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

2022-07-26 读书笔记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让我们好好写份读书笔记,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书笔记头疼,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乡土中国读书笔记,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 篇1

  第一章是“乡土本色”。作者开篇就说“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有两层意思,一个是说中国社会虽然有很多阶层,但是他们都是从乡村社会分离出去的,在行为方式社会习惯方面还带有很多乡土社会同样的痕迹(虽然他们自己是很不愿意承认的,因为“土气”毫无疑问是一个十足的贬义词。),所以要研究“中国性”,就不得不从根基出发,研究中国社会和文化的土壤——乡土社会。另一层意思是说现在这个乡土性只局限于基层,就是说虽然地主、知识分子、工人、资本家等社会阶层都是从乡土社会分化出去的,但是由于长时间的发展,已经与乡土社会有了很大不同,所以那些城里人对乡下人冠以“乡巴佬”的称呼,因为他们对于乡土社会已经完全没有了认同感。至于这些阶层乃至整个中国社会怎样具有着乡土社会的文化的根,后面会有详细的分析。

  在第一章里,作者从“土气”切入,分析中国人的农业本性。“远在西伯里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种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因为农业的固定性,才有了“土气”,所以说这个词很贴切的描述了中国的农业本性。“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因此“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他们的生活范围有地域和空间的限制。由于生活的固定,结成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又一重要特征。许多中国社会的特征都是由此而来。比如说,中国为什么早在战国就有墨家提出法制社会的观念,但是两千年了中国为什么还是人制社会?就是因为这种人际关系的局限性和邻里的熟悉性。“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还用的着多说么?”这种生活背景下显然没有法律和合同之类东西存在的必要,因为那都是对付陌生人的,只有整天要和陌生人打交道的现代人才需要。对中国人来说,分得太清楚未免伤了感情。中国文化的模糊性大概也从这里来。

  第二和第三章讲当时一些人提倡的“文字下乡”。很多人认为乡下人“愚”,但是费老认为不应该这么说,乡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识上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的生活,而对于城市的文明生活当然不甚了了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韭菜、不会爬树、不会抓鱼一样,没什么值得取笑的。作者进而探讨了语言的产生以及和人类生活的关系,文字的产生原是为了不同空间和时间的人交流的,但是在乡土社会,由于生活的一成不变和空间的稳定性和封闭性,口头语言完全可以满足生活需要。而且面对面的交流远比书面语言表达的东西丰富快捷。文字既不是乡土社会的基础,本来就不是乡土社会的本性。人类最初的文字都是庙堂性的,都是为了祭祀崇拜和记录帝王事件,所以不是乡土社会的必要。因此文字发明了几千年,中国的绝大部分农民依旧目不识丁。当然当代的乡土社会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当代农民必须要识字了,因为要科学种田、操纵机器。但是实际上我的母亲初中毕业,但是由于农民的生活基本没有文字,长年没有阅读和书写,因此现在已经忘的差不多了,读我的家信都很吃力。这无疑是费老观点的例证,说明虽然过了这么多年,农民的生活还是带着传统乡土社会的痕迹——地方性和口语化。(待续)

  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 篇2

  这是一本深入中国农村的一本著作,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内容只就农村而言。虽然如此,但中国上千年来的压迫封建思想并非短短几十年就能从我们的血液中消失的。即使在今日的城市,也依旧有着乡土的特性。因而从农村着手描述,更能反应出原汁原味的中国。

  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我们中国乡土社会表现的熟人社会特征,在差序格局下的亲疏关系,在儒家社教的文化传导下,活生生的向世人展示出中国社会的整个面貌。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老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这种乡土独有的气息蕴含着一股浓厚的人文气息,也是乡村独有的气息。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而正是这种“土气”。此等的精辟见地,如果没有一种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和乡土中国情绪,恐怕是难抒发出来的。

  《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从《乡土中国》到《再论文字下乡》,都是在谈论民族历史、文化对个人根深蒂固的影响。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完全理解。而这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的转型,无疑是起着消极的作用。

  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 篇3

  在众多老师的怂恿下,怀揣着各种熟悉感细致地读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首先,孩提时代的乡土印象再次浮现:五线谱般的电线杆上鸟儿叽叽喳喳,清澈见底的小溪流里鱼儿欢蹦乱跳,绿油油的田野上牧童的短笛在轻声歌唱,一垛垛的稻草堆背后孩童们你藏我躲……可是,回首今朝的乡土概貌已不同往昔,禁不住泛起内心那股暖暖的乡土涟漪。

  很是惊诧,费老在“乡土本色”一行文中提到,他初次出国时,他的祖母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他的箱子底下。看到这,心里暗暗惊喜那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是什么,并不是神秘的贵重物品,你是否也知晓了。后来,他祖母避人和他说了,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裹的东西煮一点汤吃,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惊诧完后,也诉说一段我曾不敢启齿但与之相似的经历,第一次离家求学时,我母亲,不算很老的农村妇女,也是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东西放在了我箱子的最深处,好奇地问:“是什么?”母亲语重心长的说:“给你保平安的,希望你出门在外一切平平安安……”一直压在箱底,直到后来算是翻箱倒柜找东西时,又显眼的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好奇心驱使我打开了它,一抔灶土和几颗茶粒。

  这就是暖暖的乡土,不仅有母爱的寄托,还有那淳朴的乡土情缘牵系着。

  我,也算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对乡村有着一种特别的感情,很深厚、很诚挚的埋藏在心底。一踏进大学,身上那股“土里土气”的质朴俨然与外界格格不入,但日子久了,又生怕与乡村有关的“味道”将随着喧闹的外界渐行渐远,所以,有时就特别想回到过去看看,小时候的村庄、暑期支教的乡村、大一学习生活的南平校区。摸摸那片烙上童年脚印的黄土地,嗅嗅那乡土的味道,那是被自然孕育着千百年的村庄;在支教的期间,重温童年幼稚的游戏,阳光下童真无邪的笑脸洒满大地,充分展现孩子快乐的本性;怀念静谧的南平校区,修身养性,与世无争,悠闲的学习、生活便是一种享受。一种厚重感油然而生,这不正是某年某月后所向往、所追求的吗?

  将来的某一天,找到了心灵的栖息地,能够在自己的小天地,拥有半亩良田,披星戴月,荷锄而归。远离城市的喧嚣与人际的勾心斗角,融入大自然,真真切切的享受乡村的宁静与安详,做一个真正的自己。

  生长在暖暖的乡土上,生根发芽,并茁壮成长。

  也许,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能明白泥土的可贵,才能体会到中国社会的基层具有浓厚的乡土性。虽然,城里人藐视乡下人土里土气,但是,在乡下,“土”是我们的命根,年复一年,日复一日,随着季节的更替,锄地播种,精耕细作,尽管寸草不生,仍然期盼能从土里长出希望,收获果实。

  或许,哪里来的最终本该回到哪里去,一如祖祖辈辈世世代代立足于用汗水浇灌的那一片“生于斯,长于斯”的古老、沉默而苍黄的土地,以此来报答那暖暖的乡土养育我们世代族人的大恩大德。

  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 篇4

  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此刻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貌。”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联不稳定的特点,但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一、土里长出的文化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正因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联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能够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向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起,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但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二、乡土社会在转型

  说是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此刻真正的了解到社会转型的含义,不仅仅仅是从落后农业国家转向于先进的工业国家。原本一个“阿波罗”式的社会,显现出了“浮士德”式社会的特征。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受理性社会的冲击,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很多方面被瓦解着,那是工业礼貌带来的结果。

  此刻越来越多的家庭,父母和子女分开居住。此刻越来越多的人有着所谓的城市综合症,空虚,没有安全感,每一天和很多人在一起却觉得自己没有朋友。此刻也有越来越多的人理解了西方较活跃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人们的生活不确定因素增多。连百姓也像电子产品一样更新换代,没有新的功能,很快被淘汰。以前的人们想着一辈子老死故乡,此刻的人们想着出去闯荡闯荡。我们的社会在改变,而且还会有更深层次更潜在的改变。这种改变是先进的礼貌征服了落后的礼貌,也是中华文化吸收新的元素,是冲击是更新也是考验。

  这样的转型,说不清楚是城市里气氛更浓烈还是农村。无疑城市的不确定性更大。但城市中“生于斯,死于斯”大有人在,也有一家老小四世同堂共居一室。农村中的青少年“走出去”的愿望说不定更强烈。我想这样的社会转型,是整体的,是这个社会方方面面的改变。原本不管是中国的乡村还是城市,都是典型的乡土中国。

  三、法治外表下的礼治社会

  按照费先生的对礼治的定义,我们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个礼治社会。但是我们的社会不管从教育体制还是城市规划、司法体系,很多东西都来自于西方。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很多时候能够感觉到中国在应对这个世界时的手足无措,有时候被欺负了,也不知道怎样办,只有干着急。正因,我们的观念是不一样的。就算我们大中城市看起来就像世界性的发达城市一样,我们也有法律也有这样那样的现代化得东西。但是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

  我看着中国的警察换装换得越来越像美国人,看着中国的快餐店也是一副美国化的神情,看着中国的大学生穿学士服照相,或者奇装异服过复活节,有时候就会想到中国难道没有中国自己的一套东西来运用在社会生活中吗?

  法治那是人家的东西。但是中国此刻也说自己是法治国家了。但是中国的“法治”还是得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这种“以德治国”反映的是什么?就是“礼治”。在未来很长一段时刻以内,真正人人平等的观念还是无法在中国人当中树立起来。现阶段的中国,像个怪物,批着老虎的皮,想象自己真的是老虎。

  我们可不能够从我们乡土社会出发,思考乡土社会进步的道路?这只是一种设想。

  如果说法治代替礼治是一种必然,我们要用势不可挡的经济发展来轰炸我们的社会文化吗?在社会的中心片面强调经济的时候,其他社会矛盾必然无法缓解。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益并不能解决问题,也许带来了更多其他方面的恐惧。

  关于这本书的一些思考就到那里浅尝则止。其实这本书能够思考的问题还有很多很多。之后在课堂的讨论上,老师说到,这本书创作于1980年代,当时已经有人发现中国这样的社会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而其中原因又深深根结于中国这上下五千年的土地,费老就将他于之的思考写了下来。到了此刻,中国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能够称之为一个陌生人社会了,平等和契约必然代替道德来管理社会。那么,中国究竟何去何从?

  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 篇5

  我怀着对社会学极大的热情读了这本费老的《乡土中国》,读罢,感触颇深。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一种尝试,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那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那里将分开阐关于“土”的思考“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好处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正因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诚然,当今社会,城里人习惯用土里土气、土头土脑来藐视乡下人,然而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土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一种质朴的感觉,一种返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这个好处上说,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关于乡土习惯与现代社会“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构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个人的底细,因此得讲个明白。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而现代社会口说无凭,还要签个字,画押,构成法律。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我想这点体现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北京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样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但是,真的是傻吗,只但是我们的乡土习惯已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时刻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这才是我读《乡土中国》的第一遍,我还会读第二遍、第三遍。期望每一次都会有收获!

  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 篇6

  读了费先生的《乡土中国》,我深有感触。一方面,我的童年和学生时代几乎都是在乡土或者类似于乡土的环境中度过的,因此我就是一个地道的乡土中人;另一方面,这本书写于20世纪40年代末,到此刻已有60多年的时刻跨度了,而这60年来,中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的乡土此刻怎样样了?中国是不是还是一个乡土中国?费先生的乡土理论是不是还适应此刻的中国?这些问题都让我充满了兴趣。

  在我看来,本书开头就应是注重写中国的乡土,后面多转化为写乡土的中国。中国的乡土自有其特点,而中国也的确带有浓浓的乡土味。直到此刻,这种味道也还处处可闻。

  中国此刻的乡土状况如何呢?我没有做过有用的调查,不敢妄语。官方的说法是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这未免有失精细,我姑且以我的家乡为例吧,这状况对于我来说还是比较熟悉的,平时在村里,最有感触的便是孩子少了,减了不少热闹。村中的老人过世的也多了。让人不好意思的是许多村里的小孩竟也叫不上名来,不少新媳妇也不认识了,真有一点物是人非的感觉。每一天早晨都有幼儿园的车来,上初、高中的孩子也经常不回家,更别说大学生了,这就让长老权利的施行大打折扣。有一次,我们村长让我抄一份关于家庭收入的文件,其中确有十之二三的家庭以外出务工为主要的收入来源,成为农民工。以上所述也就应是大多数中国农村普遍存在的状况了,这当然与费先生所在的那个年代的乡村不一样了,然而虽然有这么多的变化,土地依然是村民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对于每一个乡土中人来说,土地是亲切的,在此基础上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联也是密切的,因此乡土本色毕竟是维持住了。

  说道文字下乡,其实是知识下乡,费先生说只有等到乡土性的基层变化了,文字才能下乡。而今的社会变迁如此之大,以至于包括我在内的农村孩子都出来找知识了,同时,知识也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在乡下传播开来,手段多样化、快捷化,容量巨大以至于超出了村民的理解潜质。比如有线电视的普及,当孩子们不在家的时候,大人们只看本省的几个常看的节目。

  当我们把视线从乡下转移到整个中国社会,我们便会发现这的确是一个乡土的中国,费先生提到两个概念——团体格局和差序格局,谈到西方人的团体意识和他们那象征着团体的神,着重讨论了中国社会的乡土特性。我自己的看法是中国和西方在那个年代并没有在一个水平线上。中国还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而西方却早已步入资本主义社会,早先以放牧为主的欧洲人进入资本主义礼貌,而后剧烈的社会变革彻底确立了团体格局,而中国一向已农经济为主,受儒家“克己复礼为仁”的封建思想影响数千年,在物质上的自己自足决定了意识上的自私,一味克己,埋头为自己的修养和前途而独自寒窗,闭门造车,悬梁刺股也须自己动手,很少有合作而取得的成果。孟子曰:“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这句话道出了差异的客观存在性。克己的发展会导致差异,费先生的圈子理论可谓恰当,每个人周围都会构成一个圈子而不管你情愿不情愿,这大大小小的圈子以一个“己”为中心,这让我想到“找熟人”这个词。大大小小的圈子就像一个个势力范围,有其众多的依附者,而圈子也难免重叠,于是人与人之间的关联就不可避免的复杂化,而这重叠区也是最繁忙的一处了。就拿我在开学时经历的申请贷款事件为例吧,许多事情是要排队来办的,但排不了多久就眼看着没有必要了,几个装模作样的人和那些有模有样的工作人员寒暄几句,工作的严肃立刻就荡然无存了,他们要办事也就成了。这真是谁的关联网大,谁才能够捕上鱼。其它人没有这种所谓的关联,又没有队可排,几次来都无功而返,怨怒不已。但也只能站在教育局门口没有目的地等,这也确实好笑,算得上是一种奇观了。也有一种现象是一个人突然失势,他的圈子遽然缩小,和别的圈子的联系断裂或者被圈进了其他更大的圈子,至于一段时刻后没人理他,这也显得很正常了,这也许便是中国为什么经常有人抱怨世态炎凉的原因了吧。

  随后费先生在家族和男女有别这两章里提到了两种文化模式——阿波罗式和浮士德式。根据我的明白,前者的文化特质是确定,而后者是户外,从于主流文化的就应是后者,但我却赞成前者的一些观点,像“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整的秩序。”虽然概念上的无知给了我很大的麻烦,但我始终是坚持一种观点的,即我认为未来首先是确定的,其次是可预测的。我认为时刻和空间是“相对”的,物质及其户外真实存在,并创造了一切,时刻和空间只是为了方便描述而定义出来的,是无所谓有无的。物质的户外是可知的,尽管这有很大的困难,但当这一合理真实存在时,未来就已经确定了。打个简单的比方,当你扔出一个苹果时,在那出手的一瞬,有初速度和抛射角,因此还没等苹果落地,你已经能够计算出它落在哪里了。同理,如果知道所有物质的户外状态,未来就可预知了。回过头来才知道扯很远了,然而也的确很搞笑。我是同意费先生的许多观点的,中国家庭的一贯的单子的差序格局传统隔断了夫妇之间横向的联系,从母系社会到父系社会,劳动量和所劳动的重要性规定了劳动者的地位,男性日益占主导地位,男尊女卑的观念根深蒂固。这两个因素结合起来也就男女有别了。

  和谐社会今年来是主流的理念。在文化方面,这首先需要道德与法律的和谐,恩威并重才能不失方寸。类似于费先生的人治与法治,法律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但乡土的中国的许多很好的传统也同样不可忽视,费先生说有时人治能够取得不治而治的效果,这对于法治来讲是很理想的,也值得我们借鉴。而两者的和谐的确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我也对费先生的“无讼”观点深有体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知识的普及,“打官司”这一名词在乡下很受争议。我这儿刚好有三次亲身的经历能够很好的说明这一现象。大约在五六年以前,我家发生一次意外事故,和村里的另一家有关,但当时双方都没有思考诉诸法律,最终在村里几个有威望的老人的协调下私了,而我们两家至今也还都和气。另一件发生在大约二三年前,和我的一个亲戚有关,他们两家由于在采石场上的利益而发生争执,后果很严重,反复协调不得私了。最后争到法庭,我因一次偶然的机会去看了。我们方是有理的,在道德上有利于我们,但这种有利在法律上却不能持续,于是双方争吵很激烈,这方“说理”,另一方“道法”,以至于法官不得不几次暂停审理。最后的一件事发生在我们村上,是今年暑假时的,双方发生了一点小事,但第二天就有一方收到了警察的罚款,互为邻居的两家从此形同陌路。无论是巧合还是必然,总是有这么一个趋势的,无讼的状况正在悄然改变,这正如费先生预料的那样:只有在社会秩序和观念上进行一番改革,法治秩序才能建立,而如今这种改革很大程度上已成事实,这个过渡也就理所应当了。

  四个权力的观点给我了很大启示,在封建社会的乡村只有默许的长老权利,推行的是一种无为政治,而我学过的知识说这种政治是一种残酷剥削的政治,我认为这其实是同样的意思,长老权利的极端发展造就了封建社会,从家长制到君主制,从父子到君臣。社会上开始构成两大对立阶级,与其说是地主剥削农民,还不如说是农民适应了这种被剥削。长老权利的恶行膨胀得到遏制,封建社会也就成为过去了。

  读到血缘与地缘这几张章,我更加明白了三峡工程的所有问题中为什么移民最难,乡土人安土重迁啊,谁愿意在异地长久地做客人,几世几代被人说成是外乡人。另外以一个感触是一句“钱上往来不好牵涉亲戚”,仔细想来,我们村陆续开的几个小卖部还真大多是所谓的“外乡人”办的。但讲到学生聚餐等事上大多实行AA制,正因面子总是得用经济条件去撑,这一过程是痛苦的,我是听到很多人的抱怨的,因此理智开始纠正感情上的“错误”,这也是社会的一个大转变,这一理性方向上的转变同时也体此刻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等方面上,变化是巨大的,以至于费先生的预测几乎是事实了。名实的分离到处都是,要营养不好味觉,需要规范了欲望,但不否认的是传统依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样一个乡土性的社会依然将长期持续她的人情味。这一套乡土理论也就显得极其重要,将对中国社会的改革发展极富指导好处。

  读完这本书,我发此刻重刊序言和后记中有一句同样的话:这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这句话的确很到位,理论创新永远不会有完稿,甚至不会有定稿,人的一生应当有不断探索的精神。费老这种孜孜不倦的理论创新精神和求质求真、舍生忘死的实践探索精神也深深打动了我,他那谦虚、认真、务实、敢于向未知领域进军的学术精神也教育了我,于是我想借费老的话结尾:这不算是完稿,也不能算是定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

  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 篇7

  时常看到历史的书籍里会讲到很多家族的长者坐在一起召开长老会议,并选出德高望重的人代理村里的事物。

  在乡村里,无论是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等等众多的事物都会和家族发生关联,都会以家族为单位进行着。如果事情小,夫妻二人就能够解决,但若事情大了,全族的人都会干涩进来。在家族里,最有威望的就是族长,他代表家族的形象与利益。而当家族与家族之间发生利益关联时就需要长老的协调,长老一般不止一个,他们总是由各个家族的长者组成。长老处理各种纠纷既不是依靠权利,也不是凭借大家的协商同意而产生的效力。他们主要依靠仁礼道德来管教人们!他们依靠传统的约束!因此他们总是很重视教化的实施。但这就不得不产生一个问题,传统的东西也有过时的时候。这时就应怎样办呢?反对吧。长老领导下的礼制社会是不允许反对的!于是,在现实的社会中,新生的年轻人既然没有潜质去反对传统的东西,但他们能够选取是用心地执行还是消极的对抗。这也就产生了书中所说的“名实的分离”。

  这所有的一切是在西方社会所不能看到的。西方拥有议会的传统,他们更多的是同意的权利,只要同意构成的机构不能满足大多数同意者的意愿,机构就有被反对推翻的可能。他们的行事原则主要依靠法律的约束,他们要求执法者依法而治。

  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 篇8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

  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

  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起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起做工,效率也高,今天一起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这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只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己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同,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而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家里的”可以指自己的太太一个人,“家门”可以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可以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己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同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现在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如此,希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希望乡村的生活更加美好!

  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 篇9

  首先我想解释一下什么是“忘本”。据新华字典解释是境遇变好后忘掉自己原来的状况和因此能得到幸福的根源。

  而这就有些像有的城里人。他们忘记了自己的祖先亦是乡下人,他们忘记了这天的幸福是占人口80%的乡下人贡献的结果。不但忘本就算啦,更让人悲哀地是他们却反过来取笑我们的乡下人“笨”,“愚蠢”。事实真的是这样吗?费先生给了我们很好的解释:乡下人不知道汽车来了就应怎样躲避并不是智力问题,而是知识问题,乡下人没见过世面才会茫然无措而已。

  相对于城里人来说,乡下人就要重本的多啦。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乡下人是万分重视土地的。他们深深的植根于土地中!到哪儿都不会忘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他们世代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几本上不流动,村子里几百年来老是那几个姓,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地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变动。就正因这样,乡土社会就是一个熟人的社会,熟悉到自觉地去遵守传统的规范,不需要法律的存在,更不需要借助契约来建立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这些都是基于人与人的熟悉。但在人口流动迅速的现代社会,我们还有那种熟悉吗?答案是没有!但同时我们的现代社会又缺少完善的法理去规范种种的行为,这也就导致了很多人游走在茫然的空间里,也就难免有很多城里人会忘记自己的本源,正因他们很多都面临信仰的危机。不像乡下人坚信土地就能够,坚信土地会给他们带来好运!

  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 篇10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后期,根据他所讲授的“乡村社会学”的内容所写成的。他想通过此,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这本书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乡土中国》这本书包含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与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十四篇论文。“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是本书所有内容的出发点。乡土性并不是中国所有阶层的特性,但是却是传统中国最基础的特性。

  关于这本书,费氏在这本书的后记中写道:“《生育制度》可以代表以社会学方法研究某一制度的尝试,而这《乡土中国》却是属于社区分析第二步的比较研究的范围。”它是费氏在“乡村社会学”课上所讲内容的整理,除后记外,全书共14部分:“乡土本色”略论了乡土社会的概况,为不甚了解乡土情形的读者简要搭建了中国乡土的框架;“文字下乡”与“再论文字下乡”两篇则从时间与空间角度分别阐述了传统乡土中文化的传递方式,从而引出礼治之适用于较少变动之传统社会和法治之适于变动较为剧烈之经济社会;“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和“家族”三篇又成一体,通过团体格局与差序格局的概念来比较作为中西社会结构基本单元的团体与社区,并引申出了中西结构其本质的不同;“男女有别”、“礼治秩序”与“无讼”三篇承前之礼治话题,从立法角度来具体考察分析乡土社会的秩序;“无为统治”、“长老统治”、“血缘与地缘”与“名实的分离”四篇则通过考察乡土中权力的归属将权力分为四类:横暴权力、同意权力、教化权力、时势权力,横暴权力类于传统之军政权力,同意权力类于今之法治的和平暴力,教化权力类于宗教教化之权而时势权力颇有卡理斯玛统治之列;最后一篇“从欲望到需要”则从经济的角度,以其动机是否为单纯生存需求为界,辨析现代社会与乡土社会之经营目的的不同。

  中国传统社会作为一个高度集权的的社会,中央集中了全国最高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力。然而,从中央发起的改革却鲜有不失败的,更有些甚至直接威胁政权的统治,许多理论上明可强国富民的统治甚至直接危害了统治的根基。这使我们在反思体制的弊端时也不得不细细考察这一“千磨万击还坚韧”的基层社会,反思这些历无数政权更迭而依旧千年不倒的门阀其基石究竟何在,反思在显性的暴力政权下究竟还隐藏着哪些隐性权力或者权力集合。“以史为鉴”,不止是为了“知兴替”,更是因为今天的社会仍存留着无数传统的因子,今天的改革要想成功,就必须更深彻地了解这块土地的每一细微处及其产生根由,这样才能更好地对症下药,不至于闹出“无粥食肉”的笑话。

  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 篇11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全书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力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向读者们展示了中国传统社会盘根错节的组织关系。本人有幸阅读了费老先生的作品,并有所感触,在这里分享给大家。

  中国社会是具有乡土性的,作者在这里定义了土地的重要性,我们以农业为生。农民向土地索取生存所需,所以敬畏土地。农民聚集在一个空间内,无需具体的规范、原则,更习惯于通过超越语言地形式形成习惯,放在时间维度来看也就是礼俗。乡土社会是一个礼俗社会,是没有法律传统的,传统相比于现代社会更为重要。因为,乡土社会中社会变迁小,农人一年一度,周而复始。越是经过前代生活中证明有效的,也越值得保守。于是“言必尧舜”,好古是生活的保障。

  从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程来看,可以说我们党很早就认识到了礼俗、好古的乡土社会特点。乡村之于革命,是革命的基础和动力;而革命之于乡村,则是千年乡村秩序和乡村生活的大颠覆。在革命的逻辑中,这种颠覆是历史的必然,合情合理;但在中国传统农民生活的逻辑中,则是对现有的信仰、原则和传统的背离或放弃。因此,现代革命进入乡村的最大问题,是农民能否有决心背离传统,亲近革命和接受革命的问题。这正如黄琨研究所发现的:“贫困并不是农民参加革命的唯一理由,革命农民固然出于对物质利益的渴求,但传统的价值判断和道义准则仍在考虑之列,革命所面临的风险也常使他们迈不出革命的脚步。”与通过暴力手段进行强行改造相比,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着人民的立场,保护着人民的利益,想人民所想,这样才成功地突破了这个千年传统所积淀出来的心理和精神的“防线”。

  而其秘诀在于:在努力使乡村成为现代革命的舞台,使农民成为现代革命的力量同时,也用现代革命的逻辑改变乡村,改变农民。简单地说,就是把革命动员与乡村的革命性改造有机结合起来,在乡村改造中动员农民;通过动员起来的农民实现乡村改造。

  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 篇12

  《乡土中国》我连着读了两遍,第一遍读得很畅快,费孝通先生把许多我看到的、听到的、感受到的但从来没有去深入思考过的事物与现象都讲出来了,并分析探讨了其背后的原因——语言平实,然道理深刻。无论是前言中简洁谦虚的说明,还是正文中大胆朴素的讨论与深入浅出的讲述,抑或是后记中先生对社会学以及中国社会学何去何从的分析,无不让我为先生的学识、治学态度、洞察力以及对于中国社会深切的人文关怀之情所折服。

  所以一遍读后仍觉得意犹未尽,又从头读了一遍。这一遍我慢慢感悟到了这14篇小论文之间的关系,也在脑海中慢慢搭建起了这种“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体系”。在旧著《乡土中国》重刊序言中,费孝通先生提到这本小册子不能说是完稿,只是尝试回答他自己提出的“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我想,如果非要我用一句话来回答这个问题,我会用先生常在书中提起的一句——“生于斯,死于斯。”

  这句话乍看只是个表面现象,为何用它来回答这个宏大的问题呢?且听我谈谈自己对这本书的一点理解。

  首先,“生于斯,死于斯”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是横向上的层面,讲的是一个人自出生起就定居在一个地方,所见之人、所遇之事皆是熟悉的;二是纵向上的层面,讲的是一个人从小到大生活在同一个地方且一个家族世世代代都不会搬迁。这是小农经济所决定的安土重迁,也可说就是“乡土”一词的来源。了解了这个背景,再来理解先生提出的各种概念观点就显得很顺理成章了。

  譬如先生所论述的文字下乡,就是从这两个方面来说的。横向上看,生活上被土地所囿住的乡民,他们平素所接触的是生而与俱的人物,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是一个面对面的社群。文字是间接的说话,那么既然可以面对面用语言直接交流,又何苦多此一举来用文字呢?甚至连语言有时都显得累赘了,在熟人中,我们可以“眉目传情”,可以“指石相证”。纵向上看,乡土社会是一个很安定的社会,人们的生活紧跟着白天与黑夜的交替、季节与季节的变更,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世代如此。“生于斯,死于斯”的结果必是世代的粘着,时间里没有阻隔,个人的个别经验就等于世代的经验,经验无须不断累积,只需老是保存。在这样的社会里,记忆是多余的,记录也就跟着多余,文字也就没有存在的理由和必要了。

  又如乡土社会中的社会规范——乡土社会是一个礼治社会,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而传统就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从横向上看,乡土社会中的人们对周围的环境事物都很熟悉,而从熟悉里得来的个别认识就足够他们应付生活中出现的各种状况,这样的个别认识我们称之为经验。纵向上看,乡土社会是一个很安定的社会,不大会有新的问题产生。前人所用来解决生活问题的方案,尽可抄袭来作自己生活的指南。于是经验得以累积和传承,成为了传统。传统足以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人们于是对传统产生敬畏,毕恭毕敬地依着传统行事,礼治也因而得以维持。维持礼的力量是人们发自内心的对传统规则的服从,并且慢慢将这种服从内化为了自己的习惯,所以也就有了所谓“克己”,而非“依法”了。

  也正是因为传统的权威性和人们对传统的崇拜,乡土社会的生活可以看作是接近于完全由传统所规定的。先生于是提出了一种发生在这样的社会里的权力——长老权力。长老权力并非政治权力,而是一种教化权力。就如前文所说的,在“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里,环境总是代代如是,年幼者正在遇到的问题就是年长者已经遇到过的问题,年幼者总可以通过请教年长者来解决问题,年长者也就因此握有强制年幼的人的教化权力了。

  无论是从横向上理解还是从纵向上理解“生于斯,死于斯”这句话,我想都没有词能比“熟悉”与“稳定”更好地概括它的直接结果了——从熟悉里得到信任与经验,在稳定中形成传统与教化,这个“熟悉”与“稳定”就是乡土社会的社会规范和权力结构之基础了。

  乡土社会虽是“熟悉”而“稳定”的,但并不代表它是完全静止的,只不过它变化得很慢,慢到社会变迁可以吸收在社会继替之中。正是这样安定的社会以及从中衍生出的长老权力,决定了乡土社会的变迁方式,作者称之为“注释式”。长老权力不容反对,“注释”维持了长老权力的形式而注入了变动的内容。如此一来,名实分离,既尊重了传统的权威,又满足了变迁的需要。

  至此,我不过是照着自己的思路,拣了一些内容谈了谈我对《乡土中国》这本书的理解,当然也可能存在偏差,顶多算是我自圆其说解释自己为什么用“生于斯,死于斯”来回答“乡土社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生于斯,死于斯”不仅仅是小农经济下的一种表面生活状态,更牵扯着文化传递、道德规范、权力结构等一系列社会要素。

  仅凭上文的论述,书中的许多内容我无法一一详述,理解上也很浅薄和局限。例如上文所述“礼治”的社会规范,我们也可以从社会结构以及依着社会结构而形成的道德观念这个角度来理解。先生提出了一个形容乡土社会中社会结构的经典概念“差序格局”——即使是在“生于斯,死于斯”这样熟悉而稳定的社会中,其内部的联系也并非均匀化。中国人的人际关系讲究一个差次,也就是伦,以“己”为中心,像石子投入水中推开波纹,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从己向外推以构成的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推的过程里有着各种路线,每条路线都系着不同的道德规范,遵守这种种规范就称之为“礼”,所以这个“礼”说得具体些便是指伦理纲常,再具体些也就是儒家思想中“孝”“弟”“忠”“信”等一系列的道德要素。因而在以自己为中心的社会关系网络中,最主要的自然就是“克己复礼”了。

  《乡土中国》自1948年首次出版至今已有整整70年,在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信息化等现代化历史潮流的裹挟下,乡土社会一直发生着变迁,许多东西随之消逝,也有许多正在兴起。一方面,农村人口开始向城市流动。丰富多彩,充满挑战、机会和无限可能性的城市生活吸引着人们。山里的孩子渴望随着读书声飞出大山,从小以泥土为游戏的孩子正努力用笔替代锄头,年轻人纷纷涌向大城市追求向往的生活。当然,这也同时伴随着层出不穷的农民工问题、拆迁问题等种种问题。无论是自愿走向城市,还是被迫与土地分离,乡土社会都渐渐地被人们抛在了越来越远的身后。另一方面,乡村社会本身也发生着深刻的变革。随着我国城镇化的进程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曾经的田野矗立起了高楼,即使在仍然以农为生的地方,通信、公路等公共设施和服务体系也已延伸至此,手机、互联网、智能终端在乡村得以普及。文字下乡、法律下乡、国家机构下乡成为常态,意味着“无为而治”“长老统治”等等都失去了存在的可能与意义。我们最终从礼治走向了法治,从血缘走向了地缘,从欲望走向了需要。

  只是蓦然回首,人们又纷纷开始感叹起乡愁。上班堵车时汽车的尾气让人们怀念清晨新鲜的空气;快节奏的生活让人们怀念“日出而起,日落而息”的生活规律;变幻莫测的世界让人们怀念与泥土为伴时安定而平和的日子;冷漠疏远的人际关系让人们怀念熟悉温暖的面对面社群……可惜,即使是集体式的回望与怅然,也注定阻碍不了由每个人共同推动的社会变迁。摆脱了土地的束缚意味着陷入了市场的怪圈,故乡却已成了回不去的地方。终于,“生于斯”不过是上天注定,而少了“长于斯”,“死于斯”也只剩可怜的一点乡土情结了。

  毋庸置疑,费孝通所言的“乡土社会”正在瓦解,社会的结构与人们的思想皆在变化。社会的进步值得肯定,偶尔怀念过去也无可厚非。惟有不忘来时之路,方能实现未来之梦,从不停歇的前进是不合适的,就像现在,环境污染、秩序混乱、人情淡漠的问题恐怕还需我们停下来从乡土社会中去悟得解决之道。从这个意义上说,即使我们正在走出乡土,《乡土中国》一书也永远闪耀着它的价值,呼唤着一代又一代的人与之对话。

  因为是作业,写的确实有些冠冕堂皇了,所写内容也参考了很多文献,不过还不至于虚情假意,对先生的敬佩也是发自内心的。

  尚未读这本书之前,书的名字丝毫没有引起的我的兴趣,听起来就像是介绍中国的自然风光、人文地理这般。读后,却令我有些激动了,写得真实、深入,如果没有一双“慧眼”和怜悯之心,一定写不出这样的书。

  我也希望自己能像先生那样把事物看得真切,看得透彻,不过不知道还要磨练多久呢!

  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 篇13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我进入大学后课余读的第一本书。可能是由于第一次涉足人文社会科学,对这一大类学问很是陌生,书读得不是太顺利,加之日常学习和时间的安排上不合理,一个学期快结束了,我总共才读完了前3章。对此,我感到非常羞愧,费孝通老先生的“差序格局”都还没有读到,真是惭愧万分。不过,我还是会利用课余时间把全书看完。

  然而,只这前三章,就已让我获益匪浅。读完以后,我对中国的乡土社会有了基本的了解,也认识到世代生活在乡村的居民身上的一些性格和特质,这是我以前不曾知道、也不曾想过的。作为一名大学生,我对大师的著作没有资格做评论,在这里仅就《乡土中国》的第一章《乡土本色》谈一谈个人的一点体会和感悟。

  费孝通先生是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和社会活动家。他于1947年根据所讲“乡村社会学”写成《乡土中国》。本书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

  关于“乡土中国”这个概念,费先生在书中指出:“这里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换言之,“乡土中国”是中国特具的一种体系,它包含在具体的百姓生活里,老百姓遵循它而生活。

  在第一章开篇,费先生开宗明义的提出:“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为“乡土中国”下了定论——中国社会的基层(基本)是土生土长的乡村人。

  在这一章,先生着重阐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主要特征,即乡土的本色是什么。我把它总结概括为下面的四点。

  首先,在习俗上,乡村人和其居住的乡村有着很强的传统性,而且这种传统性很难被改变。也就是说,在乡村居住的人都有一个“根”在身体里边。这个“根”,这种传统性是源于人们世世代代和泥土打交道而形成的。比如费先生讲他妈妈给他一包家里灶上的泥土,让他在想家的时候煮一点吃。这种方式现在看来很荒谬了,但对世代与土分不开的农村人来说,这无疑是一种心灵的寄托。就像余光中先生在《乡愁四韵》中写的那样:“给我一朵腊梅香啊腊梅香,母亲一样的腊梅香。母亲的芬芳,是乡土的芬芳,给我一朵腊梅香啊腊梅香。”漂泊在外,思念家乡,想到的一草一木都散发着乡土的芬芳,乡土跟母亲又紧紧联系在一起,泥土是母亲,母亲就像泥土。从中可见从农村走出去的中国人对生于斯长于斯的家乡,对踩在脚下的泥土的强烈依赖和深厚感情。我们常说“落叶归根”。树高千丈,叶落归根;人在旅途,哪怕海角,哪怕沧海桑田,心中日夜萦绕着的永远都是故乡,永远也放不下扎在心里的这个“根”。这个情结可以说是所有传统中国人的一种特质。像美国就不行,美国的居民是从世界各地移民过去的,才两百多年历史,没根!所以说,“土”在我们的文化里占着最重要的地位。这就是所说的传统性,很难改变的,它源自农民们(当然这是最初的发源、基层,后来扩大到不仅是农民)对泥土的依赖。

  这个传统性产生的原因在我看来有两点。第一点,农民以种田为业,天天与泥土打交道,自然而然产生了感情。第二点,农业是世世代代的工作,从上面不知多少代一直传下来,几千几万年,一直延续下来,不曾断过,是完完整整的一个整体,一个脉络。满足这两点,传统性就逐渐产生。这是个长久的过程,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可能形成。

  中国乡村的第二个特征,我总结为不流动性。费先生在书中说:“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是变态。”因为种地的人的地是不容易搬动的,你需要一年四季守着你的“一亩三分地”,有许多农活要去干。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人口不流动的特点。一个家族的人住在这里,那么他的后代一般也会在此定居。举个简单明了的例子,就是农村的姓氏。虽然不断有外来人口的迁入,但这只占少数的比重,微乎其微。所以看家谱,上面一代一代从上到下,还是同一个姓占主线。如果一旦到哪一代的哪一家突然改姓了,那么人们就会认为这一支断了,没办法再延续下去了。农村里现在依然很重视这个。所以,你不出去,别人也很少进来,这是不流动——反映到生活起居上就是“安土重迁”这个词。

  这样也就自然而然引出了第三个特性——聚村而居。聚村而居——村与村之间相互较为孤立、隔膜。上面说的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上说的,这个是从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上说的。两者有一定关联,我认为是有点因果的关系。因为村子里的人世代定居,不怎么流动,因此导致村与村的交流、联系变少了,村子就孤立存在了。这有些像国与国的关系:可以合作,但都自己独立。

  聚村而居的原因,费先生讲得很明白,也很有道理:

  一、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谓小农经营,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

  二、需要水利的地方,他们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件一代的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由于大量的聚村而居,因而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即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每个地方有各自不同的风俗。即便在同一个省内,也会有所不同。我是山东人,山东省内一共有17个地级市,各市无论是语言、居民的性格、还是生活习惯、风俗风貌,都有很大不同。你要我讲一讲山东话,什么叫山东话?这个问法本身就不对。山东话多了,每个市的话都不一样,你叫我怎么讲?要我讲,我只会讲莱芜话,还讲得不好(从小就说普通话,莱芜话一直没学好)。莱芜市和泰安市,这两个城市是挨着的,口音上却有很大差异。莱芜话音调较平,很少有儿化;泰安话音调起伏较大,儿化音更多一点。济南和烟台,口音更是天壤之别。这就是非常明显的地方性。

  第四个特征,我称之为“熟悉”与“规矩”。亦即约定俗成。这个比较好理解。农村正是由于它的不流动性,人口性质很少发生变化,“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因此,许多习惯就慢慢约定俗成,不言自明了,这又叫作规矩。“规矩不是法律,是‘习’出来的礼俗。”“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我的老家我回去过一次,在那里我看到,一家结婚,大半个村子的人都跑去参加、去吃酒席;一家死了人,差不多全村人前往悼念。这种自发的不假思索的行为完全是源自长年累月的熟悉,这不是规定出来的结果。

  以上便是我对于费孝通先生所论中国乡土社会的主要特征的一些理解和想法。这四大特征,回答了什么是乡土的本色。尽管本书我只看了很少一部分,但对乡土社会、乡土文化我已经有了很多想法,对不少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现象也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分析,我觉得这是个好的开端,我会在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

  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 篇14

  《乡土中国》一书收集是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后期,费老根据自己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的“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而写成分期连载的十四篇文章。这十四篇文章分别是: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以下我就选择了其中我比较感兴趣的几篇:

  一、乡土本色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那是因为我考虑到从这基层上曾长出一层比较上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而且在近百年来更在东西方接触边缘上发生了一种很特殊的社会。这些社会的特性我们暂时不提,将来再说,我们不妨先集中注意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的乡下人。他们才是中国社会的基层。”这是费孝通先生在本文中的第一段,间断的一句话,就将对乡土社会的研究上升到了对于研究整个中国社会极其重要的层面。紧接着,费老便开始大赞人们在藐视乡下人土气时用的“土”字用得精妙,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中的是最普遍的谋生方法……中华民族确实与土有着深厚的感情,从半坡、河姆渡开始粟稻种植,中国社会就一直沉浸在与世无争的小农经济之中。农业成为维系社会的经济支柱。在农业为主的社会中,‘土’成为与文化紧密联系的东西。”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

  通过费孝通先生的描述,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农民生活是一幅春耕秋收面土背天、日出而作日暮而息的循环式图卷,一个老农所面临的问题是四季的转换,而不是时代的变更。他做着和父亲爷爷一样的工作,和子孙后代也一样的工作,这种工作只需要通过面对面的言传、手把手的身教即可继承,而且非常稳定。为了这种稳定可预期的生活保证,农民只需要气候正常,不需要技术革命;只需要按部就班,不需要别出心裁;只需要求是,不需要创新。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而正是这种“土气”。不得不佩服费老对这一点的精辟解释,我想如果没有大量的研究以及本着对基层社会的了解与关怀是很难有这样独到见解的。费孝通:乡土中国

  二、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里是‘愚’的。”对于这个“愚”字,作者认为,多数人都陷入了认知的误区。许多人都把“愚”当作是乡下人“智力缺陷”的代名词,而事实上,乡下人之“愚”只不过是一种对城市生活所需的“知识缺乏”而已。费老在文中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乡下人在面对汽车到来时不知如何是好,还有一个是城里的孩子故作聪明地将包谷喊成是小麦。这两个例子很轻而易见地就说明了那个所谓的“愚”只是见识问题,与智力有何干呢?继而费老很自然地过渡到了“文字对乡土社会必要性”的问题。作者概述了“文字”的产生和发展及其功能和作用,再就乡土社会生活的特性特征对该问题进行的深刻的论述。在“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指出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乡民们生活在一个狭小的范围里,人与人之间的活动和联系都是很频繁的,并且时常处于面对面的直接性的沟通交流中,这就使得作为人类交流沟通媒介的间接载体————“文字”在乡土社会处于一种非必要状态,从空间上对该问题进行了说明。而在“再论文字下乡”一文中,作者指出“文字”作为一种经验和知识的传承媒介,在乡土社会“语言是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的特质下,也不能发挥其积极有效的作用。通过对“记忆”的强调和“代代相传”模式的阐述,从时间上,说明了乡土社会绝非必要“文字”。总结两章,我们可以看到,文字的发生和使用也有其特殊的背景。在乡土社会这一基层上,“语言”似乎就可以代替“文字”的所有功能了。无论是在空间还是时间的格局上,熟人社会的面对面亲密接触和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的生活,都使得人们没有用“文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生活的需要”。最后作者指出:“只有中国社会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只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

  到了今天,文字的普及工作似乎已经比较圆满的完成了,那中国的基层是否已经发生了变化了呢?答案是肯定的。随着科技在农业中的普及和应用,乡村和城市间沟通的加强和频繁,“城乡一体化”建设格局的规划,使得中国的基层已经远不同于费老先生《乡土中国》中的基层了。只是现在的所谓乡下人看到汽车就像看到自行车一样频繁,根本不存在不知如何是好的问题,到时还有些所谓城里人至今还不知道包谷和小麦有何区别,不过,这自然是题外话了。

  三、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

  “以‘已’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象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在这里我们遇到了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特性了。”这就是费老在文中解释得差序格局的经典形象,为了更好的显现出“差序格局”的特点,作者又引入了西方“团体格局”的概念,并深入到中西方文化背景和根源的差异中去解释。他将西洋社会的类型称为团体格局,若干人组成一个个团体,就像一捆捆扎起来的木柴;将中国乡土社会的类型称为差序格局,每个人都以自己为中心,按亲疏远近向外扩开一圈圈的社会圈子,就像石头投入水中荡起的一圈圈波纹。这种差序格局中的个人与他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那样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愈推愈薄。作者把社会关系的这种一轮轮波纹之间的差序称为人伦。中国人讲究人伦——君臣、父子、夫妇、长幼……讲的是一种差等关系,这种种差等关系各自有它们应该遵守的规则。在这种差序格局里,个人与他人的交往便是以“人伦”为基础的。当个人以自己为中心,“推己及人”,形成一圈圈的社会圈子时,这圈子是可大可小具有伸展性的。人们往往根据其实际需要而相应扩大或缩小其圈子的范围。正因如此,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的概念是模糊的,小的时候父母子女是一个家,大的时候可以囊括伯叔等,甚至大至整个家族。

  四、家族、男女有别

  费老认为,乡土中国的家和族是分不开的,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因为中国乡土社会中的家庭不但承担着生育功能,更是作为一个事业社群承担了许多生育以外的职能。所以,家庭一般都是以家族的形态呈现的。对于这一部分,我特别感兴趣的是作者关于乡土社会男女关系和感情的论述。作者引用OswaldSpengler在“西方陆沈论”里的理论陈述了两种文化模式:“一种称作啊阿波罗式的;一种称作浮士德式的。阿波罗式的文化认为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善的秩序,这个秩序超于人力的创造,人不过是去接受它,安于其位,维持它;但是连维持它的力量都没有,天堂消失了,黄金时代过去了。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现代的文化却是浮士德式的。他们把冲突看成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是无尽的创造过程,不断的变。”费老说,乡土社会的感情是浮士德式的,而生活模式却是阿波罗式的。这一矛盾势必使得乡土社会中的男女感情之间有很难逾越的鸿沟。乡土社会中的家庭男女似乎只不过是因为生育的目的而结合在一起,并没有太多情感上的交流和契合;而真正情感上的交流,更倾向于在同性之间的展开,这使得乡土社会的感情生活同性意味较强,而夫妇之间感情的淡漠也是日常可见的现象。所以乡土社会中“家庭”的团结受到同性组合的影响不易巩固。于是,家族代替了家庭。家族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中国乡土社会里,以家族为基本社群,是同性原则较异性原则为重要的表示”。最后,费老总结说:“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

  《乡土中国》这本书不厚,也就104页,但是这短短的百来页文字去很好地剖析了我们国家最基础的社会,当然我们现如今所处的社会已较费老的那个年代相差甚远,但是我们还是可以从那个时代的社会本质来解释我们当代的某些社会想象,我想这可能也是我们这堂课的指定书目里面将这本书归为历史类的原因吧。有人说要认识中国就必须先认识中国的农民,而要认识中国的农民,就不能不读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我很赞同这个观点。

  乡土中国的读书笔记 篇15

  乡村社会无疑是中国的传统社会,直到今天还在中国占据主流位置,尽管它已经成为新潮和时代的弃儿,成为追求现代化的心病。我们不喜欢它了,觉得背着这个名字在国际上有点欠地位,脱不了国际大款眼中的土包子形象。可是努力奋斗了半个世纪,我们还是摆不脱这样的纠缠,还在想方设法;个人想脱农皮而脱不掉,国家想脱农皮也常感为难。

  因为乡村社会本来就是个稳定的不容易改变、不容易创新的社会;农业的特点是求稳,四季的轮回即可保证农业的运转,四季的轮回立刻带动人民的生活、带动人民的观念跟着轮回。乡村因为不变,所以重视传统,所以重视经验,所以有了老一辈的权威地位。长辈们继承了前代的一切方法、标准,这些旧传统,是足够把当前生活应付得服服帖帖的。后生小辈自然只能唯唯诺诺,专以学传统为务,务必把老者当权威、当老师,只能尊崇不能违反。待过几十年,自己也登上老者的尊位,可以捋着胡须满有把握地数落乳臭未干的后生了;这样的经历,好像复制一般,一批又一批地复制,如同四季的复制。

  生活方式影响生活的观念。不愿意变革、只求稳定是农业社会的特征。老人的话就一定是对的,可以成为人生的指针,因为他传递着祖辈们的心得,是靠世世代代历经洗练淘出的金玉之珍。听话的孩子才是好孩子,后生要树立正面形象,听话是先决条件,老人的话不对你也不可以反驳,你也不可以顶撞。传统教育要求孝,孝的主要内容就是“无违父之道”,且根本不许怀疑父之道算不算是道,一怀疑就危险,一危险就可怕,后果是严重的。听话者,善守祖业者,可以得一世英名,说不定还有御赐的嘉奖。退一步讲,就算上辈人的确立错了规矩,你也没有可以顶撞可以反驳的资格,你可以阳奉阴违,但是照顾老人的面子和情绪是顶重要的事情,是严重地关乎道德的事情。此外再无可退步的地方。

  说得好像农村简直不需要进化、不需要新生事物一样,那也是不可能的,新变化总会有,只是很慢而已。老人总不希望变,对新事物要反对,要压制。下一辈在遵守祖训的同时总要冒些另类的想法,但是又要顾及自己的名声,养成“美好的德行”,就不能针锋相对来犯上作乱,必须保持恭顺的妩媚样子。这样,就诞生虚伪,就偷偷摸摸干移花接木的事情。表面赞同,实际反对,表面继承,实际修改,你定你的标准,我做我的解释。看起来祖宗之法还占着神龛享受膜拜,实际上后代的蛀虫们正阴险地一点一点侵蚀它的肌体。也正因为矛盾是靠这样一种温柔的方式来调和,所以变革的节奏缓慢。也正因为变革节奏缓慢,才产生了这样一种温柔的调和方式。

  传统中国是农业社会,别说一般无智识的农民大伯不动脑筋地在链条上依次运行,就连高层知识分子、尊显的皇亲贵族也在不动脑筋地跟着运行,这是整个社会的特征,整个社会的内涵。谁能逃逸于空气之外,呼吸于无空气之乡呢?

  自汉朝以来,孔子的儒学被统治阶层奉为至宝,是修身齐家治国的圣经,历代不求变革,唯恐不能洞悉孔子的原意。直到清代,儒家学说老而弥坚,不经历风雨却天天都是彩虹高挂。中国的王朝不断更替,后来者尽管对自己的敌人老辈子口诛笔伐,可是待自己上位,还是诚惶诚恐地照抄原文,用前代的印版印自己的朝廷。一乱一治地复制不停,社会还是老样子,换了姓名不换制度,犹如乡村换个村长,也只会用前人的方式拿锄头。北方陌生的草原民族数度入侵以至淹有全国,本来这一股陌生的力量没有儒家的传统血液流淌,可以不必用前朝的印版,但是他们自己本身也没有印版,于是面对中国广阔的农村手足无措,“英雄入彀”,立刻从征服者摇身变为奴仆,主动接受中国长者的传统教育,戴精美的中国枷锁,做稳定的中国国君。这一条,为中国史家颇感自豪,因为足以证明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和超强的魅力:军事上屡屡获胜的暴发户,在政治上、思想上无一不投入中国老当家的怀抱。的确,不求改变的传统中国社会把力图改变的外来野蛮人给改变了,最成功的改变就是把他们也改变得不求改变了。在欧洲,野蛮的日耳曼民族冲跨了强大的罗马帝国,促成了新鲜的封建制度,因为罗马帝国没有像我们这样伟大的农业;在中国,最嚣张的蒙古铁骑也被驯化成温柔的绵羊,因为中国有天下最伟大的农业。

  再看看知识分子都干了些什么。从春秋战国百家争鸣以来,中国思想界虽然也人才辈出各领风骚,但是纵使历史给了这些知识分子两千多年时间,也还是没有一个出息得可以和孔子齐名。相比孔子,后世这一切的人才,都只好二流就座。因为这些著作等身的思想家们,其实只好被称作翻译家、训诂学家,他们之中绝对没有革命家;翻译家、训诂学家注重的是准确地反映本来的意思,追求的最高境界是当孔子肚子里的蛔虫。孔子思想能够经久不衰,一本《论语》能够在几千年后为我们耳熟能详,正要托这些翻译家的福。为什么不能违背他老人家另起炉灶?为什么两千多年时间不能产生另外一种学说?为什么两千多年时间没有人怀疑孔子的牌位有没有放对位置?为什么再也没有百家争鸣?放入农业社会这个大背景,就不需要再问这么多为什么了,当全社会都用农民的思维方式考虑问题的时候,一切的为什么都是危险的,一切的危险都是可怕的,后果很严重。谁还居然会想到这里居然存在一个“为什么”呢?这么一个传统可以维持社会的稳定,自然这是一个需要维持的传统,不能反对的传统。当然,社会在发展,新思想自然也要发生,翻译家们采取的方式正是乡村的后生的做法,小心谨慎地在为孔子作注的时候不着痕迹地掺入自己的想法,明明是自己的东西,就算根本和孔子唱反调,还说最接近孔子的原意。这种一点一点的渗透,有的时候也会骗过他本人,以为自己真地洞悉了孔子的心声,可以为之代言;有这种感觉的思想家,常觉得自己是有大成就的思想家。也正是这样一点一点的渗透,使得儒家学说在缓慢但是不间断地发展,有着越来越丰富而精深的内容;同样是因为这一点一点的渗透,使得革命不能发生,儒家万变不离其宗,还是儒家。

  乡村社会有多慢,政治社会就有多慢,思想社会也就有多慢。传统是一切的中心,是人民心中的圣碑,那最有资格代言传统的长老们,自然就是圣人,有不可置疑的权威。乡村的老人、宫廷的老官僚、学院的老学究因为把传统守得最老,所以最为人敬重。整个社会的任意角落,都弥漫传统的触须,稍有反叛即被它缚住,吞入口中,消化于无形。中国社会正是因为借着传统的强大力量,保持着稳定,可以长期绵延,建成一部完整的,有开端,有发展,有高潮,有衰落,有结束的整个过程的封建史,建成世界上最长的一部封建史。农业在此立下大功。可以想象,没有19世纪以来东西方文化的激烈碰撞,没有西方文化的大获全胜,中国要想在20世纪繁衍出资本主义运动的风潮,繁衍出社会主义的理想,要想发生对于封建时代的全盘否定,那是何等艰难!

  当今中国,无可争议已经认可并诚心地接纳了来自西方的新风尚。但是几千年农业文化的滋养,诞生的眩目的光芒,很容易让人骄傲,“很有面子”。至今人们仍然津津乐道,畅谈四大文明古国的荣耀、四大发明的卓越、文明延续数千年不断,以及汉唐引领世界的风骚,每每有依依不舍的情愫。的确这一切的宣讲可以增强民族自豪感、增强民族向心力。但是要警惕自己,别做了翻译家,别迷失在传统的光芒中,思想家一个人的迷失,常常会导致众多人的迷失。要切记:固然我们的传统中有值得骄傲的东西,但是我们的传统中有更多值得惋惜的东西。为什么连绵两千多年的传统社会仅仅只奉献了四大发明而没有更多?为什么我们那么发达的农业始终催生不出现代化的生产工具?为什么有数千年雄厚基础的大中华会被区区小国轻易超过?……有很多会让我们觉得很没面子的为什么呢!要切记:后生可畏!更要培养可畏的后生!

  当今中国,正在努力摆脱农业大国的形象,要褪掉农业文明的神光,降低农业的比重,减少农民的成分,因为我们已经认识到了农业文明的背后隐藏的诸多弊病。但是,也许对于农业思维的顽固存在,我们的认识还没那么明确。“听话的才是好孩子”,这样的思想,起码现在还占着统治地位;在广阔的农村,传统的生活方式、传统的思维观念仍然悠悠然、施施然地捋胡须教训着后辈。更重要的是,改变这样的思想,别再让它阻碍新生事物的成长,别再让后辈们只能偷偷摸摸地搞小动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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