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下室房屋租赁合同

2022-09-09 租赁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市地下室房屋租赁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甲方:

  乙方:

  为了发展经济,繁荣市场,甲方蔡伦路西六栋一层第四间地下室出租给乙方。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一、出租日期:

  二0年六月二号年六月二号

  二、租金:每年交纳租金九千元,提前两个月交。

  三、租金缴纳方式:

  乙方应按时交清当年租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租金,若乙方拖欠租金,且经甲方再三催缴,乙方仍不缴纳租金,甲方将有权利收回地下室使用权,改租他人。

  四、经营期间水电缴纳方法:水电费均由乙方自行向水电公司缴交,且地下室到期后,乙方向水电公司交清所有费用,与甲方无关。如果地下室无人租均由

  五、乙方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经营性费用及各职能部门应收取的经营性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当。但如房地产税和甲方个人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六、甲方应同意乙方在租用期间,如果经营不好,需要转让他人转让费由乙方收取,但租期满后,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装饰费和其他无理费用。乙方在租用期间如转让地下室必须经过甲方同意。

  七、爱护公共财产,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任意对房子整体结构进行改动,否则造成事故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维修赔偿。

  八、甲方提供地下室,其中内装潢由乙方自行设计装修,待乙方合同期满,如愿退出,不得随意损坏装修项目。

  九、如乙方经营不善,在本年中途退出,租金应按全年缴纳。

  十、租期已满,乙方应立即搬离,若乙方延期占用地下室,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收回地下室,在回收过程中造成乙方任何经济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十一、押金处理方法:待租期已满,乙方遵守合同,已交清租金并且顺利搬离后,甲方退还乙方押金,若乙方有严重违反合同条款,对甲方构成经济损失,押金将不予退还。注:押金与租金完全分开,乙方不得以押金抵销租金。

  十二、乙方在租期满后,甲方出租地下室时在同等的条件下,以乙方优先。

  十三、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出现安全事故(人力不可抗拒除外)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订日起,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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