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孔乙己》是鲁迅笔下的经典,故事是透过咸亨酒店的小伙计“我”来展开的。“我”是谁呢?“我”是咸亨酒店里一个样子看起来傻傻的,无法招待长衫主顾,连往酒里面“孱水”这样的活儿都干不好的的十几岁小伙计。文中的“我”在当时只是看笑话的一个小孩,对于孔乙己的遭遇内心似乎没有一丝触动,或者说,在那样的社会中已经慢慢被同化成了冷漠自私的人。大家可以联想一下《我的叔叔于勒》中的“我”和《孔乙己》中的“我”,同样是小孩,他们是否都被当时的社会环境同化了?作者想借这两个“我”分别表达什么?哪一个“我”更令人觉得悲凉?
《孔乙己》中除了“我”这一个人物视角之外,我们还可以从旁人(掌柜、短衣帮、小孩)的角度来写一写他们眼中的孔乙己。
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未进学,最终穷困潦倒。但令我奇怪的是他嗜酒如命,常常到我这儿喝酒,且基本上每次都付现钱。那钱是哪来的?听众人说是偷的,他每一到店里众人便一起高叫“你又添新伤疤了!”“你又偷了X家的书”之类的,他便青筋暴起,满口“之乎者也”。这时便是小二也能大笑,因为在这漫长萧索的日子里,能笑的也不多。别人都觉得,没他日子也是照样过。
但我却不敢苟同!开酒店的最烦结账,去收债时就像丧门神似的,人们远远地看见了便跑。但不得不说,孔乙己的“品行”很好,纵然欠钱一月之内也会还清,但每次见他欠钱,哪怕只有一两文,我的心都像压了几块大石头。后来我担忧的事果然发生了,我在年关结账时,他还欠十九钱,听众人说是打折了腿了。唉,只能怪他自作自受。最后一次见他时果然打折了,腿像个木偶人似的盘坐着,面对众人的笑,只是用那如一潭死水的眼睛哀求着。后来再也没见过他。
唉!他也许是死了。罢,罢,罢!没他生活也是照样过,他也不能教小二写字使小孩分心啊,也不会因分茴香豆而引起嬉笑吓到长衫顾客了,生意也不会受他这个可怜鬼影响了。账面上的十九分钱也随他的灵魂烟消云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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