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作文

2021-04-22 读书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作文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书作文 篇1

  书是知识的宝库,书是知识的源泉。

  记得很小的时候,妈妈就每天给我读 书听。上学后,妈妈每天陪我读书,渐渐地,我读书的兴趣倶增。现在,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迷。

  在我的家里,有好多地方都放着书,书房里、客厅里、卧室里、阳台上,到处都有我喜欢看得书。每当闲暇时,我会随手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的读着,贪婪地吮吸着书中地营养。如今,读书以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从小到现在,我已读过许多本书有《十万个为什么》《一年级的小豌豆》《窗边的小豆豆》《西游记》《笑猫日记》等等······书让我们懂得了怎么做人,告诉我们真、善、美,让我们有一颗美好的、善良的、积极向上的心······

  说起读书的感受,就像一个心情的口袋,变化无穷。有时害怕、有时担心、有时高兴、有时伤心。

  一年级的小碗豆讲的是一年级发生的事情,读书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思维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还让我在心灵上获得了其他不能给的东西。

  读书给我带来了无穷无尽的乐趣,我喜欢读书。

读书作文 篇2

  夕会的时候,老师告诉了我们一个令人兴奋的消息,这个消息让我们全班都沸腾了。你们猜是什么好消息?对,就是“我是书中人cosplay”读书节活动。我们班表演的是《绿野仙踪》里面的人物,我们可以选择扮成自己喜欢的角色走红地毯。

  我回到家和妈妈商量表演的角色,经过一番讨论,我决定扮演《纳尼亚传奇》里的至尊王——彼得。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他吗?因为他帅气、阳光、聪明,而且会用刀、剑保护自己,保护别人。我觉得至尊王是一个非常受人尊敬的王者。我们在网上精挑细选了一套至尊王的服装。这套衣服神气极了!有一顶插着红色羽毛的绿色帽子,还有一件像战袍一样的上衣,一条靴裤再搭配上一双马靴,衣服上面还有一根腰带,我想我穿上之后一定酷毕了!

  第二天放学回家,衣服就已经到了,我迫不及待的换上这套衣服,拿着自己搭配的长剑,对着镜子,模仿至尊王的神情。哈哈!我觉得我自己就是至尊王了!

  我多么盼望星期五的cosplay读书节活动快点开始啊!

读书作文 篇3

  苏联作家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德国作家歌德也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个高尚的人在交谈。是啊,书能开阔我们的视野,增长我们的知识,带给我们无穷的力量,更能荡涤我们的心灵。正因为有书作伴,我的生活更加充实。

  很小的时候,我经常缠着妈妈给我讲故事,在妈妈声情并茂地讲述中,我走进了充满神秘气息的童话世界。上学后,我认识了汉字,自己终于能够独立阅读了。《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木偶奇遇记》……我爱不释手,在这些作品中,我认识了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命运悲惨的卖火柴的小女孩,调皮可爱的匹诺曹。

  现在我已经是六年级的学生了,那种少儿读物已经满足不了我对知识的渴求。我开始阅读经典名著,中国的四大名著每一部都是精彩绝伦,让我深深地领略了我国古代文学的魅力。其中我最喜欢《西游记》,《西游记》带我走进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在这部书里,我喜欢正义勇敢的孙悟空,憨厚贪吃的猪八戒。我还经常读外国文学作品,《鲁滨逊飘流记》给了我无穷的力量。鲁滨逊克服很多困难,一个人在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多年,一直不放弃。当我生活中遇到挫折时,我就会想起鲁滨逊的故事,就会激起我努力拼搏的勇气,是鲁滨逊的'精神激励着我前进。

  唐朝大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只要多读书,一定会有收获。现在我写再也不感到困难了,并且我的还经常被老师当做范文在班里读,有时还发表在石横教育网、泰山晚报上,上学期我写的节水征文还获得了肥城市一等奖。每当得到老师的表扬时,同学们总是向我投来羡慕的目光,我心中的自豪感油然而生。

  我深知,我的写作有这么大的提高,与我坚持读书和刘老师的精心指导分不开。

  书是一盏明灯,指引我们前进的方向;书是一把金钥匙,带领我们走进智慧的大门。读书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各位朋友们,让我们养成读书的习惯吧,多读书,读好书,让我们“腹有诗书气自华”,让读书伴我们快乐成长!

读书作文 篇4

  人世间最有趣的事情有哪些?是在游乐园里痛快地玩上一天,还是在高级饭店里大吃一顿?可能大家的说法不一,对我而言,只要能读一会儿书,就是我最大的乐趣。

  其实,在这之前,我一有时间就会去看电视,肯定不会留在书房自觉地学习。都是妈妈整天催促着我,而且每天都陪伴着我,与我一起读书,好让我养成一个爱读书的好习惯。那时,要是让我专心读十分钟的书,简直比登天还难。妈妈经常说我有“多动症”,会对很多事物感到好奇,就是一点儿动静也会吸引我。但是,自从我喜欢上了读书,我发现自己也能自觉地安静下来了,有时候碰到好文章,我会不知不觉地看上老半天,甚至忘记了吃饭。自从养成了爱读书的习惯后,再精彩的电视节目也吸引不了我的眼球了。

  所谓“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这段读书经历中,我不仅提高了自己的写作水平,还记住了许多丰富的知识。比如,霍金提出了宇宙大爆炸的可能,三国最后被司马昭统治了,等等......

  记得有一天吃晚饭的时候,妈妈炖了排骨烧土豆,但又不想让我多吃,于是,对我说:“你只要答对我三道题,就可以想吃多少就吃多少,怎么样?”我斩钉截铁地回答了一声:“好!”妈妈打开我以前看的书,开始准备“兵力”。“请听题,司马炎的儿子是谁?”“是司马昭。”“那......第一个在月球上留下脚印的人是谁?”“阿姆斯特朗。”“‘请尊重负重者’这句话是哪位皇帝说的?”“拿破仑。”妈妈顿时哑口无言。“哈哈,我赢了!”我高兴地叫道,“这些都是我读过的书,你难不倒我的!”

  同学们,“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呀!趁我们还小,不要再浪费时间,要利用每一分每一秒,去多读一些书,增加一些知识,不要长大后才后悔,到时候就追悔莫及了!

读书作文 篇5

  还记得,第一次看《红楼梦》是在初二。当时,从同学那把这本书借回来时的心情已记不得了。只记得,那是一本厚厚的书,封面是红色的。那个年纪的我,囫囵吞枣般地看完整本书,留在记忆之中的,能够清晰地回想起来的情节,不是宝黛初见,不是黛玉葬花,也不是黛玉之死,而是宝玉疯癫后在太虚幻境的神游。为什么偏偏会对这段情节记得这么清楚?或许那个年纪的我,多多少少是对一些有关神话的故事比较感兴趣的,因此也记得特别深刻。

  鲁迅先生曾对《红楼梦》有过这样的评价:“经学家看到《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到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每个人看《红楼梦》都会从中看到不一样的东西,初中的我从《红楼梦》看到了神话色彩,现在的我再一次重读《红楼梦》,却从中看到了生活在封建时代的女性悲哀。

  《红楼梦》可以说是一部讲女性的人情小说,里面描写了众多个性十分鲜明的女性,都隐喻出了封建旧时代的女性悲哀。在我看来,林黛玉和薛宝钗是作者曹雪芹精心刻画出的代表处在封建时代中身为女性的个体悲哀。就如林黛玉,在这本书中,最让人感慨的莫过于是她和宝玉的木石前盟了。宝玉和黛玉从小一起长大,两人情投意合,本以为有情人能终成眷属。然而那个叫做“封建旧社会”的刽子手却把这一段美好的情缘砍得干干净净。最为讽刺的一幕,便是黛玉病死于大观园之中。黛玉临死之时,一边无限风光喜庆,全贾府上下都为宝玉的婚事感到开开心心。而另一边却凄凉无比,只有两三个丫环陪伴在侧。我想,黛玉死时,内心应该是无限的辛酸和悲凉。一方面,平日里疼爱自己的祖母和姐妹们都没来看自己,那么这种疼爱又算什么呢?另一方面,这辛酸和悲凉中又有对宝玉的怨和爱。就用现今流行的话来说,自己最爱的人娶的并不是我,而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对黛玉而言,这是多么的悲哀啊。黛玉临死之前说了一句话“宝玉,宝玉,你好……”还未说完,便已魂断大观园。或许,这句话里面包含了对宝玉的怨恨,但我想更多是对宝玉依旧处在封建旧社会不得解脱的同情和怜惜吧。当宝玉清醒过来的那一日,这该多么的痛苦。我想,如果时代允许,黛玉会更向往《庄子》中所讲的“相濡以沫,倒不如相忘于江湖”的爱情,而不是一个香消玉殒,一个疯癫娶妻的悲惨结局。

  如果说黛玉是一个反抗封建旧社会下的悲哀,那么宝钗则是维护封建旧社会下的悲哀。宝钗从小就接受封建伦理道德规范如“三从四德”及封建文化意识的影响,她在贾府的一举一动都是小心翼翼的,从未逾越过规矩一步。然而最能体现宝钗作为女性的悲哀,就是她与宝玉那段无爱的婚姻。纵观全书,可以看出宝钗其实对宝玉根本就没有任何爱慕之情,之所以嫁给宝玉,也是因为父母之命。而更可悲的是,宝钗婚姻的最初目的,是给宝玉冲喜。我想除了宝钗的母亲是希望宝钗能过上幸福的生活,其他人其实最希望的是宝玉能因此而好起来。甚至到最后,她就像李纨一样为“婚姻”守寡一生,实在是可悲!而造成宝钗这种悲剧的原因,还是因为封建旧社会伦理道德的残害。黛玉以死为代价脱离了所有的痛苦,而宝钗却只能任由封建旧社会的残害,一点一点地割掉她生命中的美好。

  小说的最后,空空道士将一块石头交给了一个姓贾名雨村的人,让他把故事流传下去,而《红楼梦》的开头又是从贾雨村开始叙说。这就像人们所说的“人生如戏,戏如人生”那样,那些大观园里的女子就像是一场梦,一个体现女性悲哀的梦,一场关于红楼的梦。正如书中末尾所说:“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

读书作文 篇6

  快乐,或许是一句良言,或许是一个拥抱,或许是一篇作文……而我的快乐,仅仅是一本本好书,这简单而神圣的快乐,一直伴随着我成长。恍惚间,我仿佛回到了多年之前。

  儿时的我,贪玩而又淘气,每天都在外玩到很晚才回来。但一次偶然的机会,一本带着精美插图的《格林童话》在我心中扎下了根。我开始觉得读童话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每当我翻开《皇帝的新装》时,就会情不自禁地嘲笑那愚昧无知的皇帝;每当读起《丑小鸭》,我就仿佛来到了丑小鸭的身旁,陪它一起流浪,一起成长,一起蜕变。书,于无形中给了我最美好的快乐……

  一缕书香飘进我的心房,记忆的长河中,我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步入小学的大门,我的视野变得更加广阔,随之而来的是知识面的增长,初懂人事的我已不满足于那些带有插画的童话,于是,几本厚厚的四大名著走入我的眼帘,翻开《西游记》,我领略了孙悟空的本领高强,猪八戒的憨态可掬,沙僧的忠厚,唐僧的慈悲;来到水泊梁山,我似乎和一百零八将一起驰骋沙场,对酒当歌;去了大观园,我才知道宝玉的重义,黛玉的娇柔;穿梭至三国,我佩服曹操的豪情,诸葛亮的多智,刘备的贤能,云长的神勇。书,充斥了我多数的课余时间,也给了我甘霖玉露般的快乐。

  又一缕书香飘进了心房,我从记忆的长河中醒来,再一次坐到了书桌前。

  看着眼前落满灰尘的书架,我顿醒,自从进入六年级起,我似乎已很久没有看书了。于是,我细细回想起来,似乎也已很久没有得到真正的快乐了。寻找快乐,何不去翻翻《史记》,读读《聊斋》?何不去夏洛?勃朗特的《简?爱》?莫说了,读书去也!我又一头埋进了书的海洋中。

  读书,如领略海风,于其中得到清凉;又如畅饮甘泉,于其中得到纯洁。读书,给我最原始的快乐,这快乐,将永远伴我成长!

读书作文 篇7

  我们每天去学校求学问,从学校取得学问,现阶段对我们来说读书是件重要的事,但是在生活上还有更多比读书更重要的事,例如礼貌、待人处事的道理、生活常规、生活知识……等,这些都是在生活上比起读书而言更重要的事。

  礼貌是我觉得比读书更重要的事,因为我觉得人只会读书而对黄他人说话态度非常不友善,人家也不会想和你做朋友,所以光会读书是没有用的。打个比方,有一个孩子虽然很会读书,但对其他人从不说请、谢谢、对不起,这会让人觉得没有家教,所以礼貌比读书更重要。

  生活常规和知识也是比读书更重要的事,我们常说“书呆子”,书呆子是指只会读书,其他什么都不会的人,我们也镇能只读书,家事都由父母来做,比起读书,我们更应该学习做家事及生活常规,还有一件事也比读书还重要的——待人处事的道理。因为一个人就只会读书,身边也没有朋友,会觉得很孤独。

  所以,我们一定要把这些事情都学好,不要当个只会读书,其他什么都不会的人。

读书作文 篇8

  在我粉色的公主房里,放着我白色的像城堡一样的书柜。里面整整齐齐地摆放着琳琅满目的课外书籍。

  它们是我知识的源泉,更是我成长的乐园。

  我常常畅游知识的海洋,明白四季的变化是由地球公转产生的;植物也会睡觉;世界上最轻的金属是锂;明轮船又名机械动力船;肉眼能看到6000多颗星星;声音是由震动产生的;人坐久了脑部会缺血;声音是由物体传播的

  它们还带我认识了许多新朋友: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和灰姑娘;乐于助人的七个小矮人;善良勇敢的仙子艾丽娜;邪恶的女巫路维娜;漂亮的夏林果和芭蕾公主;爱跳舞的珍妮花;新潮老师罗伊;漂亮老师米兰

  我爱读书!如蜜蜂之爱花朵,农民之爱土壤;我爱读书!我喜欢学到更多的知识。我爱读书!我喜欢结交更多的新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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