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在我心中优秀征文

2023-10-23 1500字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征文吧,好的征文一般具有句段文采飞扬的特点。你写征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法律在我心中优秀征文1500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律在我心中优秀征文 1

  亚里士多德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能有好的秩序”。以下是小编今天整理的法制在我心中话题征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那是我刚记事的时候,有一次,我牵着妈妈的手,在一个交通法普法教育栏目前,目睹了一帧令人惨不忍睹的画面,至今历历在目、记忆犹新:有行人,也有机动车;有两鬓斑白的老人,也有活泼烂漫的孩子;有在喧闹的街市,也有在道路崎岖、人迹罕至的高速公路——那一幕幕车毁人亡、血肉模糊的场面,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戛然而止,曾使我年幼的心灵发出阵阵悸颤。妈妈面对展板,神色凝重地告诉我,缘于交通法规的淡漠,我国每年因为交通事故的伤亡,已成为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巨大杀手。一场意外的交通事故,就可能毁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违法者以血的教训,甚至生命的代价,毁了自己,又害了别人,还给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深远危害。妈妈沉重的话语,就像一粒幼小的种子,深深植根于我的心中,随着时间的脚步,一直回响在我的脑海里,渐渐地生根、发芽。

  此后,从我背上书包走向幼儿园的那刻起,在人潮拥挤的马路,在霓虹闪烁的十字路口,我记住并懂得了“红灯停、绿灯行”的`含义,理解了“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警示。每当看到那些腿脚不便、步履蹒跚的爷爷奶奶,我总会自觉地担当起义务交通员的职责,去帮助他们安全地通过“斑马线”,用善意阻止那些违法者的行为,用行动竖起一道安全的屏障。尤其是遇到那些盲人,我的目光更是多了几分关爱。我会把自己当作他们的“拐杖”,主动引导他们避开障碍、走上安全的盲道。曾经在周末,在假日,在“牡丹文化节”期间,我也曾荣幸地和警察叔叔一道,自豪地站在交通要道,身披绶带,手执小红旗,疏导交通,宣传洛阳,为文明城市、文明洛阳走向世界贡献一份志愿者的力量。在洛阳的发展中,在千年古都的美丽蝉变中,我奉献、我快乐;我参与,我成长。

  亚里士多德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能有好的秩序”。社会发展到今天,没有一个国家可以离开法律而存在。法律和每个人朝夕相伴、息息相关。事实证明,社会越发达,对于法律的依存度越高,人们的法律素质、法制意识就越高越强。目前,我国正处于加快法制进程的重要时期,作为一个中学生,从小就要学法、懂法、知法、守法,自觉成为法律的践行者、维护者,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近年来,全球环境进一步恶化,地质灾害频发,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了重大威胁。地震、森林火灾、泥石流、网络犯罪时常发生,如果没有完备的法律保障,没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国家就会在突如其来的灾难面前茫然失措,人们就会在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危害时束手无策。值得庆幸的是,我们在法律中生活,我们在法律下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们在法律的保护下,快乐地学习,幸福地生活。使贫困山区的孩子们,在祖国温暖的怀抱里,坚守法律赋予的阳光。《中学生守则》,让我们明白了如何规范自己的言行,培养高尚的品德,刻苦学习、快乐生活,远离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在良好的环境中健康成长。地震、消防知识的学习,相关法律的宣传普及,使我学会了在灾难降临之际,如何自救、如何逃离危险,将生命之舟驶向平安的港湾。学习《森林保护法》,我懂得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不再为昔日森林的消失、水土的流失、沙尘暴的袭击痛心疾首。《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颁布,我从中学会了感恩、懂得了敬老爱幼、尊师重教的传统美德,懂得了怎样传递文明、怎样做人……

  法律是正义之火、文明之花,是社会和谐的基石。有了法律,社会才能进步发展;有了法律,公民的素质才能不断提高;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我真诚地期盼,从现在起,让法律永驻每个人的心中,让法律伴我们健康成长!

  法律在我心中优秀征文 2

  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法律概念一起,构成法律的三种基本要素,论法律规则。如果说原则是法律规范中的基础性规定,概念是法律规范中对所涉及的有关主体、客体以及相关的权利义务所作的法律内的解释的话,那么,规则就是法律规范中关于人们行为的直接指南部分。在法学史上,人们对法律要素持有并不相同的看法,例如分析法学的“命令模式”论(奥斯丁)或者“规则模式”(哈特)论;庞德的“律令—技术—理想模式”论;德沃金的“规则—原则—政策模式”论等等。在我国,自从张文显提出“原则—概念—规则”说以来,学界在相关教材中基本上都秉承了这一主张。这一观点,至少是符合大陆法系国家以法典为基础的法律体系之特征的。那么,如何理解法律规则?法律规则具有那些明显特点?

  一、法律规则的概念

  法律规则,又称法律规范,尽管在法学界的一切探讨和学理建树,大体上都围绕着法律规则而展开,但究竟什么是法律规则,人们的看法并不尽同。这就再次证成了一个原理:越是基础性的概念,存在分歧的可能性越大,一切理论建树,皆自对基础概念的.不同主张和严谨逻辑论证开始。那么,什么是法律规则?张文显的解释是:“……是指具体规定权利义务以及具体法律后果的准则,或者说是对一个事实状态赋予一种确定的具体后果的各种指示和规定。”李桂林则写道:“法律规范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具有严密逻辑结构的行为规则。”郑成良则以为:“简要地说,法律规则就是法律的基本要素之一,是法律中明确赋予一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一般性规定。”我们认为,对法律规则可以由其主体、对象、方式、内容和功能诸方面进入分析。

  所谓法律规则,是指立法者将具有共同规定性的社会或者自然事实,通过文字符号赋予其法律意义,并以之具体引导主体权利义务行为的一般性规定。在这里,我们首先遇到的是法律规则的生产主体-法律规则的国家性。我们知道,规则在物质世界中是普遍存在的,在人类社会中也是普遍存在的。即使那些无规则可循的物质运动,科学家们仍然在寻求其规定性,如反物质的规定性。同样,即使那些怪异的社会行为,社会学者们也在寻求和研究其规定性的内容。但是,自发地存在的自然规则也罢、社会规则也罢,都不是纯粹法学意义上的法律规则(也许,在社会法学那里,自发产生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则也不失为法律规则-所谓民间自发产生的习惯法规则),法学论文《论法律规则》。因此,法律规则首先是自觉地存在的。

  但是,自觉存在的社会规则甚多,举凡纪律规则、乡规民约、公司章程、合作协议等都是自觉地存在的社会规则,但是,它们并不是法律规则,相反,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里,它们必须受制于法律规则的规范。自然规则不存在自觉存在的问题,即使在“人化自然”的情形下,人们仍然是借助于自发存在的自然规则本身来改造自然的结果。但自然规则可以转化为人们的行为操守,从而成为人们“按照自然的规定性行动”的社会规则。例如,传染病是自然现象,但我们可以通过掌握其发病的规律,并将其制定在“传染病防治法”中,以作为人们在防止该病症方面的社会行为准则。但即使这样的规则,要成为法律规则,也必须经过有权主体(立法者)的加工,因为人们不能随意地成为他人的立法者,也不能相互成为立法者,否则,就不可能在人们的交往行为中形成整齐、划一的秩序。

  可见,法律规则在国家法上只能出自立法者之手。那么,立法者是谁?在学理上,人们尽管可以把其设计为理性者、智慧者、哲学家等等,但在人类国家法的实践中,却只经历了三种立法主体,其一是以皇权为代表的皇帝个人立法,从而“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其二是以议会为代表的代议制立法主体,其特点是立法间接地表达民意要求。其三是新近得到重视的全民公决之立法主体,在此,所有具有政治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公民都可以行使立法者的职能。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俄罗斯“叶利钦宪法”、白俄罗斯“卢卡申科宪法”、“爱尔兰堕胎法案”以及欧洲“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等等,都是相关国家或地区

  法律在我心中优秀征文 3

  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里,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的公民权利。法律的确认,保障了公民的权利。在众多的公民权利中,有一类权利与我们的生命历程形影不离,不管我们是否知道它的存在,不管我们是否采取了行动,它犹如空气般每时每刻都伴随着我们。这就是人身权。它包括人身健康权、自由权、人格尊严权等。在这些权利中,生命健康权尤为重要,因为,生命健康是人活动的根本,行使任何权利的前提都必须有身体的健康做为根基。所以,我们要积极行使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案例一:16岁的小晗与小博是高一同班同学。小晗沉默寡言,爱好数学,心想做游戏软件工程师。小博活泼开朗,思维敏捷,善于言谈,立志当个律师。不过,一时的冲动改变了他们的命运。体育课上,小晗和小博发生争吵,小晗先给小博一拳,两人厮打在一起。被老师和同学劝阻后,小博自感委屈,在楼道里找到小晗理论,再次发生争执。互欧中,小博掏出了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小晗的左肩、背部和腰部被扎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法律审理认为,小博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为未成年人且事后能主动自首,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赔偿小晗父母经济损失,法律为受害人小晗讨回公道,加害人小博受到了法律的处罚。小博失去了人身自由,他当冷藏室的梦想成为泡影,因为我国法律禁止因故意犯罪而受刑事处罚者从事律师事业。

  从以上案例中可以看出,由于小晗一时冲动逞能,最终不仅仅失去了自己的梦想,更令人痛惜的是失去了正处青春年华的生命。而小博因为争一口气,而造成终身遗憾,既失去了实现自己梦想的机会,而且也给自己的人生点缀了一大污点,以及会对自己以后的人生道路造成严重影响。

  “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高。”一时冲动造成终身遗憾,根据我国法律,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和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也不得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因为不但是侵害了他人生命权及生命健康权,同时也损害了自己,行事者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

  案例二:20xx年4月6日,王某从自家田里赶回了几头牛,将其圈了起来。由于忙季,也未及寻找失主。第二天下午,到村中几经打听,才得知,失主是以前同村的马某,现今,他们搬到了村外。于是托人通知了马某家,让他们去他家领牛。第三天,一大早,马某同几个亲属到王某家。一走进院中就大喊王某,王某赶紧跑出来。王某刚要说时,马某上前就是一拳。马某鼻孔出血,家人惊慌,大声叫喊起来,此时马某同几个青年小伙已将王某压倒在地,拳打脚踢。当邻里四舍赶来时,王某已经不能动弹了,赶紧送往医院。虽经医生努力抢救,但还是由于头部遭严重殴打而会留下后遗症,而且对今后王某的生活也会造成影响。王某留院观察期间。王某家人向人民法院上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马某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性命,致王某头部严重受伤,而且又对王某今后生活造成影响。得出以下判决: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两年,赔偿王某一切医疗费及赔款给王某现金10万人民币。法律为受害人王某讨回了公道,加害人马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从此案例中可以看出。马某冲动迹象,无视法律的存在,故意伤其他人性命,不但造成他人人身健康严重受害,而且给自己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及让自己的'人生也有了一大污点。

  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国家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当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因为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权为法律所不容,情节严重的更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法律是我们生活的准绳。在我国,作为国家的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的公民权利。在生活中,法律是我们最有效的权利保障。身体的健康是人生活的根本,同样我们也享有生命健康权。若当自己的生命健康受到侵害时,我们可以运用法律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因为法律是保护我们权利的法宝。有了法律,我们就有了维护的利剑。从某种意义来说,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在于人权能够得到尊重和保障。生命之树常青,法律就是那普照的阳光。

  法律在我心中优秀征文 4

  法律与道德,是一对相辅相成的概念,法律与道德法律与道德。法律承担着维护社会善良风俗的责任,为道德提供坚实的后盾。而道德往往是一部分法律的直接渊源,在一定程度上,对法律起约束作用。但是,并不表示道德就高于法律,在同一问题上,道德和法律有着不同见解的时候,总是以法律规定为准。所谓“情、理、法”三者,以法为先。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最为优先的原则,只有在法律无法调整的领域,才考虑以社会善良风俗为原则。

  既然,法律与道德有如此密切的关系,我们下面以法律的角度来分析一下比较常见的道德概念——“见义勇为”和“拾金不昧”。

  首先,讨论一下“见义勇为”。所谓“见义勇为”一般是指当他人或国家、集体、社会的权益受到损失和侵害的时候,不顾个人利益,维护非己权益的行为。它有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就是所侵害的权益是非己权益,即不是个人自身的权益。从广义上看,这种行为包括很多方面,被侵害的权益可以是人身权,财产权等等法律上所有的权利。“见义勇为”者所采取的方法也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是暴力的也可以是非暴力力的,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见义勇为”是属于社会善良风俗的范畴,应该受到法律的支持。到目前为止,它还未上升为法律概念,但它通常牵扯到两个法律概念。一个是正当防卫的问题。这是“见义勇为”者采取直接的暴力的方式时,常遇到的问题。正当防卫是指自身和他人的人身权益受到直接侵犯时,采取一定的防卫措施,从而造成侵害方的人身损失,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学论文《法律与道德法律与道德》。这里就存在着一个度的问题。即,在怎样的程度上才能算是正当防卫呢?首先,必须是自身或他人的人身安全受到直接的侵害,如果不采取防卫的措施就会造成重大的损失。这是防卫的必要性。其次,根据侵害的'程度,来决定防御的程度,这是防卫的度的问题。正当防卫一般采取最小有效原则,即再保证所采取的防卫措施有效的前提下,尽量减少侵害方的损失。所以,正当防卫遵循两个原则,防卫必要原则和最小有效原则。只有遵循这两个原则才算是正当防卫的行为。

  另一个常见问题是紧急避险。所谓紧急避险是指在保护自身和他人的权益的情况下,采取了一定的避险措施,造成了第三人的利益损失,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这个问题上又存在着两个要素。第一,是否存在避险的必要。即必要性原则。第二,无选择或不可预见原则,即造成第三人的损失有两个条件或两种情况,一是走投无路,别无选择的情况下,为了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如国家、集体、社会的利益,牺牲第三人的个人利益。二是在避险过程中,无法预见的,意外的侵犯了其他人的损失。第一种情况是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第二种情况包括了保护自身利益。只有符合必要性原则和无选择或不可预见原则,才属于紧急避险的范畴。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主要应用在刑法方面,它们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见义勇为”者的权益,对推动社会善良风俗起了重要的作用。这正体现了法律对社会善良风俗和道德的支持。

  我们再来讨论一下“拾金不昧”的问题。所谓“拾金不昧”一般是指拾得他人财物主动交公或主动交还失主的行为。这个问题往往是作为道德问题来讨论的,是作为一个人是否具有良好品德的标准。但,它也是一个法律问题。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对于拾得之物,拾得者有归还失主或交公处理的义务。此项义务是一种作为义务,即义务承担者必须做出指定的行为,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拾金不昧”不再作为良好道德的标准,而成为法律义务每个拾得者必须遵守,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拾得者不交还失主或交公处理,而由自己占有,即构成不当得利。金额较大的,要承担刑事责任。新闻报道的某女拾获手机SIM卡,自己使用而被拘留,就是很好的明证。“拾金不昧”的问题就反映出,社会良俗是法律的重要渊源。

  生活中常见的两个道德问题,深刻的反映出法律与道德的相辅相成的关系,道德是法律的重要渊源,法律为道德提供坚实的后盾和基础。

  法律在我心中优秀征文 5

  随着时代的进步,法律之风吹进了我们的学校。学校扬起了一股学法守法的热潮。在这股热潮中,我们不仅学会了法律知识,而且还享受到了法律带给我们的方便。荡漾在法律之路上,我的感受颇多。

  一、爱护人民币

  当今社会,科技迅猛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孩子手中的零花钱也越来越多。他们已经不把钱当做一回事了。铺张浪费现象随处可见,更有甚者把钱当成了玩具。记得上学期的一个早自习课上,陈明来到学校后,放下书包,拿出一叠崭新的面值一元钱的人民币,高高兴兴地叠起来。一会儿工夫,他就用这些人民币叠出了一只精巧的小船。正当他玩得高兴的时候,老师走了进来。亲切地说;“小船叠得很好,可是你知道吗,你的做法不对,这是一种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损害人民币?这是怎么回事呢?不只陈明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我们也是疑惑不解。看到我们这个样子,老师严肃地说:“孩子们,你们已经长大了,应该了解一些法律常识了。我们国家有很多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的行为。人民币是货币,只能用来正常的流通,像你这样把人民币叠制成工艺品就是损害人民币的行为。听了老师的一番话,同学们都茅塞顿开。知道爱护人民币了。谁也不在人民币上乱写乱画了,也不用人民币叠纸船了。而且还知道了节约用钱,不在大手大脚的乱花钱。

  二、远离校园暴力

  我们这一代的孩子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是家里的.宝贝,父母对我们过分溺爱,言听计从,只要自己的孩子不吃亏就行,根本不为别人着想。长此以往,导致我们任性妄为,自私自利,别人说一句,我会骂十句,别人骂一句,我便大打出手,更有甚者,会动刀子、动棍子,导致暴力事件的发生。如果下手不知轻重,造成被害人伤势较为严重的话,将会酿成终身大祸。轻记过,重则进少管所。实为生命添上不可抹去的一笔。针对这种情况,上学期,我们学校领导组织我们学习了法制教育讲座。这次法制教育讲座主要是围绕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各方面的原因展开的。有的孩子因家庭状况发生变化,觉得自己是父母的包袱,觉得父母抗拒他,不接受他,不能调节好自己的情绪。于是借酒消愁,吸食x品,做出一些损害自己的身体和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四处游荡,经常结伴到饭店、网吧吃喝玩乐,乐而忘返。成了逃学威龙。有的父母忙于工作,疏忽了对子女的照顾。因此,他们胡乱结交朋友,到处留连,自甘堕落;甚至为了引起父母的注意,希望父母能关心自己,不惜一切,又偷又抢,做尽了坏事,最终走上了不归之路,把光明的前途白白的断送了。聆听讲座后,同学们的心灵得到了净化,知道朋友,打架斗殴会伤害自己和他人,严重的会触犯法律,受到法律的制裁。从此以后,校园里出现了另外一幅画面:小朋友摔倒了,大朋友会主动把他扶起来。同学之间,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再有打架事件的发生。更没有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

  三、遵守交通规则

  陈军是我们班出了名的小淘气,今年刚刚十岁,放寒假时,他学会了骑自行车,这几天上学,他都骑上自行车在马路上晃来晃去,他的妈妈担心他会出事,不许他在马路上骑自行车,可是陈军就是不听,妈妈急得没办法,只好把这件事告诉了老师。老师把陈军叫到了身边,对陈军说:“陈军,你学会骑自行车,这是一件好事。但是如果不按照法律的要求去做,好事也会变成坏事”。接着,老师告诉我们,根据我国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是不能在街上骑自行车的,这是国家的法令,也是对少年儿童的关怀。你们这个年纪,根据法律规定,是不能骑自行车上学的。听了老师的话,同学们对交通规则有了更多的了解。不仅知道了现在不能骑自行车上学,而且还知道了不能坐超员车,司机不能酒后驾车等等,自觉地用法律保护自己,大大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学生生命的安全。

  总之,自从法律进入我们校园后,校园里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同学们都知法懂法了,享受到了法律带给我们会在法律的陪伴下一路前行,让自己的明天更加美好!让社会更加和谐安定。

  法律在我心中优秀征文 6

  有人曾经说过:“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船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其实,从每个人出生的那刻起,我们就与法律结下了一生的缘分,它就像空气一样无时无刻不在我们身边。它像一位正义的女神,你找到了它,学会了使用它和遵守它,它就会永远保护你;如果你去违反它,它就会惩罚你。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抱有侥幸的心里,因为法律就在你我身边。

  “无规矩不成方圆”,试想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和存在,这个社会将会变成什么样子?我们无法想象甚至不敢去想象。提起法律,就会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正是因为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条有理:正是因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也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祖国才会更加的和谐,更快发展。我们应该时刻去尊重法律,遵守法律,感谢法律的庄严,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

  我们的'时代是一个法治的时代,法治精神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集中体现。法治精神主要旨在于强调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战略思想和法治的普适精神。法治是指以民主为前提和基础,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在法治的引导下,我们的祖国飞速向前迈进,从以前所谓的“东亚病夫”逐步成长为可以堪称为今天的“东方巨龙”,我国社会主义的发展犹如快马加鞭,经济在腾飞,科技在进步,文化在繁荣,文明在提高,航天事业飞速发展让世界为之震惊,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就。作为中华民族的炎黄子孙我们应时刻遵法、守法、弘扬我们的法治精神,使我们的法治精神发扬光大,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去撒播更多的种子。

  虽然我们拥有法律的管制,可很多时候因为心中的某种贪念和迷恋,因为法律意识的淡薄等种种原因,使很多人一步一步越过法律的底线,走向犯罪的深渊。法律就在我们身边,而且是那么的无处不在,在我身边真真实实的发生了这样一个故事,那时我在上高三,花一样的年龄,我们在为我们的人生为我们的梦想拼搏着奋斗着,虽然它是艰难的,很多人都已走过来了,可有一个同学却走向了那铁栏围绕的高墙深处。也许受不了孤单和寂寞,也许不想过他所谓的枯燥无味的生活,他迷恋上了上网,刚开始只是偶尔的去,可最后越陷越深,电脑变成了他每日必不可少的工具,由于家人给的生活费远远不够自己消费的网费,他刚开始是借钱,到最后变成了偷钱,偷家里的,偷同学的,甚至到了最后劫路人的钱,因为抢劫他最后没能参加高考,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的人生也就这样被毁了。这是一个发生在我身边真实的故事,我也希望由此能够给更多的人以启发和深思,为了我们的美好未来和人生,我们应该时刻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一个懂法、知法、守法的人,不要去触犯法律,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是国家和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前提,但每个国家的法律都存在着一定的漏洞和不足之处,我们的法律也不是无可挑剔和健全完备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更多的约束和规则会写入法律的条文,法律会更加的完善,我希望那时社会上的犯罪会更少,人与人之间没有太多的冷漠和伤害,更多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宽容、理解、和关怀,更多的人甚至所有的人都是懂法、知法、守法的人,我们的祖国更加的强大,人民生活安康富足!

  法律在你我身边,法律无处不在!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遵纪守法,我们要从自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让我们做一个懂法、知法、守法的人,让我们共同努力用实际行动去播撒更多的种子,传播给更多的人!

  法律在我心中优秀征文 7

  那是我刚记事的时候,有一次,我牵着妈妈的手,在一个交通法普法教育栏目前,目睹了一帧令人惨不忍睹的画面,至今历历在目、记忆犹新:有行人,也有机动车;有两鬓斑白的老人,也有活泼烂漫的孩子;有在喧闹的街市,也有在道路崎岖、人迹罕至的高速公路——那一幕幕车毁人亡、血肉模糊的场面,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戛然而止,曾使我年幼的心灵发出阵阵悸颤。妈妈应对展板,神色凝重地告诉我,缘于交通法规的淡漠,我国每年因为交通事故的伤亡,已成为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巨大杀手。一场意外的交通事故,就可能毁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违法者以血的教训,甚至生命的代价,毁了自我,又害了别人,还给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深远危害。妈妈沉重的话语,就像一粒幼小的种子,深深植根于我的心中,随着时间的脚步,一向回响在我的脑海里,渐渐地生根、发芽。

  此后,从我背上书包走向幼儿园的那刻起,在人潮拥挤的马路,在霓虹闪烁的十字路口,我记住并懂得了“红灯停、绿灯行”的含义,理解了“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警示。每当看到那些腿脚不便、步履蹒跚的爷爷奶奶,我总会自觉地担当起义务交通员的职责,去帮忙他们安全地通过“斑马线”,用善意阻止那些违法者的行为,用行动竖起一道安全的屏障。尤其是遇到那些盲人,我的目光更是多了几分关爱。我会把自我当作他们的“拐杖”,主动引导他们避开障碍、走上安全的盲道。以前在周末,在假日,在“牡丹文化节”期间,我也曾荣幸地和警察叔叔一道,自豪地站在交通要道,身披绶带,手执小红旗,疏导交通,宣传洛阳,为礼貌城市、礼貌洛阳走向世界贡献一份志愿者的力量。在洛阳的发展中,在千年古都的美丽蝉变中,我奉献、我快乐;我参与,我成长。

  亚里士多德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能有好的秩序”。社会发展到这天,没有一个国家能离开法律而存在。法律和每个人朝夕相伴、息息相关。事实证明,社会越发达,对于法律的依存度越高,人们的法律素质、法制意识就越高越强。目前,我国正处于加快法制进程的重要时期,作为一个中学生,从小就要学法、懂法、知法、守法,自觉成为法律的践行者、维护者,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近年来,全球环境进一步恶化,地质灾害频发,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了重大威胁。地震、森林火灾、泥石流、网络犯罪时常发生,假如没有完备的法律保障,没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国家就会在突如其来的灾难面前茫然失措,人们就会在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危害时束手无策。值得庆幸的是,我们在法律中生活,我们在法律下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们在法律的保护下,快乐地学习,幸福地生活。使贫困山区的孩子们,在祖国温暖的.怀抱里,坚守法律赋予的阳光。《中学生守则》,让我们明白了如何规范自我的言行,培养高尚的品德,刻苦学习、快乐生活,远离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在良好的环境中健康成长。地震、消防知识的学习,相关法律的宣传普及,使我学会了在灾难降临之际,如何自救、如何逃离危险,将生命之舟驶向平安的港湾。学习《森林保护法》,我懂得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不再为昔日森林的消失、水土的流失、沙尘暴的袭击痛心疾首。《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颁布,我从中学会了感恩、懂得了敬老爱幼、尊师重教的传统美德,懂得了怎样传递礼貌、怎样做人……

  法律是正义之火、礼貌之花,是社会和谐的基石。有了法律,社会才能进步发展;有了法律,公民的素质才能不断提高;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我真诚地期盼,从此刻起,让法律永驻每个人的心中,让法律伴我们健康成长!

  法律在我心中优秀征文 8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们身边 法律伴我们成长》。12月4日一个特殊的日子——中国法制宣传日。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同学们,当你头脑发热,准备行动时,想一想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行为侵犯时,能否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应该争取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以及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但在我们的身边,有一小部分人却根本没有这种意识,所以我们看到有人会随手拿走同学的笔、乱扔同学的'橡皮、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动手动脚;有些同学上课不认真听讲、不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不尊重老师;更有甚者,有些同学张口闭嘴都是脏话,无故旷课,进网吧,玩游戏,还故意破坏公物等等,这些行为都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

  一天中午,在学校附近,江雪和几个女生每人买了一支冰棍儿吃。

  当天晚上,江雪觉得肚子有些疼,泻了好几回。第二天,江雪听说那几个吃冰棍儿的女生都泻了肚子,于是,她们议论起来:“准是那冰棍儿变质了!”

  放学后,她直奔那个冰棍车,开门见山地说:“阿姨,您的冰棍儿变质了,不能再卖了,昨天我们吃了都闹肚子了。”

  “净瞎说!我的冰棍儿从来都是好好的,你们不定吃了什么东西才闹肚子的。”

  阿姨毫不客气,把江雪轰开了。这时,一群小同学跑过来,都要买冰棍儿。江雪急得大叫:“她的冰棍儿坏啦,吃了会拉肚子!”可在阿姨的鼓动下,半信半疑的小同学还是把冰棍儿塞进了嘴里。

  看到这样的情形她决定不仅自己再也不吃变质的东西,还要保护同伴们不受伤害。 第二天放学的时候,江雪请一个好朋友帮她买了一支冰棍儿,她立即向工商管理所走去。学校组织体验教育活动的时候,江雪来过这里,知道这儿是代表国家依法管理市场的,也是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机构。她直接来到了商检科,把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讲了一遍。工作人员立即忙开了,一会儿便检验出那支冰棍儿有许多病菌。他们表扬了江雪,说:“一个小学生能有这么强的自我保护意识,真了不起呀!如果消费者都像你这样,大家就不会受害了。”

  在工商管理人员的有力证据面前,那个阿姨低下了头,承认了非法自制冰棍儿的事实。江雪在自己和同学的消费权益受到损害时能挺身而出,勇敢的和不法商贩作斗争,最终巧妙的借助法律武器,保护了自己和同伴

  “才5块钱就要判刑呀!”当记者向几个中学生谈及下面这个案例时,几乎每个学生都表现出了惊讶,他们都不理解:区区5元钱怎么会触及刑法呢?

  2004年1月20日凌晨零时许,在银川市某中学上高三的王某某等四人在某网吧碰面,其中马某提出“弄点钱”上网,其余三人表示同意。四人来到兴庆区丽景街交警二大队附近,将路过此处的郭某从自行车上拉下,对其一顿拳打脚踢,抢得现金5元后逃离现场。案发后四人相继落网。法院认为四被告行为构成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及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因在缓刑期内,他们为此失去了宝贵的高考机会,但悔之晚矣。

  在采访中,和这四名被告一样的很多未成年人对于法律常识都是一知半解的。在他们心里,法律离他们很远,有人甚至认为他们的一生都不会和法律有任何关系。在这种近乎于法盲的状态下,犯罪便有了滋生的条件。

  法律在我心中优秀征文 9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法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字典》上对法的解释,但是这样的解释对于年少的我总感觉有些抽象、有些模糊。我曾一度陷入迷茫:“法”,你是什么呢?你究竟在哪里?

  渐渐的,我长大了,明白了一些道理,比如说:父母不可以随意打骂儿女,在法律上讲这是禁止家庭暴力;父母不可以随便看儿女的日记,这是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同学们犯错误了,教师不可以变相体罚、侮辱学生;买到假冒商品要打投诉电话12315;工厂随意排放污水,是违犯了环境保护法……法真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啊。

  在我们生活中,许多青少年因为不知法,不守法以至于把自己的美好前途给毁了。据有关部门统计,去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已占全部刑事案件的10%,这是一串多么令人痛心的数字!

  湖南电视台曾经报道过,有一个农村的青年,原来读小学时成绩很棒,一直是班里的前几名。他经过自己的努力,考到城里来读初中。他刚开始的成绩也很不错,老师经常表扬他,他也很体贴父母,自己很用功。直到有一天,他路过一个网吧,由于好奇,他走进网吧,“好刺激啊!好好玩啊!”他兴奋地说。时间一天天过去了,渐渐地,他跟变了个人似的,整天沉迷于网络游戏,经常向朋友借钱上网,很久都不还。后来他的朋友也不借钱给他了,于是他就开始骗父母,向父母要钱。后来他的父母知道了,就不再给他钱了,于是他走向了犯罪的道路,刚开始是偷同学家的钱,后来在公交车上偷钱,被人暴打了一顿,但他仍然不知悔改,进而发展到抢劫,还杀了人,于是被警察叔叔抓走了,走到了一个黑暗的世界,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其实法就在我们身边,有许多案例让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前不久,江西一个中学,一个学生在上楼梯时,推倒同学后造成6人死29人重伤的悲惨结局;今年五一节前,陕西一所高级中学的'一个高三级学生,因一件小事与班长发生矛盾,竟然对班长连砍数刀致死,离高考仅仅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了,学校被迫停课,这严重影响了大批学生的学习生活;在广东今日一线节目中报到过一个花季少女父母去世后,与叔叔和婶婶生活在一起,遭遇家庭暴力被打成重伤。群众报警后,她的叔叔被捕了。这个少女认为自己“害”了叔叔,认为没脸活下去而跳河自尽了……

  这一个个真实的悲剧就发生在校园,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真的让人感到心痛,感到惋惜。

  再看看现在的社会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王法,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还有的人为了不劳而获,怨恨抱复,把法置之度外,甚至还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

  所以,我们只有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在避免犯罪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自己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

  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但又是一个极其复杂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我们的法律意识,不知法、不懂法、不护法,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远是一句空话!

  同学们,朋友们,让我们一起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在生活中以法律为准绳,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懂法、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法律在我心中优秀征文 10

  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不可能畅通无阻,不能够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然而,牵住我们未成年的则是有关未成年人的法律。谁要是违反了法律就会受到严重的处罚,人生的途中,犯一点小错误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你如果触犯了法律,其后果是你难以想象的,它会在你这一生中留下污点。

  对于我们未成年人来说,我们不具有刑事责任,所以我们受《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共有七章内容:第一章为总则,第二章为家庭保护,第三章为学校保护,第四章为社会保护,第五章为司法保护,第六章为法律责任,第七章则为附则。通过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初步了解,我们知道这个法律对我们未成年人的保护十分全面,包括了各个环境的保护,接下来,则让我们更进一步的了解它。

  “家庭保护”,可能有人会想,家是我们最好的避风港,为什么还需要保护呢?其实,不管在哪个地方,我们都是需要保护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未成年人的心理是脆弱的,因此,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良好,和睦的环境是十分重要的。有些父母不顾孩子心理的感受,在家大吵大闹,甚至是离婚,这对孩子的心理会带来很大的阴影。如果家庭不和睦,可能孩子的心理比较消极,则会不愿意上学,接受教育,甚至会离家出走,走上犯罪的道路。”这些是有实例发生

  在我们周围的。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这个权利是国家给的,因此,父母不能因为孩子学习成绩不好,就让孩子缀学,这是违反法律的。未成年人也必须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擅自缀学。

  未成年人在家里待的时间最长,其次便是学校,所以,学校保护也是十分必要的。“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教育和做人是人生中的大事。而让未成年人学会做人的根本途径就是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学校中的生活是未成年人学习的主要方式。这就要求学校老师要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没有偏见,不得有歧视。学校暴力是万万不可出现的,这会伤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导致他们对学校有一种厌烦之情,则更别谈什么用心学习了。所以,一个好的'老师对于一个学生的成长是多么地重要啊!“学校应当专门对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

  “全社会应当树立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社会是未成年人将要走出去的,他们以后将要在社会上奋搏打拼。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社会是多变的,未成年人应该在社会上磨炼自己的意识,但是在遇到一系列困难的时候应该向其监护人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应有效及时处理。保护未成年人利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并适应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健康成长的需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对未成年人也是十分重要的,未成年人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保护自己。当有些未成年人在完成九年义务之后就就业的,当有人侵犯权利的,也可以通过《未成年人保护法》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总而言之,未成年人受法律保护,在各个方面都陪伴着我们健康成长。因为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的权益才得以保证,所以,我们应当珍惜自己。利用好我们身边所有的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创建更和谐的江西英雄城——南昌。

  法律在我心中优秀征文 11

  我们现在生活的社会,可以说是安定、幸福的。人们的工作,交通,无一不是秩序井然的。想一下,维持这些的是什么呢?是法律。

  我很高兴我生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因为没有了法律,这个世界就会乱成一团。街上到处是抢劫杀人的事件,没有什么和平安定,没有幸福可言。到那时,人们的心灵因为没有了法律作为准绳而膨胀,进而扭曲。那时的社会,就真的像鲁迅先生在《狂人日记》里所写的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都用着疑心极深的眼光,面面相觑。很难想象到时候,这个社会会变成一个怎样的社会。所以说法律是我们生活的保障。

  但法律同时也是需要我们来遵守的。如果制定了法律,却没有人遵守法律,那法律也就形同虚设了。所以,遵纪守法,应该从我做起。那应该怎样来遵守法律呢?首先,应该从小事做起。古人言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同样的,我们不应该认为违反处罚轻的法律是小事。比如,在十字路口,红绿灯处,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穿越马路,而是闯红灯,违反交通规则,许多人以为这不过是小事,其实不然。如果你违反交通法规已成习惯,那么这个习惯就自然而然的成了你认为应该的事,于是从小错误起,开始不节制自己,以至于以后犯的错误越来越大,到了最后,终于自尝苦果,在牢里后悔莫及地过完下半生,这是所有人都不想看见的。但如果不从现在开始,从小事要求,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那么,这或许会是许多人的结局。一旦悲剧发生,受到伤害的就不只是本人了,还有连带的亲戚、朋友,所有关心你的人都会为你伤心难过,这是再悲惨不过的结局了。

  除了要遵守法律,还要学会运用法律,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时常会在新闻中看到,某某民工,因为讨要不到自己的工钱,而春节又将至,被逼无奈,只好选择跳楼、自杀等极端手段来逼迫工头将工钱给他;更甚者做出了绑架勒索等触犯法律的事。这都是因为他们不了解法律,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而选择这种愚蠢无知的方法来逼迫侵害者就范。到头来,不仅没有讨回自己应得的,还差点赔上了性命,更甚者因此而进了班房,追悔莫及。由此看来,我们懂法,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是很重要的。

  自己守法,懂得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用法来保护自己,更重要的还是要抵制得住诱惑。这个社会上的诱惑是很多的。金钱、名利、毒品这是一个又一个的考验,而且一个比一个具有诱惑力。试问如果没有良好的自制力,有谁能抵挡得住这些诱惑?因此自制力是很重要的。锻炼自己的`自制力很重要,但应从何开始锻炼呢?我认为,锻炼自制力可以从锻炼自己的意志力开始。锻炼意志力的方法有很多,比如选择跑步、游泳、俯卧撑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只要持之以恒,久而久之,你的意志力就会得到增强,从而也可以开始使的你自制力得到增强,那么,那些诱惑还算得上什么呢?

  法律保障我们的生活,同样的,法律也需要我们来维护。就拿刑事法来说吧,就要有国家来保证它的有效。因此就有了公安局。那我们应该做什么来维护法律的有效呢?首先还是得从自己开始。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那我们就要及时地向相关部门来反映这个情况,让相关部门来帮我们维护自己的权益。当别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也应该站出来,为被侵害者作证,指责侵害他人的行为,这样一来,相信社会上的那些嚣张的小偷也再也嚣张不起来了。毕竟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要我们不懦弱,不胆小怕事,那么坏人就只能乖乖投降了。

  法律在我心中优秀征文 12

  法制,这是一个并不陌生的字眼,它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几千年来,人类不断追求的也就是这两个字。一个人如果不计法制,小的会影响自身形象,大的会影响国家声誉。在清朝的时候,大臣李鸿章出使俄国,在一个公开场合,恶习发作,随地吐了一口痰,被外国记者大加渲染,嘲弄,丢尽了中国人的脸。这是一个不遵守社会法制的历史教训。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应该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不去触犯法律,必须做到有法必依,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国家都制定了不同的法律制度,我们都要严格遵守。

  同学们,我们拥有花样年华,拥有美好的未来,然而一切的一切都建立在“安全”这一基础上,都需要我们时刻警惕隐患,防范危险事故。操场上,那些互相追逐打闹的同学,你的脚步是否可以慢一些,再慢一些;楼梯口,那些你拥我挤的同学,你的动作能否轻一点,再轻一点。

  因为你一个小小的过错,有时会酿成无法挽回的损失,甚至令花季中的同学过早地凋谢了。所以无论你出于何种原因,请你优先考虑生命安全,想想自己的亲人,想想自己的朋友,更想想自己的所作所为将带来的后果,想象因为你的父母,朋友,老师,将要承受怎样的打击?

  有这样一个事例:一天,天下着雨,街上行人很少,有一个小男孩和小女孩放学回家,经过小区附近的一个仓库,远远看见有人正在从仓库的`窗户往外递东西,还有人接过去装进汽车。他们觉得奇怪:为什么搬东西不开门呢?这几个人鬼头鬼脑还不进地向四周张望。他们恍然大悟,这是小偷!

  小男孩说:“咱们大声喊吧!”小女孩说:“不能喊,得赶快告诉警察叔叔。”那个男孩说女孩子胆子小。小女孩却说:“我不是胆小,只是我们俩只是小孩,根本打不过小偷,搞不好小偷会打我们,东西还是会被偷走。”女孩让男孩赶紧去打电话,自己则牢牢记住了汽车牌号,并紧紧盯住汽车开走的方向。警察叔叔根据女孩提供的线索,很快抓住了小偷。小学生遇到坏人时,最重要的是保护自己,并记住坏人的特征。小学生年龄太小,力气也小,打不过坏人,自己很容易受伤害,所以见到坏人坏事,要想办法告诉警察。

  我们虽然年龄尚小,但已经接触了社会。目前社会治安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社会上还存在违法犯罪现象,作为小学生的我们,遭到不法分子侵害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提高预防各种侵害的警惕性,消除对危险的麻痹和侥幸心理。同时也要树立自我防范意识,掌握一定的安全防范方法,增强自身的防范能力,使自己在遇到异常情况时,能够冷静机智勇敢地去应付。

  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学校纪律无所谓的,只要下次不再犯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违法终是违法,即使在学校里也要遵守,我们现在要做一名合格的学生,这样将来便不会走上犯法的道路,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法制伴我成长,我们不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制伴我成长,我们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法律在我心中优秀征文 13

  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良好、安定的的国家,肯定需要一些规章制度来维护的,从而法律便诞生了。它告诫我们不准破坏森林,要维护国家的环境;告诫我们不要闯红灯,不能酒后驾车,消除了一场场交通事故,使世界和平;告诫了我们不得侵犯他人的财产,使人们成为了一个个品德高尚、行为端庄的小公民……“法律”,这个神圣的称呼,它像古时候的包拯一样“大公无私”;像正义的化生一样,为一位位弱者讨回公道;像一架天平一样,决不会向另一边倾斜……正气凛然的它,肩负着维护和平的重任,为社会驱逐邪恶,让国家在安定中发展。时刻扮演着当一个守护神的主角,伴随在我们身边,保护着我们;像一张无形的大网,指引着无知的人们走向光明的大道;像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分辨黑白,惩恶扬善。“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我们小学生也要遵守法律的秩序,不能破坏它。假如我们尊重法律,那么法律也会尊重我们。《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就是法律赐予我们的武器,用来保护我们的。但是,假如我们不能正确地使用这个武器来保护我们,那么,它给我们带来的将是严肃的惩罚!这天,我们作为一个小学生,祖国的花朵,将来的栋梁,就应从小就要对法律有必须的认识,就应知法,懂法,守法。

  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象可谓是“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尤其是在大城市违法犯罪的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左右,多么惊人的`数目呀!从危险上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有一个17岁的学生,因为父母关系不和,而情绪郁闷,整天不去学校,在外面遇到了许多游手好闲的人,与他们混在一齐,养成了赌博的坏习惯,之后因为没钱,走上了邪恶之路,绑架了一名9岁儿童,还多次抢劫他人钱财。最后受到了法律惩罚!

  17岁的一个孩子,眼看着快成为一个活泼开朗的小伙子了,却因一时之念,走向了歪路!这不仅是他的错,虽他单纯,思想不成熟,但他还有一颗上进心在支持他坚持正义,然而,父母的关系不和,把他最后的唯一支撑的力量给毁灭了,使他从正义之路走向了深渊,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从中能看出,我们不仅仅要有一颗正义的心,还要守法,不能侵犯法律,还要学会开朗乐观地应对世界,不能消沉沮丧!同时,父母也要为孩子的成长带来有益的帮忙,而不是去破坏。

  法律是神圣的,没有了法律,我们就不能公平公正地处理一些纠纷和矛盾;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不会如此完美幸福;没有了法律,人间的杯具将会一次次重演;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就没有了保障。法律不是一种约束,而是一种修养,一种提升道德境界的法则。我们每位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法律是公平的,无论对于谁,是老人还是小孩,只要触犯了法律,就要受到已有的制裁,这对我们每个人都有必须的好处,尤其在正义的一面。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怀着正义之心,我相信无论遇到什么,法律都会其余你无限的勇气和力量,关键是我们要用心去对待他,要走近它,去了解它!

  让我们捧着一颗真挚的心,去和法律交朋友,和祖国交朋友,和未来交朋友,让法律伴随我们每个人的心田,使每个人都为拥有法律而骄傲!

  法律在我心中优秀征文 14

  初中课本上法律的章节总是令人敬畏而避而远之,背诵的概念虽然烂熟于心,可也仅仅是一条条书面化的概念存在于脑海里。我甚至觉得法律与我的距离太遥远,遥远的路程一辈子也走不完。它就像耸立的巨人,支撑黎明与黑夜,自身也在熠熠生辉。而我仅在它的光辉下存活。

  上个夏天,我去宁夏拜访亲人。暂住的地方旁边,有一家小的地方餐馆。我在那里认识了一位年长点的男人。他很特殊,当然他的平头和矮小的身材并不会让人这样觉得,可是你如果知道他是从牢狱里出来没几年,也许你对他的态度就又不一样了。

  我在与他的谈话中得知这一消息。我们闲聊的时候,我向他诉说学习的种种,他静静的听完,然后从柜台中走出来拍了拍我的肩,坐在我的对面,感慨十分的说:“好好念吧,你还小,不像我半辈子在牢里了。”当我听完他的话,神经就被“牢”这个词敏感的碰触,我怔愣地看着他红肿的眼。他看我的.模样,也不恼,继续说了下去:“我即将要上高中那会儿不懂事,不好好念书就动坏心思,这牢一坐就几年……最难过去的时候就是提防着不让别人知道自己坐过牢……”我听他慢慢的讲着,他的声音在那时一下子掺杂了几十年沧桑的味道,我既心酸又心惊。他看我的时候就想象在警告我一辈子也不要犯错,一辈子也要遵守法律。

  也许是我坚硬的目光被他看到,他逐渐沙哑的声音戛然而止。随即他噙了些笑,看着我的眼对我说:“我这几年做小生意,空闲的时候看些法律讲堂,才知道其实法律把我们该做和不该做的事情都弄的特别清楚,只是不知道而已。法把我这种干坏事的人抓起来,你们就会很安全了,牢里面我也能学会很多……就是太难受了,我要用这么久的时间去买这个教训。”我听着他逐渐明朗的声音,也逐渐扬起嘴角。我对他说:“你真善良。”法律,也真的仁慈而充满魅力。

  他听闻我的话笑出声来,起身为我下面。我做坐他的对面看他忙活,他不再看我,可是他的声音迫使我有些颤栗的看着他,“现在的人法律意识太淡薄了,我在这里也经常能听到犯罪案件。数不清看到过多少老人老泪纵横,多少年轻人后悔莫及。在周围也经常听到数落某某不道德,太混账。其实我觉得,道德说的太轻,就是犯罪了,”他看我不说话,就嘿嘿的笑,补充道,“这些话是法律讲堂里主持人讲的。”我对他笑笑,我难以描述我当时的心情。他将面盛出来,复又说,“其实法的意识每个人都有,有的人丢了而已。”这下我便真的不知所措了。

  时至今日,他的话我还记忆犹新。我始终很感谢他将牢狱,法律这些似乎很远的事物带到我的生活和认知中。他送我的一本关于犯罪案例分析的书我还保存着。书的扉页有手写的这样一句话——法律的最终作用:就是维护秩序,并是仁慈和爱,而不是刑罚。我总是能从中得到震撼。

  在当代,我们何其迫切的需要法律。道德固然重要,但是道德的约束终究有限。我们还是可以违背自己的主观意识,即使本性的良知在叫嚣,警钟已震耳欲聋。我震惊于一个有过前科的罪人向我讲述法律的美好,更悲哀于如今心中法律意识淡薄的我们。每每听到令人发指的犯罪事件,听到痛心疾首的后悔莫及,难道除了愤怒,不应该审问自己该做些什么了吗?法律有多遥远,一个为我们的生活保驾护航的力量会有多远?

  七百万年,人类从未止步探索。但是法律文明必将一脉相承,因为他凌驾于暴力和一切权利,却永远忠于人类,忠于大善,大义。我们紧跟时代,就必须要知法,懂法,守法,感恩于法。

  法律在我心中优秀征文 15

  老陈和妻子都是老实本分人,偏偏生了个不听话的儿子,什么都爱和大人对着干,起初老陈夫妇俩相信“棍棒底下出孝子”,但是后来又发现棍棒只能使孩子产生离心力,对父母疏远、畏惧、撒谎、躲避,以致越打越不听话。于是从今年起,老陈和妻子试着用诙谐的方法教育儿子,取得了一定效果。

  老陈的儿子叫明明,性格特犟,一不如意就生气。有一天下午刚放学,明明就溜到街上去玩电子游戏机,回来后做爸爸的批评说:“明明,放学后应在家里做作业,怎么能去玩电子游戏机?”听着爸爸的批评,小明生气不吃晚饭了,还把碗摔得粉碎。

  晚上有心计的妈妈编了个故事《爱生气的癞蛤蟆》讲给他听:“有个小蛤蟆,整天贪玩,不好好学习和劳动,妈妈批评它太懒了,它就大喊大叫我就喜欢玩儿!我就……嚷得面红脖子粗,时间一长,它长了满身的疙瘩,成了癞蛤蟆,难看死了。”明明听了,瞪着圆圆的'大眼睛忙问:“妈妈,是真的吗?我可不要学癞蛤蟆!”以后,他犟劲发作时,爸爸妈妈就提醒他,别学癞蛤蟆,他就能逐渐平静下来。

  有一次明明得了感冒,医生嘱咐要打三天吊针,可明明怕痛,他打两天针后,第三天说什么也不肯上医院了,并且得意地对爸爸说“我已经打了三天吊针了。你算算,第一天的针我打了,第二天的针我也打了,第一加第二难题不是等于第三吗?”根据明明的俏皮劲儿,老陈决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中午,老陈特地买回两只儿子最爱吃的烧鸡。开饭时,老陈对儿子说:“今天吃鸡,爸爸吃第一只,妈妈吃第二只,你就吃第三只吧!”明明疑惑不解:“爸爸,总共只有两只鸡,哪来的第三只呢?爷爷胸有成竹地说:“这还不简单,喏,这是第一只,这是第二只,第一加第二等于第三呀!”“哈哈,爸爸坏,你们存心整我!”儿子脸红了。下午他乖乖地跟爸爸去医院打了第三天的吊针。

  老姜的儿子强强缺乏上进心,十分贪玩,学习成绩勉强处于中等水平。老姜想,孩子只有有了上进心,才能像装上发动机一样,在关键时刻只要父母点拨一下就“转”起来了。从此,老姜夫妇开始注意教养孩子的原则和方法了。一次周末,老姜带着强强去商场买文具,恰逢优秀生丽丽在那家商场买了一辆大型玩具汽车,好玩极了。强强看得眼馋,就对爸爸说:“爸爸,我也想要一辆玩具汽车。”“好呀!”爸爸随即答应并特意让售货员拿了一辆最小的汽车。“这个太小了,爸爸。”老姜趁机教育孩子说:“强强,你可知道,丽丽学习成绩优秀,一向是班上数一数二的好学生,当然要买跑得快的大汽车,你成绩差,只该买跑不快的小汽车了,你说对吗?”强强脸红了。劝将不如激将,这下子老姜可激起了儿子的上进心。

  从此,强强很少贪玩,上课也不东张四望了,每次做练习都十分认真,期末学校公布考试成绩后,强强几乎是小跑回家的,老远就冲着老姜喊:“爸爸,我考了全班第三名!”

  强强还有不吃蔬菜的毛病,对此,老姜夫妇伤透了脑筋。一次强强妈不在家,老姜特意做了一盘咸肉,一盘青菜。强强放午学回家,老姜对儿子说:“强强,今天这两盘菜,咱俩各吃一盘,你爱吃哪一盘,由你先挑。”

  “爸,我当然吃咸肉了。”明明没想到这咸肉是越吃越咸。

  看着爸爸吃青菜,那么津津有味,便两眼盯住爸爸面前的青菜,心想:这时的青菜也许比肉好吃。爸爸看出了儿子的心思,便趁势说:“强强,你知道为什么个子矮吗?就是因为我小时候只吃鱼肉不吃青菜,营养失调的缘故呀!”这么一说,十分灵验。

  此后,强强吃蔬菜再不要三请四地催了。

  法律在我心中优秀征文 16

  当我们每天早晨迎着朝阳去往学校时,我们会自觉遵守“红灯停,绿灯行,黄灯减速“,这是为什么呢?

  在我的生活里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在一个阳光明媚周末的早晨,我和妈妈一起去大河家家乐超市买东西,很快我们就挑选完我们所需要的东西,购完物后我就和妈妈兴高采烈的的回家了,因为妈妈买了我最喜欢吃的草莓夹心味饼干!嘴馋的我早就按耐不住了,回家还没坐稳就急着拆开那盒饼干,满怀欣喜的吃了起来。虽然这饼干吃起来和以往的味道有一点点不一样,但我并没有在意,因为我已经好久没有吃草莓夹心饼干啦!

  没过一会意外居然发生了,吃完饼干没多久我的肚子就开始隐隐作痛了,紧接着就是呕吐和腹泻······妈妈吓坏了,急急忙忙带我去镇上的卫生院,一路上我看见妈妈那苍白的脸颊,好像不是我生病而是她生病一样。到了医院医生给我做了检查,最终结果是因为我吃了过期食品导致的食物中毒,情况不是特别严重,需要挂二瓶吊针,短暂休息就好了。

  哎!终于在医院度过了一个漫长的中午。回到家中,妈妈轻轻的对我说:“梅梅,怪妈妈粗心大意了,这次就算我们倒霉吧,买到了过期食品,以后咱们可得长个记性,买东西一定要看生产日期,钱是小事,身体才最重要。”我跳起来说:“不行!我坚决不同意!凭什么我们就该自认倒霉?我必须讨回一个公道!”

  妈妈继续说道:“你这孩子,算了吧!老板你叫阿姨的,一点小事就当我们吃了哑巴亏,下次买东西注意点就好了。免得邻里之间伤了和气。”我解释说道:“妈妈,我并不是去找阿姨吵架的,如果我今天选择忍气吞声,那么以后还有更多像我一样的受害者,我不能让别人也和我一样做一个受害者,老师以前说过,作为消费者我们可以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

  妈妈疑惑的眼神看着我,我撇撇小嘴巴继续说道:“妈妈你不知道吧,我们政治课堂学过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里面讲过国家制定了很多部法律用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比如《宪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等,除此之外还可以拨打消费者维权热线12315噢!我冲妈妈一脸坏笑。

  妈妈边笑边说:”你这个鬼精灵!那你去找阿姨可要注意说话的方式和分寸噢!”我拿着那盒饼干的包装袋来到了超市,阿姨见到我很诧异的问:“梅梅,有什么事么?”我说:“阿姨,今天早上在超市里买了一盒饼干你看都过期了。因为这盒过期的饼干我都去了医院一趟,可把我害惨了!所以我过来是提醒阿姨的。”

  阿姨急忙道歉道:“真不好意思啊,我忘记检查食品货架的日期了,一定没有下次了!”

  我高兴的继续说着:“阿姨,你下次一定要谨慎噢,食品安全关系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幸好今天的人是我,换做别的不认识的人说不定还怎么为难你呢,销售假冒伪劣变质过期商品已经触犯了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阿姨听了我的话,连连笑道说:“好孩子,以前对法真没有什么概念,今天听你这么一说顿时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了。我以后也会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让法牢牢记在我心中。

  通过这件事我也明白了,法律对我们生活有着重要的规范作用和维护权益的作用。我们中学生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知法守法用法,用法律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我们也可以争做一名小小的法律宣传员,让法在我心中,并将它传播给更多的人们,一起共创美好社会!

  同学们,让法在我们心中生根发芽吧!共创依法治国的和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法律在我心中优秀征文 17

  不久前,沈阳的潘先生急于看望生病的孩子却遭遇停车场无车位的情况。无奈之下他只得将车停于医院正门路旁,并留下字条请求警察不要贴罚单。其结果温暖人心:潘先生得到的是来自警队的祝福而并非罚单。看到这里,联想起之前发生过的一些事,我认为人情和法则的使用,应当视情况而定。

  想起发生于前段时间的一些事,某高校大学生欲回家看望重病的奶奶向老师请假,老师却拒绝和责备了他,这不免令人感到不解甚至气愤。某明星吸毒,其家属不尽力阻止马上报警,反倒包庇这位明星的消息,这同样令人咬牙切齿。这类事情发生的原因,归根结底,是情法不分而随意裁决事务。“百善孝为先”,学生请假看望长辈正是孝的体现。在不严重违反校规的情况下,学校本应大力支持和赞扬。然而现实是学校的老师以“旷课三次须停学”的规矩拒绝了他,未免把条条框框实施得太冰冷;而包庇家人吸毒,则是将所谓的亲情用错了位置。本因受到严格法律制裁的吸毒人员却逍遥法外,这份“亲情”不仅伤害了自己,也伤害了别人。

  因此,在为人处世上,认清情与法在不同情况下的优先性就显得极为重要。

  当同情比用法更易解决问题同时也更温暖的时候,我们需要用情之蝴蝶的美丽感动当事人。上述事件中的警察大可以狠贴罚单,以占用车道的理由拖车而走,然而他没有。因为他明白,一位父亲对孩子焦急的爱与盼望,是守护一个家庭源源不断的力量来源;一位交警对司机善意的通融和祝福,是美化一个城市欣欣向荣的精神商标;人与人之间宝贵的理解和关心,是温暖整个世界的不灭火种。这位司机因偶遇状况而无奈停车于道旁,并不是有意为之,也不是屡次违纪,在不妨碍正常交通的情况下,何不动用我们珍贵的“人情”让事情简单化?执法的目的就是让人知法守法,潘先生的字条很显然表明了他的规则意识。这时再贴罚单,徒增交通部门的事务不说,更增加了一个家庭的负担,也冷了一颗本愿遵纪守法的心。这又是何必呢?

  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书店在夜里不赶走入店的流浪汉、乞丐等,也是情大于法的表现。影响店容是小事,而为漂泊之人提供一个休憩的场所和一个心灵栖息地却是不朽的善举。

  不过,当执法比通情更有力量也更能“医除病根”时,我们还需用法制黄蜂的利针蛰醒梦中人。三国战乱,在各势力割据与争夺江山的境况下,每一处山口都是国家要坚守的要地。然而诸葛亮的心腹大将马谡却在此时失掉了对蜀魏皆颇为重要的街亭。孔明为守住得力助手,国家忠臣,大可以推责于“天公不作美”,地无利而人不和,然而他没有。孔明挥泪斩马谡,淋漓的鲜血洒在将士身上,洒在军纪的明文上,浇灭的是高傲自大的狂气,激起的.是将士们严于律己的责任心。

  包拯执法,铁面无私。他曾说:“后世子孙做官,有犯贪污之罪的,不得踏进家门,死后不得葬入大墓。不遵从我的志向,就不是我的子孙。”彭水县的交警王小兵,他的十多位亲戚、二三十位同学、朋友以及上百位同事及其亲友,因为交通违法被他处罚过。这些正是法大于情的彰显。

  你的心并不是粗粝的沙石,不是百丈的冰川,也不是柔弱的花朵;而应该是公正的天平,高悬的明镜。我们只有立足当下,审时度势,把握好情与法的关系,让真正守法的人像潘先生们一样时刻感受到法律的温情,让不愿守法破坏法律法规者付出代价。这样,于同一片蓝天之下,在祖国的百花丛中,蜂蝶方能自由飞舞,花香才会四处飘溢。

  法律在我心中优秀征文 18

  让作为当代的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发的年代。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未来的花朵和希望。国家也十分关注我们的成长。这些年,党一直在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从一群羽毛未丰满的小鸟,逐渐成成长,成为一群正准备腾飞的雄鹰。

  提起法律,就应该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正是因为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条有理:正是因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

  法律和我们息息相关,“与法律同行”从表面意思看是:和法律一起行动。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们走在马路上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它也受法律的控制。“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法律规定的,人人都知道,可是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这样,法律就起到了它的作用。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当纠纷的出现也意味着法律的到来。它可以合理解决事故,可以让一切平息。没错,如果没有人违反法律,就没有事故的出现,也就不需要法律的制裁。这里面有着很奇妙的关系,而一切都关于法律,所以如果我们从一开始就与法同行,那么一切都不会发生了。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小学生的社会经验不够丰富,却自我感觉已经是大人了,喜欢独来独往,而有时却有怀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寻求他人的帮助,因此有些学生喜欢拉帮结派,重“感情”,讲“义气”,崇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人更是无法无天,强行索取他人的个人财产,发生与他人斗殴,一句话说他不对就拳脚相加,打得你求饶为止。连点学生的样子也没有,说难听点,这就是地痞流氓。当他们在家庭、公共场所遇到社会难题时,只相信自己,过于信任自己的狐朋狗友,而不听家长老者的`劝阻,遇事不冷静,行动不计后果,喜欢“先动手”,“后动脑”,事过之后也没任何反应,知道冷静下来发现出了大祸才惊慌失措,痛恨不已。也有些人沉迷于网络、电子游戏之中,因没钱玩游戏,常常干出不可饶恕和难以想像的事情来。要以为上面所说的都是哄哄人而已,那你就大错特错了,这样的事例非常多。

  下面我讲个给大家听听吧,是有关于迷恋电子游戏机的。王彬同学是某小学五年级学生,成绩优秀,还好似班级里的班干部。有一次他考试考得特别好,爸爸就奖励了他10元零花钱给他,王彬和同学商量怎样庆祝一下,就马上有人提议去打电子游戏机,并说打电子游戏机特别新鲜、刺激。抱着试试的心理,王彬和同学一起去了一家电子游戏厅学打电子游戏。没想到就这么一脚迈进,他就被游戏机迷住了,而且很快成为了游戏机的“俘虏”。学习时间越来越少,成绩越来越糟糕,视力也在不断下降。父母给的零花钱根本就不够用。怎么办的?他决定铤而走险,干脆去偷。从此以后就走上了犯罪的的道路。

  在守法律的制度的同时,还要懂法的学生。其中离不开学校和家长的教导。学校要经常开展法制教育课。同学们能从中学会不少法律知识,知道什么是法律,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学会了如何守法,如何面对周围的突发事件……老师也经常提醒我们,要我们时刻遵守学校、社会制度。在家,只要我们一犯错,父母就应该立刻指出来,教育我怎样才是正确的,下次如何避免……我们用法律来约束自己,使自己避免犯错误。这样,我们的确做到了与法同行。要不,将来成为一个法盲,那可就惨了。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相互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与邪、善与恶、真与假、美与丑,人性的光辉与丑恶交织在一起,影响着每一个人。愿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材!

  法律在我心中优秀征文 19

  审题,就是在动笔之前,认真揣摩作文所提供的题目、材料或话题,分析、判断和把握题目所昭示的特定要求,确定文章的立意、范围、重点、体裁、布局等方面的内容。准确审题是写好作文的前提条件。审题一旦不到位,作文就会满盘皆输。因此,教给学生一些审题的方法,就显得非常重要。

  1、结构分析法:即从分析标题的的语言结构关系入手进而明确写作的范围和重点。

  ①主谓结构的标题,核心词一般为谓语。如“我骄傲”,“骄傲”应是写作重点。

  ②偏正结构的标题,核心词一般是修饰语。如:“充满活力的岁月”,其核心词应是“充满活力”。

  ③动宾结构的标题,动词是核心成分,宾语是动词支配,限制的对象。如“善待自己”,“善待”应是题眼,是写作的重点。

  ④并列结构的标题,因其是并列关系,因此,不能只写一个概念,而忽视与之并列的另外的概念,要写出这并列的几个概念之间的内在联系。如“瞬间与永恒”。

  2、添加法:通过添加一些附加成分,让原来的文题结构更完整,内容更具体,题意更显露。运用这种方法,能使一些藏头藏尾,题意不明显,有一定迷惑性的文题意思更明朗化,从而降低审题的难度,确定好写作对象、范围、要点和重点。如“欣赏”我们可作这样的扩充:“欣赏”――“学会欣赏”――“学会欣赏自己”等等,通过这种扩充,题意就会格外清楚,写作对象,写作范围,写作重点都会一目了然。当然,添加应以文题中既定的要素为依据,否则,就会与原题大相径庭,如将“欣赏”扩充为“不要欣赏”等等。

  3、引申法:对于那些有象征意义、双关意义、比喻意义的题目,我们审题就不能仅停留在字面意义上,而应通过联想与想象对文题作引申的审视。如作文题“阳光”,我们就可以用这种方法来审视。阳光具有明丽、纯洁等特点,由此引申开去,可谈谈中学生关注的“阳光少年”这个话题。阳光给人温暖,由此我们可展开去谈谈亲情、友情、友谊等的作用。作这样的引申,写出的文章题旨自当深刻得多。

  4、比较法:就是用比较的方法确定写作重点、范围、选材等的方法。若是词语型标题,可找出与该词近义的一些词与之比较,明确其差别,从而确定该题目的写作重点、范围。如:“感恩”,审题时,可将“感恩”与“感谢”、“感激”、“感动”比较,从而发现,其共同点都有“感”的意思,不同点在于“感恩”还有谋求报答的意思,因此,“感恩”的写作重点应在写如何报答,写报答的.行动,而不应是写“感谢”、“感激”、“感动”“感恩”的原因;若是短语型标题,依其结构层次加以分解,然后逐层加以比较,进而明确该题目的写作重点、范围、选材。如“一次不平常的经历”,经分解可形成这样一组短语:

  经历

  不平常的经历

  一次不平常的经历

  对这组短语逐层比较,逐字推敲,我们就可以非常准确地把握这个题目的“题眼”。

  5、求异法:就是采用逆向思维的审题法。如话题“选择”,有学生运用逆向思维的方法,确定“学会放弃”的主旨。运用这种方法往往能使我们不落入俗套,写出立意新颖的文章来。应该明确的是,任何一种观点,都必须符合客观规律,反映生活实际,绝不能为“异”而“异”。

  6、大题小做法:是指写作范围大,包含内容多的题目,有意识地缩小范围,从小角度切入以反映比较深刻的主题的方法。这种方法特别适合话题作文。因为话题往往比较宽泛,若从大处着眼,学生往往无所适从,我们不如引导学生从小角度切入,把自己积累的丰富的生活材料与题目结合起来,这样写出来的文章既内容充实,又有真情实感,还能真正做到以小见大,何乐而不为呢?

  7、小题大做法:就是依据题目提供的范围进行广泛地联想和深入地挖掘,写出立意深刻的文章的方法。鲁迅《一件小事》,吴伯箫《菜园小记》、《记一辆纺车》,冰心《小桔灯》是这类写法的范例。值得注意的是运用这种方法在进行广泛联想和深入的挖掘的时候,一定不能超越材料的内涵,进行无限拔高。

  法律在我心中优秀征文 20

  法,是我们的行为准则,更是国富民强的制国方略。自古有云:“国,无法则乱,民,无法则贫”。我们是新世纪的少年儿童,在家长的关怀下,在老师的教导下、在法律的保护下、健康的成长。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更应该学法。然而,在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今天,在社会的角落里,仍窝藏着一批批社会的“垃圾”,他们不时的在玷污着我们文明的社会,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扰乱社会治安。

  曾听过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个冬季的夜晚,某市女中学生——年仅14岁的马某,与其表弟在逛完书店回家的途中,路遇一手持棍子,看似保安队陌生男子。二人在什么都没弄清楚的情况下竟接受了那名男子的强行搜身。随后,马某的表弟被遣回家讨钱,而马某却跟着那名男子莫名其妙地失踪了……第二天,人们在附近的一座山丘上发现了马某的尸体。只见她躺在洁白的雪地里,被罪犯用杂草胡乱地覆盖着……

  类似这样的案例也许已屡见不鲜,但当我们听了马某老师的一番叙述后,却不得不在痛惜的同时感到震惊。马某是该市××中学的一名初二学生,记忆中的他,十分听话且学习优秀,是大家一致公认的好班长。就在案子发生的前一天,她还被评上了优秀团员。而此时老师手握着尚未发出的团员证,已是泣不成声……14岁啊,如花般的“成熟”季节;14岁的年轻生命哟,就这样在冰冷的“纯洁”里画上了句号。

  我们在哀叹惋惜的同时,不得不提出质疑: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中学生,怎能如此轻易地相信一个陌生人?因为父母、老师的关爱,给世界罩上了一层朦胧的假相美,才致使了她今天的悲惨结局!望着雪地里那已逝去却尚不安分的生命,难道我们不应该有所觉醒吗!马某的悲剧似乎告诉我们:“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然而年轻冲动的我们,是否就一定能正确地诠释这个“防”字呢?

  当今,最普遍也是最为人们关注的话题,大概就是“校园勒索事件”了吧。前些天在电视上播放的《今日说法》栏目中,看到这样一个案例:16岁的中学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长说明,终于老羞成怒,用匕首将期中一人刺死……小天就这样亲手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而中学生马某更是由于自己的单纯、幼稚付出了宝贵的`生命。

  马某的逝去、小天的失足,让我们为之喟叹,为之惆怅,为之痛心,为之惋惜……但我们能做的,难道真的就只有这些吗?我认为,要根本地避免悲剧重演,无非是四个字:觉悟,行动。

  方才两个案例中的主人公,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大孩子,然而悲剧“不偏不倚”,恰恰发生在他们身上。也许有人会说:“他们也真够倒霉的,个个前程似锦,却遭遇如此劫难!”试想,假如在他们年轻的生命中,不曾有过这样的经历,他们是否就真的能够“前程似锦”呢?二人的悲剧,看似单纯、冲动造成,但究其根本原因,还是由于他们的法制观念淡薄,这种思想意识上的淡薄,不仅取决于他们个人,更是由于周围的环境造成的。这固然是他们的悲剧,也是他们父母、老师的悲剧,更深一层地,就是整个社会的悲剧!再设想,如果陌生男子在产生不法念头的时候,能用“法”克制自己;如果马某在遭遇不法分子的时候,能用“法”保护自己;如果小天在被逼无奈时能用“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一切的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吧。现在,我们总该明白当今社会,知法、懂法,是何等的重要了吧!

  而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不仅要学法,懂法,更要善于运用法律。这,便是所谓的行动。眼下,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但在学法的同时,也要注意道德、勇气、社交能力的培养。做一个真正的四有青年,为实现我国的素质教育做出贡献。

  朋友,你我都处在花一样的年华,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让我们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我们心中!

  法律在我心中优秀征文 21

  新材料作文,可以说是吸收了传统意义上材料作文和话题作文的长处,是一种全新的作文形式。和以往的材料作文有所区别,提供的材料将更为广阔,便于考生多角度立意,也留给他们更大的发挥空间。

  1、“引”—定向剪裁,概述材料。

  所谓“概述”,就是不能将题目所给材料原文照搬,而是对准自己立论的指向剪裁材料,使材料为我所用的“定向剪裁”。

  应抓住材料的核心内容简要叙述,引述时应注意:

  ①要有针对性。即所引的材料一定要符合题旨的需要,能为中心服务;同时根据中心的需要,恰当地处理好所引材料的详略。

  ②要概括。即对所引用的材料,根据中心的需要,以最为浓缩的精要语言对它进行高度地概述,而省去不必要的过程和细节描写。

  所以,新材料作文的一般写法是:贴紧材料写起,联系实际写开去。当然,这只是一般性的原则,具体文章会有具体的个性化写法,不必强求千篇一律,千万别又搞出一种新材料作文的套路来。

  2、“析“—分析材料,突出感悟点。

  “析”,就是围绕议论的中心对引录材料内容的寓意进行扼要分析。要求分析得准确,切合事理,语言精要。“析”的目的是为中心的提出创造理论的条件。

  新材料作文一般会提出这样的要求:“全面理解材料,但可以选择一个侧面、一个角度构思作文。”这就需要训练考生“全面理解材料”的能力了。

  在训练中,应注意学生对“全面理解材料”与“选择一个侧面、一个角度”的片面把握,避免因顾及“全面理解”而面面俱到;同时,也要避免因“选择一个侧目”、“一个角度”而不能准确地“全面理解材料”。

  3、“提”—提出论点,纲举目张。

  “提”,就是通过材料的分析之后,顺势提出中心。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也可以将“析”与“提”两部分的观点“合二为一”。 中心是全文内容的“神”,材料组合的“纲”,起统帅作用。

  因此,中心的提炼,必须做到:扣材、准确、稳妥、鲜明、简洁。

  4、“联”—联想联系,论证论点。

  “引”“析“后,作文就完成了对材料的处理。“联”是运用材料提供的道理来类比社会生活,议论社会生活的过程。可以联想类似的道理(从道理上论证), 也可以联想相关的社会生活现象(从事实上论证)。这部分是作文的重点,既要放开思路,又要概括力强;既要重点突出,又要尽量正反结合。

  表述观点(分论点)的角度:

  1、原因:从“为什么”的角度思考。

  2、结果:从“结果会怎么样”的角度思考。

  3、态度:从“应该以什么态度去对待”的角度。

  4、方法:从“如何去做”的角度思考。

  构思的训练,首先是培养构思的习惯。高考作文一般不能写草稿,这种一落笔就是定稿的文章,更需要想好了再写。要把边写边想的坏习惯改掉。

  5、“结”—重申材料,深化论点。

  结尾呼应开头,或进一步强调论点,或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提出希望要求。精彩的结尾,能唤起读者的思考与共鸣,增强文章的感染力。选择结尾的方法,也必须从全局来考虑,要使文章结构完整清楚,首尾呼应,以求更好地表达主题。

  新材料作文之大忌:

  1)忌抛开材料,信马由缰。

  既然要求根据材料来作文,就必须以材料为根据来联想生发,不能置材料于不顾,而天马行空,脱缰狂奔。材料作文要求若即若离,不即不离。由此可见,写材料作文是带着镣铐的舞蹈。

  2)忌“引材料”时生搬硬套,原文照搬。

  3)忌对原材料进行随意改动,杜撰原材料的故事与情节,或者对原材料进行续写。

  4)忌文章一开头即用“读了这则材料”、“看了这幅漫画”之类的话代替对材料的引述,把写作文等同于回答问答题,因为一旦离开具体试卷我们就不知“这”为何云。

  5)忌就事论事,局限于材料。

  在吃透材料的基础上,应本着“文章合为时而著”的原则由此及彼,联想生发开去,借题发挥,写出自己对自然、社会、人生的独特感受和真切体验,使文章真实而具有现实性。

  法律在我心中优秀征文 22

  快速作文的特点是一个快字,它要求迅速准确地审题立意,快速高速地构思成文。因此,作为作文第一步的审题就显得尤为重要,作文审题的准确与否,就直接决定了文章质量的优劣,写作的成败。要想准确无误地审清题目,就要掌握一些审题的方法,这样才能为顺利成文打好基础。下面就介绍四种审题方法:

  1.审清标志,确定文章体裁。

  审题首先是确定文章体裁,一般情况下,每种体裁的文章,都有它自身的标志,抓住了显现体裁标志的关键词语,就可以确定所给题目属于哪种体裁,应写成什么体裁的文章。

  记叙文的标志常见的有回忆、记、的事、的生活、的人等。如《回忆我的母亲》、《记我的同桌》、《一件有教益的事》、《我的中学生活》、《值的赞美的人》。

  说明文的标志主要有介绍、的自白、的话、的制作方法等。如《介绍一本工具书》、《蜜蜂的自白》、《秋天话菊花》、《西红柿酱的制作方法》。

  议论文的标志主要有说、议、谈、论、评、辨、驳、从谈起、从说开去、由想到的、的启示、读有感等。如《说谦虚》、《谈骨气》、《友邦惊诧论》、《读〈荔枝蜜〉有感》、《由愚公移山想到的》。

  2.审清题目要求,确定文章范围。

  审题不仅要确定文章的体裁,还要确定题目所划定的范围。在题目所给的范围内选材,才能使文章内容切题,重点突出。这种审题方法既适用于记叙文,也适用于说明文。

  以记叙文为例,记叙文的题目范围主要分为两大类,即写人记事。题目划定的范围不同,选材的侧重点就不同。

  写人的记叙文要侧重于人物形象的描绘,要着重表现人物的精神风貌,道德情操,性格特征等,并适当地运用外貌、语言、动作、心理等描写方法,穿插议论、抒情等表达方式来刻画人物。如《我的老师》、《妈妈》、《我尊敬的一个人》、《英雄》等题目都可以写成写人的记叙文。

  记事的记叙文要扣住记叙的要素来写,把记叙的诸要素交待清楚,把事件的脉络及发展过程叙述明白,使读者有个清晰完整鲜明的印象。如《童年拾趣》、《挫折》、《难忘的一节语文课》、《成功的喜悦》等题目都可以写成记事的记叙文。

  3.审清题目题眼,确定文章重点。

  审题还要根据题目所给的.条件来确定文章的重点,而确定文章重点的关键就是抓住题目的题眼,题眼是题目的灵魂,是题目的核心,把握住了题眼,也就把握住了文章的重点。如《我钦佩的一个人》与《我喜欢的一个人》,二者的内容虽都侧重于写人,但题眼不同,就决定了选材重点不同。前者的题眼是钦佩,后者的题眼是喜欢,两篇文章的重点分别为钦佩、喜欢,两篇文章的选材也要从钦佩和喜欢入手。

  如何抓题眼呢?

  一般说来,题目是主谓句,题眼往往在谓语或谓语中心词上。如《我赞成这件事》,题眼是赞成,重点就要扣住赞成来写,文章也要围绕着赞成展开。

  如果题目是动宾短语,题眼往往在动词上。如《过生日》,题眼是过,文章就要写清生日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或气氛中过的,是怎样过的。

  如果题目是偏正短语,题眼往往是定语或状语。如《课余生活》,题眼是课余,要写出课堂学习生活之外还有哪些生活及这些生活带来的乐趣。

  4.审清题目因素,确定文章内容。

  有些题目所给因素较少,表意也比较概括宽泛,有的甚至抽象朦胧,这给审题增加了难度。这类题目常常是由一个词构成,学生遇到此类题目往往无从下手。对于这类题目,只要审清已知因素,并在已知因素上增加相关连的新的因素,就能准确地确定文章的写作内容,题旨就能清楚地显现出来,审题的困难就会迎刃而解了。如《成功》这个题目的已知因素只有一个,即成功,意思比较概括笼统,如果在成功这个因素上增加几个相关因素谁成功了,什么事成功了、怎样成功了,文章的写作内容就具体了。同样《笑容》、《失败》、《过错》、《忏悔》、《欢乐》、《渴望》等题目都可以用这种方法审题

  法律在我心中优秀征文 23

  所谓采访式作文训练是指引导学生进入生活深处,贴近生活选取文材,零距离寻找写作内容的训练。其主要目的是解决学生写作时,无话可说、无事可写、思路短、灵感慢、断桥和文章结构层次乱等问题。经过十几年的一线教学尝试实践,探索完善,我们找到了切实可行而有效地写作“秘方”——采访式写作八法。

  一、聊天、转告及访问描写

  指导学生把自己与同学间、父母间的聊天过程有选择的记录下来,然后整理成一片完美的文章,且加上合体的作文题目。或把别人转告给你的事情及你访问别人的经过记叙下来,作为日记式作文描写。聊天、转告及访问式描写把学生写作选材带入零距离,使学生短时间内通过写作雾纱,摘掉写作墨镜,看到写作清晰的境界。

  二、家庭中的喜事、忧事、烦事等描写。

  家庭是一个团体,是一个时钟式的运作机构,每天总要发生一些可泣可歌的事情,这种事情可以直接敲击着学生的心灵,伴随着他们的生活。因此,让学生把这些内容写入自己的文章,即真实可信又能生动感人,还可以把学生带入生活这片人生的田野写自己的故事。可谓三全其美。

  三、电视新闻及其它栏目内容后选材描写。

  我们不反对学生看电视节目,但反对学生没有目的地看电视,因此,在语文教学中有目的的安排学生看电视,并把看到的内容随笔式的写下来,作为写作练笔的一部分。这种方法既让学生学会如何看电视,又给学生提供了练笔的机会,扩大了学生看记式的写作视野。

  四、影视观后回忆描写。

  影视片是学生不可缺少的文化生活品之一,如何让学生看好这些剧片,是现实生活中每一个语文教师不可忽视的另一责任。因而,让学生带着写作目的去观看电视内容,借着剧中内容让学生展示写作技能,是培养学生写作能力的另一条捷径。这种练笔方式既可以对剧中情节内容进行描述,也可归纳剧中主要内容,还可以内容与感想同时练笔,这也是时代寄予我们的又一项写作机遇。

  五、设计场面情景描写。

  设计场面进行情景描写,可有教师课前设计,也可由学生分组进行自己设计,但这个过程事先不必公开,以免失去写作意义。其做法是:设计一些通俗易懂的场面表演过程。让学生看后,把情节中的人物、语言、动作、神态和外貌及故事情节写出来,然后让学生修改交流,评选出优秀文章。这是一种极端直观性的写作训练,不但可以激发学生的写作兴趣,还可以培养学生实践技能,使学生懂得写作是地地道道的生活描述。

  六、班会、队会和校会描述。

  班会、队会和校会是学生经常见到的会议。各种动员会、总结会、表彰会等周周必开,月月必有。如果能把这些宝贵的资料用于写作,是何等的重要。因此,各种会后安排学生把会议的过程和对会议的感受写下来,不仅可以巩固对会议内容的记忆,还能促使学生感受到写作材料无处不在。使学生真正体会到什么叫做会议记录,什么叫做写作,把学生作文带到现实生活。

  七、故事、读感悟描写

  学生时期最大的兴趣是听别人讲故事,我们不妨抓住他们这一兴致,开展写作能力的`培养。让学生把故事内容同生活现实联系起来,借助故事情节加上自己的经历感受变成自己的文章。这是创新作文训练的一种新举措。学生运用半嫁接式写作既可减少了写作难度,又可以开发想象力。借助别人的马走自己的路,学生写起来就感到轻松自如,很有班货物兴趣感。特别是对那些写作时,灵感慢、兴趣低的学生垒了一个好大的写作“台阶”。

  八、周事选择描写

  学生生活在千家百户,由于环境的渲染,他们身边会发生许多有趣的、独特的故事。到了周末如果让学生把本周内发生在身边的事情,筛选出一件自己满意的事件写下来,然后交流、评比选出优秀的文章,在老师的帮助修改下,寄予刊物,发在网上是多么有意义啊!只有这样学生才会让走出“大山”,见到“高楼”,壮大自己的写作能力。

  法律在我心中优秀征文 24

  每一天,清晨都将托起一轮崭新的太阳;露珠都将滋润着整个大地,法律的维护能使整个地球变得灿烂无比!如果在这个世界上缺少了法律,可以想象,整个地球村会变得多么阴暗!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犯错误是每一个人都无可避免的事情,但是,法律也就是来约束我们的行为的。所以,我们要正视法律,不能存有丝毫侥幸的心理,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它一视同仁。

  曾经有这样的一个故事:某班里,同学们都在打扫卫生,有两位男生在说话,说着说着竟然吵了起来,一位男生不小心将另一位男同学的毛衣撕破了,这位男生气愤地说:“你看,你把我的名牌毛衣撕破了,你赔!你赔!”另一位男生也不甘示弱:“我不是有意的,你干嘛这么凶嘛?”接着打了起来,别的同学并没有阻止,而是为他们喝倒彩、鼓倒掌,只有一位女同学去报告了老师,当老师赶到时,这两位同学身上已经是这儿青那儿肿了。老师将他们带到了办公室,严厉地批评了他们,并给他们俩讲了做人的基本准则,告诉了他们俩“退一步便是海阔天空”的道理。两名同学都感到了自己的不对,于是握手言和。

  没想到,放学以后,又有几个男同学起哄说:“你们为什么又不打了,胆小鬼,刚才你们为什么打得那么激烈,现在谁怕谁了?”“谁说我们害怕了,打就打。”接着,双方拳脚相加。然而,同学们得表现更是不可理喻了,仍在那里袖手旁观,并且火上加油、雪上加霜!这时,一位同学王亮被打得头破血流、鼻青脸肿。当到家门口时,终于昏倒了。他的母亲将他送往医院,终因失血太多、伤势太重,抢救无效死亡!这时,王亮的母亲痛不欲生!

  听了这则故事,你们是否有感悟呢?是否同情王亮同学,是否恼恨那班同学呢?是啊,是啊!事情总在不该发生得时候发生,总在不该结束时候结束!

  你们可知道,打王亮得那位同学,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那些起哄得,有的是班长、有的是组长,这么优秀得学生成为罪犯,可想而知,会有多少人为他们惋惜啊!

  试想,在一个没有法律的社会里,你会过得安定、幸福吗?不!我坚信,绝对不可能。所以,犯罪,无疑

  永远在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威胁着我们纯洁、善良的心灵!同时,在我们同学当中也存在着一些不良的现象。如小偷小摸、强要同学钱财,更有甚者参与抢劫,触犯了刑法。还有更严重的,看到同班同学打架,却袖手旁观,并且火上加油!

  也许有人会说:“他们也真够倒霉的,个个前程似锦,却遭遇如此劫难!”试想,假如在他们年轻的生命中,不曾有过这样的经历,他们是否就真的能够“前程似锦”呢?为以为不然。二人的悲剧,看似单纯、冲动造成,但究其根本原因,还是由于他们的法制观念淡薄,这种思想意识上的淡薄,不仅取决于他们个人,更是由于周围的环境造成的。这固然是他们的悲剧,也是他们父母、老师的悲剧,更深一层地,就是整个社会的悲剧!

  再设想,如果陌生男子在产生不法念头的时候,能用“法”克制自己;如果马某在遭遇不法分子的时候,能用“法”保护自己;如果小天在被逼无奈时能用“法”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一切的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吧。现在,我们总该明白当今社会,知法、懂法,是何等的.重要了吧!

  而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不仅要学法,懂法,更要善于运用法律。这,便是所谓的行动。眼下,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但在学法的同时,也要注意道德、勇气、社交能力的培养。做一个真正的四有青年,为实现我国的素质教育做出贡献。

  朋友,你我都处在花一样的年华,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尔后,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我心中!

  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我们有足够的理由期待着:法律终将成为德行的彰显,守法终将成为公民的信仰,国家终将走向法治之路,中国终将复兴礼仪之邦。 我们不能只要求青少年“法在我心中”,更要从自身做起,使法在“我心中”!

  法律在我心中优秀征文 25

  小学生常把作文当作负担,每逢看到题目,便愁眉苦脸,迟迟不能下笔。我认为,造成学生作文难的主要原因是命题脱离了学生生活的实际,以致学生提起笔来感到无从下笔。鉴于这种情况,我根据学生的生活实际和年龄特点,拟定文章题目后,引导学生观察生活,收集作文素材,学生感到有事可写,有话可说。具体做法有三点:

  一、回忆生活,打开记忆仓库每次作文,我都事先把题目公布出来,如《起床之后》、《上学路上》、《第一次洗衣》、《拔河比赛》、《扫树叶》等。这样做,可使学生有时间回忆生活中的往事,寻找感受最深、记得最牢的人和事。这样一来,学生记忆的仓库打开了,素材丰富了,灵感也有了。有一位学生在《扫树叶》一文中这样写道:

  秋天来了,树上的叶子变黄了。风一吹,树叶一片片、一阵阵飘落下来。有的随风直打旋,像飞舞着的蝴蝶一样好看。校园里落叶积满了地,有的像扇子,有的像喇叭,还有的像粽子。

  我和小兰挥动扫帚,使劲地扫,树叶很快堆成一座小山。不一会,我身上便汗津津的,胳膊也酸溜溜的,不听使唤了。我把身子靠在树上埋怨说:“妈妈平时只知道让俺读书、写字,就是不让俺参加劳动。”一边说一边弯下腰去拣了几片最大的.树叶,当作扇子摇着。小兰看见了,打趣地说:“华姐姐,要是给那树叶加个长把儿,你不就是铁扇公主了吗?”我白了她一眼,赶忙回击她:“我要是铁扇公主,那你不就是随从的小妖精了吗!”

  这篇习作,写得形象生动,亲切感人,逼真地反映了学生的生活实际和心理特征。

  二、留心生活,积累生活素材生活中,有许多能令人动情的场面,却往往稍纵即逝。学生一般不留心这动情的瞬间,以致失去了感知生活的最佳时机。留心生活,及时收集作文素材是学生必须具备的能力。留心与不留心的差别很大,比如,教学楼,学生一天总要上下几次,比较熟悉吧,可要问从一楼到三楼楼梯共有几级台阶,却很少有人说得准确,而口袋里的钱,虽不能时时数着,大都知道有多少。这不是很好的说明吗?

  为了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一次,我要求他们留心观察山羊和绵羊的外形。观察后,一位学生在《山羊和绵羊》一文中用对比的方法写道:山羊的角比较直,角尖向后竖着,绵羊的角比较弯,多向下盘在脖子两侧。公山羊有胡须,公绵羊没有胡须。山羊的尾巴又短又直,爱摇动,绵羊的尾巴又肥又长,老是耷拉着。山羊的毛又短又直又松散,绵羊的毛又长又密又卷曲。这篇作文,写得具体、详细。我把这位学生请到办公室,一边批改作文,一边问他:“你写公山羊有胡须,母山羊有胡须没有?”“有!”他毫不迟疑地回答。我又问他:“你知道绵羊的尾巴老是耷拉着是因为什么吗?”他想了一会说:“可能是因为太大了,摇不动。”我认为这位学生在观察时是留心了,动脑筋了,要不准会在我这突然袭击下吃败仗。

  留心生活,不仅能发现事物的表象特征,也能发现事物的本质特点,以至引发文思,从而达到胸有所积不吐不快、下笔左右逢源的状态。

  三、基于生活,展开丰富想象写作是一种艰辛的劳动,要通过对生活的观察、分析、剪裁、谋篇,才能写出有内容、有感情的文章。要做到这一点,作者要从原材料中找到有价值的东西,进行科学的、符合规律的想象。当然,想象必须以现实生活为基础,必须建立在现实生活和科学常识的基础上。作者对现实题材把握得越多,想象的翅膀就越能够展开。如《灯光下的校园》这个题目,一位学生通过想象,写得就颇具特色:“校园里一片寂静,天空没有月亮,只有几颗星星眨巴着眼睛,像是偷看着这校园中的情景。落叶时节,微风载着凉意,有意无意地吹了进来。灯光下的老师办公室,像茫茫大海上的一座光芒四射的灯塔,照亮了人类的良知和文明,指引着我们前进的方向。”文中将教师的办公室比作灯塔,贴切、得体,虚实结合,给人以清新隽永之感。这种建立在现实生活基础上的想象,既入情入理,又生动形象,具有耐人寻味的力量。

  法律在我心中优秀征文 26

  作为当代的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从一群羽毛未丰满的小鸟,将逐渐成长为一群腾飞的雄鹰。提起法治,就应该给人一种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法制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正是因为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条有理:正是因为由于法律法制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法制带给我们的一切。

  而我们身边的法律法制体现在哪呢?最简单的例子就是:同学们平时进入校园时,总会看到在校门口上贴着小学生行为规范歌那十条。平时同学们总是看都不看一眼,就走过去。其实这十条正是约束我们的坏习惯,如:有些同学每天下午放学先先玩再回家,这是不好的现象。万一家里人不知道你在哪,很着急怎么办?

  你只想到你自己,却没有想到自己的父母担心和着急,要知道你不仅是你一个人,你的任何一种个人行为都牵动着整个家人的心。因此,我向大家提出以下建议:

  1、每天背一背小学生行为规范歌,时时刻刻都记着,每时每刻都要约束自己。

  2、在学校时,要时刻记着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

  3、每天下午,放了学,不要在学校里逗留,在门口和同们一起玩耍。以免来接自己的家人因找不着自己而焦急担心。

  4、不能擅自行动,任何行为都要先告知父母家人,得到许可,方能实施。

  同学们,我们身边都有法,这些法都是来约束我们自己的。我们只有遵守它们,才能有条不絮的生活,生存下去。

  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小学生的社会经验不够丰富,却自我感觉已经是大人了,喜欢独来独往,而有时却有怀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寻求他人的帮助,因此有些学生喜欢拉帮结派,重“感情”,讲“义气”,崇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当他们在家庭、公共场所遇到社会难题时,只相信自己,过于信任自己的狐朋狗友,而不听家长老者的劝阻,遇事不冷静,行动不计后果,喜欢“先动手”,“后动脑”,事过之后也没任何反应,知道冷静下来发现出了大祸才惊慌失措,痛恨不已。也有些人沉迷于网络、电子游戏之中,因没钱玩游戏,常常干出不可饶恕和难以想像的事情来。这时,一切的一切已经迟了,一个人的花季被黑雨所污染了。

  要以为上面所说的都是哄哄人而已,那你就大错特错了,这样的事例非常多,下面我讲个给大家听听吧,是有关于迷恋电子游戏机的。方勇同学是某小学五年级学生,成绩优秀,还好似班级里的班干部。有一次他考试考得特别好,爸爸就奖励了他10元零花钱给他,方勇和同学商量怎样庆祝一下,就马上有人提议去打电子游戏机,并说打电子游戏机特别新鲜、刺激。抱着试试的'心理,方勇和同学一起去了一家电子游戏厅学打电子游戏。没想到就这么一脚迈进,他就被游戏机迷住了,而且很快成为了游戏机的“俘虏”。学习时间越来越少,成绩越来越糟糕,视力也在不断下降。父母给的零花钱根本就不够用。怎么办的?他决定铤而走险,干脆去偷。他从家里偷到学校,从学校偷到附近的商店。有一次,他实在没有钱去打电子游戏了,就想到一家超市偷些值钱的东西去换钱。当时,超市里只有一位收银的老太太,没想到在出口处被当场发现。为了不被抓住,他居然随手拿起啤酒瓶朝老太太的头部连击数下,致使老太太当场死亡。痴迷于电子游戏机会使他丧失了人性,由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沦落成了一个杀人凶手,这是多么可怕啊。

  在守法律的制度的同时,还要懂得法律法制。在学校开展的法制教育课中。我们能够学到不少法律法制知识,知道什么是法律法制,意识到它们的重要性,学会了如何守法,如何面对周围的突发事件……老师也经常提醒我们,要我们时刻遵守学校、社会制度,要不,将来成为一个法盲,那可就惨了。

  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相互对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与邪、善与恶、真与假、美与丑,人性的光辉与丑恶交织在一起,影响着每一个人,而我们,也更加有职责去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行动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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