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自传作文700字:鄙人自传

2024-10-24 初中作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初三自传作文700字:鄙人自传,欢迎阅读与收藏。

  初三自传作文700字:鄙人自传 1

  2000年11月2日的夜晚,随着一声婴儿的啼哭,一个小孩诞生到了这个美丽的世界。这个孩子就是我,一个被称为笑星的男孩。

  我长得虽称不上玉树临风,但对自己外表还算比较满意,至少五官是端正的。特别是我的'嘴唇有点上翘,在公共场合,经常会有叔叔阿姨说那是有福的象征,我也认为有这种可能。而最令我苦恼的便是身高了。在小学,我的身高相当稳定,除了一次有波动,在第二排坐了一学期外,一直稳坐第一排。值得期待的是,根据朋友们的经验,在近三年中,我的身高会有大幅度提升。当然,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当年出使楚国的晏子不也是一个矮子吗?就连NBA里,也有不少个子矮的人。

  在学校,我被同学称为笑星,这可是因为我的丰功伟绩才获此殊荣。可以肯定地说,在我们这个班级体中,如果没有我,那么我们这个班级中的笑声会减少一半。下面就容鄙人我来细细诉说。

  我有一张三寸不烂之舌。我的这张三寸不烂之舌可有着独门绝技,每当有人对我进行言语辱骂之时,我都会用这张三寸不烂之舌来战胜他。但是,我认为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就是用男人的方法来结束战斗拳头。可是因为鄙人身形瘦小又没有什么盖世武功,所以总是被用来当垫脚石。但是倔强的我有一颗永不服输的心,总想着下次一定会打败他,但是令人失望的是,这个下次从没出现过。平常我只会挣扎十秒,就会被人按在地上摩擦,动弹不得。所以说,我可谓是吵架没输过,打架没赢过。也因为这一独特之处,我成为了同学们课后的乐趣之一。

  这就是我,一个身高稳定,打架没赢过,吵架没输过的男孩,一个被称为笑星的男孩。

  初三自传作文700字:鄙人自传 2

  本人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学霸”,不仅学习优秀,而且有许多特长爱好。我同桌的话来讲,我有双重人格,一个是成绩优异的“学霸”,而另一个则是个分不清自己是个什么生物的傻子。现在就借这个机会,让本人来向你们展示一下什么是傻子与学霸的结合体。

  我认为我的“傻”是从娘胎儿里带的,听老妈说我一出生就得了病(我怀疑我的傻与这病有关),在头上扎针、输液,因此我头上有了个小的“地中海”(在我脑袋右边有一小片秃发,我恨呀!!!)与我携手一生、白头到老。此后等我上了幼儿园,我开始“傻”。一天我心血来潮,想像超人一样飞行。我找到一把椅子,然后踩上去,“嗖”地飞了出去,可是地球母亲似乎并不想让我离开她的怀抱,大约一秒后,脸贴地,送进了医院。等到了小学,我又傻。不知道多少个早上,我一脸欢喜地穿好衣服,吃过早饭,到了学校,我感到裤子难受的`很。一低头,原来是我的裤子穿反了。唉,又傻喽。到了现在,我不但没改掉这个“傻”劲,而且还变的更傻了。没天晚上我写完作业,我都会提前把书本整理好,但这时我的傻劲又上来啦,不知怎么的,我左手把书放到书包里放好,右手又糊里糊涂地把书拿走。等我第二天到校时,我打开书包,才发现书没带。

  唉,我怎么就这么傻呀?难道上天在打开我的一张门的时候,又顺手把窗户关上了?唉,算啦,算啦。说完我的“傻”还是来说说我学霸的一面。

  点开本人的“历史记录”你就会发现本人原来是一名“学渣”,但在老师和同学的鼓励下,本人爱上了学习,不久还得了个好成绩,与本人从此以后决定与“小地中海”还有“学习”一起白头到老。在学习方面,本人除了语文以外,剩下的各科样样拿手,就因为语文这一课,导致我数次考试与我的目标擦肩而过,于是就进了这个补习班,写下这篇作文。

  初三自传作文700字:鄙人自传 3

  2000年10月24日的晚上,一阵婴儿的哭声响彻云霄。那个婴儿便是我。我从妈妈温暖的肚子里出来了,来到了这五彩缤纷的世界里。从此,世界的大舞台上便有了我的一块小天地,任我在里面玩耍。

  婴儿时期的我,皮肤白嫩嫩的,肉乎乎的,让人看得忍不住想捏一捏。我那时可懒了,除了吃就是睡,有时连眼皮也不想动一动。到了幼儿时期,我可调皮了。去爬龙眼树,用水泼别人,在黑暗中扮鬼吓人,追着鸭子到处飞……如果要把我小时候做过的调皮事详细说出来,都可以说上一年了,简直就是"一天不打,上房揭瓦"。

  上小学后,我便迷上了看书。起初,我不识字,只能看一些有拼音,有图片的书。后来,随着我认识的.字越来越多,便开始看一些文字多的书。不过,当我看书看入迷时,就算天掉下来了,我也不会理会。有一次,我正在看书。妈妈要出去,她出门前叫我洗衣服。我一边看书,一边点头。等妈妈出去后,我便津津有味地看着这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看得十分入迷,心情也不由自主地跟着激动起来:当主人公快乐时,我的心情很轻松;当主人公被抓时,我的心就像压了一块大石头似的;当主人公脱险时,我心里的那块大石头被一股轻快的风给吹掉了……我看书看入迷了,脑中全是书中的情节,完全把洗衣服丢到了九霄云外。等妈妈回来后我才想起来,连忙小心翼翼地把书放在椅子上,不敢去看妈妈那火冒三丈的眼神,脚底像开了一个风火轮似的,跑进了厕所。

  时间像一匹奔跑的骏马,飞快地在草原上跑过。一转眼,我便度过了11年,现在已经是12岁了。我变懂事了。有一次,我看见妈妈不在家,家里又很脏。我便拿着拖把,到水龙头那弄湿,便拖起地来……看着这一干二净的地板,终于知道妈妈平时有多辛苦了。

  这就是我,一个有优点也有缺点的我。我希望我以后能取长补短,让自己变得更加好。

  初三自传作文700字:鄙人自传 4

  我的年龄虽然不大,但是我觉得我的人生就像一本书。

  首先你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你所看到的是一张照片和一个名字,没错,他就是我:眼睛不大不小,也不算好看,但他们一对孪生兄弟可啃”过许多书本;鼻子也算刚好,他能帮我辨别各种气味,如果你说鼻子只有闻气味的功能,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它可是你睡觉时帮助你呼吸的能手呢;每个人都有一双耳朵,他能帮我听到许多人的谈话,如:老师的讲课,朋友的谈话……

  翻开第二页,你所看到的是本人的`优缺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而我也不例外,我读书的时候读得比较快,而且也能读的时候会理解句子的意思;但是没有人会十全十美,所以我也有缺点,就是我在收拾东西的时候我有时会丢三落四的,上课有时会发一会儿呆。我有的这些缺点我就一定会改,保留优点,改正缺点。

  打开第三页,你将看到的是我的爱好。我的爱好好像天上的繁星一样看也看不完,数也数不清,但在这其中有两颗繁星又大又亮。第一颗大星星——读书。虽然在学校已经看了许多书,但这远远是不够的,杜甫曾经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所以我也在家看,在学校看名著,在家就看自己喜欢的书。这第二颗大星星——打乒乓球。我们不能光学习,王亚楠的老师说过“脑力劳动者每天至少要走十里路”,虽然我每天走不了十里路,但是可以作别的运动来替补,就像打乒乓球就可以替补。

  到了第四页,就是我的梦想。我想要当一名医生,医生可以帮助病人,让病人重新获得健康,医生可以获得尊重,他们是开导师,引导师,我知道要实现梦想一定要努力学习,医生要持之以恒,在给病人治病时要坚持,不能急,我也要培养这种性格。

  到了尾声,也就是第五页,上面有我的座右铭:持之以恒,又不放弃。加油努力,实现梦想。

  初三自传作文700字:鄙人自传 5

  在那明媚的春天,他会去捉蝴蝶采花;在那赤日炎炎的夏天,他会浑然不觉太阳公公的存在,依然跑呀跳呀,搞得大汗淋漓却不说热;秋天来了,他会拿扫把扫一扫地上那些金黄的落叶;冬天,他会穿上棉衣,戴上手套,化为雪地小天使,玩起打雪仗、堆雪人等等游戏。

  他总是笑,他的口头禅是:笑一笑,十年少。你们知道他是谁吗?那就是我。我是一个阳光的男孩,最喜欢新鲜空气,早晨起床,在通往校园的路上,每吸一口气,都让我感觉心旷神怡,心情也随即愉快起来,我会情不自禁地加快上学的步伐。我这人最大的优点就是喜欢笑,不仅自己爱笑,还喜欢开玩笑,带给别人欢笑。有一次,我在手上写了个大侠二字,被一位同学看见了,他说:咦,你还是大侠呢,真是笑死我了!我却说:那是当然,想当年我拳打南山敬老院,脚踢北海幼儿园,在医院的太平间,跺跺脚,没有一个人敢喘气。哈哈哈,哈哈哈!同学们捧腹大笑起来,我却面不改色,其实心里在笑过不停。

  我这人呀,也有一些小毛病,比如,上课好动被老师批评,做题粗心不注重细节等等,但脑袋瓜子还是挺聪明的。在班上,我有奥数大王之称,有一次,老师出了一道奥数题给我们做,10分钟过去了,15分钟过去了,没有人做出来,老师看了看题目,思索了良久,也没有想出来。终于,过了很久,我竟然用方程解了出来。语文课写作文,我也是技高一筹。几乎,每一次老师在班上要念作文的'时候,都要念我的作文。四年级时,我还写了两千多字的作文-----《云南之旅》呢。我还多才多艺,会吹笛子,会写书法。说到吹笛子,我还拿了不少奖呢,我学一年就考过了笛子八级,接着又取得了衡阳市比赛的一等奖,还到香港比赛拿了个银奖。书法,我只学半年,就参加县里的书法比赛拿了个三等奖。哈哈!多才多艺,爱开玩笑的我是不是很厉害呢?

  初三自传作文700字:鄙人自传 6

  看,镜里有个人,知道她是谁吗?告诉你们吧,她就是——我。我长得貌不惊人,粗略的看勉强看得过去,仔细一瞧就破绽百出了。皮肤黝黑黝黑的,眼睛虽大却扣着两块“玻璃”,只有那张因“饱读群书”的嘴还蛮讨人喜欢的。

  我的爱好很广泛。我喜欢在树林里轻幽的漫步,也喜欢在田野里热情豪放的.奔跑;喜欢小口小口的品着茶叶的清香,也喜欢大口大口的喝着果汁解渴;喜欢像男孩一样打球,也喜欢在房间里静静的读书。

  古人云:布衣暖,菜根香,唯有读书滋味长。我从小深明其义,十分喜爱读书。

  那是在我五岁的时候,妈妈带着我去商店买鞋,我刚走进商店,就被商店里的书吸引住了,竟不管妈妈到哪里去,直奔书柜而去。过了一会,妈妈发现我不见了,便到处找我,呼唤我的名字,可我还沉浸在书的海洋里,过了二十分钟妈妈才在书店里找到我。小时候的我爱书,现在我的痴书,将来会怎么样我不知道,但我至少现在还是对书情有独钟。

  如果说文静是我的主旋律,那永不言败就是我的伴奏。奏响我狂热拼搏的一面。

  七八岁的时候,我和哥哥踢足球。因为我是首次玩足球,根本不会踢。哥哥嘲笑我笨,还说第二天再不会踢,他就不带我玩了。我骨子里那种永不言败的精神爆发了出来,整个晚上都在想哥哥给我讲的踢球方法。第二天我的球技增长了许多,可哥哥还是认为我踢的不够好,说我不行,没天分。我气的满脸通红,整整一个下午我都在球场练球,带球,射门……一个星期后,我把成果展示给哥哥看,哥哥看后惊呆了,还封了我一个“足球小公主”的名号,我的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

  因为爱书,我的阅历比同龄人高,因为不认输,我得到了胜利的果实。我用这样的性格书写了酸酸甜甜的十二年,你喜欢这样的我吗?喜欢我书写的十二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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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姓丁,出生于2010年2月,刚好是除夕当天,是个热闹非凡的日子,以至于我每年生日都是高朋满座。“小丁”这个名字是我爸妈在众多字词中筛选出来的,他们希望我“晴空万里”“语出月胁”,希望我开朗,会说话。名字里凝聚着爸妈对我浓浓的期盼。

  我骨架娇小,身材瘦瘦的,吃不胖。高鼻梁上架着一副金色的眼镜,长相上并没有可圈可点之处,唯一让我得意的是有白嫩嫩的皮肤。经过军训、整个暑假的暴晒,在几乎没有任何防晒的情况下,迄今为止,我的皮肤还是白嫩嫩的。不像别人,一晒就会变黑,还会闹出不少称号和笑话。

  我从小住在三街望鹤路上,对那一块了如指掌,但到后来房子拆建,我们一家就搬到了灵溪新区,也就和我同桌住在临近小区,可以和同桌相互串门,还挺不错的。

  在七、八岁时,爸爸曾经买过一个小型的玩具架子鼓,妈妈看我比较感兴趣,便带我到曙光去试课。从那时起,我开始喜欢上了打鼓,到现在还在学,这也成为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在我生气、无聊时,都会选择去练鼓,它便自然而然的成为了我最大的兴趣爱好。现在的一些音乐活动上还会出现我的身影。

  我经常听到别人讲:“啊——不会吧,这么瘦小的女孩子居然会打架子鼓啊,帅的嘞!”

  有很多人说架子鼓这个乐器很简单,有手就行。虽然看着简单,但实际打起来,却很难对上拍子,要花费好多精力。每一首歌的背后,都是一遍又一遍的练习,一小节一小节的练出来,都是汗水和泪水的结晶,让我体会到了别人体会不到的不易。

  在学习上,让我感到困难的是科学学科。在小学时,科学就没有学透,升入初中后,难度加大,学习科学更加困难了,基础和一些探索能力是缺乏的。但是我相信,我会迎难而上,多提问,多思考,努力把科学成绩提上去。

  小丁,人群中平平淡淡、普普通通的一员,却总是在翻山越岭,超越自己,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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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鄙人,老朽,先生,匠人,小姐,倒是一个贴合我自身的标签也没有,我既不伟大,也没那么谦逊,既没贡献,也没那么聪慧,哪怕我的名字也是如此,不过是个与他人区分的代号,同样别人也可用这个名字,所以,我就是我,不一样的烟火。

  从呱呱坠地的那刻,这个世界便加入了我,在这拥挤的社会人潮之中,我要努力的去争得一席之地,当然,这一片地,是一开始我父母给予我的。儿时的事情记得并不是那么真切,虽说我的人生才度过了二十年的光景,但是,我不是神人也不是天才,没有那个脑子记得那么多的事情,也就能记住那么只零片碎的`几个画面,比如:第一次被父母混合双打(因为春节时,他们包饺子,我捣乱了)。第一次和父母走散(其实也就是在幼儿园玩儿的时候,人太多,幼儿园太大,没找到爸妈,可我还是哇哇大哭了)。接下来就是小学的时候,我第一次进入少先队,第一次去福利院给小朋友们表演节目,第一次参加六一晚会,第一次在全校面前指挥唱国歌(好不威风呢),第一次和同桌吵架画三八线,第一次跳皮筋,第一次怦然心动。但是呢,还是说说我这人生的重要节点吧,文理分科,文科占据优势的我,却选择了理科,这令我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在为我这次看起来错误的选择买单。但是呢,学习理科也不见得是个坏事,凡事具有两面性,虽说付出的所谓的代价有点沉重,但是理科的逻辑思维模式倒是给我的生活和人生潜移默化的产生了影响,也让我更为理性。

  而如今的我也已经度过这段时间,早已经释然,在现在的我看来,过往不过是走了不同的道路,此时觉得这条路艰难,或许选择另外一条路虽便捷的但风险可能比这次还大,我的机会成本不过也就放弃了那一年的光阴,还好,未来还有几十年可以掌握,所以我不是圣人也不算小人,我不过也是一个免不了世俗的万千生物之中的一份。

  初三自传作文700字:鄙人自传 9

  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二日的迷人的晚上,我呱呱坠地,降生到了和平县阳明镇一位姓刘的人家里。告诉你,我的降生可是有目的的啊,因为母亲唱歌的声音很好听,我就是被她动听的歌声吸引过来的。

  小时候,每天晚上我都要妈妈唱着歌来哄我睡觉。妈妈很善良,也很慈爱,从来不对我发脾气。爸爸就不同了,他管得我很严,我很怕他,所以就给了他一个绰号“严父”。

  三岁的时候,妈妈就教我唱一些简单的歌。尽管我唱歌的调早就跑到了二万五千里以外了,妈妈还是很喜欢听我唱的歌。我也更喜欢听妈妈唱的歌了。

  五岁时,我就和奶奶去耕田了。奶奶在田里插秧,我好奇地走过去玩,突然看见田里有虫子在一伸一缩地爬,我被吓得大声直叫,还不知所措地满田里乱跳乱跑,把奶奶一上午辛辛苦苦插的秧全弄得东倒西歪,奶奶气得直摇头叹气。

  十岁时,我的.胆子比较大了,也学了一定的知识了。就拿着奶奶给我的十块钱去买东西吃 。谁知,钱被我家的狗叼走了。那狗似乎在说:“这钱也有我的一半,给我也买点好吃的东西,行吗”我蹲下来,拍拍它的头,摸摸它的背,假装答应它说:“行,没问题。”说着一把从它嘴里抢过钱我就跑,使劲跑,拼命跑,哈哈,连谢谢都没跟它说。

  那时,我特别喜欢吃零食。记得有一次,我买了很多零食,并一下子把它全吃光了。谁知第二天嗓子就沙哑了,这下可好了,连跑调的歌也唱不了了。我很苦闷,终于知道说不出话来的痛苦滋味了。我就下定决心,要戒掉心爱的零食。心爱的零食啊,再见了。

  现在,我已经在阳明三中念书了。据老师说,我可是一名心眼多,鬼点子多,又有点调皮还贪吃的,但品德端正学习还算勤奋的学生了。

  要记住我啊,我在和平县梅径村,有空记得找我玩啊。我会成为你的好朋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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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名字叫小李,是双鱼座的女生,在2007年某月某日,随着一声啼哭,悄然来到了这个美好的世界。

  听妈妈说过,婴儿时期的我很调皮好动,总会没事找事给她增添许多麻烦,让大家围着我团团转。彼时,我对一些很有节奏的歌曲很感兴趣,每次听到这种音乐,身体就会不自觉地随之摇摆。

  一眨眼的工夫,时间老人把我从婴儿期带到了幼儿期。

  幼儿时的我并不知道上幼儿园的快乐。每天早上起床,为了不去上幼儿园,我每天都说自己肚子痛。妈妈好不容易把我送到了班级里……她前脚刚走,我就躺在地上哭,愣是耍赖不肯起来。经过老师的一番抚慰后,我才肯站起来。我这个人比较开朗活泼,大家都夸我性格好。不管多伤心,只要过一会儿,就把伤心事抛到九霄云外去,乐呵呵地与小伙伴们玩过家家的游戏。那个时候的我还真有点没心没肺,哈哈!

  转眼间,现在的我已经十四岁了。这些年,我真的变化了许多。

  记得初一上半学期开始的时候,我和新同学们都不太熟悉。但毕竟咱开朗嘛,黄老师刚排完座位,我就和后桌打招呼并互相认识。渐渐的.,大家都熟悉起来,朋友当然也不断地增多。初一时,同学们都在打打闹闹,有些课堂也比较吵,但到了初二,大部分同学都在认真学习,上课也安静了许多,作业做得更认真了。

  上了初中后,我也明白了许多道理。

  七年级上册的时候,有一次我数学考试只考了七十几分,盯着满是红叉的试卷,我有些懵圈。回到家后,妈妈并没有批评我,只是语重心长地让我下次再努力。望着母亲那失望的眼神,我下定决心一定不负她锁王。那时起,我回到家稍作休息,便会开始写作业。写完作业以后,也会认真复习。等到了下一次数学考试时,我考出了97分的好成绩。努力没有白费,不经历风雨,哪能看见彩虹!

  十四岁,还只是人生旅途中的一瞬间。在今后,肯定还会有美好在等待着我;在今后,肯定还会有许多挫折在等待着我。我坚信:只要带着勇气,无所畏惧地走下去,我的传记将会更加精彩无限!

  初三自传作文700字:鄙人自传 11

  夕阳要落上了,月亮悄悄爬了上来,星星调皮地眨着眼睛,夜景美丽极了。

  我一人独坐在窗台下,寂寞地欣赏着夜景。回想着自己儿童的美好时光,儿时的我圆圆的脸像鹅蛋一样,光滑润泽,大大的眼睛如玻璃球一样水润光泽透着儿童时的天真可爱稚气。嘴唇又薄又嫩,嫩得像豆腐一般,但可惜的是牙齿没长出来,不能找出我雪白的牙齿,有一处非常特殊,当时我的.头发非常的少,像没长一样,因此我觉得当时照得非常丑。儿时的我身子弱,天天有病,因此母亲不让我跟邻居家的孩子一起玩。天天自己一个人在家非常孤独,所我渐渐变得非常内向,从不和人主动讲话,所以小学六年里没有“铁哥们”。

  一年暑假,母亲把我关在家里,天天让我做作业。突然,一下敲门声把我从作业的海洋中捞出来。我小心翼翼地打开了门,原来是我的同学。他们说:“你天天呆在家里,也不出门你不怕闷死啊,我们去河里捉虾你不去吗?”我犹豫了一会说:“我身子弱病多,还是不去了吧。”同学们失望地摇了摇了头。我回屋一想:“我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不就捉虾吗,谁不敢!”于是,我戴上太阳帽,提起小红桶向河边走去了。

  晚上,母亲下班回来,推门一看我没在家急得要命,四处问人我去哪了。终于在小河边找到了我。母亲气极了,跑到河边一脚把我的虾桶给踢翻了,我辛辛苦苦捉来的虾全跑了。我伤心极了,坐在地上大哭起来,母亲一把将我拽起来,踢回了家,关上门找来竹条。母亲的样子我至今历历在目:眼瞪得像汤圆,气得咬牙切齿。手里的竹条颤抖着,好像要吃了我一样。母亲揪着我的耳朵,扬起竹条重重地抽在我的身上,一道道深深的紫痕在上面印着。

  那一夜,我向母亲认了错,母亲一边给我上了药,一边教育我小孩子不能玩水玩火,总之很多很多我已经忘了。但是感受得到母亲对我的爱。

  到了初中,我不再内向了,变得话很多,这也许就是我成绩上不去的原因吧。

  我在初一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一片天,一个自由空间,一个美丽的青春花季!

  初三自传作文700字:鄙人自传 12

  本人小晨,丁河一中学生也,芳龄13。现正值初中黄金时期——八年级,本人长得很高,是女生中的大高个儿,长相不太出众,甚至有点丑,也有点黑,因此有点自卑,有点偏内向。

  但我从小就是个乖孩子。上幼儿园时,妈妈报完名把我放在学校就回去了,我独自一人坐在教室后边最靠边的角落里,不哭也不闹儿,别的小朋友又哭又闹缠着家长不让走,整个教室乱哄哄的,全是孩子的哭闹声,虽我也很想回家,很想我的爸爸妈妈,即使这样。但我不能哭,不能给爸爸妈妈添麻烦。

  我有点贪玩,上一年级的时候我很贪玩,有一次光顾着玩儿,忘了写作业回家的时候妈妈问我有没有作业,我说老师没有布置作业。结果第二天到学校别的.同学都交上了作业,唯独我没有,老师就把妈妈叫到了学校。妈妈急急忙忙的赶到学校,一巴掌把我打趴在地。腿上流出了鲜红鲜红的血,从那次以后,我就养成了认真做作业,不撒谎的好习惯。

  我也有点优秀,上四年级时镇组织诗词朗诵比赛。学校派我去参加,我用自己积累背诵的诗歌赢得了第一名,奖励了一本厚厚的课外读物。接着,我又参加了作文比赛,也获得了奖励。我赢得了很多很多本课外书,每一本我都收藏着。现在每次大小考试,讲台上也少不了我的影子。

  孔子曰:“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也有些缺点,其一就是心眼儿太小,脾气太差,经常会给身边的人闹矛盾,一生气就会甩脸色,就和朋友冷战,可是冷战一段时间后又后悔、又是自责,不久便会和好如初,我的友情真可谓是分分合合,合合分分的。其二呢,就是不爱说话,性格内向,课堂回答问题不主动,家里来客人不主动打招呼,为此没少挨家长的唠叨、老师的批评。

  人常说:不怕有错,只怕不改过。为了我的美好未来,而今迈步从头越。我决心从今开始我要正视自己的不足,扬长补短。改变我自己,上课主动发言,与同学竞争合作,对人有礼貌。扎扎实实进步,开开心心学习,这是我最大的愿望。

  初三自传作文700字:鄙人自传 13

  师范毕业的我,当然是热血沸腾,踌躇满志的。有拿云有志少年,决心要改变教育的世界。我清楚的记得,在我第一年带高三文科班主任的情景。他们的成绩不好,纪律涣散,自觉性差。作为班主任,我摩拳擦掌做好了改变他们的准备。早上,学生还没到校,我已经稳坐讲台;中午,他们还没吃晚饭,我已经侯在教室门口;看到他们玩手机,我会不由分说的没收。发现打牌的,立马回家叫家长;上课不听讲,回家反思。晚上,精疲力尽的躺倒床上,却幻想着他们经过我严打后的进步。不是说付出就会有回报吗?是的,我的确收到了回报,不过他们回报的是顶撞和不服。回报的是抱怨和不解;回报的是抵触和抗拒。

  我开始怀疑自己,为什么我的严格换来的是落后。我的热心换来的是冷漠;我的付出换来的是焦灼。为什么我要改变世界,却被世界遗弃?在后来的日子里,虽然我照样天不明就爬起来上早读,夜已深还在晚自习。但是我已经少了热情,少了温度。齿轮一样的磨合着机器,摸爬滚打的应付着工作。

  但是,直到有一天,我们学校迎来了全国养成教育专家林格教授。一个用脚做学问的.人。他的一场报告改变了我。

  他说,教育是没有用的。养鱼养水,养树养根,养人养心。真正的大教育家,是一种存在,无为宁静,静待花开。他(她)从不教导你该达到什么目标或者用什么方法,只是与你心灵感通,在“无言”中赋予你精神的能量,所以,要想让学生变成什么样子,自己就先活成什么样子。要想教好学生,自己先做精神上的贵族。

  在心中积怨已久的苦恼,涣然冰释。原来,我对学生的苛责,某种程度上是对自己的不满的折射。对它们的焦虑,源于自己的不自信,你的世界里没有别人,你所看到的一切都是自己的映射。

  我重新拾起了久违的书本。渐渐发现,手不释卷是生活的一种优雅。书香荡涤着灵魂的尘垢,像甘泉濡润了沙漠的绿洲。笑脸多了,从容多了,自信多了,幸福也跟着多了。

  初三自传作文700字:鄙人自传 14

  倏忽十四个春秋,已从我指缝间溜走。十四载里,哭过,笑过,疯过,乐过,我依然可爱。

  呱呱坠地那天,妈妈见我脸颊绯红,心生怜爱,继姓“吴”,起名“姝宇”,意为宇宙美玉,再无第二。而我,像极鲁迅笔下的小草,“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这就是我,生也坚挺,死亦顽强。

  小时候,有几个知心玩伴,每天很晚回家,免不了妈妈一顿轻训。一天,最好的朋友从幼儿园转走,这对我来说,是多么重大的打击!平生第一次,感受到生离似死别,心里的不舍,老天最清楚。傍晚离别时,“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不谙诗意,但惜别情。夕阳映红天际,丝丝缕缕的晚霞很久很久才消散。两个小不点,站在晚风中道别,既可笑又可贵。我执意送她,和她最后一次牵手。两只小手相牵,走着走着,就奔跑起来。风啸耳畔,夕照无情。大概是太过于专注彼此,没有顾及路上铁柱横拦,我跟她轰然相撞。结果,我很惨,头上撞彩,错别儿伴。如今,疤痕仍浅浅地印在额头,而儿伴已不知去向何方,友谊逐渐淡然。执拗的我,心里永忆那晚的一切。

  后来,心智成熟,我找到了最爱一一画画,坚持要上兴趣班。然而,父亲并不支持,他认为我只需要专注于学习就行,不必多此一举。平时乖巧的我,第一次违抗父命。我软硬兼施,费了不少劲,凭一个少年的心思,凭一个少年的诡计,想要一种特别的生活。当然,我的伎俩在大人眼里不值一提。而我的父亲,那天,严肃地看着我。我毫不畏惧,笔直站立,迎着父亲的目光。父亲看到我眼神中的热爱,看懂了平日里无欲无求的'我此刻最渴望的东西,看懂了我想要为之奋斗的意愿,终于点头同意。我想,不是自己的计策得逞,套住了父亲,而是父亲知道,这是我的梦想,是我要飞翔的翅膀。

  “你剪掉我的翅膀,却怪我不会飞翔!”我不想让自己和父亲都后悔。我知道,父亲的用意,不是不支持我,而是怕我仅有三分钟热情。我会用行动,告诉父亲,我会珍惜,更会坚持。

  初三自传作文700字:鄙人自传 15

  看着镜中的那个我:一头齐耳的短发,头上那足可盖到眼睛的乌黑的头发经常一跳一跳地。一双贼亮的小眼睛仿佛要看透人的心。一排参差不齐的牙齿时常露在外面。爸爸说,小姑娘家的,学得文静点,别整天露着牙。可我总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整天还是露着我那参差不齐的牙齿,从不怕被人看到我那显眼的兔子牙。

  我有点不好意思说出我是个馋猫,爱吃如命。妈妈时不时会给我带点美味回来,可这些美味总是在家里待不了多长时间,又跑进了我的肚子里。“我做饭,你自己安排。”妈妈说完就朝厨房走去。我连忙点头,心想:哈哈……又可以去探访食品柜了!妈妈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管住自己的嘴巴。”我不耐烦地朝妈妈摆摆手,拖开长音回答道:知道了。看着妈妈在厨房忙碌的身影,我便以“超光速”奔向食品柜,用我那贼亮的眼睛扫视着,拿出一盒巧克力,像只小老鼠样的吃起来,并侧耳细听厨房的动静。做贼是慌张的、心虚的。“又没管好自己的嘴,你吃了多少?”妈妈失声叫了起来。我回过神来,小心翼翼地擦了擦嘴。我也失声叫了起来,啊!装巧克力的盒子已经底朝天了。我自然也少不了那顿说教。可还是改不掉如此的嘴馋。

  除了贪吃,我还爱啃书。在书前一坐九鼎,真像书的`守护女神——但就是少了那只站在肩头的猫头鹰。我和书有着很深的缘分。没上学前姥姥读书跟我听,上学了随着年龄的增长,依次是拼音标注书、小说、长篇连载书、励志书、中华典故、历史故事、探索动物植物的等等。而且也对它们爱护、着迷,我现在也时常拿出童话书、注音版的书来读,现在的感受和当时有着不一样的理解、这就是长大的缘故,也是书教给我更多的缘故。

  面对镜子里的那个我。我会说:“这才是我嘛。一个贪吃又爱啃书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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