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第一次做“小偷”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次做“小偷”作文1
在我的成长中有许许多多的第一次,第一次骑车、第一次做饭、第一次坐火车、第一次……在这儿我不得不说出我第一次做的不光彩的事——做“小偷”,因为这事让我耿耿于怀,每次想起它来都面红耳赤。
好不容易,熬到了天黑。我们躲过了父母的眼睛,打着手电筒来到了树下。我们几个伙伴做了分工,有的拿着电筒照明,有的上树摘桃子,有的在一边望风。大家各就各位,三下五去二树上的桃子被我们摘了个精光。突然,不知道是那个伙伴“啊”了一声。顿时,我们关掉了手电筒,爬在地上一动不动,大气也不敢出,只听心砰砰的直跳。经过一刻的沉默,有人小声的说:“没有什么呀!刚才是谁啊了一声,吓死我了。”接着又有人说:“是不是我们被发现了呀?”这时我“镇定”了许多,说道:“切!怕什么,即使被发现了,也不过被批评一顿吧。”于是,我们享受完摘下的桃子高高兴兴的回到了各自的.家。
第二天,桃树的主人发现树上的桃子不见,他急得满头大汗、气愤不已,并发誓要找出“小偷”——我们几个肇事者害怕极了。经过几天的侦察,他锁定了我们几个“嫌疑犯”。在事实的面前我们不得不承认了我们的所作所为。他知道真象后满腔热怒火,狠狠的训斥了我们,并要求我们每人赔偿了20元的经济损失。这时我们几个小伙伴才知道了后悔了。几天后,我们赔偿了他的损失并向他道了歉。
这件事虽然过去了很久,可我还是记忆犹新。我相信这将是我的第一次,也将是我最后一次做“小偷”。
第一次做“小偷”作文2
往事,顾名思义就是以前发生的事情,这一些事情中的大部分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被人遗忘,可有一件事我永远都忘不了。
那是我读一年级的时候,我的柳州姑妈来我们家做客,临走时给了我100元钱,当时小小年纪的我还没见过这么多的钱,我高兴得心花怒放,刚想把钱塞回腰包,可谁知道老爸过来了,说:“儿子,你还太小,不懂用钱,就先交给我帮你保管吧。”其实我心里清楚,说是保管还不如说成“抢劫”,可毕竟父命难违啊!我心不甘情不愿把钱交给了老爸。
中午,我心里开展了一场斗争。一边是“把钱偷出来去用”的贪婪之心,一边是“做个好孩子”的.纯洁之心,双方你来我往,眼看上学的时间就有到了,几十个回合还是难分胜负。终于,贪婪占据了我的大脑,我决定把这本该属于我的100元拿去买东西。
这次偷盗非常成功,下午,我就成了名副其实的“大款”,一大帮同学围着我叫我请他们吃东西。我头一次尝到了当大款的甜头,体验到了当明星的滋味。
放学了,我像明星一样带着一大群人出了校门,我这边买羊肉串,那边买炸鸡腿。我左请客右请客,还给自己买了很多玩具,100元钱就这样被我花光了,当时可真实开心死了。
我带着那些新玩具兴致勃勃地走回家。一回到家,就被来了次“男女混合双打”(没打到了,只是教育了我),我被老妈教育得痛苦流涕,发誓以后再也不偷东西了。这就是我童年第一次当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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