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读书的感受的作文

2021-08-07 读书

  1读书——感受

  曾经,有人告诉我,一本书的好坏不是由别人评论出来的,而是由自己看出来的。而我却觉得书的好坏是感受出来的!

  (一)

  日落时分,拖着疲惫的身体,爸爸回来了,手中仍然是拿着一叠《广州日报》,爸就是那样,报纸的魅力总可以冲破一切。他认为读书不如读报。报纸上,仍然是烦闷的重大会议的召开;某某女大学生怎样怎样了!我看了就直犯困,爸爸却说:看一份报纸,不仅是看,而更重要的是用心去感受感受党对我们的好;感受某某女大学生的苦!正如你看一本书,不但要看,塰要感受书中情感,体会书中情节,那才是真正的读书!

  (二)

  新学期开始了,妈妈总爱开着车到一条老书街上,帮我买练习册。我却满脑子疑问。为什么不到大书店买书,而要到这里买书呢?最后,理所当然的,满载而归啦!在车上,妈妈对我说:也许你认为买书应该去大书店吧!不错,大书店里有你要买的书,这里也有。但是,你到大书店里,看到许多人都买这本,你就想买;然后,那边有人说那本书好,你又想买;到了最后,你只会人云亦云,却没有真正了解到自己需要什么书,想要什么书,什么书适合你自己,什么书不适合你,你走进旧书店里,安静的环境、同样的书,不会随波逐流,认证思考买什么书。感受哪本书更适合你,不是更好吗?

  (三)

  终于放假了。放假的时候,就想看书,但是看什么书呢?我突然有个很好的想法就是把我哥连拖带拉地拿去书店叫他帮我找书看!

  书店二楼。我哥把我带到小说专柜里,找了两个座位,自顾自地拿起一本小说就看。我呢?没事干,走在一个个书柜里,看着一本本小说,随意着一本小说就看。终于,找到了一本自己感兴趣的书了!

  回家路上,哥突然开口说:书要适合自己,这样才会有兴趣去看,我挑了书给你,你也不一定有兴趣啊?经过自己一次次的选择才会找到适合自己看的嘛!所以,看书要有自己感受,而不是别人的评论,也不要介意被人的评论,自己喜欢就好!

  (四)

  我喜欢坐在黑夜里开着灯,开着桌前的窗,一阵阵清风微微地吹进来后,一段段钢琴声伴随着清风钻进我的耳朵里,看着《花季雨季小说版》,虽然里面大多是言情短篇小说,但是我所感受到的是人间最真最美的感情。那是一份感动,一份激情。

  读书就是要感受其中的情感,才是真正的读书。

  人生中,要看的,不仅仅是书的本身,而是书中的感情,而读书的真谛就是感受书中情感!

  2我的读书感受

  拉过春姑娘的手,扇去夏伯伯的汗珠,捧起秋姑娘的连衣裙,挤走冬爷爷的冷漠无情。伴随着我十一年健康成长得就是那无声而又真诚的伙伴——书。在那个世界我想一个新生儿,如饥似渴的吸取着知识的养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每天阅读已成为我必不可少的习惯。在书中,我感慨良深。

  书柜里的书数不胜数,如《双面猎犬》,《混血豺王》,《心怀感恩成就梦想》一个人成功,要知恩图报,《给你的成长加点自信》成长的征程在宁静的小巷,也在泥泞的岐途,时而温暖,时而寒冷,然而无论身处何地,只要内信拥有那份自信和勇气,面对再多的困难,你一样可以笑得从容。

  最值得一提的是,《双面猎犬》这本书,主主要写了血管流淌的一半是狗血,一半是豺血的白眉儿,这就注定了它的生活道路不可能平平坦坦。

  在一次狩猎中,白眉儿遇到了埃蒂斯红豺群中一只名叫兔嘴的老母豺。兔嘴曾经在它饥寒交迫的童年时代帮助过它,它不忍心要杀曾给过它温暖的兔嘴。它的行为虽然瞒过主人阿蛮星,却瞒不过与它并肩狩猎的老黑狗的眼睛。老黑狗识破了它豺的本性。由于老黑狗的蓄意报复,白眉儿原形毕露,在主人面前暴露出豺的血统,他无法再在猎户生活下去,被迫逃离主人,重新成为埃蒂斯红豺群一直地位最低的“苦豺”。在惊心动魄的豺狼大战中,白眉儿立刻狼群,由苦豺一跃成为埃蒂斯红豺群新一代豺王。然而,它面前永远有一个难以解开的死结:究竟是要做一匹自由的野豺,还是要做一条忠诚的猎狗?这让它的灵魂撕裂般痛苦,经历了更加离奇曲折的生存竞争,也让它迸发出更加催人泪下的人性光辉。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世界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书的世界是五彩缤纷的,有节奏鲜明的诗歌,有行云流水的散文,有惊心动魄的故事,有离奇古怪,引人入胜的科幻小说……徜徉在书的海洋里,一路走来,我结识了享誉中外的老舍,冰心,莎士比亚,凡卡纳,安徒生等作家,遇到了机智勇敢的哈利·波特,欣赏到迷人的海底美景,被赤壁之战的激烈场面所吸引。每一本好书,都是黑暗中的一道亮光。这一道道亮光,将给我们这一叶叶暗空下的扁舟引航,直至寻找到风平浪静且有万家灯火的港湾。

  常在书海漫步,聆听哲人深邃的教诲,采撷一朵朵迷人的浪花,我们开启了知识的大门,愉悦地步入知识的殿堂。

  这就是我的读书感受。

  3读书感受

  意林的这一期当中有一篇内容也最打动人心的文章:还有半颗良心。半颗良心?一直以来只有一颗良心,没有半颗良心。你一定会这么想吧。是的,在我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也发出了这种疑问。不过,我慢慢意识到,那是因为,文中的伍尔德虽然偷了别人的财物,但是,却是为了他的母亲;可是,却有反悔自己这么做,因为他偷的车里有一个婴儿。一位母亲开着私家车来到市中心的银行办事,临走时,她将她2岁的小儿子留在车后座的婴儿车里,她轻轻地吻了熟睡着的儿子,然后锁上车门匆匆离去。几分钟后,她出来了,令她大吃一惊,她的车不见了。

  想到车上熟睡的儿子,她马上报了警。故事如此惊险,读到这里,我不禁为这为母子捏了把冷汗,如果失去了孩子,她可能会疯掉。偷车的人叫伍尔德,是一个穷苦的修车工。母亲因身患重病,急需手术,可高额的医药费令他一筹莫展,他无法眼看母亲因无钱治疗而离开自己,于是他便策划了这场偷车行动。对于一个修车工出身的他来说,偷车简直是小菜一碟,他很快便得手了,并联系好了接货人。到了交货地点,他开始检查车况,查到车后座时,他吓了一跳:一个孩子正静谧地睡着,睡得好甜,好甜。接货的人很快到了,他把钱交给了伍尔德,并建议他丢掉孩子,否则他很快就会被抓住。读到这,我有些害怕,这个孩子的命运将会怎样?他会被饿死,或是被野兽叼走。

  伍尔德犹豫不决,看着孩子那张可爱的脸,最终善良的心使他带着孩子和钱奔向医院。却不知,接货人已被捕并供出了他要去医院的消息,警察早已在那儿恭候他多时。一下车,警察立刻就把他围住。孩子回到了母亲的身边,他望着眼前的医院,想到自己的母亲,眼泪簌簌地流了下来……看,果然,文中那个孩子的母亲说:“伍尔德先生,不用担心你的母亲,她已经成功做完了手术,身体正在康复之中。至于你,你还有半颗良心。只要不放弃自己,你完全可以成为一个好人。”

  那位母亲竟然救了伤害过自己的人的妈妈,她广阔的胸襟让我钦佩不已。这个世界或许并不完美,但是,做任何事情都要用脑子思考,这才是最正确的。我可以想象得到伍尔德看到这信时心头的震撼,,其实坏人也未尝没有一颗善良的心。无论在怎样的境地中,总有一种东西在闪烁着耀眼的光芒——那就是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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