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作文

2022-09-21 初二作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八年级作文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八年级作文 篇1

  时间的巨轮碾过,一道道或深或浅的辙痕一路走远,青春的脚步也随之渐行渐远,那份感情,难以忘怀!——题记

  教室、食堂、寝室三点一线的生活,仿佛就是无数个今天复制着昨天,仿佛又将是无数个明天拷贝着今天。枯燥、乏味、无聊、紧张就是现在学生生活的主旋律。

  悸动而有敏感的时期,爱情总是令人期待,而它,又不期而至。

  “我喜欢你!”

  心跳,漏了一拍,害怕自己听错。脸,像火烧一般,听到这句话,心里竟是不尽的喜悦。

  记得,曾经,为了与他擦肩而过的一秒,用心酝酿着最美的笑容;为了得到他的关注,努力学习,而今......

  “你愿意和我交往吗?”

  似乎整个世界都安静下来,炽热的目光仿佛要将我穿透。

  用力,点一点头,脸,又浮出一层红晕,烧得像熟透了的西红柿。他似乎很开心,走近,抱着我,久久不曾放开。

  一起学习,一起吃饭,一起回寝室,三点一线的生活,因有了爱情的装点,充斥着幸福的味道!

  高调宣布我的恋情,想,让全世界都来分享我的快乐。幸福,弥漫,梦想,却走远。

  成绩在跌,一直在跌,学习,总力不从心。老师的劝诫,父母的提醒,却总溶在他温柔的笑靥中!

  时间,一分一秒地走,共度两人相守的时光,发现,竟深蕴着如许的真情!

  初三走近,爱情面临选择。

  相约第一次牵手的地方,我,久久未曾开口。任凭风肆意吹乱头发,抬头,四目相望。

  “我们分手吧!”

  “我们分手吧!”

  眼眸闪过一丝惊愕,随即,是满足的释然!

  “此情可待成追忆!”我欣慰地说。

  他,点了点头,“所幸我们已不在惘然!”

  我们相视而笑,同时转身,内心,已经约定,不再回头,离开的一步一步,终于明白,这份来得太早的感情,让我懂了太多!

  又回到了平静的三点一线生活,突然,发现学习中,蕴藏着那么多的乐趣。每天,都是新的开始,都有不同的希望,都会收获的知识!带着一颗平静的心,我轻装上路!

  这个青春,我遭遇早恋。爱情,在无尽的期盼中到来,又在不尽的思考的走远!回首往昔,发现,所谓的爱情只是纯粹的喜欢,由心而生的欣赏,仅此而已!

  青春不是恋爱的季节,因为情窦初开的我们还不懂什么是爱情;因为,这时的我们还没有足够的能力去承担;因为,该在秋天成熟的果子,不应该在夏天过早地去采摘!

八年级作文 篇2

  一天天还没亮。贾岛就背起布袋,装好笔、纸和行李去拜访隐居在黑松林里的隐者去了。

  一路上,小溪潺潺、鸟语花香……到处都是美景,贾岛深吸了一口气,说道:“真是太美了!”他继续走,走着走着,不知不觉就穿过了黑松林,来到了一间茅草屋前。茅草屋外边围着一圈栅栏,显然是一位隐者住的。他喘了一口气,紧了紧腰带说:“呵!找到了。”

  他往前走了几步。突然,从他前面窜出了一只小花狗,冲着他“汪汪”直叫,似乎在说:“你是谁!不准过来,否则我就咬你了!”贾岛吓了一跳,不禁向后退了几步,他边退还边叫:“去去去!”

  屋里的童子听到了动静,推开栅栏门,走了过来。童子惊奇地打量着岛:贾岛长得白白净净的,留着一撮小胡须。身穿浅蓝色的长袍,腰系灰色的带子,围着黄色的围裙。真是个美貌的男子啊!

  与此同时,贾岛也看着眼前这位天真无邪的童子:童子手握一根树杈,身穿绿色的衣服,扎着两个小辫子。腰系粉红色的腰带。

  这时,童子开口说话了:“你是谁?找谁?”贾岛行了个礼,恭敬的说:“小师父,在下名叫贾岛,字阆仙。请问你家师父在家吗?”

  “师傅不在,上山采药去了。”童子客气的回了一句。贾岛失望地叹了口气:“唉!我千里迢迢赶过来拜访,却不在家!”童子指了指身后的的大山,说:“但就在这座山中。”贾岛立马眼中放光,俯下身来问:“那请问是在哪条路上去的呢?”童子摇着手说:“山上云雾缭绕,不知是从哪条路上去的。”

  贾岛彻底失望了,但是转眼他又高兴起来了。因为他此行的目的并不只是前来拜访他所仰慕的隐者,更重要的是作诗呀!于是,他当场吟出:“《寻隐者不遇》:松下问童子,言师采药去。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

八年级作文 篇3

  我居住在大都市里,高楼大厦林立,五步一个便利商店,六步一个超市,一辆辆各式各样的名车塞得街道马路水泄不通,弄得天空一片乌烟瘴气,大行其道的快餐店,解决上班族最困扰的三餐问题,都市完备的生活机能,带给我们无限的便利生活,我喜欢都市,但我总念念不忘外婆家那美丽的乡村景致,纯朴的田园风貌。

  我是个都市人,每天一早打开窗户,一栋栋高楼大厦忙着和我道早安,我已经习惯这样车水马龙的景象,对于热闹街市总挤满了人潮也早已司空见惯。忙碌是都市人的代名词,紧凑的行程,邻居间即使碰面,也只是擦肩而过入门各自媚,都市被紧张的气氛笼罩着,“我很忙”、“我没空”,成为都市丛林最常听见的问候语,在这繁忙的`城市中,紧凑的步调、课业的压力不时压得我喘不过气,让我不由得想起我最向往的那日升之处的最美的乡村。

  每当逢年过节,妈妈总会带我回外婆家,抛开一切烦恼,感受乡村的朴实和浓厚的人情味,沉浸在山水田园中,沐浴在新鲜的空气中,欣赏金黄色的稻穗在田中迎风 摆动她最美的舞姿,压力全抛到九霄云外,浸在晨雾中,不用闹钟来叫,便能在悠悠的鸡鸣声中醒来,傍晚在河堤旁静静坐着,享受凉风,没有落日的景色,却有着橘红色的晚霞相伴,平房炊烟是乡村独有的风采,在这美丽的风景中,我乐于做个乡村之子。

  我喜欢都市,享受都市带来的多元便利,但在假日时,我却又总难忘乡村的田野风光,对我来说都市美丽,乡村景好,两样我都无法割舍。

八年级作文 篇4

  以前,我并不了解生命的真正含义,更不清楚生命的重要性;因此,年少无知的我常常因为一些小事而大吵大闹,并且常常用自杀来威胁父母。但一件小事,使我对生命有了新的看法,这得让我从三年级的时候说起……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刚刚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和父母吵架的我,一个人走在上学的路上。我的心情十分难受,正准备找点事情发泄一下时,突然一个蚂蚁洞出现在我的眼前,就在这时,我的心里产生了一个邪恶的想法——我一路小跑到一家超市里去。我买了一个火机和一包纸,然后用纸围住蚂蚁洞的周围,并用纸紧紧地堵住了洞口,我用火机点燃了纸,在洞外的蚂蚁因为大火而无计可施,而里面的蚂蚁在我的猜想下,不被烧死,最起码也被闷死了吧!想到这里,我不禁哈哈大笑。

  突然,这群濒临死亡的蚂蚁做出了让我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来!只见它们开始抱成一团,从而滚出了我做出来的“包围圈”——在这个火圈里,最外面的蚂蚁被烧得噼里啪啦的响,但里面的蚂蚁却因此而幸存了下来。就在这时,我的心仿佛被刀捅了一般,顿时明白了什么………

  从此,我再也没有因为与父母吵架而提出自杀的话来了。当他们问我为什么时,我是这样回答的:在那次烧蚂蚁的事件中,我敬畏蚂蚁对于生命的认知,也对自己的无知而感到羞愧无比。在蚂蚁的身上,我看到了生命的稀有与珍贵。生命对于人只有一次,我们要珍惜它,同时我们还要学会利用它。没有了生命,一切的一切都是空想,一切的一切都是空谈罢了。

  从此以后,我开始敬畏一切生命了,并从此更加珍惜我自己生命了。

八年级作文 篇5

  年华似水,似乎总难寻觅它的痕迹。是常青藤的败落,还是勿忘我的盛放?是今日发现我又长高了,还是明日从七年级成为八年级?我的日子在不断地向一个不知名的地方奔去。我无计挽留,也无法改变。唯一不变的是一次次翻开书页,一次次静静地阅读,指间细腻的质感,留给我一丝轻叹,一些温暖。

  小时候,在爷爷的熏陶下,我便对书有一种独特的感觉。那一本小方块,为何会让爷爷捧在手中细看半天没一点声响?嘴边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笑?定是那小方块中有什么令人着迷的东西吧!我曾翻过爷爷的书,嗯?怎么都是一个个复杂的小字!长得个个都不一样!后来,爷爷告诉我,等我识了字,就可以读那些令他着迷的书了。他小呷一口绿茶,翻开书,靠上躺椅,跷着二郎腿,嘴边挂着一丝淡笑,那样子实在惬意极了。年幼的我对识字开始产生兴趣,识了字,我便可以自己看《狼外婆》的故事。我若认识了字,我一定要自己念出来,大声念给奶奶听。

  懵懂岁月里的某一天,我终于有了自己的第一本书——一本注音的《格林童话》。每晚我会搬张小凳子,站在凳子上和爸爸挤在同一个书桌。嘿!我可是在看书呢。我低着头,认真地拼着拼音,就这样,在没有大人的帮助下,我分好多个夜晚读完了《白雪公主》的故事。当时的我单纯地认为,白雪公主是好人,皇后是坏人;好人应该幸福地活着,坏人应该统统消失才好。多少个夜晚,《格林童话》陪着我一起度过。因为还没有认识太多的字,很多字需要认拼音,看完一本200多页的《格林童话》,便要花去了我整整一个多月的时间。但是每“拼”完一个故事,我便会自豪地挥手,无论妈妈在干什么,我也一定会在第一时间告诉妈妈我的“丰功伟绩”。那本《格林童话》在我手中翻过无数遍,在我幼嫩的指尖留下了第一个质感——书页是粗糙的,却是吸引入的。

  当我捧着《三国演义》如痴如醉时,时光长河已经又无声地流淌了几年,换上了小学校服的我将所有注音读物固执地遗弃在书柜的角落。在爸爸的陪伴下,在新华书店和我差不多高的架子上取下了一本《三国演义》。当时买这本书的想法十分简单,因为姐姐常拿这本书取笑我:“都什么时候了,这本书都没有看过?开什么玩笑!”被她激了多次后,我想,有什么了不起的,一本书而已,现在就开始看!记得当年从书店回来便兴奋地捧着它靠在沙发上,学着爷爷的样子,挂着一丝微笑,有模有样地跷着腿。虽然当时这本书大部分是读不懂的,不过废寝忘食和津津有味却也是真的。虽然搞不懂为什么刘备、曹操和孙权要打仗,难道就不可以坐下来和解吗?可是刘备、关羽和张飞的浓厚的兄弟情谊却令我感动不已。刘备是好人,曹操是坏人。第一遍囫囵吞枣般地读完这本书,我自以为是地得出这个结论,就像小时候的《白雪公主》一样,白雪公主快乐地活着,坏皇后最后悲凉地死去。尽管我的结论多次被爸爸妈妈笑着给否定了,但300多页的简装本《三国演义》在我的一遍遍翻阅之后,在我的指尖,终是留下一丝它的痕迹。

  窗前的君子兰几度花开花落。中学的我立在书柜前,几度犹豫后,然后取出一本《牛虻》,安静地坐在椅子上,指尖灵活地翻开书,忽地,一束阳光打在淡淡米白色的书页上,安静,自然。指间缓缓抚过阳光照着的地方,书页上的故事正在阳光下缓缓地笑,我轻轻一皱眉,然后淡淡地笑了,闻到了么?一抹淡淡的清香,醇厚又细腻,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我的纸质年华,在书页中穿梭而过,撒下一粒粒洁白的细沙,和一纸青葱的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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