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是箭,去来迅疾,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这段时间里,相信大家面临着许多挑战,也收获了许多成长,是时候仔细的写一份工作总结了。好的工作总结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防火防灾工作总结(精选7篇),欢迎大家分享。
防火防灾工作总结1
今年以来,嘉鱼县应急管理局紧紧围绕“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基本面、有效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深化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三大任务,牢牢把握“防风险、查隐患、促安全”工作方向,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
一、强化责任落实,做好安全生产监管文章
(一)压实领导责任,促进安全生产理念全面提升。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共组织召开6次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专题研究、专题部署、专题督办、专责落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调研11次;进一步明确了分管常委和分管副县长同时兼任17个专业委员会第一主任工作机制;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联合县安办开展专项督查2次,倒逼属地和部门责任的落实。
(二)坚持点面覆盖,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明确了19名信息员负责联系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分线负责、分片督导”工作机制;针对今年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特点,县安委会分别印发了《关于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八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嘉安委文〔2022〕5号)和《县安委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嘉安委文〔2022〕6号),明确由分管县领导牵头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有效形成“领导带头排查,部门督促整改,领导把关销号”的工作闭环。截至目前,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负责同志带队开展督办检查17次,发现问题隐患44条,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32号)和咸宁市第六届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有关精神,县安办及时对10名县级领导(各专委会第一主任)印发安全生产工作提醒函,提醒其做好重要时间节点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等相关工作。
(三)整合各方资源,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一是通过电视台、云广播、微信等媒介,利用宣传车、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置警示牌、演示讲解、现场咨询问答、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协同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组织“6.29”全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业务培训会。邀请了市局党委委员雷跃为全县工贸行业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和现场教学,受众达200余人次;三是组织各镇、各部门扎实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讲会。各镇和有关部门通过专题培训、领导带头讲课、干部轮流讲解、电子显示屏、悬挂宣传横幅等多种方式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传培训,不断提高各镇和有关部门执法水平。
(四)聚焦实践活动,提高工作效能。一是坚持把开展“一下三民”实践活动贯穿到工作实际中,研究制定了活动方案,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拧紧压实责任,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推动实践活动全面开展。二是紧紧围绕“服务地方、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三服务”内容,结合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认真开展“一下三民”实践活动,为地方和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为帮扶村和基层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目前局班子成员已经确定8个民生实事,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效果清单三是2022年6月6日-6月9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33人分6个组分别下沉茶庵社区(后花园、金虾湖小区)、安监小区、南街社区、簰洲湾镇花口村、责任包保路段开展创文工作,制作宣传牌5块、安装灭火器10个,配合社区网格员对小区环境进行清理。
二、加强防救结合,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文章
(一)加强自然灾害预警监测。根据省应急厅的安全提示和市县气象部门的预报,及时利用短信、村村响、云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对致灾性天气进行安全提示和预警。今年来共计发送短信提醒50万条,利用云广播、村村响等平台不间断循环播放8000余次;
(二)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基础建设。推荐梁家山社区、朱砂村积极申报2022年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示范村。持续推进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应急灾害普查已完成了前期准备、清查、全面调查、各级普查办质量抽检核查整改及成果汇总、历史灾害风险评估工作,成果已上报至国家,完成进度、向上汇交进度100%。积极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市地质四大队,对我县2处隐患点进行日常检查、巡察,目前,梁家山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官桥镇阳光大道东西两侧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点正在工程修复中。
(三)开展灾情统计报送工作。针对风暴、洪涝灾害侵袭情况,积极会同县水利、气象、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建立灾情报送会商机制;完善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按照“实事求是、属地负责、镇为基础、归口上报、上下统一、左右吻合”的原则,第一时间核灾报灾,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截至目前,全县先后遭受2次自然灾害,共计受灾人口33786人,直接损失2463万元,一般损坏房屋28户32间。
三、推动部门协同,做好应急管理联动文章
(一)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构建以消防为主,武警、民兵和社会志愿者为辅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联合县人武部、县消防救援大队等23家部门,共计150余人在嘉鱼县三湖连江雄风台举行“6·22”军地联合防汛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实战能力。
(二)加强应急物资保障。及时与水利、供销、石油、林业、城投等部门对接,摸底统计全县已储备防汛砂石料13.8万方,潜水泵等抢险救灾器材装备146余台套,编织袋6.6万条、编织布2.84万米,桩木145方,楠竹5600根,铁丝1000公斤,救生衣595件,冲锋舟6艘,橡皮艇3只,柴油452 吨,帐篷540顶,折叠床497张。加强应急物资产能储备摸底,对供应商登记造册,确保应急物资可随时调配、随时征用。同时由应急局牵头,人武部出资购买了一批乡镇民兵应急设备,主要用于反恐、森林防灭火、城市排涝等方面,共计83万元,目前第一批器材已运输到位,后续将陆续到位。
(三)建立专家保障机制。印发了《关于组建县应急管理专家库的通知》,按照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两大类在全县19个行业领域内摸底统计,目前已收集完成30名专家基本信息,拟召开座谈会,发放聘书,组建“土”专家库,确保遇到突发事件时可随时调度。
(四)推进《嘉鱼县突发事件总体预案》修编工作。将嘉鱼县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向县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对我县需建立的66个应急预案按照职责分工将任务进行分解;目前正在聘请第三方加快编制《嘉鱼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嘉鱼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嘉鱼县地震应急预案》、《嘉鱼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嘉鱼县工贸行业事故预案》、《嘉鱼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嘉鱼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等6个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
(五)紧盯重点项目建设。以“三区三线”划分为契机,将我县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纳入嘉鱼县“十四五”重大项目建设库基础设施类28个项目之一,目前坐标选址等矢量数据已提供,正加紧推进。结合2022年4月26日中央财经委第十一次会议和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按照省应急厅项目建设专题会议要求,以国家、省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为切入点,结合我县实际,谋划了嘉鱼县长江沿线防汛应急能力建设和火灾应急能力建设两个项目,进一步提升我县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以“五个抓落实”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一是在压紧压实责任上抓落实。以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地方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为着力点,以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为指导,进一步明确各镇、各单位、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巩固安全生产良好形势。
二是在强化专项整治上抓落实。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危化、非煤矿山、消防、建筑施工、道路运输、村(居)民自建房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建立动态安全风险台账,逐企明确风险等级、危险源点、包保责任人和防控措施;对存在较大及以上风险的企业重点监管。对重大安全问题隐患及时挂牌督办,对重大违法行为坚决打击,铁腕整治。
三是在执法监管力度上抓落实。加大对重点工业企业的警示教育力度,提高法治意识;加强联合执法检查,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产整顿、吊销证照、上限处罚和关闭取缔等措施,加大联合惩戒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严厉法治威慑。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以积极宣贯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为契机,采取集中培训、送训上门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提升安全意识和能力。
四是在加强应急力量建设上抓落实。结合实际条件,统筹整合力量抓好应急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应急队伍的专业化程度,强化各类救援队伍的统一指挥协调,发挥好各方面救援力量。
五是在做好灾害防范应对准备上抓落实。持续完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强化防汛抗旱、防雨雪大风等极端天气抢险物资储备、宣传、培训演练,夯实基层防灾基础。部署全县森林防火各项防范措施落实。积极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应急技能的培训和训练,全面做好应急准备,多方位营造宣传氛围,进一步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扎实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收官战,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普查任务。
防火防灾工作总结2
2021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的关心、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控制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以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基础工作为抓手,统筹协调各方,夯实基础工作,创新工作方式,落实三大责任,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1—11月份,全市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测算为0.050,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考核指标0.081以内;共发生10次自然灾害,造成36.51万人受灾,农经作物受灾面积6.06万公顷,未发生较大以上自然灾害;共发生火灾1177起,未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了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国庆和全国“两会”、建党100周年期间的安全稳定。
一、牢牢稳控安全生产“基本盘”
(一)践行初心使命,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
我们时刻坚持把“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作为一项政治责任,主动担当,贯彻落实。一是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消防工作重要论述学习宣贯。将有关内容列入年度宣传工作内容、列入安全监管干部培训主要内容进行重点推进,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市安委会及时进行传达学习25次,组织专题培训3轮次,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500余场次,在主流媒体云端中卫客户端循环播放。二是高位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决策落地生根。党政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消防重点工作及时作出批示、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先后召开7次常委会、11次常务会、6次专题会听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汇报、研判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领域重大问题,推动安全生产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任务落实落细;11次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工作,切实将安全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每年将安全生产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和工作报告,并向全会报告工作情况。分管领导定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排查整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消防工作,带队开展安全检查,亲临现场处置突发险情,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要求。三是将安全生产列入社会高质量发展指标全面推动。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时修编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消防、交通、电力等8项专项规划,将安全生产列入各专项规划整体推动。组织开展《中卫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回头看”,全面完成了54项重点改革任务。推进《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预警平台,对23家59处重大危险源实行24小时监控,对34家危化生产企业实施风险分级管控。全面实施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市应急局、中宁、海原县应急局均设立了执法支队和大队。42个乡镇建立了综合执法队伍,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配备了执法装备和办公用品,执法体系基本建立。
(二)健全长效机制,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
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职责进行坐标式、精准化定位。一是坚持党政齐抓共管。市委、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实施意见》,细化了责任落实工作要求,实行党政责任落实量化管理,得到自治区安委办推广肯定。制定了《党委常委、政府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工作清单》,修订了《中卫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职责。市、县党委、政府每年上报年度安全生产述责报告1次,所有班子成员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领导干部年述职报告。二是夯实行业监管责任。修订完善了《中卫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行了明确。出台了《中卫市安委会、减灾委成员单位职责清单》,督促成员单位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细化监管举措,履行监管职责,重要工作实现闭环管理,切实杜绝“空位”“失位”现象。组织部门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纳入党政干部绩效考核、干部职务晋升、奖励惩处、评先评优内容。市发改、公安、交通、住建、旅游文体、消防等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每季度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全面加强道路交通、旅游安全、消防安全、铁路沿线安全监管,安全监管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格局逐步完善。三是靠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出台了《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试行)》和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加大事故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3起,追究刑事责任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共8人,罚款506万元。四是严格督查考核促落实。市督检考办将安全生产列入全市效能目标考核内容,将安全生产年终考核分值提高到3分;将安全生产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占1.33分;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市政府“6+9”重点工作,每月进行督查。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将天元建筑公司纳入2021年企业“黑名单”管理。市安委办对各县区、部门进行四次专项督查,向市安委会各副主任(副市长)、三年行动牵头部门发送提示函12份,督促研究解决分管行业领域突出问题,部署各阶段工作任务。探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第三方评估试点工作,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情况、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效果评估。五是狠抓隐患问题整改。国务院安委办、自治区安委办对我市开展了五轮次指导服务,反馈隐患问题859项,已全部完成整改;国务院安委办光气化专家指导服务组对宁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指导服务,反馈隐患问题36项,已全部整改完成。自治区政府督查室反馈问题19项,已全部整改完毕。六是完善构建“双预防”工作机制。在393家工矿企业建立了双预防体系,辨识各类风险点34814处,制定隐患排查清单3552个,上报检查记录4224万条,排查一般隐患83341处,整改83323处,整改率99.9%。排查重大隐患7处,整改7处,整改率100%。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全市共创建三级以上标准化企业110家(三级81家,二级29家),其中危化生产企业达标率96.3%;规模以上金属冶炼、建材、机械等工贸企业达标率90%。累计兑付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奖励资金87万元。
(三)坚持依法治理,监管执法水平不断提升
持续推进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应急管理治理能力、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1年通过宁夏十公示平台公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6件、消防行政处罚66件,安全生产行政许可55件,消防行政许可198件;全过程记录存储各类音视频资料30.2GB。落实安全生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政府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政府法律顾问22名,重大执法事项统一由法律顾问进行审核。部门一般行政处罚案件均交由法制科进行审核、法制审核小组集体审核、党委会集体研究。二是安全生产法治学习教育深入人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参加了第三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各县区、各部门、企业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等形式,全员学习的新《安全生产法》。三是积极推进“互联网+执法”。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的通知》,全面开展线上执法。录入执法人员99人,监管企业信息367条,开展执法活动259家(次),下发各类文书995份,立案查处26起,报送典型案例22个。四是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出台中卫市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定,加强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应急管理等部门间沟通协调、工作联络,及时移送安全生产非法违法案件和线索信息,增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刚性,形成快捷高效的制止和打击安全生产领域涉嫌犯罪活动的工作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好转。2021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移送司法机关9人,追究刑事责任9人。五是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支撑能力。积极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化工企业实现自动报警联锁,重点铁合金、电石企业实现了自动化上料。全面推动“互联网+应急管理”工作,建成了中卫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数据管理平台和应急辅助决策系统,实现全市自然灾害风险灾害数据信息化管理和区域灾害事故应急物资、队伍、救援方案一体化展示;建成了危险化学品一张图监测平台,实现了对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等危化企业关键部位、关键装置、关键环节自动化监测;建成了中卫市综合调度指挥中心,实现城市管理基础数据展示、流程监控、事件处置等功能等,不断提升全市安全生产本质水平。
(四)突出关键环节,全面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坚持把隐患当成事故处理,采取领导带队督查、部门执法检查与企业自查自纠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开展了“建党100周年”“岁末年初”“两节两会”及“五一”“十一”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一是坚持隐患整治无死角。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全覆盖、无死角的隐患排查体系,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20170家次,排查整治一般隐患23743处,行政处罚208次,罚款247.144万元。二是坚持监管执法零容忍。严格落实打非治违“四个一律”“五个一批”工作措施,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整治了一批违法违规违章情节严重的行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58681起,行政拘留27人;受理各类文化旅游投诉6起;责令停产企业2家,对1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拆除了生产设备设施。三是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序开展。印发了集中攻坚阶段目标任务清单,细化任务592项,逐项明确了责任部门、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20xx年已完成整治477项,2021年集中攻坚完成75项,有40项任务正在整治中。排查突出问题81处,整改62处;排查重大隐患108处,已整改100处;计划制定制度措施83项,已制定出台71项。特别是集中解决了涉及重大隐患的香山公园隧道、黄河大桥东段1.2公里堤防设防标准低以及化工企业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四是城镇燃气整治深入开展。认真汲取湖北十堰“6.13”和沈阳“10.21”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迅速部署开展为期2个月的燃气领域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共检查燃气企业111家次,燃气居民用户7.8万户,排查隐患问题82处,为1.04万户天然气用户更换物联网卡表,为6.3万户用户更换了金属波纹管。对全市拉运LNG、液化石油气的6家运输企业的运营资质,45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保险、车辆警示标志、车载智能监控设备、罐体检测报告、车辆技术条件等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全面扎实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稳定。
(五)突出重点领域,危化品短板逐步补齐
认真吸取全国各地危化品事故教训,不断强化危险化学品领域专项整治,不断夯实危化领域基层基础。一是重大危险源监管不断加强。采取“消地协作”“异地交叉”和“执法+专家”模式,全覆盖完成了我市23家企业59个重大危险源检查工作,发现隐患662项(火灾隐患56项),整改完成662项,整改完成率100%。应急管理部专项督导核查反馈隐患问题44项,整改完成44项,整改完成率100%。立案处罚重大危险源企业5家,罚款10.7万元。二是专家“会诊”机制不断健全。政府投入90余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在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的安全监管和执法中邀请专家进行现场“会诊”,对全市34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52家(次),消除事故隐患250处,行政处罚2起,罚款8.17万元。2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主动拆除了生产设备,并对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了注销。三是高风险危化品企业整治提升精准实施。对34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了安全风险评估定级工作,对评估为“红”色的2家危化品企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对24家企业开展了“回头看”,促使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四是园区产业发展定位和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认真分析中卫工业园区安全容量,出台了《中卫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进一步提高行业安全准入门槛。凡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严格按照《中卫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联合审查管理办法》规定,开展安全风险论证,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五是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全面开展。对全市13家涉及硝化、氯化、重氮化、过氧化反应工艺装置企业开展全面风险评估,其中6家企业已完成了全流程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自动化改造等工作,对3家未完成全流程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自动化改造等工作的企业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二、紧紧盯住自然灾害“防抗救”
进一步明晰防灾减灾救灾职责分工,完善职责协同机制,拧紧“防”“抗”“救”责任链条,进一步加快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一是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成立了中卫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实行书记、市长双主任制,按照“2+6+25”组织形式,设置了2个议事机构(1个安全生产委员会、1个减灾委员会),下设6个应急救援保障组和25个市级主管行业专项指挥部,形成层次清楚、职责明晰、各司其职、各守其责、齐抓共管的应急管理模式。修订完善了市应急委、安全生产委员会、减灾委等议事规则和各类研判制度。印发了《中卫市自然灾害风险研判会商责任清单》,《中卫市应急管理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应急救援联络会商制度、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及事故应急救援补偿制度》等,持续推进应急管理合作协同,切实提升全市应对突发事件响应能力。市县两级应急管理党组全部改党委,全面启动了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改革。二是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双试点”工作稳步推进。高质量完成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工作,按照“中卫经验”对全区其他市县开展综合风险普查进行了专题培训,为其他省市及宁夏兄弟市县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借鉴和交流推广;沙坡头区应急局被评为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中卫市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工作得到了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在自治区社会治理相关会议上进行了经验交流;建成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7个(其中沙坡头区14个,中宁县3个);全面部署基层治理工作,乡镇“六有”、村(社区)“三有”标准化建设全面推开,中宁县新堡镇农村消防“2343”模式“悄然走红”,被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认可在全国推广;率先建成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2000平米科普体验基地1个,并在中卫香山公园建成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消防安全主题公园,促进防灾减灾安全文化与旅游文化的有机结合。三是自然灾害防治八大工程全面实施。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工程,完成造林面积21.41万亩。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危房改造7647户,危房拆除9626户,实现全市C、D级危房动态“清零”。实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建成了中卫市河北地区城乡供水工程。实施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建成立体综合气象观测网。实施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共配备各类先进仪器设备共51类1826件。普查综合减灾资源信息3549条;普查房屋建筑716110栋,市政桥梁77座,供水管线969条共计389.03公里,供水厂站44座;普查地质灾害隐患点157处。四是抓实抓细灾害防治工作。持续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治工作。制定出台《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职责分工和协调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拧紧森林草原防灭火“防与救”责任链条。市、县森防指检查组多次深入林场、自然保护区及保护区周边村镇等重点防火区开展督查,共派出巡查督查组965个/次,派出工作人员2410人次,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持续稳定。持续抓好地震灾害防御工作。加强地震监测台站(台网)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工作,协助自治区地震局完成了地震台站标准化改造工作,积极推进地震群测群防“三网一员”队伍建设,扎实做好了2021年度震情监视跟踪处置和2021年中、2022年度地震趋势会商研判工作,严密监视震动态,及时报告震情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持续抓好防汛抗旱救援工作。在各县(区)自查的基础上,市防汛办采取联合检查、暗访督查等方式,开展防汛检查5次,黄河汛情检查3次,排查整改风险隐患24处,对全市58座水库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和水库巡护人员进行调整落实并公示,健全完善应急抢险防御体系和应急度汛预案,加强防洪工程建设,落实人员、装备,确保汛期安全。五是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班。建立带班领导、值班领导、应急值班员、驾驶员四级24小时应急值守体制,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推行了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和信息报告制度。建立智慧应急管理“一张图”信息平台,完成了26家企业的专线部署、物联网设备安装,平台系统已初步投入试运行。加强监测预警,发布极端天气预警信号700次,电话、传真743次,发送手机短信193.93万余人次。制作各种气象服务材料689期,获领导批示37次,为提前做好防灾减灾工作争取宝贵时间。
三、稳稳筑牢应急救援“压舱石”
着眼于打通事故防范最后“一公里”,全面建设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储备库,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快速、科学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确保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升。一是应急保障基础不断夯实。建立了中卫市应急物资管理数据库,实行信息化管理调度。全市建有各类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25处,配备应急车辆474辆,通讯器材875部。二是应急救援体系更加规范。修订完善了《中卫市自然灾害救助专项应急预案》《中卫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40余部,组织成员单位修订现场处置方案80余部,全市组建应急救援队伍128支(专职27支,兼职101支)。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的行政村建立有志愿人员和基本消防装备器材的志愿消防队29个,建立乡镇专职消防队10个。海原县成功承办“应急先锋·2021”军地联合应急演练。中卫工业园区联合周边应急救援力量组织了跨区域、跨行业企业事故灾害应急救援演练。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支持下,成功举办全区水上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和中卫市抗洪抢险应急演练。成功处置甘肃省黄河兰州段油类泄漏安全隐患,得到了生态环境部的通报表扬,进一步检验了我市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处置、防灾减灾救援能力。三是宣传教育培训常抓常新。邀请沈阳化工研究院、宁夏石化公司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采用理论授课+现场实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500余名班组长、100余名安全总监开展了离岗培训轮训。打造中卫市防灾减灾教育体验馆1处2000平米,组织市民体验学习170余场次7000余人次;通过全市6个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消防主题公园,组织开展参观体验和培训活动200余场次12000余人次。启用特种设备实操培训基地,开展了8类特种操作证实操培训。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大型宣传活动、“安全生产宣传周”宣传活动,在社区、集市、学校等集中组织开展6场次综合性应急演练,发放各类宣传资料7万余份,有效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一年来,中卫市应急管理局上下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想方设法加强管理,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形势总体平稳。但我们也深知,由于中卫设市晚、基础差、欠账多,在人才培养、监管水平、资金投入、执法能力等方面还有较大差距。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安排部署,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侥幸心理,时刻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坚守安全发展“红线”,筑牢安全“防线”,切实提高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治理能力,努力提升整体安全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防火防灾工作总结3
2021年,全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起,同比增加1起;死亡4人,与20xx年同期持平,受伤1人,全县安全形势保持稳定,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因冰雹、干旱、短时强降水、大风、扬沙等受灾天气,造成12104户农户受灾,农作物受灾22172.5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2266.9万元,无死亡人员,无重伤人员。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扛稳扛牢安全生产责任。县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强化党政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2021年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3次、政府常务会9次、安委会6次,8次听取消防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县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逢重要节点必问、逢重大活动必督、逢重要时段必查,先后10次带队督查检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各行业分管负责人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针对安全隐患下发督查通报5期、隐患整改督办函8份和履职预警通知书58期,确保隐患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二是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出台了《同心县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同心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乡镇、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内容和责任,压实了行业部门和属地监管责任。将2021年新注册登记的1143家生产经营单位划分到各行业部门进行长期监管。三是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了《同心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从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物质保障等9个方面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主动开展隐患排查整改。
(二)聚焦重点攻坚任务,全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建立梳理“两个清单”为抓手,依托安全生产和灾害防御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创新监管机制,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对问题隐患、制度措施实施动态管理,确保问题隐患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共排查梳理2885条一般隐患、14个攻坚任务和突出问题、5个重大隐患,目前尚有1个重大隐患正在整改中。具体的做法是:一是制定了一批规章制度。把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建章立制结合起来,针对梳理出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了《同心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同心县各级安委会安全生产述职述责制度》《同心县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会商制度》《同心县安全生产行业监督管理办法》等30余项规章制度,健全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二是建立了一批长效监管机制。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与构建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出台了《同心县气瓶安全监管部门责任清单》《同心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责任清单》《同心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职责清单》等6项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监管职责,着力解决安全监管中部门职责不清、管理不畅、推诿扯皮等问题。三是提升了行业领域安全管理水平。深入开展危化、矿山、校园、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安全检查,推进“打非治违”常态化、长效化。危化领域,对加油加气站、华平科瑞等危化企业开展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非法储存(销售)成品油、违法违规生产等行为,排查隐患567条,已复查535条,已整改了533条,未整改2条。开展液化石油气钢瓶整治专项行动,已置换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5079支。与西气东输管道中卫压气站、西南管道固原压气站建立巡查月报机制,杜绝违法占压输气管道问题。正在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煤矿领域,先后7次聘请专家对宁夏庆华韦二矿业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发现安全隐患197条,已复查158条,39条正在复查,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非煤矿山领域,对现有36家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全覆盖、拉网式专项执法检查,针对部分企业料堆露天堆放、封闭式料棚破损、污染治理设施故障等252个问题,完成整改251条,整改不彻底1条,正在整改中。道路交通领域,开展交通运输领域行业乱象治理,常态化开展“一盔一带”、“三超一疲劳”、面包车超员、三轮电动车载客等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依法查扣63辆非法运营车辆,收缴罚没款25.7万元。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清零工作,约谈重点企业3家,下发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整改率100%。工程建设领域,推进标准化工地创建,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执法检查2次、专项检查4次,实施信用惩戒33起,处罚单位17家,处罚人员70人次。完成同心商城农贸市场消防改造提升。常态化开展住宅小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清理违规充电、飞线充电占用消防通道189起,督促各物业企业配齐消防器材、设施,疏通消防通道。工业园区领域,采取企业自查、部门全面检查、政府督查的方式,强化园区企业安全检查力度,制定《宁夏同心工业园区精细化工基地“一园一策”安全整治提升方案》,组织开展精细化工产业园安全风险评估,查出安全隐患101条,完成整改98条,剩余3条跟随工程进度进行整改。校园安全领域,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检查培训机构30家,排查出消防安全隐患103条,对不符合培训条件的15家培训机构进行了注销,已全部整改到位。在县城各中小学校门口公路安装警示标示,进行硬隔离,安装一键式报警器214个,实现中小学校、幼儿园封闭管理100%,一键式报警器安装率100%,专职保安配备100%,护学岗设置达到100%。消防安全领域,针对博物馆、图书馆消防验收未通过问题,实施博物馆、图书馆消防维修改造工程,待完成维修改造后提请验收;体育馆已完成消防维修改造,并通过验收。农业安全领域,在全县50个主要农业机械作业路口安装农机安全生产警示牌。全年开展农业机械等安全检查330次,检查各类涉农企业及农户1762家次,查出隐患35项,已全部整改销号。地质灾害领域,对22处隐患点进行实时监测,在2处地面塌陷沉降地质灾害隐患周围设置警示牌、警戒线,确保群众人身安全。水面、人员密集场所等其他行业领域,针对近年我县蓄水池溺水事故多发情况,投资180万元,对13座水库、蓄水池进行高标准硬隔离,全部安装了警示标示,部分蓄水池设置了双重防护网和救援设备柜,存储应急救生圈、救生绳、救生衣等救援物资,有效遏制了溺水事故。
(三)强化应急救援力量,不断提升防灾减灾救灾综合能力。一是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制定了《同心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同心县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预案》《同心县森林、草原防火应急处置预案》《同心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等总体预案、专项预案、行业部门预案、自然灾害类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等14项应急预案,健全县乡村三级应急预案体系。组织各乡镇和工业园区、教育、地震、消防等部门开展地震疏散、消防救援、地震灾害救援等应急演练60余次,进一步提升实战能力。二是强化应急力量建设。永安路消防站挂牌投入使用。2021年组建以退役军人为主的50人的同心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完善优化了以县中队、消防救援大队、武装部民兵等为主的27支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构建以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为主,各乡镇、各部门及社会应急物资储备为辅的物资储备网络体系。建立了森林草原防火等5个短信平台,及时发布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各类预警信息165条。全县12个乡镇全部设立综合执法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共36人,应急管理基层队伍建设日趋完善。三是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深刻汲取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625”等火灾事故教训,开展商业综合体、易地扶贫安置点、扶贫车间、革命文物建筑、高层建筑及校外培训机构等专项消防安全整治校外培训机构等领域专项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共检查社会单位1338家,督促整改隐患915处,行政处罚37家,临时查封13家,责令三停7家,罚款14.4万元,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1家。在森林草原防火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设置卡点13处,凡进必查,杜绝火源进入,确保森林草原火灾零事故。四是扎实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制定了《同心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筹措698万元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目前,已经完成了项目采购招标、清查、调查、外业核查以及数据汇交上报工作,完成应急系统调查数据706条,完成率100%。
(四)强化措施,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聚焦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特点,突出“五抓”措施扎实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全县防火形势稳定。一是抓宣传。通过车载LED显示屏、车载音频mp3播放森林草原法律法规,悬挂横张贴政府通告、发放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宣传单、宣传品等多种形式,深入乡镇、街头、企业、学校、农村、居民家向广大群众重点宣传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文明祭祀宣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避险的基本常识和野外火源管理的基本规定,倡导文明过节和文明祭祀新风尚,使森林草原防灭火理念和意识深入人心。二是抓培训。2021年3月15日至3月19日邀请吴忠市森林草原防火专家分别在韦州镇、下马关镇、张家塬乡、马高庄乡等乡镇巡回举办森林草原防灭火业务知识培训班,共举办培训7场次,参加培训人员达1500余人。三是抓监测。充分发挥森林草原防火监控瞭望塔、监控视频和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中心监控系统平台作用,落实全天候的监测预警和地面流动巡查相结合的监测预警机制,严格执行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响应和火灾隐患排查等制度,坚决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四是抓演练。2021年3月17日组织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消防、张家源乡和马高庄乡在马高庄乡白阳洼村林草区联合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应急扑救实战演练活动,12月16日县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组织生态林场全体干部职工和部分护林员在生态林场虎家山风场联合举办森林草原防灭火实战演练,营造了浓厚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氛围。五是抓管控。在划定的森林草原防火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设置卡点13处,组织巡逻执法队伍专门看守,严管野外火源管控,做到凡进必查,防止火源进入。深入重点火险地段、山火易发地段、偏远林草去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排查火灾隐患,清理隐患6处,清除林下杂草、枯木120公里。六是抓驻防。生态林场、中心林场、防火办、生态林场各分场、各护林点严格落实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不间断开展森林草原巡护。春节期间和清明节前派遣县应急救援队伍深入预旺镇靠前蹲点驻防,与各乡镇护林员密切配合,全力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时刻保持应急备战状态,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也决不能用而无备。七是抓督导。清明节、元旦春节期间,派出工作组赴各乡镇、各场站督导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各乡镇派出以包村领导为组长的工作组到村指导工作,严查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五)坚持宣传教育引导,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一是开展重点时段安全宣传活动。紧紧围绕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重点时段,通过电视台、应急广播、信息平台、微信等媒介,利用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协同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电视台连续播放《生命重于泰山一学习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张贴《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的通告》《文明祭祀倡议书》3600余份,设置《森林草原防火警示牌》200个,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向全县手机用户推送防灾减灾的应知应会知识、发送消防宣传短信21000余条。联合本地“网红”制作消防宣传短视频,播放量达到2000条万以上。组织开展队站开放、参观科普教育基地、志愿者服务活动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发展消防志愿者824人,全民学习平台注册人数达到3.4万人,开展线上消防志愿服务活动9次,消防宣传覆盖率、普及度不断提升。二是开展安全生产“四个一”宣传。每周在电视台播放一部安全生产宣传片,每周通过应急广播播放一条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每周向群众推介一条重要论述短信,各行业、各乡镇每月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截至目前,共编发、播放宣传片19部、广播音频19条、宣传短信25条,切实提高了群众安全防范意识。三是以“五进”方式深化安全宣传月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深入永春社区、新华社区、扶贫产业园、县城第一小学等重要场所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编印发放《安全生产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企业知识读本》《安全生产各类作业操作规程汇编》等,深化安全生产“五进”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较好的完成了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花更大力气去思考和解决,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安全投入不足、事故防范能力不强,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二是公共安全领域监管机制尚需完善。城乡结合部违规搭建、使用易燃芯材彩钢板建筑存量较大,火灾风险高等问题。三是群众安全和防范意识不强,三轮车、农用车、电瓶车载人(学生)、无证驾驶等还不同程度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实施之年,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工作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党委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化专项整治行动和“打非治违”,推进基层应急体制机制建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自然灾害防治水平,确保全县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形势平稳,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打好坚实的基础,全县经济社会良好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一)强化协调促责任落实。一是县委、政府将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持续抓实抓到位,持续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充分发挥安委会的统筹协调作用,积极推进各部门资源高效整合和信息共享,进一步夯实各乡镇职责,全面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筑牢安全防线。二是持续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应急管理指挥部及减灾委员会、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和抗震救灾指挥部等机构的统筹协调、提供决策参考、强化跟踪督办的作用,推动应急管理各个机构办公室规范化运行,压实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三是持续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责任的落实,从体制机制建设落实入手,从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入手,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一是持续完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根据《同心县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方案》要求,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平战结合”的原则,加强同心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持续强化乡镇、村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在全县12个乡镇设立综合执法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的基础上,按照《同心县关于加强乡镇、村(社区)应急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在全县各乡镇(开发区)推进“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和村(社区)推进“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应急能力建设,确保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加强应急救援指挥通信能力。按照要求,建立贯通区市县三级应急部门的内部保障机制。建立有关部门指挥系统互联互通、统一无线通信、应急指挥话务优先的联合保障机制。建成县级应急部门第一时间现场保障、市级和区级应急部门逐级响应、通信和无线电部门联动响应的快速响应机制。县级建成移动单兵和无人机构成的应急指挥系统,并实现全区应急指挥系统无缝对接。同时,各相关部门建立24小时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值班值守制度和应急指挥通信装备管理制度、训(演)练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三是按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继续完善修订相关专项预案,做好与上级部门预案衔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开展全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应急演练、防汛专项演练等活动,确保全县突发事件有效处置,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行业部门监管、乡镇属地管理、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措施,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有序。根据《同心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紧急通知》要求,发挥专班作用,督促行业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回头看”,扎实推进“两个专题”,抓好各个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任务清单、梳理问题清单、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和攻坚任务台账,推进完成高质量的“两个清单”。对已经整改销号的问题“再过堂”,确保隐患彻底解除、问题彻底解决。同时要深入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从制度、机制层面查找漏洞,梳理出在规定、制度、措施等层面需要建立健全、完善修改的具体制度,形成一批制度成果。
(四)深入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在全面掌握我县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的基础上,完成全县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普查对象清查登记、全面调查、汇总分析和成果汇总。指导协调各行业部门推进风险普查进度,开展应急管理风险普查验收和档案整理,对风险普查数据进行维护和更新,加大成果运用。
(五)强化宣传教育和培训。以“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为契机,拓宽思路,创新机制,把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宣传教育作为抓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和抓手,通过各类媒体宣传、互联网公众号推送和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应急常识的普及宣传,进一步提升全民安全意识。督促企业完善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和继续教育制度,实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六)加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一是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逐步推进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目前我县已经将同心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更名为同心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并加挂牌子,实行“局队合一”体制,统一行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二是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制定2022年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计划,以执法计划的落实进一步规范安全监察执法工作,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紧盯危化、煤矿、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持续开展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排查治理,以隐患问题治理效果检验制度措施落实成果,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以“全覆盖、严执法、零容忍、重实效”的态度,对各类非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严格按照法定时间、法定程序完成事故调查和行政执法案件的处理,解决安全生产执法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
防火防灾工作总结4
20xx年防灾减灾救灾股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综合协调能力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信息传递、灾情评估、款物调拨等规范有效的工作机制,保障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现就20xx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总结:
(一)防汛工作
1.建立健全指挥机构。鉴于人事调整及时调整指挥部,并4月24日县防指印发调整后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和相关职责。
2.及时召开防汛抗旱会议。部署防汛抗旱工作,4月28日分别召开了全县防汛抗旱工作会议,部署今年防汛抗旱工作。
3.开展汛前检查。县防办组织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县应急局成立4个检查组深入全县22个乡镇(开发区)开展汛前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乡镇并督促整改。
4.开展培训演练。4月28日对全县各乡镇指挥长和县防指成员进行防汛抗旱知识培训,5月13日在桃溪镇举行防汛抢险演练。
5.加强预案管理。在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推动下,对全县148座小水库修订了《水库运行调度方案》、《小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重要圩口防汛预案》和镇、村两级《山洪灾害应急预案》,并于5月25日县防指完成预案批复。修订完善了《舒城县防汛抗旱预案》和《舒城县防台风预案》。
6.严肃防汛纪律。加强防汛值班,实行防汛值班、当班、带班制,坚持24小时值班制。
7.加强已经队伍建设。一是依托县水利局技术人员,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联系乡镇,指导基层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二是县人武部组织的县快反新质民兵分队25人;三是在县应急局组织下,充分利用非煤矿山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机械设备,组建1支20人的县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四是依托县消防救援大队和县武警中队,在党和政府需要的时刻快速投入响应;五是各乡镇、各村也相应成立了地方群众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伍;六是依托县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企业的人员和相应装备,组建施工企业应急抢险队伍;七是县应急局面向社会,组建成立了舒城县蓝天救援队,已于12月4日正式授旗。
8.及时发布信息。降雨期间县防办、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多次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各地各有关部门强化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及时有效处置险情。
9.及时派出指(督)导组。根据汛情需要,多次派出督查指导组,指导地方做好防汛工作。其中,6月13日、6月16日县纪委监委从县委督查室、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抽调人员组成6个督查组对全县22个乡镇、开发区的防汛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也多次派出专业指导组指导各地强化应对地质灾害和防汛工作。
10.及时组织部门会商。县防办多次组织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等主要成员单位展开会商,分析当前雨情、水情,并对下一步防汛工作提出要求。在遇到可能出现的防汛不利天气时,协调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派出专业人员到县应急指挥中心参与会商并联合值班。
10.迅速启动应急响应。6月23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7月18日16时,将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7月19日4时,将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7月19日16时,再次将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Ⅰ级。由于我县下游的巢湖水位居高不下并超保证水位、超历史最高水位,受持续高水位及巢湖水位顶托影响,全县河道(特别是杭埠河、丰乐河)、龙河口水库及其它小水库堤防防守压力加大,县防指宣布自7月25日16时起,我县进入紧急防汛期。县防指分别在7月18日和7月19日下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令(第2号、第3号),要求各地各部门立即启动防汛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举措,全力以赴投入到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去。
11.全力开展抢险救援。汛前我县协调驻六安市的省313地质队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排查,设立警示牌,在强降雨期间及时转移地质灾害危险区人员至安全地带。指导22个乡镇(开发区)、394个村成立地方群众防汛抢险应急救援队伍,安排50余名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到乡镇(开发区)指导基层防汛,组建1500余人的民兵救援队,调集非煤矿山企业、建设施工企业人员1100余人和相关设备组建应急抢险队伍,组织舒城县蓝天救援队志愿者达117人次赶赴一线进行救灾救援。
12.全面加强城区防洪。重点对县城飞霞市场等低洼内涝区域进行排涝,对飞霞市场地下商城等使用沙包加固,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及时劝离滞留人员、商户以及车辆。安排管道疏通专用车辆和25台水泵,排除城区雨水管网回流。全面检查城区所有地下排水设施,及时修复更换破损窨井盖,并设置警示牌。设置警戒带和限行告知牌,临时封闭城区7条积水严重道路。
13.做好防汛政策支持。用于桃溪、柏林、千人桥、万佛湖、晓天、庐镇等乡镇应急抢险经费200万元;上级分配我县的第一批农业排灌和抗灾用电270万度指标已分配到千人桥、桃溪、柏林、百神庙、杭埠等受涝严重的乡镇,较大缓解了我县农村排灌用电经费困难。
(二)救灾工作
1.做好资金核查工作。年初3月份县减救办联合纪委监委、财政等部门对全县22个乡镇2019年度救灾资金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足额发放到位。
2.做好农房保险工作。20xx年度全县参保农户共227734户,其中参保五保户6668户,贫困户19350户,低保户13414户;目前已理赔案件690户,已产生赔款金额336余万元。
3.做好救灾资金拨付。安排用于千人桥、桃溪、柏林、百神庙、杭埠等乡镇临时安置点经费共451万元;用于全县22个乡镇(开发区)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经费260万元;
4.做好受损房屋重建(修缮)工作。目前全县106户重建、308户维修任务已全部完成,县级验收已经完成。目前正在造册发放补助资金。
5.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11月28日对全县报灾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以加强对乡镇、村级信息员包括各乡镇具体分管负责同志等在内的具体业务指导以提高各地实际报灾能力。
(三)减灾工作。
1.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工作。在“5.12”“10.13”等特殊宣传日向广大市民宣传防灾减灾宣传教育。
2.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对2019年度创建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举行授牌仪式,积极申报创建1家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3.部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11月25日组织召开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工作会,草拟了《舒城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有效防范应对今冬明春灾害天气。
4.其他方面。完成减灾主题公园和应急救援中心等2个项目的立项和可研批复工作。
(四)森林防火工作。陪同上级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工作。
1.建立健全指挥体系。9月24日调整了舒城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成员单位职责。
2.加强防火管控。针对国庆期间和防火期间发布禁火令。十一期间派出安排组,对全县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进行暗查暗访。
防火防灾工作总结5
2021年以来,太湖县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始终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工作方针,遵循“以人为本、政府主导、社会互助、灾民自救”原则,以“常态减灾备灾和非常态救灾”为重点,扎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现就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太湖县辖15个乡镇,174个行政村,12个居委会,面积2040平方公里,人口58万。我县属皖西南丘陵低山区,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县境内主要河流为长河,境内总长81公里。全县山地1242.41平方公里,占61.18%;丘陵490.27平方公里,占24.14%;平原77.37平方公里,占3.83%;水面222.25平方公里,占10.85%。全县气候四季分明,具有亚热带季风气候特征。冬季受西北内陆气流控制,气温较低;夏季受东南海洋气流影响,炎热潮湿。年平均气温16.4℃。1月份平均气温3.7℃,7月份平均气温28.4℃。极端最高气温40℃,极端最低气温零下12.7℃。年平均日照1937.7小时,无霜期249天,年平均降雨量1368.4毫米。全县主要分为山区、畈区,地势地貌比较复杂,春季时冷时热多阴雨冷冻,夏季,我县受西太平洋副热带高压影响,盛行偏南风,闷热多雨,七月为最热月份,平均气温大多在27~30℃之间。六到八月降水量占全年的39%,形成雨与热同季节。
二、2021年灾情情况
我县救灾工作职能在2019年机构改革时划转至应急管理部门。从近三年我县自然灾害发生的特点来看,我县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地区,主要灾情发生在6、7月份的梅雨季节,易发生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天气。出梅后,常有伏旱或伏秋连旱,易出现长期干旱灾害天气。
2021年,我县共遭受风雹灾害2次、洪涝灾害2次。据统计,受灾人口41429人,紧急避险转移165人,紧急转移分散安置352人;因灾严重损坏农房8户15间,一般损房609户1385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471.97公顷,农作物成灾面积1064.6公顷,农作物绝收面积757.3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963.95万元,其中农林牧渔业损失3100.65万元,工矿商贸业损失80万元,基础设施损失6317万元,公共服务损失560.1万元,房屋及居民家庭财产损失860.2万元,其他损失46万。
三、救灾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灾害多发频发、灾情损失严重的特点,我县不断强化减灾救灾公共管理功能和社会服务职能,全县救灾工作总体平稳有序。
(一)建立健全灾害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在上级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我县进一步加强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基础设施建设。一是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系统。气象部门充分运用新一代天气雷达、卫星云图等现代化设施,建立多级灾害性天气自动报警机制,开发短时灾害性天气预警系统,实现对灾害性天气可能影响的区域,提前2-3个小时预报预警到乡村,甚至到自然村。二是洪水预警系统。初步实现每个乡镇至少有一个雨量站点,重要河段都有水位监测站点。水利部门建立了水文自动测报和江河预警系统,准确预报雨水情,为抗洪抢险救灾提供适时决策依据。三是预警信息快速广泛传播系统。在县气象局、县防汛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别建立预警信息发送平台,实现在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防范重点等,以手机短信形式发送到各级防汛指挥部成员和防汛责任人。
(二)建立健全各类应急预案体系。根据省市修订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我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及时修订完善了《太湖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太政办秘(2021)2号】,并以太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下发,要求各乡镇也相应完善修订救灾应急预案,建立村级应急预案。为确保预案的可行性,积极推进预案建设和演练,组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组织、社区家庭等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干部群众对预案的掌握和运用能力。机构改革后,及时调整了减灾救灾委员会组成人员,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细化了工作任务、目标。今年,经县编办批准,乡镇设立应急办公室,将救灾、防汛、防火及安全生产工作整合在一起,使应急管理工作在基层有抓手。
(三)建立健全灾害信息员队伍。全县组建了322人的灾害信息员队伍,覆盖全县186个行政村(居),确保了乡镇、行政村(居)至少有1名灾害信息员,其中,多灾易灾乡镇和村都配有2名灾害信息员。并对信息员组织了业务培训,提高了业务技能,同时增加了防灾减灾宣传员,为普及防灾减灾救灾常识提供了人力资源。
(四)建立健全物资保障体系。机构改革后,我县救灾物资储备职能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承担,并依托现有资源,在晋熙镇、弥陀镇建立了救灾物资储备库,所有救灾物资,接收时都通过救灾物资储备库验收入库,出库时由县应急局开出《救灾物资调拨通知书》,救灾物资储备库依据《救灾物资调拨通知书》的品名、数量调出物资。20xx年中央下达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304万,我县根据本地灾情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组织采购了救灾物资品种和数量,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完成了采购任务并已全部验收入库,切实提升了我县应急物资保障能力;拓宽救灾物资储备方式,通过协议储备、依托企业代储、生产能力储备和家庭储备等多种方式,构建多元化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
(五)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2021年,我县继续实施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全县13万所有农村住房购买了农房保险。积极宣传农房保险相关政策,配合国元保险公司进行查勘理赔,2021年,我县农房保险立案理赔240户,理赔77万余元,最多的农户赔付金额达4.5万余元。农房保险政策的实施,有力支撑了受灾群众抵御自然灾害和灾后重建能力。
(六)加强救灾资金的监管,全力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2021年上级共下达我县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364万元,其中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75万元,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资金289万元。我县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救灾管理办法规定程序进行分配,所有下达资金均通过与财政部门进行会商后,制定分配方案提交县长办公会议审议,在规定的时间将资金全额分配至乡镇,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的现象,在资金的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循救灾资金的使用范围,做到了“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在资金的发放过程中,做到了“对象公开、金额公开、数量公开”,对于生活性的补助资金做到了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并将资金使用情况在村级小微权力平台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75万元已全部通过财政“一卡通”打卡到户,惠及我县受灾户696户。冬春救助资金289万元已于1月4日通过县长办公会议分配至乡镇,各乡镇正在组织分配,预计1月20日之前全部打卡到户。冬春救助物资在上级下达我县省级冬春救助物资棉被384床、绒衣裤197套、棉衣裤308套、毛毯384床的基础上,县级配套棉被2000床在春节前发放到受灾户受灾,确保他们温暖过节。
四、其他重点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教育长效机制。开展了“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全力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积极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演练;二是继续做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在20xx年申报成功1个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基础上,2021年拟申报1个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1个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021年以来,我局多次对已创建社区和申报社区进度督促检查,全面推动我县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高质量创建,确保创建成功的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成为为群众办实事、为人民服务的一张名片。三是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开展以来,我县积极按照省、市普查办的安排部署,及时启动综合风险普查各项工作,成立组织,建立机制,梳理思路,构建“党政主导、社会参与、专家保障”的工作格局,形成“分级负责、突出综合、分步实施”工作原则,有序推进太湖县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在省、市普查办领导的帮扶下,在全县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撑下,在第三方公司的协同努力下,已通过县、市级质检,取得较好成效。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巩固风险普查成果,全力配合省厅做好质检工作,为2022年省市风险评估、区划和防治区划及国家验收做好准备,确保太湖县第一次全国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顺利圆满完成。四是做好因灾倒损房屋重建(修缮)工作。根据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上报2021年因灾倒损农房统计台账的通知》,我局出台文件,要求各乡镇及时上报因灾倒损农房统计台账。并根据安徽省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因灾倒损群众住房重建(修缮)总体方案》的通知(皖减救办〔2021〕21号)文件和省市视频调度会议精神,我局及时对乡镇上报的台账进行了多次摸底调查核实,并出台了实施方案。在征求受灾群众重建意愿基础上,最终确定我县重建对象6户18间;修缮对象24户42间。我局将因灾倒房重建工作列为当时重点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推进倒房重建工作。并组织专班经常深入到点进行实地督查,积极推进建房进度,督促通报工程进度、倒排工期、限时推进,做到一户一户督查,确保一户一户完工,确保了在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灾后重建任务。在完成验收的基础上,及时将重建(修缮)补助资金按照标准通过县财政“一卡通”打卡到户(重建户每户补助2万元,修缮户每户补助0.2万元)。
2021年,我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领导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主动适应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新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抗灾水平,为开拓全省减灾救灾事业新局面贡献一份力量。
防火防灾工作总结6
2022年上半年,赭山街道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宣传、强化监管、突出重点,深化安全专项整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为街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环境。现将2022年上半年赭山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上半年,辖区内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平稳向好态势。5月13日—5月18日,区安委办对全区10个街道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考核,我街道考核位列全区第一。
(二)工作举措
1、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街道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理念,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制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街道上半年召开党政联席会议5次,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会6次,会议研究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及下步工作安排,将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日程。同时,在重大节假日期间,街道党政领导带领科室、社区开展辖区重点场所节前安全检查5次,督促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隐患整改措施,确保节日期间安全形势的稳定。
2、开展整治行动,提高治理能力。街道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三年整治行动,以及“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上半年以来,安全生产大检查共143次,联合执法检查37次,举办消防演练、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4场次。不断提高经营单位安全意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自身生产经营安全,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3、突出问题整治,保障居住安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镜湖区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消除住宅小区安全隐患。街道对居民住宅小区消防突出问题开展整治工作,排查小区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电动车飞线充电、室内充电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对存在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的小区,督促物业公司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截止6月份,共排查小区24个,整改工作持续推进中。
4、加强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为进一步消除自建房消防安全隐患,街道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自建房开展安全检查,同时督促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加强自建房消防安全隐患自查,如电线老化、消防通道堵塞、防盗窗封闭、未安装烟感报警器、生产、存储、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车室内充电、飞线充电、合用场所未设置防火隔离、房屋结构损坏等安全隐患,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自建房消防安全。街道组织人员开展自建房消防安全培训会议2次,开展自建房检查23次,发现消防安全隐患5处,已完成整改3处,整改工作持续推进中。
5、落实汛期责任,强化应急响应。按照市、区防汛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汛前联合大检查,对各类风险隐患点进行排查,切实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同时结合去年防汛工作运行情况,制定2022年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及调整街道应急抢险队伍,开展防汛物资摸排,补缺补漏,储备水泵、麻袋、雨衣、雨鞋、铁锹等防汛物资,切实保障防汛工作。同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应急反应迅速。
6、聚焦安全重点,抓实宣传活动。今年6月份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的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制定《赭山街道“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镜湖行”活动实施方案》,大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活动期间,共组织人员开展宣传130余人次,电子显示屏播放“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12条,进门入户宣传24 次,组织培训7场,辖区公共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进行。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上半年,街道安全生产形势较平稳,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仍然有部分单位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存在侥幸心理,消极对待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下半年,街道将继续加强安全生产以下方面工作,持续保障辖区安全形势的稳定:
(一)强化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持续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七进”活动,拓宽安全生产宣传渠道,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和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继续做好安全监管人员,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安全技能和素质。
(二)督促隐患整改,强化责任追究。对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综合监督中发现的隐患,做到有清单、有交办、有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落实,强化追踪问效,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强化部门间应急协调机制,通过召开安全隐患整治协调会、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方式协力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三)继续加强自建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街道将持续开展自建房、合用场所安全检查,督促自建房、合用场所产权人(使用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增强消防安全意识,配备消防、逃生器材,督促自建房、合用场所产权人(使用人)加强自身安全隐患自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自身安全。
(四)突出行业领域,落实监管责任。结合夏季高温、火灾易发、极端天气较多等特点,相关科室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以城镇燃气、商贸行业、社会福利机构、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学校(含教育培训机构)、房屋安全、外墙脱落、防溺水等领域为重点,认真开展本领域、本行业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做好整改前安全防范措施并书面报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应急办协调、配合相关科室安全生产工作,树牢安全生产底线思维,狠抓各项防范措施落实,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防火防灾工作总结7
20xx年以来,合山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与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来宾市有关文件精神,分析面临的形势任务,安排部署清明节、壮族“三月三”、5.1劳动节森林防火的重点工作,全面落实各级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狠抓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强化宣传,抓好专业队伍建设,加强林区火源管理,消除森林火灾隐患。通过与广大群众的共同努力,实现了全市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4‰以下,各项森林防火工作达到了预定工作目标,现总结如下。
一、森林火灾基本情况
20xx年1月以来,我市共发生森林火灾1起,地点在河里镇长模村长模弄,森林火灾过火总面积3.84公顷(57.6亩),其中有林地面积3.18公顷(47.7亩)。起火原因为群众炼山,森林公安机关已立案处理,未发生人员伤忙情况,经济损失约0.4万元。防火期以来,我市核查卫星林火监测、火情遥感监测热点2起。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核实火情,按照就近就地组织原则,迅速组织精干力量参加扑救,确保了火情及时控制,未造成森林火灾。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安全工作责任
为确保全市森林防火形势的稳定好转,各镇、柳花岭林场和各有关部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使命感,把森林防灭火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召开会议,认真分析和研究本乡镇、本部门森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加大投入力度,着重解决好防火装备建设、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逐项落实工作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做到部署详细、周密、量化、细化,操作性强。全面落实森林防灭火安全责任制,各镇政府、林场承担起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管理责任,将防火责任逐级落实到村屯、社区、分场(站)。在落实责任制的基础上,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二)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安全意识。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以宣传为重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森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按照工作部署,今年以来联合市林业局、各镇等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积极与教育、新闻广电、移动通讯等部门协调,大力开展了森林防火巡回宣传教育活动,先后到矿区社区、乡镇等地开展巡回宣传。利用中国移动短信平台发布森林防火宣传短信50000条,发放森林防火公开信10000份,在重点林区道路、村屯悬挂森林防火横幅80余条,向群众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5000余份,发放森林防火宣传环保袋、围裙等3000多个。同时充分利用网络开展线上宣传,在合山电视台《合山新闻》栏目、新世纪广场大屏幕、各成员单位利用门口LED屏滚动宣传森林防火标语。通过宣传,使群众深入了解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防灾减灾常识,有效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同时组织人员清除国道、重点林区主要路口大中型宣传碑板旁杂草,使森林防火提示更加显目。
(三)加强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1.合山市森防指不断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及防控,共计组织出动巡防车辆80架次40组713人深入重点林区、村屯开展野外用火巡防巡查。巡防中共查处、制止违法用火6起。加强野外用火的管理、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生产用火审批制度。在开展安全检查行动中,对重点林区、重点时段和重点人员管控,严厉打击各种故意纵火烧毁森林的行为,以及在林内以及林缘地带吸烟、烧荒、烧田埂、烧垃圾、等所有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按照“巡好山、看好人、守好林”的要求,继续实行封山管理,巡查林区时,加强对进入林区人员进行火源管理,特别重点林区和重要路口设卡,严禁带火源进入林区,严禁野外用火及生产用火,确保林区的稳定。
2.结合开展打击野外违法用火专项行动,各镇、森林公安局、柳花岭林场组织出动执法人员、护林员及治安队员到林区内逐一排查坟地,张贴森林防火宣传单。共出动执法人员、护林员、治安队进行隐患排查180人次,发现隐患5处,完成整改5处。重点对安全隐患点附近群众加强防灭火知识的宣传,在林区周边村屯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利用防火宣传车巡回播放森林防火条例,对负责该片区的护林员要求严格落实好护林员的职责,重点巡护,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四)认真做好扑救应急处置森林火灾准备工作
市、镇分别制定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我们坚持做到:一是落实扑火车辆;二是落实扑火队伍;三是落实扑火机具;四是落实后勤保障工作。加强搞好扑救演练,抓好扑救器具和扑救工具的检查维护,抓好扑救队伍的建设和培训教育,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实现全面出击,坚决把火灾消灭在初起阶段,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11月17日,合山市森防指组织全市各镇森林在柳花岭林场开展防灭火技能提升业务培训及森林防灭火演练活动,通过培训演练,有效提升了全市森林消防队伍实战水平及协同灭火作战的遂行能力。
(五)强化值班,掌握火情,科学防灾救灾
切实加强防火值班工作,各镇、林场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四月八岭瞭望台坚持24小时值班瞭望,每天17点前汇报当天森林防火情况报告。认真督促瞭望人员、护林员坚守岗位,勤观察,做到有火情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消除火灾隐患。严格落实“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和“信息归口上报”制度,及时、规范地报送火情信息,坚决杜绝瞒报、迟报、漏报,确保信息畅通、内容准确、上报迅速。
三、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
(一)防火形势日趋严峻。进入冬季防火期以来,气温相较往年以偏高为主,基本无明显降水,且大风干燥,出现极易着火蔓延的高火险天气时段,森林防火等级居高不下。同时,受火场地理位置及风力风向影响,火势多变火点不均,致使一次性扑灭难。
(二)防火设施基础薄弱。专业扑火队伍建设较为滞后,没有专门的营房、仓库,防火通讯、交通运输、扑火机具、物资储备等装备设施与森林火灾应急扑救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三)森林火案查处困难。森林火灾大部分都发生偏僻山区,纵火嫌疑人不易被发现,火场容易破坏,给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带来困难。
(四)森林草原防火资金投入不足。根据防火工作需要,应当在重点林区新建视频监控系统,所需设备设施不足,各镇储备风力灭火机、对讲机等使用数量与工作需要差距较大。
四、20xx年工作计划
(一)明确工作目标任务:
1.全年森林火灾受害率绩效考评指标控制在0.4‰以下,不发生重大、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10月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宣传面达95%以上;
3.协助森林公安侦破森林火灾案件,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力争达到85%以上;
4.争取财政资金加大对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二)明确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坚持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各镇、林场继续落实好森林防火责任制,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看、责有人负。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群防联防责任制,巩固成果,扩大范围,建立起长效机制。继续加大对重点林区、重点人群的管理力度。
(三)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工作:加大引导和监管力度,在管人上下功夫,各村屯护林员加大巡护密度,做到路口有人把、山头有人看。严格执行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积极引导和科学规范农事用火,强化对入山人员、少年儿童、智障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监管力度,落实监护人责任。加大巡查工作力度,及时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并加以整改,切实消除隐患漏洞。特别要加大对祭祀用火、野炊烧烤等用火行为、重点部位的火源管控力度,实行重点把守、重点看管,最大限度地减少火险隐患。
(四)严格执行值班管理制度:
1.加强值班调度。各镇、林场严格落实 24 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人员落实到位,全面掌握火情动态,主动了解高火险地区防火态势,切实做到情况清楚、调度及时、处置得当;
2.落实信息报告制度。要严格落实“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和“信息归口上报”制度,及时、规范地报送火情信息,坚决杜绝瞒报迟报漏报,确保信息畅通、内容准确、上报迅速。
(五)加强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及技能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演练实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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