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脱贫攻坚财政使用管理总结

2022-08-12 总结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阶段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通过它可以正确认识以往学习和工作中的优缺点,让我们好好写一份总结吧。我们该怎么写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支持脱贫攻坚财政使用管理总结,欢迎阅读与收藏。

  20xx年,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以加快脱贫为目标,以提高贫困群众收入为重点,拓宽盘活扶贫资金渠道,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创新扶贫开发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现将我区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情况汇报如下:

  一、扶贫资金整合情况

  按照整合资金名录,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到“应整尽整,按需而整”。全区今年计划整合资金规模是35440.55万元,实际已整合到位资金35440.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央资金17841.36万元。主要包括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241万元、水利发展资金1490.96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0xx.5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82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3253.2万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2478.7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46万元、产粮大县奖励资金20xx万元、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118万元。

  (二)省级资金5717.3万元。主要包括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742万元、农业改革发展资金577.4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8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补助资金32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0万元、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资金363.9万元、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31万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473万元。

  (三)市级资金1658万元。主要包括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58万元。

  (四)区本级资金10223.89万元。主要包括区级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488万元(20xx年区本级预算安排扶贫专项资金9488万元,较20xx年增加3800万元,增列专项扶贫资金占地方财政收入增量18900万元的20.11%。)、20xx年度结余资金(统筹整合资金)735.89万元。

  二、扶贫项目资金支出情况

  20xx年,我区共安排扶贫项目600个。截至12月18日,扶贫资金支出34074.21万元,扶贫资金支出比例占年度规模35440.55万元的96.14%。

  颍东区采取“三项清单”管理,规范扶贫资金使用。通过“整合清单”“任务清单”公开资金项目名称、预算金额、实施地点、项目完成时限等,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和透明度;围绕年度扶贫任务目标,通过设置“绩效清单”,找准财政资金的着力点和撬动点。

  三、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情况

  20xx年,颍东区共实施35大类项目,资金规模为35440.55万元。颍东区财政局出台了《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财农〔20xx〕64号)及《颍东区扶贫资金单个项目绩效考评办法》,加强扶贫资金的支出审核、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

  我区以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为依据,依托监控平台将纳入扶贫资金总台账管理的中央层面50项资金、省级层面24项资金都纳入了监控范围。

  按照谁填报绩效的原则,区级行业扶贫部门根据项目资金安排情况,及时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中填报项目绩效目标,通过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强化扶贫投入、产出、成本、效益等数据分析。同时,财政部门落实责任要求对行业实施单位、主管部门提供业务指导引领,确保动态监控平台数据录入、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自评工作有序进行。目前实施的35大类项目,落实扶贫项目资金3.54亿元,扶贫项目资金的预算分配下达、实际支付比例及项目绩效自评、审核完成比例均达到了100%。

  四、扶贫资金监管情况

  (一)扶贫资金及时公开公示

  根据扶贫、财政部门印发的《颍东区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阜颍东扶办〔20xx〕143号),我局认真做好各级扶贫资金分配结果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要求联系扶贫部门做好项目资金的匹配工作。截止目前,全年扶贫项目资金公示情况已全面完成,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7841.36万元,省级财政资金5717.3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658万元,区级财政资金10223.89万元,合计35440.55万元。

  (二)扶贫资金监管方面

  20xx年3月,颍东区财政局出台《颍东区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定全年检查计划。定于7月和11月分别对“十大工程”单位补贴类和工程类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20xx年7月,财政、扶贫、人社、农业农村等单位抽调人员,与聘请的第三方中介机构组成联合检查组,主要对20xx年度1-6月份扶贫项目及资金实行全覆盖检查。包括:是否及时制定整合试点实施方案和具体管理办法、是否建立有效的整合工作机制、对我区的资金增幅是否达到要求情况、整合后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整合资金支出进度与项目进度、整合资金的使用是否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扶贫项目实施进度以及项目的规范性和效益性、各项扶贫政策是否有效落实。目前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已将发现的有关情况下发通报,反馈到乡镇和主管部门,并督促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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