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读书作文600字

2022-04-28 读书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以读书作文600字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以读书作文600字 篇1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题记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富有诗书气自华。”每当我想起这几句诗时,都在提醒我自己,常读书,读好书,因为书能给许你许多的东西,所以读书是最好的出路。

  从小学到初中,我对阅读的看法逐渐变化,小学我的看法是很有趣,到了初中是充实精神。

  有趣

  为什么要说在小学读书很有趣呢?是因为我在小学一般读的都是故事性为主的,在小学的时候,我去书城一般都是跑去五楼的故事类,因为我那时候觉得通俗易懂。而且书不厚,每次我选了一两本书坐在一个凉快的角落,慢慢翻,把故事里的人物在脑子里呈现出来……

  回到家里晚上睡觉的时候,闭上我的眼睛,就像走进了电影院一样,我把我在书城看到的《查理与巧克力工厂》在脑海里放一边,有时也会把主人公当作我,就像我经历的一样,特别真实,所以我小学觉得看书有趣。

  充实精神

  到了初中,不知为何,我慢慢喜欢上了文学类,特别是国内外名著,就比如说《海底两万里》这是七年级指定的名著,可我早在老师布置看书之前就读完了,我在读第一遍的时候,有很多不懂的地方,可是第二遍就“不一样”了,通过地理,我大概知道了他们走过的路,而且他们潜艇的原理也大概摸清楚了,所以,这本书拓展了我们很多科目,比如地理、物理等,让我们懂得了课内的知识,也拓展了课外的知识,所以,初中阅读我觉得是充实精神的。

  为什么说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呢?这句话是我在刚上初中的时候了解到的,阅读书可以给我们带来金钱,也可以给我们带来友谊。

  所以,让我们以阅读的姿态前行,我们才会变得越来越好!

以读书作文600字 篇2

  偶尔走过书柜, 一本本地用眼睛扫视, 那些可爱的书,经过目光的扶摸,我仿佛又看到了那些情景。这本,那本, 看它的状态,季节,为书的文字而感动,我还能隐约地想起。

  每个人都有读书的黄金阶段,现在,正是我的黄金期。我喜欢看幽默而又能让人几分感动的小说,为了使自己满足,我经常在网上查找一些我喜欢的书籍。

  渐渐地我迷上了伍美珍的小说,我有时不能在书店里找到,但我会向别人借阅。《巧克力味的暑假》我看了一遍又一遍。伍美珍的小说像一串串诱人的葡萄般的可口吸引着我,()在课余时间,我只要想起书中的幽默语句, 就会莫名其妙地傻笑。

  在一段时间里,我着迷过曹文轩的名著《草房子》《青铜葵花》又给我不以牙膏的滋味,书中的任务机智有活泼。《青铜葵花》里的"兄妹"更是令人感动!

  《我可以抱你吗?宝贝》里的母亲对儿子的爱, 让我佩服,虽然儿子的童年自闭症给这位母亲造成了很大的打击,可目前的坚持使儿子从高另一个星球回到了这里…这, 曾经是郁雨君带给我的感动,辫子姐姐的心灵花园这套书,我全有了,我对它的着迷似乎是一时之间的,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买到了《闪着泪光的决定》书中的情节令我着迷,我像冲天炮似地立刻购买了两本,花了一星期就看完了。这套书常常让我废寝忘食。

  小小的蒂皮,是带给我野生动物与野外生活的常识的人,这个"野姑娘"的与众不同,竟成为了我喜欢她的理由。《我的野生动物朋友》是蒂皮带给我的最大的惊喜!

  岁月匆匆, 犹如水流中的细沙。那些曾带给我感动的.书,还唱着熟悉而又动听的歌谣……

以读书作文600字 篇3

  读书,其实很快乐!

  书是灯塔,能指引我们前进的方向;书是蜡烛,能照亮我们前进的道路;书是信念,能提供我们前进的动力。书更是支撑我们活下去的一种不可缺少的元素,带给我们无限的动力,促使着我们插上光明的翅膀。古人云:“腹有诗书气自华”,不错的,书是我们精神的食量,正所谓一日无书,百事荒芜。如果不趁着少年的大好时光多读书,就要白首方悔读书迟了。以前,我并不喜欢读书,我觉得书中的故事并不现实。它虽然来源于生活,但更多是高于生活。但是,我渐渐爱上了读书,是什么原因让我的变化如此之快呢?就听我细细道来吧!

  有一段时间,学习压力大,并总会遇到困难,而朋友又不理会我。我很失落,觉的是我的缺点多,于是我努力改正,但没用。我只能站在门前,看他们在外面玩,我学会了独处,经常做事,让自己变得快乐起来,变得开朗些。

  有一天在家,我看见我的作业桌上放本书,咦?这本书怎么没见过?旁边有张小纸条,写“最近看不见你,上哪去了?没有了你就少了快乐,希望这本书给你一些快乐......你的好朋友”。她朝我点点头,我看见她的眼睛说“没关系”。我便开始读这本书,它是杨红樱的《女生日记》,我觉得这本书与生活体贴,它讲的故事也熟悉,完全是与小孩子的视角来写的,在这本书上我也知道了很多我完全不知道的东西,同时也看到了他们纯真的友谊!

  从此,我爱上了读书,现在,它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了,它是可以慰藉我心灵的一位朋友,也是一位无声的导师,你会从中找到你的身影,找到你的向往!

  读书,真的很快乐!

以读书作文600字 篇4

  正所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像我这样朝气逢勃的年龄,怎能不多点读书呢?

  书是传播人类文化的使者,从印刷术发明以来,这事实就一直存在着,并且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会改变。用思维接触文字,用大脑去想象,用心灵去感受。书贵在读,贵在捧在手中的那一份珍惜,打开读时的那一份虔诚。当你读书时,你的思维在书中神游,你的情感在书中起落,在书中你可以体会到任何喜怒哀乐,书的魅力便在于此。记得有一次,妈妈煮上米饭,叫我注意看着。而我这时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着书,就随口“恩”了一声。妈见我答应,便放心的出去买东西了。我沉浸在书中:那巍峨耸立的高山,那波涛汹涌的大海,那栩栩如生的各式人物,那惊心动魄、扣人心眩的故事情节……这一切都使我如痴如醉。咦?奇怪,香甜的大苹果怎么夹着一股焦味?“啊”我大叫一声,冲进厨房,沮丧地望着那锅烧糊的米饭。那锅烧糊的米饭似乎也在得意地看着我:“哼!谁让你不管我,这下子够你瞧的!看你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我焦急地在厨房里直打转,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唉!这下可好,不仅要咽这难吃的糊米饭,而且还要遭受妈妈的唠叨:“书虫,书虫,就会啃书……”哎!

  咦,我记得《养生之道》上说过米饭煮糊时可放在蒸糊的米饭上插入大葱,倒进牛奶吗?何不试试?说干就干。我把洗干净的大葱切成段,插入米饭,又倒进一些牛奶……嘿!你还别说,这一招可真灵:不但焦味没有了,还有一股牛奶的香甜呢!吃饭的时候,爸爸和妈妈直夸我的手艺高,他们哪里知道,这多亏书救了我呢。我喜欢读书,因为读书给我带来知识与快乐!

以读书作文600字 篇5

  说起读书,目前为止在这个家中我排第二还是有人会排第一的,呵呵,开个玩笑。虽然老爸让了我让我当上了家中读书第一的称号,但我心中总是有些不快,因为毕竟我在读书上我还是没有超过老爸唉为什麽呢?所以我发誓要赶超老爸。

  从小学的时候说起吧,一二年级的时候那是啥也不懂斗大字不识两个,但是偶特别喜欢看图书,一看就看到天昏地暗,而且有时为了显示自己的“学识渊博”还会去找几本父母的书装装样子,但其实啥也看不懂!每次父母回来说,呦,我们家出了个小博士了,我特别高兴,书一丢便又跑去玩了。这应该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读书。

  到了三四年级,认识的字多了,读得书也多了起来,但是后来我渐渐的发现读书真是太没有趣味了,每次写完作业后我还是像小时候一样把书一丢就又跑出去玩了.(可能是小孩子爱玩的天性)每每老师让多多读课外读物的时候,我也就是随手翻翻应付一下,读书真是太无聊了.

  但是过渡到五六年级的时候,说也奇怪,刚进入五年级我便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看书,总是一放学便抱着个书看,弄的父母都惊讶的说,这孩子变了,因为读书实在是太有趣了,真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还好,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我从书中懂得了许多知识,还交到了很多的朋友,在五年级下学期的时候,放暑假后我在天中晚报上发表了第一篇作文《书的魔力》本文便是书的魔力一文的后感。

  进入初中后,我才发现这跟小学的读书实在不是一个档次上的书也更多了,在无论是语文,数学,历史,生物。。。。。。都离不开语文知识。我才发现书我真是读的太少了、太少了!于是我发疯似的读书,一有空闲时间就读,那可当真是如饥似渴啊!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时刻谨记着

以读书作文600字 篇6

  书是一位老师,他不仅帮助我增长知识,甚至还增加我对课文的理解。所以我喜爱书,感谢书。相比之下我更喜欢书 带给我的苦与乐。

  先写读书的作用。 “他不仅增加我对课文的理解,还帮助我增长知识。”“当然读书也是有苦有乐。”

  自从我们学了《窃读记》我深有感触。虽然课文中的小女孩离我们现在有几十年了,但她对书的那份热爱任值得我们新时代的新青年学习。今天,我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现代的《窃读记》

  由课本中的 《窃读记》来写生活中的《窃读记》。

  那天,我闲的慌俗话说“一日无书,百事荒芜”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就来到读友书店看书。我从书架上随意拿下一本书《木偶奇遇记》开始读这本,读起来饶有趣味。小木偶因为调皮犯了许许多多的错误,发生了数不胜数的曲折离奇的故事:变成了驴子、进入巨大金枪鱼肚子里探险,一个蓝鼻子仙女当他妈妈送他去上人的学校……我如痴如醉地一页又一页翻阅着,时间一分又一分地流逝着,在不知不觉中到了中午十二点半了。我身上有十块钱,足够吃中午饭了。可我正看到精彩处儿,我的眼睛一刻也不想离开书本,不想离开这一行又一行的文字。面对肚子大声地叫着:抗议!抗议!我依然没有离开书本,强忍着饥饿,继续看着书,内容越来越妙,越来越精彩!我看了一个多小时,翻了一下目录,就剩不到100页了,就一鼓作气跟他看完吧。肚子依然叫嚣着,我依然坚持读着。到了三点多,我终于看完了啦!我离开了自己的座位,伸了个懒腰。走出了书店,

  今天,我也因为看书没吃上午饭而后悔过,但这个念头我很快打消了,因为今天故事中的结局让我十分快乐。古人云:书如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从前我对读书之乐一知半解,如今我明白了什么是读书之乐:读书之乐是建立在读书之苦上的。现在我对《窃读记》有了更深的体会。

  其实从文章中,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作者读书的乐趣。

以读书作文600字 篇7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刘向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在我的眼里,书是一张飞毯,带着我们在智慧的天空中翱翔;书是一只小船,带我们在科学的海洋中乘风破浪;书是一架望远镜,引导我们在文学的宇宙中探索。

  小时候,我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无法持之以恒,只有五分钟的热度,尤其是静坐读书,对我来讲,那简直比酷刑还难以忍受。记得有一次放假,妈妈和爸爸都把自己闷在书房里看书,家里静悄悄的。我想让爸爸陪我出去玩,他却沉默不语地丢给我一本《格林童话》和一本字典。我刚想说些什么,这时,爸爸开口说:“不要老是想着出去玩儿,你读读书吧!遇到不认识的字,记得查字典。”说完,他又转身回书房看自己的书去了,只留我一个人在客厅里。

  我想到爸妈都不肯陪我玩,泪水不禁夺眶而出,可是,就算我哭得再厉害,爸妈也没有出来安慰我。我只好停止哭泣,心想:“看来,我只能在家读书了。”我走进自己的房间,硬着头皮翻开了那本厚厚的《格林童话》。一翻开书,我便被那彩色的图片和精彩的故事吸引住了,《渔夫和妻子》的故事使我懂得了做人不能太贪婪;《进入天堂的裁缝》使我明白了世上万物不全是完美的,你要做的就是学会容忍那些瑕疵……看着看着,我忘记了时间,忘记了一切,最后,抱着书在床上睡着了。

  现在,我养成了读书的习惯,深切地感受到:书是我们生命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更是我们灵魂的指路明灯。因此,我呼吁大家:好读书,读好书,与书成为好朋友吧!

以读书作文600字 篇8

  借着清早的第一缕阳光,你是否轻轻掀开书籍,洗浴在丝丝缕缕的晨曦中,吮吸着最甘醇的常识雨露,沉醉在常识的芬芳中……

  曾多少时,记得儿时,看《三国演义》,此中有许多字都不大熟悉,只喜好书中打打杀杀的壮不雅局面,如今再读,我越来越喜好在谁人钩心斗角的战役年月,诸葛亮的神机神算,关公的勇敢善战。读《水浒传》我喜好“豹子头”林冲的男人风格,喜好“小李广”花荣的超人箭术,喜好吴用的足智多谋,这一百零八位梁山豪杰个个让我叹服,他们的豪放让我盼望。

  踏着薄暮的那一抹抹彩霞,你是否仍然回味着书籍,明白书中的奇妙,感觉念书的快活……

  跟着树墩上年轮渐渐增多,我对书的喜好也日益增加。儿时的那些名著已满意不了我求知的愿望。

  高尔基说过,“册本是人类前进的门路”,是的,在书的领导下,我们这群蒙昧的孩子吮吸着常识的养分康健发展,不停的前进。读《罗密欧与朱丽叶》,我为他们坚毅的恋爱而冲动,为他们对恋爱的执着而敬佩,也为他们的恋爱悲剧而痛惜!读《如果给我三天灼烁》海伦凯勒神往对生存的、对灼烁的渴求、对运气的不平输,岂非不令我们深深的敬佩吗?

  凯勒说过:“一本书像一艘船,领导我们从局促的处所,驶向生存的无穷辽阔的海洋”,我们在书中感觉快活,在书中学到常识,在我们芳华的殿堂里,让书陪同你,你会真正的了解到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以书为友,和书交换,不恰是歌德的快活吗?

  飞扬的芳华,让我们与书相伴;

  辉煌光耀的生存,让我们与书共度;

  好念书,读好书,你将领会到——念书好。

以读书作文600字 篇9

  “读书使人进步,读书使人快乐”。大家不能只拘束于课本里,也要经常读一读对自己有益的课外书。我最近就读了一本书,书名叫《木偶奇遇记》主人公的名字叫匹诺曹。是个木偶。

  匹诺曹是一个老人做出来的木偶。在匹诺曹身上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他很爱玩,经常逃学。他也很调皮,为了看戏,用他爸爸的外套换来的书本卖掉去看戏。当时,他只为了玩,却忘了没有外套的父亲……他经历了非常多的困难,曾被戏剧厂老板捉过、变成过驴子、被鲨鱼吞过……但是从鲨鱼嘴里出来以后,他开始用功学习。终于,他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活泼天真的匹诺曹爱撒谎,但是每次撒谎过后,鼻子就不由自主地伸长。有一次,他一连撒了几个慌后,鼻子长的让他动弹不得。由此,我陷入了深思。“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每个人的成长过程中,都难免会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不光我们会犯错,哪怕是名人也会犯错。

  当匹诺曹有了5个金币的时候,他想起了自己的父亲。想给父亲买个外套,可后来他听信了狐狸和猫的话,以为种金币可以收获一个金币树。而被骗走了金币。

  等我读完这本书时,我觉得匹诺曹其实是一个心地善良、富有同情心的孩子。看到自己的父亲掉下海立即跳了下去救他。为了能让爸爸每天喝上一杯热牛奶,甘愿每天提两百桶水去换取一杯热牛奶;为了给青发仙女治病,他放弃了买新衣服,用买衣服的钱去买药。他学会了编筐织席。是的,他变好了,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我读完这本书时,明白了:成长过程中犯错可以算是正常的,只要敢于去改正错误,就是一个好孩子。如果为犯错而不敢承认蒙混过去,虽然在家长心中是个好孩子,其实你是呆了一个叫“虚伪面具”的“好”孩子。正真的好孩子不会撒谎,只会对自己所犯的错误进行分析,为自己所犯的错而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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