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读书笔记

2023-06-19 读书笔记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书笔记了。怎样写读书笔记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1500字读书笔记(精选8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点击对应目录可以直接查阅该内容哦!)

▼目录▼
【1】《飘》读书笔记【5】《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
【2】《活着》读书笔记【6】《红楼梦》读书笔记
【3】《围城》读书笔记【7】《骆驼祥子》读书笔记
【4】《红与黑》读书笔记【8】大学生读书笔记

  《飘》读书笔记 1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借着这次读书节的机会,我又重新翻阅了一遍。

  我觉得《飘》的最大魅力在于深刻描述了男女之间因为情感的错位而产生的一种扣人心弦、揪心抓狂式的感受。每当男女主人公一而再再而三地错过彼此的那种情景出现就特别想骂他们傻,其中最令人心里堵着的地方就是小说的结尾,一方幡然醒悟,而另一方却去意已决。也许每个看到这里的人都会产生这样的想法:要懂得珍惜真正爱你的人,而这恰恰最能够直抵自己对待情感的态度和状况。每一个人都渴望爱情,你爱着一个人,你是多么的希望他懂得珍惜,对不对?另外一个人在爱着你,他同样也希望你懂得珍惜,难道不是吗?如果你和对方的爱出现了错位,那么作为第一种情形,你会向他推荐,看一下《飘》,甚至还特别想把最后那个章节翻给他看:珍惜我吧,再不珍惜,我可要走了哦。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她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死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特别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读书笔记 2

  由玛格丽特·米切尔著作的长篇小说《飘》,反映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贵族的生活。

  这部作品塑造了一位具有叛逆性格乔治亚贵族女性斯嘉丽,讲述了她与朋友、家人、情人在美国南北战争前、内战爆发期间、以及战后重建时期的生活;同时也讲述了斯嘉丽与白瑞德之间的爱情故事。

  美丽任性的斯嘉丽,暗恋名门之后卫希礼,但因门第阻隔,加上性格差异极大,卫希礼已择期与表妹韩媚兰订婚。斯嘉丽一气之下,即趁南北战争爆发之际,抢先嫁给韩媚兰的弟弟韩查里。而悲剧的是,查里应征入伍,由于天生体质较差,再加上严格的军事训练,染病身亡。因此,斯嘉丽很快便变成了寡妇。

  战争是的她不得不面对饥饿、贫困及社会地位的变迁,她要保护自己的庄园,要让自己的家人及卫希礼一家生活下去,当然,她还想自己也过上好日子。因此,她果断抛弃了母系血统南方贵族小姐娇滴滴的形象,露出了父亲爱尔兰人强悍的本色。她靠着骨子里的坚强,凭借着白瑞德对她的深情,在战后迅速积累了大量的财富,过上了想要的日子。

  只可惜,她一直沉浸在卫希礼的梦中没有醒来,忽略了她已经拥有的白瑞德的大量的爱。直到最后,媚兰死去,她可以和卫希礼名正言顺地在一起了,她才发现,她一直在享受着白瑞德的爱而不知。白瑞德在绝望之际愤然离家出走,她却发誓要重新找回白瑞德的爱。只可惜,失去了的东西,要想再找回来,就难之又难了。因此,在遭受了一连串的挫折与打击之后,斯嘉丽说出了那句至今让人回味无穷的话,“不管怎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这也成为了新女性面对人生的一句强有力的口号。

  整个故事弥漫着一种凄凉的氛围,看似写斯嘉丽的个人命运,实则是写整个南方社会随着南北战争的结束,旧有的贵族生活一去不复返的状况。

  整个故事情节中,最令我感动的是亚特兰大沦陷时,斯嘉丽逃往塔拉庄园的那一段。1864年8月,亚特兰大沦陷之际,韩媚兰临盆在即,斯嘉丽不顾自己的`安危,留下来为其接生。在北军进程之前,白瑞德护送斯嘉丽和韩媚兰母子出城回塔拉庄园。途中,白瑞德参加南军,让斯嘉丽独自驾着马车护送韩媚兰母子赶回塔拉庄园。在这段漫长的逃亡之路中,充满了坎坷与艰辛,斯嘉丽随时都有可能被路上突然冒出来的北军或劫匪残害,但凭借着自己的智慧与勇气以及爱尔兰人特有的强悍品质,斯嘉丽终于战胜了困难挺起来了,带着媚兰母子安全回到了塔拉庄园。这段让人揪心的逃亡历程让人着实佩服斯嘉丽的伟大与不凡。

  体现了斯嘉丽强悍女性本色的还有她极强的责任心。在遭到北军洗劫之后,斯嘉丽的母亲去世,父亲连自己的女儿都认不出来了,两个妹妹有重病在床,没有食物。此时,19岁的斯嘉丽独自扛起了全家人的生活重担。她心底里有个强烈的愿望,她要靠自己的双手重振塔拉庄园昔日风采。看到这里,我不由的热血沸腾,心潮澎湃,对这位伟大的女性肃然起敬。

  本篇小说最成功的地方应该是在对人物的性格特征方面的刻画。斯嘉丽,在那个战乱纷争的年代,作为一名手无缚鸡之力的女性,能为自己的土地争取到最大的利益,除了聪敏、智慧、还有勇气、毅力与责任心。她具有顽强的生命力,不管在什么困境中都能生存。她不完全依赖于男人,是个积极进取且新手承诺的女性。当然,仅有有点而没有缺点的认识不完整的,也是不存在的,本篇小说中最引人注目的还有她身上所暴露出来的人性的缺点。她自私、虚荣和冷漠等,让我们感觉这个人物形象很真实,虽然“不完美”,但却很丰满。再说白瑞德,他的男性形象被许多女性所推崇,这主要归功于他对待感情的执着。他是个有政治主见、立场坚定的男人,但又不忘本。他表现玩世不恭,爱一个人却智与感情,冷酷与柔情的冲突,在他身上表现为矛盾的统一体。因此,白瑞德这个男一号的形象塑造的也相当“完美”。从这篇小说中,我们不仅要学会如何的面对残酷的现实生活,用自己的智慧与毅力去处理生活中遇到的挑战与困难,还要学会珍惜身边的人对我们付出的感情,不要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到那时,悔之晚矣。因此,珍惜现在所拥有的每一分来自他人的唉,也尽量用自己爱去回报爱我们的每一个人,不要让自己的生命留下过多的遗憾。

  《飘》读书笔记 3

  两年前看了轰动上世纪40年代,并且在后来的几十年里一直有巨大影响的由《飘》改编的电影《乱世佳人》,说实话,当初看完这部电影后没有太大感触,我不知道为什么原著的名字叫《飘》,也不理解里边的很多情节,直到最近看完原著,对此才有了些许自己的理解。

  书中大致讲了在18世纪60年代,位于美国南部动乱时期的一名17岁少女的情感经历和生活经历。情感上,她因自己爱的人不愿意娶自己而一气之下嫁给了一个自己并不喜欢的人,两周后成为寡妇并有一个孩子。后来经受战争的折磨,整个家的衰败,她受尽苦楚,但是她的坚毅,刚强让她重新站起来,为了得到300美元救塔拉,她设计嫁给了自己不爱的妹妹的未婚夫,不久之后再次成为寡妇。最后,为了结婚的快乐嫁给了之前讨厌但却也是最了解她,最喜欢她的白瑞德,但是由于自己的不自知,最后将这一段本应该很幸福的婚姻葬送,当她明白自己其实一直爱着白瑞德的时候,他却再也回不来了。

  在这个故事中,梅兰妮应该是最高尚的人了吧,她说的不多,不像那些太太夫人们那样,自认为自己很高尚却总是打着高尚的幌子说一些,做一些并不高尚的事情,她信人善良,能看透每个人最真的那一面,不管是对万人唾弃的贝尔还是对思嘉,对艾希礼,对白瑞德,她都是相信,都是善良的对待每一个人。

  在文中,我最讨厌的一个人便是艾希礼,梅兰妮的丈夫,思嘉一直念念不忘的人,不喜欢他的原因是他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想要尊严,所以他一再的拒绝思嘉,如果一直将自己这样的气节坚持下去,最起码也是一个有尊严的人,但事实是,一边拒绝着思嘉,一边还给予她希望,在十二橡树,他说爱她,在从军出发前她和她接吻,在打仗归来塔拉面临危机时他又吻了她,最后当她和白瑞德过的很幸福的时候,他又抱了她,一直在所谓的尊严和美人之间周旋,不论理由多么冠冕堂皇,终究,他还是在干着背叛梅兰妮的事情,尽管最后,当梅兰妮去世的时候他才真正明白自己根本不能没有她,她是他的支柱。可是一切都晚了。

  再说白瑞德和思嘉,感觉他们两个就是一对欢喜冤家,但是他们两个真的很般配。从第一面起,思嘉就讨厌他不够绅士,再加上种种小插曲,她更是讨厌他,但是却也离不开他,在白瑞德把她从服丧的深渊中解救出来,当她在危难中想要他帮助,当她假惺惺的去牢狱里探望她,当他救了艾希礼,其实这一件又一件的事情都在慢慢的改变思嘉对他的看法,也在逐渐增加对他的依赖和爱,最后的求婚让思嘉体会到了真正意义的结婚应该是什么样子的,是多么快乐的。思嘉和白瑞德很像,他们直接的,霸道的,不符合世俗眼光的多种做法以及那种执拗的,不服输的勇气等等,都是那么的相似。他们都不是世人眼中的上等人,但是,他们却比那些世俗的人活的更真实很坦荡。

  我觉得之所以叫《飘》,是因为主人公思嘉的心一直是飘荡着的,她一直觉得自己喜欢艾希礼,在得不到却又不断得到艾希礼给予的希望的.时候,她完全迷失了自己,觉得自己除了艾希礼再没有任何东西值得牵挂和留恋,曾经为了他赌气错嫁,后来因为他丢失了和白瑞德在一起的美好,所以她在这一方面一直是飘荡着的。

  之前我认为,思嘉是飘着的,直到最后梅兰妮死的时候她知道艾希礼是真的爱梅兰妮,也发现自己是真的爱白瑞德的时候,她的感情,她的心就不再飘了,但是我没有发现一个更重要的点,那就是白瑞德最后也离她而去了,他们的孩子也是,唯一给予她力量的是塔拉,是她从小生活的家,是那个给了她童年的地方,是那个冒着战火也要回去的地方,是哪个给予她重生力量的地方,是那个宁愿屈膝求人错嫁也要守住的地方,更是那个在白瑞德走后绝望之时想到的地方。塔拉是她初生,也是她重生,更是她获取一切力量的地方,这个地方才是真正不让她飘的地方,不论是情感还是生活,这里都是她的港湾。

  不论飘向何方,心中始终有一种牵挂,有一个锚。不论飘向何方,塔拉永远是她的力量。

  明天太阳升起,又会是新的一天。

  《飘》读书笔记 4

  在我看来,《飘》和其他的有些名著最不一样的地方就是,你一翻开它,你就想要一口气把它读完,并且,在读完过后,你还是舍不得去合上它。那个时候年纪有些小,主要是被男女主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所吸引。

  后来,我又去看了根据这本书所翻拍电影《乱世佳人》,电影里面我印象最深刻的画面就是斯嘉丽在生产的时候,弗雷德在外面焦急地等待的时候的场景,他觉得荒唐的是为什么他不可以进去看他的孩子,他一点儿都没有嫌弃是个女孩儿,并且他还觉得她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孩子,谁也及不上。我觉得他是爱屋及乌,正是因为他热爱着斯嘉丽,所以他才会那么地激动,那么地喜欢那个孩子。

  就在不久前的这个暑假,我又在家里重温一遍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看完后我对这本书又有了与以往不同的认识。

  女主斯嘉丽自私、虚荣、傲慢、自私自利,她乐于炫耀自己的美貌,就像一只花蝴蝶一样穿梭在异性之间,喜欢被众星捧月地对待,以此来满足自己那膨胀的虚荣心。她是不会爱的,男主竭尽所能想要把自己所拥有的,女主所想要的全部都给她,想要像宠一个孩子一样地去宠她,想要把自己最好的、更好的,全部都给她。可是,女主却没有在乎过,她跟男主在一起只是因为男主的富有,只是因为她想要过上安稳的生活,只是因为她穷怕了,她 想要变成人上人。所以,她就一次次的践踏男主的真心。

  同时,女主又是可怜的,因为没有人来教她应该如何去爱,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她经历了亲人的.离世、战乱、饥饿、寒冷,战争的残酷,让她看透了人性的险恶,同时也看淡了许许多多的东西。没有任何的过渡,她直接从一个不谙世事的少女变成了一个野心勃勃的女人,她只想要自己不会再饿肚子,除了自己,她不再去相信任何人。她变得不择手段,她又一次出卖了自己的婚姻就是为了来换取自己想要的东西。她变得无比刻薄,为了降低成本而去雇佣那些劳改犯,压榨他们的劳力。同时她又有着一腔孤勇,在被人劫持的时候,她并没有太过惊慌失措,而是拼了命去与他搏斗。但是,没有人去教会她成长,没有人教会她爱。

  男主弗雷德对于女主是爱的,哪怕是最后离开了她,但是毫无疑问,他还在爱着她。只是他爱得太累了,他是最了解她的人,能够看清她的每一个想法,自私自利的、愚蠢的、不情愿地想法。他甚至知道她从来就没有爱过他这个人,之所以会跟他结婚,只是因为她爱极了他的外在条件,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富有。

  但是,弗雷德以为总有一天,总会有那么一天,自己会得到她的那颗高傲地心,她也会像爱上阿希礼一样,爱上自己。可是,真的太难等了,太累了,她永远都像一个无忧无虑的孩子一样,永远都对他的付出选择视而不见,永远都爱着她的阿希礼。而他,就像是一个虔诚的信徒一样,在她的面前放下了自己全部的骄傲和尊严,却也换不来她丝毫的怜惜,她只是冷冷地看着,心里甚至还止不住地冷笑。也许是他太过于高估自己的,哪怕是在虔诚的教徒,也都有停止信仰的一那天。

  丧子之痛使他几乎痛得快要死掉,那是他一心一意去爱的孩子,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真正属于他的人,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最珍贵的宝贝。谁也不知道对于他来说,这个孩子的重要性,这是他对斯嘉丽爱的延续。

  最后的最后,他离开了,带着满身的伤痕,他需要去到一个温暖的地方,一个没有她的地方,也许是为了疗伤,也许只是为了不让自己更加难过,他真的是痛到怕了。

  《飘》是一本世界名著,里面有许多的经典名言,但是,我最最喜欢的还是在最后男主对女主所说的那一段话,他说“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地碎片,把它们凑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也不愿把它修补好,然后终身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男主一直想要的都是女主完整的爱,她却始终都不愿意给。这是他最后的自尊与骄傲,他不愿再爱她了。

  最后,我还是想引用斯嘉丽最后所说的那句话,“Tomorrow is an other day”,希望无论发生了什么,大家都能够积极地面对生活。

  《飘》读书笔记 5

  一部《飘》史诗般波澜壮阔地展现了美国佐治亚洲内战时期、重建时期的生活。伴随着包括十二棵橡树与塔拉在内的庄园昔日一派富丽堂皇风姿的消逝,南方人悠哉游哉的生活方式在战火中也已然天翻地覆。传统的南方社会与道德规范及其守护者一同在乱世中飘摇,即便重建最终结束,一切随风飘逝,似乎战火的硝烟也在民主党执政的那一刻平息,可是属于战前那个时代的人们与另一种生活的斗争又何曾停止?在历史长河中时代的更迭、不同文明的冲突等各种不可触的硝烟亦永久延续。

  战前悠闲安宁的气息散布在南方人呼吸的空气中,那些相沿成习的社会伦理与道德规范渗透在每个南方人的修养中,还有庄园里的每一抔泥土,每一片喻示丰收的棉花地,每一对主仆与邻里的微妙关系,都成为他们生命的一部分。而在众多南方人中,阿什礼较他人而言与他所热爱怀念的那种文明更深刻地融为一体,并成为它的一部分。于是对于旧生活的这一件“富于魅力,匀称完美”的艺术品的眷恋之深远胜于他人,在新生活之中表现出的格格不入也袒露无遗。他有着与瑞特一样的远见,能看透战争的本质,也当然明白“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道理,却缺乏勇气抛弃他所归属的'时代去拥抱新社会,害怕一切真实鲜活的人和事,甚至连斯佳丽也想尽力回避。因此,阿什礼只是旧文明的一部分而不能成为其最佳代表,一个文明即使不可避免地终结,却从来不应只存在于幻影与梦境中,不应只是牢牢镶嵌在为其量身定做的社会中,真实鲜活才是一个文明存在的保证。

  与阿什礼同属一个时代的梅拉妮则活出了一个时代的傲骨。战争使“生活正伴着铿锵的马刺远去”,她不是不知道,也并非无动于衷,只是更愿坚强勇敢地面对社会巨变的艰辛过程,她才是那个时代的象征。如果说埃伦与梅拉妮同属一个时代衍生出的伟大女性,我想梅拉妮更具代表性,虽然同样的温惠端敬、柔中带刚,但毕竟埃伦不幸地在战争前期与世长辞,却有幸地避免了在乱世中挣扎;而梅拉妮经历了这一切,在苦难面前即保持了上流社会的修养,成为一个阶层的主心骨,又坚定地开始新生活,从未放弃人生的希望。所以当她高洁纯良的生命最终飘零时,阿什礼的精神几近崩溃,斯佳丽才明白自己对她的依赖之深,仿佛一代人的梦想,一个传奇故事就此结束。

  战后的生活徒剩一片废墟,生存的渴望与生命的力量则悄然滋长。斯佳丽顾盼生辉的绿眸子见证了生活的苦难,却永远充满希望。她的先辈们都经历过毁灭性的打击,却用自己的双手从厄运中夺取最好的结局,与其说她的坚强源于家族一脉相承的血统,不如说这是顽强的生命在灾难面前的共性。所以每当斯佳丽因背离埃伦的教导而心痛,她都会告诉自己“明

  天又是新的一天”,来日方长,痛定思痛的日子多得是,解决当下困境才是最紧要的。而塔拉,作为一片孕育生命的大地,一个对生存的最直接定义,被斯佳丽视为自己的命运与战场。直到后来生命中的至爱一一离去,塔拉依然是她最终选择的灵魂归宿。

  飘于乱世,无论像阿什礼般苟延残喘,像梅拉妮般守住信仰,还是像瑞特和斯佳丽般为了生存不择手段,过往的一切,包括故人、故事与故园,都与远去的文明一同无法可止地随风飘逝。纵然前往查尔斯顿的瑞特最终真的与现实社会和解,斯佳丽能从塔拉的怀抱中再度汲取力量,阿什礼能重新面对生活,谁都能与风逝的过往冰释前嫌,但真实存在而不可触碰的硝烟却不曾停止。正如阿什礼所言“不论何时文明毁灭,结果总是重演历史。有头脑有胆识的人活下来,没头脑没胆识的被淘汰”,斗争总在继续,不过是后人演绎前人的故事,后代再以别样方式上演不同于前朝的荣辱兴衰。

  人人都像斯佳丽般有一个逃不掉的梦魇,有自己在特定处境下的一番挣扎,所谓挣扎,也不过是新陈代谢规律发生作用的必经过程。但凡能像沉舟侧畔那行进的帆船般从容的人,无非是深刻得认识到:过往随风逝,硝烟未曾止……

  《飘》读书笔记 6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唯一作品,这部小说一经问世便大受欢迎,成为了经典之作。作为一部讲述美国内战时期的小说,它并没有在战争场景上花费太多笔墨,而是从塔拉深闺中的骄傲——郝思嘉的视角,讲述一个女性,如何克服战乱之苦、面对残酷现实,并成为一个不畏困难的生活中的强者的故事。

  “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是郝思嘉的座右铭。毫无疑问,思嘉是一个乐观的人,然而乐观得复杂。她不是事事轻松洒脱的乐天派,在看似平静中总有着丰富的内心活动;她也不是格式化的“受难者”,面对人生的重重苦难和跌宕起伏时,她不让自己被动地成为苦难的承受者,她有着生活的热情、对爱情的憧憬,她的坚韧顽强中充满了生命的力量和可能性。

  郝思嘉虽出生于南方种植园主家庭,可她一直是个与众不同的女孩,并反对着那些束缚她自由的.规矩。她尽管在妈妈埃伦和黑人嬷嬷的严厉管教下显得仪态端庄、很有教养,可她绿色的眸子却将她骚动任性的真性情暴露无遗了。她敢爱敢恨,不是一个被教养塑造的完美的人,她是有点不安分的,有时甚至任性和自私。她爱上风度翩翩的卫希礼,却对南方世俗的道德传统、条条框框一屑不顾。在宣布卫希礼与表妹韩媚兰婚事的野餐会上,思嘉单独找到希礼,表白被拒后,毫不犹豫地给了希礼一巴掌,又一意孤行地嫁给了韩媚兰的哥哥查理作为报复。可是她根本不爱他,在查理死后她没一点伤心,反而感到解脱,甚至因穿丧服不能参加舞会而愤怒。在战争重建期间,她为了保住种植园塔拉,不择手段,甚至抢了妹妹的未婚夫。经营木材厂时,她比男人更精明。她向一切旧传统所设定的条条框框发起挑战。

  但不可否认的是,她也是一个有责任心、爱家人、爱塔拉、永不气馁的人,是她,在战争重建时带领大家振作起来。只有思嘉,在面对无尽的恐惧和绝望时,才能重又燃起希望。思嘉在战败和废墟中完成了自我蜕变,她叛逆疯狂,她挑战着教条陈规,她不屑于往日的荣光,她的绿眼睛总看着窗外,正是这样的个性使得她在战争和文明的坍塌来临时,能够面对惨淡的现实,从而催生出迎接新时代和未知命运的巨大勇气,蜕变的勇气和坚韧能够化为无穷的力量。

  可她有时候又像一个孩子,任性、固执,对自己想要的一切都很执着,爱上了不该爱的人,却又不愿放手。或许她认为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可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理性、傲慢白瑞德是唯一一个真正了解到思嘉真面目后还真心爱她的人,可她却辜负了他的爱,追求着不切实际的希礼。

  如果她了解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少女时期的梦。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强加给希礼,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希礼穿上,而后自认为爱上了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瑞德,才是她真正爱的人,只是,她被希礼华丽的衣服所蒙蔽了双眼,一直都不知道罢了。

  可当认清了现实,却为时已晚。瑞德爱思嘉的路上总是有希礼,可思嘉又不真爱希礼,这就产生了一种误解,直到最后瑞德说,他的爱已经枯竭了。可思嘉是不知道什么是失败的,她接受了这一令人痛苦的事实。她说“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她坚信,所有的困难痛苦都是暂时的,只要自己付出努力,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明天又是另外一天”,这不是无赖之徒“明日复明日”的挥霍放纵,也不似浴火凤凰的锵锵之音般的悲壮激烈,这像是一簇闪动的火苗,在灰烬的余烟中依旧灿然,闪动着微弱而温暖的光亮。

  人生就是一个不断得到复又失去的旅程,总是会发生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或多或少,或好或坏,在这个旅程中,我们不断成长,渐渐明白自己想要的,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不管怎样,未来还有太多变数,黑夜还很漫长,光明不会是永恒的,同样,黑夜也是。没有谁能预知明天的悲欢离合,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或许,当初的思嘉是因为太年轻,一如现在的我们,正当最好年龄的我们,认为只要换一个方式,一切就会好起来了。生命太完美,青春太完美,甚至连一场匆匆而过的夏天都太完美,可我们不必追求一个答案,我们都还在成长的路上。

  《飘》读书笔记 7

  人真是怪。十几年前读《飘》的时候,我是喜欢郝思嘉的。可最近,无意中拿起旧书重读,却深深地被媚兰吸引住了。难道是年龄的缘故,人的思想真的会改变的吗?

  哪个年轻女孩看了《飘》不喜欢郝思嘉呢?漂亮不说,又聪明倔强,周围总有男人围绕着。特别是有瑞德这样有魅力的男子始终追随,宠着,太过瘾啦!还有,她十分有个性,当在众多男孩子中间鹤立鸡群的艾希礼,最终婉言拒绝了她的爱,一怒之下,顺手扔出一只花瓶!这不是旧贵族的淑女风范,却很符合当今潮流,“野蛮女友”的典型呀!她在募捐舞会上,因为寡妇身份无法跳舞,而急得团团转的样子,真是可爱!而在亚特兰大沦陷时,赶着马车,带媚兰逃往塔拉。还有,北方逃兵闯进塔拉,举起枪干掉他那一幕,又表现得顽强坚定。她穿着母亲窗帘做的新衣服,瞪着据瑞德说在一尺之外的枪对面看到的绿眼珠,靠撒谎把自己嫁给了弗兰克,努力撑着木材厂,多么的狡猾!最后,当知道自己真正爱的人是瑞德,而这时瑞德已经对她深深的失望,决定要离开她的时候,她依旧平静地把下巴高高地翘起。这个时候,是多么地喜欢这个有血有肉有性格的郝思嘉啊!

  可是现在,我不这么想了。我注意到,在庄园聚会上,媚兰安静地坐在一旁,她瘦小的身体一点也不显眼。募捐舞会上,她痛苦而毅然地摘掉手上的结婚戒指,捐给了队。在亚特兰大沦陷的那天,因为临产,她虚弱的身体正在死亡的边缘挣扎,可她不动声色,我能想象到一个虚弱的产妇,临产之后躺在颠簸的马车上行进数十公里时是怎样苍白的脸。可从没有对郝思嘉说过她的痛苦,而因为在这场逃难与郝思嘉逐渐建立起来的感情,使得媚兰从始自终默默站在郝思嘉的身后,时时刻刻保护着她,维护着她。北方逃兵来的时候,她拖着虚弱的身体,拿着沉重的大刀,准备随时帮助郝思嘉。冷静地出主意帮助郝思嘉那北方逃兵埋起来。当亚特兰大所有的人都拒绝与郝思嘉交往,是媚兰坚持立挺着她。甚至在艾希礼与郝思嘉的隐情被人发觉,传遍亚特兰大时,她仍毅然决然地站在郝思嘉的一边。而她是对他们之间的事情,一直知晓的。最后,她死时,米德大夫愤恨地对郝思嘉说不要对她忏悔!永远背着沉重的十字架吧!不要去伤害这个善良的女人!可媚兰仅仅是善良的吗?不,应该是伟大的,代表了一种传统性格的女性形象。坚韧,内敛,勇敢,贤良。如果说郝思嘉是一位有冲劲,敢做敢为的新女性,那么,媚兰是旧阶级贵族中最值得尊重的典型妇女。

  即使是到了现在,几百年后的今天,媚兰的'身上仍有我们值得欣赏的光辉。我们承认,《飘》一书,把媚兰过于美化了。可能是作者太宠爱她的缘故。把她描绘得过于完美,几乎找不到缺点。如果有缺点,就是不算美丽,和郝思嘉正好是个对比。我一直在想:媚兰真的没有私心吗?在这点上,作者描写得很模糊。尤其不能接受,临死时表露出实际上一直以来都是知道郝思嘉与艾希礼多年来的暧昧关系的。她真那么大度的吗?而我更愿意相信,那是她聪明的缘故。她什么都看得清楚。其实,艾希礼与郝思嘉根本没有什么,也不可能有什么。她放任他们,是最明智的举动。

  相比较,郝思嘉真是一个糊涂虫。爱了艾希礼多年,到最后,媚兰去了,才发现根本就不爱他。瑞德才是最爱。而瑞德呢,已经被她伤害得退缩,失望。象瑞德说的,她要艾希礼。不过是小女孩想要洋娃娃似的,可她要来有什么用呢?她嫁过三个男人,其实从来不懂男人。她那套把戏,不过糊弄一下小男孩而已。或者弗兰克这样老实的老家伙。

  翻开手里的《飘》,纸张已经发黄,发脆。若不小心,手指会把纸张碰破。这样的书,拿在手里非常有岁月感。觉得自己就象这手里的书一样,终究有一天容易碰破,易碎。而书籍本身的内容是不会碎的,书中人物的精神也不会碎。如果有灵魂,我也不会碎的。

  《飘》读书笔记 8

  凄婉动人,荡气回肠,玛格丽特/;米切尔用诗一般的语言将气势磅礴的南北战争和一段凄婉动人的爱情展现在读者的眼前。波澜起伏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单纯而又复杂的内心描写,让《飘》成为20世纪文坛上的一颗熣灿夺目的明珠。但是买了以后我就有点后悔了,看着它1000多页厚厚的一摞我就害怕,我就没信心有这个耐心能把这么多页看完。就这样直到十一,在家闲来没事,就随便翻了几页,没想到这一翻便不可收手,直到我一口气花了两个白天一个通宵把它看完为止。读完《飘》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就像自己真的成为了女主角思嘉莉,整个人有一种飘起来的感觉,茫茫然中有一种深深的失落感油然而生。这么多年过去,至今想起仍历历在目。

  《飘》,全文的线索是围绕女主角斯佳丽的一生展开的。从她的少女时代—初为人妇—丧夫—再到再婚,原本天真幼稚的女主角斯斯佳丽在不断地成长、成熟。因此,在作者笔下的众多人物里,女主角斯佳丽的艺术形象无疑是塑造得最圆满、最真实、最成功的。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德,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德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少女时代的斯佳丽,是一个平凡的女子,她拥有许多少女的共同特征:热情、开朗、纯真、浪漫;但她又是一个不平凡的女子,生长在一个优越的家庭,拥有美丽的容貌和智慧,因此她又拥有一般贵族小姐的缺点:骄傲、自大、虚荣、任性。尽管如此,良好的`家庭出身、倾城的美貌,让斯佳丽的身边总是不乏热烈的追求者。按理说,斯佳丽是幸运的,它受到上帝的眷顾,也是维纳斯的宠儿;但她又是不幸的,她深深地爱上了好友玫兰妮的未婚夫——阿希礼。

  平心而论我是很喜欢斯佳丽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的"豪放"性格的。同时,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对感情不纯真、不忠贞是很气愤的。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斯佳丽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没有她那"强悍"的性格,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斯佳丽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斯佳丽对待玫兰妮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开始可能是出于对阿希礼的爱而爱屋及屋,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她们两个人的性格是截然不同,斯佳丽经常生玫兰妮的气,甚至还想弃她于不顾,好在在关键时刻,斯佳丽没有以个人的私利干扰自己的情感选择。以至最后,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至于思嘉对瑞德的感情,开始时我觉得斯佳丽是出于功利性目的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在利用瑞德,直到最后斯佳丽看清了阿希礼,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就是瑞德。反观瑞德对斯佳丽的爱则确是真切的,虽然瑞德的性格和斯佳丽类似都是功利的性格,而且他还痞子气十足。但我以为他从在12根橡树第一次遇见斯佳丽就已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是出于爱慕、出于对斯佳丽 的爱。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飘》读书笔记 9

  回眸历史的长廊,任《飘》将我带入美国内战那个特殊的年代,去经历一位出身南方种植园主家庭女子坎坷跌宕一生的故事。很喜欢《飘》这本书,喜欢郝思嘉的性格,每次读完,我的心情都久久不能平静。

  小说《飘》是美国著名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创作的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反映南北战争题材的小说。主人公郝思嘉身上表现出来的叛逆、艰苦创业和自强不息的精神直接影响了我,在战火和生活的磨砺下,成就了她坚强的性格。

  她如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绽放着属于自己十六岁的花季。初次与她相识是书中所描绘的一次聚会上,她身着绿色花布裙,有着一双令人着迷的蓝色眼眸,显的极其恬美。她从生下便过着安逸的生活,那时的郝思嘉是人生中最美的时候,她是社交的宠儿,却遭遇了情场失意的痛苦。她倾心已久的邻居卫希礼却娶了她的表妹媚兰,之后苦难、困苦事情一件件接踵而来。

  她如同一颗向上攀爬的藤萝敢爱敢恨,争取自己的幸福。她爱上了邻居卫希礼,不顾他将要和媚兰结婚,在野餐会上,单独约见了卫希礼抓住机会,向他表明了自己的心意,不幸的是遭到了拒绝。郝思嘉觉得自己颜面扫地,为了报复立即嫁给了媚兰的哥哥查理。她敢爱敢恨,大胆追求自己所爱,在当时那个年代来说,这需要很大勇气。

  她是个纠结的矛盾体,但会做出正确的选择。媚兰是卫希礼的妻子,郝思嘉喜欢着卫希礼,所以说媚兰占据了卫希礼妻子的位置,是郝思嘉的情敌。尽管郝思嘉从心里并不喜欢媚兰,却因为对卫希礼的承诺,在最危难的时候,陪伴着、照顾着、关心着媚兰。她心里也曾矛盾,责任心还是打消了她这个想法,对媚兰尽了自己所能尽到的责任。

  在这本书中,最令我震撼和感动的是在面对一个个挫折和打击时,郝思嘉直面现实不畏困难的精神。亚特兰大失陷,郝思嘉一心盼望着回到温暖的家,当她千辛万苦回到塔拉时,不得不面对对她的又一打击:最疼爱她的母亲去世,父亲因受不了打击精神失常,被洗劫一空的家,老老少少十多口等待着吃饭,生活的重担一下子压在她的身上。过去是多么安逸的生活,现在留给她的只有战争带来的伤害和洗劫一空的塔拉。巨大的落差与失望并没有打垮她,而是使她更加坚强,她把眼泪留给了自己,逼迫自己柔嫩的内心化为坚固的铠甲。在一个寒冷漆黑的'夜晚,喝了点酒的郝思嘉躺在床上,不断想着她今后的生活,明天、明天还有许多事情去做,她要继承家族的使命,把最不幸的变成最美好的,现在的塔拉就是她的命运,她奋斗的所在,她必须攻克他。看到这些,我不由得心疼这个姑娘,所有的一切只得由她来承受。在塔拉那段艰苦的日子,在曝晒的阳光下,她亲自下地摘棉花,拎着篮子在烈日下到邻居废弃的果园里挖剩下的蔬菜,甚至为了生存杀了一个前来偷盗的士兵。在塔拉受到要挟时,她又不惜牺牲自己,嫁给了妹妹的男朋友,却也受到许多指责,救了水深火热之中的塔拉。

  通过书中详细具体的刻画,我为郝思嘉不畏艰难,坚强面对和执着的勇气所感动,在带给我心灵感染的同时,她和白瑞德一波三折的爱情之路也让人唏嘘。一开始白瑞德是让郝思嘉所讨厌的形象,他好像能看透郝思嘉的心思,永远在戏弄和挑逗郝思嘉,在郝思嘉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他又倾尽所有来帮助她。后来经历了重重坎坷,白瑞德娶到了郝思嘉,他对郝思嘉有着赤热的爱,却因为郝思嘉一次次对卫希礼的爱意让他终于决定放手。其实郝思嘉意识到自己爱的人是白瑞德时,他已经离去,但结局最后尽管郝思嘉伤心难过,但她想把他从新追回来。人们总在失去时,才知道珍惜。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东西也是《飘》带给我的另一个启示。

  “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这是郝思嘉坚信着的。她一生坎坷,却从不放弃,总是坚强面对。这正是这本小说所传递给我的精神,也是《飘》的魅力所在。读《飘》、读郝思嘉、读她带给读者的精神!

  《飘》读书笔记 10

  “所有随风而逝的都属于昨天的,所有历经风雨留下来的才是面向未来的。”

  ——题记

  我起初对《飘》这本书是不大感兴趣的,因而并未看过这本小说。那会儿我的好友正着迷于《乱世佳人》这部电影,她看后便买了原作来品读。中文版和英文版加起来刷了有小十遍,重点情节几乎都储存在脑海里,完全成了个《飘》迷。后来她得知我并未看过《飘》,因此热情的向我推荐。好友她,从书里生动的故事情节一直讲到《乱世佳人》电影里一幕幕气势恢宏的战争场面以及细腻逼真的人物形象,而且对电影里出演的女主角费雯丽感到非常惊艳,直呼:费雯丽饰演的斯佳丽是从书中走出来的!

  于是乎,在她的影响下我对《飘》来了兴趣。七月盛夏,瓦蓝蓝的天,偶有阵阵凉风吹散暑热,指尖掠过象牙白的书页,仿佛忆起了一个随风而逝的旧梦,仿佛把我带到了塔拉,斯嘉丽她的红土家园。

  小说《飘》是美国著名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也是其唯一的作品。小说通篇渗透着女性主义思想,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斯佳丽这个女性主人公进行描述。生动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地区的社会生活,成功地塑造了斯佳丽、白瑞德、梅兰妮、艾希礼等经典南方人形象。故事中斯嘉丽对她红土家园塔拉的热爱、渴望与失去的情爱,是如此的扣人心弦和光彩夺目。书中每一个鲜活段落,都点明老南方逐渐随风而逝的文明魅力。《飘》这部作品,不失为那个时代的绝世佳作。

  斯佳丽,是我最钟爱的角色。她是一个性格十分复杂的南方女性,她天真活泼,敢爱敢恨,聪敏机智,慎重又有远见。但她也有着高傲、叛逆、贪图虚荣和为达到目的不惜一切的性格特征。

  她同时也是一个倔强的人。面对家中一贫如洗的打击,她坚定不屈,毫不妥协;面对母亲的离世,父亲变成痴呆,姐妹们身患重病,她擦干眼泪,努力振作;面对农场的近乎荒芜就连解决温饱都成难题,她毫不气妥,重头再来。斯佳丽她热爱着塔拉这片红土地,像它一样承受着苦难,却也饱含希望。

  “所有随风而逝的都属于昨天的,所有历经风雨留下来的才是面向未来的。”

  小说中也很好的.体现出社会巨变所带给个人的一种改变。斯佳丽经历了战争,经历了频繁改嫁,经历自主创业与奋斗,渐渐地显现出了她不轻易认输、坚定信念、不屈不挠和追求自我价值的女性意识。把她的行为重新放到当时的美国,也免不了遭到舆论的迫害。玛格丽特·米切尔结合当时的时代背景和自身对女性主义思想的认识,非常成功的塑造出了斯佳丽这一女性主义者的光辉形象,是新世纪女性主义发展道路上的一个闪光点。但对于我国来说,女性参政问题、女性劳动报酬偏低的问题、女性下岗失业比例偏高的问题、流产和遗弃女婴问题以及婚后居住在男方家所带来的男女不平等问题在当下仍然存在。我国的女性压迫问题如果能真正的解决了,才能真正实现我国女性的解放。即使在这一方面会有很长很困难的道路要走,但我始终相信,在21世纪的我们所热爱着的中国,一定能实现男女平等。

  我最爱战争时期,守护塔拉的斯佳丽。曾是千金小姐的她在战后被军队洗劫的土地上默默挑拣干瘪的胡萝卜以果腹。“上帝作证,我绝对不要再挨饿!”独立坚韧而又美丽的斯佳丽站在黄昏塔拉的土地上哭过后对着上天发誓永不饥饿那一幕我永远也忘不了。

  这种积极进取永不妥协的生活态度何尝不打动人给人以热爱生活的力量?自强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论语·宪问》中的“不怨天,不尤人”正是很好的例子。我们的生活中或多或少都会遇到困难,但请记住,不管面临什么困难,明天还是要继续的。正如斯佳丽一样,好像什么都无法打倒她,她永远能找到一个支点,重新站起来。

  “我明天回塔拉再去想吧。那时我就经受得住一切了。明天,我会想出一个办法把他弄回来。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

  是的,在这永恒的红土地,你力量的源泉上,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如果人的一生中注定了要经历困难的考验,那么让我们用像斯佳丽一样自强的心坦然接受,勇敢面对。总会度过的。一切困难,终将都会随风而逝。

  《飘》读书笔记 11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心里的感觉真的是此起彼伏,有气愤,有悲哀,有可惜,有感动……我想不同的人看到最后的结局,都会有不同的感受吧。郝思嘉最后终于明白了自己爱的是白瑞德,但是他已经选择了离开。有些人或许觉得好可惜,一起经历了那么多的感情就这样没了,有些人或许会觉得郝思嘉是活该的,因为曾经的她为了艾希利如此卑鄙,残忍甚至阴险,伤害了那么多人。

  《飘》这本书记述的是一段以南北战争为背景的爱情故事,这一段复杂的爱情,却是以悲剧结尾。年轻的郝思嘉爱上了艾希利,但是艾希利却选择了她的表妹韩媚兰,出于妒忌,郝思嘉勾引了韩媚兰的弟弟并抢先嫁给他,但是由于南北战争,艾希利和查尔斯作为征兵上了前线,查尔斯意外战死。后来,郝思嘉和表妹自愿加入护士行列,人性的郝思嘉变得成熟,因为战争,家园被毁,为了重振家业,郝思嘉骗弗兰克和自己结婚,而第二次的婚姻并不持久,弗兰克也身亡了,郝思嘉再次成为了寡妇,而这个时候,艾希利也回到了妻子身边,郝思嘉也最终答应了白瑞德的求婚,即使他的心里还有艾希利。韩媚兰因为过度操劳去世,并且把自己的孩子和丈夫托付给郝思嘉,而这个时候,面对冷漠的艾希利,郝思嘉终于明白到原来自己真正爱的不是艾希利而是白瑞德,但是白瑞德不再相信她并且选择了离开。

  首先,想要谈谈这个故事的主人公郝思嘉,这个看似对于爱情很坚贞的女子。我相信很多人在开始的时候对思嘉是极度的痛恨的,看似对艾希利的爱是永恒的,其实她只不过在欺骗自己,事实上,她爱上的不是真正的艾希利而是她想象中的艾希利,而她所谓的爱其实也不是真正的爱,而是因为自己的妒忌心引起的一种感觉。她可以为了这样的一种爱而不惜嫁给一个自己不爱的人,实在是愚蠢。而她的卑鄙,残忍和阴险其实也暗示了她的悲剧人生。在女主人公的一生中,有三段婚姻,第一段是因为妒忌心而盲目的婚姻;而第二段是为了利益,为了重振家业,最终也是成为了寡妇;而第三段其实就是她的真爱,但是由于她的眼睛蒙蔽上了,看不清最终是后悔却无法挽回。老实说,对于思嘉,我真的是又爱又恨,她即使在很多人眼中是阴险卑鄙的,但是她却又是一个执着,坚强,乐观的女性,实在是女性当中的典范。事实上,思嘉是一个孩子,对于她想要的东西,她不顾一切就为了得到它,而对于她拥有的就往往不会珍惜,而一直等到她可以拥有了自己追求的而失去了拥有的时候才明白什么事最重要的。

  再次,在《飘》里面还有一位女性是令我刮目相看的,那就是韩媚兰。她,一个如此善解人意,温柔善良的女子,咋一看都是一个柔弱女子,但是她事实上是外柔内刚的。在南北战争的时候,她一直在背后支持着她的丈夫;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思嘉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所有人都怀疑自己的丈夫和思嘉搞暧昧时,她还是选择了相信丈夫,保护思嘉。试问这样一位女子在世间难道不是珍品吗?也许这也是为什么艾希利一生都爱着她的原因吧。

  在《飘》里面还有一个伟大的.人物,瑞德。他是是一个爱国有责任感,勇敢执着的人,在危难时刻毫不惧怕,冲上前线,保卫国家。而我最敬佩他的一点是他对思嘉的真挚和永恒的爱,虽然最后他还是选择了离开思嘉,但是他为思嘉所做的一切却是最珍贵的。他深爱着思嘉十几年不变,即使被拒绝,还是保护她,宠爱她,照料她让她事事称心。但正如他说的,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最后选择了离开也是因为爱被磨光了。

  《飘》这本书真的是很值得我们去看的,各种不同的人生,不同的爱,让我们懂得很多,而故事情节的起伏也让我们感触很多,虽然我们都没有什么资格去评价人性的善与恶,因为我们还年轻,但是正是这样,我们才学会思考,我们才能懂得人生面临的难处和险境,也懂得了如何去把握自己的人生,不后悔!

  《飘》读书笔记 12

  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人们对于人权、平等自由意识等的追求呼声也越来越高。杜绝性别歧视,追求女性主义,这是女性群体集体的呼声。作者站在一个南部邦联支持者的角度,书写了一幅爱恨交织的精彩画卷。郝思嘉和白瑞德都是那个时代的叛逆者,都鄙夷当时的道德标准,各自的性格也好坏兼之。

  郝思嘉富有魅力、热情奔放、敢作敢当、重信守诺,同时也爱慕虚荣、冷酷无情、不讲道德;继承了母亲娇美与端庄的淑女仪态,同时也具有父亲的北方粗犷气质。她是含着金匙出生的富家千金,是公子少爷们狂热追求的情场高手,生活看似一帆风顺。她会不择手段地得到一切想要的东西,却不懂得珍惜已得的幸福;她接受人们对她的爱,却把这种爱当做攻击对方的武器,刺痛每一个关心她的人。

  她具有她的家庭那种不承认失败的精神,即使失败就摆在眼前。她就是凭着这种精神,“永远把下巴高高翘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这是出自《飘》的一句耳熟能详的名言。这句话,激励着在美国南北战争的岁月里沉浮的女主角——郝思嘉,也直抵读者之心。而这个被我品味数次的故事,也在这句结尾话的余香中令人倍感回味。

  然而,接二连三的打击令她头一次体会到了命运的残酷。首先是她心仪的对象、她以为会与她结为连理的卫希里的闪电订婚——新娘不是她。然后是终于爆发的南北战争夺走了她为了跟卫希里赌气而与之结婚的査理。她带着儿子背井离乡去了亚特兰大。那之后,战争的蔓延又逼迫她回到家,冒着生命危险。然而,母亲病亡,父亲先疯后亡,家庭的重担全压在了她的肩上,生活天翻地覆。并且,她允诺照顾卫希里的'妻子美兰,只因卫希里的恳求。战争的灾难还让她差点失去了父母遗留的农庄,她拼了命地把农庄保住,而后因为生活窘迫再婚,丈夫却又身亡了。她顶住悲伤,努力赚钱,生活逐渐有了好转,然而她作为一个女强人却为人们所唾弃。当视她为最亲密战友、最可信任朋友的美兰死后,她才惊奇地意识到,原来始终追求的卫希里,从来都不是自己的真爱,她“爱”他只是因为从来没有得到他。

  瑞德由于自身经历而玩世不恭,对一切都满不在乎,但是精明成熟,他支持南部邦联,在南方战败前夕毅然参军,但也认清了那场战争南方必败的结局,并利用乱世获取财富。他藐视一切道德的框架,因此也爱上了没有南方“淑女样”的郝思嘉,他总是讥讽嘲笑思嘉,却总能在她最需要的时候出现,甚至为她甘冒生命危险。他一直等待思嘉的心意能从卫希里转而投向自己,却始终没有等到,最终“爱枯竭了”。思嘉最爱的人原来是美兰和白瑞德,这两人都在背后默默支持着她,在她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及时伸出援手,但她却从来没有对他们付出自己的感情,当她因美兰的死终于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瑞德对她的最永恒的爱也终于枯竭了,这不得不说是一个悲剧。

  读完之后,我掩卷沉思。郝思嘉在经历这一切之后,她是用什么力量支撑自己走下去的呢?白瑞德离开她之时,她在文章末尾想准备用那个老法宝——暂时不去想那些,先做好准备迎接新的一天。这一点是郝思嘉的老法宝,不也正是我们应对生活中的困难方法吗?生活中大大小小的挫折有太多太多。我们不得不面对这些我们唯恐与之照面的恶魔,我们只有从自身心态调整去冲破这些挫折。

  不要害怕失败,我告诉自己。要像郝思嘉那样在重担、在劳累、在天大的打击前面依旧把下巴高高扬起,因为生活仍在继续,因为明天的太阳依旧普照四方,因为我们还享受阳光的恩惠——我们缺乏的,只不过是转过身去看看那轮红日,我们并非只拥有脚下的黑影。昨天已成为过往,何苦留这过眼云烟在心中降下大雨、弥漫大雾?拨开云层,光明相迎。郝思嘉暂且没能留住白瑞德,但她自己为自己挽留住了希望,而明天,她又能用这最后的一点点找回失去的一切。

  只要有明天,就还会有希望,看那轮朝阳,黑夜之后,就是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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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着》读书笔记 1

  如果你怀疑生命的意义,就一定要读读余华的《活着》,书籍是一位叫福贵的老人对他跌宕起伏一生的自叙,他的一生经历了太多的无常,似乎幸运与他毫无关系,苦难才是常态。

  小说中的主人翁福贵是民国时期的一个地主家的少爷,他的父亲年轻时输掉一半家产,富贵比之父亲是有过之无不及,嗜赌放荡,败光所有家财,还好妻子不离不弃。输光家产并不是最惨的,没有最惨只有不断更惨,福贵被抓去当壮丁,参与到血淋淋的战争,九死一生回到家中,母亲已经去世,女儿也因一场病丧失了听说能力,成了一名聋哑人,苦难接踵而至,勤快有爱心的儿子在位县长夫人献血时,被抽干了血液失去了生命,女儿嫁给了疼爱她的男人,有了好的归宿,这个苦难的家庭眼看日子逐渐好转,结果女儿又死于难产,绝望中找寻着希望,女婿是能干孝顺的人,况且还有一个可爱机灵的小外孙,女婿后来突发意外死亡,患难一生的妻子平静离世,相依为命的小外孙吃豆子被撑死,从大富大贵到赤贫如洗,又一次次目睹妻儿老小先他而去。最后自己与老牛相伴,孤独一生。

  读完这本书后,心情很复杂,有失落压抑,也有揪心忐忑,也许是文学的力量我们可以通过细腻文字产生强烈的代入感。福贵的命运如同戏剧一般,让人不禁感慨真是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在往前行走的过程中,谁又能料到到底是喜剧还是悲剧呢?这中间悲喜剧的发生有人为的因素,也有不可抗拒的时代因素,更有冥冥之中的一种注定,这些合在一起就构成了命运。年轻时的富贵荒淫无度、嗜赌成性,拉开了悲剧人生的序幕,社会的动荡不安、物资匮乏让悲剧不断上演,冥冥之中注定的亲人意外离世让悲剧无以复加。物极必反,苦难之后的富贵,反倒更加豁达的看待这一切,有了把亲人都已经提前送走的轻松。在福贵的.身上,我仿佛看到了一个倒霉透顶、残败不堪、让人绝望的老人;但这个有着顽强生命力的老人犹如在一片寸草不生的荒漠上挺立的一颗老树,纵然历经风沙、满目疮痍,但枝叶间的新绿,依然显示了生命的坚韧。福贵在饱经患难、历经沧桑之后,收获了一份和命运平静相处的豁达。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主人公福贵认真的讲述着自己的故事,没有一句抱怨的话,甚至苦难让他变得更友好、更豁达,更珍惜生活中点滴幸福,甚至因为有人重视自己的故事而感到满足。突然想到无问西东里的发问“如果提前了解你要面对的人生,你是否还会有勇气前来?从福贵身上我们可以感受到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是超出自己的预期,有时生活对我们很残酷,我们认为我们会绝望、会失去前行的勇气,事实上每一段苦难都最终成为了后期云淡风轻的谈资。活着作为一个词语,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活着》里的福贵经历了多余常人的苦难,如果从旁观者的角度,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其他什么都没有;可是当福贵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来讲述自己的一生时,他苦难的经历里立刻充满了幸福和欢乐,他相信自己的妻子是世上最好的妻子,他相信自己的额子女也是世上最好的子女,还有他的女婿他的外孙,还有那头也叫福贵的老牛,还有曾经一起生活过的朋友们,还有生活的点点滴滴……

  《活着》里的福贵让我相信: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意大利的贺拉斯所言:“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不用思考活着究竟为什么?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所以快乐很重要。做到为自己而活,纵使经历了人生的每一次坎坷,依旧可以做到纵有疾风起,生活不言弃,那便是对活着最大的诠释。(王雪婷)

  《活着》读书笔记 2

  也许大多数读者在读完《活着》这本小说后都会有一种为小说悲剧的强烈震撼,同时淡淡地思考:这本书以如此悲伤的一个主题,到底想表达怎样一种状态,一种态度,一种精神呢?

  这本书所涉及的时代背景相当丰富,故事主人公福贵经历了民国到共和国的转变,熬过了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人名公社……然后活着。强调活着。生存活着是故事的主题,为衬托生活的主题,作者描述了大量的死亡。主人公亲朋好友的相继离去,一次又一次给主人公以感触,一次又一次重塑了主人公的内心世界。

  离去的第一个人是主人公的父亲,之前主人公认为父亲和自己一样是个败家子,自己便有理由去败家,去毫无顾虑,肆无忌惮地败家。败家由起初一个有趣朦胧的概念,到一个沉重压着的现实,主人公猛然惊醒并感到自责后,才猛然发现父亲原来是一个很有智慧的人,父亲也才得到了尊重。其实主人公对父亲生前的尊重,对父亲死后的追念都是愧疚的一种形式,意识到父亲的死,母亲的悲伤,妻子的为难都源于自己的愧疚。主人公的人格已发生转变,弥补了自己人性上的缺失。与此同时,主人公也成为一个只是带有特殊历史的普通人了,这也是书中的一个妙处,故事的发展又得以从劳苦大众的角度凸显那一种苦难。

  我们都已经发现到,每当一个亲友离去时,主人公诚然会感到悲痛和孤独,但都不会感到绝望。每当陷入一个困境时,主人公诚然会苦恼,会迷茫,但都在努力地走出困境。作为一个小人物,他能坚持活下去,只要命运不彻底击毁他,他就活下去;只要他还有生存的希望,还有生活的可能,他就坚持活下去;他能活下去,无论生活多么悲伤,多么贫苦,多么缺少快乐享受而充满了伤痛。这种活下去的精神是一种最平凡的精神,也可能是人性中最坚韧的一点。

  当主人公由富贵跌入贫穷的时期,是他败光家产的那段时期,生活发生转变的那段时期,也是主人公摆脱行尸走肉这个形态的时期。期间主人公恐惧过,迷惘过,失去过生活的动力和方向,在父亲的开导下,决定改变现实,通过劳动再次积累家业,人活着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某种需求,满足自己的某些欲望,这是一种原始而强大的推动力,同时也是活着的一种精神,那就是有一个方向,有一个目标。

  在后来的变折中,主人公感受到了小角色的艰苦和幸运。艰苦在于,无论在哪一种浩劫中,他都会成为间接利用和受害的目标,只能盲目地随波逐流,浑浑噩噩地活下去。幸运在于,他永远不会成为矛头所向,矛盾所在。即使在内战中,他只能毫无怨言的去做了壮丁,但永远不会像那个被弟兄倒戈的连长。投降后还是能活下去的。他只能选择被生产队压迫,被红卫兵侵害,但永远不会像可怜的春生失去生的希望。把头低下还是能活下去的。他为生计的`奔波,他对生命的热爱,他对生活的不放弃,就是活着的一种精神————热爱并坚持。

  读《活着》让我想到了《骆驼祥子》,这两本书的主人公有趣的异同引起了我的思考。两者活着都有一个目标,随着现实中苦难的打击,不停地降低目标,降低要求,最后目标变得十分简单————活着。可值得注意的是,这两种“活着”的含义是不同的,祥子遭受挫折后是放弃了希望,丧失了抗击挫折的能力,安于现状没有追求的生活,已经成为标准的行尸走肉了。可福贵的活着是在与挫折抗争中活着,在化解悲伤寻求乐观中活着。虽然目标越来越小,可他是有追求,有希望的。直到最后一个亲人苦根离开之前,他都存留着一种可以把日子过得幸福快乐的期待。即使所有人离他而去,他也能在老牛的陪伴下,回想亲人,回想过去的一点一滴,继续乐观地生活下去,这是难能可贵的,这才能真正反映“活着”这个主题,这是一种平凡的精神中的可贵,不平凡的那一点。

  “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也许,平凡地活着,这种平凡的精神,真的不失为一种成功的人生智慧。

  《活着》读书笔记 3

  史铁生在《我与地坛》中说到:“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福贵不知道这些话,但他对生活从未绝望从未放弃活着不正是对这些话最好的诠释吗?活着就是活着,何必纠结于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呢。

  《活着》这书,讲的是福贵一生的故事。福贵因嗜赌,把自家的祖产输光了,自己从一个地主家的儿子变成佃农,他的爹被他气死(虽然他爹没有苛责福贵,但我觉得他爹的那口气就是没顺过来),怀着孕的妻子家珍被岳父带走。那时的福贵,上有风烛残年的母亲,下有总角垂髫之女,住着破破烂烂的茅草房,他没有抱怨,而是想着如何养活一家人。后来,他被抓去当壮丁,老娘去世,女儿凤霞因高烧而变聋变哑,儿子有庆因被抽血过多而亡,福贵也没有丧失过对活着的希望。再后来,凤霞难产离世,相濡以沫的妻子病逝,女婿在工作时不幸身亡,相依为命的外孙噎死。福贵亲手把自己的家人一个个埋葬了,你以为他应该会活得很痛苦,甚至过不下去了,但福贵偏不,他说“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余华在日文版自序里提到“生活是一个人对自己经历的感受,而幸存往往是旁观者对别人经历的看法”,《活着》是用第一人称来叙述的,因此它是生活本身。第一次读这本书时,我没有以“悲剧”来看福贵,现在再读,仍没觉得福贵是个“苦难者”。我想了想,并不是自己麻木了——至少我能感知到祥子是个苦难者,也不是福贵的一生不是悲剧,这也许正是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叙述方式造成的差异吧。余华让福贵自己讲述自己的一生,福贵本人并不认为他的一生是个悲剧,所以,在福贵的叙述中,他的一生是有苦难,但他拥有的更多是美好的时刻和事物。老娘是世上最好的母亲,家珍是世上最好的妻子,凤霞有庆都是世上最好的孩子,女婿和外孙自然也是世上最好最好的.。福贵心底的回忆里全装着美好,读者自然而然受其感染,大约记起的也是福贵一家的美好时光吧。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词语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苦难,无聊和平庸。”看吧,作者这样说“活着”,活着多难,得忍受不能得自由。人生在世,谁不曾濒临绝望,谁没有在深夜崩溃,可谁又不是哭着把饭吃了,咬紧牙关继续活着,福贵是这样,你我皆如此。

  佛说人生有七苦: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这七苦,除了“怨憎会”,其余的,福贵皆经历过(战场上九死一生),可福贵觉得自己苦吗?并没有。不是他对生活麻木了,而是他能在那些糟糕透了的事情中,发现自己身边人带来的光,家人的光照亮了福贵的整个人生。心里有很多苦的人,只要一丝甜就能填满。福贵拥有“甜”,所以,他能挺过各种苦难,纵使年迈一人,他也能活着。人在成长的过程中慢慢明白,人生多的是眼泪无法冲刷掉的“万念俱灰”,也有那些让你痛到无法哭泣的事,“所以真正坚强的人,都是越想哭反而笑得越大声,怀揣着痛苦和悲伤,即使如此也要带着它们笑着前行。”福贵和福贵,渐渐远去,在霞光满天的傍晚,在炊烟袅袅的乡村里,老人的歌声像风一样飘扬……

  《活着》是一部经典之作,不缺少读者和对它的赞美之词。以自己的鉴赏能力,难以跳脱出已有的评论。可阅读非得有深刻独特的见解吗?正如人生,非得有活着的意义么?如果觉得日子过不下去了,别苦苦追问活着的意义,想想福贵的一生,然后,走一步算一步,把日子走下去,而不是想下去,也许,生活也就没有那么难了。

  《活着》读书笔记 4

  我合上书,陷入了久久的沉思。

  周围的空气似乎静止了,仿佛看到年迈的福贵和他相依为命的老牛在夕阳的余晖中渐渐远去的背影。想到此,我便不由自主地感慨起来。

  《活着》的作者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情所活着。”《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又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生离死别等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和衰落,他从冬天走到了夏天,从寒冷走向明媚,从死寂走向生机。命运善嫉,总吝啬赋予世人恒久的平静。主人公福贵先是赌钱输掉了父辈的一百多亩土地,由阔少爷变成穷光蛋,父亲被气死了。

  再后来,他的所有亲人都比他先逝世,这让我不禁感叹他的命运坎坷,本该在老年享受几代同堂、天伦之乐的福贵,却只能与一头老牛做伴,孤独地过完余生。福贵是可怜的,但他的精神也是可赞的`。曾经看过大海的人,不会再为其他的流水惊心动魄。在那乱世中,福贵经历了文革、自然灾害和生活打击。这么多苦难,这么多平常人过不了的坎,福贵一个人挺了下来!

  在生活中,我们总是喜欢用“顺其自然”来敷衍自己,却很少承认人生路上的荆棘坎坷,相比较之下,平凡的福贵亦不平凡,他不因幸运而固步自封,也不因厄运而一蹶不振,不屈不挠地同生活作斗争,始终背负着一个信念:让自己活下去。始终坚信着:没有到不了的明天!

  黎明的寒星,似火的骄阳,湿透的衣襟,咬破的嘴唇,都在一一见证着福贵不愿向苦难生活妥协的心。

  我们常常在现实缺陷中追求想象中未来的美好境界,永无止息,不停追求。当你抱怨命运不公的时候,是否有勇气去改变?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受荣华富贵,有人却要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

  人生又何尝不是如此,你想要得到一些东西,你就要准备好失去什么。

  生老病死,我们都要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人活在这世界上不容易啊,能活着就最好,要好好的活着!世界不是恶意的,也不是善意的,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认清它。然后,走过去。勇往直前也好,步履蹒跚也罢,总要走过去,只要好好活着那便足够了。人的一生很像是在雾中行走,远远望去,只是迷蒙一片,辨不清方向和吉凶。人生会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事情,如失业、落榜等,这些在生命面前却显得那么的微不足道,小的不能再小。唯有经历不如意,才能证明我们活过,经历越艰难,活得越深刻;经历越丰富,活得越精彩。

  只要还活着,我们就不能轻言放弃。不是所有人都能有机会重走一遍人生路,去弥补我们的过失和内疚,找回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关键是,活在当下,且行且珍惜。别说来不及,你知道的,只要你愿意,一切都还来得及!郭沫若曾说过:“生死本是一条线上的东西。生是奋斗,死是休息。生是活跃,死是睡眠。”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面对死亡,最痛苦的,不是死去的人,而是活下来的生者,他们的肩上不仅多了责任,而且少了一个替他分担痛苦的人。但是,如果生者不肯接受现实,死者又怎能安息?所以,死者不能复生,生者则要坚强的面对现实,像福贵一样坚强地活下去,即使再孤单再煎熬,也要昂首挺胸走下去,不许停也不能停。

  真正的活着,其实是竭尽所能后的不强求,而并非两手一摊的不作为。因为有了对生活的憧憬,所以我们不顾一切,拼尽全力;因为有了对生命的期许,所以我们咬牙坚持,踽踽独行。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己的意愿选择一个活法,真实自然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让自己的路走得更远更长。因为心有不甘,因为没有办法心安理得地说服自己满足于现状,所以选择艰难的向前走着,韬光养晦的活着!读完《活着》这本书,我仿佛看到了老人和牛渐渐远去的背影,仿佛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声音从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这时我会感慨:“活着真好!庆幸时间尚早,路程还长,未来一切,皆还可期!”生的终止不过一场死亡,死的意义不过在于重生或永眠。死亡不是失去生命,而是走出时间。活着什么也不为,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活着》读书笔记 5

  活着的意义就在于活着本身,它没有额外的喧嚣浮华与功名利禄,它仅仅是生命的延续,是最自然的生存状态,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这本书的正文有些太过平静,平静的有些令人发指,生活将一个人的命运血淋淋的扒开,在好不容易结痂的时候又去揭开,在这种长时间不断叠加的痛苦中本该呐喊、哀嚎的境遇下却是以最不可能存在的平静来展现,也正是这摸平静让人欲罢不能的沉浸其中。对于主人公富贵一生的困苦,作者只是平淡的叙述像太阳东升西落像树木春发芽秋天落叶一般,然而呈现给作为读者的我们确实久久的意难平,但也是这种反差让我们悲愤命运的不公的同时也能奇迹般的平静以待情绪内敛正式生活。

  故事内容是作者在偶然间结识了一位老农,并由此了解了老人的过去。老人名叫富贵,人如其名家中有些家产并娶了米店老板的女儿,本应是富贵温馨的故事奈何富贵年少吃喝赌样样精通,甚至当众殴打跪在他面前求他回家的怀孕妻子,直到输光了家产才幡然醒悟。

  父亲突然离世,老婆被娘家接走,一个富有的二世祖一夜之间成了中下贫民,上有老母下有女儿,连感叹都来不及发出便被迫开始生活。妻子家珍产下幼子后仍带着孩子来到一贫如洗的他的身边,在生活中慢慢变好的时候母亲却病倒了,他拿着家里仅有的两块银元去请郎中,却被国民党抓了壮丁送往战场,这一去便是两年。从尸山血海中回来不易,家母离世女儿因病又聋又哑,但到底他回家了,日子虽然清苦倒也有了盼头。

  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小小一个人为了不弄坏草鞋光着脚跑路,然而命运就是这么不公那么多人偏偏就只有小有庆一个人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活活被抽血抽死。可笑的是这位县长是富贵的战友。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徒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每个人的`死都在意料之外,每每在你以为不能再苦了的时候,余华都会用他那冰冷的笔在你的心窝插上一刀,敦厚老实的女婿在上工的时候被砸死,最小的孙子竟被一碗绿豆撑死!可笑!可悲!

  你看见衰败。你看见颓唐。你看见离奇却又平凡的人生。你只是抱着家珍说你们要好好过。你看见兴盛。你看见圆滚滚的JN。你看见不孝和温顺。你看见生活怎么样折磨一个人。你看见老爷子无声的长叹。在田地的那一头。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还是要活下去。所以富贵跟那头叫福贵的牛说啊,福贵啊,你要好好干活啊。

  家珍和有庆都比你耕得多啊。生活,或者说活着,就是活着。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呵,我们也许只需要像福贵那样活着,像那头老牛那样活着。

  也许因为活着,所以才能够分一点心去顾虑生活,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但是很多时候却将这二者混淆不清,我们需要的首先是生存然后才是生产、生活。所以当你需要的或是想要的没有实现时,不要轻易地沮丧和失落。因为你已经做到了为人一生中最有意义的一件事,那便是-活着。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呵,我们也许只需要像福贵那样活着,像那头老牛那样活着。

  《活着》读书笔记 6

  《活着》是余华的代表作,他通过福贵的一生,展示了二十世纪中国的全貌,在那段艰难的时期里社会的动荡,家庭的悲剧。

  第一遍看完《活着》,感觉是一个巨大的悲剧。一个老人,父母死了,妻子死了,女儿女婿死了,外孙死了,朋友死了,还有被枪毙的龙二,被炸死的战友,上吊的春生,这本书不知道死了多少人,整本书就是一个沉重的悲剧,一个苦难的旋涡,让你喘不过气来。

  第二遍再读,也许是有了心理准备,我开始关注故事之外的东西。让我有几点思考的,都是跟活着这个词有关的。

  一、活着的含义

  从字面意思来看,活着就是生活,余华用第一人称的口吻,写了福贵的一生。这本书就是福贵的生活,是他面对生活的勇气。活着就是一个人,面对自然和社会的斗争与生存。福贵的一生是一场悲剧,这场悲剧有很复杂的成因:比如,因为社会动乱,福贵被抓去当兵,差点死在战场上,这是时代造成的悲剧;为了给县长媳妇输血,有庆死了,这是人为的悲剧;为了生孩子,凤霞死了,这是自然的悲剧;吃多了豆子被撑死的苦根,是富贵造成的悲剧。这本书,就是把人生所有的悲剧集中在一起,毁灭给读者看。到最后,只有一头牛被救了,他其实就是象征着福贵自己。

  这本书最后活着的只有福贵,得到救赎的也是福贵。他因为赌博,输光了自己的'田地、房屋、身份,一夜之间,一个富贵少爷变成了贫穷的农民。生活很苦,在这种时候,福贵并没有被生活打到,一蹶不振,而是用自己的双手勤劳工作,是生活的苦难拯救了一个纨绔子弟。在我当少爷的时候,吃喝嫖赌,天天不回家,甚至对家珍拳打脚踢。只有当落难了,才看到家珍的好,开始真的体会到一家人只要能够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生活的苦难,让福贵感受到家人的温暖。

  人只要能活着,其他的都不重要。可是,这些小小的愿望都不能实现,亲人一个一个离去,最后只剩下他一个人。他终于明白了活着的意义,光宗耀祖、金钱地位这些都不重要,活着,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这样,他救了一头差点被宰杀的牛,一人一牛相依为命。看到采歌人,他还能云淡风轻地讲述自己的故事。

  二、活着的精神

  如果说只能看到富贵苦难的人生,那么就太肤浅了。这本书真正写的是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生活总是苦难的,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苦难是人生真正的磨刀石。他把一个吃喝嫖赌的纨绔子弟,变成了一个吃苦耐劳的劳动人民。生活也是艰难的,我常常想需要多的的勇气,福贵才能活下去。

  三、活着的意义

  看完《活着》,我一直觉得福贵的一生太苦了,换成我,不一定能活下去。我一直认为作者就是为了书写这种活着的勇气和乐观。等我看完书的序言,却给我了一个全新的视角。

  《活着》里的福贵经历了多于常人的苦难,如果从旁观者的角度,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其他什么都没有;可是当福贵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来讲述自己的一生时,他苦难的经历里立刻充满了幸福和欢乐,他相信自己的妻子是世上最好的妻子,他相信自己的子女也是世上最好的子女,还有他的女婿他的外孙,还有那头也叫福贵的老牛,还有曾经一起生活过的朋友,还有生活的点点滴滴。

  这段话给了我一个全新的视角,在我看来深重的苦难,也许对富贵来说,那是他幸福的一生。他有最好的妻子孩子朋友,他因为赌博输光了家产,也因此逃过一劫,福祸相依。因为家庭的变故,他对待周围的人,妻子丈人都发生了很大的态度改变。最大的改变是,他对自己人生开始反省,得到了人生的救赎。这些人虽然离开,但是他们一起快乐的生活过,凤霞嫁人,有庆上学,他是真正体会过生活的快乐。生活是一道难解的题,在没有死之前,谁也不能盖棺定论。但是过程是真实的,是快乐的。福贵自己说,他一辈子平平淡淡,没有光宗耀祖,可是却活到最后,送走了所有那些一时风光的人。

  活着的意义也许仅仅是活着。也许正是作者这句话比较形象,生活是属于每一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

  《活着》读书笔记 7

  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是为了内心写作,而不是为了讨好读者,余华就是这样的一位作家,《活着》的灵感是来源于美国的一首民歌《老黑奴》,歌中写了一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可他依然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而《活着》这本书同样也是写福贵一生的遭遇,相反现实中有的人,穷其一生却都被困在悔恨、咒骂之中,为什么丑恶的事物总是在身边,美好的事物却远在海角之外,我们总是无法忍受太多生活的真实,这本书让我知道“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里的福贵经历了多于常人的苦难,他失去的东西是我们所无法想象的,可他仍用友好的态度去面对这个世界,故事的结尾总是令人回首,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想,活着的尽头并不是死亡,死亡也并不是失去了生命,只是走出了时间。

  往事不能回首,岁月从不停留。我们不曾拥有,有时却像失去了千万遍,“我们最初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我们不得不走”。《活着》是一本很有分量的书,当读到有庆因为献血而死去的时候,我关上了书,我怎么也不敢相信一个这么天真活泼的孩子突然死了,回荡在脑海的远远是他喂羊的场景,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当再次打开书,再次看到有庆时还是忍不住,眼泪一直流,他亲眼看到儿子躺在自己面前时是有多绝望啊,他骗家珍的时候心又有多痛,我始终不能相信有庆死的这个事实,当生命走到尽头,只有时间不会撒谎吧。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人生亦逆旅,我亦是行人,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把悲伤渗透到骨子里的一本书,我们在现实世界里如此艰辛的活着,这已经是最大的幸运,在这个熙熙攘攘的世界,选择一种安静的生活态度,然后在安静中,选择不慌不忙的坚强。看完这本书失眠了很久,不知以后的人生改如何,像福贵这样都能好好的活着,我又怎能颓废的活着呢,人活着,比什么都强,我想,我们是该好好活着,笑着……

  苦难就是苦难,苦难不会带来成功,苦难不值得追求,磨炼意志是因为苦难无法躲开。人的一生就是这样,不管遇到多少苦难,能一直活着到尽头,以前都还是有些盼头的,回过头也许就会发现,有些东西即便不愿接受,也已经被迫承受过了?,我们谁也不知道在前面的`时间里等待我们的是什么,既然不知道,那就以友好的态度是看待生命。福贵失去了爹、娘、有庆、二喜、凤霞、家珍、苦根,所有的人都离他而去,只有年岁看起来与他差不多的老牛了,他真的很艰难,活得很痛苦,可人的一直又有多少痛苦可以去承担呢,他看破了红尘往事,不是因为苦难又多难,是因为活着有多么不易,那个年代的人们共同的苦难就是怎样好好活着,活在蜜罐里的我们才该想如何好好生活,他们那么不容易的活下来,生命诚可贵啊!

  “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和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活着就是要让生命变得有意义,而不是虚度光阴,我们都明白,没有什么对活着更珍贵难得,看了《活着》,也就让我尝到了酸甜苦辣,我看过有庆死时福贵的撕心裂肺,看过家珍和凤霞离开时的百般无奈,原以为上天开眼赐给了他苦根,却让我再次看到苦根吃豆子噎死在他面前的痛苦绝望,本以为命运不这么捉弄人,可岁月百般残酷的将他最后一抹希望也夺去了,我不相信在他这里命运是什么,可他却和命运抗争到底,我想,这就是他,纵使命运待他不公,可仍相信命运。

  福贵的一生坎坷凄惨,家道中落晚年亲人通通离去只能和一头老牛相依命,活着活着,却都离开了他,比死别更痛苦的是生离,比死亡更绝望的是活着吧。你说如果那个老人年轻的时候不那么……是不是就会好多了,那个孩子也不会被抽干血而死……可世间却没有如果。谁也不能陪谁到最后,经历生死离别后,没有比活着更容易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

  《活着》读书笔记 8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说它荒诞,是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整个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因为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讽刺的意味,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至于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悲剧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起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夜深人静的时候,如果想到这些,再想到不久前的[静在深秋]友的《祭奠自己》,再想到林语堂《生活的艺术》中说“……如果我们在世界里有了知识而不能了解,有了批评而不能欣赏,有了美而没有爱,有了真理而缺少热情,有了公义而缺乏慈悲,有了礼貌而一无温暖的心,这种世界将成为一个多么可怜的世界啊”,确实有点令人不寒而栗、毛骨耸然。现实中痛苦和快乐的人们不禁要问,生命的意义难道是真的如此脆弱?

  当绝望和痛苦如狂风骤雨消失在宽广的海岸线,温暖而和煦的阳光总会相聚在某个云淡风轻的下午,让我们都去到山涧,望着无垠的天边,恬静而从容的呐喊出心中的那一缕缕不凡和坚持——活着,只是为了活着,“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活着》读书笔记 9

  最近读的第一本书是余华的《活着》,这本书久负盛名却一直没有去阅读,正好趁着这个机会来好好看一下。

  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地主少爷福贵,对妻子不好并且嗜赌成性,甚至当着众人的面侮辱岳父,是个不折不扣的渣男。在久赌之后败光了家产成为了一名佃农。家道中落使其父亲很快撒手西去,母亲也是疾病缠身。在为母亲去镇上买药期间被抓去做壮丁,经历个各种生死瞬间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归到家乡后发现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地抚养一对儿女,然而女儿凤霞却因年幼时一场病变成聋哑人。回归家庭后的福贵变得很顾家想好好和家人一起生活,然而悲剧却不停地在发生,儿子有庆在给因为生孩子难产的县长老婆献血被活活抽干了血而死,女儿本来嫁了一个好老公二喜,可是在生完儿子苦根后大出血而死,妻子家珍本来就得了软骨病并在得知一双儿女先后死去的噩耗后不久也死去。女婿在建筑工地失事而死,只剩下孙子苦根相依为命,可是苦根最后也因为吃豆子撑死,最后只剩下了福贵一个人和一只老牛一起回忆过去。

  看完本书的心情是很压抑的,每次的死亡都让人心里很沉重,生活如果艰难,连活着都成了很奢求的事情。书中每个人都有自己鲜明的特点,每个人都在努力的生活,但在生死面前一切都显得如此渺小。

  家珍是一个善良而体贴的女性代表,尽管最开始福贵对她不好,甚至当众责骂她,对她父亲加以侮辱,她都逆来顺受,让人觉得没有一点脾气如此软弱。可是当福贵被抓去做壮丁,家珍一个人撑起一个家,在得了软骨病的情况下为了更好的生活坚持劳作,在得知一连串打击后重新振作,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打击都如此残忍。可是也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女性的坚强,一个母亲的伟大。软弱和坚强,两种完全相反的性格却融为一体,让我们看到了一个鲜活的平凡人。

  有庆,作为家里唯一的一个男孩子,是整个家庭的希望,为了让他上学,贫困的家庭不得不把凤霞送人。虽然家庭很看重他,但是他并没有被娇惯,为了喂养家中的羊,每天几十公里跑来跑去为羊儿割草,为了鞋子不磨损的太快,宁愿光脚跑着上学、割草。在县长老婆难产需要输血的号召下,纯真的他积极地去进行配型,然而本就因为食不果腹而瘦弱嶙峋的身体,却活生生被抽干了血,看着让人心疼又愤慨。而医生们的漠然态度更是让人义愤填膺,一个家庭的希望就在这样的自私自利中破灭了。

  遭受了失子之痛的家庭在经历了巨大的痛苦的之后,重点放在了凤霞身上。凤霞虽然是个聋哑人,可是并不是个自卑的人儿,仍然对生活有着很大的期望,在遇到了一个偏头二喜之后,更是觉得人生很完美了。二喜对她温柔体贴,对娘家也是当成自己家,自己还有了一个宝宝。只是幸福短暂的让人失望,在生孩子时候因为大出血后去世,让整个家庭又陷入一片悲伤。凤霞的幸福本是悲剧生活的一个转机,眼看着开始充满希望却一转身又陷入了另外一个悲伤。

  而此后赖以相依的二喜和苦根也一一离去之时,福贵就真的只剩下一个人了,周边的亲人都一一离开,那些过去的美好或者痛苦也都随风飘去。福贵一个个地亲手埋葬了亲人,一次次地流下了悲伤的眼泪,可是以后呢,活人总还是得活下去的呀。福贵用积蓄买了一条老牛,给它起了一堆名字,像对待亲人一样对待,牛是他的朋友是他的亲人更是他的倾听者。

  活着本身就是一种意义,再痛苦的经历也终究成为过去,当时感觉再难以过去的坎日后也会云淡风轻。现代社会,那么多人都在追逐名利,追逐权势,坚信有了这些便可以过的更好。可是只有活着,追求的一切才有意义,如若为了追逐欲望而透支健康,违法犯罪,到最后生命都难以继续,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活着实属不易,珍惜当下的生活当下的人,去好好爱亲人,去享受生活的美好,去看那想看的风景,过好现在每一天,用力生活。

  《活着》读书笔记 10

  希望我能以我微薄的力量,朴实无华的文字去赞美这样一个倔强而坚强的灵魂。

  他叫福贵,出生在地主家庭,年少时也曾享受过一段骄奢淫逸的生活,实在是个逍遥自在的阔少爷,有父母健在,妻子和未出生的孩子陪伴,算是家庭美满,但他在他仅有的可以挥霍的年纪却从未珍惜过自己的家庭。终于好景不长,他花光了家里最后一笔钱财,从家财万贯的少爷变成了生活拮据的佃农。家庭破产之后,巨大的生活落差和心理落差刺破了他麻木冰冷的心,他懂得了生活的不易,开始孝敬父母陪伴妻子孩子……但老天爷似乎宁要他为他年轻时所做的'一切付出代价一样,家人陆续死亡之后,四代人竟最后只剩下了自己一个……遭受巨大打击之后的福贵买了一头老牛,继续生活着或者说与生活的苦对扛着。

  罗曼·罗兰曾说,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诚哉斯言,福贵他也是如此,在经历父母离去、妻子儿女离去的双重打击之下仍然不放弃接下来的生活。揆诸现实,可能有人会说,小说终究只是小说,当下哪有这么多苦难需要一个人去承受?但小说是讲逻辑的,而现实从来不讲求逻辑,甚至现实生活带给一些人的苦难远远大于我们的想象。我曾在网络上看到现实版《活着》的主人公“福贵”,他的一生便是如此,老伴子女离去,兄弟大哥离去,只剩一个不太聪明的弟弟和一条老狗。

  但老天似乎也不是丝毫不近人情,有人在遇见他的十年后再次看望了他,本想着这位“福贵”该是位步履蹒跚的老人了,但当真正见到他时才发现原来生活终究还是会柳暗花明,他再次娶妻并拥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在捡废品的日子里他依然坚强地生活,照顾着自己的弟弟……当有人好奇问起他这么乐观的原因时,这位老人回答:“向前看!”。看似简短的三个字却紧紧围绕了他的大半生,在经历悲喜交加之后仍然不卑不亢,生活依旧有人间烟火气。其实,往事迢递,我们本就不应该踟蹰不前,我们也应该拥有这样充满希望的意志,只有这样才能够支撑自己走过一个又一个漫无边际的夜晚,走到柳暗花明的那一刻。

  正所谓,欢乐是人生的驿站,痛苦是生命的航程。世间之事总难一帆风顺,因此学会怎样“苦中作乐”便成为一门学问,而《活着》的主人公福贵也生动诠释了怎样用自己瘦小的身躯去支撑一个强大的灵魂,去破解生活带给他的种种难题。上天总爱捉弄世人,因此困苦是生命的本色,但世人也要勇于反抗上天,因此不论生存与生活,都要在凡尘中挣扎,即使筋疲力竭,倒下也要再坚强地站起来,继而走完自己的生命旅途。正因如此,人只在自己站起来之后,这个世界才能属于他。

  山高水长,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都有自己的使命,有自己的人生节奏,我们不用和别人比,不需要在乎别人怎么看,真正重要的是自己是否认真过好这一生。王小波曾说:“我来这个世界,不是为了繁衍后代。而是来看花怎么开,水怎么流。太阳怎么升起,夕阳何时落下。我活在世上,无非想要明白些道理,遇见些有趣的事。生命是一场偶然,我在其中寻找因果。 ”我想不管是小说的主人公福贵还是现实生活中的“福贵”都已经找到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明白了活着带给他们的礼物。他们为了活着而活着,因为只有活着才能创造一切可能。只有活着并且不放弃活着,只有不放弃活着并且笑对生活,才能够真正的活着。这可能就是“世界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以歌”的最好诠释了吧。毕竟,满怀希望才会乘风破浪所向披靡。

  掩卷深思,与其庆幸自己没有出生在那个水深火热的年代,我更愿意将目光放在今天,继而展望未来,从自己的生活中寻找活着的意义,探索自己对社会对国家的价值。浮生若梦,为欢几何?却也是对自己一生的一个交代,它可能开始于理想,但绝对不结束于理想。

  最后的最后,愿我们都能清醒地活着,明白活着的意义,拥有一个似锦的前程和一个要追的梦!

  《活着》读书笔记 11

  曾经用一下午一口气读完了余华的《活着》,好的文学作品就是能让读者不忍放下。《活着》讲述了福贵的一生,富家少爷福贵嗜赌成性,万贯家财一朝亏空。贫困之中,在福贵为生病母亲求医的路上,被国党抓去当壮丁,后来被解放军俘虏,放他回了家。结果回到家中,母亲已经病逝,妻子家珍独自将一双儿女拉扯大,女儿在一次意外中变成了哑巴,儿子尚且活泼机灵。本以为这次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但是悲惨的人生却才刚开始上演,至亲先后离他而去,留他一人和老牛相依为命。作者的自序中有这样一句话,是对这本书最好的诠释:“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埋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这是小说所要传达给读者的主旨,当我们把自己和命运之间的关系看成一种友情的时候,生命便不再沉重了,没有必要再为生命的不如意而抱怨,因为我们能更包容一切,接纳所有生命中的不完美。

  虽然在读之前从别人口中听到对这本书的评价就是“太悲惨了”,但是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从悲惨的福贵的一生中竟读出了一种莫名的温馨,使我在面对各种压抑结局后,还有抹抹眼泪读下去的勇气。纵观福贵的一生,最悲惨的无非就是亲人都接连惨死先他而去,抛开这个不说,在我看来,他的一生,也并不是一无所有,黯淡无光的。起码,福贵生命中遇到的大部分的人,都对他贴心的好。即便是设计让他输光家财的龙二,在后来也没有对他十分恶劣,甚至在命运的安排下,代替了福贵去死。而其他在福贵生命中充当“反派”的人,也不过是那个害他被抓壮丁的军官,厚着脸皮抢凤霞地瓜的王四和有着丑恶嘴脸抽光了有庆的血的医生。

  而福贵生命中和他亲近的人,父母、妻子、儿女、女婿和外孙,都是淳朴善良的好人,还有村里的乡亲,对他也是不薄的。或许输掉家产是福贵命中一劫,却让他感受到了父母给予他的真情,让他幡然悔悟重新做人,甚至让他后来逃过死劫。福贵的妻子家珍,虽然是有钱人家的千金,却从没有大小姐的做派,即使福贵好吃懒做、吃喝嫖赌,可是她却陪着福贵一生共苦难,即使在他被抓壮丁不知所踪的日子,纵然她心中有疑惑、不信任,却也依旧坚守着他们的家。福贵一生最大的福分,就是娶了家珍吧。

  说到儿女,也很是听话,懂得替福贵分担。凤霞虽聋哑,生命中除了父母弟弟,也能遇上真心疼爱她的二喜,即便在她身死之后,二喜也依旧放她在心中念念不忘,依旧将福贵视为自己的.父亲一样互相扶持。而那机灵的外孙苦根,虽是伶牙俐齿,却也像她的母亲一样,小小年纪便懂得心疼福贵,为福贵分忧。

  这些便是书中的温情,而书中最直击人心的悲剧,便是将这些温情从福贵的人生中一一以惨烈的方式抽离,留下福贵孤身一人。到了最后,读者都和福贵一样,觉得他活不长了,身边所有的温暖和人生的盼望都没有了,年纪也大了,又能活多久呢?可是,福贵还是和那与他相伴的老牛一起,活了很久。

  他最后对老牛的念叨,他对书中的那个聆听他人生故事的“我”的感激,都是他对人生的回忆,到了最后他已了无对人生的埋怨,而是在那温情的回忆中对自己的人生充满了满足,甚至于自我安慰,亲人的先他而去让他最后能了无牵挂地死去。

  这就是“活着”的意义,即使人生满是苦难,满目疮痍,即使人生的最后孤独一人,无人相伴,努力活着本身,就是一种意义。能从那压抑的悲剧中看到温暖,能在漫漫黑暗中看到点点光芒,感受到人生无奈的同时也能坚强信念的力量,这就是这本书的价值所在吧。

  读完了以后,觉得自己的人生并没有那么苦,存在于世,已经很不容易了,我们都应该心存感激,好好活着。

  《活着》读书笔记 12

  《活着》可以称之为人类思想精华的名著书籍。对于悲剧人物的塑造,余华先生有着自己独特的视角和手法。这本小说我是抱着压抑到喉咙口的难过心情看完的。为什么难受,因为余华先生不仅没放过任何一个善良、努力活着的人,对主人公福贵这个悲剧人物更是塑造得淋漓尽致。

  热烈的太阳下,老人嘴里喊着家珍、有庆、凤霞、二喜、苦根的名字假以敦促老牛耕田,引起了在乡下采集诗歌的年轻人“我”的注意。在和“我”的交流中,老人讲起了自己的故事。

  富不过三代,爷爷辈打下的江山却在父亲辈、自己辈两代人手上败得精光。含着金钥匙出生的福贵一夜之间从地主少爷变成了佃户,和一家人经营着五亩地,被地主剥削的生活过得满是苦涩。父亲当场气恨而亡,母亲在他被国民党拉去当壮丁的几个月时间病逝。当他坚定着要活着回家信念从战场上逃回家的那一刻,内心的喜悦只有一个,我终于回家了。虽然是茅草房+五亩地,但是家里有妻子和一双儿女等着。当他走到村口远远便看到孩子们在田里干活,喊着他们的名字,我不禁湿了双眼。当初天不怕地不怕,走到哪儿都骑在人背上的嚣张福贵,吃尽了苦头为的是能够活着回来。福贵二字,长辈寄予了福贵未来能福气、富贵的美好寓意,但是现实却恰恰相反,福贵的生活过成了苦穷。通过名字和现实的强烈对比,讽刺了福贵实际穷苦的悲剧人生。

  妻子家珍作为城里米行老板的女儿,出身精贵却并没有因为福贵的落魄而慵懒世俗,一生都和福贵不离不弃。我对她的印象还停留在福贵第一次见家珍时,一身旗袍学生装,温婉地笑着。后来挺着八个月大肚到赌场找福贵跪求回家被暴打。转眼间,家庭破败,不得放下小姐身段,穿起粗衣糙布和福贵一起干活养家。可能是长期生活的艰辛导致她慢慢地得了无法治愈的软骨病,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面对儿子有庆惨死时的悲痛,女儿凤霞难产死时的镇静,家珍还在为支离破碎的家坚强地活着,即使是躺在床上无法动弹也没有停止努力地活到最后一刻。对于家珍活着也许是一种沉重。

  女儿凤霞特别听话懂事,可惜一次严重的发烧感冒使她变成了聋哑。优越的童年时光背后却面临着无尽的苦难。被村里人耻笑,父母生病时她挑起了养活一个破碎家庭的重担。拼了命和隔壁邻居争抢一个地瓜,为的是能让家人吃上一口粮。终于通过乡长的介绍,和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当幸福来临的时候,凤霞没能稳稳地接住。在生下儿子苦根的当天大出血去世。对于凤霞活着也许是一条生命的延续。

  儿子有庆出生时家庭已经破败,从小靠姐姐凤霞拉扯大,上小学的时候每天要光脚来回五十里路读书、割草、喂羊,从不怠慢。后来却因为全校要求为难产的县长夫人捐血而活活被抽死。小小的生命终止在了一份本不该是他需要承担的责任上。对于有庆也许活着是一种折磨。

  生活对福贵的.考验还没完,家珍离世后,便轮到了二喜。二喜在工地上打工时被水泥砖压死,原本偏头的二喜终于在死时直起了身子。唯一的依靠外孙子苦根也在孩提时吃豆子噎死。

  镜头一转,读者的思绪被作者从福贵的回忆中拉到现实,老头喊着家珍、有庆、凤霞、二喜、苦根的名字假以敦促老牛耕田。福贵以为苦根死后很快也会轮到自己,没有想到能活到这个岁数,和老牛相依为命。

  书里面的一句话非常棒:“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并非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这也许就是仿佛被水流洗涤地圆圆润润的鹅卵石般的老福贵内心的清透。岁月的磨练让心灵在尘埃中洗净铅华,变得纯净自如。年轻的你我也许未必会去度量死亡,但肯定会去思考如何活着,如何活地更好。愿我们游览过千山万水花花世界,经历过生命中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生命中的一泓清泉,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美和润,让生命在落叶中安享静谧美好。少年归来,少些稚气,多些恬静,不再问花开几许,只问是否浅笑安然。

  《活着》读书笔记 13

  在清明节放假期间,我开始阅读余华的作品,而《活着》,是阅读余华作品中的第一本书。虽然在一天内已把整本书内容阅读完,给我带来的震撼却久久难消。

  有的书,放下之后,感受是直接的,看过就看过,结束就结束。这本《活着》,放下之后,感受是极复杂的,你觉得沉重,你觉得深刻,你觉得看透了很多,却又无从寻觅它的来源和踪迹。你从故事里寻找答案。它会告诉你:“生命无常,且行且珍惜”,或是“人的命运起伏都是注定的”,也或是“一家人,最重要的就是一个都不能少。”我想,这些感受,无分对错、深浅,都是这本书相对于每个人不同的意义。

  也如同“活着”本身,之前陷入一种虚无主义的误区。我曾想,生命其实和非生命都是一样的,都是元素的集合形态。这些来自于宇宙的元素,可以构成江河、土地,或是小草、动物。而所谓的“动”,只是一种复杂可以遗传的偶然集合,所谓的“创造”,也只是一些元素从一个地方挪到另一个地方……

  人本来就是极无知的,在狭窄的可见光世界中生活,在独立的三维世界中探寻,在人类的视角去认识。我们观测了整个宇宙,却为广袤所震撼,更不知追根溯源所在何处,伴随着发现人本来就是极无知的,在狭窄的可见光世界中生活。在独立的三维世界中探寻,在人类的.视角去认识,我们观测了整个宇宙,却为广袤所震撼,更不知追根溯源所在何处,伴随着发现的越多,就越无力。关于我们从哪里来,几乎一无所知。那么,往哪里去,又如何能知?

  所以,活着的意义,也是有限的,并没有无限的意义。

  如果一个人只是自私的这样活着,就会像一花、一草、一生灵一样毫无区别,什么也不带来,什么也不带走,活在过程,没有起因,也没有结果,所以,才会有我们常说的“空”。

  但是,对于作为我们的小社会群体:大学生活而言,“活着”是不同的。群体给了个人生命的全部,包括我们所有的情感。那些爱与感动,笑与幸福,泪与思念,怨与感伤,包括我们阅读书籍、学习科学、畅想未来。甚至包括我们拥有的勇气、向往的自由、崇尚的光荣,都是人类这个群体给我们的力量,也都是那些先贤生命的意义。

  所以,“活着”不是个人自私的活着,不是脱离群体想怎么样就怎样那样无意义的活着。我阅读完这本书后的感想是:“活着”在群体中才是有意义的。那就是共同让群体活的更好,走得更远,使群体成为生命的延续,尽管群体的。“活着”也可能有尽头,但相对个人是无尽的,所以意义,也可以是无尽的。

  我们为什么歌颂和平、倡导秩序、制定法律;我们为什么要帮人、助人、不害人;我们为什么要爱护花草、动物以及我们的环境?因为这是一个普通人在一生中所能反馈群体的能量,也是一个普通人在人类群体中所能拥有的意义,当然,若是那打破冥顽的悟空,创造出新的图景,只要让群体更好,那么就充满意义。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老师笔下的“福贵”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在物质匮乏的年代,在不断失去财富与亲人的痛苦中,在灵与肉的撕扯中,卑微的活着,已实属不易,这是一个高尚的故事,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明天和意外不知道那个会先来。生与死,苦难与苍老,都蕴涵在每个人的体内。总有一天我们会与之遭锋,所以在活着的光景里,活出真实的自己,不用在乎身外之物,也不被别人的任何评价左右。运用上天赋予的能力,积极利用所处的环境,去做那些自己该做的事情。在有限而珍贵的大学生活中,每天与同学在一起,究其实质,就是一种简单的生活方式。且行且珍惜,毕竟一切不可能重来

  总有人,仅仅只是活着,就已是竭尽全力。无亲身经历,便不能深有体会,唯有对当下的珍惜,是为之敬于生活。

  “活着”,就是不自私的在群体中努力的好好活着。

  《活着》读书笔记 14

  活着是为了什么,或许我们许多人一生都在刻苦的思考这个问题,但真正理解的也不过是寥寥无几,也许活着就是一份信念,一份支持,让我们即使身处逆境,也能热爱生命,热爱生活。

  也许福贵不过是生活在中国底层的人,他的故事也许是在这大千世界中每天都在发生的事。这本《活着》不仅是讲述了极端情况下的不幸,更是描述了活着的信念意志,余华的语言并不优美华丽,但正是这样质朴语言让我感同身受。他没有用过多的语言去描述福贵的苦难,但让我的心却悲痛万分,也许这便是我们口中所谓的命运。

  《活着》用第一人称的口吻向我们述说福贵的苦难,但如果用心感受,他的经历充满了失而复得的喜悦与欢乐,他的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也曾让他欣喜万分。他的人生态度,令我敬佩,他永远相信生活是属于每一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别人的看法。他是位普通的人,没有高尚的.品质,年轻时,他也曾败落家产,不思进取;他也曾在炮火下体验生活的艰辛,也终明白家的温暖;当身旁一位位亲朋好友的逝去,他才悔恨,他才不甘,最后的夕阳下那与老牛依偎的背影,那“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的无奈,或许是他对生命最好的诠释吧!

  我曾记得一个故事:一位年轻的生命,在天使的指引下从名望爱情、富贵、享乐、死亡中挑选一个,但他将所有的一切尝试过后,没有欢乐,没有愉快留下的不过是恣意亵渎的老年。我们这一生,就像徘徊过这个世界的流浪者,我们希望找到一个方向,来证明自己不是那么平凡,但却从未实现。我从福贵的身上看到了许多的闪光点,他从未拥有过我们追求的东西,但却永远热爱生命,还相信也许下一秒便会有转机,试问在世间有几位像他一般的领悟生活。

  活着一词是多么充满力量,它像一句指引,又像一句教导,它让我们生活下来,去感受去领悟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磨难、失败以及惆怅。让我们面对一个巨大的苦痛时,忘记绝望,化作我们心中最闪亮的光,指引我们生活的方向,让们拥有坚强的理由。

  也许我是一位多愁善感的人,看到福贵身边最爱的人一位位的逝去,我的泪水便会模糊了我的眼眶,那种送走亲人痛彻心扉,像小刀在雕刻我的心。为何生活要充满了离别的苦痛,而所有的一切,都要让生者来担当?但我也从这本书中明白,活着,团圆在一起,哪怕是富是贫,是福是祸,笑脸也随处可见,而那些逝去的生命,也将永远活在爱的人心里。

  人活在世上也许只是为那一口气,只要活着才有拼搏的资本,青春的小路上也许有许多失败、迷茫、成功、喜悦,但只活着,才不会辜负爱的期望。笑看明天,也许才是真谛。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这是福贵的一个信念,也是《活着》这本书最打动我的一句话。每次看他在困难面前坚强的站起来,我的心就为之感动,在今天的社会,人面临的压力,那些自以为遭受失恋、失职后的万念俱灰,相比于福贵亲手送走爱人的苦痛不过是冰山一角。看着新闻里面报道的一位位生灵亲手扼杀自己的生命,为何他们的心如玻璃般一触就碎,那一张张遗书,难道里面的只言片语便是你们放弃的理由?你可知道你给予爱人的苦痛,那是无法用岁月磨平的伤口。亲爱的人,这世上那些想要生存的人的意志,哪怕只有一秒,他们也渴望贪婪的看也这个世界,听一次亲人的呼唤,望一次希望的晨曦,感受一次迟暮的黄昏。你们可曾明白,那可用力跳动的心脏,充满着希望的血液。所以我们要活着,才有美丽的明天。

  也许这个世界就是那么无情,无论少了谁,它都依然孤独的转个不停。我们要明白,不能因亲人的逝去而一蹶不振,我们的身上还承载他们的爱、信仰与寄托。所以我们要活下去,好好的活。

  美丽的夕阳下升腾起希望的炊烟,那人与老牛依偎的背影,刻画了多少生活的无奈。我知道黄昏即将来临,但生活仍在继续。

  记住: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活着》读书笔记 15

  花了两晚时间读完余华的作品《活着》,一个字一个字读下去,有些字拦在那里,像一根又一根刺,不仅硬,而且尖。作者在第五次自序中写到:“我在阅读别人的作品时,有时候会影响自己的人生态度;而我自己写下的作品,有时候也同样会影响自己的人生态度。”

  确实如此吧!我读得很认真,捧起书就一直一直读下去,中途两耳不闻身外事,我不敢分神,怕自己一个转身一次回头就会丢了什么,那感觉就像在吃一根长寿面,必须一口吃下去才心满意足,中途咬断,心是不甘的,而且晦气,最重要的是,再吃下去,便全然失去了之前的好味道。

  读到后半部分,我越发心急,读得速度快起来,又时常把一大段文字反刍,这样,我的眼睛就跟着一会儿一目十行,一会儿一行十目,然后,落下眼泪,一滴接着一滴,有些落在字上,有些流到嘴里,还有些滑到了衣服上,湿了一片。

  前后一共哭了五次,一次比一次更难过。

  第一次,有庆死。那个还在母亲肚子里就被父亲打,光着脚跑来跑去割草喂羊一天两次跑五十多里路的小男孩,他勇敢地伸出胳膊去献血,因为他们学校的女校长生孩子出了很多血,五年级的学生没一个对上校长的血,除了有庆。有庆以此为荣,医生抽了一点又一点,抽个不停,有庆脸都白了,嘴唇也白了,他说我头晕,没人理会,后来,他失去了心跳。

  第二次,凤霞死。从小伶牙俐齿的凤霞在父亲不在家的那段时间,发了一次高烧就再也不会说话了。她短暂的一生中,被送走过两次,第一次,因为家里穷,要供有庆上学,被迫寄养给一户人家做女儿,她过了些日子,哭着跑回了家;第二次,她风风光光嫁给了歪头女婿二喜,二喜心眼好,实心实意爱凤霞,凤霞难产时,医生问保大保小,他毫不犹豫地回答:“保大”,可惜,天不遂人意,留下了小的,大的产后出血不止,命没保住。

  第三次,家珍死。家珍家里阔,自小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娇生惯养,上学路上被富贵看上,三媒六聘娶回了家,这个家也阔,更阔,刚过门时有一百亩地,此前有两百亩,被富贵的爹败了一百亩,又被富贵败了一百亩,两代败家子,活活苦了两个苦命的女人,家珍的婆婆好日子没过过几天,家珍,没过过几天好日子。她终日劳作,病了,也要出工,下不了炕,也要缝缝补补,虽整天卧在床上,头发依旧梳得整整齐齐,她放心不下两个孩子,满希望自己苦一辈子,两个孩子往后可以有好日子过,不想,却一次又一次白发人送黑发人,油尽灯枯,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第四次,二喜死。那么硬朗个汉子,好端端的`,憨厚壮实能干,一身的力气。他心疼凤霞,相亲第二天,他就带着兄弟来凤霞家干活,屋里屋外收拾打扫修葺,还连夜给家珍做了个小桌子,他倾尽所有将心上人娶回家,婚后百依百顺,小两口手拉手过日子,甜甜蜜蜜,凤霞难产死后,他又当爹又当妈,一个人带个小娃当搬运工,背着抱着领着,一刻都离不开这个越长越像凤霞的小娃,当意外发生,他只留下头和脚完好,其他部位血肉模糊,两排水泥板夹过来,把二喜挤成个扁,最后,他只发出了一声叫喊:“苦根!”苦根是小娃的名字;

  最后一次,苦根死。苦根生来命就苦,没了亲妈,又没了亲爸,跟着外公富贵回到了乡下,在乡下和富贵一起下地干活,做了个小镰刀,爱不释手,他听话,他相信“鸡养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养大了又变成牛。我们啊,也就越来越有钱啦。”七岁时,他和富贵一起摘棉花,他头晕,头晕得厉害,苦根病了,病得很厉害,富贵老了,糊涂了,心疼苦根,给他熬了姜糖水,喂他喝下去,出工前,又用盐煮了豆子留给苦根在家吃,结果,苦根豆子吃多了,嘴里有两颗豆子还没嚼烂就歪在床上,再也没下床,再也没有去拿他的小镰刀。

  是的,我哭了五次,富贵也哭了五次,哭他的儿子有庆,哭他的女儿凤霞,哭他的女人家珍,哭他的女婿二喜,哭他的心肝小外孙苦根,他把他们一个一个送走,葬在一处。富贵享过福,吃喝嫖赌,真正的大富贵,真正的孽子,他见过大风大浪,他经过枪林弹雨,他当过兵扛过炮,他煮过钢铁吃过大锅饭,他卖过菜种过地。

  他活着,活了下去,活了很久,他身边还有个伴儿,是一头老牛,名字叫“富贵”。活着挺好,穷了,也要活着,老了,也要活着,病了,也要活着……

  《活着》读书笔记 16

  如果我们有更多选择,就不会有这么多咄咄逼人的欲望。但是我们只能沿着这条狭窄的小道,麻木地走过去。不得不说,这也是一种可悲。

  我也懂得做人应该积极乐观的处世至理,读余华的小说《活着》,我的人生观却没有特别大的改变。要说收获,则无非是在感叹之余,再一次被提醒:人应该知足。

  我认为之所以有一部分人像我一样没事胡思乱想,无非是因为人的软弱,因为人的不懂得知足,总是想要得更多。

  《圣经》中提到:天然人的生命是十分软弱的,人的体内人的成分使人易怒,冲动,不能自制。这一点我是相信的。人的软弱,使人面对困境时往往无力支撑自己走向新生,使自己陷于泥潭而不能自拔,使自己明知善恶却无胆反抗。人若敢地在黑暗的旷野独自唱着歌走路,在烈日炙烤的峭壁无声地攀爬,在无桥无船甚至无人的野渡泅过冰冷的河面,充分显示自己的勇气与智慧,那么在现实的世界里,人的日子会有更合理的安排。

  但同时,人又不懂知足。追求太多总是难以得到满足的。未经沧桑的人总是容易在现实的捆绑中藉着心灵的不满足幻想着换个环境,一味认为物质的困境使自己忙于无意义的奔波,无暇顾及精神享受。于是,在不如意的现实边缘,痛苦地接受一袭又袭虚无的冲击。却不曾想到,若真有一天,你活在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中,过着看人脸色甚至随时可能遭人毒打,随时可能朝不夕保的日子,你还会为曾经的生活尽不如意吗?或许那时,更多的.便只剩下懊恼和追悔了吧。

  生活从来都不容易。读了《活着》,我想,接受现实,努力成长,好好活着,活着,活着……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同样是一本薄薄的让我只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的书。巧的是读了几页便发觉心这本书为背景的电视剧我竟看过,这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了这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可以面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己的过去是否清楚地知道并且敢干面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么做,我面对的是无法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现实中的琐碎,而在内心寻求思想上的解脱,但不管怎样,我始终希望自己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形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己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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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城》读书笔记 1

  《围城》是一部风格独特的现实主义讽刺长篇小说,也是一幅市井百态图。主人公方鸿渐是个从中国南方乡绅家庭走出的青年人,迫于家庭压力与同乡周家女子订亲。但在其上大学期间,周氏患病早亡。准岳父周先生被方所写的唁电感动,资助他出国求学。方在欧洲游学期间,不理学业。为了给家人一个交待,方于毕业前购买了虚构的" 克莱登大学" 的博士学位证书,并随海外学成的学生回国。在船上与留学生鲍小姐相识并热恋,但被鲍小姐欺骗感情。同时也遇见了大学同学苏文纨。到达上海后,在准岳父周先生开办的银行任职。此时,方获得了同学苏文纨的青睐,又与苏的表妹唐晓芙一见钟情,整日周旋于苏、唐二人之间,但最终与此二人感情破裂,并由此结识了苏的同学赵辛楣。方鸿渐逐渐与周家不和。抗战开始,方家逃难至上海的租界。在赵辛楣的引荐下,与赵辛楣、孙柔嘉、顾尔谦、李梅亭几人同赴位于内地的三闾大学任教。 后与孙柔嘉订婚,并离开三闾大学回到上海。在赵辛楣的帮助下,方鸿渐在一家报馆任职,与孙柔嘉结婚。婚后,方鸿渐夫妇与方家、孙柔嘉姑母家的矛盾暴露并激化。方鸿渐辞职并与孙柔嘉吵翻,逐渐失去了生活的希望。

  作者通过写方鸿渐回国、恋爱、找工作等一系列事件, 用辛辣的笔风,一针见血地把人物的灵魂展现在我们面前。小说里说方鸿渐的婚姻就像围城,他迈进了就想出来,没进去前却有拼命的想进去,告诉我们无论婚姻、事业还是学习,整个生活都似乎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书中那句" 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 的经典名言让人回味悠长。书中揭示了生活的" 围城" 困境:不断的追求和对所追求到的成功的随之而来的不满足和厌烦,两者之间的矛盾和转换,其间交织着希望与失望,欢乐与痛苦,执著与动摇。 其实很多人的成功是自身奋斗和运气相结合的成果,只看到别人的成绩,看不到别人的辛苦努力,老想冲出被自己理想化了的" 围城" ,好高骛远,是无法获得成功的。

  我认为有积极向上、敢为人先的上进心是可取的,但成功不仅要看结果,更要看过程,一时的投机取巧虽然可以获得暂时的成功,但脚踏实地、默默奉献的精神更加伟大,奋斗是永恒的话题,是社会持续进步的不竭动力,但是衡量成功不能只局限于金钱和物质层面,更要看是否取得了进步,是否有利于自身和社会发展。当今社会上流传着" 一切向钱看" 的不良思想,误导很多人衡量一个人的才能只看是否可以赚钱,事业是否成功只看赚到了钱没有。这种思想是很狭隘的,它让很多人围绕金钱和财富,进入了追逐物质成功的" 围城" ,甚至扭曲人生观和价值观,最终酿成苦果。 作为学生,婚姻并不是我现在应当去讨论的`话题。

  《围城》无疑是在告诉我们什么才是真实的生活。在我心中脚踏实地的过好每一天才是真正的生活。有句话这样说:“生,容易。活,容易。生活,不容易”。之所以说它不容易,是因为我们给自己设定了许多不符合实际生活的围城,并想方设法的进去,就像主人公方鸿渐对待婚姻一样。或许脚踏实地的过好每一天,向着目标慢慢迈进。我们会获得更多的快乐,会活的更加超然。记得有位老师说过,无论世界多么嘈杂,都要在心里为自己保留一片净土。嘈杂的社会给无形中我们限定了很多围城,我想不管是在现在的学习还是在将来的工作中,我们都不要为自己设定这么多围城,用一种超然的态度面对生活,就不会太累。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元素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围城》读书笔记 2

  “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这是我看钱钟书先生《围城》感受较深的一句话。

  大学时候就把钱钟书先生的《围城》粗略地读了一下。看得不是很认真,但是感受挺深的。这段时间又把这本书再次看了一次,两次真的会有不同的感受。特别是这次我感觉自己从书中体会到的更多,虽然不能完全做到感同身受,但也大概可以知道了一些。看完总有一种很压抑的心情,总觉得回味悠长。以后有时间一定再读一遍,看看是否会有更多不一样的感受,是否可以给我其他启发。我也推荐大家可以去看看这本书,说不定可以让正感到困扰的你得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收获。

  整个故事的情节是出人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的,主人公方鸿渐的一切遭遇:毕业、追求、失恋、任教、结婚等等无疑不都是在"围城"内外进进出出,这一切的目的也不过是要阐发结婚就如同深陷围城一样。但我想,方鸿渐到底娶的不是自己的意中人,因此婚姻的不美满似乎还可以理解。而钱钟书先生如果让他与心上人唐小芙成为眷属,结婚后再吵架闹翻,那么"如果娶了意中人也不过尔尔,结婚后发现自己娶的总不是意中人"的'"围城",会不会更加牢不可破呢?不过,也许作者是偏爱唐小芙的,不愿让她嫁给方鸿渐。尽管这样。其实《围城》还是一样的精彩。

  第一次读这本书时,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这句话“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起初我还以为这只是被利欲占据心灵的表现,后来看完全文之后,才知道,这句话是出自留洋学生,一个孤高清傲的女子,苏文纨口中说出:她是在感慨爱情与婚姻,同时也在领悟那个时代的人生意义……

  书中的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出身小富家庭,留过洋,没什么理想,不善交际,一介书生,也很单纯。这个故事到最后给我们呈现的无疑是个悲剧,但是这个悲剧又是必然。起初,我以为方鸿渐和苏文纨会是一对,可惜现实很残酷,方鸿渐不喜欢苏文纨。这让我想起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好像外人看似很般配的一对往往走不到一起。最后方鸿渐和孙柔嘉成了一对,他们都是很单纯的,他们经常为很琐碎的小事争吵,这是生活中非常常见的,两人都不愿意认输,小气,斤斤计较,刚开始谈恋爱的时候,大家都向对方展示好的一面,浪漫,收起自己的脾气,一旦在一起,柴米油盐,朝夕相处,矛盾自然爆发了。虽然说围城存在,但大多数感情的围城都是方鸿渐一手造成的。但同时,他也是承认自己的失败的,当他拿到了克莱登大学的假学位,却不肯以假乱真,实际上就承认自己做了贼。

  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且显示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只是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有着围城,我们都是被困在城中的人,无形的城太多了。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说得如此那般真切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的确,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都有“围城”,事业,爱情,家庭,学习,生活都与这座围城密切相关,看你自己如何取舍。

  只有一点,我觉得我们是不能改变的,就是身处这样一个大世界,不管人心不管世道如何险恶,重要的是我们始终要保持一颗善良单纯的心。

  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刘墉说:“我们总以为世界的温暖全来自阳光,其实脚下的大地更有着令人惊异的热力。天没暖,大地先暖,所以有许多花能钻出冰雪绽放;人情不暖,大地先暖,所以我们能在尘世做一剂清流。”很多时候,我们总以为别人的生活丰富多彩,总想闯进别人的生活之中。但事实上这些都是错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围城,他们都有着自己的困惑与愁苦。同样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精彩。

  最后我还想说一句,愿我们能好好地把握好、珍惜好今天的生活,这样我们的生活会更快乐更美好的。

  《围城》读书笔记 3

  《围城》这部长篇小说,已经听人提起很多次了。人们往往提起的便是“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这句出自才女苏文纨的话了。生活就是一个围城,婚姻、事业、家庭都是这个围城的一部分。

  主人公方鸿渐是个被动的、无能的、意志不坚定的、经不住诱惑的人,更是一个失败的人,他的失败是因为他面对现代社会残酷的生存竞争和严重的精神危机而缺乏与之对抗所应有的理性、信仰、热情和力量,也因为他还不算是个卑鄙的人,还有点自知之明,有时候还想保持一点做人的尊严。这不上不下的位置是尴尬的。

  旅欧的方鸿渐,在1937年,这个对于中国人有着特别意义的一年,成着一艘法国游轮,在返回祖国的路上。1937年,是一个多事之秋,七七事变爆发。但在这部小说中并没有非常突出的感觉,像是只作为一个背景,因为当抗战烽烟燃烧起来的时候,他们大都置身于这场伟大斗争的风暴之外,在上海的十里洋场里沉醉,或是在湖南的一个偏远乡镇围。他们生活、恋爱、就职,仿佛这场战争与他们并没有什么关系。虽然也确实是这样。

  当然一开始我注意到的并不是这个特殊的年份,可能是因为我是个学生,在一开始我就对这张为了给周经理一个交代,方鸿渐那张在那个爱尔兰人手上花了40美金买的克莱登大学的博士文凭有着别样的感触。这种感觉就像是一个学生为了应付老师与家长,叫个枪手帮自己把作业写完一样。在努力已经来不及的时候,这真是一个非常“好”的方法。方鸿渐本是不愿当这样一个自欺欺人的骗子。但他又安慰自己“撒谎欺骗有时并非不道德。柏拉图《理想国》里就说兵士对敌人,医生对病人,官吏对民众都应哄骗。圣如孔子,还假装生病,孟子甚至对齐宣王也撒谎装病。父亲和丈人希望自己是个博士,做儿子女婿的人好意思教他们失望么?买张文凭去哄他们,好比前清时代花钱捐个官,或英国殖民地商人向帝国府库报效几万镑换个爵士头衔,光耀门楣,也是孝子贤婿应有的承欢养志。”生活中有许多这样自欺欺人的人,为了金钱与名利,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为了自己安逸慵懒的生活,他们可以欺骗自己欺骗别人。

  作业是令有些学生头疼的东西,他们不愿意去学习而更喜欢将学习的时间用来娱乐,但是却要对付自己的父母,自己的老师。于是他们可以对父母说作业已经完成了,然后回学校扯着同桌的作业开始奋笔疾书。这也是现代社会寻常的一种态度。

  对于爱情,我并没有太多的感触。从方鸿渐的情感路程来看,他算是一个有艳福的一个人。在回祖国的船上,他先与鲍小姐公然在船上的甲板上调情,表演亲密举动,毫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后来鲍小姐在香港立马就抛弃方鸿渐投入了未婚夫李医生的怀抱。是的她是一个有未婚夫的女人。走了一个鲍小姐,又来了一个苏小姐。苏小姐和鲍小姐则是完全不同的性格。大家闺秀无疑就是苏小姐。她是一个真正的女博士,学识渊博,因为这份读书人的.气节,使她的性格呈现孤高冷傲的特征。她和普通女子一样渴望爱情,但是又带有现代知识女性的清高。正是因为这样,她与方鸿渐这样一个懦弱的人永远没有结果。但是在与苏小姐的交往中,方鸿渐认识了唐晓芙。作为一个女人,唐晓芙可以说是最成功的。虽然她没有和方鸿渐在一起,可是方鸿渐的最爱却是给了她。她是是纯洁而可爱的,是虚无缥缈的,可望而不可即的就像一个幻象。在去三闾大学就职的路上,方鸿渐认识了孙柔嘉。她是一个很要强的人,她没有鲍小姐的魅、苏小姐的才华、唐小姐的气质,可是她却成功地把方鸿渐带入婚姻的围城。那么普通的女子,不被同行看好的人,靠手段骗得婚姻。

  《围城》并不仅仅是一部爱情小说。它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它的主题和象征是多层次的。他被很多人誉为现代的《儒林外史》,是因为钱钟书在这部小说中淋漓尽致地讽刺了知识分子。这种讽刺基于时代的和人性的的原因,也基于钱钟书个体的原因。

  《围城》读书笔记 4

  说到《围城》,看过的朋友第一反映,就会联想到封面的一句话:“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这句话之所以成为这本书的封面,是因为在它内涵的道理。而这句话,就是这本书的主意精所在。“逃”和“冲”这两个字,就会不自觉地联想到生活……

  相信很多人最初都跟我一样,在看到前100页的时候,感觉看不懂,用了很多好像、好比、活像这样比喻的词和句子,看起来很累,没多大兴趣,不明白这本书怎么就值得很多人的推荐。带着好奇,带着一些推荐人的读后感,即使有种被剧透的感觉,但我相信,每个人对文字所表达出来的情感是不一样的,自己对故事、情节、对话、语气等等所感觉出来是不一样的,所表达的方式也是不一样的。带着自我,就看到了大结局,结果发现后面的情节,后面的一些话,真的很应景、很精彩。初看时,只是停留在封面的表面,再看时,似乎懂得。初听不识曲中意,再听已是曲中人,于是,就有了接下来的介绍和读后感……

  生活,就像围城,像方鸿渐那样,都是城中人。方鸿渐缺乏信念,随波逐流,工作也好,爱情也罢,都不如愿。他了解自己,却又无法直面自己。

  方鸿渐一生中邂逅了四个女人: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当读到方鸿渐和孙柔嘉仓促订婚时,我才明白:如果说鲍小姐是当初不顾一切任性冲动爱上的初恋;苏文纨就是暗恋自己却又不得的人;那么唐晓芙则是理想型,是内心真正所爱;孙柔嘉便是最后将将就就匆忙结成的伴侣。不禁唏嘘:人呐,历经太多,最终拜下阵来,不知道爱是什么了。曾经,他清楚地知道自己不爱苏文纨,不爱她的.孤傲,不爱她的偏执,不爱她故耍心计,她的一切,都不爱。他爱唐晓芙的美丽,爱她的温婉、伶俐、真挚。而对于孙柔嘉,方鸿渐理所当然认为自己是爱她的,自己会为了她吃醋,对,因为爱她所以吃醋,一定是这样,他心想。出于爱,应该订婚,接下来理所当然要结婚,即使在婚后方鸿渐仍然想不明白失败婚姻的源头。

  再看方鸿渐求职之路,留洋归来,再有点金银行老丈人的登报宣扬,“方博士”名声大噪。但不管从方鸿渐之前在一所学校的演讲的谈吐,还是在三闾大学的授课,都可以看出方鸿渐其实只是空有留学名头,并无真才实学,书中也并未清楚交代他留学到底所学什么,连文凭也是买的。在方鸿渐求职过程中有一个穿针引线作用的人便是辛楣,两人曾是敌对状态,后在苏文纨结婚后释怀,成为好友关系。方鸿渐的工作都是辛楣介绍的,就这样被无形牵引。介绍去三闾大学做副教授,他去;婚后介绍去新闻社做事,他去;他和孙柔嘉闹掰告诉他重庆可能为他谋得一职位,他去。他似乎毫无主见,也身如浮萍,哪里顺水,便漂向哪里。他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亦或是在经历世间种种变得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那就工作吧,钱总是要赚的,生活还得继续,没有钱哪里都行不通,他可能这样想。

  书中,方鸿渐仿佛是社会中一个悲剧人物,婚姻和职业诸多不顺。附录中杨绛先生曾提到:方鸿渐取材于两个人,一个志大才疏、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自吹自唱。社会中这种性格的人不少,难道这样性格的人就注定失败吗?我自认没任何能力却也满腹牢骚,在读完书时,我曾幻想自己就是书中的方鸿渐,想得发了神。我幻想自己以后的生活:职业上磕磕绊绊,勉强混得一口饭碗;经历情场后,最终按父母意愿介绍找个人勉强生活,为柴米油盐所奔波,为闲人所事所劳累。我很不快乐,却又依旧每天忙碌,只为生活。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这些幻想看起来令人绝望又可怕。

  可是,有些幻想生来就背负着成为现实的可能。我们得时刻警钟长鸣,时刻问自己:自己想要的是什么?自己想要什么样的生活?不能因为是世界这个样子,就迫使自己也是这个样子,最终妥协。我想,这便是围城困不住的人吧。与君共勉。

  我承诺:我是在读了全书之后,认真写下的感悟,不一定精彩,期待您的批评指正。

  《围城》读书笔记 5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是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

  方鸿渐与各位小姐的复杂关系无疑是一座感情的围城,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和面对女人时内心的柔弱而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被困在婚姻这座围城里,自食婚姻的苦果。这座感情的城池,曾经当方鸿渐还在城外时,令他多么的向往。他努力地讨好鲍小姐,又站在唐小姐面前卖弄文采,极力想获得她的欢心,想要走进这座城池。但当他终于走进去后却又为这围城而深深地无奈。

  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指示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除了方鸿渐,追了苏文纨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两任老丈人也逃不出面子的围城。总而言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点私立或者是一个面子,这也是民国时期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的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钱钟书先生以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只有永远地追逐那无边的围墙,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其实这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

  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围城确实是一本难得的好书,不枉一读。我们身边的人每个都身处于各种各样的围城中。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

  《围城》读书笔记 6

  钱钟书一生学贯中西,融会古今,在创作上匠心独运,自成一家。讽刺性长篇小说《围城》是其一生的代表作,最能体现他机智隽永,才情横溢的艺术风格。它是一部以旧中国中上层知识分子病态畸形生活为描写对象的幽默而辛辣的讽刺小说。作者以幽默的笔法讽刺时弊,描摹人物世态,调侃“芸芸众生”。常以平易的笔触,在貌似嬉笔中予以淋漓尽致的嘲讽和描写。

  近期,我第一次拜读了钱钟书先生的代表作《围城》。它的内涵在表面上看不出来,但一往深看,你就会心服口服。这部小说尽管没有贯穿整体的中心思想,然而,它以方鸿渐为中心人物,以主人公的时间,空间上的变化和行踪为线索。

  本书在看似平淡无奇,流水帐式的叙述中,处处体现了作者对旧中国社会的批判,这种批判不仅包括对城市的批判,更有对乡村的批判。于此同时,此小说更把视角集中于旧中国那些留学生们,披露人性的丑恶的一面,黑暗的一面,病态的一面和人类心理弱点。

  在学业上,以方鸿渐为代表的这些留学生们,思想上极度媚外,他们并没有直接受到西方文化中正面,积极的一面,而是更多地接受了消极,黑暗的地方。他们以所谓的“留洋”为名,招遥过市,无所事事,无所作为。在生活上,他们尽管在受到封建势力的约束的同时,但思想上却有着西方的自由思想。因而,方鸿渐在允许不受约束的两性生活的同时,也极力在逃避着婚姻的责任。所以,在婚姻的围城进行着入围与出围成为他生活的一部分,进而在生活上表现为自由与约束的斗争,尽管在方鸿渐的身上,时不时地闪现出追求自由的火光,但在封建保守思想极端严重的旧中国,他的行为时不时地受到外部势力的影响。这在方鸿渐的婚后生活,便体现得很清楚。在事业上,除了无上进心造成的无所作为外,还有他也使自己身处学术派系的斗争中,外加他那种正直的性格,也造成了他的无所作为。在感情上,作者花了大量篇幅写方鸿渐跟苏文纨、唐晓芙之间的关系。方鸿渐想进入唐晓芙的围城却始终不得其门;苏文纨喜欢让所有的男人在她身边打转,还以为自己进入了方鸿渐的围城,其实进入却等于是在外面,而当她与曹元朗结婚并过上真正的市侩生活时,她却安之若素。唐晓芙似乎是围城中最好的人,因为对方鸿渐来说她是虚无缥缈的,可望不可及的,她是一个幻象,所以变得纯洁而可爱。所以尽管他也经历了一段很纯真的感情,但这只是生命中很短的一瞬间,留给他自己的只有一种感情的遗憾。文鸿渐便是在这种生存的困境中,在陆子潇,韩学愈,高松年,李梅亭,辛楣等交往中,在入围与出围的冲突中,学术上的派系利益的斗争中,在自我人性的美与丑,善与恶的缠绕下,成为了学业上的多余人,事业上的'多余人,工作上的多余人,感情上的多余人。钱钟书先生以这样幽默的语调,批判了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

  《围城》的主要内涵是:围在城里的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

  钱钟书先生把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

  知足常乐!让我们冷静地面对得失,让灰暗的围城越来越少!

  《围城》读书笔记 7

  钱钟书先生写此书,为何取之名为“围城”,也许,是取之于苏文纨说的一句话,“法国也有这么一句话,痛并快乐着。不过,不是说鸟笼,说是被围困的城堡,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作为主角的方鸿渐,海外留学归来,“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头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面对父亲和丈人的压力,良心和虚荣心在挣扎,希望在充斥着愚昧的小人物时代里当个大人物,但又承受不了良心的折磨,从他买的那一刻开始,他已经踏入了自己设下的无形的围城中。他努力地想冲出围城,却又在无形中撞入了另外一个围城。在三闾大学任教中,领略了形形色色的各种人物,表面仁义但内心吝啬的李梅亭,道貌岸然、老奸巨猾的高松年,温柔中暗含计谋的孙柔嘉等等。在勾心斗角的“城”中,方鸿渐感觉到自己压抑的呼吸,以为离开了三闾大学,就可以得到解脱,但最终也免不了冲进了家庭矛盾这座围城。

  在《围城》一书中,无论是庸俗无为的方鸿渐,还是聪明才智的苏文纨,或许是机灵美丽的唐晓芙,思虑周密的孙柔嘉,他们始终都逃不出婚姻这一厚重的围城。苏文纨以为自己能够掌握方鸿渐的城堡,最后才知道自己一直是个门外人;方鸿渐和唐晓芙曾经都以为彼此可以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爱巢,可是最后都因为彼此间的误解和懦弱,被迫关上了自己的大门;千方百计想和方鸿渐结婚的孙柔嘉,以为自己可以光明正大地踏进他的城堡,却发现自己一直都只在门外徘徊。方鸿渐身边有太多太多的围城了:父母有逃不出封建思想的围城,丈人有逃不出面子的围城,留学生有逃不出虚荣的围城……也许,这一切一切都像那个“每小时只慢7分钟”的祖传老钟,充满无奈与苍凉,时间落伍中无意地包含对人生的讽刺和伤感,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其实,我们的生活又何尝不是一座围城。学习生活,做人处事,工作事业,爱情婚姻……我们都被一座座厚厚的.围城所包围,永远都逃不出生活给你的束缚和压力,只能在无奈地徘徊着,走出一个门,可是你发现你也正在走入另一个门。即使我们有千万个不愿意,但是,生活并不由我们来选择。复杂的社会里,到处暗藏杀机,闪着刀光剑影,名和利侵占了人们的生活,妒忌和仇恨腐蚀着人们的灵魂,仿佛污浊的空气就这样吞没了我们的生命。于是,我们拼命挣扎,努力反抗,希望有一天可以冲出围城,吮吸一口清新的空气。但是,面对无尽的城门,我们的勇气是那么的渺小。生活本无出口,当你不断地在奔跑,试图找到那一缕清纯的阳光,最后筋疲力尽时,你才会发现,其实你一直都在原地。如果你始终固执地想冲出围城,那么,就意味着你只能愚昧地在原地等待灭亡到生命最后的最后,就意味着你将失去生命中的价值。

  只要我们活着,那我们就注定要被困于围城之中。既然我们不能,也不可能逾越这样的围城,那为什么我们不好好地在里面寻找属于我们的生活意义呢?生活的确是一座围城,一座充斥着明争暗斗,尔虞我诈的黑暗城堡。当代社会,处处存在竞争,存在蛮横的权力,为了谋取一个职位,一个权力而不择手段,背叛爱情,出卖友情,甚至扼杀亲情。生活的确是一座围城,一座洋溢着温馨幸福的亲情,真诚信任的友情和纯洁美丽的爱情的阳光之城。我们用沙记录彼此之间的恩怨,用石刻录互相之间的感激,在这里,陌生的心会因为信任而团结,会因为爱而美丽。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一座可以共同经历喜怒哀乐,共同分享甜酸苦辣的围城。在这里,每一次的成功和失败,每一次的快乐和忧愁,都将构成生活中的一种色彩。当我们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当我们面对黑暗不再因为恐惧而惊慌失措,当我们享受快乐不会得意忘形时,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压力和束缚,而是人人向往的快乐和幸福。我们再也不会固执地想离开它,即使来来回回还是回到生命的原点,但我们毕竟笑过,哭过,探索过黑暗,也享受过阳光。这难道不正是人生的意义所在吗?生活就像一面镜子,面对一个个赤裸的灵魂,映照出人性的丑恶和美丽,当丑恶被善美同化了,那么,围城之墙也将随之消失。生活,就像一座围城,既来之,则安之,我们要痛并快乐着!

  《围城》读书笔记 8

  周一的早上,和往常一样的休息日。窗外,依旧是重庆风格的浓郁天气,而现在,阳光出来,雾散尽,这才是拂晓吧!心境也变得更加清朗了。

  之所以想写一篇随笔,是因为自己有很久的时间没有完整而认真的看完过一本书,对于自己来说,这是一件很惭愧的事。而在昨天半夜,终于花了三个月的零碎时间,看完了钱钟书的《围城》,故事的结尾其实非常平淡,仅仅是因为方鸿渐和孙柔嘉的一次大吵,让故事落幕,看似戛然而止,其实生活依然如此反复继续着,哪有什么结局,除非等到一柸黄土洒下,你才有资格拉下生活的帷幕,敲响属于你生活的丧钟。

  杨绛先生说,不要试图去揣摩《围城》的用意,也不要去揣摩它的原型。是呀,有什么好揣摩的呢,因为这本来就是我们各自生活的原本模样。每一部小说的原型都是来自于我们生活的本质,只是被作者用更夸张的方式演绎出来了。中间或许有发生过的`,有作者期待发生的事,借着这本书表现出来而已,看了快乐也好,悲伤也罢,能产生共鸣那也是属于你自己的感悟,不代表任何人。作者愿意把自己的经历发酵成一杯美酒,供我们品尝,本身就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了,我们只管享受就好罢。

  看完书,合上后。不禁思考,爱情似乎远没有我们想象的美好,也许还带着更多的腌臜和不堪。网络社会,粉饰了太多了爱情,让人不禁审视自己,审视陪在自己身边的人,别人家的“老公、男朋友”都这么好,再看看自己身边这位,果断想把他再塞入六道轮回里面重新做人。而我们没看到的,都是别人不想让你看到的那一面,我们看到的,都是别人想让你艳羡的那一面。 坦白地说,我很讨厌书中的方鸿渐,他好面子、懦弱、没有主见、依附于人、优柔寡断……太多的缺点,放在任何一个女人身上,可能都不会欣赏他吧。

  但偏偏几个女人都为他而动情,因为人最先看到的都是对方身上的美好:热情火辣的鲍小姐,端庄内敛的苏文纨,甜美可人的唐晓芙都对方鸿渐青睐有加。就算在三闾大学时,他的前途已经快看不见希望了,孙柔嘉还想要“千方百计”的嫁给他……因为,男人在任何女人面前都想展现出自己最好的一面,而女人在男人面前,更喜欢展现自己魅力无穷,你没有理由不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可当成功吸引对方后,一切都变得那么乏善可陈,如鸡肋一般,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所以,方鸿渐能让那几位女性都对他产生青睐,原因是他最擅长暧昧而“不知自。”但其实他是知道的,他享受被别人崇拜、追逐的感觉,而却不希望这种感觉被戳破,因为没有戳破的事情可以由得自己任意的想象,凡是事情成了定局,便没有幻想的余地了,一切也便不再抱有期待。而那几位小姐迷恋方鸿渐的根本原因在于,不确定自己在他身上有没有吸引力,所以“确定恋爱关系”才是最好的说明,说明——你已经成功的被我吸引,掉入我的陷阱。但,女人一旦使出这招杀手锏,便不再有退路,因为,决定权已经到了对方的手里,你只是被选择和被评判的那一个。所以暧昧时期是最甜蜜的,因为看到的都是美好,一旦要清楚地确定关系,你才会看到你的那些“不欣赏”和“不确定”。

  《围城》里面的爱情和婚姻并不美好,因为我是一个读者,不再是主角,我可以理性的审视。它让我看到了人物最真实的内心想法,看到了他们暴露无遗的缺点。每一段看似美好的恋情后面,都有自己的小心思,只是,人,习惯沉浸在最初自己营造的美好氛围当中,从而相信,继而期待,想要跨入这座“城”,但“城”里是怎样,你没见过。当真正见到那一刻,你又接受不了美好背后的丑陋,接受不了原来这座漂亮的城堡背后也有如此肮脏的死角。鱼和熊掌怎可兼得?除非你上辈子拯救了地球!这时,你只看到了那些不美好,却忘了这座城都已经被你占领了。你已经走进“城”里了。

  只有走进,才有亲近;唯有亲近,才能看清。可远观的那一朵花,永远都不会是属于你的那一朵花,不能踏入的“城”,永远都不是你的“城”,它不属于任何人,也可以属于任何人。唯有你拥抱的,那才是属于自己的,哪怕有一些瑕疵,那也只是属于你的标签,别人无法看见!所以,珍惜身边的那一位看似有些“丑陋”的城吧!

  《围城》读书笔记 9

  “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是围城中很有名的一句话。《围城》不是一座紧闭的城池,他为我们开了一扇窗,一扇可以让我们窥见城里人生活一角的窗。

  《围城》文字的经典是向来被人们传诵的,那些有趣的,拥有讽刺意义的话语使《围城》更添了一种沧桑与无奈,而那些惹人深思的经典语句,有时人有再读一遍的兴趣。所以就其文字而言,钱钟书先生无疑是一个巨匠,当然,他本身就是一个绝代才子。而在《围城》中我们读出了他的无奈,他的无所适从,他的茫然。

  方鸿渐是一扇窗,与其说是《围城》让我们看到了以一方鸿渐为代表的知识分子的无聊与无奈,不如说是方鸿渐领我们看了当时知识分子的生活,所以说在一定程度上方鸿渐就是那扇窗,我们正是通过方鸿渐的眼睛看到了围城中的一角。但是方鸿渐不是一个简单的旁观者,他是当时的知识分子之一,他也参与到了《围城》的游戏当中,他的人生同样充满了无奈、算计,一些让我们愤愤不平的无聊。面对着一切,我们不禁会问:难道这就是国难当头时作为祖国的希望的热血青年的行为吗?难道祖国的.内忧外患只能作为那些知识分子的敲门砖吗?难道自私就是这些留学生学到的最大本领吗?

  在方鸿渐的生活中出现过许多有代表意义的人物,不能不说的一个便是苏文纨,这个在别人眼中能干、温柔的博士生。她的精明能干是不可否认的,但是她的才智是以其自身利益为前提的。人性本自私,她要自私本来也无可厚非。但是,当我们面对的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并且是在祖国急需人才的情况下,这种过分追求自身利益的做法无疑会让我们觉得很失望。还有她对于爱情的功利性的理解也似乎让我们汗颜。

  李梅亭理所当然地成为了第二个,“伪君子”这个称号放在他身上再合适不过了。他的自私是小说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看点,他优秀的经济头脑恐怕和 美国的某位领导有的一拼,这样的一个人却成为了一个优秀的教授无疑是教育界的悲哀。

  小说中能让我们稍稍感到欣慰的恐怕就只有赵辛楣了。他是一个很会交际的少爷,走到哪里都能吃得开,并且对于时局的预测有其自己的高见,而且往往能为自己找到一条最合适的道路。相对于李梅亭、高松年的虚伪,陆子潇的故作深沉,韩学愈的“用心良苦”,苏文纨的极富城府,赵辛楣可以算的上是个正义之士,一个热血青年了。他不像方鸿渐,只是一个刚回国的新手,他在国内泡了好几年,也磨了好几年,对于国内各界的内幕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也摸透了那些人的脾气,知道怎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实现自己。从他自愿去当一个偏远地区的老师这一行为,我们便可以感受到他身上的正气,至于说他是由于爱情失利,一时冲动,我想在一定程度上是有的,但是他选择去任教,而不是一些更轻松的、更体面的事情来看他仍是一个有良好品格的人。他对方鸿渐的义气深重是显而易见的,虽然柔嘉对他的评价似乎也有道理,但在我看来他对方鸿渐的情谊是真的。否则也无需对方鸿渐这样一个没有靠山,没有实力,不懂在上流社会奔走的人多次帮助。如果仅仅是为了看鸿渐的笑话,早该看够了;如果是为了多条后路,那鸿渐没权没势更没财,根本没什么好依靠的。

  《围城》里钩心斗角,我们城外的看客倒是看的清清楚楚,给那些滑稽可笑的情节弄得很不是滋味。但谁又能说我们不在一座城内呢?方鸿渐用他的眼光看走过他生命中的每一个人,而我们则借方鸿渐的眼睛去瞧那百味人生,去审视那人生大戏中每一个人的是非得失,而这些角色包括方鸿渐在内。而当我们在解读这部作品时,我们又在揣测钱钟书先生的心理种种,这很像卞之琳《断章》中写的: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钱钟书先生的这部作品中也有类似的一句话:“拍马屁跟谈恋爱一样,不容许有第三者冷眼旁观。”

  《围城》读书笔记 10

  “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围城》

  《围城》是钱钟书唯一的一篇长篇小说,是一篇经典的文学作品。带着敬仰的心态读完了《围城》和一些学者的评论,更觉这部著作的非凡文学魅力和哲学思考。感慨可谓颇多。

  简单的故事情节就是:在中国新旧社会交替的背景下,知识分子方鸿渐不断的追求恋爱并走向失败的过程。文中不乏精彩幽默讽刺的笔法。正如作者在序中写到:“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作者有简单的故事讲述了当时的社会面貌,而其中所蕴含的深刻哲理,依然应验在现代人的生活层面里。

  首先,我们从《围城》可以感受到社会是一个多么复杂的东西。

  读完《围城》给人的一种感觉是,整部小说描绘的社会中根本就没有正派中人,不过短暂出场的唐晓芙除外。其中有慵懒作风、虚浮的留学生们,哗众取宠的哲学家诸慎明,虚伪下流的李梅亭,善于作态的诗人董斜川……甚至主人公方鸿渐也是一个懦弱无能的知识分子形象。看似繁华却空虚的'大城市,闭塞肮脏的小乡镇,腐败的教育界和混乱的文坛,虚伪的、低贱的、肮脏的、庸俗的、惺惺作态的……各种情景,各色人物,都活生生的展示在我们面前,浮华的背后总会给我们带来淡淡的悲哀。很明显这种社会给人一种混乱和黑暗无法生存下去的感觉。那么,围城中的社会与我们所在的社会对比如何呢?繁华的都市总是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川流不息,在我们眼前是这样,在电视里也是这样,毫无差别。这一切给人的感觉是社会很简单,然而我们只看到了生活表面的假象。

  平静的湖面下总有暗流涌动,真理的发现总需要贴身体会。现在看看我们周围的人群,有几个你认为是善良且正派的人呢?都市是更繁华了,但是却依然虚空,官场依然腐败,潜规则依然盛行,金钱永远至上……生活中处处充满着明争暗斗。这所有的一切正如一团团的乌云笼罩着我们的天空……对比的结果是社会的生活复杂的本质是一样的。

  社会的复杂的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在平静的校园里可能还感觉不到真实而复杂的社会,但生活会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为我们上这堂课。

  然后,《围城》告诉我们了生活本身是一个悲剧。

  在恋爱和婚姻的“围城”中,主人公方鸿渐先后遇到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等并与她们发生了一段感情纠葛。仿佛印证了“自古多情空余恨”这句话,方鸿渐不断的渴望摆脱“围城”,然而冲出这个之后又发现陷入另一个“围城”,永远找不到理想的境地,永远在渴望与失望中辗转。在小说结尾那个古老的挂钟钟声突然的敲响似乎宣告了方鸿渐这一悲剧的结束,但有似乎预示着新的悲剧的开始。给读者的感觉是小说继续写下去,依然是个悲剧。在围城中有这么一段写到,驴子望着眼前的萝卜,以为再走一步就可以吃到,于是一步接着一步往前赶。人何尝不也是一样,总是幻想下一步就可以到达理想的地方,而其实下一步并不是理想的所在,于是又把希望寄托在下一次。而那希望就如同驴子眼前的萝卜一样可望而不可即,就这样被命运牵着鼻子走,永无止境。

  我们再回头看看我们的生活,升学、考试、工作…难道不是一座座围城吗?在这些围城中,我们每个人都努力挣扎着摆脱,好不容易冲出了一个,很快又陷入另一个,好像围绕着一个固定的程序运行着。我们追求自由,却发现越来越不自由;我们渴望美好的生活,却永远生活的不美好。就像那句话说的:生活是一张茶几,上面摆满了“杯具”。

  总而言之,给人的感觉就是,人生是一座座围城,引导着人们不断追求,不断落寞,辗转不定。

  最后,《围城》也告诉我们生存的哲理。

  “尽管每个人都是荒谬世界中痛苦而孤独的人,但个人不是任凭摆布和无能为力的。每个人都有独立意志,能够通过行为选择走自己的路,把握自己的命运,创造自己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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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与黑》读书笔记 1

  走进我校恬静的图书馆,脚步下意识地停留在世界名著一栏前,一本红色的“书脊”映入我的眼脸,情不自禁的拿出这本书,轻轻地抚摸,《红与黑》三个字豁然在封面的中央,脑子里一下闪现出于连的影子,这个在中外文学长廊人物画像的“向社会宣战的不幸儿”,怎样与红色和黑色两种颜色联系在一起呢?也许是书的题目吸引了我,还是什么原因,我只借了这本书便匆匆离开,只想一口气读完,好明白为什么,然而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急是不可取的,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这本书我读了三遍大约用了一个月,才体会到一点味道,品得对不对味,我自己一点感受而已。

  我首先了解名著的背景,这样有助于我更透彻地理解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1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探其历久不衰的缘故:大概为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吧!由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同时受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抗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现实夭折了。

  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的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圣经》背得滚瓜烂熟,作为踏入上流社会的敲门砖。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由一个叛逆者到忠实走卒,更深刻地突显了于连在不可抗拒的大环境洪流中的浮沉挣扎。这个大环境就是一八三○年的法国:叱咤风云的拿破仑一蹶不振,激动人心的革命风暴成为过眼烟云;封建贵族又卷土重来,建立了复辟王朝。那时候的法国,想要出人头地的年轻人只有两条路可走,一个是从军,一个是当神父。于连真可谓:成败一本书,生死两女人。或许每个时代都有这样的年轻人吧!我觉得没什么,什么样的社会造就什么样的人,人人都想小资,都想有所建树,无可厚非。我最喜欢的一句名言,就是司汤达的"活过,爱过,写过"。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说“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红与黑》读书笔记 2

  这颗头颅从不曾像将要落地时那么富有诗意。

  在读完《红与黑》后,某个书评网站中看到的这句话,使我愣在当场,几秒钟里——或者甚至一分钟里,像一块石头一样僵在自己的座位上。它如此简短,而富于美感与深意,好像于连的一生都凝结在这句话里了。几乎与从冰冻状态中解脱的同时,我决定将它放在我读书笔记的开头——倘若不摘抄下来,我该有多遗憾。

  司汤达是19世纪法国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的一生不到六十年,而过了一半多才开始进入文学领域,却留下了巨大的精神遗产——数部长篇,数十个短篇或故事,数百万字的文论、随笔和散文,游记。《红与黑》就是他的代表著作之一。

  首先,关于标题——这可以说是有关于本书的讨论里最热门的话题之一了,百年以来,众说纷纭:军装与道袍,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火红的理想与黯淡的幻灭,体内沸腾的鲜血与身上拘谨的黑袍,革命的激情与结局的死亡,在红道和黑道上下注的轮盘赌,红黑相间的勋章……司汤达本人也给出了一种方案:书中主人公于连想去当兵并且建功立业的理想即是“红”;迫于生活与社会环境,不得不成为僧侣,披上“黑”的道袍。我很赞同司汤达的观点,而与此同时,我自己也对此有一些想法。——“红”象征着火,热烈、光明,又有恐被灼伤的`危险。有如于连身上如炽烈的热情,正直的品德与智慧,一不小心就会伤人伤己的冲动。“黑”则是阴影,隐秘、黏连、无处不在,吞噬一切。有如于连心中深藏的自卑与不安,对人的疑虑警惕,人类难以摆脱的虚荣与为实现虚荣的虚伪。“红”与“黑”相互对立而相互成就,形成于连——这位人性代表,表现出人的双面性。

  当然,一千个人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也有一千个红与黑。种种解释层出不穷,实际是不必要强辩的。

  书中的主人公于连先后与两个女人坠入爱河,那么,谁才是他的真爱呢?从书中的结局来看,答案似乎显而易见——在监狱中,于连痴迷于瑞那夫人的夫人,而对玛蒂尔特(讲到这里,我不得不提一点,我对本书的翻译不甚满意,尤其是一些人名地名的音译选字,因此在本文中稍作改动)的来访展现出冷漠的态度。于连的两段感情,其实都有着同一个起点:于连通过运用外貌与学识征服这些高阶层的女人,获得打败贵族的快感,并证明个人的才能与知识才是决定命运的要素——而非出身或者信仰。

  尽管分享着同一个开头,两段感情却由于女主人公的身份性情不同与于连的心境变化而走向了不同的方向。瑞那夫人善良单纯,深情顺从,而彼时的于连尚是个初出社会的青涩男孩,社会地位与经济基础在与身为市长夫人的女郎比起来更显低下,因此放大了他的自卑与不安,对包容与认可的需求几乎达到渴望的程度,因此对瑞那夫人的感情更为依赖、信任。我曾看到一种说法,认为于连对瑞那夫人的爱其实是一种对母爱的渴望,无限的信任被背叛的结果是无限绝望和无限愤怒,因而产生了后来的行刺事件。这种说法是有一定道理的。至于玛蒂尔特,这位与瑞那夫人基本是两个极端,她有独立的思维与独立的人格,机敏果断。于连本身也由于社会地位的提高,心理不断强化,人格不断完善。从瑞那夫人任自己予取予求的状态,到玛蒂尔特站在与自己相对更为平等的的地位上交流,使他在与玛蒂尔特的感情中更为冷静自持,时刻自审,偶尔在炽热的感情中痴迷,又很快清醒过来,因而在最后的相聚时光中显得冷淡。

  《红与黑》全文不过两百多页,在西方名著中实在算是比较简短了,但其中值得探讨的问题却有不少,我今天在这里提到的只不过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而已。本书值得细看、精看,反复钻研、探讨。

  《红与黑》读书笔记 3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 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 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 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 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 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 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 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 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 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 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 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 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 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 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而于连和玛蒂尔德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玛蒂尔德出身豪门贵族,且追求理想,不甘平庸,才思 敏捷。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爱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自然也包括于连的英俊、才学)。这在于连接受科拉 索夫亲王的建议这一段有趣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可以说是嫉妒和寂寞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于连。

  最终于连还是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而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但 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同她在一起,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这也是司汤达本人所说的“头脑的爱情”和“心灵的 爱情”之别吧。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

  同曹雪芹写《红楼梦》一样,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他盼望着读者能解其中味,并声称他的作品是献给少数幸福的人的。在写完了这点小体会后,回过头来,我不禁又问自己,我是那少数幸福的人吗?

  《红与黑》读书笔记 4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是对《红楼梦》的评价,但我觉得放在《红与黑》这部书中也不为过。正如众人读红楼,有人看到了封建,有人看到了美食,有人看到了风俗,有人看到了爱情。而《红与黑》中的主人公于连,并没有什么大善或大恶,但却是一个多面体的人物。

  于连生在一个木匠家庭,两个哥哥身强力壮,是父亲的好帮手,于连则长相白净身材瘦削,没少受到父亲和哥哥们的欺负。于连从小就与其他农民家孩子不同,喜欢读书,崇拜拿破仑和英雄主义,当然,他最大的梦想是挤入上流社会,成为一个贵族。但在19世纪的法国,这样的梦想谈何容易?

  于连靠着谢朗神甫和一位老军医教给他的知识以及他过人的记忆力和口才,在市长德瑞纳家谋到了家庭教师的职位,并和德瑞纳夫人互生情愫。善良的德瑞纳夫人将这段婚外情的错误全揽在自己身上,并支持于连去别的地方谋自己的前程。于连经过神学院的`磨砺,变得更加成熟,随后只身前往巴黎。在巴黎,于连受到了德·拉莫尔领爵的青睐,同时又与领爵女儿玛蒂尔德展开一段爱情。当于连以为自己将要跻身上流社会时,命运的玩笑最终把他送上了断头台,年轻的于连最终在遗憾和解脱中死去。

  回头再看于连这一角色,他拥有对地位和金钱的崇拜,谢朗神甫曾暗示他消除自己心中的欲望,否则会有灾祸,而于连在感动有人关心自己之后,依然持有对地位的追求。

  当然于连也渴望有一段美好的爱情。他对在自己落难时关心自己的德瑞纳夫人既崇拜又爱慕,甚至在死前都在怀念当家庭教师时,和德瑞纳夫人及孩子们欢乐的散步时光。而在追求玛蒂尔德时,于连也采纳了俄国亲王的一条条妙计,一步步使自己的爱情更深刻。

  于连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他的每一步都是在为自己的贵族梦而做铺垫,但他有时也会透露出自己在圆滑外表下的真心。在贵族晚宴中,于连对贵族们剥削穷人钱财来满足口腹之欲的行为而不满,特别是听到“禁止穷人们唱歌”后更加震惊气愤。面对谢朗神甫和彼拉神甫对他的忠告,他也因感受到父亲般的温暖而落泪。

  当然,如果只是看到个人的情感,这本书也许不会那么深刻。在本书中,政治也是一个极其敏感的话题。在封建王朝复辟期间,于连崇拜拿破仑却始终不能表明立场,当有人搜索自己的房间时慌张烧掉德瑞纳夫人以为的情人画像,实则是拿破仑画像;在讨好元帅夫人时说的话都是自己信仰的反面,让玛蒂尔德吃惊疑惑。

  于连的死充斥着淡淡的忧伤,被判处故意杀人罪的于连坦然接受死刑,尽管众人都为他活下来的可能而努力着,小姐太太们也因这漂亮的人即将死去而流泪,但于连的死意已决。在狱中于连没有惋惜自己的努力白费,亦没有对世间的留恋,唯一想念的是自己的第一段爱情。他最后想的是:“我在世上并不曾孤独地生活,我有过强有力的责任观念,或对或错,我为我自己规定的责任仿佛一株结实的大树的树干,暴风雨中我靠着它,我摇晃过,经受过撼动。说到底,我不过是个凡人罢了......但是,我没有被卷走。”

  其实于连并没有什么大错,只不过是有一瞬,希望的火光曾照进一些人的心里,在此后漫长的黑暗里,黑暗中的人照常生活,偶尔自危,而被照亮过的人们更渴求那光明。

  《红与黑》读书笔记 5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初读时,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呈现了主人公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于连确实是一位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的直接线索。他为他年轻的理想设计着每一步。在德?雷纳尔夫人家,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马蒂尔德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

  但是掩卷沉思,于连的野心也无可厚非,他在这个虚伪的社会中挣扎着,妄想出人头地,实现自己的理想。然而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使他的计划漏洞百出。于连一边追求着荣誉声名这份社会的幸福标准,而在不属于他的贵族圈中打拼,渴望他人和社会的承认;一边又为他的'自尊心一点点的伤害不顾一切,因侯爵的平等相待而欣喜。他自己是很矛盾的。但实际上,当他已在众多贵族中声名鹊起,获得了他梦寐以求的荣誉勋章,得到了马蒂尔德这个上流社会的最耀眼的明星的青睐时,他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有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但这些只是片刻激情而已,他更多处在一种紧张状态,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制定计划。当他对德。雷纳夫人施以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后,反而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自由和幸福的本质。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作为野心家的于连失败的理所应当,但作为一个追求幸福的热血青年,一位矛盾的反抗者,他无疑是幸运的,因为他在死之前享受到了虽短暂却最纯粹的幸福。

  其实书中的反抗者不止是于连,德·雷纳尔夫人和德·拉莫尔小姐也是当时社会独特而杰出的女性。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虚荣,他们却有一个相似点: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贵族小姐追求爱情,以此来摆脱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乏味的贵族生活。当于连在狱中时,马蒂尔德为了救他放下架子拼命奔走,着实让人感动,但他心中却始终想着这份伟大的爱情将如何被后世传诵。然而于连与德?雷纳夫人重逢后,他感受到两颗心的平等独立,摆脱了心中一直缠绕着的因等级差异产生的自卑和怀疑,说出了“只有德?雷纳夫人才会真心待我的孩子”。爱情在最后才爆发出的纯朴光芒,令人感怀。

  书名“红与黑”也许象征了在现实社会中遇到阻碍的两种矛盾的选择:反抗或是退避。红色是和于连一样不断树立人生目标、以不同凡响的气概进行改变命运的奋斗的反抗者;而黑色代表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的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他们本身是一对矛盾体,但在社会中共同存在。当社会有了虚伪的黑色,就会有红色的反抗者,用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

  《红与黑》读书笔记 6

  读《红与黑》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总体感觉很压抑。但《红与黑》作为司汤达的代表作,的确有其巨大的魅力。

  《红与黑》这部小说的故事据悉是采自1828年2月29日《法院新闻》所登载一个死刑案件。在拿破仑帝国时代,红与黑代表着“军队”与“教会”,是有野心的法国青年发展的两个渠道。“红”是象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热血和革命;而“黑”则意指僧袍,象征教会势力猖獗的封建复辟王朝。这也是我为何读这本书感到非常困难的原因,这是一本有历史背景的书,而对于我就是对这段历史没有那么的了解。所以,我读这本书的时候,可能感触更深的是于连的两段爱情。

  主人公于连具有多疑、敏感、虚荣、自卑的等性格特征。爱情只是于连用来缓解自己的自卑,取得权势的工具。他的真爱从来都不是瑞纳夫人,也不是玛娣儿特,只有权势才是于连的真爱。

  在与瑞纳夫人的感情中,于连充当的是一个诱惑者的形象,他的目的本就不是爱情,而是占有后的快乐。首先,于连是一个有着自卑心理的人,所以当他听到瑞纳夫人称他为“先生”时他会大为惊讶。由于他的自卑和自视清高,他十分痛恨市长把他当作下人看待,于是他便想要报复市长,在这种情况下,瑞纳夫人就成了于连实施报复的牺牲品,当于连终于牵到瑞纳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只是欢娱而不是爱情”,再次可以看出于连对瑞纳夫人的追求只是他对权势的追求而已。这也就是为什么即使瑞纳夫人说自己可以为于连去死,于连依然不会为了爱情而献出自己的生命。

  于连的另外一段感情是与玛娣儿特,于连并不爱玛特尔那清高傲慢的性格,但想到“她却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时,便热烈地追求起她来。可见,对于玛娣儿特的追求也只是处于利害关系的考量,玛娣儿特只是一个可以让他拥有显贵权势的靠山而已,这是一场充满着利益的感情。如果说于连对于瑞纳夫人还稍有一点点感情的话,对于玛娣儿特则真的是完完全全的没有了,他拼尽了全力、采取了各种手段以获取玛娣儿特的爱慕,可到了故事的结局,当于连前途在无希望的时候,他对玛娣儿特就只剩下了厌倦和冷漠。

  尽管于连不曾真心付出,不曾对两个女人有过真正的爱情,但瑞纳夫人和玛娣儿特却是真的爱了于连。前者真诚无私,后者悲壮热烈。

  瑞纳夫人虽然嫁给了市长,但这是一场没有爱情的婚姻,可以说在于连到来之前,瑞纳夫人还不曾体验过爱情。于连的出现唤醒了瑞纳夫人尘封已久的“少女心”,唤起了她对于爱情的强烈渴望,使得她把所有的热情都放在了于连身上,可是这对于一个有夫之妇来说是多大的罪过呀,瑞纳夫人的'内心承担着极大的痛苦和折磨,可她还是要爱于连,愿意为他牺牲自己,最后追随着于连离开了人世。瑞纳夫人的爱无疑是真诚的,可她至死都没有明白她用生命来爱的于连只想要权势。但好在于连在临死前选择了她。

  玛娣儿特出生高贵,她从于连身上看到了庸碌的贵族公子不具备的才干,而于连一开始对她的拒绝更加激起了她的征服欲。于连和玛娣儿特的爱情是在互相的折磨中度过的,两个人都是孤傲的,玛娣儿特企图以折磨于连来彰显她的高贵地位,但一旦于连装出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玛娣儿特就会疯狂的请求于连的爱,并愿意成为他的奴隶。于连死后,“她的目光和眼光是狂乱的”,不难看出,她对于连的爱是真的,不然不会如此痛苦。玛娣儿特爱的悲壮而热烈,但终究也得不到于连的真心相待,因为从一开始,一切都是充满着目的与利益的。她的爱情和瑞纳夫人的比起来更加可悲,因为她是彻彻底底的失败!

  书上说“对于一个二十岁的青年。他对世界的憧憬,以及如何在这个世界上有所作为,是压倒一切的。”复辟的现实使平民可以靠能力才干实现生命显赫的拿破仑时代消失了,于连不得不选择黑色的道路,他只为自己负责。这也就造就了两段悲剧的爱情。我们不能过于苛责于连,是时代造就了于连。于连无愧于他的爱情,即使他的爱情都是有目的的,但至少他是真实的。

  《红与黑》读书笔记 7

  红与黑讲述的是一个富有才华又身怀野心的年轻人于连,从穷苦的木匠儿子,一步步踏近贵族阶层的故事,故事里有两个女性人物,是于连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前者是德瑞那夫人,是一个年长于连近十岁的美丽妇人,后者是侯爵的小女儿,玛蒂尔德小姐,一个十八岁的巴黎名媛。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拿破仑战败,波旁王朝第二次复辟之后,社会等级依旧分明,第三等级的人怀念伟大的法兰西皇帝,贵族重掌权利,与第三阶级的矛盾更加尖锐。于连拥有惊人的记忆力,能背诵整部拉丁文的圣经,不论是书籍还是对话,他都能过目(耳)不忘,凭着这个技能,年迈的谢兰神父把他送到市长德瑞那先生家做家庭教师,这是于连改变一生的开始。

  于连负有天生的才华,也有天生的敏感和骄傲,他内心狂热地崇拜拿破仑,那是一个凭着能力可以建功立业的时代,如今已经一去不返。所以他像其他年轻人一样,开始寻求宗教的庇佑,着黑袍成为教士和神父,这是跨越阶级的唯一之选。然而,优秀的才能,姣好的面容,内心的抱负,都注定他无法寂寂无名地过一生。

  于连的两段爱情都是被动的,德瑞那夫人是一个善良单纯的人,于连的出现让她第一次感受到异性的吸引力,青春的少年,区别于丈夫的柔情,她不顾一切想守护他。玛蒂尔德小姐身边围绕的总是贵族的纨绔贵公子,于连在这些人中间显得尤为特别,因为他从不逢迎自己,甚至非常冷漠,这种反差让她爱上于连。

  我试着理解这两段爱情的降临,德瑞那夫人对于连而言,是平等的恋人,即使身份看来并非如此,两个人在心灵上是平等的,他们彼此依赖,当这份感情败露,于连不得不离开贝藏松,前往修道院学习,之后去了巴黎,遇见第二份爱情。而玛蒂尔德小姐,一开始两个人毫无交集,是美丽的侯爵女儿跨出了第一步,于连从这份感情中获得的认同感超乎想象,来自贵族的垂青,满足了他的虚荣心,也让他患得患失,因为一旦失去,就开始怀疑自己。

  这两份爱情都是外界的争议越大,当事人反而越坚定,好像这才是真正的爱情。不被人拆散,不经历抗争,顺遂地进入婚姻是索然无味的,德瑞那夫人认定这是她心灵的归宿,玛蒂尔德小姐以为这是跨越阶级的伟大爱情,所以不顾一切地营救于连。

  我们都是皮相的奴隶,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里,一个拥有美丽面容的异性总是让人心驰神往,在市长家里担任家庭教师的于连,在侯爵府担任秘书的于连,都是在这样的环境里俘获芳心。我们都对异性的好感非常敏锐,尤其是来自那些我们自己也有好感的人,一旦发现幸运降临就迫不及待的接收这份好运,究竟这是不是于连真正的爱情,我不知道,因为没有机会证明。有时候我们是别无选择,有时候我们是放弃选择,名著里的故事并不让人惊叹,这个年代的爱情也并不容易,然而从不见得有何伟大之处。

  于连为什么要杀德瑞那夫人呢,可能他看到那封毁谤的信,对昔日的爱人产生了强烈的愤怒,所以策马前往维里埃尔,买了枪并装上了子弹,直到真的见到德瑞那夫人的时候,于连已经开始后悔了,作者说于连在行刑前才发现最爱的只有德瑞那夫人,我猜是掺杂了作者的主观意志,明明前几章都在说于连如何为玛蒂尔德小姐忧思难忘,已经渐渐忘了曾经的那段不道德的恋情。

  故事的结局,于连被处以死刑,一个野心勃勃的年轻人生命终结在22岁,死于两场恋爱,也死于对那个年代的绝望,即使于连最终能活下来,也只能更名换姓,去一个遥远的城市终其一生,他的抱负他的理想永远没有机会实现,等级制度森严下的法国,允许有才能的年轻人出现,但不会允许他挤入贵族阶层,破坏既定的等级秩序。

  当然,这个故事最主要想传达的意思,我想应该是:姐弟恋是没有好下场的。

  《红与黑》读书笔记 8

  小说主人公于连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在于连十九岁那年被市长聘为家庭教师,不久,和市长夫人恋爱,事情败露后被迫到神学院投靠神父。之后在教派斗争中神父失败,于连也不能继续留在那里,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从此,于连打开了进入上流社会的大门。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贵族效劳。与此同时,于连也得到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感情,并迫使侯爵承认他们的结合。正在这时侯爵的政敌想方法让市长夫人写了一封揭发信,侯爵接到信后断然否定了自我女儿和于连的关系。于连气愤之极,枪击了市长夫人。尽管玛蒂尔德等人竭力营救,于连任被判处极刑。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感情的描述,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小说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全书最耀眼、也在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着笔于人物心灵的跟踪的手法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正是突出了于连处在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心理历程,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所以他日后能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在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的。他因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职责”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我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他想要拥有尊贵的地位,众人的钦羡。为此,他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卑鄙、虚伪的手段,这一切都使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内心还保留着真、善的一面,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陷入深深的自责。因此,他的计划又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不难发现于连的这种幸福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的,是为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际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自我时时刻刻都处于一种紧张状态,感受不到踏实、安定,仅仅是自我告诉自我感觉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就像“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就是想紧之后就应怎样制定并实施下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暂时的满足,暂时的安慰,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迷失了自我。当他得知德·莱纳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把他历经千幸万苦打开的通往上层社会的门无情的封锁时,他想到了报复,他选取了最直接、却又最愚蠢的方法——结束了德·莱纳夫人的生命,也把自我送上了断头台。在监狱中的那段时间,使于连想了很多,他从自我禁锢的思想中解脱出来,从社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精神的自由,获得了灵魂的重生。他脱下了往日一切伪装的面具,找到了迷失的自我,也找到了最真实的幸福。他放下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应对死亡,安静的等待死后的再一次轮回。

  《红与黑》读书笔记 9

  进入大学后,就想多读几部名著,但往往都是一本书开个头,或看看资料介绍,明白点大概就算是读完了。学校读书节一开始,我就决心读一本名著。之所以选取《红与黑》,是因为看萌芽上的《玛格丽特》的作者对这部书十分之欣赏。

  文章主要写的是下层平民一个木匠的儿子于连,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他的野心膨胀和破灭的杯具。书名《红与黑》,有人说红是代表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代表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的黑夜。在我看来红是于连那颗不甘寂寞的心,黑则是那个时代黑暗的社会现实,最终黑夜熄灭了人们的热血。书的副标题“1830年记事”,透露出它是以1815-1830法国七月革命前夕的社会生活为背景。

  全文的骨架是以于连从一个立志当大主教的外省平民,阴错阳差的成了当地市长的家庭教师,却在这期间和女主人德·雷纳儿夫人发生了恋情,当他沉浸在“占有的欢乐”的时候,却被无耻和粗鲁的瓦勒诺给告发,不得不远走他乡,来到了修道院,在贝桑松他把身边每一个人都当做敌人而最大的敌人就是比拉尔神父,当比拉尔神父离职的时候把他介绍给德·拉莫尔候爵做秘书。候爵府中和玛蒂尔德小姐产生了感情,随后恋情被候爵知晓,在马蒂尔德小姐的苦苦哀求之下,候爵最后松口承认他们感情。但是这是于连的初恋情人德·雷纳尔夫人在有心人的唆使下诽谤了于连。眼看着感情即将破灭,野心也随之破灭,于连回到韦里埃,一怒之下朝德·雷纳尔开了两枪,被判死刑。在监狱中大彻大悟光荣的死去。

  看后对我感触最深的就是于连的两场感情:一个是与德·雷纳尔夫人的“心灵的感情”;另一个是与马蒂尔德小姐的'“头脑的感情”。

  第一段感情开始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诱惑,而于连仅仅是想完成一个对贵族老爷们的报复,和满足他的虚荣心,所以他决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取得成功”。但是之后被德·雷纳尔夫人那颗善良,温柔,单纯心所打动,他疯狂的爱上了德·雷纳尔夫人,但是这颗心不久后被野心所占据,他几乎忘记了他,直到最后才爆发。他才猛然醒悟他说到;“从前我们在韦尔吉树林里散步的时候,我本来能够获得无穷的快乐,但我却让强烈的野心把我的灵魂带到幻想之国里去了。你那迷人的胳膊就在我的唇边,我没有把它紧紧抱在我的怀里,我对未来的幻想,把我从你那里夺走了。是的,要是你不到这监狱里来看我,我到死也不明白什么叫幸福。”

  另一个和马蒂尔德小姐的恋情,则是开始于彼此的不屈服,骄傲。能够说一场征服与被征服的感情。马蒂尔德小姐是一个出身高贵的,聪明的,高傲的,美丽的,如王后一般的女子。她是一个活在自我想象中的感情的女人。于连就被她所有的一切给吸引住了。同时,由于于连在马蒂尔德小姐面前的骄傲,自尊心和对她的不屑一顾,也有于连的才情。得不到就是最好的。当双方某一个屈服了,那这个人就会受到折磨。最为好玩的是科拉索夫亲王给于连设计的一连串计划,使我们看这个建立在嫉妒上的感情。

  在最后虽然妈蒂尔德小姐放下了地位,为于连四处奔波,可我还是觉得那不是感情的原因,那是她由于“被一种并不缺乏英雄注意的热情所燃烧着”,她甚至还想到“巴黎客厅里的人士,看见我这样身份的姑娘,崇拜一个行将被判死刑的情人到了这一地步,他们将怎样议论呢?象这样的感情,务必回到英雄的时代才找得到”,这说明我们可爱的小姐还没走出她那幻想,直到最后她抱着于连的头颅把它安葬,我觉得那只是对玛格丽特王后的模仿,那是印在她脑海里的东西无法忘记,她把她哥哥叫做阿尼巴尔,自我则叫马蒂尔德·玛格丽特。

  《红与黑》读书笔记 10

  带着十分复杂的情绪我终于把这本《红与黑》看完了,因为时间不多,仅400多页的小说竟拖延了10几天才看完。合上书的那一刻,我仿佛百感交集,但如果真的想把这些感受理清头绪,还要落实在纸上,我发觉是这样的难,但是我仍要尽最大的努力。

  首先,最令我感受强烈的是于连自始至终的一种情绪和姿态:贫穷而且地位低贱,却有不甘这样的命运;抵抗蔑视的眼光,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是又坏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他的一切经历,几乎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不断地思考,不断地观察,自励和忍受,一日得道,而一切又毁于一旦。这样的于连令我赞叹,对他的结局感到惋惜却又充满敬佩。

  从于连身上,每个人似乎都能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让它叫做野心吧,策马奔腾。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读着这些话的时候,我常常觉得在我自己的心里也在响着同样的声音。为了他的,是的,野心,他几乎可以说是步步为营,但是我想他的心地终究是善良的,所以又时而呈现柔软的一面。有一句话我至今记忆犹新,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终于知道,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办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这里不得不提及于连与德.雷纳夫人,和他与玛蒂尔德之间的爱情。初读的时候我就在想,他对她们,或者是其中的某一个是否有真正的爱情呢?他对她们,难道只是为了寻求一种挑战,或者一种对抗蔑视的'报复的手段?到了最后,我想,在两份感情最开始的时候,他多少带着一些挑战的心理,用他自己的话说,他觉得那是他的责任。但是,爱情是真真实实地产生了,也存在了。但他与德.雷纳夫人和玛蒂尔德的爱情却是不一样的,用小白的话说是,一种是心灵上的,一种是头脑上的。当然,前者更震撼人心,但当看到玛蒂尔德亲吻他的前额,亲手埋葬情人的头颅的时候,后者也同样另我动容了。这时候,爱情,仿佛让人升腾出了一种信仰。于连自小到大都缺少爱的关怀,而正如他所说,德.雷纳夫人给了他慈母般的关怀,如脉脉暖流滋润了他的心田。玛蒂尔德青春年少,有着优雅的高贵和轻快的朝气,注入到于连心中的是爱情的激动和热情,是如他这样的年龄的爱情的方式。虽然我们总觉得更倾向于前一份爱情,但我也实在不能说孰轻孰重。于连最终在心里做出的那样的选择给他的是永恒的温暖。但他也知道,两个爱他的女人谁也没有错,所以选择让她们两个一起在马车的颠簸中暂时忘记失去他的痛苦。于连~我想说的是,我想这两份爱情报以同样的敬意。

  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也许我的这些看法也会受到许多的反对,但这是我心中实实在在的感受。能体味到什么,能学到什么,都是用自己的心去感受的。这本书在我心中将是一个永恒的经典,永远的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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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 1

  这是一本对我很有意义的小说。因为第一次读它的时候读高三的时候,当时面临着勤工俭学的压力。因为它给了我动力,让我对另一种文学做出了另一种解释。朴素朴素是真、善、美。许多年过去了,他又拿起这本厚书,再次让那黄土高坡呼吸。

  《平凡的世界》中有一群不平凡的人,这些不平凡的人组成了这个平凡的世界,读过这本书后,后人的灵魂可能会得到净化,也许会改变现在的很多想法。

  据说这部小说在正统文学史上没有什么地位。原因之一可能是,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文艺界主流的“现实主义”写作手法开始受到严重挑战。

  《平凡的世界》是卢耀文集中度最高的部长篇,以全景描绘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以孙小平等代表身份,塑造社会各阶层普通人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自信、人生的奋斗和斗争、挫折和追求、痛苦和欢乐,纷纷交织在一起,令人激动

  黄土高原,自古以来就是一片充满苦难和希望的土地,路漫漫其修远兮,长于此。这片贫瘠的土地造就了道路的追求奋斗、不怕困难的性格,正是因为那不可动摇的生活经历,路才那么热爱生命。因此,他决心在40岁之前完成巨著。为了纪念那片贫瘠的土地,为了纪念那辉煌的时代,为了纪念为那里朴素朴素的生活而奋斗的人民,更加努力。

  路漫漫,应该是文坛上少有的英雄,他不仅把写作当成一种责任,而且认为它是无比神圣的使命。路遥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人。他在创作手记中这样写过。“在这里,我清楚地意识到我要做的是命运的‘赌博’,赌博是自己的青春或生命。世俗的观念最终不会使我的意志受到操纵,但如果其间没有任何世俗的考虑,那就是谎言。毫无疑问,这部作品将需要很多年,如果将来作品能有一定的收获,这将对倾泻下来的青春热血带来一定的安慰。如果整个地球都失败了,那就意味着青春和生命的失败。这是一个人一生中最好的时期,它的损失要与最丰硕的果实3354交换,如何保证这一点!你别无选择。——这就是命运的标题。”最终吉吉赌博战胜了这一生:《平凡的世界》完成了他的愿望,但代价却异乎寻常地惨重。他输的是生命!

  我很喜欢这部小说的起点——“一般”这个字。他的世界很平凡这只是黄土高原上数以千计的村庄之一。但是路遥在平凡中看到了他主人公不平凡的样子。例如孙小平接受了高中教育,经过自学,达到了可以和大学生进行思想讨论的程度。作家赋予这个人物各种优良品质,这里并不高。路漫漫的世界里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在这些平凡的人物中,他描绘了人性中的善与美,丑陋与邪恶。他世界上人最大的.优点是意识到自己很平凡。这一点从孙小平那里得到了最突出的表现。当他得到把煤矿搬到城市的机会时,他选择了煤矿。这又不是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热爱。他选择了平凡。

  路漫漫其修远兮,不仅是那个古老的时代,也是人生中应得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

  这是一个嘈杂、冲动和道德危机的时代。所有做梦和做梦的人都要重新思考《平凡的世界》。命运那么不公平,但你会发现,尽管社会上有那么多不公平,但只要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敢前进,最终还是会取得最终成功。所有虚度光阴的人都应该读《平凡的世界》。它能让你珍惜。生活中。

  路在教我们忘记我,忘记我,让生命永恒。人生不能容忍太多自私。自私最终只会消除自己。见风使舵,发炎,造势,都是自私。一辈子这样生活,最终会被黄土埋没。

  路在教我们拥有独立的人格。虽然你可能会感到孤独。孤独是人生自我证明的唯一途径。只要你承认自己的理想,坦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的最后支撑点。孤独。

  路遥教我们,不必为了成为一个美丽的人而耗尽我们的生活,但要运用我们的生活去做称赞人们的美好事情。前者只能证明你处事顺畅,后者会见证你精彩的一生。

  我认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看《平凡的世界》,倾听那古老的声音。也许在这个欲望变得越来越大而扭曲的时代,你能尽快找到自己的方向。直到油没干,我们还在观望。

  《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 2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渺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这一部伟大的巨著,为我们解说了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活的意义。带领我们去体会平凡世界的不平凡,去体会平凡人所应有的不平凡的精神。

  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平凡的,从黄土高原上成千上万座村落中的小处着眼,作者刻画的是一个个普通的人物平凡的人生旅程,却衬托出日新月异的时代变迁,给人以启迪。

  孙少平作为全篇小说的主线,是作者重墨渲染的对象,也是我最佩服的角色。出生在艰苦的农村,贫穷的家庭,是命运的安排,但他没有向命运屈服,而是选择了挑战。或许,贫穷曾让许多有理想的人们意志消亡,可我们没有理由去嘲笑在逆境中自卑与懦弱的人们,相反我们要用另外一种眼观去学会欣赏。那种战胜自我,重塑信心的渴望中表现出的坚强让我们敬畏,因为这是一种精神。战胜困难,摆脱束缚,冷静的对待生活的得与失,学会珍惜,珍惜生活间的亲情、友情、爱情,对于我们来说,又何尝不是一种提醒呢?从平凡中来,归附于平凡中去,少平平凡的一生,分化于农田、城市工地,还有煤烟四起的地下坑道中。也许,不平凡的点点滴滴,就润化在平凡的滴滴点点之中。作者通过他的成长和成熟的经历,呈现出了那个时代整整一代人对生活的无奈,还有憧憬。他告诉我们:不要因为贫穷,而在自卑中沉沦,而是要在历练中变得坚强,坚持自己的理想信念,勇于去追求属于自己的未来。

  当你真正用心地去体会这本书,你会发现,令你感动的不仅是孙少平,还有那些辛勤劳作的农民们。劳动者是幸福的,无论在哪个年代。《平凡的世界》里告诉了我们这样的人生真谛。他们生活中的喜怒哀乐,都在这里上演,即使不被城市里的人理解,但他们仍然热爱自己的生活。他们告诉我们,人,无论在什么位置,无论多么贫寒,只要有一颗火热的心在,只要热爱生活,上帝对他就是平等的。只有作一名劳动者,不把不幸当作负担,才能去做生活的主人,用自己真诚的心去体验,毕竟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在亘古的天地与苍凉的宇宙之间,有一些平凡的人,在那片黄土地上辛勤的.耕作,有一些平凡的声音,在久久回荡。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这才是生活。戏台上的情节是浓缩的,天上一天,人间一年,所以才有那么紧凑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琐碎的矛盾纠葛,你牵着我,我绊着你,剪不断,理还乱,欲说还休,这才是生活。大起大落,大喜大悲,铭心的爱,刻骨的恨,当然存在,但普通人遇到的几率又有多大呢?属于饮食男女的,不过是些筋头马脑,说来无聊,但却缠绕。有喜怒哀乐,有爱恨情仇,有凌云壮志,也有颓唐消沉,这才是活生生的人,这才是生活。百折不挠,愈战愈勇,山崩地裂不皱眉,那是神话中的英雄;现实中,纵然是强者,也难免苦痛,难免挣扎,难免有"弯"的时候,但弯而不折,生活需要的就是一个"韧"字。

  路遥说:"只能永远把艰辛的劳动看作是生命的必要;即使没有收获的指望,也心平气静地继续耕种。"现实生活中任何人都不能逃避自己历史性的责任,面对一系列的挑战,最重要的是先战胜自己,把自己的精神提升到生活所要求那种高度。我想,这也是他在《平凡的世界》里所要表达的意思吧。人生最大的敌人是自己,要战胜其他困难,首先要战胜自我。那么人性里的自卑就不要觉得可怕,在自卑中成长,在自卑中变得坚强,像孙少平那样,学会在自卑中寻找坚强,在逆境中历练心智,战胜自我,用全新的自我去面对新的挑战。不管结果如何,努力过,就值得。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该看看《平凡的世界》,走出曲折的故事情节,走出人物的悲喜离合,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许那样,我们才能够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依靠生活的本色中找到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到油尽灯枯时,我们还在迷惘……

  《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 3

  最难战胜的就是自我,如果超越了自我的束缚,克服人类最懦弱的本性,那么自卑也坚强。

  ——题记

  春暖花开时,我第一次读了《平凡的世界》这部小说。路遥的小说多是农村题材,但又不局限于农村生活的描写和城市“交叉地带”发生的人和事。特别是着重表现年轻人的生活,通过他们反映出新生活中一代年轻人的价值观。

  《平凡的世界》用白纸黑字的告诉了我们这样的人生真谛。它响亮的提出,人,无论在什么位置,无论多么贫寒,只要有一颗火热的心在,只要热爱生活,上帝对他就是平等的。只有作一名劳动者,不把不幸当作负担,才能去做生活的主人,用自己真诚的心去体验,毕竟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这是一部用生命来写成的书。在亘古的大地与苍凉的宇宙间,有一种平凡的声音,荡气回肠。

  首先,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 座村落中的一座。从小处着眼,作者刻画出一个个普通人物平凡的人生旅程,衬托日新月异的时代变迁,反映人们的思想,给人以亲近,给人以启迪。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我认为孙少平这个人物是全篇文字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和成熟的经历,展现给大家面前的是那个时代整整一代人对生活的憧憬与无奈。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贫穷曾让许多有理想的人们意志消亡,可在逆境中人们的自卑与懦弱我们没有理由去嘲笑它,相反我们要用另外一种眼光去学会欣赏。那种战胜自我,重塑信心的渴望中所表现出自卑里的坚强让我敬畏,因为那也是一种精神。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的体会生活中间的亲情、友情、爱情,学会生活,懂得珍惜,对于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一种警醒。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正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他认识到了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其次,这部小说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对农民的深刻理解。现代城市年轻人可能很难真正理解农民。农民的生活,农民的想法。农民经过的日子,农民的现在和未来他们也不会关心。而间接知识能够带给我们启示和触动。这就是《平凡的世界》。小说能够深刻的反映农民的生活和喜怒哀乐,能让我们深刻的理解我们那些可敬可爱的'农民的平凡与伟大。

  我们生存的现实年代,每一时刻都在告别贫困的困扰,可生存环境的改变,面对层出不穷的新事物,面对不段涌现的新课题,在普通人的视线里,生活似乎也不是那么平坦得一马平川。面对新的困难,一样会有新的无奈;面对新的理想,一定会新的彷徨;面对新的世界,也一样会有新的自卑心理在作怪,人类的懦弱是本性,任何人都不能逃避。

  人类在征服自然改造世界的旅途中,只有在困难和挑战面前,积极的去面对,才会有发展,才会有未来。困境里的自卑,无奈中的反抗,积极中的进取都是社会文明进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激励因素。

  在这平凡的世界中,平凡人的一生,更要有坚定的理想和信念,有执着的追求和渴望,我们就应该像孙少平那样,学会在逆境中历练心智,在自卑中寻找坚强,战胜自我,找一个坚强的理由让人奋进。

  有人说:“人生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那么人性里的自卑并不可怕,为理想而拼搏的路上,有这样的自卑陪伴,我们并不会失落,只要正确的面对它,转为坚强的动力,那么,自卑中的所得都是胜利和拥有的感觉,自卑里的坚强都是催人奋进的凯歌,战胜自我,自卑也坚强!就如萨迦格言所说的“火把虽然下垂,火舌却一直向上燃烧”一样哪怕在平凡的人也应为其所生活的世界奋斗。

  《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 4

  凡心所向,素履所往。——题记

  当我们打开一本书,意味着,这世间暂时死亡,另一世间复活。无数个中午,我总或悠然或急不可耐地走进《平凡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我作为旁观者又却似主人公般认识了孙少平、田晓霞、孙少安、田润叶、郝红梅、曹书记、王班长这样一号人物,他们的世界,也正如我们现实社会,是酸甜咸苦、悲欢交织的。生命是什么呢?生命是时时刻刻对下一秒的未知。

  虽说它叫《平凡的世界》,也许他的生活貌似真的平凡,但他,孙少平,在我脑海中却形成了一抹独有的印象,他不似我所知道的任何一个人。孙家一家人,都有一“通病”——勤劳又肯干。如他哥哥孙少安,孙少平在干起农事上,丝毫不马虎、丝毫不逊色,甩开一双拖鞋在旁边,撸起裤腿就是一顿猛干,(他在他所面对的所有事情都是如此认真,揣着一起敬畏心,优秀的人优秀的不是哪一方面,而源于某一品格),按他这架势,在农村谋生,应该无需任何担忧。但,他走了,去了一个叫原城,——一个从小到大与他仅有过一次邂逅的地方。

  “凡心所向,素履所往。”他初来到这座城市,只是一个破补丁布包,一双洗得褪色了的鞋子、一身黯然无色的衣服,一副稍带惊叹、好奇又有些无措的青涩面孔。“年华似水匆匆一瞥,多少岁月轻描淡写”,不到几个月,他“系统翻新”了一般,浑身上下布满了肌肉,同时也遍布或已久、或还未结痂的一道道杂乱又狰狞的疤痕,这是这座城市留给他的刻章。

  其实,这期间,他哥哥的砖厂正是红火之时,也需要人手。他若还乡,也许是另一番好风景,至少不会如此劳累。但他依旧坚持自己的方向,款款独行,才不致倾溢,人活着,总要有属于自己一人的追随着什么,它是光照进来的地方。至于他为什么宁可做苦力也要留在城市,……人总是喜欢不断地去接触未知,它赋予生命别样的力量。

  他与田晓霞的爱情没有轰轰烈烈、没有胶甜似膝,我感受到的,是心心相印的'静谧、毫无猜忌的自然、情比金坚的信任、唯我懂你的默契。他们也许只是书里这个世界的虚构人物,但在我看来,真爱就是这样,就只是这样。“岁月极美,在于它必然的流逝”,孤独是常态,所以陪伴才显得如此珍贵。况世上本知己难逢,如得一遇,不悔此生。

  田晓霞在我心中一直是一个可望而可及的“理想化模型”,她温柔懂礼、处事有原则、大方又自信,并且懂得理解他人。于孙少平而言,她是一只云雀,衔来了一枚阳光。她每周都如约送礼给孙少平一摞报纸、书籍看,生怕他哪天成了她不愿见到的“满口黄牙,活着就为口饭吃”的孙少平。可以说,她对他一生的影响似一双无形的手,推着他靠近光明。“点塔七层,不如暗处一灯”。

  “大都好物不坚牢,琉璃易散玻璃脆”。一颗流星自有它来去的方向。当最后一涛浪涌卷没她的发丝,我脑袋里一片空白……就这么没了?——应该会像其他小说中那样,带着主角光环,她最终又被某些潮水送上岸了吧?亦或是一块木块温柔而有力地将她托出水面?——她是那么美好的一个存在啊!丝毫不敢松懈,直到指尖滑尽最后一页,我才确实了路遥笔下的白月光,那天被卷入了潮水之中。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人们承诺永远的时候,人也没骗人,只是……人生无常啊。那天,时针、分针、甚至秒针,都指在了它应在的位置,下午四点一十五分零零秒,我步入那道我们第一次定情的小阴坡,你没有如期归来,而这正是离别的意义。习惯于也太过喜于美满大结局,可读到此书尾声,说不上满目疮痍,甚至孙家各自都活得更好了些,但我心中仍有些愤愤不平,有些惆怅、失意、迷、愤。但,生活就是如此,不是吗?

  人活着,不能只看到了一面,忽视了不愿。

  “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人活着,发自己的光就好了。

  《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 5

  在平凡的世界中,每个人都有不平凡的世界,在平静背后有荡气回肠的过去,也有无声胜似有声境界。

  在读了路遥的绝笔之作平凡世界的小说后,有一些情节特别引人入胜的,读之不愿放下的,令人深入心灵的。看其中一个个平凡世界中的不平凡人物,正如他们就活在我们的身边一样。

  读《平凡的世界》后,令我感到自己的应该像孙少安一样去体现个人价值而奋斗;抱怨、愤世不公是多么的幼稚。与主人公的经历比起来,我们是多么渺小,从小学一路走来,没有经历什么挫折,而我们称道的是考试失败,感情失落等等,与少安、少平相比较我们又算什么呢?相信自己能创造世界!

  在读完《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后,我的第一个感觉。在这部被誉为“第一部全景式描写中国当代城乡生活的长篇小说”的巨著中,作者围绕着主人公孙少安与孙少平兄弟俩在这个平凡的世界中不断超越自身的局限,向人们描述着那个时代的社会变迁,心灵的变化,让人们最终获得生活上改变,谱写了当代中国社会的改变,不停歇的奋斗史,充满活力的生命之歌,向人们揭示了人生的自强与自信、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并以一幕幕催人泪下的苦难所展现出的人物的顽强坚韧的信念告诉人们:苦难与挫折只是暂时的,未来一定美好!真正社会发展的意义,我们对那个时代的人民所生活中的种种问题和心路历程的真实写照,让现在的人们更了解以往那段社会背景。

  少平与少安在“平凡的世界”中,他们都是那个时代的开拓者,那个年代的代表性人物,以各自不同的方式诠释着人生,《平凡的世界》可以说是作家倾注了毕生精力的作品。他把写作的焦点放普通人的生活上,表达了强烈的平民意识与抗争意识。少平与少安都不是轻易向命运妥协的人,他们相信自己的双手可能改变命运,他们在一次次苦难中得到锤炼与升华,表现出当代农民的顽强与坚韧。小说广泛涉及了农村生活的各个方面,生动地记录了当代农村生活的巨大变化和国家的政策的改变,它表达了当代农民奋发图强精神,展现着每个人自尊、自强与自信的`一面。

  没有经过风暴又怎么能见彩虹,孙少安的成功亦不例外,正如那个时代农民在体现自身价值的奋斗过程中,也曾遭遇到不断的挫折和打击一样。如为了扩大社员自留地,他曾被当作“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黑典型来批判;曾为尝试着进行承包责任制的改革而遭到县委的严厉批评;最为残酷的是在第一次扩大砖场时,因高薪聘来的烧砖师原来是骗子的缘故,他的砖全部?烧砸了。无力归还贷款,也付不出村中帮忙劳力的工资,那时,他就像一只被风暴打断翅膀的小鸟在冷风中簌簌地颤抖着。

  追求真、善、美,永远是人们所想要的至高境界。书中的一个个主要人物,那么的真实,那么的善良,这该是作家心灵的折射:路遥定也是那么的一个人。然而,人物的结局总令人伤怀,几乎没有一个结局是完美的:孙少安干出了点名堂,他贤惠妻却劳累至喷血;田润叶终于明白了李向前对她的一往情深,毅然与之结合,可向前却已是残废。孙少平以他独有的人格力量赢得了地位悬殊的田晓霞的爱,可田晓霞却再也回不到他的身边;润生义无反顾地与郝红梅结合,可郝红梅毕竟还带了孩子;金波呢,还不知要追寻那梦中女子到何时。这一切的一切,总令读者有些惋惜。特别是少平与晓霞,地位相差那么多,却能够心心相印,都愿他们会有个完满的结局,可作家偏偏那么残忍!我有些明白了。

  人们心理上总不愿去接受悲剧,所以都会是大团圆为结局,然而,现实生活中是没有完美的,而且有些残酷,这应该就是作家昭示给大家的。他是那么的真诚、善良,纯真,然而,他也必承受着太多太多的苦,他对生活的体验越深,就越感受到生活的不完美。而正是这不完美,才是更能打动人的一种美。大家都明白维纳斯正因为断臂才显得更美,把这种美称为残缺的美。那么,路遥既从生活中,也从美学上理解了这一点,并通过自己到矿场体验生活,而能更了解和接近主人公的心路历程,他的作品中的人物结局的安排也就不足为奇了。正是如此安排,真、善、美的统一,使读者唏嘘不已,这种人性描述也是那个年代的中国农民朴实的真实人格写照。

  《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 6

  那是一个平凡的世界,却又这一群看似平凡却不平凡的人。是,生活是平凡的,是他们也是平凡的,但他们却在平凡中铸造非凡,在平凡中走向不凡。那是一个故事,不属于这个年代的故事。看似无趣冗长,但当你细细品味时则会发现,他是很不错的,它真实地记录着那个年代人们的一种生活。那一辈辈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人民的生活,他们的生离死别,悲欢离合,拼搏与奋斗,贫穷与富有,世事变化,这一切是悲是喜?这一切是苦难是幸福?但这终究只有他们懂得。平淡的语气述说着平凡的世界中发生的一切,平凡的故事,平凡的情感,平凡的人们,但却别有一番风味,但却更加的动人心弦。

  这本书中比较打动我的便是那群人没对待生活的态度,他们的生活无疑是艰苦的,他们的生活无疑是充满疲惫的,他们的生活甚至是度日如年的。但他们却乐在其中,但他们却享受着他每年所拥有的一切,有过人与人之间的冲突,也有过面对生活的无奈与苦楚,也曾感叹过命运的不公,但他们依旧没有放弃那一颗积极进取的心,一点他们是累也是苦,他们却拥有一颗勤劳的心,真的,我觉得这一点尤其重要。他们的生活哭了一点,但他们却从来不放弃生活的希望,他们只有这先前进的念头,却从未想过放弃他们的生命,从未有过轻生的念头。关于苦难他们所拥有的认知便是用双手去创,去改变,怨天尤人从未再他们生上出现,他们有的只是一种精神。

  其中我比较喜欢的便是孙少平,他是那个时代中与众不同的人物,他年轻,他有朝气,有志气,敢爱敢恨喜欢他的那一副铮铮傲骨,在苦难面前未被压弯了腰,喜欢他的一心向学,在那种艰难的条件下,他任旧孜孜不倦得学习。他的人生就像是一部奋斗史一般,在各个不同的工作环境中拼搏,磨练。在这样的环境中形成了自己特有的'性格,他有他骄傲,他有他的自豪,也有着他的追求,也有他的执着。渐渐地他形成了自己对生活特有的认知,那便是他在困难中形成的苦难哲学,即对生活的认知。他拥有一种与时俱进的精神,他渴望走出去,渴望拥有一片新的天地,他突破了一些局限性但也应此使得它更具魅力。

  在这个小说中另一个人物同样有这他的独特魅力。他是少安。他虽为农民,看似与他人无异,但他最终却得以发家致富。因此,他是与众不同的,相比较于那些农民,他拥有了一份比较前卫的眼光,它不仅仅有发财的愿望,重要的是他也发现了发财的商机,也有能力去带动家人与他一起开拓他新事业。同时,他也是大胆的,他敢想敢做,他乐于行动。少安的情感世界却是有点儿而失败,他没能够与相爱的人共度一生,那是他的悲哀,同样,也是那个时代的悲哀。但生活任就继续着,时光任就流逝着,不能因为爱情为抛弃了生活,但后来他成家生子,有了另一番生活景象,是呀,不能拥有则不可强求,该放手则放手。或许生活之中一切随缘吧,有太多的可遇而不可求。

  平凡的生活,平凡的我们,有太多的时候我们渴望拥有一份不平凡,因此我们开始羡慕他人,羡慕他们不平凡的遭遇,羡慕他们不平凡的成就,羡慕着我们眼中一切难以企及的美好,这就是生活中大多数的我们。习惯的是一种羡慕的眼光去表达内心的渴望,却不习惯通过自己的努力而拥有那一切,习惯于张望着美好,却不尝试着去拥有美好。或许遥远的并不是理想与离,而是我们是否在努力,在前进,在去改变。在平凡的世界去寻求属于自己的生活,去寻求属于自己的不凡,让我们在平凡中铸造非凡。去改变,去铸造那个自己,让后就会遇见最美的自己。

  平凡的世界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却以其深厚的笔力深入人心,打动着我们渐趋麻木的心灵,让我们感受到平凡的人带给我们的平凡的感动和震撼。同样的故事会让不同的人有着不一样的体会,不一样的感悟,不一样的心境。但重要的是它给了我们一份不同的生活体会,让我们可以更好的去感悟人生,有助于我们早日寻到那个最真实的自己。同样希望每一个认真生活的能够在苦难中磨练自我,在平凡中成就伟大,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地去体验生活中的各种酸甜苦辣。有四季变化的人生才是真正有意义的人生,让我们哭时倾尽泪水,笑时尽情开怀,即便当沧海已成桑田,也能有内心的一份坚持和执着。

  《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 7

  “生活不能等待别人来安排,要自己去争取和奋斗。”

  读罢《平凡的世界》,轻轻地合上书卷,我静静地用心回味着这文字给我带来的震撼与感动。《平凡的世界》,虽名为平凡,却予人不凡之感。

  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日常生活与巨大社会冲突纷繁地交织在一起,古老而厚重的土地似乎在坚韧生命的奋力挣扎中颤动。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好像就生活在我们生长的土地上,就生活在你你我中间。路遥为我打开了一扇通往高尚心灵的大门,坚硬的是土地,柔软的心灵。

  孙少安是立足于乡土矢志改变命运的奋斗者。13岁就肩负起生活的重担,在贫穷困苦的夹缝中,他失去了和润叶真挚的爱情,用更多地时间竭尽全力地去照顾家人,守护这难得而珍贵的亲情。正是这一份责任,正是这一份担当,深深地打动了我。孙少安在艰难中依然奋力向前,依然心如砥柱,脚踏实地地努力奋斗,想方设法改变自己的处境,而如今物质条件渐丰的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埋怨命运的不公?

  而孙少平是有文化、有知识,渴望融入城市的逐梦者。跌宕困顿的生活曾让他一度陷入深深的自卑,但与此同时他的内心也在艰涩的成长过程中悄然茁壮。他对未来满怀憧憬与渴望,并为此不懈努力。可命运之手素来反复难料,又有谁能捉摸?当我看到一直陪伴少平的晓霞意外身亡时,不禁留下了热泪,生活竟无情地给了少平沉重的一击!不论是有怎样深切的惋惜,我知道少平的生活也终会回归正轨……或许命运的不幸注定要将美好的梦撞碎,即使生活中充满遗憾和惋惜,早已意气风发的拼搏化为丝丝平凡,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生命里有着多少的无奈和惋惜,又有着怎样的愁苦和感伤?雨浸风蚀的落寞与苍楚一定是水,静静地流过青春奋斗的日子和触摸理想的岁月。”是啊,一星陨落,并不会黯淡整片星空;一花凋零,并不会荒芜整个春天。

  孙少安和孙少平都没有和自己深切爱过的人一起走到终点,再真切的爱恋也会在东升西落的.日月轮回中湮没成已逝的沧桑,最终归于平淡。生命以退让、以不完满的空缺显现,正因为不完美,因为平凡,所以寻常,所以坎坷,没有轰轰烈烈,但是,因为梦想,因为爱与希望,也足以在每个人的心底漾起最汹涌的波涛。

  孙少安和孙少平的人生轨迹并不相同,但他们却流着相同的血液,是同一类型的人——在平凡的世界中不懈奋斗、不断超越自身极限的人。即使低落到尘埃里,也要做一只奋力振翅的蝴蝶,从而逃脱桎梏,逆风飞翔。他们是平凡的人,却予人不凡之感——高尚的心灵不会平凡,伟大的人格亦不会平凡。

  路遥写道:“其实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是一个世界,即使最平凡的人也要为他生活的那个世界而奋斗。”他笔下的文字平淡而质朴,为我们阐释了平凡和苦难,这才是生活本来的意义。而人格是脊梁,它让平凡的人有了非凡的高度。就算只是一朵平凡的野花,纵然不能扭转乾坤,但至少可以把握自己,也应对着生活绽放自己的花瓣,无悔于生命的原野。一路走来,一路盛开。  《平凡的世界》带给我的不仅仅是个人的奋斗史,还有社会的变迁、人情的冷暖。田润叶、田晓霞的思想与父辈们的深植的门第观念截然不同,她们大胆、开明,让我心生敬意;孙玉厚一家互助、关心,浓厚的亲情芬芳了屋里的每一道墙缝,也温暖了我的心……毕淑敏曾言:“幸福不喜欢喧嚣浮华,常常在黯淡中降临”。即使是贫困中相濡以沫的一块糕饼,患难中心心相印的一个眼神,亦是岁月沉淀的惊喜,是平凡生活中一点一滴的真情。

  读《平凡的世界》,一部社会变迁的历史画卷再次浮现眼前,那些贫穷与苦难,那些坚韧与顽强,从古至今都是中华民族最沉重的记忆,是激励万千心灵的不朽精神力量。犹如一株不忘的牵牛,不馥郁扑鼻,却足以绽放无数春秋……

  名为平凡,予人不凡,读之思之,荡气回肠。

  《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 8

  读一本好书,如得一位良友,时时给你勇气与力量,催你奋进。《平凡的世界》就是这样一本好书。怀着一颗诚挚的心读完《平凡的世界》,不禁让我感慨颇深。

  书如其名,《平凡的世界》没有华丽的辞藻,也没有惊天动地的场面,没有爱情小说中的缠绵,也没有武侠小说中的刀光剑影。整部作品平淡而又质朴,在路遥先生的笔下,一个平凡人的生活图景就浸润在这几十年的时光里,普通但又蕴含着劳动人民特有的淳朴与坚强。书中为我们描绘了一个黄土地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们,他们在这个荒凉的土地上贡献了一生。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苦难与拼搏,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等这些平凡的元素为我们展现了劳动人民琐碎而坎坷的生活。人性的真善美,人性的丑恶,人情世故都在这个平凡的世界里一一折射出来。

  在这个《平凡的世界》里,作者为我们阐释了平凡和苦难,这才是生活的意义。我门生活在多姿多彩与纷繁复杂的世界,而路遥先生所表现出来的,无论世界的现实让人经历怎样的痛苦,只要对生活充满希望,对他人有爱,善待自己,学会感恩,那么一切终究会变好。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孙少平。这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有铮铮铁骨,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有巨大的勇气。不论他处于怎样的境地,他对生活与梦想的追求从未停止过。他经历的是艰苦卓绝的人生奋斗,然而在痛苦与磨砺中,他渐渐形成了一种积极的生活态度。我欣赏他的苦难的哲学,钦佩他对劳动的认识,羡慕他对生活的理解。

  《平凡的世界》展现的是一个自强不息的群体的奋斗史。少安敢于和现实顽强抗争但又不时地屈从于命运的安排,面对深爱的青梅竹马的润叶,毅然斩断情丝,和陌生的外乡人秀莲结婚;在办砖窑厂时既雄心勃勃,在遇到困难时又不时灰心丧气。而少平勤劳朴实,珍惜亲情友情,富有同情心,胸襟开阔,面对困难更是艰苦奋斗,坚持不懈。同时他对生活充满理想和激情,但又脚踏实地。他放下了读书人的架子,去做社会最底层的工作,在劳动中体会充实;但他又从不放弃自己在知识上的追求,一直保持学习的上进心,正如书中所说的那样“人生

  时刻处于零公里处,那么要旨还在于我们不断的奋斗,并且将这种精神提升到生活所要求的`那种高度”。

  当然,书中也流淌着深厚的爱与情。少安与润叶的爱情,少平与晓霞的爱情,润叶与福堂的亲情,晓霞与福军的亲情,少平与金波的友情,润叶与晓霞的友情。那么深的爱,那么厚的情!亲爱的大地,亲爱的双水村,亲爱的父亲,亲爱的弟弟,亲爱的朋友。原来,所有人世间的真情都蕴含在这黄土地上平凡的生活里。这是时下流行的偶像剧里的矫揉造作的感情完全不可比拟的。

  看这本书的时候,淡淡的熟悉感一直充盈着我。家庭中有过节时的欢悦,有结婚时的喜庆,也有丧礼时的悲凉,有亲人去世的哀伤,更有日常生活中小口角和茶余饭后的小娱乐,这就是平凡人的生活。有了生活中琐碎的缠绕,无端地让我们的人生真实起来,多了一层朴实,多了一份亲切。在这片亘古而苍凉的黄土地上见证了这样一个真理。平凡也可以如此的伟大。我们平凡,但我们有热情。我们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热爱人生中一切美好而又苦难的品质。我们追求真善美,但面对苦难,我们依然能挺直脊梁,直视它!我们用真诚的心去体验,用真挚的心去生活,我们的每一步都走得踏踏实实,我们才是生活的主宰。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全身心地去享受,去对待,去珍惜。

  浮云流水,白驹过隙,从呀呀学语到记事开始,从少年到青年,到现在回首长叹,人生在成长中思考。人生的每一步都在成长,都在进步。我们是芸芸众生中的一粒沙,但是世界是由我们这些平凡人撑起来的,只要我们有着坚定的信念,有着坚忍不拔对抗困难的精神,有着敢于拼搏的热血,有着对真善美的追求,我们依然可以创造一个不平凡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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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楼梦》读书笔记 1

  光耀千古的文学巨著《红楼梦》是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也是最奇特的一部小说。

  我读红楼,感悟最深的大致可分为两点。

  第一,有感于《红楼梦》的艺术魅力。《红楼梦》之所以能成为中国四大名著之首,并不仅仅因为它在内容上的博大精深,包罗万象,更重要的因素还取决于它巨大的艺术魅力。从小说的人物看,它塑造了众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据不完全统计,其中有名有姓的人物就有近五百人,而能够给人们留下深刻印象的典型人物,至少也有数十人,例如林黛玉的尖酸刻薄,薛宝钗的温柔敦厚,贾宝玉的如傻似狂,王熙凤的诙谐幽默等,这些典型人物,各自都有自己独特而又鲜明的个性特征,早已成为人类艺术画廊中千古不朽的艺术典型,在银屏上盛演不衰。从小说的情节结构上看,《红楼梦》改变了以往长篇小说情节和人物故事单线条发展的单调模式,创造了一个完整宏大而又浑然天成的网状艺术结构,四大家族及众多人物,情节结构安排巧妙,虽然多条线索齐头并进,互相联结,却又有条不紊,层次分明。

  从小说的语言上看《红楼梦》,曹雪芹是公认的语言大师,他在继承中国古典文学语言优秀传统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加以丰富的发展,使小说的叙述语言更加生动形象,准确洗练,具有高度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小说中的人物语言堪称经典,作者往往只用三言两语就能传神地勾画出一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例如林黛玉进贾府那段,王熙凤说道:天下真有这样标致的人儿,我今日才算看见了,况且这通身的气派竟不像老祖宗的外孙女儿,竟似嫡亲的孙女儿似的,怨不得老祖宗天天嘴里心里放不下。只可怜我这妹妹这么命苦,怎么姑妈偏就去世了!她这几句话,不仅夸奖了林黛玉,而且赞扬了探春姐妹们,还博得了贾母的欢心,充分显示了王熙凤圆滑世故的特点。

  除此之外,小说中的大量诗词歌曲根据人物的不同性格而作,更有较高的文学价值。

  第二,有感于《红楼梦》的主题,《红楼梦》是一部博大精深的文学巨著,关于它的主题,历来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诚如鲁迅所说的那样:“道学家看见淫,经学家看见易,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但我们细读原著,就会发现,作者所要展示的主题,其实就是人生有限,天地无情的痛苦和无奈,是留恋美好的人生而又对人生美中不足的哀惋与感叹:人生为何要生老病死、离合悲欢?

  小说中通过不同人物之口,反复吟唱的这一旋律,正是作者历经世间荣辱后的人生感悟,也是《红楼梦》乃至历代文人所极力探索的永恒主题之一,例如,元春贵为皇妃,但却觉生活“终无意趣”;迎春误嫁中山狼,不久便被折磨至死;探春虽然“才自精明志自高”,但却“生于末世运偏消”,为了家族的利益被迫远嫁异域;惜春看破红尘,出家为尼,“独卧青灯古佛旁”史湘云虽然“英豪阔大宽宏量”,但最终却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气质美如兰,才华阜比仙”的妙玉带发修行,结果“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其他诸如香菱、晴雯、尤二姐、尤三姐等等,乃至大观园“女儿国”中所有的女儿们,都无一不是以背剧结局而告终的,不过,曹雪芹的这种人生感悟是积极而非颓废的,他对人生乃至世间一切美好的事物都怀有深深的眷恋之情。当人生与世间的真善美被无情地毁灭时,他才在怜惜悲悯中发出了无奈的感叹,综观全书,《红楼梦》主要在“天上人间诸景备”的大观园这一既诗化又真实的理想世界中展开故事情节,以“无故寻愁觅恨”的贾宝玉为主人公,通过他的独特视角和亲身经历来感悟人生,探索自然,充分展示了青春少女及世间之美被毁灭的无情和无奈。

  以上就是我对《红楼梦》的浅谈,自《红楼梦》诞生以来,就受到了普遍的赞赏和喜爱,红学各派各持己见,然而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证明了《红楼梦》巨大影响和无穷的艺术魅力!然而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证明了《红楼梦》巨大影响和无穷的艺术魅力!

  《红楼梦》读书笔记 2

  读罢红楼,心头涌上一股酸楚。昔日的繁华烟消云散,红粉佳人香消玉殒,偌大的贾府早已人去楼空。那是一个繁荣时代的落幕,亦是一群妙龄女子的劫难。而当时那个冷月葬花魂的黛玉,可否安好?

  我记得你清俊的容颜,记得你眼中的波光点点,记得你单薄孱弱的身躯,记得你过人的才识,记得你吟咏的《葬花吟》,记得你手捧落花和着泪水将青春埋葬。你是水做的女子,娇弱可人,多愁善感。阆苑仙葩、潇湘妃子,你是那个手捧诗卷、眼泪盈盈的女子。

  最近,爸爸介绍了一本书给我。它就是闻名古今中外的《红楼梦》。它的作者是清代的曹雪芹。

  在这本书中,由多情潇洒的宝玉,娇嫩多病的黛玉,塑造了一个发生在清朝封建家庭的动人爱情悲剧。作者曹雪芹通过《红楼梦》,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也表达了他的不满与愤怒。

  故事讲述的是: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贾府,渐渐与公子贾宝玉相恋,本来这是一段美好的'姻缘,但却又因凤姐从中使用掉包计,使得贾宝玉娶了带有黄金锁的薛宝钗,让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的故事。

  我认为《红楼梦》这本名著很感人。看了它,我懂得了不少道理,也时常投入不已。我觉得,当时的贾府很奢侈,贾府的贾母有权有势,说话也很有分量,贾府上下全都得听她的。但她特别疼爱贾宝玉,把他当作掌上明珠。虽然贾母非常疼爱贾宝玉,但我并不是十分喜欢他。我觉得贾宝玉有点“玩世不恭”的意味。轻佻,顽劣,屡教不改,这些词都可以用在他的身上。

  但是,最后他也在离开黛玉的巨大悲痛中醒悟了过来,一改自己平日任性妄为的作风。我很喜欢贾宝玉的表妹林黛玉。她虽然爱哭,但很有才华,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她和贾宝玉经常一起玩耍,两人是青梅竹马,十分要好。我觉得,自己也是一个样样精通的小女孩,爱好很广泛,读书、唱歌,跳舞、办小报我也有些爱哭,有时家人说说我的不是,呵!我的“金豆豆”就滚了一地。不过,这些应该改正,作为现代的孩子,我觉得我们要坚强些,不要像林黛玉那样动不动就暗自垂泪。

  我看了《红楼梦》以后,非常佩服曹雪芹。他能把作品里面的人物写得那么栩栩如生,个个好像就站在我面前,同我说话似的,说明他的写作功底十分深厚。我要向他学习写作的方法,把写文章的基本功打扎实,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你本是天上的一株仙草,为报答神瑛侍者的滴水之恩,转世下凡,发誓要将一生的眼泪偿还给他。你与宝玉相爱,本该是一对神仙眷侣,却遭到贾府众人的反对。你本就羸弱的身体承受不住突如其来的打击,你病倒了。突然有一天,卧病在床的你听闻了宝玉迎娶宝钗的消息,气急攻心,最终撒手人寰。

  有人正燕尔新婚,有人却抑郁而终。偌大的贾府,在一片张灯结彩的祝福中,是否有人还会记得这个清高娇俏的女子?在一片对金童玉女的称赞中,是否有人会对这个佳人感到一丝痛惜?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花落人亡两不知!终是佳人已逝,独留公子一人在凡间踟蹰。那个两弯笼烟眉、一双含情目的可人儿还是葬送在了贾府,葬送在了那个黑暗的年代。

  黛玉,也许有人会说你只知柔弱,但我知道你清丽容貌下高傲的性格。你早年父母双亡、家道中落,在贾府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本该小心翼翼如临深渊的你却清高不折,你以尖刻的话语揭露封建制度的黑暗,以诗人的才华抒发对自己命运的感慨,以生命去维护爱情。你爱《西厢记》,追求被“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禁锢的自由恋爱,与封建礼教对弈,以自己的生命祭奠黑暗的年代。

  我在红楼一角遇到了你,遇到了那个眉眼盈盈的你,遇到了那个才气无双的你,遇到了那个冷月葬花魂的你。黛玉葬花,葬送了自己的青春,红颜已老,时光不复。我只愿你,还是那个浅笑倩兮的黛玉。

  《红楼梦》读书笔记 3

  宝钗一直都是封建社会里的完美人物,她识大体又不似熙凤般狠辣,有才气又不及黛玉般清高,淡名利又不如迎春般木讷,清性情又不像妙玉般极端。宝钗,可以用完美来形容。

  黛玉的美是清,如芙蓉般脱俗,恍若仙子般倾城;熙凤的美是傲,她机关算尽太聪明,傲瞰人间,是可望不可即的存在;湘云的美是憨,是芍药花下的天真烂漫;而宝钗,则是那句“淡极始知花更艳”,她的美,是淡,是牡丹的倾国,默默独居一隅,却不知早已惊艳了满堂摇曳的春风。

  一直在想,宝钗在乎的到底是什么?妙龄少女,黛玉有她的风露清愁,熙凤有她的机关聪明,而宝钗,似是无欲无求,真真“淡极”,却显得“更艳”。

  宝钗是封建主义绝对的拥护者,她从来不喜像黛玉那样的伤春悲秋,从林黛玉重起桃花社一章中贾宝玉就说过,宝钗并不喜作闺怨诗,也不许宝琴作,可见她对闺怨是排斥甚至是不屑的,她不会去望着“花谢花飞飞满天”悲戚,更不会叹“红消香断有谁怜”,她心里的女子,或者说就是她自己要做的`就是“珍重芳姿昼掩门”。她和林黛玉一样拥有倾世芳姿,却不像林黛玉一样想将来将何去何从,只想如何过好现在,这是她“淡极”,更是她对封建制度的崇尚。

  宝钗的“淡极”也与她的生平遭遇有关,自小父亲亡故,哥哥又愚笨无用,虽是女儿却也要持家掌事,宝钗早早便接触了人情世故,早早融入了这个封建的社会,她的性格也许是天生的,但我想更多的还是因为她要过得好而被修整过的。黛玉能明白现实的残酷,而宝钗却知道怎样去面对残酷的现实。不得不说,宝钗比黛玉要成熟得多,正因为此,她的“淡极”并非她无欲无求,是她已经有了能力和气度去看淡所有的人间冷暖,她不去憧憬浪漫,因为她已经融入了现实,已经能让自己在现实里过得很好,甚至让自己完美无暇,淡极更艳。

  宝钗“淡极”,但并非“无情”,她遵循封建制度,适应着眼前的一切,也用自己的一片真心去待人。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宝钗的“德”是让人赞叹的,可也是为她自己悲叹的,宝钗一心想让宝玉早日步入仕途,为他谋一光明前程而费尽口舌,不管她是否早就知道自己会成为荣国府的宝二奶奶,宝钗的一番心思也是完全建立于对宝玉的真情上的,因为她明白封建社会的定理,因为她遵循并信奉着封建社会的规则,她便把自己认为最好的道路告诉宝玉,于理,宝钗的一番苦心苦意着实令人赞叹。可是于情,这偏偏不是适合宝玉的路,宝钗有“停机德”,可宝玉却没有“悬梁悟”,宝钗的良苦用心也就适得其反,让宝玉心生厌倦。宝钗是理性的,她知道这样对宝玉有益无害,谁叫宝玉却如此轻视功名还骂其“禄蠹”,宝钗之德,也只能付诸东流了。

  而对于黛玉,宝钗一直都是友善的,尽管刚进府中黛玉曾多次明着嘲讽,她也没有多说一句,在听到黛玉用《牡丹亭》里的句子作酒令时,宝钗反而句句真诚地劝了一番,连向来对他人言语极其敏感的黛玉也心服口服,懂得了宝姐姐的一片真意。得知黛玉病了,她又专程遣人送燕窝来;之后搬出大观园又独独写了四赋赠与黛玉。对于同为才女佳人的黛玉,宝钗是惺惺相惜的,但她们不是知音,黛玉的叛逆和反抗与宝钗的遵从和信奉水火不容,她们无法成为同道中人,却能做彼此怜惜的姐妹,是因为宝钗始终如一的友善和情谊。

  正如湘云笑说的,纵是黛玉,也挑不出宝钗的一点短来。宝钗在这个波涛暗涌的封建社会里已经学会了如何处事应变,在荣国府里博得了众人的喜爱,只可惜她的良人不是宝玉,这是她信奉的封建制度迫害她的,她无法摆脱命运,也无法争取自己的幸福。宝钗的悲哀,是她从来不知道她的坚持一直就是错误的,她争取的东西并不是属于她的,只不过她的思想也由不得她改变什么。

  叹只叹,如果宝钗遇到的不是宝玉,她一定能在属于她的社会里绽放她独有的风雅,一如倾国的牡丹,融了满院淡淡的香,诠释着她的完美。

  《红楼梦》读书笔记 4

  红墙绿瓦,粉饰了一个世家;高瓴楼阁,威严了一个世家;杨柳晓风,浪漫了一个世家;脂粉朱钗,放荡了一个世家。在我看来,他们昼夜玩乐,聚众赌博不完全是纨绔;在我看来,他们喜爱优伶,日日笙歌不完全是沦丧。他们酗酒成性,贪得无厌不完全是尸虫。那——只是一个时代的悲哀。既然时光给了他们一个时代,他们也只有用生命面对这个时代。既然无法改变,无反抗,也就选择了大多数生命行走的方式。沉迷,堕落。

  当这些已是主导,还有哪里剩下了光和热?面对他们,不论是故事中的他们,还是真实的他们,我能感受到的,只有痛。不论是被剥削的劳动人民,还是剥削人民的统治阶级;不论是义薄云天的大侠,还是小偷小摸的市井混混;不论是戍守边关,奋勇杀敌的将士,还是见利忘义,杀人如麻的歹徒。都只是一个人,一个可怜人。一种是身体煎熬,精神崩溃;一种是正享受着自以为是的成功,被上帝玩弄于鼓掌之中。也许,也只有曹公能写出这种切肤之痛。像心贴着心,感受互相灵魂的跳动。

  有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的宝哥哥;有脸若银盆,眼如水杏的宝姐姐;有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的林妹妹。宛如水中月,镜中花。可是,既有了她,有何必有她。既有木石姻缘,有何来金玉良缘?你是那倾国倾城貌,我是那多愁多病身;你有灌溉之恩,我并无此水可还。潇潇雨打芭蕉,句句紫鹃啼。一个人的劫数,三个人来还。三生石畔,是谁误了谁?

  贾宝玉是可怜的。他遇早了仙人,来错了时代。一个以金榜题名为要务,当官封爵为目标的时代。一个封妻荫子,光耀门楣的时代,跌跌撞撞的跑来了贾宝玉。本不想功名与富贵,放浪呼山水,却被迫埋头苦读,献身科举;本来与林妹妹亲梅竹马,却与宝姐姐“喜结良缘”,也只是敢怒不敢言。一个女儿心,进了男儿身。独自忍受别人的`不解,寂寥与落寞是他一生逃不掉的情节。

  林黛玉是可怜的。因为她是绛珠仙草。所以才对落花有惺惺相惜的感觉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一个如花美眷,在埋葬花的同时,也埋葬了自己。而她来到这里只为一个目的,只为一件事,一个人。她比任何人都要纯粹。神瑛侍者,才是她一直的牵挂。在她越来越少的眼泪中,隐射着她越来越短的生命。在她几近干涸的眼眸里,是痛恨,抑或是欣慰。

  薛宝钗是可怜的。她没有大荒山无稽崖下的前世之盟,没有太虚幻境中的甘露之约。她饱读诗书,清新婉约。她向上对父母孝顺,兄妹友爱,向下对丫鬟佣人体贴。恪守妇道,礼义廉耻,是近乎完美的红粉佳人。只因癞头和尚赠金一枚,无故被卷入这场风波中。在与宝玉成亲之时,人们只为被骗的宝玉痛哭流涕,忘了谨遵父母之命,明知是冒充她人,也只能硬着头皮,闷不做声的宝钗。将错误错误下去,这是薛宝钗的悲哀,是传统美学的悲哀。她的灭亡,也是一个时代的灭亡。

  王熙凤是可怜的。纵然她卖弄才干,贪财敛物。手段毒辣,心肠狠毒。费尽心机,讨得贾母与王夫人欢喜,对下人极尽刻薄之能事。将一家大小事务揽入怀中,自鸣得意。生时风光无限,死时草草了结,枉负了卿卿性命。生前心已碎,死后性空灵。家富人宁,终有个家散人亡各奔腾。枉费了,意悬悬半世心;好一似,荡悠悠三更梦,忽喇喇似大厦倾,混惨惨似灯将尽。最终,她也被压在自己的这座大厦中,不能翻身。她死时,我没有一丝痛快,只有愈沉重的心。

  花袭人是可怜的。从小为奴为婢,也兢兢业业的走完了奴才的一生。晴雯是可怜的。心比天高,却身为下.贱,花容月貌,死于流言。鸳鸯是可怜的。一个弱女子用极为刚强的方式为主子尽忠,用无法挽回的错误表明心迹。赵姨娘是可怜的。命运的安排使她带上了奴才的帽子,而她自己也承认自己身份低下。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她只能活在他人的嘲笑和白眼里,忍受着来自各个方面的辱骂、斥责、嘲弄。最终也死在别人的玩笑当中。

  红楼梦,注定是一首为天下可怜人谱写的缅歌,他们以不同的身份,不同的经历,不同的态度参与其中。他们没有一个让我感到厌恶,即使是传统意义上的十恶不赦,即使在当时我也怒不可遏。读完之后才发现,笼罩他们的,是整个大清王朝。

  《红楼梦》读书笔记 5

  红楼往事梦一场,黛玉后知满忧伤。——题记

  《红楼梦》以前的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女子多以软弱无知或刁钻放荡的不光彩形像出现。在这些作品里,女性不是祸根便是陪衬。《红楼梦》出现了,她对女性的评价有了根本性的改变。刻画了一群栩栩如生、有血有肉、与众各别、聪慧美丽的古代女子形像。作者运用了多种手法描写女性,有形像描写、心理描写、动作描写,但我觉得《红楼梦》最成功的还是她的语言描写。曹雪芹创作了《红楼梦》,创建了贾府这个大家庭,但是整部作品的主线却始终集中在贾宝玉和林黛玉身上,如只将注意力集中在宝、黛间的恩爱缠绵上,的确很容易让人生厌,但是从作品的写作手法这条线索出发,却使我感感悟有许多:

  第一,仔细阅读过《红楼梦》的读者一定会发现,作品对任何一个人物的`描写都显得格外的细腻,格外的重视,是其他三部名著所不能及的。特别是在第三回之中,人物描写不但多,而且恰当,恰如其分地把作品中主要人物的性格一一呈现在我们面前。

  在对迎春、探春、惜春的描述中,作者写道“第一个肌肤微露、和中身材,腮凝新荔、鼻腻鹅脂,温柔沉默,观之可亲。第二个削肩细腰,长挑身材,鸭蛋脸面,俊眼修眉,顾盼神飞,文采精华,见之忘俗。第三个年纪尚小,身量未足。”挥挥几笔,把三姐妹的外貌描写得出神入化。

  而对贾宝玉的描写又多了几分大气,“头上戴着束发嵌宝紫金冠,齐眉勒着二龙抢珠金抹额,穿一件二色金百蝶穿花大红箭袖,束着五彩丝攒花结长穗宫绦,外罩石青起花八团倭锻排穗褂,登着青缎粉底小朝靴。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虽怒时而若笑,视而有情。

  项上金螭璎珞,又有一根五色丝绦,系着一块美玉。”从外到内,从上到下,从粗到细,都把人物的外貌、性格描写得淋漓尽致。再看薛宝钗的,“先就看见薛宝钗坐在炕上作针线,头上挽着漆黑油光的鬓儿,蜜合色棉袄,玫瑰紫二色金银鼠比肩褂,葱黄绫棉裙,一色半新不旧,看去不觉奢华。

  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脸若银盆,眼如水杏。罕言寡语,人谓藏愚,安分随时,自云守拙。”……如此描写,真把人给写活了,我读了以后仿佛真的见到了这一大家子,这就是令我感受最深刻的地方。

  现在很多作品对人物的描写往往达不到这种效果,因此写出的人物就显得苍白无力,没有一丝灵性。别以为这一点没有多大的价值,其实它就是衡量你作品优劣的一个刻度表。其实,要想写出人影来,并不难,就需要多观察。

  《红楼梦》能如此耐看,原因也在于此。据“红学家”考证,《红楼梦》就是发生在曹雪芹生活的那个年代,也就是曹雪芹天天见的事儿。所以说若没有平日观察的功底,现在的四大名著恐怕就无法登上荣誉宝座了。

  第二,就是曹雪芹刻画出的人物都具有一种神韵。经过曹雪芹的手后,《红楼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被赋予了各种各样的性格,王熙凤被赋予了见风使舵、善于察言观色、理家才能高超、心狠手辣的性格;林黛玉被赋予了爱哭、喜争风吃醋的性格;贾宝玉被赋予了一种独有的呆呆傻傻的性格……

  对每一个主人公的刻画显得那么自然,让人在不知不觉中感悟,比起其它三部名著来,更有难度,如不细读,必不能品味透彻……

  美梦终究一场空。韶华散尽,容颜衰。独坐烛前痴痴叹,才觉泪痕爬满容。过往如云不可及,镜中双鬓已成霜。膝下遗腹已成人,房空冷清如往昔。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

  常听人讨论,“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

  宝钗凄惨还是黛玉凄惨?可纵观全文,细细评之,你便会觉得这个问题已不重要了。

  读完《红楼梦》这本书真让我深深体会到了“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含义。

  《红楼梦》读书笔记 6

  独倚桌前,茶茗飘香,翻开漫卷诗书,历经《红楼梦》之人情世故。

  红楼梦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首,是一部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人情小说,举世公认的中国古典小说之巅峰,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传统文化的集大成者。小说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以贾府的家庭琐事,闺阁闲情为脉络,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感情故事为主线,刻画了以贾宝玉和金陵十二叉为中心的正邪两赋有情人的人性美和杯具美。经过家庭杯具、女儿杯具及主人公的人生杯具,揭示出封建末世的危机。

  在《红楼梦》中,人物各具特色。其中我最欣赏的是贾宝玉。贾宝玉是《红楼梦》中的主人公,他虽出身于身世显赫的封建大家庭,却是个封建贵族阶级的叛逆者,这样的勇敢与顽强是在当时封建社会上所不可比拟的。他鄙弃功名利禄,能够平等待人,在现实生活中做到这一地步已经是难能可贵的'了,更何况是在当时封建腐朽的社会呢?在他的心里人仅有真假善恶美丑的划分,而没有高低贵贱之别。他同情女性,尊重女性,敢于向当时儒家的道德标准挑战,是个不折不扣的时代英雄。

  关于贾宝玉的故事,其中著名的有贾宝玉得名和抓周的故事,王夫人生了一个公子,一落胞胎嘴里便衔着一块五彩晶莹的玉来,上头还有许多字迹,便取名为宝玉。周岁时,贾政要试宝玉将来的志向,便将世上之物摆了无数,让宝玉抓取,谁知宝玉却抓了些脂粉钗环。贾政为此大怒,认为宝玉长大必为酒色之徒。

  宝玉摔玉——表妹林黛玉来投亲,宝黛初见,宝玉觉得是“天上掉下了林妹妹”,十分有好感。可当他闻知黛玉无玉,便摔玉于地说:“这玉连人的高下都不识,不要了。”此举惊坏了黛玉,也吓的众人一拥去抢,多方哄他才作罢。

  宝玉挨打——宝玉挨打的起因主要有三个:其一是宝玉会见官僚贾雨村时无精打采,令贾政很不满意。其二是宝玉与琪官交往激怒了忠顺王爷,给贾正无端招开ZZ纠纷,其三是贾环搬弄是非,污蔑宝玉逼成了金钏儿。

  宝玉瞒赃——贾府丢失了玫瑰露、茯苓霜,女管家林之孝家的怀疑是管厨房柳家的女儿五儿所偷,凤姐吩咐严惩。凤姐的丫头平儿了解到这些东西是王夫人的丫头彩云偷给贾环的,因怕探春生气,又怕连累许多无辜的下人,让宝玉都承担起来,从而平息了事端。

  贾宝玉的性格为何“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大多数人认为是他生活在罪恶腐败的贵族环境里,不可避免地沾染着一些贵族公子的恶劣风气和腐朽观念,这些坏的东西和他性格中好的倾向并存着,但随着生活中他所见闻的重大事件给予的刺激和教育,随着他在卷入现实矛盾时精神上所受的挫折和打击,他的思想品格里一些腐朽恶劣的东西就慢慢减少了,清除了。他的叛逆思想渐渐坚定了、成熟了。

  读完《红楼梦》能让我领悟到人间的辛酸与丑陋,当然也有像贾宝玉那样完美的善良的灵魂。让我认识到当时封建社会的落后腐朽,启迪我们在此刻的时代潮流中要紧跟时代步伐,踏实做人,不重蹈覆辙。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应当学习宝玉这种平等待人与不追求功名利禄的难能可贵的品质。问世间有多少人清心寡欲?其实这一类人也很少,也包括我自己也有也被功名利禄迷惑的时候。尽管宝玉玩世不恭,但我们仍要静下心来想想自己的不足之处,踏踏实实的踩好人生每一个步伐,直至走向成功。

  也许世间有时会像宝玉所经历的封建社会那般,但我们也应当牢记初心,不忘使命,像贾宝玉那样同污浊的世间对抗,活出纯真的自我。

  《红楼梦》是我国古典文化的瑰宝,《红楼梦》的尾声令我们的心里有些许悲凉与感慨万千,一个家族从兴盛走向衰弱,只是在一刹那之间让人感叹不已,《红楼梦》的爱恨情仇,从侧面所反映出的当时社会形象,引人深思。它所展现清朝四大家族兴盛衰落的社会史,既有社会百态又有人情冷暖,是研究清朝社会各阶层的最佳脚本,我们能够学习其中的亲情,友情和感情,认真活好人生中的每一分钟。

  《红楼梦》读书笔记 7

  玉钏,是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中的第十名,号称“情怨”。在整部《红楼梦》中,玉钏加起来也没几句话,低调沉闷,从来没上什么出场机会,更谈不上引人入胜的表演,但一直是王夫人四大丫鬟之一。她姐姐金钏投井之后,王夫人让玉钏做了首席大丫鬟,而且每月二两银子,这个收入,标志着玉钏已经晋升为姨太太档次了,谁的姨太太呢?当然是宝玉的。金钏倒霉,最大的受益者却是她的亲妹妹玉钏,为什么?反过来推论,王夫人借机赶走金钏,是不是本来就想用玉钏代替金钏呢?只不过,王夫人没想到金钏性子如此烈,投井自尽而已。那么,王夫人为什么如此看好低调沉闷的玉钏呢?不仅如此,宝玉对玉钏也是无微不至,白玉钏亲尝莲叶羹,讲的就是宝玉如何煞费苦心讨好玉钏。前面讲了,金钏投井,不能怪宝玉,也不能怪王夫人,都是金钏自己造成的,谁让她是“任性的烈女”呢。所以,宝玉和王夫人对玉钏的好,很可疑,绝对不是以愧疚和补偿为主,那么,真正的原因是什么呢?

  《红楼梦》中,没写玉钏的结局,如果按照玉钏这种神秘的性格特征发展下去,后四十回,宝玉倒霉之前,玉钏应该早已离开的贾府,去哪儿呢?曹雪芹也不知道。反正,玉钏这个人,天生就不是倒霉的人,天生就善于避免倒霉,为什么?换到今天,照样也有玉钏这样的女生,貌似沉默寡言,老实巴交,但不知怎么搞的,运气一直不错,关键是,凡是倒霉的事情,人家总能在不知不觉中躲过去,这是为什么?这是怎么做到的?这才是我们要探讨的内容。值的深思的是,王夫人处罚金钏的时候,玉钏并没有当即跪下替姐姐求情。在这样的关键时刻,她保持了一贯的沉默作风。回家之后,金钏“在家里哭天哭地的,也都不理会她”,可见金钏回家之后,玉钏也没有半句劝慰的词语。姐姐金钏刚死,妹妹玉钏为宝玉让她喝了一口汤,就和“他厮闹”起来,就原谅了他。从这个角度出发,很多人都厌憎玉钏,认为她是个没骨气的女孩子。

  玉钏恰恰就是如此。在玉钏心里,金钏是任性的烈女,怎么可能适合宝玉呢?王夫人怎么可能让金钏做宝玉的姨太太呢?所以,王夫人早晚要赶走她。只不过,金钏走了极端,即便如此,以玉钏的透亮,必然看的很清楚,金钏就是这样的人,必然走这样的路,没什么大惊小怪,更没什么要为金钏复仇之类的奇葩想法。

  玉钏与宝玉的.态度也是如此,必定宝玉招惹金钏在先,所以宝玉赔情合理,宝玉态度诚恳,本身又不能完全责怪宝玉,所以,内心透亮的玉钏,很快就原谅了宝玉。这并不是玉钏没骨气,反而是玉钏的心胸豁达,因为,她早已看明白了这一切因果。玉钏平时的低调寡言就是如此,但这只是她的第二性格特征,骨子里,她早就看明白了一切,只不过,多说无益,所以,不该说的,她绝对不说。所以,我们得出结论,玉钏的主要性格特征是:她是一个“行为低调的沉默智者”,用“沉默是金”形容玉钏,非常恰当。有了这个结论,玉钏的一切谜团就都解开了。

  王夫人看重玉钏,因为玉钏很像自己。王夫人就是很有脑子的人,表面上,王夫人也往往表现出宽厚仁慈,所以,玉钏与王夫人,有很多相似的地方,所以,王夫人必然抛弃行为莽撞任性的金钏,选择内心透亮玉钏。宝玉也是如此,宝玉对王夫人还是非常尊重的,所以,宝玉会发自内心的尊重玉钏。但是,玉钏就不同了,贾府如果蒸蒸日上,她在贾府肯定没什么问题,贾府危机快来的时候,以玉钏的脑子,绝对能做出提前的预判,所以,在贾府倒霉之前,玉钏注定能想出办法提前离开宝玉,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因此,《红楼梦》没有玉钏的结局,人家是怎么避开贾府危机的,谁也不清楚。

  任何性格都有利有弊,也都有适合自己的环境和不适合自己的环境,玉钏内心透亮,行为低调,但另一面是冷酷而富于心计,而且看清楚也不说,只是自保。关键是,我们讨论玉钏的目的,也不是为了评价玉钏这种女生是真老实还是假老实,现实生活中,玉钏这样的女生大有人在。 针对玉钏,虽然婚商比较高,但照样有提升自己婚商的潜力和必要。这类人最需要修炼“知人”的能力,自己合适的同时,婚姻是一个整体。可惜,越是玉钏这类人,越觉得自己已经很透彻了,很难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所以,别无他法,唯一的途径,恰恰就是从真心认知自己开始,这需要天长日久的八维自我修炼技术。

  《红楼梦》读书笔记 8

  如饥似渴的读完《红楼梦》,静静的合上书,为书中人物的命运感慨不已。最初薛王贾史四大家族的荣华富贵令人惊讶,并且也觉得那里的小姐夫人老爷少爷是多么的幸福,确切的说是幸运,他们是那么幸运,出生在那样荣华富贵的家族,衣食无忧。

  后来渐渐地体会到,其实出生在那样家族的人也有许多无奈。外人看来他们是那么幸福,而他们快乐吗?那样的家族中正如皇帝的皇宫中,勾心斗角,人人战战兢兢。一点也不安心。

  有人觉得书中人物中,绛珠仙子林黛玉是最悲惨的,她的心中仿佛永远都是忧伤,每天以泪洗面,以至于黛玉去世很久以后,宝玉走到湘潇馆,还能听到林妹妹的哭声。黛玉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心中还充满了怨恨和疑问:“宝玉怎么这么狠心?宝玉为什么要娶宝钗?以前的态度和语言都是假的么?”她生前的最后一句话就是:“宝玉,宝玉,你好……”有人猜测,黛玉想说的是:“宝玉,宝玉,你好狠。”也有人想,黛玉想说的也许是:“宝玉,宝玉,你好傻。”我们其实都希望黛玉想说的是后者,因为黛玉误会了,宝玉娶宝钗时,根本没有意识,见人只是傻傻的笑,全府上下只有他蒙在鼓里,在揭盖头之前,他还傻傻的认为娶的是林妹妹。他真正爱的是林黛玉,如果不是,为什么有一次黛玉的小丫鬟跟宝玉开玩笑,说林妹妹要坐船回家,宝玉竟然差一点疯了,晚上抱着一只金船不放手。而黛玉虽然知道这些,但是最后的结果还是宝玉没有娶她,所以即使宝玉以前对她多么好,她也是一样的怨恨。宝玉得知黛玉生前的话后,每晚睡觉前都希望黛玉给他托梦,可见的是多么想挽回自己的过失—即使这不是他的错。

  所以我觉得书中最苦的是宝玉,因为他真正爱的人含恨而终,他往日的好心好意,黛玉不能理解,还是恨宝玉恨到最后一刻。

  宝玉和黛玉真是一对苦命鸳鸯,他们是两厢情愿,可是谁也不愿意说出来,如果说黛玉不爱宝玉,为什么得知宝玉要娶宝钗后一病不起,最后送了命?

  《红楼梦》中是有许多的神话色彩的。宝玉的宝贝玉是女娲补天所剩的一块石头,因为羡慕人间的生活,乞求一僧一道带他去人间走一遭。而苦命的黛玉本是天上的一株绛珠草,宝玉则是天上的神瑛侍者,浇灌了绛珠草,绛珠草发誓要报恩,得知神瑛侍者下了凡,也跟了下去,才有了这一番故事。

  回头想想,宝钗也是苦命的,因为宝玉娶她之前,一直把她当黛玉,宝钗就委屈的`充当着别人,到后来,宝玉看破红尘,跟随那一僧一道飘然而去,只剩宝钗孤苦伶仃,此时腹中还有宝玉的遗孤。宝玉以前每次发疯发傻时,也只有宝钗在默默垂泪。

  书中许多人都有悲惨的命运,老太太也是享尽了荣华富贵,儿女孝顺,可是生前最后一刻也没有看到贾府的复苏,悲痛而终。她的丫鬟鸳鸯殉主登太虚,随老太太去了。元春做了贵妃,也算是享尽了荣华富贵,可还是早早的离开了人世。迎春被父亲嫁给了孙家,受尽伤害,最后悲惨而死,探春远嫁,离开了家人,虽然日子过得不错,可哪有不思念家人之理?惜春代替了妙玉的位置,做了尼姑。黛玉生前的丫鬟紫鹃做了她的侍女。而妙玉呢,一生清白,不想却被强盗强抢去,宁死不屈,结果被强盗杀了。

  不过贾府后来的命运还是比较令人期待的,因为贾雨村曾经问过老仙翁甄士隐:“那荣宁两府,尚可如前否?”士隐道:“福善祸淫,古今定理。现今宁荣两府,善者修德,恶者悔祸,将来兰桂齐芳,家道复初,也是自然的道理。”之前还说到宝玉“高魁子贵”,雨村低头了半日头,忽然笑道:“是了,是了。现在他府中有一个名兰的已中乡榜。恰好应着‘兰’字。适间老翁说‘兰桂齐芳’又道宝玉‘高魁子贵’,莫非他有遗腹之子,可以飞黄腾达的么?”士隐微微笑道:“此系后事,未便预说。”

  《红楼梦》值得我们去探索,去回味,不愧是中华民族文学宝库中一颗璀璨的明珠!

  《红楼梦》读书笔记 9

  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一曲红楼多少梦,情天情海幻情身。

  俗话说“少不看水浒,老不看三国,男不看红楼,女不看西厢”,但红楼梦无疑是古典文学小说的一个巅峰。文学家读《红楼梦》,读的是一代名家曹雪琴留下的撼世的不朽传奇,惊叹于他的卓绝的文学才气,赞美这样一个请棋书画、天文地理无不精通的伟大文学家;历史学家读《红楼梦》,读的是封建社会制度的腐朽败坏,痛快于其黑暗的统治注定了其必将败亡的惨烈结局;自由主义者读到红楼梦,读出的是它封建制度、等级制度对人们的压迫和压榨,对生命的不尊重以及贵贱的划分令他们义愤填膺;也有人悲叹于文学的流传必将因为其从盛到衰的历程……

  一百个人读红楼梦,就会有一百种理解!从不同的.角度,会有不同的感受。我不是文学家,思想家又或者历史学家。我只是无数拜读《红楼梦》的平常人之一!我无法从他的文学价值和影响上去精研细琢,我只能倾心于我的感觉,那如漏漏细流一般倾入我心脉的思感,令我久久平难以自拔。

  诚然,《红楼梦》里远不止这三个人物,然而最让我有感触的就是他们三人。的确,《红楼梦》绝不仅仅是一部情爱史,但最让我揪心的就是他们三儿的情感纠葛。在他们的爱背后,暗藏着封建婚姻观念的牢靠枷锁,但也十足体现了对封建思想的顽强抗争。他们爱情的结局象征着故事的结尾,凄凄惨惨戚戚,不禁让人心酸感叹。

  林黛玉的命运无疑是个悲剧,从她的诞生,到进入贾府,再到与宝玉相爱,她的泪从未断流。虽自有一段风流态度,但却逃不出不足之症的牢笼。黛玉是个聪慧的女子,自小跟从贾雨村学习就凸显其聪颖的一面。而进了贾府,与姐妹们作诗习文,她亦是样样了得。迎春贵妃省亲时,唯宝玉被作诗难住。完工在一旁的黛玉见此景况,急忙又作一首赐予宝玉。史湘云入社后请诸位吃蟹赏菊时,大家纷纷题诗,黛玉先是从容不迫,最后时辰挥就一首,一举夺下“花魁”。

  同时,黛玉是个敏感的女子,毕竟是离家后入住贾府,寄人篱下,总感觉要步步留心,时时在意。最终养成了爱计较和忍气吞声的性格。怀疑周瑞家送来的簪花是挑剩下的,对撞见宝玉来看宝钗吃了小醋等等。但无论怎样,黛玉是纯洁的,她也同样想面对自己真实的爱情,但她总是无法摆脱环境的拘束。

  她自卑、自尊、自怜。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她“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这里没有她可以依靠的亲人,没有她可以倾诉的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于是她无奈着?“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

  衔玉而生的贾宝玉聪颖灵秀,他“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他本应是贾家寄予厚望的继承人,然而他却充满着叛逆,虽去过学堂,念着四书五经,然而却一心厌恶官场,讨厌官场的腐朽堕落。但他反倒是对女子有着格外的亲近,从小就被女子包围着,甘愿做那万红中的一绿。他自称女人是水做的身子,男人是泥做的骨肉,极度欣羡女子的清洁纯净,憎恶自己的家庭,甚至后悔自己是个男儿身。所以,他对身边的丫鬟总是呵护有加,平等对待,这即反应他对封建统治制度的控诉。他总是想摆脱封建枷锁的桎梏,但又无奈自己封建等级的身份。而最能体现宝玉向往自由的地方就是他的爱情,他对自己真正爱情的向往超越了时代背景的限制,不为封建家族利益而成婚,死心塌地地爱上了林黛玉,矢志不渝。他用真心向时代宣战,而令人遗憾的是最终他以失败告终。

  《红楼梦》读书笔记 10

  读了好久,终于读完了《红楼梦》。不知为何心里酸酸的。在书中那种凄凉的氛围中,我常常伴随着人物的命运而落泪。为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为宝黛终究灭亡的爱情,为清高孤傲的黛玉的香消玉殒、红颜薄命,更为那些贾府里大大小小的丫头们。同样我为书中那些美丽的诗词、自然的笔风所折服,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这本书是四大家族的兴衰史,也是关于宝黛钗的爱情、婚姻的悲剧史。反映了封建社会中贵族大家庭的衰落和没落史。“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主人公贾宝玉是一个柔中带刚的男子,由于贾府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他的性格深受影响,带着些许温柔的成分。同样是由于那些围绕着他,各以一颗纯真的心对待他的丫鬟们深挚纯洁、自由不羁的品格感染着他,她们由于社会地位所遭到的种种不幸也启发着他。

  贾宝玉平等待人,尊重个性,主张各人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活动。他憎恶和蔑视世俗男性,亲近和尊重处于被压迫地位的女性。他说过“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他憎恶自己出身的.家庭,他极力抗拒封建主义为他安排的传统的生活道路。宝钗劝他读书,直接导致了他对宝钗的反感,与黛玉的亲近,因为他们的心灵是相通的,所以才会相爱,宝玉掀开盖头看到的不是黛玉,而是宝钗,并且得知黛玉已香消玉殒时,出家当了和尚。他选择了一条与众不同的道路,选择了用自己的方式与封建社会进行抗争。

  林黛玉是我最爱的人物。黛玉幼年丧母,体弱多病,红颜薄命,身世可怜。“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玻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这首词中尽现了黛玉的脱俗的美丽和气质。

  黛玉聪慧无比,琴棋诗画样样俱佳,尤其诗作更是大观园群芳之冠。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她就像一个精灵,走进了荣国府,给这个被封建思想紧紧束缚着的大家庭带来了一种与众不同的气息。她标致的长相,性格中独有的桀骜不驯,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使她显得那么纯洁高尚,卓尔不群。

  在整个大观园,只有宝玉是与她心心相惜的,正是这种相通的感情,使宝玉黛玉最终相爱,然而由于封建家长制,宝玉黛玉最终没有走到一起,听闻宝玉结婚的消息,黛玉最终吐血而亡。

  薛宝钗同样也是一个不逊于黛玉的美貌女子,她也是一个全才,她乐于助人真诚善良,由于从小受封建社会教育,她在平时的为人处事中也体现出了黛玉所没有、王夫人所欣赏的虚伪和世故。她常常劝黛玉,女子无才便是德,劝宝玉用功读书,可见她受封建思想毒害有多么深埃在贾府这个关系错综复杂的大家庭中,一方面,她抱着明哲保身的态度,对于不关自己的事情从来不管;另一方面她善于与周围的人处理好关系,深得贾母的喜爱和丫鬟们的尊敬。

  我很多同学不喜欢宝钗,但是我却对她充满了深深的同情,明明知道宝玉和黛玉心心相通,彼此相爱,但是她仍然选择了听从家长的安排,嫁给宝玉,牺牲自己的幸福,到最后,黛玉病死,宝玉出家,宝钗过着自己痛苦的下半生。与黛玉相比,我认为她的一生更可悲,黛玉至少还追求了自己的幸福,而且得到了一份真诚的感情,最终一死解脱了所有的痛苦。而宝钗一生被封建社会的教育残害至深,从来没有勇敢地去追求自己的幸福,所以我认为宝钗是书中最可怜、命运最悲惨的人物。

  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最终是以悲惨的命运而终结的。宝玉出家、黛玉悲死、宝钗守寡,他们一同成了封建礼教的殉葬品。尽管宝玉对黛玉爱得死去活来,终究逃不了黛玉一死的命运,不管宝玉如何的与宝钗不融合,也终究免不了娶她为妻的结局。《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红楼梦》读书笔记 11

  在读《红楼梦》之前,就从课本上知道了它标志着中国古典小说的高峰,所以下意识里感觉书里描述的应该都是写大气恢宏的场面,后来通过自己的阅读发现作者对那些华丽的场面服饰描写纵然不少,但大多描写的都是些家常小事和人们之间的往来和摩擦,人们往往会因为些琐事而争吵、勾心斗角,一开始我确实有些失望与不解,细想恍然,古今中外那些称得上名著的书籍,大都是宏观上以大的背景作为框架,而其中的内容则以人物的具体言行和环境等描写作为内容填充,通过对他们的行动和思想的细细揣摩,我们能够借此了解那个时代,了解作者想通过这部作品想表达的、想对后世的我们传达的东西,名著通常会有些响亮的称号,却不会有很高的姿态,它是贴近人民的,描写、表现人民的,或许正是因此,才会被称作名著,而《红楼梦》无疑是其中翘楚。

  阅读《红楼梦》的时候,随着其中的人物一一出场,一张复杂的人物关系网开始编织逐渐成型,偌大贾府,其中种种建筑也一一出现。曹雪芹先生笔下的贾府,其中的主子家仆,人数众多,建筑也是众多华丽,可是后来随着贾府的不断衰败,那张人物关系网上的人物逐渐减少,建筑也是只留下外表的华丽内部被逐渐掏空,最终,贾府中人物只剩下寥寥几人,那座华丽的建筑更是摇摇欲下最终轰然倒塌。红楼梦中的“梦”字,说的或许就是一场浮华富贵梦吧,梦的最终结果,是要醒的。

  最终结局虽是一场梦醒,但留给我的,确实无穷的精神宝藏。

  人生或许正是因为知己难遇,所以分外值得珍惜,正如当初的俞伯牙因为钟子期的离世,破琴绝弦谢知音,而书中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是最牵动我心绪的,贾宝玉原是赤暇宫的神瑛侍者,而林黛玉是受他浇灌之恩的绛珠仙草,当神瑛侍者要下凡渡劫的时候,绛珠仙子决定同他一起下凡,想把自己一辈子的眼泪都还给他,他们之间的爱情故事或许从一开始就决定了是个悲剧,但是我真的对此感到深深触动,“把我一生的眼泪都还给他”一个女子该痴情到何种地步,才能说出这句话呢?因为封建的种种束缚,导致了林黛玉注定的黯然神伤最终为贾宝玉流干了自己的眼泪。虽然他们之间是悲剧结尾,但是个中过程的确是打动人心的,林黛玉因为自己的境遇,难免内心敏感多疑,爱耍些小性儿,对贾宝玉更是如此,贾宝玉面对林黛玉的冷言冷语,种种讽刺的言辞总是笑脸相迎,安抚讨好,一开始我对此也是不明白的,贾宝玉一个娇生惯养的大少爷,就算是喜欢女子,和林黛玉是青梅竹马,难道就因为这些就能如此百般容忍林黛玉的.小性子吗?后来我明白了“不想刚走来,正听见史湘云说经济事,宝玉又说:‘林妹妹不说这样混帐话,若说这话,我也和他生分了。’”贾宝玉和许多女子玩的都很好,但湘云、袭人和宝钗等人,她们终究是不懂贾宝玉的,不懂他到底内心想要什么、不懂甚至不赞同他的离经叛道,但是黛玉明白,他们心灵相通,由此互相吸引,振奋感情随着时间的推移编的更加深厚,因为种种封建束缚,他们不敢开诚布公的表达自己的感情,但是在贾宝玉挨打的时候,黛玉会因为他哭红了眼睛,宝玉更是因为一句黛玉要走了的戏言,眼前发黑吐出血来,曹雪芹先生内心的那种追求,赋予了宝玉和黛玉,但是他们之间的悲剧,也饱含了处于那种时代的无奈。

  清末,那个时代,封建男权无疑是达到顶峰的,当王熙凤发现自己的丈夫与他人……甚至在咒骂自己早日去死,可是当王熙凤闯进去的时候,她也只敢去和那妇人厮打却不敢多指责自己的丈夫一句,封建男权,即使泼辣如凤姐,也不敢有所冒犯。而贾母无疑是很疼爱凤姐的,这也是凤姐能够在贾府站稳脚的最大靠山,但贾母知道了这件事以后,明里暗里地偏袒自己的孙子,她根本上并不认为贾琏有错,封建男权思想的根深蒂固由此可见一斑。

  从书中的点点细节中,我们对那个时代就有了大概的认识了。曹雪芹先生用笔的深厚功力和辛苦努力该是最大功臣了,在自己贫困的晚年“批阅十载,增删五次”那是需要何等的执着与毅力才能做到的事。“十年辛苦不寻常”至今红学会仍在对这部作品进行不断的琢磨研究,还有哪部作品,能做到这种地步?

  读一本好书真的能让人受益匪浅,一本好书更是值得人细细琢磨,《红楼梦》无疑给了我们一个最好的例子。

  《红楼梦》读书笔记 12

  如果说有一本小说能够常看常新,永不觉枯燥的,现代文学里大概只有《白鹿原》,古典小说里有不少,四大名著都算,但只有《红楼梦》,每过一段时间阅读,感受都会不同。

  我很小就看此书,幼年懵懂阅读只重情节,少年时多探究人物性格和命运,现在研读更重视小说的内涵感受。好的小说,其思想内涵和意识形态也是深邃博大、自成一体的,而《红楼梦》,更融入了哲学、美学、政治、社会、儒教、佛教、道教等文化现象,吸纳了诗词、歌赋、建筑、园林、绘画、美食等艺术形式,它构筑了一个迷宫一样的世界,写出了社会最真实的人情世故,也碰触着每个阅读者心灵最隐秘的情感角落。它是一块磁石,走进去都会不自觉地被深深吸引。因此,爱好者众多,研究者更多,从书成之日起就造就了名家辈出的“红学”,有人感叹道:“《红楼梦》一书,养活了多少红学家!”

  《红楼梦》描写人物是小说中最多的。曾有人做过统计,《红楼梦》中一共写了975个人物,其中有姓名称谓的就有732人,无姓名称谓的有243人,而这些人物,个个栩栩如生,生动分明,不仅有着人物形象的主导性格,各种性格还表现出了多维性、复杂性和立体感。特别是主要的几十个人物,如林黛玉、贾宝玉、薛宝钗、王熙凤等,鲜活的似乎可以从纸上走下来。

  曹公对人物的勾勒,是非常独到的。一种是对独特性分明的人物,通过对比凸显性格,如写林黛玉,运用写意手法:“两弯似蹙非蹙肙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露目”、“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诗意的语言,非常传神地写出了黛玉的灵秀、病弱、美丽、善感,写宝钗则纯是白描:“肌骨莹润,举止娴雅”,寥寥几句,一个健康美丽、教养良好的大家闺秀就呼之欲出了。另一种是从其他人的眼中的形象来对比,写在众人眼中的黛玉:“年貌虽小,其举止言谈不俗,身体面庞虽怯弱不胜,却有一段自然的风流态度”,又写薛蟠“忽一眼瞥见了林黛玉风流婉转,已酥倒在那里”,点出黛玉的美,是那种风流袅娜、配得上芙蓉花“风露清愁”的美;写薛宝钗则有宝玉忘情那段:“再看宝钗形容,只见脸若银盆,眼同水杏,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明艳无俦的美人“艳冠群芳”,呼应了宝钗的花签牡丹花。

  曹公对林薛的塑造,成就了文学史上最鲜明的对照,可以说在1000个中国人的心中,就有着1000个林黛玉、薛宝钗的形象。不管《红楼梦》改编成什么艺术形式,电影电视剧也好,绘画、歌舞或者戏剧也好,每个中国人都能毫无悬念地一下子把这两位“环肥燕瘦”的女子区分开来。还记得李少红导演的电视剧《新红楼梦》出来后,评论界一片嘘声,批判声最大的就是剧中林黛玉看起来居然比薛宝钗还要“珠圆玉润”!

  曹公对人物描写,还注重于相似性格的人物不同之处的对比。如紫鹃和袭人同样属于温柔和气的类型,紫鹃情辞试宝玉,聪明勇敢、侠骨柔肠跃然纸上,其忠诚无私可钦可敬;袭人进言王夫人,性格中的`世故圆滑、稳重驯顺暴露无遗,其隐忍善谋足令人侧目。黛玉、妙玉同样清高自诩,黛玉的清高中含着温暖的少女的天真和热情,她会认真细致地指导香菱学作诗,对宝玉的爱情深深执着;妙玉则多了一分冷漠矫揉,以“槛外人”自居,对红尘俗世人物存有深深鄙视。

  为了突出人物性格的不同,曹公还采用了类似烘托的手法,称为其独创的“影子”写法。金陵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的设定,实际上是各种人物在不同社会阶层上的影射,袭人为宝钗的影子,两人在为人处世、性格特点直至价值取向上颇多一致;晴雯为黛玉的影子,晴雯的悲惨遭遇是黛玉不幸命运的“彩排”;“袭为钗影,晴为黛影”,这样的写法,于人物的性格命运上的互补、互似、互衬,更是显得意味深长。

  张爱玲说人生三恨,一恨鲥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三恨《红楼梦》未完!鲁迅先生更是感叹,“自从《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这些话,都点出了《红楼梦》在中国文学史上独步千古的地位,更牵引承载着一代代读者的思索和感叹。

  《红楼梦》读书笔记 13

  对《红楼梦》的理解一直停留在"大多数人只谈爱情",也曾为宝之悲,黛之黛之悲叹息。

  现在拿下束之高阁的《红楼梦》,像品茶一样仔细阅读,突然觉得爱情只是不可或缺的香料。

  《红楼梦》起源于灵河畔的降珠草,被神瑛待人灌溉,五内郁结,因为灌溉过多。至于石头是如何成为神瑛待人的,神瑛待人是如何成为贾宝玉的,我们不知道,只是觉得有点神化。

  此外,降珠草的下界变成了人形,被称为黛玉,用一生的眼泪回报了神英待人的灌溉之恩。黛玉孤僻,不是天生的。她小时候失去了母亲,住在祖母家里。但这不是一个温暖而充满爱的家庭,而是一个肮脏的地方。

  贾母看似慈善,对刘奶奶施恩有加,其实自吹自擂,只是出来了"携蝗不嚼"的闹剧,在"上层"人物中最受欢迎的秦氏,拍马手段,黛玉视之而定,指出那些是"贫嘴贱舌"。在黛玉看来,极善奉承迎合他人的王熙凤只是"放诞","无礼"。自命清高的'"槛外人"妙玉,黛玉也一眼就看穿了她卸红妆的虚伪。甚至被王夫人认为"识大体"袭人,蒙得过湘云,也逃不过黛玉的眼睛。黛玉点破了她的本质——"我只把你当嫂子。"因此,黛玉被认为是"小,多心,心窄",没有闺秀风格,就不能入选"宝二奶奶",终成了"世外仙舒寂寞林"。

  黛玉虽为"主子姑娘",却又被称为"小鸡肚肠",但除了一颗痴心,她别无选择。她不懂人情,是傲才傲物,但"芙蓉吹秋风狠",不要过分指责她"多心",其实不是为了她的错,周围让她不得不多想想。

  在众钗中,与黛玉的才华相比,是宝钗。她有强大的家具,善于生活。这两点比生活经历可悲叛逆的黛玉要好。她是一个好家庭的典范。她没有木石联盟,但她相信金玉的好运。

  刚到贾府,便便"连下属也多与宝钗亲近",赵姨娘也叫她善良。在生日聚会上,她认识贾母"喜欢热闹的戏文","爱吃甜烂之物",使"依着意思"去说。衡芜院她布置得素净简单,给人一种安静的淑女感,让人觉得节俭。她帮助王夫人解除心中梗结。宴会上,人们嘲笑乡下人刘奶奶,独一无二地描述了宝钗的作品。曹翁忘记了这个角色,否则,她只是保持了闺秀的姿态。一方面,她让王熙凤认为王熙凤认为"不做事不张口,问摇头三不知道",一方面,老太太觉得王太太觉得"小惠全大体"。听黛玉的讽刺,让人觉得她从以为她从不记恨,又在扑蝶误听小红与坠儿的谈话时,扯出与黛玉捉迷藏的谎言。与黛玉的清高形成鲜明对比。因此,宝钗被认为是"大家闺秀,温顺,懂大体",选上了"宝二奶奶",终成了"山中高士晶莹雪"。

  我一直不喜欢宝钗,也不能在情感上接受她和宝玉的婚姻。在我看来,她生活顺利,性格温顺,都是虚伪的举动。通过一些小事拉近与黛玉的关系,黛玉认为与她有关"情同姐妹"。对待宝玉,更是好之又好,顺之黛玉的怀疑完全不同。

  黛玉去世时,只说了半句宝玉,你好……便命丧黄泉。如果要我填这句话,我想一定是"宝玉,你好狠。"为什么黛玉残忍地抛弃黛玉,娶另一个宝钗,这让黛玉感到尴尬,一个空虚而痴迷的女人,如果连痴迷都变成了灰烬,怎么能坚持下去。众所周知,这只是王夫人的掉包计,宝玉并非无情,只是总以为是娶黛玉。再说宝钗,堂堂公侯女,千金小姐,竟然以别人的名义嫁给了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宝玉掀开红盖头后,发现林姐姐成了宝姐姐大失所望,于是把宝钗冰在那里,不再理会,这叫宝钗又何以堪。原本"任无情动人",落得独守空闺的下场。

  想到这一点,宝钗也是受害者,真正害人的是吃人的封建礼教。

  《红楼梦》读书笔记 14

  张爱玲说人生有三大恨事,一恨鲥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三恨便是《红楼梦》未完。张爱玲对《红楼梦》是极度的痴迷。她在自传中说:每隔一段时间都要重新阅读《红楼梦》,一生未曾间断。张爱玲这一辈子中,是真读“破”万卷《红楼梦》!

  据记载,《红楼梦》前八十回由曹雪芹编撰,而后几十回则是由高鹗续写,张爱玲说:“小时候看红楼梦看到八十回后,一个个人物都语言无味,面目可憎起来,我只抱怨‘怎么后来不好看了?’”并用了八个字来形容自己的感受:“天日无光,百般无味”。后来知道了缘由,张爱玲对高鹗实实在在地憎恨起来,这也使得她下定了续写《红楼梦》的决心。于是乎,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这就是《红楼梦》的魅力。

  《红楼梦》除了它的社会价值之外,对于人物的刻画是特别值得考究的。不然也不会八十回后,读之——索然无味。而最最值得一提的就是,纵观全书,每一位被细致描写的“名角”,复杂的铺垫,费尽心思的细节勾划,都是为了林黛玉和贾宝玉二人而设。而林黛玉,是我最同情的却也觉得最可悲的人。

  为何?且听我细细道来。

  林黛玉自幼怯弱,且幼年丧母,使得生性变得更加柔弱,一直以来都靠药物保养。到贾府以后,她更想念父母与家乡,忧郁经常压抑于心头,至于悲愁流泪,原本就不好的身子变得更加孱弱。在贾家失去两大靠山前,贾政曾耗资巨大来修建大观园,整个大观园都沉浸在家世的.温床中,两耳不闻窗外事,却也不见一心只读圣贤书。黛玉后来被送进大观园,活于温床中,也死于温床中,因为有肺结核,而自幼又体弱多病,根本离不开昂贵的药物。此属可悲之一。而黛玉自身柔柔弱弱,最擅长的便是吟诗作对,虽会几手针线。但毕竟从小是富养的大小姐,不善劳动,便是六指不沾阳春水。同时也没有农村妇女的那种大气。这就导致了,林黛玉,根本不可能逃离大观园这个温床!此属可悲之二。

  在大观园,黛玉情窦初开,遇见了贾宝玉。但这一恋情,却不似初恋的单纯,而是满心戒备:在黛玉认可宝玉为她的“知己”前,她察言观色,徒增了多般猜疑,嫉妒,生气,担忧。而在与宝玉相认为知已后,仍旧悲戚感伤以泪洗面。最经典的莫过于“黛玉葬花”,黛玉葬花时吟唱的《葬花呤》由唐寅的《落花诗》引申而来,两诗情绪格调极其相似。唐寅所表现出来的,是一位末世士子的失意与感伤、无奈与落寞。而同样是葬花,黛玉带给读者的,却是她对于未来的绝望:自忖红颜薄命,感悲父母早逝,无人为她主张婚事。“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抔净土掩风流。”这展现了黛玉多愁善感的性格,而其内心的矛盾与痛苦。是她在生与死,爱与恨一类复杂的斗争过程中所产生的,对自身存在的疑惑与对生命的茫然。看似静心葬花,实则焦虑不安。看似咏花,实则写人。虽说古代女子的命运总是不为自己所掌握,男尊女卑的观念又极其盛行,可“巾帼不让须眉”的故事也非凤毛麟角,武则天多度削发为尼,最后成为女皇;木兰无长兄,男装替父从军等等。为何黛玉不以此为动力激励自己?为何不放眼于当下,着眼于未来呢?!此属可悲之三。

  西方神学有说,人有三疾:狂妄,矜持,愚昧。人有七罪:傲慢,嫉妒,愤怒,贪婪,淫欲,懒惰,暴食。人有八苦:生,老,病,死,爱恨别离,求不得,五取蕴。几乎每个人都会全中,但是,贾家人是中毒至深,各种观念,思想和行为,顽固古板老套。不思进取,也不知悔改。欺软怕硬,通过两大靠山作威作福。这是失败的过去,也是现实的警醒。

  《红楼梦》不只是一本书而已。张爱玲曾说,《红楼梦》这本书值得一个人去读一辈子。也许现在读觉得费解,二十岁以后觉得可怜,三十后悲伤,花甲后便是“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这大概是一辈子都读不透的,那么我现在所经历的一切都在告诉我这样一个事实:不为繁华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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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骆驼祥子》读书笔记 1

  《骆驼祥子》是老舍先生的代表作品,用他自己的话说:“《骆驼祥子》是我作职业写家的第一炮。”这部作品以旧北京下层社会的生活画面为背景,表现了人力车夫祥子的穷苦生活与悲惨命运,含意深刻,引人深思。主人公祥子来自乡村,初入北平,他表现出了一种旧社会劳动人民特有的淳朴与固执,他敢于奔着自己的理想去、奋斗打拼,所以,当他决定拉车之后,他便自许要比别人做得更好,要在拉车上干出一番天地。

  凭着他的吃苦耐劳与倔强劲儿,他终于得到了自己的车,成了一位高等车夫,可是,当时的社会 黑暗腐朽,动荡不安,要想安稳地按着自己的梦想去发展,是不可能的。命运的捉弄使祥子的车被大兵们拉走,祥子一下子又掉回了生活的起点,他没有放弃,依然从头开始,但是,在往后的生活中,他的理想却离他愈加遥远,愈加渺茫了。

  生活一而再,再而三地打击着他:积蓄被侦探洗劫一空,为了车,他被迫与虎妞结婚;虎妞死于难产,车又被卖掉;喜欢的小福子自杀……对祥子来说,这一切都如一场梦,一场辛酸、痛苦、委屈、气愤交织回旋其中的噩梦,现如今,梦醒了,什么都没有了,虚度了光阴,这些年似乎都白活了。正像书中所写道的:“车,车,车是自己的钣碗。买,丢了;再买,卖出去;三起三落,像个鬼影,永远抓不牢,而空受了那些辛苦与委屈。没了,什么都没了……”

  祥子的希望破灭了,他放弃了要强,放弃了体面,开始了混日子,“今天快活一天吧,明天就死!”他吃喝嫖赌,吃卖他人,处处骗钱,处处捞便宜,他由一个自强体面、勇于奋斗的高等车夫成为城市垃圾,行尸走肉,“他只剩下那个高大的肉架子,等着溃烂,预备着到乱死岗去。”总的来说,祥子的堕落并不完全在于他自身,是那时的黑暗腐朽的社会使人的幻想破灭,使下层劳动者失去丝毫奋斗的可能性,使他们自始自终处于被压迫中。他们的生活空间被束缚得极为狭窄,他们的命运始终被固定在一种最下 贱最穷苦的状态中,容不得点儿的幻想,否则,命运将会更加悲惨,付出的代价将会极其沉痛。

  书中另一位主要人物便是虎妞,她大胆泼辣,总要求别人按照她个人的意愿去做事。她喜欢祥子,而祥子对她却没有好感,所以,她就使尽一切诡计,耍尽一切手腕去得到祥子。她引诱祥子,欺骗祥子,玩弄祥子,甚至用钱、用车作代价去换取与祥子的错误婚姻。她完完全全地把祥子当作一个提线木偶,任她指挥,任她摆布,她高兴怎样就怎样,直到她满意为止。她丝毫不考虑祥子的想法和感受,为了她的私欲,她不择手段地与祥子成就了一桩畸形婚姻并与父亲刘四闹翻,但是,婚后她又不满足,既想和祥子生活在一块,又不肯放弃刘四的家产;既蔑视大杂院中的穷苦人们,又“热心”地“帮助”小福子,最终是走向灭亡。她那种极端尖锐矛盾的斗争和变态心理,及最终的命运,既可怜又可鄙但更可悲。其次,书中的其他人物,残忍霸道的刘四爷,狡猾阴险的孙侦探,抢车的'大兵,当他们各自将祥子残害、镇压与玩弄于股掌之上的时候,他们自己也一步步走向没落,走向灭亡。

  同时,祥子生活中唯一一点光亮的小福子,在生活边缘苦苦挣扎的小马祖孙二人,他们生活的光亮也都一点一点的惨淡下去,直至熄灭。他们都是好人,可是在当时的社会之中连好人也逃不过毁灭的下场。其实,真正该毁灭的,应该是当时的旧北平,旧社会!书中形形色色人物的渐渐没落,预示着旧的社会也正在走向没落,走向毁灭。老舍先生运用了以小见大的手法,通过以祥子为中心的平民圈子内的生活悲剧,扩而大之又反映出了整个社会的悲剧,整个社会的暗淡。

  总而言之,《骆驼祥子》所描写的车夫这个近代中国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新的职业形象,是其他任何一部作品都不能掩盖与替代的,老舍先生不愧为中国现代杰出的作家和语言艺术大师。

  《骆驼祥子》读书笔记 2

  二十年代末期,北平,战乱,压迫,金钱,人力车夫这所有的词融合在一起就是两个字——祥子,骆驼祥子。

  一个来自农村的青年农民——祥子,抛开除了自己就空无一人的家,到城里来,天天省吃俭用,拼命拉着凭来的车,没日没夜,为的只是能攒出钱来买上一辆自己的车。三年在祥子的努力中一晃而过,他有了自己的车,他可以不再受车场主的气,他可以想怎么拉就怎么拉了!可痛快的日子没有持续多久,战乱中的北平危机四伏,正在拉车的祥子莫名其妙的就被军阀的乱兵抓了回去打杂,这一切的困苦祥子都能忍受,但最让他痛苦和愤怒的,是他这辈子唯一的寄托——用三年的心血与汗水换来的新车,被抢走了。

  祥子历尽艰辛逃回了北平,在“仁和车厂”,压抑着满腔的悲怆和痛苦,继续拉着赚来的车。千辛万苦,当他终于在一个平和善良的人家找到了一份相对稳定的拉包月车的工作后,又因为雇主被特务盯上而被反动F的侦探以“买命”的名义榨取了他仅有的一点点积蓄,同时也丢了那份安定的工作。面对这一个个接踵而至的沉重打击,他依然骄傲的抬着头。

  他是年轻气盛,高大健壮的祥子阿!怎么能这么轻易的被困难打倒?他不肯屈服。他要用自己的力气、自己的血、自己的汗来挣出自己和妻子虎妞的饭钱!虎妞以低价为祥子买了一辆车,可本以为又回到从前的祥子却又不得不因为虎妞的丧事而再把车卖掉。刘四爷改良办起了车场,为人耿直,性格刚强,从不肯在外场失面子。这辈子最大的遗憾是没有一个儿子来接自己的班,女儿虽能干但毕竟是女儿。由于女儿中年了还未出嫁,觉着对不起她,平日里也挺让着她,但却不愿自己辛辛苦苦挣得的家产遂着女儿一起给了别人。于是断绝了与女儿的关系,最后连女儿的坟也不知道在哪儿。封建的思想使他忘记了亲情,当他醒悟过来是已为时过晚,相信当祥子将他赶下车,一个人久久的立在那儿的时候,他真正感到了孤独,真正感到了自己除了钱以外什么也没有了,甚至连女儿的坟也不能看上一眼。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像虎妞那样搭进了一条命还得不到个好名声,人死了也没人同情,看来还是老老实实的做人好。虎妞在小说中兼有双重身份:车厂主刘四的女儿,人力车夫祥子的妻子。一方面这似乎是矛盾的两面兼于一身,使虎妞的性格呈现出二重性:一方面,她沾染了剥削阶级家庭传给她的好逸恶劳,善玩心计和市侩习气,她缺乏教养,粗俗刁泼;另一方面,她被父亲出于私心而延宕了青春,心中颇有结怨。当然,虎妞对于祥子,也不能说是没有一些感情。祥子也得到她的关心——一种虎妞式的、近乎粗野的“疼爱”;而更多的,是她那种畸形的`、祥子所接受不了的性的纠缠与索取,这是完全从她自身的需要出发,甚至也可以说,她害了祥子。不合理的社会和剥削家庭造成了她的不幸,而她介入祥子的生活,又造成了祥子身心崩溃的悲剧结局。虎妞是祥子向上进取的阻力和障碍,是导致祥子走向堕落的外在原因之一。在虎妞的身上总充满着矛盾感,首先她不愿意做一辈子的车夫的妻子,可她又不得不做这样的人;第二她总是想安排一场骗局以为自己的家的家产不落入他人之手,但她那个满脑子封建迷信的父亲——刘四爷——却狠心抛下她不管,还断绝了父女关系;第三,我没有否认她的刁酸与粗俗,但她也是同祥子一样,奋斗了但失败了,而且身在九泉之下却还遗臭万年。

  我认为在这本书里祥子和虎妞都是受害者,而他们也都是社会的底层人物。他们是一个悲剧,他们尽了所有的力,也吃了所有的痛苦,但却依然落了个两手空空。如果祥子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也许他们就不会变成那样的“刺儿头”了。因为祥子是那样的要强、那样的善良、那样的正直,为了自己的理想可以放下一切!我们也应当学习祥子的那种“吃得苦中苦”的精神,虽然未必“方为人上人”,但只要努力了,奋斗过了,便能问心无愧。

  《骆驼祥子》读书笔记 3

  旧北平的街道上,一个个拉车的身影不断穿过。昏暗的日光下,发霉的空气中,一丝丝伤感,一缕缕悲痛蔓延着。《骆驼祥子》——一部辛酸的、伤感的关于一个车夫的故事。

  你是否还会记得,鲁镇酒店中那位读书人孔乙己,不仅被酒店之人所嘲讽,取笑,还丧失了作为一个读书人的基本尊严,他甚至?家丫比不上?19枚大钱。他的悲哀,是可笑的、是不值得同情的。我们也许会想:一个没有中举的读书人,确实,也就是这样的悲哀了。可是,在旧北平,一个想要好好拉车的车夫都不能如愿地买上一辆属于自己的车,最终因为这社会走向了堕落。“这怎么可能?他们,自己动手,怎么会堕落呢?”我们的心里发出疑惑。可是,就是这社会,毁了多少车夫以及读书人的梦想。

  祥子,一个来自农村,老实憨厚淳朴可爱的青年。在老舍笔下,祥子的故事为我们展示了这黑暗的社会。

  自从到了城市,他选择拉车。他拼命地拉,没日没夜拉,不知疲倦地拉,甚至不知死活地拉。终于,他买上了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从那时起这辆车仿佛就成了他生活的唯一支柱。可是好景不长,为了再赚两块钱,他带上了一名学生去了清华,可是半路上,却被当兵的给劫走了。在营中差点没了命,但是最终还是逃了出来,并稍带走了三匹骆驼,将骆驼卖掉后,睡了一晚上,他就莫名其妙地变成了骆驼祥子。

  之后,他不服气,又开始攒钱了。眼看着钱慢慢变多但是曹先生家却出了事。孙侦探又把钱敲诈了去。他没了希望,喝酒后又犯了错误,最后在逼不得已的情况下,他与那个蛮横大胆的虎妞结了婚。又用虎妞的钱买了辆车,一场暴雨后,他又生了场大病。没多久,虎妞有了身孕,但却难产而死。这时小福子出来了,他想和小福子在一起但又怕有累赘。“等我混好了我再回来”留下一句话后便走了。但是它没有混好,堕落了,在有一天偶遇刘老爷以后,他又突然醒悟过来,现实就是这样无常,小福子因受不了屈辱而自杀了。

  从此以后,他彻底堕落了。他变得麻木,潦倒,狡猾,爱贪小便宜,自暴自弃,吃喝嫖赌,欺骗相信他的人,被人一拳打到地上之后不会立即反击,而是在地上寻找能不能找到抽的烟头。祥子的一生,是以黑暗结尾的……

  看完祥子的故事之后,我感觉我全身的血管,全身的毛孔,都充斥着一个词——悲伤。一个满怀信心从农村来的体面的、要强的、有梦想的、健壮的祥子,被这黑暗的社会糟蹋成了自私的自利的自暴自弃的一个鬼魂。体面的、要强的、好梦想的、利己的、个人的、健壮的、伟大的祥子,不知陪着人家送了多少回殡;不知道何时何地会埋起他自己来,埋起这堕落的、自私的、不幸的、社会病胎里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要强又能怎样呢?这个世界不因为自己要强就会公道一些。

  我不能想象如果自己在那个社会,在那样黑暗的背景下遭受祥子的遭遇,最终会有怎样的结果。也许我会在第二次失败的时候就选择放弃堕落,也可能第一次之后就麻木不堪,甚至更糟。祥子有什么错,一个人是必须要有梦想的,梦想不分高低贵贱,一个普普通通车夫也应该享有他的梦想:买一辆车,安安分分,平平安安的,度过他的余生。可是这社会一次又一次地重创了他的梦想。看完祥子的故事之后,我突然又想起了孔乙己,孔乙己与他截然不同,祥子有梦想,而且多次为之努力过,奋斗过,即使结局不如人意,而过程也值得细细品品味。孔乙己就是那种第一次就放弃了的人吧。孔乙己是可悲的,是可笑的,是不值得旁人同情的。祥子的.悲哀,是伤感的,是让读者为之哭泣的,他的悲哀是值得旁人同情的。但是,两个人截然不同的遭遇情景却又耐人寻味。他们的境况,用老舍先生的一句话来说,就是“活着已经是在地狱里”

  黑暗的社会,使两个具有截然不同境况的人,最终的结局变成了一样。真是可笑而又可悲,我不得赞叹一句“真厉害!”那样的社会,是疯狂的,甚至是以人为食的。是不会让一个好人有所出路的。社会主义让我能够享受现在公正公平的社会。而旧社会毁掉了多少像祥子那样有梦想的人?毁掉了多少读书人,乃至他们个个都像孔乙己那般呢?

  这是祥子的悲哀,这是车夫的悲哀,这是广大民众的悲哀,这是社会的悲哀!

  《骆驼祥子》读书笔记 4

  大漠孤烟很直很直,犹如一个巨大地耸插天穹的惊叹号,叙说着默然的苍伤;长河落日好圆好圆,沧桑和悲痛一览无遗地泻在一望无际沙漠上;团队,总也接踵而至,重量跋山涉水在寂寂沙原上,不甘寂寞的驼铃在夕阳西下,丁丁当当。

  生逢末日,清朝在内外交困的夹攻下已经是残灯末庙,气息奄奄的老舍先生是以平民而稳居文学界难能可贵的文学推动者。不难看出《骆驼祥子》深厚的古城风韵,市井气场在老舍先生的妙笔生花下使京腔京韵的《骆驼祥子》释放出来不可替代的现代雕塑风彩,在文学上何等赫赫有名,让中国古代文学真正拥有了职工的贫苦世俗社会风韵的谭叫天唱《定军山》。

  车夫的社交圈,大杂院的生活,陪同祥子的运势迈向失落,迈向黯淡。祥子带著中国农村破败凋敝的大情况,带著农户的.朴素和固执己见,也带著自身一份勤快与坚忍迈向了大家的生活。也正由于这般,祥子选择了拉车一行,凭借他的刚毅和率性,总算变成了自食其力的上等车夫。坚强不屈、毅力和恒心不更是为人处事为人处事之道?舍生忘死的短故事,在我国那时社会环境是军阀割据,不能容忍他有丝毫的自己想像,不了半年,他就在兵慌马乱中被逃犯劫走,丧失洋车,只牵回了三匹骆驼图片。可是风吹雨打吓不倒祥子,他倔强地抵抗着运势,克己地拉车再次白手起家创业。

  天有不测之风云录,人有旦夕之福祸。如同俗话所言,人生的路面并不全是那麼平整的,历尽艰辛获得的存款又被探案敲诈洗劫一空,圆车梦再度成为泡影。以便追求完美自身一直憧憬的理想化,他再一次拥有了自身的车辆,但这一次是以与虎妞造就畸型的婚姻生活为成本的。好景不长,虎妞丧生难产,祥子人车两空。加上又丧失他钟爱的小福子,连遭生活严厉打击的祥子从此没法凸起生活的胆量,它已不像过去那般以拉车为豪,它厌烦拉车,厌烦辛勤劳动。确实,哀大莫过于心死,生活捉弄了他,他也进入游戏生活,吃喝嫖赌,出售别人换钱,祥子完全沉沦为大城市的废弃物,变成了一具丧失生命的行尸走肉。祥子就这样走完后他弯弯曲曲的一生,没有去什么,留出一个悲哀的短故事?可鄙、悲哀的运势。

  小故事已结束了,闭目良思,它给与大家如何的启发?圣人察堂下之影而知日月之行,观一叶之落而知秋之即将来临。在整天的繁忙中,触风吹雨打,犯寒暑,一路艰辛,挫折窘迫道不绝。回望放眼望去,背后的小道坎坷高低不平。清茶的芳醇,必须开水的滋养;人生的漂亮,更必须挫折的鼓动。

  在应对挫折的情况下,智者一直擅于自身刻画出一幅水墨画;而愈是心急如焚,一蹶不振者,才一直让油彩环境污染了画轴,手足无措。而祥子就是新鲜的一例。

  如何看待挫折?我讲,要把挫折当做一种精神财富来爱惜。挫折所产生的痛楚,是伴随着对幸福快乐的追求完美而生,又为幸福快乐的得到铺路,取得成功以后才会倍觉欢欣。尼采有一句话:一切痛楚当中都是创造着开心。没了痛楚,没了挫折这一楼梯,开心,甚至幸福快乐,尤其是激荡内心的开心与幸福快乐,也许将始终不容易来临。

  挫折中不仅创造着开心,并且创造着造就。在我国有句老话:蚌病成珠。价格比较贵的珍珠,恰是杜蛎身体病苦的物质,法国作家海涅曾提问:作家对于人是不是好似珍珠对于杜蛎?法国作家福楼拜说得更确立:珍珠是杜蛎得病而结,创作者的文采确是更低沉的痛楚的表露。在我国历史上,周文王拘而演《周易八卦》,仲尼厄而作《秋春》。很多传世的出色诗作,全是作家在极大的挫折中写出的。李煜问君能有几多愁,恰如一江春水向东流的不朽古诗词,蕴涵了他的灭亡之痛;戚继光报国无门,为子孙后代留出了仰天长啸,壮怀激烈的锦绣《满江红》。挫折当中明晰闪耀着造就的辉煌,重要就是你是不是爱惜这一份挫折,主要表现出坚强不屈的信念,在挫折中奋起,干万不可以再让祥子的小故事再版。挫折是昨日的财产,另外也是今日的起始点,你又何苦为一次的不成功而颓丧不堪入目呢?

  不难看出,人生的挫折并不仅有负效应,他还能够溶解为自省、转换为自强、提升为造就。但这一切的前提条件是啥,是了解挫折、爱惜挫折。

  或许人都要在失意之际才肯回望思考,最后悟出,浮生若茶;有或是好无止尽地沦落下来踏入了一条不归之路。

  《骆驼祥子》读书笔记 5

  《骆驼祥子》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的北京底层市民的生活为背景,描写了旧人力车夫祥子一生的悲惨命运,具体地表现了旧社会的黑暗统治,体现了当时劳动人民的艰苦生活,以及昏庸腐败的社会现状。

  骆驼祥子本是一个善良淳朴,憨厚老实,具有像骆驼一般积极和坚韧精神的人。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做一个自给自足的独立劳动者。他为着美好理想奔波在漫无止境的生活道路上,每天踩着坎坷不平的道路。可生活处处都是致命的陷阱,他不顾一切地向前冲,但老天可能看不惯这个憨厚朴实的人,随着他心爱的女人的死去,最终他奋斗的最后一朵火花熄灭了。

  他初生牛犊不怕虎,他的梦想就是靠自己的力量买一辆洋车,当他迈着他那沉稳而有力的步子是,承载的是他精神上的寄托,那健步如飞的腿,默默地卖出了自己的姿态,跑出自己的风格,这就是他,一个健壮朴实而又充满生机的他。终于,经过他的不懈努力终于攒够了,能买洋车的钱了,他想着以后自己可以扬眉吐气,可以神气的走在大街上炫耀着他那漂亮的洋车,也终于摆脱了人力车厂的剥削,但好景不长,这看似长久的喜悦,在那黑暗之下也只是短暂的挣扎吧!转眼间,几个士兵将他买来的洋车抢走了,连带着他的梦一起带走了。他无力反抗,等望着那一轮明月散发出微弱的月光,仿佛是上天赐给他最后的希望,他想着,生命即存,希望即在,于是他顺走了几匹骆驼,之后卖给商人赚了30块钱,这也算是弥补了一点,此时的她拥有了一个新的称号——“骆驼祥子”。此后,他决定要拥有像骆驼一样坚毅的精神。后来他认识了一个女孩名叫虎妞,她性格泼辣,但对祥子是真爱,但祥子憨厚的心,又怎容的下那份泼辣,而后祥子在靠着虎妞的帮助下获得了人生的第二辆车,最后一辆车。此时,祥子拥有了相对幸福的生活,虎妞虽然泼辣,但对祥子是真心真意,她整天在餐桌上变着法,做着美味可口的食物,尽管祥子整天早出晚归,但招来的只是忽悠几句喜悦的埋怨,这个女孩的柔情让祥子更有干劲,可老天就是这么喜欢开玩笑,虎妞因难产死了,小福子也失踪了,祥子也卖了车给虎妞办了葬礼。这一次,他崩溃了,他可以吃得了身体的苦,也能吃生活上的苦,但老天一次又一次地打压,使他崩溃了。他曾留恋过虎妞的温柔,也曾留恋过小福子的欢笑,也曾幻想过茫茫的北京城,祥子的感情最终也会被悲伤淹没。他将一切仇恨都化作报复,他报复着身边的人,将一切的愤怒都转移到他人身上,他没了诚信,拿尊严换取的肮脏的钱财,他整天借酒消愁,拿着兜里最后的几块钱,过着那卑微的潇洒。人性都有弱点,不难看出,祥子的弱点是懦弱,他最终选择了逃避。可能对他来说生活就是地狱,只有堕落是最终的解脱吧!

  人都会有梦想,有了梦想就应该为梦想执着地努力奋斗,因为为梦想而奋斗是一件很幸福的事。祥子就是因为经受不住挫折和困难,才最终没有实现自己的梦想。但这也不能全怪祥子,因为旧社会生活的压迫,他曾经也很努力。

  在很多人看来,祥子的`一生是可怜的,是悲惨的,但是我却很欣赏祥子开始的样子,为了有一个美满幸福的生活而努力拼搏,不辞辛苦。虽然他还是失败了,但他毕竟拥有过美好的梦想,以及为目标而奋斗的决心。

  放眼望望身边,其实也有像祥子一样有着悲惨命运的人。我认识一位叔叔,他曾经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但是因为一场车祸导致他全身瘫痪,但他依然不放弃,对生活总充满着憧憬和希望。他曾经对我说过:“当痛苦降临时,别去害怕它,因为绝望后是希望,痛苦或是幸福,只在于你能不能坚持!”他很努力地克服万难,坚持康复训练,努力生活,从不给家人看到他颓废的一面,不让家人担心,最终上天好像被他的决心感动了,他的身体恢复得很好,连医生都惊叹!我真心地敬佩他的坚持和努力!

  一生都坚韧挺拔的人是很少的,这位叔叔就是其中一位。我们不必太在意结果,应注重过程。我们不能预知明天,但可以把握今天。如果一路都尽自己的全力去努力,即使结果不尽如人意,那又怎样呢?只要我们曾为理想努力奋斗过。记住,能改变我们的只有自己,这是这本书带给我的启示。

  《骆驼祥子》读书笔记 6

  看完《骆驼祥子》后,我最想写的,是祥子和小福子的故事。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出现很多过客。对于祥子而言,刘四爷,虎妞,以及雇佣过他的各家的主儿,无非都是生命中匆匆的过客。他们在自己的生命中演着一出戏,也在祥子的生命中客串一场戏,扮演了不可缺少或可有可无的角色之后,从祥子的舞台上谢幕。而小福子,说起来也不过是一个过客,但是对于祥子来说,小福子是和其他人不一样的过客。至少在祥子跌落低谷的时候,是小福子让他有继续活下去的美好期盼。

  女汉子一样的虎妞带给祥子的,是勉勉强强可以称作家的东西;而长得好看的小福子可以带给祥子的,不仅仅是一个家,还有在穷人眼中看来是近乎荒谬的——爱情。就像祥子自己说的——“他与她正好是一对,谁也不高,谁也不低,像一对都有破纹,而都能盛水的罐子,正好摆在一处。”所以说,在祥子心目中,他和小福子,是地位平等的,没有压迫,也没有欺骗。

  曹家让祥子重新燃起生的希望,他和小福子的理想生活似乎并不遥远。就像一个为了梦中的糖果而穿山越岭的孩子,终于看到糖果近在眼前触手可及。但是现实,往往是真实而残酷的。

  当初祥子因为负不起养活小福子的两个弟弟和一个酒鬼父亲的责任而离开,等到他生计稍有安顿的时候,他立马回到老地方去找小福子,但是此时的小福子却早已不知去向。也许祥子从未想过,小福子她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和机会去等一个未知的、渺茫的答案。而卖茶老汉的窘迫现状以及他的一番话,更是让祥子万念俱灰。

  到最后得知小福子生前的境况以及自杀的死讯时,祥子,已经是完全堕落的祥子了。千千万万的拉车夫,不管是勤劳忠厚或是狡猾无赖的,他们都是黑暗时代最底层的穷苦人民,他们用自己的血泪换取活下去的机会,但没有尊严地为了活下去而努力的结局是什么呢?幸福的生活,甚至苟活下去,于他们而言,都是不敢触碰的奢望。那是一触即碎的彩色泡沫。

  我以为,小福子的死,是祥子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转折。被虎妞引诱欺骗以致和一个自己讨厌的女人结婚也好,三番两次地丢车也好,虎妞和孩子一块死掉使他丢掉家也好,都不足以使他完全堕落,因为至少还有小福子,小福子是他仅剩的活下去的理由。但是当这最后一个理由都化为乌有的时候,祥子的活着,仅仅是因为他还有呼吸而已了。他已经是一具行尸走肉。

  他变得狡猾、自私、懒惰、肮脏,他甚至成为了所有贬义词的集合体。也许一个小福子是不足以使他如此堕落的,但是一星即将熄灭的烛火,是禁不起任何风吹的,哪怕这星烛火还固执地抱着继续燃烧的信念。

  “体面地,要强的,好梦想的,利己的,个人的,健壮的,伟大的,祥子,不知道陪着人家送了多少回殡;不知道何时何地会埋起他自己来,埋起这堕落的,自私的,不幸的,社会病胎里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那个黑暗的时代不知道生产了多少个“祥子”,而生产他们的同时也为他们掘好了埋葬的坟墓,甚至还顺便为他们准备好了陪同下葬的'殉葬品,诸如虎妞或小福子。对于千千万万个“祥子”来说,小福子不过是昙花一现的美好,那个时代不容许他们有长久的一丝一毫的美好,甚至不容许他们有这样的希冀和渴望。他们只能被压迫,苟延残喘地痛苦地活下去。祥子和小福子,注定不会有幸福快乐的结局,那是童话,不是杀人不见血的现实。

  精神的毁灭往往比肉身的死亡更可怕,当然最可怕的是是黑暗的时代不知道何时是尽头。因为在黑暗中还有无数的穷苦人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无数的“祥子”一步步地走向毁灭的深渊,也有无数的“小福子”在绝望中凄惨地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

  那个黑暗的时代上演了一幕又一幕的悲剧,然而悲剧中的主人公,却极少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铮铮烈骨,他们在自己苟延残喘的生命中,无声地倾诉着自己在生与死边缘的痛苦挣扎,诉说着这世间的丑恶与不公,然后,继续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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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生读书笔记 1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缈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据说这部小说在正统文学史上没什么地位。部分原因可能是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起,一向在文艺界居于主流地位的“现实主义”写作手法开始受到严峻挑战。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位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黄土高原,自古以来就是一方苦难而又充满希望的土地,路遥生于此,长于此。是这块贫瘠的土地造就了路遥的求索奋斗、不畏艰辛的性格,也正是那些挥不去的生活经历使得路遥那么地热爱生命,使得他立志要在40岁之前要完成一部巨著:为了纪念那片贫瘠的土地,为了纪念那个辉煌的`年代,更为了纪念那里朴实无华生生奋斗的人民。

  我很喜欢路遥对于这部小说的出发点——“平凡”二字。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他选择的是煤矿。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他选择了平凡。

  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路遥在教会我们忘我,忘我使生命永恒。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最终只会绝了自己。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 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孤独是人生自我证明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己的理想,那么坦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后的支撑点。

  路遥在教会我们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民叫好的漂亮事。前者只能证明你的处事圆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精彩的一生。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在触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许那样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到油尽灯枯时,我们还在迷惘?

  大学生读书笔记 2

  《孙子兵法》既是一部军事经典著作,又是一部光辉的哲学著作,是我国灿烂的古代文化中一份珍贵的遗产。孙子在书中揭示的一系列具有普遍意义的军事规律,不仅受军事学家所推崇,在经济领域、领导艺术、人生追求甚至家庭关系等方面,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我所借阅的这本《孙子兵法》,作者便将其中的道理与经济、政治相结合,对其加以变通的理解,令人耳目一新。商场如战场,很贴切的比喻。兵法中涵蕴了企业生存发展之道,使我受益匪浅。

  一、用人之道。当今企业,都提倡以人为本,优秀的人力资源是企业最关建的资源。孙子在兵法十三篇中贯穿了人在战争中的决定’地位。在《始计篇》中提出“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强调将帅在治理军队、领导部属时要赏罚分明、恩威并重;“夫将者,国之辅也"这与现代企业视人力资源为企业的珍宝如出一辙。孙子也提出了 “视卒如爱子”的思想,只有士卒听服于将帅,团结一致,才能取得胜利。企业同时也强调团队合作,关爱员工,培养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和归属感。“将听吾计,用之必胜,留之。将不听吾计,用之必败,去之。”企业是一个团队,团队合作是企业兴旺发达的重要因素,如果企业内部不能同心协力,必然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二、企业文化。“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而况于无算乎!”(始计篇)战争的决策者一定要在战前做周密的计划,对战争中可能出现的种种情况做出不同的估计和安排,也就是说,要打有准备之仗。合之以商之五事,就是说,企业在决定销售某种产品时,必须先充分了解消费者的需求,“谨复索之”选择适当的市场目标,运用合适的人才,以及根据天时、地利、人和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市场营销策略,未雨绸缪,才可以从容应付未来的发展变化。

  “故善战者,求之于势,不责于人,故能择人而任势”(军势篇)其中要点在“势”而不在“人”。商场虽然不是战场,但其竞争的激烈程度却毫不逊色。正如将帅看到战争中的“势”一样,企业主管也应把握商场上的“势”,以先进的管理制度,正确的经营策略,完善的售后服务等来创造有利的态势,然后通过准确把握消费需求,紧紧抓住市场机遇等,来保持产品的领先地位。

  三、激励机制。身在高位者要懂得如何激励属下发挥斗志来达到某个目标。“故杀敌者,怒也;取敌之利者,货也”(作战篇)要使军队英勇杀敌,就应该激发士兵同仇敌忾的士气。正所谓“上下同欲者胜”(谋攻篇),企业良好的绩效管理需要辅之以激励手段,且随着人们对需求的不断提高,企业在激励员工时,要尽量做到投其所需,实现激励最大化。

  同时对员工失职的处罚也必不可少。“故令之以文,齐之以武,是谓必取”(行军篇),孙子在治军上强调文武兼施,赏罚并重。在企业管理中,也只有文武兼施,赏罚并用,才能提高员工的生产积极性,使人人争先,个个努力,形成良好的企业氛围。

  四、经营策略。孙子在其思想中提出战争胜利的五种“知胜之道”,在企业中也有五项制胜之法,这便是准确把握市场动向,采用正确的战术,激发员工的`团队精神,以及经营者 好的经营素质。这些都是取得竞争胜利不可缺少的条件。进攻要求企业迅速抓住商机,果断出机,在对手猝不及防时,占领市场;防守要求企业修明内政,防范风险,伺机而动。在产品开发中,必须不断创新,同时避免劳动成果被他人占有,做好保密工作;在营销过程中,要学会运用心理战术,采用积极诱导的方式,吸引他们对商品的注意力;在宣传造势中,要不惜一切代价、也要会借由地利之变或巧出奇招。有时为了更好的达到商业目的,采取“以迂为直,以患为利”的策略,或进行市场的暂时撤退,产品的让利行为,竭诚的服务等,“辞卑而益备”。等等诸如此类的技巧与手段,都与孙子提出的兵法有着相通之处。

  在今天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飞速过度的时代,企业家对兵法的理解和运用能力直接反映在他的经营运作之中,把兵法巧妙、灵活、准确地应用在商业行为中,对企业的运作是大有好处的。

  大学生读书笔记 3

  最近睡眠质量不佳,考试前睡得很不安稳。可能是压力太大,有几个晚上直接失眠了。当时就想着要重新看看这本《眠》,于是在开学前一晚,我把它翻出来再看了一遍。

  女主角是一个普通日本家庭的家庭主妇,在过着枯燥无味的生活时,突然失眠了,接下来,就过上了17个不眠的日夜。期间检查了身体,没有大碍;精力充沛,将很多曾摒弃掉的习惯找了回来。结局看过的人都知道,是开放式的。

  书很薄,一个小时之内就可以看完。我买的这本是市面上很常见的,里面配有很荒诞充满想象的插图。

  第一次看时,我被老人灌水那一段吓得毛骨悚然。放到这儿给大家品一品:

  这时,我忽然看见脚边站着什么东西。是个模模糊糊的黑影。我倒抽一口冷气。心脏也罢肺脏也罢,我的五脏六腑仿佛瞬间冻结,一切都悉数停止。

  我凝目细看,黑影像迫不及待似的清晰起来。先是轮廓清楚显现,继而内里就像注入粘稠液体般填入实体、增绘细节。那是一个穿了一身合体黑衣的瘦削老人。头发是灰色的,很短,面颊消瘦。那老人站在我脚边,一言不发地盯着我。眼睛非常大,连白眼珠上浮现的红色血管都清晰可见。但那张脸毫无表情。眼睛鼻子嘴巴都有,然而它们不标示任何东西,不表明任何意思。

  这不是梦,我心想。我从梦中醒来了。而且不是迷糊地醒来,我仿佛被弹起一般。所以这不是梦境,这就是现实。我试图动起来,把丈夫喊醒,或是把灯打开。然而我竭尽全力也动弹不得,我陡然感觉恐怖。是一种从无底的`记忆深井里悄然升腾的冷气般的恐怖。那股冷气一直渗透到我生存的根底。我试图喊叫。然而发不出声。舌头不听使唤。我只能死死盯着那个老人看。

  其实后面部分更惊悚,但因为太长了,就不打出来了。有兴趣自行借阅查看。况且我现在再打一遍都还汗毛竖立,真的,太惊悚了。

  自这个晚上后,女主人公失眠了。失眠后的她过上了她真正喜欢的生活,自由且惬意。

  之前说结局是开放式的,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不同的见解。我本来想摘录一段结尾,但时间不早了,明早有开学典礼,如果感兴趣可选择自行借阅浏览。

  我个人认为女主人公是死了的。她的精神得到了超脱,因此她的身体必须死亡。而且文章后半段警察提醒过主人公说她想去的地方出了命案。这个地方我个人怀疑是否那个命案就是女主人公的命案?她在老人灌水那日就已死去,只是灵魂一直飘荡在空中。

  这本书可读性很强。除了惊悚荒诞的描写外也能引发人的很多思考。比如,在婚姻里一定就要迁就而放弃自己吗?什么东西于人而言才是最重要的?

  写到这里突然想起我考试的第一天中午。我们学校是所百年老校,学校后面是专门给老教职工的小区。很多教职工都把房子租了出去,一些托管阿姨租下了它们。我在其中一个托管,房子的主人是我们学校曾经的一位老师,今年高寿93岁。

  我吃完饭后照例睡下,手机定时以防下午考试迟到。我的睡眠一向很浅,手机响后就醒来了。我睁开眼睛,把闹钟关掉,突然觉得脑袋一阵疼。因为我睡眠质量一向不太好,所以我习以为常,便把手放下来再休息了一下。

  我估摸着差不多要去考场了,便想坐起来,却发现手根本使不上力了,酸酸麻麻的,一抬到半空中就仿佛被什么东西扯住了一般,再也动不了了。我拼命地把手抬起,然后它卡住,我放下;再抬起,又卡住,只好放下……我有点慌了,怕考试迟到。

  就当这时,我耳边响起了一个男人的声音,他好像是笑了一声。我很害怕,因为我睡前锁住了房门,这个房里只有我一人。我当时就慌了,更加用力地想把手抬起来。

  这时,门外响起了托管阿姨叫我的声音。我应了一声,试图再次把手抬起来。这一次,很顺利,手就像没事一样抬了起来。我赶忙坐起来环顾四周,房里只有我一人,空荡荡的。我手脚都没有任何事,只有头疼得想哭。

  肯定有人觉得我是编的,其实我也不知道这是我的梦还是真的有这么痛苦的感觉。我高一时没有睡在那个房间,这是我高二新换的房,去年睡在那个房里的是位老奶奶。那天是我第一次在那个房间睡觉。

  讲实话,我有点害怕。

  大学生读书笔记 4

  一个很随意的时间里,坐在屋里十分郁闷的我,顺手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书来,计划消磨这个阴雨绵绵的无聊的夏时周日。

  这是一本我珍藏的《张爱玲散文集》。

  大概是看过不止一次了吧,我的手不自禁地直接翻到了《秋雨》这一篇。

  看这标题《秋雨》,我突然感觉自己有点可悲,夏雨天里看《秋雨》,好讽刺,自然指的是我的心情。

  我喜欢看张爱玲的作品,大概我和她有着一些共同点吧,也比较喜欢追求有些阴雳的凉凄完美,甚至把目光盯上意识上的完美极致。我常常会把自己和她作品里的孤戚相融,在伤感里读着荒漠的失落。虽然,她的作品本意并不是想让读者在荒凉里去寻找刺激精神的那种冷美感。

  在《秋雨》里,张爱玲大加浓墨着秋的烟雨朦胧,用简短的语言将秋雨抒写的淋漓尽致,让我的整个情绪都被一种忧郁紧紧地束缚着。

  云山一体的天,在《秋雨》里阴沉着。那些破落颓废的古老宅子隐现着曾经的繁华和现在的没落,寂静且又寂寞。如果能听到“一点细细的.淅沥沥的声音”,那就是“灰色的癞蛤蟆”在发霉潮湿的泥地里跳跃的响动,这大概就是《秋雨》里唯一的一个活着的让人厌恶的东西了,当一切都处在黯然里,污秽却充满了生机。虽然,还有那株桂花尚存一丝希望,可这也无法掩饰《秋雨》里的冷寂。原本因《秋雨》带来的润意大地,被一只无形却又庞大的“网”,网在了阴暗中。

  《秋雨》里,首段“雨,像银灰色黏湿的蛛丝,织成一片轻柔的网,网住了整个秋的世界”和尾段“雨,像银灰色黏湿的蛛丝,织成一片轻柔的网,网住了整个秋的世界”紧紧地相扣着,把“

  从前,《论语》对我来说就像站在诺大的图书馆里,在很高很远的地方有着一种自己总也触摸不到的,别有天地的古老神秘感。

  可是终有一天我们面面相觑。带着小时候在语文课本“日积月累”那一板块了解到的零星,再次进入孔子的世界。

  原来,它在神秘而古老的面纱背后藏住了这世上最简单而深刻的故事,在宇宙的某个角落默默诉说着最质朴的“大道理”……其实《论语》在告诉我们,这个世上的真理永远都是朴素的,就好像太阳每天从东方升起,月亮总是会阴晴圆缺。

  它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我说:“就是要学会像君子那样的讲求和谐而不同流合污,不只一味地追求一致,而不讲求协调。”

  这个世界上所有事物都是处在联系之中的,每个人都与世界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君子就会保护自己与周围环境的联系状态,保持谦和稳定,但不会被同化,依然保持自己的闪光点和态度。就像每个班级里各种各样的人虽然做着几乎同样的事情学习着同样的知识,可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解和运用都努力着出不一样的彩,才会有五彩缤纷的情感和感动。我们在不断的学习中努力汲取自己的那一份光辉,这样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光芒,又何乐而不为呢?学习这样的道吧,和周边的环境和谐相处,人与人也好人与自然也好,和而不同。几千年的话语,我们今天不也在努力追求吗,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理解,可其中的道理却是相同的,和而不同啊!

  它说:“有一言可以终身行之者乎?答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我说:“是啊是啊,语文课上老师才讲过关于‘恕’的故事,原来在今天也可以是改变一生的道啊”。

  语文课上老师分享过一个关于饶恕“敌人”的故事,女主的经历和做法令我久久感怀也不禁使我再次思考孔子的话:就是自己不想要的也不要强加于别人。可是感觉并不够解释“宽恕”,再想想,翻翻书,问问老师……噢,还有另外一种角度:自己想要得到一些事物的时候也要想想别人帮助别人达到他所想的。再看回来,现实生活中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故事中的女主角最终原谅了曾经自己心中最最痛恨的人,那个“永远都不会原谅”的人……过程很艰难,像“割肉”一般煎熬,可换来的也是自己心灵上的宽慰与宁静,多么伟大的一场“抗争”啊。孔子教会我们,有时候,事情真的有很多种处理方法,就看这个人愿不愿意追寻并实践。

  它还说:“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与之比”。

  我说:“君子对于天下事,不会刻意强求,不无故反对,没有远近,没有亲疏,一切按道义行事”。

  这就又使我想起,当长沮、桀溺庸庸碌碌回避纷扰世俗的时候,孔子却怀抱不灭的理想,面朝着相反的方向踏入这人间。有人问长沮桀溺的做法有合理之处吗?回答当然。但那只是一味地逃离,囿于自我。而孔子理想主义的衣袂飘扬在乱世的风里,无论多少风雪,无论多少冷眼,也要遵从内心道义的指引,正是这心中的义,让他成为历史暗渠中一束惊人的光。

  正是孔子心中义的坚守,才给了他看到不同人情冷暖的反思与独到的眼界。也正应了庄子的话:“井鱼不可以语于冰者,拘于虚也;夏虫不可以语于冰者,笃于时也;曲士不可以语于道者,束于教也。”没错,君子有了义便更加坚定了通往仁的脚步,才会有其独立的思考和感悟,这也是道啊。

  落到实处的体验才能是真理的发源地。

  然而历史所铭记的,永远不会是光线夺目的外在才华,而难以窥伺的道德与人格,方才似玲珑剔透的琥珀,在人类精神的长空中熠熠生辉。

  端视我们所处的时代,正如一片波浪汹涌的海浪,而我们不过是一鳍鳍小鱼,想要乘风破浪谈何容易。万幸,孔子智慧的光辉在远方指引着我们,他启示我们:以仁义作尾,以谦逊作鳍,以平等为鳞,定能搏向那裂海飓风,沐浴蔚蓝的光明!

  大学生读书笔记 5

  “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没看书之前我就耳熟能详,但不懂为什么这样描写婚姻,好像说结了婚的都想离婚似的,我现在就想进城,但是不知道城里是什么东西,想在这本书里找答案。

  全书就一句话概括,一留洋学生外面混不下去了,坐船回家谋生的故事。钱钟书一代文学巨匠,故事情节应该会柳暗花明又一村,富有曲折的,或先抑后扬,或像武侠小说一样,前面写主人翁三脚猫功夫,后面独霸武林,实际上,方鸿渐回国后并没有升官发达,而是志高才疏,靠着朋友赵辛楣才勉强混口饭吃。这或许正是钱钟书的魅力所在,书中情节好比女人,有些女人靠化妆吸引异性,有些女人靠美颜博人眼球,而她却素颜出镜,时而回眸一笑,时而撒娇哭闹,时而温文尔雅,浮躁的心这时候安静了下来,静静的看着她,突然间被她戳中笑点,她的纤纤细手伸过来,把你挽向幸福的殿堂,殿堂只能呆一天,你和她回了家,她哭闹久了,你不让她哭了,她觉得你不爱她了,你想安慰她了,她也想和好了,你们面对面,可你还没安慰她就向你笑嘻嘻,你觉得自己被取笑了,怒吼了她,你看着她那拉长的背影渐渐消失了。钱钟书正是通过平凡的故事情节,通过大量语言细节描写,比喻修辞,让故事人物都活了,像是上演一部家庭剧,剧中的人真实的让人猜疑就是以钱钟书为模子写成的自传。

  文中好的比喻描写数不胜数,“胡子常是两撇,汪处厚的`胡子只是一画……他两道浓黑的眉毛,偏根根可以跟寿星的眉毛竞赛,仿佛他最初刮脸时不小心,把眉毛和胡子一股脑儿全剃下来了,慌忙安上去,胡子跟眉毛换了位置,嘴上的是眉毛,根本不会长,额上的是胡子,所以欣欣向荣……”只通过胡子的描写就把汪的小人形象描写出来了,接着“假使留下的这几根胡子能够挽留一部分运气,胡子没剃的时候,汪处厚的好运气更不用说……”,还是通过胡子引出下文描写汪的故事线,可谓生动形象。

  有一段描写孩童的更是真实有趣,”阿丑爬上靠窗的桌子,看街上的行人,阿凶人小,爬不上,要大伯伯抱他上去,渐鸿忙着算账,不理他,他就哭丧着脸,嚷要撒尿……阿丑回过脸来说:’刚走过一个人,他一只手里拿一根棒冰,他有两根棒冰,舐了一根,又舐了一根。大伯伯,他有两根棒冰。’阿凶听得忘了撒尿,说:‘我也要看那个人,让我上去看。’阿丑得意道:他走到不知哪儿去了,你看不见——大伯伯,你吃过棒冰没有?’阿凶老实说:‘我要吃棒冰。’阿丑忙从桌上跳下来,也老实说:‘我要吃棒冰。’”,还有通过阿丑的嘴无意露给大伯伯他妈妈背后说的闲话,“大伯伯,什么叫做‘关系”,导致鸿渐说棒冰不给阿丑吃,给阿凶吃,阿丑借故阿凶上次没还皮球,打了阿凶一耳光,阿凶大哭,撒的一地是尿。

  “贫民区逐渐蔓延,像市容上生的一块藓,政治性的恐怖事件,几乎天天发生,有志之士被压迫的慢慢像西洋大都市的交通路线,向地下发展,地底下原有的那些阴毒暧昧的人形爬虫,攀附了他们自增声价。”,类似这种手到擒来的比喻多如牛毛,最让人感到身临其境的是方鸿渐和妻子孙柔嘉的吵架过程,像平静的天空,开始天气晴朗,突然乌云挤走了太阳,太阳不甘示弱,努力发光,然而拼尽全力也无济于事,雨滴也来助兴,从一开始毛毛细雨演变成倾盆大雨,大雨过后,天阴了两三天才终于变晴朗,接着乌云来的更早了……

  这本书看完,最让我惊叹的不是结局,而是文中的生活描写,处处充满了机智幽默,恰似杨绛先生说的,这部著作体现了钱钟书的“痴”,痴迷于玩,痴迷于乐,痴迷于玩乐中描写生活。生活是最真实的,用痴心去活了,方能写出另一个真实的生活。

  答案或许我还没找到,经历了婚姻的人懂得他们生活的酸甜苦辣,我还是个城墙外寻找答案的人,但我能看到里面人。

  大学生读书笔记 6

  是村上春树把我引向了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何宏怀让我了解了陀思妥耶夫斯基,是《罪与罚》让我走进了陀思妥耶夫斯基。陀思妥耶夫斯基那独特的写作技巧,通过内心的不断独白,与自省,使他成为了俄罗斯文学史上的一座高峰,他的文学影响了许多后辈人,并且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个穷困潦倒,三餐不济的大学生,而在外人看来,他整天无所事事。但他总是说自己很忙。他整日在一个肮脏的阁楼上的一张称之为床的破旧的沙发上思考,并且狂热的去做它。

  在他的观点中,人分为两种:平凡的人与不平凡的人。平凡的人生性保守,循规蹈矩,服从是他们的义务与使命:不平凡的人,也就是有天赋的人或天才,能在社会上发表新见解,他们都会为了美好的未来而破坏现状,触犯法律。而且为了自己的理想,他们甚至必须跨过尸体和血泊。

  文中的主人公大学生拉斯科尔尼科夫无疑是个有天赋的人,也能发表新见解,但他还没想到一点,他没有权利杀人,他不是拿破仑,而正是这一点却足以让他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在种种机缘巧合之下,他杀死了放高利贷的房东老太婆并且无辜的莉莎微塔。如果没有在那种机缘巧合下,他可能还不会触犯法律吧!在杀死她们或如拉斯科尔尼科夫说的虱子的她们的那一刻,他成为了不平凡的人了?不,显然没有,他杀死的是他自己,他被魔鬼带进了深渊,不断的受到煎熬与内心的挣扎,当然这种痛苦不是身体上的,而是精神上的。以至某一刻有了新生的感觉而后马上又陷入了无尽的痛苦中,直到最后疲惫不堪。

  在我们周围,同样不缺那种自认“不平凡”的人,他们竭力破坏现状,想要发表新见解,他们自认为很前卫,想要人们追随自己,崇拜自己,但在我看来,他们很可悲,把自己丑陋、低俗的一面高调的宣扬出来,自认为很独特见解,与众不同。但同时也不乏真的有新见解的人,这应该无多大的影响,有时独到的尖端的偏见只是一个笑话而已。一个狂热的自认不凡的人,他们会追寻自己的理想,而极端的幻想它,但终究如天马行空般,一切又回到现实,但你已经一无所有,你错过了你自己最好的才华。在火热的激情中,你的天赋已燃烧殆尽,微风拂过,一切支离破碎、灰飞湮灭。

  罗季昂热心助人,富有正义感。但同时也是一个孤僻,阴郁,甚至冷漠无情的人。他同情落魄的公务员。在他死的时候,他把身上所有的钱都给了公务员的妻子。但他同时赶走了千里迢迢来看望他的.母亲和妹妹,对她们恐吓。他整天都呆在阁楼上,身上邋遢至极,但他不在乎,他不和人交流,也厌恶和每个人说话,且不想走出那个小小的阁楼。他不信仰上帝,但自从见到善良的索妮雅之后,他变了,他变的不安起来,当他把全部的事情告诉了一个和他一样同样受尽苦难的人儿时,他一度感觉获得了新生,也确实,索妮雅是苦难的象征,她牺牲自己,成全家人,她在苦难中散发着圣洁的光芒感染了拉斯科尔尼科夫,在索妮雅的劝说下,他最终同意了去受苦来让自己减轻心中的痛苦,索妮雅同时用自己最真挚的爱去献给他,并始终对他不离不弃,在两人对视的那一刻,在罗季昂跪在地上轻吻索妮雅的脚的那一刻起,她流下了幸福的泪水。他信仰了上帝的存在,并决定了和索妮雅一起踏上新生的道路。

  有时候,生活在茫茫的繁华尘世中,一切那么明了,一切又都那么让人迷茫。明了到一切只是为了生命的延续而存在,迷茫到大千世界我将何去何从。人有智慧,而智慧赋予了我们思考的能力,所以我们有了自己的信仰,情感,理想。从而有了丰富多彩的生活。有人说:生活缺乏乐趣,太平淡了,没激情。俗不知,生活最不缺少的就是乐趣,只是我们要善于发现。发现生活中那属于我们被遗忘的那一部分,就像在书店的角落里找到自己找了很久的一本书一样。社会是一个牢笼,牢牢的锁着我们,我们都是其中的一分子,任何人都逃不掉,任何人都别想逃,所以我们不如顺应时代,跟随着社会的潮流。生活总是不排斥服从他的人,必然会淘汰逆着他的人。

  我是一个平凡的人,我只属于我自己的那片天。

  大学生读书笔记 7

  《围城》是一部风格独特的现实主义讽刺长篇小说,也是一幅市井百态图。主人公方鸿渐是个从中国南方乡绅家庭走出的青年人,迫于家庭压力与同乡周家女子订亲。但在其上大学期间,周氏患病早亡。准岳父周先生被方所写的唁电感动,资助他出国求学。方在欧洲游学期间,不理学业。为了给家人一个交待,方于毕业前购买了虚构的" 克莱登大学" 的博士学位证书,并随海外学成的学生回国。在船上与留学生鲍小姐相识并热恋,但被鲍小姐欺骗感情。同时也遇见了大学同学苏文纨。到达上海后,在准岳父周先生开办的银行任职。此时,方获得了同学苏文纨的青睐,又与苏的表妹唐晓芙一见钟情,整日周旋于苏、唐二人之间,但最终与此二人感情破裂,并由此结识了苏的同学赵辛楣。方鸿渐逐渐与周家不和。抗战开始,方家逃难至上海的租界。在赵辛楣的引荐下,与赵辛楣、孙柔嘉、顾尔谦、李梅亭几人同赴位于内地的三闾大学任教。 后与孙柔嘉订婚,并离开三闾大学回到上海。在赵辛楣的帮助下,方鸿渐在一家报馆任职,与孙柔嘉结婚。婚后,方鸿渐夫妇与方家、孙柔嘉姑母家的矛盾暴露并激化。方鸿渐辞职并与孙柔嘉吵翻,逐渐失去了生活的希望。

  作者通过写方鸿渐回国、恋爱、找工作等一系列事件, 用辛辣的.笔风,一针见血地把人物的灵魂展现在我们面前。小说里说方鸿渐的婚姻就像围城,他迈进了就想出来,没进去前却有拼命的想进去,告诉我们无论婚姻、事业还是学习,整个生活都似乎在一个围城之中,

  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书中那句" 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 的经典名言让人回味悠长。书中揭示了生活的" 围城" 困境:不断的追求和对所追求到的成功的随之而来的不满足和厌烦,两者之间的矛盾和转换,其间交织着希望与失望,欢乐与痛苦,执著与动摇。 其实很多人的成功是自身奋斗和运气相结合的成果,只看到别人的成绩,看不到别人的辛苦努力,老想冲出被自己理想化了的" 围城" ,好高骛远,是无法获得成功的。

  我认为有积极向上、敢为人先的上进心是可取的,但成功不仅要看结果,更要看过程,一时的投机取巧虽然可以获得暂时的成功,但脚踏实地、默默奉献的精神更加伟大,奋斗是永恒的话题,是社会持续进步的不竭动力,但是衡量成功不能只局限于金钱和物质层面,更要看是否取得了进步,是否有利于自身和社会发展。当今社会上流传着" 一切向钱看" 的不良思想,误导很多人衡量一个人的才能只看是否可以赚钱,事业是否成功只看赚到了钱没有。这种思想是很狭隘的,它让很多人围绕金钱和财富,进入了追逐物质成功的" 围城" ,甚至扭曲人生观和价值观,最终酿成苦果。 作为学生,婚姻并不是我现在应当去讨论的话题。《围城》无疑是在告诉我们什么才是真实的生活。在我心中脚踏实地的过好每一天才是真正的生活。有句话这样说:“生,容易。活,容易。生活,不容易”。之所以说它不容易,是因为我们给自己设定了许多不符合实际生活的围城,并想方设法的进去,就像主人公方鸿渐对待婚姻一样。或许脚踏实地的过好每一天,向着目标慢慢迈进。我们会获得更多的

  快乐,会活的更加超然。记得有位老师说过,无论世界多么嘈杂,都要在心里为自己保留一片净土。嘈杂的社会给无形中我们限定了很多围城,我想不管是在现在的学习还是在将来的工作中,我们都不要为自己设定这么多围城,用一种超然的态度面对生活,就不会太累。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元素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大学生读书笔记 8

  人世间最大的悲哀,莫过于自己想要做的时,想要完成的梦想,不能、不敢、也不会去做,结果只能寄托于文字、音符、甚至是一些外在的东西,到头来,心里还是痛苦。

  托尔斯泰曾说:“幸福的人儿总是相似的,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对于幸福与不幸的深入了解从另外一方面说明托尔斯泰内心真的很渴望幸福,但是直到临死前的最后一刻,他还是没有正真的幸福过。

  作者是俄国贵族,主人翁聂赫留朵夫也是俄国贵族。聂赫留朵夫以前是怎样的堕落,怎样地纸迷金醉、放浪荒唐,沾染了俄国贵族阔少的种种劣根性,那么作者就是在怎样的环境之中成长,并变得日渐麻木、日渐堕落,他看不惯的一切仿佛是生命的枷锁,无以复加。

  聂赫留朵夫的故事是从他利用权贵和必须的才能当成审判员审判一名偷盗并杀害嫖客的案子开始的。聂赫留朵夫是复杂的,这时候的他已然从一个贵族阔少成长为一名标准的俄国贵族成员。

  但是之后的他,在不断的深入调查之中,他渐渐地发现自己的罪恶。是他,聂赫留朵夫,在少年时引诱的玛丝洛娃,让她从此走上了的道路。

  他顿时有了些悲悯,有了些后悔,有了些内疚。他的内心,在一次次的调查之中被一次又一次地剖开,一次又一次地刺痛。他开始怀疑自己的一切,开始否定自己的一切,他觉得这些年他的双手沾满了罪恶。在俄国贵族之中所受的那些官场和金钱的诱惑使他变得迷离,在不断的泯灭自己良心之中获得所谓的成长。

  他开始厌恶自己厌恶自己的一切,像极了列夫托尔斯泰他自己,托尔斯泰就是正因厌恶自己的以前的所做所为,身为一个俄国贵族对人民,对无声阶级的压迫的行为的厌恶而多次自杀。聂赫留朵夫看到平常所见的人们:将军、贵族、、仆人、贵妇人、士兵、商人、公爵、贫民……都是一副或麻木或虚伪的面孔,他看不到期望,觉得这个世界是那么的黑暗,那么地不公平……但是这种状态没有持续多久,他的内心又开始变化了。正因他发现造成这一切的是不公平的农奴制度,是已经僵化到无可救药的贵族阶级制度。然而对于这样一个根源,所有他见过的人以及他本人都无法去改变什么。他能够改变的只是自己手上的几分田地,让那些佃农有一时的土地,当然,很快就会被地主给侵占了。

  但是不管怎样,他后悔并反思过了,他不再是以前麻木不仁的他,他复活了。他变得有思想有灵魂,他全力去拯救深陷囵圄的玛丝洛娃,然而不幸的是,玛丝洛娃最后还是死在狱中。他的发奋显得那么单薄,那么无力,即使他已经复活了。

  以往人们看到的.只是《复活》是托尔斯泰的晚年最杰出的作品,超越了以往的任何一部。《复活》是史诗性的长篇小说,真实而又富有艺术性地反映了农奴制改革的前期,沙皇统治下贵族制度的腐朽与颓废。人们看到的是只是作者期望更多的人们醒过来,看清这个世界,让更多的人复活,而不是整日如行尸走肉般地活着。

  但是谁又看到托尔斯泰和聂赫留朵夫心里的痛苦与悲哀呢?他们是复活了。他们知道这个世界的真善美,他们懂得积极向上,他们能够为了自己的追求而真正地有好处地活着。但是,我们忘了,他们毕竟是少数人,他们所付出的发奋是那样的势单力薄,他们没有战友,没有同行者,他们是坚定在一条孤独路上的殉道者,最终的发奋总是正因时机、正因人力、正因制度而付诸东流。聂赫留朵夫分再多的土地给农民又有什么用,最后还不是会被地主给压榨掉;他再怎样发奋去就玛丝洛娃,她最终还是死了。他的愿望是这样难以实现,聂赫留朵夫能够选取继续去发奋,去争取更多的人一齐去改变,去让更多的人复活。但是托尔斯泰呢?他已经老了,他的一生已经快要结束了,但是还是难以实现自己这样一个令更多人醒悟的愿望。他的悲哀只有在《复活》里面得到满足和实现,他做到了,完成了这一部伟大的作品,但同时,他知道自己的生命中注定是要以悲哀来结局的。

  不久以后,人们发现,在一个俄国的暴风雨天里,托尔斯泰荒凉地死去。

  大学生读书笔记 9

  《边城》是很久以来我就很想了解的一部小说,可是不知怎么总是不记得去读它,是自己太忙吗,好像不是,是对它的渴望程度不够吗,可我真的喜欢它。直到有一天偶然的与它邂逅,那种兴奋劲我真不知如何描述,我只对同学说了一句话:“一直以来我都在图书馆找一本书,可是我总想不起来它叫什么,今天我终于明白了,原来是它!”

  有人说他是山里飘来的一阵风,还带真新鲜泥土的气息。当我翻开《边城》的第一页,我就切身体会到了这句话的真实含义,顿时我好像置身其中,深呼一口气,感觉是那样的清新愉悦,让自己很放松!我的心也就从此刻跟这作者的笔尖跳动着,渐渐的认识的那个小镇,那条河,那里的人们,当然还有老船夫,翠翠,挪送…… 似乎我已成为了他们的朋友,随其乐而乐,随其忧而忧!

  现在的社会物质生活充裕,可是心灵的世界似乎并未与物质同行,因而“无聊’”,“寂寞’”,“空虚”成为了我们大多数人口头禅。我也不例外,我时常在这个物质横行的世界中感到疲惫不堪,心力交瘁,而《边城》便是我寻觅已久的一片净土,让我疲惫的心找到了一个可以停歇的驿站!与现在的世界相比,《边城》里的世界似乎什么都没有,或许是人间与天堂的差别,可是哪个是人间,哪个又是天堂呢?相信这个问题的答案将是不统一的。

  如果将《边城》比做一个杯子,就好像韩寒一样,我也好想从《边城》这个杯子里窥出理想世界的影子。走进《边城》的世界,总是想找一些词汇去描述它,可我总是失败了,因为 任何华丽的辞藻在此都变得淡然无味,它们切实与这里的一切都不相符。最后我决定换过一个角度来解决这个问题,有人曾说过人物是顺着小说的世界而生的。翠翠那如水一样柔情,明净的双眸,如那个世界的天空一样空灵,广阔的心;老船夫的善良,尽职;挪送的勤劳勇敢;天宝的直爽,憨厚……一切的一切或许就是一个 “净“吧,我并不知我这样的概括是否得体,但它真是我真实的感觉。因为每次读完《边城》后我的心灵就如春雨洗涤过的大地纯净无比,那种感觉真好!

  谈论一个世界,当然不可或缺的便是那个世界中人们的三观。我很大胆的猜测或许那里的他们并不知这个名词的含义,可是他们却用他们的行动谱写着他们的三观。他们乐天安命,他们认为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是情感,而金钱只是辅助它的.一个次要工具,他们通常不在乎与其生活无关的其他世界……如此,就是他们的“三观”,或许,和现在人们的三观相比有人会笑话他们的无知,可是,当你仔细阅读之后,你还会笑话他们吗,难道你没有从中发现什么吗,它和众多专家高调提出的三观不是有很多相似之处吗 ?

  一个世界是不能没有爱情的,因为爱是人类活着永远不可泯灭的永恒的主题!《边城》的世界当然少不了爱情。有人说,《山渣树之恋》是史上最纯美的爱情故事,可是与挪送和翠翠的相比,相信你会有一些新的看法。至今我的脑海里仍时常会浮现翠翠只身一人站在渡口边守望的情景,“他或许明天回来,或许永远也不会回来了”,我时常孩子气的抱怨到“为什么作者不直接写出结局呢?”这也就是艺术的魅力所在,它留给我们美丽的想象空间,或许这也表现出作者当时矛盾的社会心态吧!

  从《边城》的世界里我窥出了许多现实社会没有的东西,当然我不可否认的是那里也有一些和现实世界相似的东西,如他们传统封建的观念,可是,这并不影响这个世界所展示的美丽主题。社会发展的脚步是前进的,我们如今已无法阻挡物质横行这个主流世界的发展,这就好像很难从现实世界与《边城》世界中区分谁是天堂,谁是人间一样。可是,我们是否可以大胆的想象呢,我们为什么不将现实与《边城》相结合,将人间与天堂相融合,共同构筑一个“人间天堂”呢,也就是一个精神与物质同行的世界!从《边城》中窥影,窥出一个理想世界的美丽倒影!

  大学生读书笔记 10

  第一次知道《活着》是高中期间,一同学在正式上课之前分享了这本书。那时我觉得福贵这个人真是太惨了,现在再看,福贵的人生不正是千千万万中国普通人民的人生吗?人呐,光是活着就已经很吃力了。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人活在世上本就是一件幸运的事了。史铁生在《我与地坛》中说到:“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福贵不知道这些话,但他对生活从未绝望从未放弃活着不正是对这些话最好的诠释吗?活着就是活着,何必纠结于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呢。

  《活着》这书,讲的是福贵一生的故事。福贵因嗜赌,把自家的祖产输光了,自己从一个地主家的儿子变成佃农,他的爹被他气死(虽然他爹没有苛责福贵,但我觉得他爹的那口气就是没顺过来),怀着孕的妻子家珍被岳父带走。那时的福贵,上有风烛残年的母亲,下有总角垂髫之女,住着破破烂烂的'茅草房,他没有抱怨,而是想着如何养活一家人。后来,他被抓去当壮丁,老娘去世,女儿凤霞因高烧而变聋变哑,儿子有庆因被抽血过多而亡,福贵也没有丧失过对活着的希望。再后来,凤霞难产离世,相濡以沫的妻子病逝,女婿在工作时不幸身亡,相依为命的外孙噎死。福贵亲手把自己的家人一个个埋葬了,你以为他应该会活得很痛苦,甚至过不下去了,但福贵偏不,他说“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余华在日文版自序里提到“生活是一个人对自己经历的感受,而幸存往往是旁观者对别人经历的看法”,《活着》是用第一人称来叙述的,因此它是生活本身。第一次读这本书时,我没有以“悲剧”来看福贵,现在再读,仍没觉得福贵是个“苦难者”。我想了想,并不是自己麻木了——至少我能感知到祥子是个苦难者,也不是福贵的一生不是悲剧,这也许正是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叙述方式造成的差异吧。余华让福贵自己讲述自己的一生,福贵本人并不认为他的一生是个悲剧,所以,在福贵的叙述中,他的一生是有苦难,但他拥有的更多是美好的时刻和事物。老娘是世上最好的母亲,家珍是世上最好的妻子,凤霞有庆都是世上最好的孩子,女婿和外孙自然也是世上最好最好的。福贵心底的回忆里全装着美好,读者自然而然受其感染,大约记起的也是福贵一家的美好时光吧。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词语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苦难,无聊和平庸。”看吧,作者这样说“活着”,活着多难,得忍受不能得自由。人生在世,谁不曾濒临绝望,谁没有在深夜崩溃,可谁又不是哭着把饭吃了,咬紧牙关继续活着,福贵是这样,你我皆如此。

  佛说人生有七苦: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这七苦,除了“怨憎会”,其余的,福贵皆经历过(战场上九死一生),可福贵觉得自己苦吗?并没有。不是他对生活麻木了,而是他能在那些糟糕透了的事情中,发现自己身边人带来的光,家人的光照亮了福贵的整个人生。心里有很多苦的人,只要一丝甜就能填满。福贵拥有“甜”,所以,他能挺过各种苦难,纵使年迈一人,他也能活着。人在成长的过程中慢慢明白,人生多的是眼泪无法冲刷掉的“万念俱灰”,也有那些让你痛到无法哭泣的事,“所以真正坚强的人,都是越想哭反而笑得越大声,怀揣着痛苦和悲伤,即使如此也要带着它们笑着前行。”福贵和福贵,渐渐远去,在霞光满天的傍晚,在炊烟袅袅的乡村里,老人的歌声像风一样飘扬……

  《活着》是一部经典之作,不缺少读者和对它的赞美之词。以自己的鉴赏能力,难以跳脱出已有的评论。可阅读非得有深刻独特的见解吗?正如人生,非得有活着的意义么?如果觉得日子过不下去了,别苦苦追问活着的意义,想想福贵的一生,然后,走一步算一步,把日子走下去,而不是想下去,也许,生活也就没有那么难了。

  大学生读书笔记 11

  简·爱的父亲是个穷牧师,当她还在幼年时,父母就染病双双去世。简·爱被送到盖茨海德庄园的舅母里德太太家抚养,里德先生临死前曾嘱咐妻子好好照顾简·爱。简·爱在里德太太家的地位,连使女都不如,受尽了表兄表姊妹的欺侮。一天表兄又打她了,她回手反抗,却被舅母关进红房子里,她的舅舅里德先生就死在这间屋子里。她被幻想中的鬼魂吓昏了过。重病一场,过了很久才慢慢恢复健康。

  她再也不想呆在里德太太家了,里德太太就把她送进达罗沃德孤儿院。孤儿院院长是个冷酷的伪君子,他用种种一天黄昏,简·爱外出散步,惊了刚刚从外面回来的罗切斯特的马,罗切斯特从马上摔了下来,简急忙上前去扶他,回到家后简才知道他便是庄园主罗切斯特。罗切斯特是个性格阴郁而又喜怒无常的人,他和简·爱经常为某种思想辩论不休。

  在桑费尔德庄园不断发生奇怪的事情。有一天夜里,简·爱被一阵奇怪的笑声惊醒,发现罗切斯特的房门开着,床上着了火,她叫醒罗切斯特并扑灭火。罗切斯特告诉简·爱三楼住着一个女栽缝格雷斯·普尔,她神精错乱,时常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狂笑声,并要她对此事严守秘密。

  罗切斯特经常参加舞会,一天他把客人请到家里来玩,人们都以为在这场舞会上罗切斯特会向布兰奇小姐求婚。在宴会上罗切斯特坚持要简·爱也到客厅里去,客人们对简·爱的态度十分轻慢,罗切斯特却邀请简·爱跳舞,简·爱感觉到自己对罗切斯特产生感情。

  一天,罗切斯特外出,家里来了一个蒙着盖头的吉卜赛人。当轮到给简·爱算命时,简·爱发现这个神秘的吉卜赛人就是罗切斯特,他想借此试探简对他的感情。这时庄园里又来了个名梅森的陌生人,当晚他被三楼的神秘女人咬伤了,简帮罗切斯特把他秘密送走。

  不久,里德太太派人来找简,说她病危要见简一面。回到舅母家中,里德太太给她一封信,这封信是三年前简的叔父寄来的,向她打听侄女的消息,并把自己的遗产交给简·爱。里德太太谎称简在孤儿院病死了,直到临终前才良心发现把真相告诉简。

  简·爱又回到桑费尔德庄园感觉像回到家一样。回来后,罗切斯特向她求婚,简·爱答应了,并高兴地准备婚礼。婚礼前夜,简·爱从梦中惊醒,看到一个身材高大、面目令人恐怖的女人正在戴她的婚纱,然后把婚纱的`面罩撕成两半。罗切斯特告诉她那不过是一个梦,第二天当简醒来时发现婚纱的面罩真的成了两半。

  婚礼如期举行,一位不速之客闯进了教堂,声称婚礼不能进行,他说罗切斯特15年前娶梅森先生的妹妹伯莎·梅森为妻。罗切斯特承认了这一事实,并领人们看被关在三楼的疯女人,那就是他的合法妻子。她有遗传性精神病史,就是她在罗彻斯特的房间放火,也是她撕碎简婚纱的面罩。

  简·爱悲痛欲绝地离开了桑费尔德庄园。她的仅有的积蓄花光了,沿途乞讨,最后晕倒在牧师圣约翰家门前,被圣约翰和他的两个妹妹救了。简·爱住了下来,圣约翰为她谋了一个乡村教师的职位。

  不久,圣约翰接到家庭律师的通知,说他的舅舅约翰简去世了,留给简二万英镑,要圣约翰帮助寻找简·爱。圣约翰发现简·爱是他的表妹,简·爱执意要与他们分享遗产。圣约翰准备去印度传教,临行前向简·爱求婚,但他坦率地告诉她,他要娶她并不是因为爱她,而是他需要一个很有教养的助手。简·爱觉得应该报答他的恩情,但迟迟不肯答应他。当夜,圣约翰在荒原上等待简·爱的答复,就在简·爱要作出决定的时候,她仿佛听到罗彻斯特在遥远的地方呼喊她的名字“简,回来吧!简,回来吧!”她决定回到罗切斯特身边。

  当简回到桑费尔德庄园时,整个庄园变成一片废墟。原来几个月前,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疯女人伯莎放火烧毁了整个庄园,罗彻斯特为了救她,被烧伤了一只手臂并且瞎了双眼,孤独地生活在几英里外的一个农场里。简·爱赶到农场,向他吐露自己的爱情,他们终于结婚了。

  两年之后,治好了罗切斯特的一只眼睛,他看到了简·爱为他生的第一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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