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的读书笔记

2022-07-08 读书笔记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写一份读书笔记,记录收获与付出吧。你想知道读书笔记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故乡的读书笔记,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故乡的读书笔记 篇1

  个人认为,《祝福》是鲁迅写得最好的小说。他用“我”的眼光,把祥林嫂这个人物活生生地表现出来,把世态的苍凉,封建社会的黑暗暴露无遗。无论是从选事,还是从写作方法上来看,《祝福》都是一篇非常好的文章。

  在我看《祝福》以前,我一直以为,鲁迅只是一个思想前卫,语言犀利的作家。他的出名只是因为他的杂文和他的思想,但是在看了《祝福》后,我对他的看法改观,觉得他是一个凭着真本事而屹立在中国文坛上的。《祝福》一开始用一种很悲凉的手法渲染气氛,写那满天飘舞的雪花,让人们满目疮痍,感到荒凉和痛苦。然后鲁迅慢慢地用祥林嫂的死引出她的一生的悲剧。鲁迅的叙述很自然,把祥林嫂由逃走——打工——被绑走——再嫁——失夫失儿子——再打工——遭唾弃这些遭遇很完整地表达出来,没有丝毫的拘束。鲁迅没有在文中对祥林嫂表示同情,但是却能在叙述中紧紧地抓住读者的心,使大家同情祥林嫂,这表现他的深刻的文学造诣,我想这种文章写作方法是我们最难学习但是又是最需要学习的。

  我觉得文章最精彩之处是文章的题目“祝福”,文章为什么不叫“祥林嫂之死”呢?文章写的是悲剧,但是却用了一个很有希望的题目,这正是鲁迅最高明的地方,简单的“祝福”两个字,把悲愤和希望都表现出来,引人深省。

  文章是表现生活的。而鲁迅的《祝福》是揭示生活,把当时的社会的黑暗愚昧展示给读者。祥林嫂第二个丈夫死了后,她回到鲁家打工,主人并没有关心她,而是在意她的表现比不上以前了,而且还认为她是个克星,在祭祀的时候不让她碰供品。祥林嫂用自己一年的工资去捐了条门槛,但是却仍然没有法子改变大家对她的看法,而她自己也过不了自己一关,迅速衰老,自己首先在精神上把自己杀死了。祥林嫂死在大年夜,但是却没有人把她当人看待,只是说她死的不是时候。我看完这篇文章时,觉得很压抑,好像要把那愚昧的社会推翻才能松一口气似的,我想,这就是鲁迅的精神力量吧。鲁迅用笔和黑暗作斗争,用文章来解放人们的思想,鲁迅堪称中国精神领域界的教父。鲁迅在文章中设计了一个麻木的祥林嫂,当她在面对别人的嬉笑时,眼睛呆呆地望着前方。我想,这也表达了鲁迅那当他面对愚弱的国人时,“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无奈吧。

  屈原曾经反复这样吟诵:“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我想鲁迅在这文章中表达的也是这样的一种无奈。这种无奈是矛盾的,深深的折磨着他的灵魂,对于这样的灵魂,我是同情他的。

  有人说,鲁迅已经离我们远去,我不这样认为,因为仅仅就是从《祝福》上面说来,鲁迅还是离我们很近的。离我们远的只是那封建社会和那愚昧的人们。

  故乡的读书笔记 篇2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是在鲁迅的《故乡》中认识他的。当时,这健康可爱、有着紫色的圆脸、颈戴银项圈的少年,留给了我很大的印象。他给作者,也给我们诉说了他的稀奇的见识: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他和作者一起开心的交谈,一起天真的欢笑,在一起肆无忌惮的玩耍。

  但,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之前紫色的健康的圆脸,如今变作灰黄;红活圆实的手,如今变得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倒像是松树皮了。最重要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第一声叫出来的,竟然是“老爷”!

  他们之前以兄弟相称,但现在却主仆分明,只是因为“那时是孩子,不懂事”么?二十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所谓的“长大了”?或者……

  应该是当时的社会吧。是当时的种种压力,才使得一个天真无邪、自由快乐的少年变作一个目光呆滞、呆若木鸡的农民。闰土就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文章的最后,鲁迅的侄子宏儿和闰土的第五个孩子在一起,同二十年前的鲁迅和闰土一样,在一起欢乐的玩耍着。这不就是小时候的鲁迅和闰土吗!但等到他们长大之后,会不会也和现在的他们一样,中间相隔着一层可悲的身份的厚隔膜呢?

  故乡的读书笔记 篇3

  应该是到了初中以后学的完整的《故乡》,随着闰土那一声“老爷!……”,“我”印象中的那个闰土消失了,我印象中的那个闰土也消失了。

  我记得当时老师特意强调了“老爷”这两个字的所起的效果,“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姐姐也是很喜欢《故乡》的,她上学高我三届,她特意跟我说过那个鲁迅笔下的“细脚伶仃的圆规”,她很是崇拜鲁迅的,她说:“细脚伶仃的圆规”简直太形象了,还给我比划着说那个细脚伶仃的圆规的样子,她跟我说这些得时候是笑着的。

  少年闰土的形象破碎了,幸亏还有水生,我想水生也应该在给宏儿讲关于猹和捕鸟的故事吧,在宏儿的脑海中水生也应该有少年闰土的形象吧。只是我一直在猜测宏儿和水生长大后见面的情景。也给我的闰土留下了希望。

  故乡的读书笔记 篇4

  隔膜,疏远,毁灭,其实有时渐进式的,从隔膜到毁灭,是一个过程,不是瞬间的变动。就拿闰土这个典型的人物来说吧,少年闰土是如此的纯真,他可以忘记地位身份的界限,跟“我”一块玩耍;但是中年闰土显得低微、恭敬,我们可以分明地感受到一股封建等级的气息,“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而“我”与闰土、杨二嫂之间表面的隔膜是不是又在更深层次上映射出他们的心灵已经逐渐地被销蚀,甚至说早已毁灭得只剩下一个空空的躯壳呢?

  “现实闰土的故事(还包括现实杨二嫂的故事)无疑起到了惊醒的作用,帮助我完成了幻想与现实的剥离。‘我’由希望到绝望,再度远走,从而完成了‘离去——归来——再离去’的人生循环(在小说的外在形式上则表现为‘始于蓬船,终于蓬船’的圆圈。”

  ——钱理群、温儒敏、吴福辉《现代文学三十年》

  在钱、温、吴三位青年学者的解读中,《故乡》是鲁迅小说中两大小说情节、结构模式之一的“离去——归来——再离去”的“归乡”模式的代表之作。这种结构安排形成的不仅仅是小说结构的完整,我认为,更是作者情感历程的完整:为生活而漂泊辗转的无奈又满怀信心——回乡寻“梦”时充满希望——再次离乡时的绝望和落空。鲁迅通过这种“故乡”情结,正好有意识地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真实面貌。

  鲁迅带着这种“为人生”的写作原则,而不是“为艺术而艺术”,从“启蒙主义”的观念出发,开创了“表现农民和知识分子”的两大现代文学的主要题材。

  我们当代不也需要这样的作家,拿起笔,深入社会底层,关注身边的人和事,揭露社会的病态吗?

  你对街头巷尾、火车站的乞丐视而不见吗?你碰见农民工还是投以鄙视的眼光吗?你在满头大汗的清洁工面前乱扔垃圾还是不知羞耻吗?

  那就请您爆发你的正能量吧!

  子曰:“温故而知新。”只有沉得住气,静得下心,才会有新的感悟。

  故乡的读书笔记 篇5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故乡》这一篇文章。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被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被关在笼子里的一只小鸟,家庭富裕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大自然的小鸟,生活艰幸但充蛮快乐。闰土的童年得看瓜,但是她很自由、快乐。鲁迅的生活虽然充实,但是只能默默地念拿在童年的书。闰土还可以做许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拿四角的天空。

  我们需要自由,不能在自己的家里度过,一定有了解大自然。

  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瓜地,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想一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当“我”记起童年时的“故乡”,浮现在脑海里的首先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海边沙地上的碧绿西瓜,整个大自然是那么静谧,那么安详,但在这个静谧的世界上,却有着活泼的生命。这活泼的生命给这个幽静的世界带来了动态的感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捏一柄,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胯下逃走了。”它幽静而沉闷,活泼`而不杂乱。和谐自然,是一个另人心旷怡的世界。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故乡的读书笔记 篇6

  看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顿时觉得有些失落。鲁迅的儿时好朋友闰土,经过漫长的时间不见,竟与鲁迅存在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刚要与闰土再见面时,鲁迅是多么期待!而使他沉在心中多年美好的记忆又从新浮起。可见到闰土后,却发现闰土与他疏远了,鲁迅感到非常难过,也为这个间隔而感到失望。

  我想,闰土也并没忘记和鲁迅儿时的快乐时光,只是他觉得不能像儿时那样“不懂事”,他们有着阶级的差异,在那时,他们有着大人们所没有的天真。仔细品味他们的话,小时候的“闰土哥”“迅哥儿”以及长大后的“闰土哥”“老爷”这其中有着多么微妙的变化啊!变的是闰土,他忘记了童年的真诚的友谊,这样,他就失去了一件宝贵的东西。

  在我的抽屉里,有一张全家福,是在我五岁时候在家乡照的,在这张照片里全家都站着台阶上,唯有我一人坐在最前面坐着哭,这是多么戏剧的一幕!这里面还有个故事:小时候我在家乡,没几天就和一个小孩混熟了,当我们要去照全家福时,我想带他一起去,大人们不同意,原因很简单,他和我不是亲戚。但是我偏要带他去,最后我被大人们硬拉到那里,而我的伙伴也被他的父母留在家里,在照相的时候我坐着大哭,偏不站起来。于是,这一幕就被留在了相片里。后来听大人们说起这个故事,我暗自冷笑,没想到那时的我竟会这么“仗义”。

  有一次,爸爸想带我去见这个儿时的伙伴,我提不起兴致,更不想去见他。过去这么久了,现在的我对于这个儿时的伙伴,早已不认得了,虽然这在我的脑海有留下几个残碎的模糊的画面,但我们也好像有一道看不见的墙给挡住了。这比起鲁迅来,我真感到惭愧。我就如后来的闰土,但我可以猜出,就算现在见面,他也不认得我了,两人见面,还能像小时后那无话不谈吗?

  虽然现在,已经没有了鲁迅那时的阶级差别,但是我依然也忘却了一个儿时的伙伴,因为我不能像鲁迅一样对朋友念念不忘?还是我变得冷漠了?后来我才明白,我在心中没有一个美好的回忆,我就只记得曾经有个玩伴。但鲁迅在心中对闰土有着一段美好的回忆,这个回忆使他时时记得自己的这位朋友。

  我们也在心中有着一段段美好的回忆,这也是我们的希望。只要我们在心中有个希望,不放弃它,这便是我们向前的动力。让我们牢牢记住鲁迅先生的那句话: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故乡的读书笔记 篇7

  最近,在妈妈的要求下,我看了鲁迅先生写的小说——《故乡》。

  尽管作者描写的故乡就是我从小长大的地方——绍兴,但这篇文章对我来说实在不易读懂。

  原因有四:

  一、文中有些字和我们现在的不太一样,如“哪里”写成了“那里”;

  二、有些事物是我没碰到过的,如胡叉、秕谷之类;

  三、有些字词是作者自己编造的,如“猹”、“弶”等;

  四、当然最主要的是我不知道当时的历史背景,不能体会文章背后所要揭示的深刻含义。

  这篇小说主要写的是作者回到故乡,看到了小时候的玩伴闰土,在生活的重压之下变得衰老、拘谨和麻木,完全不像小时候那样可爱、机灵和富有活力。经过对儿时的闰土与现实的闰土的比较,可以知道作者对儿时的故乡、儿时快乐的生活、儿时的闰土非常怀念,对现实社会的破败感到非常不满。

  故乡的读书笔记 篇8

  ①山道

  奔宁山道是个最好的平台:它就像龙门横跨在这个国家的脊梁上,为思想和邂逅提供了无限可能,这段旅程的每个部分都是新的领悟、新的章节。

  ②逆向

  行走就是行走——从哪一头开始到哪一头结束又有什么关系?

  所有的行走指南都是按照这个方向撰写。但作为一个诗人,我天生不走寻常路。如果大家都写散文,那么我通常会写点别的。诗歌,就其定义而言,就是别样的选择,是一种倔强的形式。它通常拒绝碰到页边距甚至填满整张纸。散文在纸面上的布局,就好像液体从上面倾盆而下,而诗歌则占满整个纸面,以信息排列自己,建立阵营并排斥规划。它是一种不顺从的、智慧的艺术形式,并且大多数从事这种艺术形式的创作者都来自笨拙的小分队。

  朝南走还有另外一个意义,因为我是在往家的方向走。从我对这个山道的研究来看,在整个路程的任何一段都有无数让人退却的机会和理由。我会需要一个坚定的理由驱使自己走下去,而不能回到生我养我的家乡这一屈辱,似乎正是鞭策我不断前行的完美动力。

  ③“狼狈”扩展

  我们蹒跚前行,希望能找到路,上一分钟路还在我们脚下,下一分钟就消失了。我们坐在石头上想提早吃午餐,但我们在火车上就已经吃掉了三明治。天色开始变亮,因为冰雹来了。无数白色小冰球打在我们脸上和手上,天与地浑然一色。

  地图从背包中掉出来,淋湿了,接下来在关于谁应对此负责的争论中,又被扯成了几个湿纸团。

  故乡的读书笔记 篇9

  反映情的是农民的生活,描绘了辛亥革命后农村破败的图景。读罢,小说中闰土形象仍在脑中挥之不去,令人回味无穷。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这便是闰土——少年闰土。

  少年时代的闰土是一个纯真可爱而且聪明能干,心中还有无穷无尽的稀奇事的小孩。但当第二次见到闰土已是十年后。虽然鲁迅先生一见便知道是闰土,但又不是他这记忆上的闰土了。闰土的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谁都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鲁迅先生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十年里,闰土变了好多,确切说是变老了,可见这十年里吃了不少苦。

  在见到闰土时,鲁迅先生儿时的记忆突然苏醒,一幕幕浮现在眼前,鲁迅先生真想和他亲热地叙叙旧,但是却像有什么挡着似的。终于,闰土的态度恭敬起来了,“老爷!”他吐出这两个字,不禁令人一阵心寒,两人间其实早已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这是“上等人”与“下等人”永远无法逾越的鸿沟!造成这一切的始作俑者便是那万恶的封建等级观念!它像挡不住的洪水猛兽,无情地侵蚀劳动人民的思想观念,残酷地迫害着他们的生活与人格,让多少像闰土这样有血有肉的人变成了卑躬屈膝的“木偶人”!“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是鲁迅先生在文末提出的,他真切希望人们过“新的生活,找到一条新路。”这句话也为一代又一代的人所铭记,激励着人们不断探寻“新路”。

  故乡的读书笔记 篇10

  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童年诸多的故事,无论当时故乡给予了多少苦痛,回味时更多的是笑与泪。对“故乡”的情感不单单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更多是沾染着个人色彩的精神感触。《故乡》一文中,重回故乡的种种感受都是建立在故乡在少年时留下的记忆基础上产生的,而那种记忆是美好的,难以磨灭的。就

  如同闰土的形象始终是可爱的少年,但现实却总会打碎原有的美好,前后截然不同的人事带来出乎意料的情感体验,造成不同情感的矛盾。这样的感情不是简单纯粹的,是繁杂的,“剪不断、理还乱”,却又无从逃避,带着不言而喻的需要慢慢地品、慢慢地读,慢慢在脑海中将情丝织成一幅画。

  故乡并没有那般梦幻的风景,却总被描摹成一幅画,只是色彩的浓淡不同,都始终是艺术。鲁迅用《故乡》这篇小说纪念他的故乡,但故乡实则没有什么可纪念的,终究是过去的梦幻被现实的碎成齑粉,留有悲伤和怀念。鲁迅的文字并非只是哀伤的叹息,往往对未来也残存着梦想和希望,希望后辈能够摆脱历史的禁锢,在一个美好的新天地中生活。正如文末写道:“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小说中的故乡,一个是少时记忆中的,一个是现在的,也是极其现实的。

  记忆中的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这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对比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回忆中的“故乡”并不仅仅是一个现实的世界,同时更是一个想像中的世界,是“我”在与少年闰土的接触和情感交流中想像出来的一幅美丽的图画。它更是“我”少年心灵状态的一种折射。这颗心灵是纯真的、自然的、活泼的、敏感的,同时又是充满美丽的幻想和丰富的想像力的。它没有被“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所束缚,而是在与少年闰土的情感交流中舒展开了想像的翅膀,给自己展开了一个广阔而又美丽的世界。

  少年的“我”是纯粹的,少年闰土也是纯粹的。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用封建礼法关系组织起来的,是平等相处的玩伴,是一种友谊,而非主仆。少年闰土的概念里“我”不是一个身份高贵的“少爷”,少年的“我”也不会意识到将闰土当作奴仆。他们之间的情感交流是畅通无阻的,是没有任何顾忌和犹豫的。重读他们之间的对话,便可以感到他们之间的交流是无拘无束的,并没有太多的利益思考。少年闰土来到城里,“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少年“我”通过与少年闰土的谈话,也像看到了过去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世界。

  总之,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我”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我”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但这种心灵状态不是固定的,那种美好的幼时友谊也无法得到永恒的维系。生活让闰土变了,“我”自然也变了,之间的情感一下子复杂起来,相处也变得越发困难、沉重起来。回到故乡,但却失去了曾经记忆里的故乡,失去了当年的玩伴,失去了幼时的美好记忆。

  故乡的读书笔记 篇11

  读了鲁迅的小说,我印象最深是那篇《故乡》,而此书中印象最深的还数那最后一段话“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句话对当时和现在都有独到的诠释。首先是对《故乡》这篇文章。它主要是想告诉人们空有希望不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有,而如果为了希望去奋斗,那希望也就无所谓无。如果人们都为了希望去奋斗,那么就能实现自己的希望,实现自己的理想,迎来美好幸福的新生活。换句话说,就是只有美好的愿望而不去探索实践,希望必然落空,等于没有.虽然实现"希望"困难重重,但只要去探索实践,就有实现的可能。总结的说就是,希望之路是走出来的路,是实践出来的路,是探索得来的路。

  其次是要说说这句话单单对故事里的人的总结。鲁迅和闰土而是都是伙伴儿,长大后,鲁迅的机遇与抱负好,比起闰土来,的确是阔点。但这并不意味着闰土不抱有希望。鲁迅的希望是倡导白话文,鞭策封建礼仪;闰土的希望是温饱,一家幸福。个人有个人的希望,这些希望本没有对错之分,好坏之分,都是美好的希望。加之两个人都为之奋斗,可两个人的境况却不同。但是这好像是命运如路一般,你不走你不会知道它的尽头是哪里。人类活了这么久,昭示的各个命运都已出来了,这不得不引人默叹,人的命运就像注定一般,前人的路

  足矣。不过想一想宏儿与水生,鲁迅先生当然不希望宏儿和水生也像自己与闰土一样之间有如此深的隔膜,由此可以看出末句话也似鲁迅先生的一种无奈,他不希望自己与闰土所走的路也是宏儿与水生所走的路。同样那个豆腐西施显然也是一条路,从文中也可以看出鲁迅先生并没有对她进行鞭策,的确,鲁迅先生充分尊重每一个命运,正如他所表达的每个命运也有各自苦难形成的经历,至少也是个过程。

  然后我要谈谈这句话与鲁迅先生一生的信奉的关联。鲁迅先生倡导白话文运动。我想他认为,本来就没有什么白话文,也不存在要不要倡导白话文的争端。白话文原本就是中国人在长期语言文化的积淀与发展,说不出它发展所谓的时间,所谓的地点以及所谓的人。换句话说,白话文的形成过程无所谓有,无所谓无,只是自然而然的形成。并且鲁迅先生相信,白话文也是一条实实在在的路子,说它的人多了,写它的人多了,用它的人多了,大家广泛的使用它也会成为一个必然的趋势。

  最后,我还想,对我们来说,这是一条经验之路,这不是强求,前人都会自然的碰碰、探探、走走,经过长期的积累,就必定意味着经验的形成。

  不过,我还觉得,末句改成这样会更好: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就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不成为路。也许这样反着说,反倒更符合鲁迅先生讽刺激进的文笔,表意也不失清晰,可体现部分人队白话文的不尊重。但是,这也仅是己见,值得商榷。

  故乡的读书笔记 篇12

  前几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这本书,里面的内容让我深深地感受到鲁迅先生对家乡的眷恋之情。

  鲁迅在这篇小说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过去的故乡是一个美好和谐、以及快乐的世界,那里有迅哥先生童年美好的回忆。那里有“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然而现在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而且是毫无生气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而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

  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迅哥儿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的他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平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的,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最好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故乡的读书笔记 篇13

  在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家著作精选集——《故乡》。它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讲述的是鲁迅对童年往事的回忆,作者用纯朴的语句、不多的笔墨深刻的刻画了自己难以忘却的人物形象及其特点。第二部分讲鲁迅的著名小说,其中便有家喻户晓的《阿Q正传》,更有妇孺皆知的《孔乙己》。

  我花了约一个星期时间来阅读这本书,读完以后,最大的收获便是学到了写文章要写得真实,要写得感人。像鲁迅这样的大文豪的文章虽然没有什么优美的修饰,华丽的词藻,但也让人读起来有一种名家的味道,而且能够让人以一种欣赏的态度来细细品味这文章。每一个有上进心的人无一不想拥有象鲁迅先生那样绝佳的文采,所以我们必须要写出真情实感。光说不练是没有用的,需要时间来证明,需要行动来实现。书的封面上说:“这触动灵魂的优美文字,源自文学大师的心灵深处,在岁月的长河里,如宝石般熠熠生辉,陪伴着我们一路远行。”所以,要想写触动人心灵深处的文章,不是用万般华而不实的美丽词藻或修饰得不成样子的句子,而是要出自内心深处的“宝石般”的文字。

  另外一个令我十分佩服鲁迅先生的一点是,他写得大部分的文字带有一种批判的味道,而且柔中带钢。看似是一篇普普通通的文章,倘若给被讽刺者看,他们便会觉得毛骨悚然、不寒而栗;而与鲁迅“统一战线”的人看了便会情不自禁地拍手叫好。这也是他为什么会成为一个优秀的、用笔杆子与敌人奋斗一生的革命作家的原因。同样,现在社会也正需要这样的一股力量,以一支支钢笔,结合一篇篇言辞犀利的文章向官场上的恶势力予重重一击。

  鲁迅先生之所以在文坛被人尊为大师的原因,是因为他源自内心的语言和革命无形的批判,而我们想要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惧怕写作,就同样需要这样的法宝。

  故乡的读书笔记 篇14

  《故乡》讲述了鲁迅先生回故乡的故事。在寒冷的冬季里,鲁迅回到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只为告别自己的老屋。而作者所见的故乡已经不是记忆里美丽的故乡,本文描述了鲁迅先生与故乡难以割舍的乡情,对少年闰土的美好回忆,杨二嫂的刻薄冷漠,到鲁迅先生再见到分别三十多年的闰土的感慨,最后描述了鲁迅先生远离故乡,内心的悲哀和希望。

  鲁迅先生对闰土的描写用了很多的笔墨,先是详尽的回忆作者少年时与闰土在一起的快乐,天真的少年不会因为身份的不同影响他们纯真的友谊。再讲述作者三十年后见到闰土时的情景,鲁迅涌在心头的那些快乐的事儿还未连珠炮的吐出来,就被闰土的一声“老爷”给生生压回去了,从惊喜到悲哀,他知道,他和闰土的心灵已经隔上了一层可悲的厚壁。我相信,这一声毕恭毕敬的称谓对鲁迅的打击是巨大的,从少年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到低下头来叫“老爷”,再到为了生计在草灰里埋盘子,机智勇敢的少年变成了辛苦麻木的闰土,这让鲁迅倍觉世态的炎凉,和底层人民的无奈。这是人性的悲哀,是时代的悲哀。

  文章还描写了二十年前卖豆腐的杨二娘,从“豆腐西施”到现在的高颧骨薄嘴唇,圆规式的站姿,尤其是刻薄的语言,自私的行为,无不让作者感到悲凉,故乡对他再也没有了什么留恋。在当时那种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和官绅的社会背景和压力下,人们的心灵都被摧残成什么样子了啊?作者内心气闷,但又从后辈身上看到了希望,希望他们的将来能真正好起来。

  在任何时候人都不能失去希望,倘若失去了希望,一切就都没有意义了,正如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有了希望,并不懈的为之努力,成功就会在不远处。

  故乡的读书笔记 篇15

  每次重读鲁迅的《故乡》,几乎都有一些相同的感受,强烈而又无从言说;这次再读《故乡》,也许能够稍微理清其中的感受了。

  鲁迅在《呐喊》的自序中说道,他当时做小说不过是“呐喊几声,聊以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而自己“也并不愿将自以为苦的寂寞,再来传染给也如我那年青时候似的正做着好梦的青年”。《故乡》同样体现了鲁迅的这种意图。

  悲哀是几乎贯穿《故乡》全篇的感情基调(回忆中与闰土相处的情景虽然色彩明丽、感情真挚动人,但也不过作为“现在”的对比而更显其悲凉;即使略带喜剧色彩的“圆规”——杨二嫂,也不免显出故乡之人的势利、卑微而让人心生对故乡的失望之情),正如作者所说,“这次回乡,本没有什么好心绪”。而这种悲哀,无疑在鲁迅见了闰土、在闰土“终于恭敬起来”“分明的叫道:‘老爷!’”时达到了顶点。至此,鲁迅所感到的一层“厚障壁”硬生生地隔开了他和闰土,儿时美好的记忆成为一种祭奠。对此,鲁迅“打了一个寒噤”,“说不出话”,他的默然,饱含了对闰土一声“老爷”的无声责备以及对此无可奈何的矛盾心理。

  到了鲁迅再次离开故乡时,他对闰土的印象“本来十分清楚,现在却忽地模糊了”时,又“非常悲哀”,而当他幻想着宏儿和水生能过上“新的生活”时,却又不免觉得“愿望茫远”了。可见,鲁迅终不能有足够的信心来面对这严酷的现实。

  然而,小说却未到此为止,鲁迅不愿将失望乃至绝望的情绪传染给青年,他宁可自己背负着渺茫与虚无的痛苦,也要给青年们希望: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小说中有一个不起眼的人物——宏儿,他并不对小说情节、内容的表达有所影响,但在反复的阅读中,我们会发现,他的价值却渗透在《故乡》文末所要带给人们的希望之中。这样的安排,到了文末,甚至对开篇以来的感情基调也产生了影响,显出若干“亮色”,而使小说终不至于陷入无尽的灰色的忧郁之中。

  然而说到宏儿,却不能不将他与水生并举,他们在小说中似乎没有独立存在的价值,有的是共同所起的一种对照相映的关系。正如作者所说,水生“正是一个二十年前的闰土”,那么相应的,宏儿则是“二十年前的鲁迅”。如此,他们(宏儿和水生)则形成了和少年鲁迅与少年闰土的正衬、对照,和中年鲁迅与中年闰土的反衬、对比的一对巧妙的关系。而这一种关系,是深深地隐含着作者渺茫希望的。

  当时的鲁迅是信仰进化论的,他相信将来总会胜于现在,“希望是在将来的”。但当鲁迅站在两对关系(鲁迅与闰土、宏儿与水生)之外观察时,不免生出悲凉的感慨及唯恐后辈重蹈覆辙的担忧,他不愿他们过着“辛苦展转”“辛苦麻木”“辛苦恣睢”的生活(而这却是当时所能抉择的几乎所有的生活道路)。

  鲁迅创造出宏儿的形象,其实也是将自己未必真正感觉到的渺茫希望(“进化”的思想)透露给读者;然而,他自己内心所面对的或许只有黑暗的重担吧。

  再读《故乡》,我想我读出了鲁迅忍受绝望而给予希望、承担黑暗而透露光明、“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的形象。

  故乡的读书笔记 篇16

  鲁迅,是现代文化史上的一座独特的丰碑,他如炬的目光关注我们灾难深重的民族,透视着那些在黑夜里昏昏而睡的着的灵魂,他是一个孤独的夜行者,他举着猩红的叛逆大旗,一骑绝尘……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闰土身上,我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看出了中年闰土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了。鲁迅以闰土的变化,从而向罪恶的社会发出血泪的控诉。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而感到幸福。

  故乡的读书笔记 篇17

  几年前我还一直沉浸在自己划定的圈子内,抱着“非名著不读“的信念,沉浸在大师名著的围城里不肯跨出一步。偶尔受老同学白玉稳之邀,和他闲聊蓝田文学圈,他给我提到在这儿有散文写得好的比如曹林燕老师,新诗写得好的有朱娟老师,古诗词赋有张效东老师、谭长征老师、贾毅老师、王福安老师等,小说写得好的有孙老师、祝老师、卞老师等,引发了我对蓝田文学圈的好奇与关注。后来在蓝田文学群聚会时看到曹林燕老师表演瑜伽,听别的文友说她的国画也画得很好,原来也是个多才多艺的才女。由此开始关注她的作品。每每看到她文章的题目,总是浸润着一脉书香,一缕诗意,比如《有露沾衣》《慢时光》《触摸一段温暖的时光》和《负暄》等,仿佛从《诗经》里款款走出,从陶渊明的诗里迤逦而出,从风景旖旎的杏花春雨江南温婉走过,单从标题一看,就足以让人沉醉。进而读她的文章,诗一样地富于张力和表现力的语言,让人总觉得这是用写诗的笔法写成的散文。

  今天拿着曹老师的新作《从故乡出发》看到孔明老师的序言里提到乡心如莲,我觉得这个比方非常恰切。曹老师的文章里那淡淡的乡愁,对故乡的人情风物,变换的景物,蜕变的民俗民风,如渐行渐远的背影,牵出长长的怀念和怅惘。乡心如莲,洗净铅华,一尘不染,清雅脱俗。

  以往我在读周作人的《乌篷船》、白先勇的《游园惊梦》、沈从文的《边城》《长河》萧红的《呼兰河传》梁实秋的《雅舍小品》等文章时有过这样的感受,读日本作家川端康成的《雪国》《伊豆舞女》也曾有过类似的感受,我从她的文章里似乎能感受到这些大师名家的影子,但仔细推敲,她是饱读名家的作品,博采众长的基础上独具面目,似又不全似,自成一格。这也正应了前人说的“似我者生,是我者死。

  有人说周作人的文章是西方工业文明碾压中国古老的农业文明时唱起的一首挽歌。确实如此。而今阅读曹老师的文章,书里的老屋、老井、村路、老牛和传统的农村生活方式都渐渐变成日渐模糊的回忆,蜷缩进满是乡愁的文字里,这是现时代社会转型时期,古朴恬静的田园牧歌式的生活逐渐被势头强劲的现代化城镇化建设的步伐碾压,古老的农耕文明正经历着痛苦的蜕变,农村人口不断涌向城市,给农村留下一个空壳子,或者只有老弱病残悠守着苟延残喘的老家。以往富有地域特色的建筑逐渐消失,代之而起的是钢筋水泥的森林,原来穿行在林子与瓦屋里的燕子现在再也找不见自己旧日温馨的老巢,欢快的呢喃与鸣唱会变成怎样的情调呢?是庆幸原来四面透风的柴房茅檐变成了坚固的水泥楼阁,还是留恋往日那种椽檩纵横叠架的老屋茅檐更适合自己筑巢垒窝呢?

  现代人都耳朵塞进了蓝牙耳机,听着DJ音乐,谁还会去耐烦倾听燕语呢喃呢?其中的欢饮与失落,纠结与怅然如同水墨在现实的熟宣上晕染开来。伴着对故人故事亲切的回忆,宛如曾经唱过的台湾校园歌曲《乡间的小路》《垄上行》《踏着夕阳归去》,扛着锄头,或牵着黄牛,从乡间纵横的小路回到炊烟升起的老屋。那熟稔的画面是几代人共同的美好的回忆。她的文章是对过去农耕文明的追祭,更是对未来美好新农村生活的期待与呼吁。

  曹老师的这部书里有一组关于读书的篇什,给人的感觉是冬日晴明的暖阳下,沏一杯热茶,在窗前书案边或在阳台上茶几前,惬意地躺坐圈椅里捧一卷书,细心地品读。那读书的姿态应该是世上最美的姿态。行文中让人看到兰心蕙质阳光知性的女子对书的独特感悟,文字从容优雅,诗意温婉,字里行间仿佛让人看到一个优雅高傲的灵魂的高蹈于喧嚣的红尘之上。无需搔首弄姿顾影自怜,也同样无需字斟句酌,精雕细刻,但以她的深厚积淀和博学修养,提起笔来,温婉优雅的文字从笔端自然流淌出来,仿佛风行水上自然成文,没有明显雕琢的痕迹。但是你读起来有温度有深度有格调有情怀有境界有个性有魅力,让人如品好茶,也如品味美食,尤其是在浮躁之风甚嚣尘上之际,更是治愈现代人浮躁病的一剂良药。过瘾之余,品之再三,受益匪浅。材料的选取如同诗歌意象的选择,很精心也颇见匠心,情感的倾吐有节制,语言表达质感有特色,诗意氤氲,让人想起古人说的:“涵泳工夫韵最长。”

  总之这是一部很难得的散文集,放在我的书架上,与诸位大师名作比肩而立,毫无违和感,一样的大气,投射出别具一格的魅力。读她的散文,你会随着她的笔触,从她的故乡洋峪川出发,带着亲情与美好的回忆,带着诗情画意的乡愁,用精美细致的描绘,把窄峪川、洋峪川、汤峪水镇等蓝田人的故乡呈现在世人面前,也让漂泊在外的游子看到故乡的变化,回到生养自己的故乡,把她建设得更加美好,这或许是作者,也是所有爱故乡的蓝田人的共同心声和夙愿。

  故乡的读书笔记 篇18

  宫春虎先生拮取其“月是故乡明”之句,把情感与诗意严谨的结合,把其意境淋漓尽致地展现于画作之中,真是高妙至极。

  画作那深邃的内涵、超凡的意境,带给人无限的遐想空间。其张力与感染力是对《月夜忆舍弟》诗意的延深。倘若大诗人杜甫地下有灵,也会赋诗相和的。

  《月是故乡明》呈现给人的是一个高度净化的世界,广褒无垠的天空靜寂、秘奥、空灵、超然,景色是那样的自然,那样的纯洁无暇。

  画面太静了,静的出奇!静谧的夜晚,苍穹中一轮明月在遥远的天际喷薄而出,儿马深情的眺望皓月,马驹儿在凝视远方,母马似乎在马驹儿耳畔私语什么,是在叮咛?嘱托?教诲?倾诉…,留下的是三匹马的背影,其意只能由赏阅者去畅想了。

  赏阅中画面带来无限的遐想,脑海中萦绕出无数的明月赞歌,“月圆之夜人不归,花香之地无和平,一腔无声血,万缕慈母情……”,骆玉笙先生的一 曲悲怆高亢的《重整河山待后生》,既唤起了对外辱的愤恨、勿忘的国耻,又勾起对母亲的思念。“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带给我的是思乡之情。马儿的背影,又何曾不使人想起朱自清那令人感怀的《背影》,让人又重新感受父亲对子女的博爱。 《月夜忆舍弟》使我倍加珍惜兄弟姐妹情…

  宫春虎先生对生活有着细密的观察、深入的体验,委婉的以画马表现出自己内心的感受,抒发自己真挚的情感。他爱马,并以旷达的胸怀、无疆的大爱,全身心地投入到对画马艺术孜孜不倦的追求上,持之以恒地探索、提高、升华、创新,日臻完善了画马艺术,他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的移情画的风格体系。

  “(徐)悲鸿画的是奔跑的马,拉车的马,(赵)望云画的是耕田的马(张大千)。宫春虎画的是移情的马。

  遣词造句中的双关语、多关语已屡见不鲜,而在一幅画作之中能表现出多重主题,实为罕见!深奥之处在于不同的观阅者有着不同的体味,画作既表现了人们对和平的祈盼,又展现了对家乡的思念。既有乡愁,又有寄情。恬静的夜晚没有喧哗,见不到浮躁,我们期望的不正是有一个和谐的社会、和睦的家庭吗!那马的背影又何不使人想起朱自清先生脍炙人口的《背影》。三匹马所隐喻正是和美的仨口之家吗!

  宫先生在画中寓情于马,以马喻人,以马拟人,创造性的把社会、人情、生活、大爱移情于画马之中,境界极高,内涵丰富,形象多样,胸怀宽阔,积极向上,勇于创新具有深刻的认识价值和丰富的审美价值,是绘画艺术的杰作和珍品,代表了画马历史的新高度。

  故乡的读书笔记 篇19

  长江口外,黄海之滨,有一个绿色的美丽的海岛。那就是我的故乡。

  二十几年在北国的大城市里工作,我常常想念我远在南方的故乡。

  生我养我的故乡啊,你给我留下多少梦幻般的、缤纷的记忆!——

  那密如蛛网的、纵横交错的清清亮亮的小河;

  那灿若彩星的、叫不出名字的各种各样芬芳的野花;

  那望去像铺撒一方方碎金似的油菜花;

  那朗朗秋空下熠熠耀目的、洁白如云的棉花……

  然而,多年来尤其令我梦牵魂绕,永远不能忘怀的,却是故乡的芦苇。

  是的,就是那些看来似乎很不起眼的、朴实无华的芦苇。一片片,一簇簇,碧生生,绿油油,迎着轻风,摇曳着修长的青玉似的秀枝,远看犹如一朵朵绿色的轻云,在地平线飘拂着,给乡村平添几分恬静和飘逸。

  几乎所有的河沟、小湖、池塘都有绿色的芦苇掩映着。

  每年,当春风刚刚吹谢雪花,故乡的芦苇就迫不及待地从还未褪尽寒意的泥土里探出尖尖的靛青色的脑袋。它长得很快。要不了多少日子,它就可以长到几尺高,快活地舒展出它那扁平的狭长的叶子。

  到这时候,我和小伙伴们最喜欢摘一片芦叶,熟练地卷成小小的哨子,放在嘴边,吹出各种悦耳的音乐,孩子们为这美妙的音乐所陶醉,在亮晶晶的小河边,在碧青青的草地上,快乐地奔跑着,忘情地呼唤着……

  我们还喜欢用芦叶折成绿色的芦叶船。手巧的伙伴还会从旧火柴匣上剪下小片片,当做舵,按在小船尾部,还用香烟匣里的锡纸做成小小的银色的帆叶。我们一个个光着小脚丫,蹲伏在河滩上,小心翼翼地各自把小船移到水面上。“开船啰!开船啰!”于是,在一片欢呼雀跃声中,绿色的“船队”便满载着我们纯真的幻想之花,顺流而去……

  在那里月交辉的夏夜,我最喜欢带着弟弟到芦苇丛中抓纺织娘。纺织娘通体透明,头上长着两根细长的触须,身上裹着两片薄薄的玻璃纸似的羽翼。我们把捉到的纺织娘小心地放进小竹笼子里,怕它们饿,就塞进几朵金红色的南瓜花,然后将笼子挂在蚊帐架上,任纺织娘用好听的歌声伴我们进入甜美的梦乡……

  啊,故乡的芦苇!因为你给过我不少童年的欢乐,所以我一直对你怀有一种特殊的亲切之感。每每想起你,我就会沉浸在童年美好的回忆之中……

  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加深,我对于故乡的芦苇,又逐渐加了一层钦佩以至崇敬——它几乎无所不在。凡有人烟之处,就有它蓬勃的生命。

  它不喜欢单个儿独处,而是集丛而生。无论什么时候,总是根根相连,叶叶相依,互为提携,相亲相爱,结成一个绿色的集体,因此再猛再烈的风也刮不倒它。

  它所求甚少。它从不占良田,不需要给它特别施什么肥,即使在十分贫瘠的土地上,它也能挺干抽叶,顽强地生长。

  对故乡农民来说,它是取之不尽的建筑材料,常用它搭瓜棚、豆架,打篱笆,编苇席、苇帘子。用芦芭盖的房子,冬暖夏凉。把芦苇杆锯成一截截后,可以做织布用的纡子轴、笔套,抽烟的又可以做烟嘴,它还是造纸的好原料。每年春节,给孩子们做花花绿绿的马灯、八角灯,少不了要用芦苇做支架。芦蔑又可做风筝,编制各种工艺品。散发着特有的清香的芦叶,可以用来包粽子。雪白的芦根,又脆又甜,可以食用,还可以治病。芦花可以做枕芯,贫苦人用它做芦花鞋,既保温又御寒。芦苇还可以当柴烧,芦灰又可做肥料……

  故乡的芦苇真是一种极其普通但具有极大用途的植物。

  故乡的读书笔记 篇20

  最近,在妈妈的要求下,我看了鲁迅先生写的小说——《故乡》。

  尽管作者描写的故乡就是我从小长大的地方——绍兴,但这篇文章对我来说实在不易读懂。原因有四:

  一、文中有些字和我们现在的不太一样,如“哪里”写成了“那里”;

  二、有些事物是我没碰到过的,如胡叉、秕谷之类;

  三、有些字词是作者自己编造的,如“猹”、“弶”等;

  四、当然最主要的是我不知道当时的历史背景,不能体会文章背后所要揭示的深刻含义。

  这篇小说主要写的是作者回到故乡,看到了小时候的玩伴闰土,在生活的重压之下变得衰老、拘谨和麻木,完全不像小时候那样可爱、机灵和富有活力。经过对儿时的闰土与现实的闰土的比较,可以知道作者对儿时的故乡、儿时快乐的生活、儿时的闰土非常怀念,对现实社会的破败感到非常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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