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是一名初三学生,提起初一时那位很亲切很傻的语文老师,而他教的课文,大多,都不记得了。
都说十二、三岁是最叛逆的年纪。而我,是在十一,仗着自己年龄最小,颇有为所欲为的架势,倒是远远没有上房揭瓦这么严重,总之也是事事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想着法儿,跟老师对着干,头脑一热就决定和同桌一起翻新华字典第六版,势必把自己喜欢的字全部找出来。
“今天我们来讲讲写作文。我发现你们写的作文吧,太短了,就三四百字。你们就不能意思意思写写流水账。说真的,一年级的看图写话都比你们的作文丰满!”老师双手撑在上交的作文本上,皱着眉,薄薄一溜八字胡一撇一撇,随着少有的手势一上一下,痛心疾首,恨铁不成钢,“你们,连删废话的功夫都给我省了。”
我坐在第三排窗边闲的无聊,又不想像古人对月吟唱,也不大愿意好好听课。坐我旁边的某个人唰唰唰翻着字典让我很是羡慕,撑着脑袋,不知拿的谁的笔,转的起劲儿,顺便听语文老师高谈阔论:“文章呢,简单说就是内容越长越好,题目越短越好……”
“诶诶,老师说的不对呀。”同桌猛地捣了下我的胳膊,我惊得手一抖,笔咕噜噜自由落地,1060°旋转后,在某个不知名的角落,等待我的救援。“怎么了?”我做着极限运动四处找笔,对于她突然发言颇有微词。
“咱们前两天学的那个《艰难的国运与雄健的国民》你还记得不?那篇课文那么短,题目也挺长的`,老师这么说不是矛盾嘛。”她神神秘秘的翻开书,到第九课。确实,短小精干的杂品文,把民族命运比作河流,听课的时候内心还很澎湃来着。
我接过她的书,示意她继续翻字典,自己则耐心的逐字数着。不知是何缘故,月色映衬下导致我数着数着忘了数到哪里,串字漏行更是不在话下,渐渐字不像字,句不成行,好在终于有了结果,不算标点内容436个字,题目11个字。我满是骄傲的将我的战果告诉她,岂知她满脸不屑,施舍般对我讲:《桃花源记》318个字,《大道之行也》107个字,《夸父逐日》37个字。我正欲出言反驳,就突然被老师叫了名字:“樊晓楠你上课怎么又说话?梁静远也站起来,别以为你俩作文稍微长一点就能骄傲自满,好的作文赢在思想,这点你俩做好了吗?”
我站起来想放松,无意间看到了一根躺在地上的笔,将其捡起,觉得作文也应该结尾了,盖上笔帽。
当年的老班又送走了两届学生,当年的同桌如今在楼下班里,当年的叛逆沦为今日的笑料。而最喜欢的课文,莫过于和同桌并肩站着,听她抱怨,看我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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