只有六天时间里是一条狗,六天过了,又只能是个土豆,除非在第六天与主人交换身份,这样主人会变成土豆,而你将永远变成狗,过上自由自在的生活,你愿意吗?”先享受着六天的快乐时光吧,于是,土豆毫不犹豫地答应了。第二天早上,土豆果然变成了狗,扁圆的脑袋的下面有一对水汪汪地的眼睛,左右两侧各长着一只大大的耳朵,毛茸茸的身体,短短的尾巴,可爱极了。土豆开心地东奔西跑,快乐无比。
可爱的土豆吸引了不少的围观群众,其中一位女孩子收养了它,并取名“豆豆”。土豆,哦,不对,“豆豆”与主人很快的成了形影不离的伙伴,小主人会因为:“豆豆”的悲伤而悲伤,也会因为“豆豆”的快乐而快乐。每一顿饭都不会亏待它。“豆豆”从来没有这般幸福过,小主人连睡觉前也不忘与“豆豆”道声晚安。
终于,到了第六天,当第一缕阳光照耀着大地的时候,“豆豆”再也开心起来了,它耷拉着脑袋,蜷缩在角落里,低垂的眼神显得那么无助。他知道自己必须与主人交换身份才能永远成为狗,但主人待它如此关怀备至,对它是那么的温柔体贴,“豆豆”怎么忍心伤害主人呢。但是它自己又想永远地成为狗,“豆豆”心事重重,矛盾极了。小主人见它这般愁眉不展,就抱起它靠在自己的怀抱里,抚摸着它的脑袋,“豆豆”眼里噙满了泪水,他多么希望时间能停留在这一刻,永远不再流逝。
突然,“豆豆”明白:为了自己,让这么好的主人变成土豆,我太自私了。也许还有更多的狗狗们需要得到主人的呵护。于是,“豆豆”挣脱了主人的怀抱,疾跑出门。“豆豆”主人追了出去,“豆豆”躲到草丛里,当小主人扒开草丛时,“豆豆”不见了,出现在眼前的是一颗又小又丑的土豆……
状物作文:狗6
第一次去仓库,跟我想象的差远了。路途离公司远。我几个人坐着老板的宝马, 左拐右拐的,小路很多,一路颠簸。一路上刻意去认路,但还是没记得多少,再一次叫我去还是会迷路。想欣赏风景,切让我失望了,路边树木积满灰尘,叶子沉重得往下垂。新的房子也涂上一层层的尘埃,越往前开就更失望,一辆大卡车飞驰而过,灰尘满天飞。我已经好久没看到这种灰尘的世界,过一会儿,终于看到门口公司名。很偏僻也很安静,两个仓库紧挨着。听他们说台风来时,仓库全瘫痪了,我面前这是焕然一新。
走进库里,我傻了眼,这么多的货要怎么盘点,看得有些凌乱。但对于仓管员来说这已经很整齐了。 听上级们安排月末盘点货前期后期工作,我们财务都出动了。开一个小时的例会后,然后在参观参观。
看到母狗,突然才想到小狗了,早就有耳闻,刚生不久看门小狗,很可爱、很温顺,特别想见见。转身才原来已经站在我们后面,摇摇尾巴。怡然自得的蹲下来,抚摸着它白绒绒的小毛,尾巴一甩一甩,眼睛水汪汪的看着我。感觉我们认识好久一样,我伸出右手说:握个手,第一次迟疑,再次第二次它尽然伸右手。好意外,这么聪明,这么听话。人逢喜事精神爽,感动得眼眶泛泪水,好想好想把它抱回去了。
看到我没有叫,听仓管叔叔说,公司里的人去不叫,外人去就叫得很猛。很好奇,这狗太神奇了,难道它有奇特功能,能嗅出自己人吗? 如果我们家的狗有这么聪明就好,我们家的那只小狗,小时候,我总爱逗它,抱抱它,给它洗澡,交学跳高,握手。长大后,全都忘记我为它做的一切,每次刚回到家都会汪汪叫,把我当外人一样凶我,似乎我们是陌生人,不敢靠近,生怕它咬我,每靠近我一步都会退出三步。在家呆几天以为会和我做朋友,没想到一摸它,甩甩尾巴就溜走了,有时候觉得它太霸道了,甚至有时候觉它太自私了,很失望,我偶尔骂一下它消消气。只有我妈妈才能摸摸它,可能我妈妈每天喂它吧,心目中就只有我妈妈一个人,连我爸都不给抚摸。
跟它逗溜一会儿,我出去扔垃圾,然后它在后面跟着我。
我第一次遇到这么神奇的小狗,发自内心的喜欢。
我感觉我们很久很久以前就已经相识了,今日像老朋友相聚般。当坐上车时,恋恋不舍跟它道别。车往外行驶它还随尾追来,直到消失在后面才甘心的转过头来。
状物作文:狗7
我家养了一条狗,它全身一半黑,一半白。它很灵敏,嗅觉很好,它的眼睛很大,俩只眼睛有不同的特点,它左眼的周围是一块黑,右边是白的。它的四肢瘦小,很贪吃。
我家狗搭的窝很简单,只是用几件破衣服或者是布类的东西就可以是狗建筑的基本材料。它搭的窝是没有顶的,就算下雨,它也不用什么来遮头。它的窝只有它的身体那么大而已。
我家的狗特别贪吃,你只要拿一种东西在它眼前左摆右摆,它就会以为是给它吃的东西,就会上前去拿,当它吃的时候就会啃,要是觉得不好吃或是不能吃的,它就把东西扔走,不吃。它吃的时候,跟我们不一样,它是先张开嘴,再把舌头伸出来,卷起食物,吃下去。要是骨头或硬的东西,就会用锋利的牙齿咬碎,再吞下去。它的牙齿锋利到能把人的手给咬断。
狗的嗅觉和听力很强,人的嗅觉细胞有零点零四九亿个,而狗是人的四五十倍。它要是在四米之内的声音和气味都被听到,闻到。它要是看到不认识的人来了,就以为他是小偷,就用它那“警报器”一样的嘴巴大声叫,相反的是:要是见到它熟悉的人,它就用尾巴摇来摇去,像是在欢迎客人一样。
狗是人类的朋友,也是一位警察。
状物作文:狗8
上个星期六,我和朋友历经千辛万苦,终于从“狗口”夺回了羽毛球拍。
那天,灼热的阳光烘烤着大地,大地成了一个巨大的烤炉,而弱小的`人们无可奈何的成了热锅上的蚂蚁。
我和她各背一只羽毛球拍,兵分两路向城市广场边的小花园进发。过了十几分钟,我俩几乎同时到达那儿。我们拿起球拍开始了打羽毛球,我先发制人,一个大力扣杀,她还没回过神来,球就落地了。他立刻开始反击,一个后点高球,我连忙向后疾退三步,身体几乎平着把球打了回去。她不甘心,跳起来猛地一扣,这次我可来不及救了……
没打一会儿,我们就累得气喘吁吁了。她灵机一动说;“咱们把拍子放这儿,去广场休息会儿吧!”我欣然同意了,可把拍子放哪儿呢?我们俩心里都冒出了这个问题。于是,我们四处溜达,找合适的地方。我们逛到了一户人家的院子旁,我眼睛一亮,说:“就放这铁栅栏里吧!”她也很同意,于是我们就把拍子塞进了里面。天公不作美,正好来了一阵风,把我们的气味传进了屋里。屋里突然蹿出一只棕白相间的狼狗,嘴里“汪汪”地狂叫着,我们俩被吓得魂飞魄散,顾不得球拍撒腿就跑。跑了一段,我们俩停下来商量对策。首先,我们想直接去拿,反正狗翻不过栅栏。可我们刚走到院子旁边,狗又开始咆哮了,还把头伸了出来,用眼睛狠狠地瞪着我们。我们又被唬住了,但此时又发现了一个惊喜,狗拱来拱去,竟帮我们把拍子拱了出来。随后,我们制定了“声东击西”战术,可谁也不愿当那去拿拍子的人呀!最后我们以猜拳的方法解决了。我去拿,她装狗叫,吸引那狗的注意力。
行动开始,她大声地“汪汪”叫起来,那狗也叫起来和她呼应。我乘机蹑手蹑脚地朝院子走去,到了栅栏旁,我悄悄地拿起拍子,没想到狗发现了我,风一般冲了出来。我拿起拍子就跑,与她会合。拍子被拿回来了,我们高兴地来了一次击掌。这次经历中,我们俩各有对错。它告诉我们:提出错误意见的人,往往也是帮助大家走出困境的人。大家可不能因别人一出错,就责骂、讥讽他哦!
状物作文:狗9
这动物不是什么名贵品种,长得也不算出众,平凡的血统加上平凡的长相,使它有了更平凡的名字——狗。
不是我不想为它取个响亮的名字,而是我觉得,叫它“狗”反倒更新颖,自古以来都是物以稀为贵,恐怕没有几个人和我一样将自己的宠物取这个名字吧。
狗是属于那种“浓缩”版的',最值得我引以为豪的是狗身上那深棕而微卷的长毛,特别是在雨后,狗身上的毛就像方便面一样,一沾水就越发卷了,而且井井有条的从脊背中央分成两份整齐的向下垂挂。可我的老妈却不同于我,她觉得这样的“毛型”酷似毛虫,突然之间从什么地方钻出会让人满脸疙瘩。我倒觉得这样不错,有些时髦的人还去理发店把狗的“头发”整成“沧面”呢。
我想狗若是个人,也绝不是个君子,因为孔子说过:“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而狗却偏偏与其背道而驰,每当老爸端着一大碗拌好的鱼汤饭,站在门口吹一声口哨,狗就会以第一宇宙速度出现在他的跟前,昂起头使劲地望着碗,那条长满粗毛的尾巴也跟着如同螺旋桨的摇摆,连屁股也不休息,惯性地晃来晃去。等到那大碗饭倒入它的食盘后,就一头扎进饭中,先寻觅些骨头鱼刺一类的东西,而后将剩下的米饭席卷一空,最后用它那因吃饭而练就的如收割机般的舌头,将食盘添得可以照出人影来。而对于居所,狗可以说是极为满足了:夏天躺在那间用竹条精心搭建的狗屋里——比空调还凉快。想想那条老家的狗会有这样惬意的寓所吗?
对于狗,猫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痛恨感。一旦那只猫不幸被狗撞见,就好比遭遇“九一一”,除非身边有棵树,否则猫就将接受狗为它演唱的歌剧以及狗的“爱抚”了。
我在前面说过,狗的身材不高大,自然也不威猛,但它喜欢和那些比它大一号的狗“同流合污”。不是一帮狗去田野撒野,就是千里迢迢跑到邻村去找母狗。对于它这般“堕落”行为,我是视而不见的,然而我的父母责坚持“犬不教,主之过”的原则,逼迫我用冰冷的铁链拴住它,还得向它喷水洗去它的污垢。每当我看见狗那副“受刑”时的“痛苦”样,不免动点恻隐之心。不过狗是个天生顽劣的胚子,好了伤疤忘了痛,仍旧进行着自己的“事业”,弄得老爸老妈只好“望狗兴叹”了。
噢,不说了,狗又从外面回来了,自然也带了一身泥,我得先帮它清洗一下,免得再受“酷刑”了。
状物作文:狗10
去年,爸爸从外地带回了一只小狼狗,我十分喜欢它。因为它的鼻子有点灰,所以我就叫它灰灰。
灰灰的眼睛十分可爱,在漆黑的夜晚中,它的眼睛总能发光,刚开始时,我还好几次以为那是豹子呢;灰灰的牙齿十分锋利,骨头一旦被它咬住,就会立即裂开;灰灰四肢十分健壮,跑起来时,真像一只美洲豹子;灰灰最大的特点就是鼻子特别的灵,它的鼻子能够闻到二十米之内的各种气味。
灰灰是一只非常聪明的小狗,有一次,我带着它出去散步。突然,从远处滚来了一个足球。原来是在远处踢球的小孩们不小心把球踢到了外面来,又正巧遇到下坡,于是,球就一直滚到了我们这边。当时我十分担心灰灰会将它咬破,没想到灰灰居然没有将它咬破,非但如此,它还用头部的骨头将它顶了回去。但因为它不是牛,所以只能顶出一小段的距离。不过,我被灰灰的举动所震惊了,通常要是小狗遇到了像球这一类的东西,都会将它咬得粉身碎骨。可是今天灰灰却没有这么做,这就更加说明了狼狗与普通狗是有区别的。
灰灰不仅聪明,而且它还是一个除强济弱的小卫士。记得有一次,我们邻居的小狗和一只陌生的大狗发生了冲突,小狗被大狗咬得直汪汪叫。这时,灰灰就冲了过去,准备拯救小狗。首先,它朝着那只大狗狠狠吠了几声,大狗似乎能认出它是狼狗,向后退了一步,但是,比灰灰大的身子使它十分的自负。于是,它便向灰灰冲了过去,和灰灰展开了决战。灰灰十分聪明,它趁大狗不注意,狠狠地咬住了大狗的脖子,大狗生气了,将它甩了出去,又把它按在了地上。这时,在一旁观看战斗的我立刻拿起了一跟木棍,朝着地上打了几下,大狗终于被我吓跑了。
我赶紧过去看看灰灰,它没受伤,只是身体脏兮兮的。我将它小心翼翼地抱了起来,轻轻地抚摸了几下。我把它抱到了水龙头下面,给它洗了个澡。顿时,脏兮兮的身子立即变干净了。
我和灰灰就像是好朋友一样,我每天读书回来时,它总是第一个出来接我,朝着我欢快地叫着,有时还乱蹦乱跳的,好像在说:“小主人回来啦,小主人回来啦......”我在写作业时,它就在一旁认真得看着我。每到周末,我和灰灰就到山坡上跑步、到池塘边赶鸭子、到厨房里捉老鼠。有多少数不尽的愉快啊!我和灰灰每天都在一起,从来没分开,它是我最忠实的朋友。
状物作文:狗11
如果用四个字形容我们和表妹家的狗——可乐的生活,那就是“悲喜交加”,为什么这么说呢?你一会儿就知道了。
外面有工人在高空作业,家里也逃脱不了可乐在地上“作业”—随地大小便。只要可乐趁人不注意,就在地上“作业”起来了。由于可乐很有公平的心理并具有奉献精神,它不惜把身体里的大量水分用来加强大便的水分,均匀地分配给每块它喜欢的磁砖,为了使这些大便在拖把的清剿之后能够“永生不灭”,它甚至把它们沾满了整个脚掌,从这屋窜到那屋,从而达到让大便随处不在的目的。见此情景,生为一代好汉的我和巾帼英雄表妹岂能坐视不管?在一家人的帮助下,治狗计划开始在我们的努力下实施起来。我们首先使用治狗计划之第一计—打。一个晚上,可乐再一次随地大小便,终没逃过我们的“火眼精睛”,这回有好戏看了!只见早有准备的外公使出传说中的武器一打狗棒!他一边用力连打了可乐几下,一边河东狮吼:叫你乱解!叫你乱解!把可乐打得汪汪直叫,不顾一切地狂奔而去。
不过,随地大小便的意识似乎在可乐的脑中根深蒂固,治狗计划第一计不但没让可乐的“工作”意识减弱,反而让它加班加点,它的业绩可是越做越大。好汉不吃眼前亏,我们马上又开始实施治狗计划之第二计—博取同情。我们假装做出非常夸张的辛苦动作来收拾可乐的“工作”成果,累得腰酸背痛,走路踉踉跄跄…….以期获得可乐的同情,不再辛勤“工作”,可是这个计策对可乐的冰冷心肠毫无用处。无奈之下我们只好使用第三计—奖励。如果可乐没在地上随意“工作”,而是在厕所解决,我们就给它可口的吃食作为奖励。
哪知可乐不但不继续表现,反而认为努力“工作”对得到奖励更有用。我们又一次尝到了失败的结果。既然软的不行就来硬的—强制实施。我们把可乐抱进厕所,并关上房门。但它却不肯轻易就范,饶有兴致地对厕所进行起研究来,只见它都东嗅嗅,西闻闻,对便坑起了浓厚的兴趣,甚至还想在里边喝水,要不是我们及时阻止,恐怕它早成了没人要的臭狗了。
……
终于,我们不得不使出最后的绝招—亲自示范。当我们“水火不容”时,我们总会将可乐带进厕所,一边自己解决,一边让它在旁边学习。我们要让它知道,厕所的下水道才是大便“安居乐业”的地方。经过我们n次的不懈努力,顽固不化的可乐终于能自觉地到厕所完成它的“工作”了,看到我们的努力没有白费,我们高兴得大声欢呼,比考试得了一百分还兴奋,这成果真的是来之不易啊!
状物作文:狗12
对于沈石溪这个名字,我早已经非常熟识了。可沈石溪的作品我还是第一次拜读的,沈石溪的原创绘本非常的精彩,这次我们阅读的绘本是《小火鸡与狗妈妈》。
火鸡和狗是两种不同的动物,可是这两种动物却能很好的生活在一起。狗妈妈把小火鸡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照顾,这说明了动物也有非常人性的一面。母亲的身份都是大爱的,狗妈妈作为一名母亲,同样也是这样。虽然小火鸡不是自己肚子里面出来的,可狗妈妈体内的母爱同样展现出来。狗妈妈时刻守在小火鸡身边,为的就是不让小火鸡受到别的动作的伤害。和宝宝读着这本故事,可以让宝宝也知道自己的妈妈是多么爱他的,爱他的心还远远超过了狗妈妈对待小火鸡。
小火鸡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的,要不是有了狗妈妈的保护,我想小火鸡也不可能成长起来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小火鸡是长大了,可是狗妈妈却越来越老了。在这里我又可以和宝宝说一下人生的定律,人生就是这样的一个过程,有生就有死,人有年轻的时候也有老去的时候,这是大自然不变的定律。我们能做的就是好好珍惜现在的人生,把握好现在的机会。我告诉宝宝,以后他的妈妈也会像狗妈妈一样变老的。当妈妈以后老的时候就需要宝宝的保护,因为那时候宝宝已经长大了,有这个能力保护妈妈了。宝宝听到我这样说,说以后一定会保护好妈妈的。听到宝宝这样的话真是开心的,虽然不知道以后会是什么样的样子。
由于狗妈妈出现了意外,不可以走路了。也因为狗妈妈已经年老了,想重新走路也显得非常的不容易。小火鸡是看以眼里急死了,开始小火鸡是鼓励狗妈妈重新站起来的,可是狗妈妈就是站不起来。于是小火鸡采用了激将法,虽然这方法令狗妈妈很痛苦,可是小火鸡都是为了狗妈妈好。其实小火鸡的做法,也足以证明小火鸡是非常聪明的。我告诉宝宝,在遇上什么事情的时候,一定要像小火鸡一样沉着应对,只有这样才能想到应付的方法。
这是一个非常美的故事,从小动物身上让我们看到了非常人性的一面。小时候是狗妈妈在照顾小火鸡,现在小火鸡长大了也懂得报答狗妈妈了。我们做人也应该是一样的,以前别人有恩于我们,我们一定要铭记心里。
状物作文:狗13
在这个元旦,我被只卑微的生灵感动了。
那是养了2年的黑狗,在6个月时被我送到了外婆家。
现在已经2岁多了,生了两胎孩子,都是5只。两胎中,除了第二胎的只乳白色的小狗,其它不是扔掉就是送人,而狗妈妈却无动于衷。我曾以为身为母亲不在意自己的孩子,可是今天看见的幕却让我知道,我错了。
刚几个月的小狗很可爱。圆圆的小脑袋,对三角形的耳朵呈浅黄色,吹口气就会动动。水晶般的眼睛,湿湿的。亮亮的,眼膜还未褪去,在陽光下好像有些幽兰,又有些深紫,深邃神秘。可是那么大的双眼,睁开望着我时,又无辜地惹人怜爱。小狗毛很长,很细,有些卷曲,好柔软好柔软!细细密密覆盖了全身。
我逗弄着小狗,外婆告诉我,它还不会吃肉呢,可已经断了奶。我很好奇,那它平时是怎么进食的?
不知不觉,到了午餐时间。我在饭桌上吃这吃那,狗妈妈带着小狗在桌下,脚边玩耍。我夹了块骨头,上面带着些肉,扔到狗们身旁。接着,我饶有兴趣地俯下身,想看看它们母子有什么反应。
狗妈妈首先叼起了那块香喷的诱人骨头,可是小狗急了。起身,将骨头从妈妈口中拱出,可是看着到手的美味,却不知从何下口,焦急地像锅里的蚂蚁团团转。这时,安静等在边的妈妈温柔地“抢”过那让小狗手足无措的好东西,送进口中。我有些鄙夷地看着她,竟然和自己的孩子抢食物,这个妈妈当得这“好”。
可是接下来--------
狗妈妈嘴边胡须动动,从没见过她如此细致缓慢的嚼过,好像不是啃剩下的骨头,而是只刚出炉的烤全羊羊腿。孩子急切地期盼地盯着自己妈妈,粉嫩温热的小舌不断舔着前爪。
狗妈妈纵欲有了下步动作,她口张,所有事物都从胃里倒出来,没有那种呕吐的恶心,反而细碎的美观。小狗欢叫声,在母亲身边打了个滚,才开始享受这易食的大餐。狗妈妈默默地陪着小狗,慈爱地模样,像极了天下所有人类的母亲。
我默然了,是的,自古至今,极少极少有例外。母亲总是伟大的,无论是我们辉煌还是落魄,在母亲眼里,都是她的孩子,永远。
即便是条狗,个如此卑微的生灵,所具有的这份情感,也是样感天动地。
状物作文:狗14
No。1它是一只流浪的狗第一次遇见它,是在家门外一片空旷的草地上。那时的它,蜷缩着身子,睡在一丛杂草堆里。我捧着巧克力甜饼,呆呆地望着它。的确,它是一只很漂亮的狗狗,黑白相间的毛色,耳朵边毛绒绒的褐色毛。我冲它喊了一声:“白白狗儿。”它只是瞥了我一眼,又闭上眼睛。我原先以为它是随它的主人来的,可许久也不见人来。妈妈告诉我,这是一只流浪狗,到这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凭着我三寸不烂之舌的说服下,妈妈勉强答应收留它。
No。2它是一只孤独的狗收养了它后,发觉它很怕羞。小小是我家原先养的狗,这家伙占着有一定的“家庭地位”,丝毫容不得白白的到来。平常给点儿零食吃,小小的分量也总是白白的两倍。其实,白白它是贪吃的,只是刚到我家,变得很束缚,饭也不敢多吃傍晚牵着小小和白白出去溜达,村上的狗儿也会很亲昵地围上来。对于比它小的狗儿,小小总是霸道地追逐,而比它大的狗,则摇头摆尾的,活像一个可怜的下属。白白则不会这么做,总是躲在我的身后,直到别的狗儿都离去才肯出来。其实它也喜欢有同伴的感觉呀!
No。3其实,它也是一只可爱的狗4月份收养的白白,到了6月份的时候,怀上了狗儿。这期间,我对于它的生活,大致是保护它不受别的狗儿的伤害。爷爷与我一起帮它盖了一间小屋子,料想可以让它在这里边安心地居住。可这狗儿,却一点也不领情,放着盖好的狗屋不住,偏偏到草丛上、树下蜷睡。没办法,只好依了它!空闲的时候,总喜欢趴在阳台上看风景。一天午后,我依旧趴在阳台上,看路口上来来往往的车辆。低头,却忽然看见了它。它正在扒土!先是用左前脚扒扒,再用右前脚填填,后脚飞速地刨着土块,土块飞溅在刚刚打扫干净的水泥地上。妈妈出来了,见此情景,望着它,而它,也害羞地低下了头……
No。4我发现,其实它懂我那一年,我已是毕业班的学生。作业就像满天的雨点向我扑来。我反抗,我不满,凭什么我就得接受如此待遇,难道毕业班的学生就没有自由吗?蹲在草丛里,我实在不想面对这罪恶的一切!它轻轻地走过来,舔舔我滴在衣裤上的泪水……
后来,它离开了我,在那遥远的天堂,天堂有距离吗?那只曾经伴我度过难熬的夏季的狗儿,你还好吗?主人好想你。
状物作文:狗15
我已经两岁了,已经成年了。
两年前,我跟小强一起搬进了一栋沿街楼的出租屋里,2楼,两室一厅。我跟小强住次卧,一对情侣住主卧,客厅共用。当然,大部分时间都是我在用客厅。就这样住了一年吧,房东涨房租,我们觉得太贵了,于是搬走了。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太吵了。
小强白天上班,晚上下班后就去看房子,有时候我也陪他去。看了七、八个吧,最终确定了一个单间,价格跟之前的房租差不多,距离小强上班的地方也蛮近的,周围设施也挺方便。重点是我们终于可以享受二人世界了。
没有空调,没有洗衣机,没有厨房,连床都没有,只有15平米的空间。还好天气还不是很热,该用的东西以后慢慢买吧。
于是,周六,收拾东西搬家。我的东西不多,一点铺盖,简单的生活必需品,就小强的东西多。什么健身器材,买来好像没练两天,还有各种淘来的、打折的、没用过的便宜货。听人说,定期扔东西可以让人保持快乐。于是,我们一商量,只卷铺盖走人了。
刚搬新家,小强各种打扫,从二手市场买来了一张床,一个掉漆的写字桌,买一送一的凳子,外加一个小方桌(貌似四条腿不一样长)。我也是屋里屋外,楼上楼下来回跑,一天没得闲。
终于忙的差不多了,我跟小强出去散步。沿着窄小、阴暗、嘈杂又潮湿的巷子走,两分钟出了城中村,紧接着是一段上坡路,两分钟时间上坡路便是一条主道,我们上了天桥,天已经很黑了。天桥那边,一波男男女女涌上来,天桥下,一辆晚班车已经卸下一批沉重的皮囊,又呼啸而去。
我们沿着一条小路走着,我在前,小强在后。小强跟我说,今天累了一天了,遛一会儿就回去吧。我没理他,继续往前走。路上基本上没有行人了,就我们俩,趁没人,我还偷偷的在路灯的柱子下撒了泡尿。
路灯微黄,我们就这样走着走着。这边真的好安静,我好喜欢啊,我跟小强说。他似乎没听见,径直往前走了。
转眼到了一个丁字路口,我正犹豫往左走,还是往右走的时候,小强来了一句:我们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