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建设工作总结

2017-08-201019 工作总结范文

  一、完善组织建设,明确工作目标

  “六五”普法以来,我局普法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发展战略和县委“一主线三战略五加强”发展思路,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六五”普法的具体要求,认真实施普法和创建方案。为确保全年工作顺利完成,成立了以局长胡文炳为组长,党组成员、低保局局长汪新华为副组长,各股(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治理暨创建全国法治县的领导小组。

  2014年度,我局进一步完善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大力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的能力,该项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副组长分工协作的工作办法,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健全五项制度,即领导带头学法制度,重大事务会议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复议制度和法律追究责任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将优待抚恤、防灾减灾、民非登记、城乡低保等工作重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与法治建设工作进行有机结合,使本职工作与法制建设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二、积极开展法制学习和法制宣传工作

  按照2014年我局年初制定的实施意见,我局妥善处理好普法学习时间安排和民政工作任务重的矛盾,采取电视光盘宣传学习,组织法律专家讲课和发放学习资料等手段,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水平,在工作中自觉依法行政、科学行政。局领导在重大决策中,积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咨询法律法律顾问,让各项决策都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避免了决策的失误而造成的负面影响。在涉军维稳和涉核人员的信访工作中,我局严格依法办理,积极开拓解决问题的渠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重点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宪法》、《收养登记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等,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达到了普法的目标。

  我局根据太法治办〔2014〕9号文件,在全局开展“六五”普法暨创建法治县知识考试,调动全局上下学习政策业务知识和学习法制的积极性,做到学习宣传法制100%的参与率,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不留死角。

  与此同时,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认真做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悬挂了宣传标语,组织局机关职工在新城世纪华联街口开展了《防灾减灾》等法规的宣传活动。

  三、认真开展农村法制教育培训工作

  按照庆法治[2014]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农村普法队伍建设,我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农委、县人社局分别开展了农村党员干部、大学生村干、乡镇、村(社区)综治专干等法律知识培训班,重点培训解读《婚姻法》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等法律法规,当年开展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217人(次),并在平安网重点解读了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同时,各乡镇结合农民生产生活实际,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法律明白人”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通过上述活动的开展,有效提高了农民的法律意识,为农村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法律保障。

  四、加强民政机关法制、作风建设,严格按照“四制”要求依法行政,树立民政队伍良好形象,成效明显

  我局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为目标,认真查找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机关作风存在的不足之处,对存在的有些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知识不够全面、只熟悉自己本职工作的规章的缺点,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并结合首问责任制的工作要求和局党组“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的思想,强化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做到首问负责制,认真仔细解答,让群众满意而归。同时,不仅在政府网站和政务中心公开了办事流程图,今年,又印制了《民政工作手册》发至村(居)委会,让群众了解民政工作的职能和应办事的时效、手续及相关内容,让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满意和放心。另外,我局组织了年轻的同志参加了省民政厅的行政执法考试,严格执政上岗。

  我局在今年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创建工作中全面完成了目标任务,执法人员的培训率达到了100%。我们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创建工作目标,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民政系统和全体公民法律素质为主的普法教育活动,为法治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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