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行高速平安你我征文「精彩」

2022-01-28 初三作文

  安全问题伴随着人的一生,安全隐患存在与人们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的方方面面。小编收集了出行高速平安你我征文,欢迎阅读。
 

  第一篇:出行高速平安你我

  从我记事起,就懂得,生命只有一次,如果我们不好好珍惜,上帝是不会白白的给我们第二次机会!

  而现在,繁华的街市,水泄不通的马路,却时时刻刻都令我们心惊胆战。红绿灯发出的那微弱的光亮,不足以让人们提起警惕。车祸大多是致命的,而人们却全然不顾、视而不见。一起一起的交通事故,其实,也在为我们敲响警钟。

  在报纸上,我目睹了一幕幕触目惊心的画面,我听说过一起交通事故:有一天下午,阳光贪婪的吮着大地,有个年轻人,架着一辆小轿车,一只手握着方向盘,另一只手很悠然的搭在车窗外,红灯亮了,他丝毫没有察觉,车影一下子闪过了交界线,死神也不肯放过他,随即降临,一辆货车从侧面驶来,同样,也是毫不相让,刺——,一个急刹车,打破了原有的寂静,想逃出死神的魔掌,哪有这么容易!驾驶员很快就倒在了血泊中,一命呜呼。活生生的一条生命啊!因为误闯红灯,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因为那一刹那……

  死神,有时也很不讲理、很霸道,只要是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它甚至连小孩都不会放过。有个例子可以实实在在的证明我所说的话,一天,有个男孩,骑着单车,飞速前进,一下子闪过身边的行人,像一阵风似的,人们都说,他这样下去,迟早会撞到人的,可是,他就是不听,继续他的“飞车”,人们见到都可怕,在责骂的同时,人们也在替那男孩担心啊!但是,男孩不一为然,脸上不时带着点得意的微笑,显然,他自己也更不为自己的人生安全着想,这样骑着“飞车”,对他来说,似乎是一种炫耀。人们是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一会儿,不出忽人们所料,“砰——”男孩出车祸了,刺耳的尖叫声,凄凉的哭声,都瞬间弥漫在了这个角落,死神将“恐怖”化为黑暗,笼罩着他,沉重的呻吟,一滴滴维持着男孩生命的鲜血,在这一刻,迫不及待的要流出来,它们似乎也要男孩为自己犯下——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罪祸负下责任。男孩的生命如一束炫烂的火花顷刻间出现在了上空,不过,这只是一时的,很快就熄灭。最伤心的就是男孩的父母了,他们辛辛苦苦把男孩养大,可是就是那一刹那…

  我们作为小学生最基本要做到,就是过马路要一站二看三通过,不要乱闯红灯,这样的后果是不堪设想的,过马路还要走斑马线,这样才是安全的。

  生命是宝贵的,它只有一次,别再让交通安全事故再次发生,别再让贪婪的死神一次又一次在马路上勾走人们的灵魂,我们不要贪图一时之快,而毁掉了自己的一生。值得铭记在心的是:自己的每一次出行,都深深牵系着家人的心。

  文明出行,在我心!珍爱生命,警钟长鸣!

  第二篇:出行高速平安你我

  要是有人问,人最重要的是什么?你一定会不假思索的回答——当然是生命了!不错,不论你得到了什么,还是拥有什么,只要你失去了生命,那就等于失去了一切。所以,我们每个人都要珍爱自己的生命!

  有时,因为一些人的疏忽和大意,不注意遵守交通规则,因而危险和悲剧总是降临到他们身上。在报刊。电视上,不是经常都刊登着一些惨不忍睹的交通事故吗?那都是那些存在侥幸心理的人,不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最终自食其果。交通大队长就为我们讲述了一个活生生。血淋淋的例子:一位贫困的高一学生,学习刻苦,品学兼优,也很孝顺。每次从学校了带来些好东西,都献给辛勤的母亲。但是,天不随人意,往往总是将灾难降临在这幸福的家庭里。一天,日照杆头时,他骑着自行车与一辆油罐车并排而行,油罐车突然转向那陈旧的自行车的方向……恐怖的事情发生了。一个朝气蓬勃的生命就在这炽热的太阳下融化了。

  这可是个血的教训啊!它所付出的代价实在太沉重了。它使一朵还未绽放的花蕾就这样凋零了。这件事让我感到无比惋惜,母亲失去一个懂事的儿子,学校失去了一名优秀的学生,朋友失去了一个知音,国家失去了一个栋梁之才……

  交通事故带来的悲痛实在是太多了。据资料统计,全世界每年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多达120万左右!我国交通事故死亡率居世界第一!随着驾车的人数和汽车数量的增加,到2020年全球预计死于交通事故的人会上升到230万左右!天哪!230万人!这惊人的数字会使多少个家庭失去他们的亲人,会给他们带来多少悲痛啊!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最宝贵的就是生命”。血的悲剧告诉我们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真正做到“关爱生命,安全出行”。

  安全的出行,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行环境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添砖加瓦,而和谐的社会又为交通安全的建设撑起了一片蓝天。

  这,便是双赢的智慧。作为一名普通的中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是我们 应该具备的社会公德。“文明行走,构筑和谐”,这需要每个公民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让“平安大道”更加畅通无阻!

  上帝是公平的也是吝啬的,他只赐予每个人一次生命,所以我们必须珍惜。生活中交通安全与我们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她就象我们的朋友。日日夜夜都守护在我们身边,教育我们,劝诫我们。

  让我们把“交通安全”这四个字在心里永远扎下根,让全世界人民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交通事故永远在我们生活中消失,让我们的明天充满鲜花,充满阳光。让交通安全做你最好最好的朋友,它将永远保护着,带给你幸福。让我们争做文明守法的好少年吧!

  第三篇:出行高速平安你我

  珍爱生命,安全第一。”安全问题伴随着人的一生,安全隐患存在与人们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的方方面面。然而人们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很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安全事故也屡屡发生。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的交通工具逐渐增多,变得越来越方便。就因为有了这些先进的交通工具,人们的生命才一步步受到更大的威胁。

  2003年9月7日凌晨,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农民王某受雇主张某的指派,负责驾驶货车拉运渣土,当他行驶至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时与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王某受伤。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认定,王某负全责。王某经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鉴定伤残程度为九级。王某先后共住院治疗63天,支付了数万元的医疗费及法医鉴定费。虽然交通执法部门认定王某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但是王某则认为对于自己因事故所引起并支付的医疗费,及由此引发的相关费用则应由其雇主王某承担。然而,王某与张某就赔偿金额进行协商时却未能达成一致。王某遂将雇主张某告到法院。一审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王某受雇于张某,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伤害,张某应当赔偿王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伤残鉴定费、残疾赔偿金、子女生活费、病历复印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但鉴于王某在交通事故中其自身承担全部责任,可减轻张某的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张某赔偿王某各种费共计3万元 。判决后,王某表示不服并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审理期间,王某表示放弃其妻子因护理他造成误工损失的请求。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从事雇佣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伤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雇主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此项赔偿是对雇员因职业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劳动能力损失的补偿,与雇员在工作中的过失无关,不能因雇员的过失而受到影响,故做出上述判决。

  2003年2月11日14时5分,大兴区黄村镇狼各庄村村民薛某在由南向北步行横穿公路,适有河北省固安县解家务村司机杨某驾驶农用四轮车由东向西驶来,农用车将薛新开撞出,薛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2003年10月23日13时许,通州区郎府乡马场村村民郎某,在通州区通香公路杜柳棵路口迤东由北向南横穿道路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河北省香河县淑阳镇胡庄子村村民张某驾驶的旅行车撞伤,郎某经医院抡救无效死亡。

  这一起起案例,都是血的教训。所以我们更应该遵守交通法规,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安全这永恒的话题,将伴你我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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