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虻》是爱尔兰女作家艾·丽·伏尼契写的一部革命英雄主义著作。小说以其鲜明的人物形象,伟大的爱国精神和饱满的革命热情引起了很大反响。下面要为大家分享的就是《牛虻》的读书笔记,希望你会喜欢!
《牛虻》的读书笔记1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名著,使我深受鼓舞。
它主要讲述了一个资产阶级革命者的故事。主人公牛虻原名亚瑟,生长在豪门富家,从小养尊处优。他在大学里参加了秘密革命组织青年意大利党,后来经人告密,亚瑟和一些党内同志被捕。当亚瑟出狱后,他的行为受到党内同志鄙弃,恰在此时,又得知自己是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的私生子。双重打击下,亚瑟的精神失常,留下字条伪称自尽,本人则偷渡去了南美洲。
在南美,他坠入了“真正的地狱之中”。他做过杂工和赌窟仆人,被一名水手打成残疾,伤愈后又到杂耍班子充当小丑,受尽耻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际极大的改变了亚瑟的相貌,以至十三年后他当年的恋人和父亲面对他竟然认不出来。
精神的变化也是巨大的,回到意大利后,他因为舌头非常厉害,而被人称为“牛虻”,但他自己却把这个绰号当作笔名在各大报纸上发表政治讽刺文章。
最后在一次偷运行动中,牛虻在蒙泰尼里主教的同意下,被判处枪决。但在牛虻死后不久,蒙泰尼里也因“心脏动脉瘤破裂”而突然去世。
牛虻的经历使我感到敬佩,他在种种磨难的打压下仍能站起来同教会努力作不妥协斗争,力图唤醒对教会心存幻想的人们。在现在的和平年代,我们又如何能体会到当时革命的残酷,但是那些勇敢的革命者的精神将永远印在我的心里。平常我就因为一点小挫折就不敢努力向前,二牛虻却能不畏艰险,揭露主教的伪善,谴责他当年的卑劣勾当。
这部浸透着革命英雄主义的作品让我懂得更加珍惜现在的和平时光。因为我知道这份和平是来之不易的,它是用千千万万个革命者的热血换来的,这每一份热血里都含着一种不屈不挠的革命精神。
《牛虻》的读书笔记2
昨天看《牛虻》正到关键时刻……可是没有接着看下去。因为这个时刻,对于看一个故事来说是最美的,所以我希望它能更长久些。
第一卷,年少的亚瑟是虔诚而完美的基督徒。相信同志,相信意大利的民主,更相信上帝,以及它忠实的奴仆蒙太里尼神父。
第二卷,发生了一个变故,这个变故改变的,不仅仅是亚瑟的人生,还有他那颗原本洁净无尘的灵魂。他有了脸上的疤痕和身体的残疾,有了神经质的口吃和尖酸刻薄的言辞,有了一个形象的新名字——牛虻。他企图忘记过去又绝难摆脱过去,他爱的人也是他憎恨的人。他就是如此矛盾而痛苦的活着,让人不解。
第三卷。
开始写“第三卷”的时候已经距离那个“昨天”半个月了,因这个故事而开始的幽暗心情已经渐渐明朗,看到雨夹雪之后的灿烂阳光,心境清明。
已经有些忘记第三卷讲的是什么了,或者说,整个故事都已经被我渐渐淡忘了。但是可以用一句话概括第三卷,就是牛虻死了。
这个结局让人悲痛,我为此足足消沉了一个星期。可是两个星期以后,我已经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就像从来不知道这个故事一样。我不能再说什么,关于信仰,关于死亡。也许就像海明威说的,有些故事进行到后来,你会发现,死是唯一的结局。
我的这个“读后感”写得很没样子,没有中心,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有点对不住小学时代的语文老师。不过真是……两个星期,就已经时过境迁了。新近看完的一本书是毛姆的《刀锋》,四天以后的今天,已然也是时过境迁。
唉,不知道看书为了什么。
《牛虻》的读书笔记3
人们读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这一段时,一定会对《牛虻》这本书产生巨大的好奇心。这是什么样的一本书,能使保尔有着如此坚毅的性格呢?那就不妨来读读它吧。
《牛虻》的故事发生在几百年前,意大利人为了推翻奥地利的殖民统治,成立了意大利青年党,进行各种革命活动。十八岁的大学生亚瑟就是它的成员之一。因为接受忏悔神父的诱骗,单纯幼稚的他无意中泄露了党的机密,自己也被朋友误解。于是假装投海自尽,实则通过一艘轮船偷渡到南美。经过十三年的磨难,他由一个神父最爱的学生、虔诚的宗教徒变成了一个坚定的革命者。他以“牛虻”为笔名,在报刊上发表各种讽刺文章,来支持党的运动。在一次起义行动中,牛虻被捕,经受住敌人的种种折磨,最后英勇就义。
小说非常通畅,容易理解,不失为一部经典名著。读完它后,我倒感觉有点像外国版的《红岩》。不过写作的风格是完全不同的。《牛虻》带有意大利人浓郁的宗教气息和女作家细腻、忧伤的叙事格调,和许多中国革命小说是不太一样的。
书中最引人瞩目的,就是亚瑟这个人物形象了。十八岁时,他还是一个单纯天真的爱国青年,神父最喜爱的学生。因为宗教信仰,他无意中泄露了党的秘密,导致自己和同志被捕。出狱后,因为朋友的误解才无奈走上了出国历练的道路。我们无法想象他在南美洲遭遇了怎么样的痛苦,仅凭书中的一些片段来看,那一定是极其难以忍受,不仅是肉体上,还有精神上的——他的尊严也在被人践踏。这些无法想象的痛苦,被亚瑟一一隐忍了下来。痛苦,磨练出了他那坚韧、顽强的性格。他完全变了一个人儿。回国之后,他以像十三年前那样不改的热情投入到革命事业中去,却少了一份青涩,多了一份隐忍。他的语言犀利、辛辣,犹如一把长剑刺入敌人胸膛。同志们形容他是一只牛虻,这再贴切不过了。他像一只牛虻,叮得敌人瘙痒难忍,不觉露出了丑陋的真实面孔,暴露在世人面前。怪不得敌人对他又恨又怕,语言啊,永远是最具有威力的武器。
读《牛虻》,我们可以学习到亚瑟那坚韧不拔的顽强性格,以及对国家、事业的满腔热情。这些优秀的品质,足够我们受益终生。
《牛虻》的读书笔记4
今天,我又把《牛虻》读了一遍。以前,我读第一遍时,简直就是囫囵吞枣,今天这一遍总算读出了个子丑寅卯。
牛虻,原名叫亚瑟。十九岁以前,他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富家公子。后来,他母亲去世了,一个偶然的机会,他明白了自己原来是一个私生子,他的亲生父亲就是神学院的院长蒙太尼里,一个他牛虻自己在他面前忏悔的人。牛虻热爱生活,一心为国家作斗争,想把奥地利人从意大利赶出去,所以他参加了一个当时比较隐秘的组织,积极参加革命。当蒙太尼里离开了他,换了一位新的神父挺他忏悔时,牛虻说出了自己的真实的感情,他深爱着琼玛,所以把喜爱琼玛的波拉当成了自己的情敌。谁知这位神父是个奸细,把他忏悔的语言报告给了当时的反动派。就这样,不仅牛虻被捕了,连他的同伴波拉也未能幸免。
牛虻在监狱里不屈不挠,勇敢地同反动派做斗争,但是反动派还是设计陷害他,说他是个叛变的人。当他出狱以后,被大家误会,就制造了跳河自杀的假象,跟轮船偷渡出国了。
十三年以后,牛虻有回到了意大利。这时,他已经改名范里斯。列瓦雷士,他的身体已经严重的伤残了,脸上带着刀疤,腿瘸了。他善于写讽刺教会的文章,所以大家都叫他牛虻。回到意大利的牛虻,仍然同宗教做斗争。虽然他知道自己的亲生父亲就是现在的红衣主教大人,但是仍然坚持自己的立场,与反动教会做斗争。可是,在一次偷运枪的过程中被捕了,牺牲于反动派的枪下。
蒙太尼里,一个虚伪透顶的主教,宁可牺牲自己的儿子,也不离开根本不存在的上帝。真是一个可怜和可悲的人,最后死于自杀。
《牛虻》的作者是爱尔兰作家伏尼契。这时她最成功的一部作品。多少年来,无数的人读过这本书,我想他们都曾深深地被牛虻的坚强、勇敢和不屈不挠所感动,都从牛虻的身上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活力吧!当然,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也不知不觉让人感受到牛虻所处的环境的险恶,那种感觉就像处在零下20度的冰天雪地中,不时还刮来呼呼的北风;又像站在波涛汹涌的大海边,即使不靠近小舟也是浑身战栗。
当然,毋庸置疑,这是一本值得推荐给孩子们阅读的书籍。我读完后,会引领本班的孩子来仔细阅读的。
《牛虻》的读书笔记5
不管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快乐地飞来飞去!
这首小诗是小时候牛虻和琼玛一起学过的,这也是牛虻最后的笔迹,写完这首诗后牛虻被带到了刑场,在无数次的枪声后,他倒下了……
亚瑟的一生是苦痛的,但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他的传奇。年轻时亚瑟书中这样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长长的眉毛,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每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经过一系列痛苦的折磨后的牛虻(亚瑟)是:矮个子;黑头发;黑胡须;皮肤黝黑;蓝眼睛;前额既阔又圆;右脚跛,左臂弯曲;左手少了两指;脸上有最近被马刀砍伤的疤痕;口吃。曾经那个像画一样的青年会变得如此难堪,一前一后的外貌对比,让我们感到了牛虻所经历的事是何等悲惨。
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琼玛是牛虻一生中最重要的俩个人,但是再一次忏悔中他向神父蒙泰尼里透露了他参加的革命的行动和队友名字,以至于他们全部入狱。出狱后他不仅得知出卖他的是他无比敬仰得蒙泰尼里神父,而且神父就是他父亲。加上琼玛认为革命者的被捕是牛虻出卖导致,狠狠的打了他一巴掌他,一连串的打击使牛虻陷入了极度的痛苦之中,最后伪装自杀,逃到了南美。在南美洲,牛虻度过了人间地狱般的13年,流浪生活磨炼了牛虻。
牛虻在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后,拖着残损的躯体回到意大利,依旧继续他的革命事业,他就是“爱情与革命”的绝唱。那是神父亲已经是红衣教主,而牛虻的革命事业正是反对宗教统治。命运总是要折磨牛虻,他要反抗他深爱的父亲,在矛盾的斗争中,牛虻身心疲惫,但是对于革命事业他从未放弃。在死之前,牛虻还是逼着他父亲:选择上帝还是选择他。最终蒙泰尼里还是选择了他的上帝。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他不能做什么,他不能救牛虻,他不能救神父……伟大的红衣教主到了天堂一定会后悔,你所忠诚的上帝也不过如此吧,你还会爱上帝吗?你一定会后悔自己当初没选择牛虻吧!
“为了人生理想扮做小丑,忍受着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牛虻做到了。
牛虻:为信仰赴死如散步
牛虻:终生只爱一个人
牛虻:革命与爱情的绝唱!
《牛虻》的读书笔记6
牛虻出生在一个极为奢侈的家庭,曾经天真地人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崇拜牛虻,因为他热爱生活。他愿活着。就是在妓院里洗碗刷碟,在农场里牵马拉镫,在杂耍班里扮演小丑度日,在斗牛场里干脏活杂活,在矿山当苦力卖命——经受了七劫八难,忍受了难以想象的劳累、痛苦、屈辱,他仍然顽强地活着。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一遇到挫折、困难、痛苦就万念惧灰。我们“轻视生命”和牛虻“珍惜生命”之间的对比那样鲜明。美国教育家威廉——沃德说过:“生命并非一个发现的过程,而是一个创造的过程。你并不是在发现你自己,而是在重新创造你自己。所以,别急于发现你是谁,而该急于决定你想做谁。”我们之所以一遇困难就有轻生的念头,原因也在于我们太注重“结果”。其实做任何事情,“结果”都不重要,重要的恰恰是被我们忽略地那个“过程”。
爱情是人生最为平凡的情感,有始以来也从未有人否认过它。我也认为如果人生得不到爱情的滋润,那么这一生都将是枯燥而乏味地。本书主人公牛虻与琼玛之间的爱情,是那样的致死不渝,视死如归。可是不管爱得如何惊天动地,在国家利益面前再伟大的爱情也会变得十分渺小,所以牛虻毅然选择了放弃爱情。虽然,爱情是那样地重要,他也不愿意舍弃他最爱的琼玛,可是为了革命他放弃了所有他应有的东西,甚至是人生最为宝贵的生命。
生命是宝贵的。他抛弃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抛弃了自己与琼玛之间宝贵的爱情,视死如归。他说:他是为了人们能在阳光中漫步,为了那些“正在抛撒玫瑰花的孩子们”,才饮弹身亡,躺在那“黑沉沉的墓穴中”。这时,我不禁想起了匈牙利爱国诗人裴多菲的那首脍炙人口的小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这首诗是最贴切不过地概括了牛虻的一生。他的生命诚可贵,但他对琼玛的爱情价更高,而为了个人和整个意大利的自由,他将生命和爱情都抛弃了。他死得其所,死而无憾。正如他临刑前所说:“他们处死我,是因为他们惧怕我。如是,我还有何求?”
牛虻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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