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做出带有规律性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提升我们发现问题的能力,让我们好好写一份总结吧。我们该怎么去写总结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价格检查工作总结,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价格检查工作总结 篇1
一、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药品价格方面。一是西药销售价格存在的问题,17家医院中除xxxxx康福骨科医院的药品是按15%进销差率作价,其余医院在销售药品时大部分药品都超过国家规定的15%进销差率加价,同时也超过我省规定的挂网零售价,是以不超过国家的。
(二)医用耗材价格方面。这次抽查的'医用耗材主要是一次性输液器和一次性注射器(各种型号),xxxxx爱德华医院的一次性输液器的购销差率未超过10%销售外(但该院购进价较高1.45元/支),其余医院抽查的品种都超过规定购销差率10%加价销售。如一次性输液器购进价大部分医院为0.95—0.98元不等,但大部分销售价在1.35-1.5元不等。民营医院存在价格公示不规范或不公示的问题。
二、几点建议。
此次对市城区的17家民营医院的检查,一是检查范围广,检查人员少,时间短,工作量大,二是民营医院基本没有专业财务人员,账目凌乱,未建立台账增加了检查难度,所以只对医院用量较大的药品和一次性耗材价格及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抽查,该次检查虽然不够深入、全面,但也掌握了每家医院医药价格执行的情况,也发现了不少问题,每家医院都存在不同的价格违规行为,建议选择几家问题较大较重的医院深入全面的继续检查,对问题严重的又未及时整改的给予行政处罚,已达到警示作用,让其所有民营医院的医药价格规范,诚信,切实减轻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
价格检查工作总结 篇2
一年来,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安排部署和总体要求,加强事前、事中、事后价格监管,积极开展价格监督专项检查,有力维护我县市场价格秩序,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做贡献。现将一年开展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开展的基本工作
(一)加强日常、节假日价格巡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一是加强市场价格巡查。定期对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粮油销售店、医药、通讯等开展价格巡查,主要涉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等,确保掌握市场动态,及时发现、及时处置价格异动苗头。二是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提醒、告诫等手段,要求商家提高认识,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严禁串谋涨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现象发生,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按照省、州、县价格监督检查局的日常工作安排,搞好各项价格检查,优化市场价格环境。
一是开展建材市场价格行为监管。按照川价检局【20xx】12号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建材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对我县境内钢材水泥、砖瓦、砂石等建材市场进行重点检。查充分利用市场巡查,采取提醒、告诫,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引导商家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积极维护好易地扶贫搬迁中的建材市场价格秩序。同时,严厉打击借异地扶贫搬迁之机囤积居奇、串谋涨价、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我县建材市场价格秩序总体较好,价格平稳。
二是按照川价检局【20xx】2号和【20xx】13号文件要求,开展春耕生产化肥价格稳定和农资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对全县三农服务中心、农资储备点、种子及农药销售点进行市场价格监测及监管。
三是为了更好的落实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联合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县商品房价格的销售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局和住建局共同组织开展了对城南花园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检查。城南花园商品房价格的销售行为均按照相关单位的法律法规进行执行的,未出现违反合法销售行为的情况。销售状态良好。
四是按照阿州发改【20xx】194号文件要求,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供水、供气、电信领域价格重点检查的工作,我局成立了1个检查组,3名执法人员于4月24日至27日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供水、供气、电信领域价格检查情况来看,我县经营者诚信经营,价格法律意识增强,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五是开展民生价费调研。一是按照州发展改委头天民生价费调研的函,认真开展。二是对景区的门票情况和景区运行情况进行调研。该景区于2013年8月18日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景区托管协议;由于未实现市场化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12月将工作人员撤离到了县域其他景区。因此景区到目前没有任何的门票收入。今后将加大景区投入,提升景区硬件设施。
六是红叶节前深入开展市场价格的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有工质食药局、卫计局、物价局、城管局等7个部门参加,此次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8人,增强了部门间的联动性,加强了市场管理,进一步提升了我县的旅游服务质量。
(三)积极开展价格服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开展价格法律法规宣传。
一是开展3·15法制宣传活动。20xx年3月15日上午,在政府广场上开展了以工商局带队的联合执法法律法规宣传。向消费者发放《价格法》、《关于商品和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当你的价格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12358举报电话”,对12358网络举报平台及有关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等知识进行讲解,现场接受群众的价格咨询和投诉。
二是开展《价格法》实施20周年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同时,重点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了宣传,以提高价格系统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增强全社会的价格法制意识。活动现场,通过发放200多份宣传资料,吸引了大量群众前来咨询了解。针对群众和消费者咨询和反映的问题,事实清楚、政策明确的,我局的执法人员当场给予答复。
(四)继续开展价格维权活动,打造“12358”价格举报电话品牌。
一是按照12358全国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要求,进一步完善规范举报管理、信息上报、统计监督等制度。
二是坚持专人值守制度,专人负责受理“12358”价格举报电话,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确保价格举报电话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回复举报人。一年来没有发生价格举报和投诉。
二、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继续加强日常、节假日价格巡查,加强涉农价格收费监管,严厉查处乱收费行为。全面检查乡镇、村社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情况,确保乡镇、村社公示率100%。
(二)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市场价格巡查,建立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三)继续开展“12358”价格举报维权活动。
价格检查工作总结 篇3
今年以来,市场价格持续高位运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的价格权益,加强市场监管,晋中市物价局20XX年10月24日-29日安排了这次市场价格交叉检查。
我们被安排在左权县,在当地物价局的配合下,我们对淼超市、华联超市、家家利超市、迎宾馆、帝君宾馆、祝融酒店、龙华酒店、县食品公司、祝融商场、购物商场、新世纪购物广场、宏源粮食公司、辽山农贸市场、马鞍桥市场、万寿农贸交易市场、龙泉公园和出租公司进行检查,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市场商品丰富、资源充足、价格平稳、市民反映良好、零售商品价签齐全、标价准确、填写规范,部分商场已全场进行明码标价,各收费单位都在明显处设立了收费公示栏和价目表,有的商场实行了电子显示屏进行价格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基本没有乱收费、乱涨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我们对个别零售企业以及个体商户没有明码标价的都采取警示告诫,对其进行了规范。大型商场前几年频繁出现的打折促销情况基本不再呈现,商家均已明码实价代替了原先的打折促销活动,今年10月份几种日用品价格情况:标准粉1.31元/500克,比九月份下降了4.38%。特一粉1.58元/斤,大米2.68元/斤,绿豆8元/斤,食盐1.5元/斤,纯白糖4.3元/斤,大白菜1元/斤,西红柿2元/斤,都与九月持平。茄子2元/斤,比九月高33.33%。猪肉14.8元/斤,比九月下降6.33%。鸡蛋4.38元/斤,比九月下降10.25%。牛奶2元/斤,花生油125元/5升,与九月持平。从上面日用品价格情况看,价格10月份回落。
公交客运票价比较稳定,无变动,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长途汽车客运票价根据政府对省际道路客运规定的票价执行,法定节假日在规定的基准票价基础上实行上下浮动,残疾人、学生等实行优惠票价。
各旅游景点能在醒目的.位置公示门票价格,未发现在价目表、宣传和协议书中高价格欺诈的行为。
存在问题:明码标价的情况是大型商场执行较好,但个体商店、餐饮业明码标价的意识差,部分经营者标价不规范,错标、漏标现象时有发生。
个别商场在促销活动中存在价格欺诈嫌疑,如标示“物价、震撼价”,“超值价”等概念模糊,很容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有的超市对日常销售商品使用降价标签,虚假降价。
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所同时给予纠正和制止,一些不规范的标价行为通过整改后有了明显的改观。
价格检查工作总结 篇4
国庆、中秋双节期间,为规范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良好的旅游市场价格环境,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促进全域旅游健康快速发展,根据x市物价局《关于印发<x市物价局开展旅游景区、公路服务区价格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银价发〔xxxx〕xx号)统一部署,在全县开展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
检查从xxxx年x月xx日开始,xx月xx日结束。检查范围包括:旅行社、旅游参观景点及旅游景区停车场、景区内经营者、宾馆酒店、旅游购物定点单位、农家乐等行业经营者,检查经营者是否存在:旅游景点门票价格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未按规定落实门票优惠减免措施;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等乱加价、乱收费行为;未按规定落实未成年人、军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价格减免优惠政策的;景区周边餐饮、住宿、购物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欺诈宰客,以及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价格违法行为;其他违反价格政策、价格法规行为。
检查过程中,我们以明码标价工作为切入点,严格要求落实《关于商品和服务实现明码标价的通知》精神,集中整治旅游景区、旅游购物店及周边餐饮、住宿和农家乐经营者存在的不明码标价、标价信息不全、模糊计价单位、“两套价格”标价、虚假打折促销等问题。针对我县唯一的旅游景点x产业园,我们认真核对了相关收费文件,要求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水平,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不得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要按照规定进行明码标价。告诫酒店旅社不得借旅游旺季之际乱涨价、虚构原价、“两套价格”、捏造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奇客宰客、扰乱市场价格秩序。重点检查了中国枸杞馆的.标价情况,发放了《x回族自治区价格条例》,要求他们在销售过程中严格按照条例进行交易,必须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准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一货一签、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在促销活动中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等价格形式必须有依据、有相应的参照价格。
从检查的情况看,大部分旅游行业经营者都能够认真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但个别经营者存在明码标价信息不全、没有做到货签对位、一货一签等问题,我们当场给以纠正和规范。截止目前,我们未收到相关旅游业的投诉举报!
经过专项检查活动的开展,保持了旅游景区门票价格水平基本稳定,使x县各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公示不到位、不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减免优惠政策、停车场收费公示不规范、强制服务收取游客讲解费等违法价格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景区门票价格秩序明显好转,对营造良好旅游消费环境,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维护全县旅游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今后工作重点是:
一是加强旅游行业收费政策宣传和公示。要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深入宣传旅游行业收费政策。公布旅游行业收费政策,增强收费政策的透明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引导旅游行业自觉遵守收费政策,强化旅游行业收费自律。严格执行旅游行业收费公示制、严格执行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统一收费管理、财务票据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收费打白条、收费不开票等现象。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继续加大价格行政执法力度。要经常性开展旅游行业收费专项检查。把旅游行业收费检查纳入每年检查工作重点,开展地毯式检查,确保旅游行业价格检查不留死角。
对查出有乱收费行为的单位,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切实维护群众基本利益。在检查处理过程中,坚决以清退为主,抓好公开退赔,规范收费行为,严肃价格政策。加强与纪检、监察等部门的配合,对个别屡禁不止,问题严重的违纪单位责任人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给予应有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提请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必要的处分。
价格检查工作总结 篇5
为了规范民营医院经营者价格行为,制止民营医院医药存在的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群众不合理医药费用负担;市发改委牵头,联合市卫生局、医保局、xx区发改局、医保局、新型农村医疗合作管理中心组成一个检查组,于20xx年12月—20xx年1月对市城区的17家民营医院的医药价格依法进行了检查。
一、 领导重视积极部署
我市首次对市城区所有的民营医院的医药价格进行检查,我委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部署。一是结合群众举报的热点,重点的价格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检查。二是20xx年12月28日组织市城区的17家民营医院主要负责人召开会议,宣布了民营医院的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应该执行的政策;要求被检单位配合检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提供真实的证据材料。
二、基本情况
市城区17家民营医院都由市卫生局定性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均纳入城镇和居民医保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xx市卫生局以遂市卫医发【20xx】80号文件对民营医疗机构级别进行了确定,以遂市卫办发【20xx】172号文件对部分医院的等级进行了确定,其中xx爱德华医院、xx希望医院、xx天府医院、xx天宫医院、xx阳光丽人医院、xx益民医院、xx公信医院7家医院评定为一级甲等综合医院,xx协和医院1家评定为一级乙等综合医院,xx市现代泌尿医院1家评定为一级乙等专科医院,xx爱民医院、xx复康医院2家评定为一级无等综合医院,xx口腔医院、xx肛肠医院、xx生殖医院3家评定为一级无等专科医院,xx康福骨科医院、xx华兴中医外科医院2家医院建于20xx年8月还未定级评等,xx九九健康体检医院为市本级医疗保健体检定点医院参照二级医院收费标准执行。这次检查,市、区两级多部门联合组成1个检查组,每家医院抽查了西药20—30个品种、用量较大的一次性低消耗材料、常规的医疗服务价格、部分医院抽查了用量较大的中药价格执行情况。发现17家民营医院医药价格执行情况都存在违规行为,尤其以药品价格执行情况违规问题最多最严重。
三、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药品价格方面。一是西药销售价格存在的问题,17家医院中除xx康福骨科医院的药品是按15%进销差率作价,其余医院在销售药品时大部分药品都超过国家规定的15%进销差率加价,同时也超过我省规定的挂网零售价,是以不超过国家的最高零售价在作价;个别医院药品虽是按15%进销差率加价,但是该药品的购进价格高出我省挂网零售价,xx市公信医院、xx现代泌尿医院尤为突出,如加替沙星注射液(规格0.2/xxml)xx现代泌尿医院购进价为44.35元,xx公信医院购进价为22元,而该药省挂网价为20.30元,而在其它医院购进价均为几元不等。二是抽查的中药销售价格存在的问题,抽查的`中药品种都超过25%进销差率加价,部分药品的销售价高于购进价4倍多,如xx益民医院销售的菟丝子购进价为24元/公斤,应销售价为30元/公斤,实际销售价为120元/公斤,超标准收取90元/公斤。
(二)医用耗材价格方面。这次抽查的医用耗材主要是一次性输液器和一次性注射器(各种型号),xx爱德华医院的一次性输液器的购销差率未超过xx%销售外(但该院购进价较高1.45元/支),其余医院抽查的品种都超过规定购销差率xx%加价销售。如一次性输液器购进价大部分医院为0.95—0.98元不等,但大部分销售价在1.35———1.5元不等。
(三)医疗服务收费方面。这次抽查的医疗服务主要是床位费、二级护理费和常规的检验项目收费。一是床位费超标准收取如xx生殖专科医院的二人间床位费向部分病人收取30元/天,应收标准为24元/人/天,超标准收取4元/人/天,xx阳光丽人医院3人间床位费实际收费15元/人/天,应收取13.5元/人/天,超标准收取1.5元/人/天,xx华兴中医外科医院4人间床位费实际收取xx.50元/人/天,应收6.4元/人/天,超标准收取4.1元/人/天。二是检验项目收费,部分医院存在超标准收取,未按医院等级下浮率降低收费标准;也有医院因一个检验项目有多个检验方法产生多个收费标准,部分医院则打擦边球,未标明使用的检验方法都收取高标准费用,如xx华兴中医外科医院检验项目中的血清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均向病人以干化学法收取18元/次(实际按医院等级应收16元每次,超标准收取2元每次),该检验项目还有其它检验方法,收费标准为4元。民营医院存在价格公示不规范或不公示的问题。
四、几点建议
此次对市城区的17家民营医院的检查,一是检查范围广,检查人员少,时间短,工作量大,二是民营医院基本没有专业财务人员,账目凌乱,未建立台账增加了检查难度,所以只对医院用量较大的药品和一次性耗材价格及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抽查,该次检查虽然不够深入、全面,但也掌握了每家医院医药价格执行的情况,也发现了不少问题,每家医院都存在不同的价格违规行为,建议选择几家问题较大较重的医院深入全面的继续检查,对问题严重的又未及时整改的给予行政处罚,已达到警示作用,让其所有民营医院的医药价格规范,诚信,切实减轻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
价格检查工作总结 篇6
20xx年上半年,区价格监督检查所根据市物价局“稳中求进、开拓创新、扎实开局”的要求,紧扣区政府的工作中心,着力强化价格监管,具体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精心筹划,加强停车收费监管。
由于近年来城市车辆数量超速增加,停车问题越来越成为城市生活管理的焦点,而且停车场收费点多面广,企业性质构成复杂,部分停车收费人员文化层次较低,法律意识较差,为增加收入随意违反规定乱收费现象较突出。今年1-5月近三分之一的投诉为停车收费,为此,我局采取三项措施加强管理。
(一)强化管理,规范标价。
要求全区所有停车场做好申报备案工作,现已做到100%全部落实到位。另重点规范停车场标价,各收费点通过标价牌公示收费单位、地点、收费标准等,加强停车场的收费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
(二)强化协调,形成合力。
加强与区停车办的协调,实行收费申报、备案、公示牌联动管理,对停车场(点)收费员进行政策培训,要求其必须做到停车时间在票据上注明,否则一旦发生价格纠纷,以消费者的诉求为准。通过大量细致的.工作,现中心城区基本做到规范收费,“预收10元起步价”的现象基本杜绝,但城郊结合部乱收费情况时有发生,有待于下阶段加强监管。
(三)强化检查,重点规范。
对受到投诉举报又屡教不改的停车场坚决查处,把车站、特色街区、运动场馆等周边停车场列入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市场大检查内容,不断规范停车场的收费行为。
二、为民维权,不断改进价格举报工作。
价格举报工作为全局形象窗口,受理举报工作人员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宗旨,积极发扬“便民、高效、快速、务实”的工作作风,热情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及时高效办理,把“办理态度、办理速度、办理满意度”作为考核工作的重要标准。作为中心城区,群众投诉问题多而杂,工作人员团结一致,克服人员少,投诉多,涉及面广等诸多困难。今年来共办结举报29件,咨询件6件,办结率100%。退还消费者1000余元。在处理举报投诉案件时,力争每一件投诉都能让群众真正满意。
价格检查工作总结 篇7
今年上半年,我们围绕省、宜昌价格监督检查的总体要求,坚持以稳价格、安民生、保改革、促发展为重点,强化价格监督,加强价格执法,规范价格秩序,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9件,查获违法金额11.41万元,收缴4.03万元。今年上半年,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全面开展文明执法教育和市场价格监管年活动
围绕《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和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市场价格监管年活动的通知要求,成立了专班,制定了实施方案,从5—6月的两个分步实施阶段,一是组织学习了开展文明执法教育和市场价格监管的有关文件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重要性的认识,二是通过“查执法理念,比执法作风,看执法行为”的讨论和交流,结合已开展的“规范执法年”和“市场价格监管年”活动及案卷评审工作,每个执法人员写出了书面自查材料,重点查找了执法理念是否端正,执法作风是否文明,执法行为是否规范,并认真分析了问题存在的思想根源,明确了下一阶段如何加以整改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1.在今年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出台以后,我们认真开展了对粮油、猪肉、液化气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化肥等农资价格、交通运输价格以及主要景点门票价格等执行情况的市场巡查,做到“三个第一”,即市场价格动态情况第一时间掌握,对倾向性价格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对价格举报查处情况第一时间回复或反馈。
2.在元旦春节期间,我们加强了对居民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巡查,一是和局职能科室组成检查组,查干预品种的申报及执行情况,查明码标价的执行情况,帮助、指导企业明确价格政策界限,要求企业努力承担社会责任;二是充分发挥义务物价监督组织的社会监督作用,组织四个社区的十余名监督员到四家超市等经营场所进行检查,三是约请新闻媒体全程参与。期间,我们共组织各类检查、巡查6次,下发明码标价规定、提醒告诫办法以及处罚规定100余份。
3.在春运期间,我们认真落实了省、宜昌市的春运票价“一律不得提价、涨价或变相涨价”的规定,全面督促各营运公司的站、点、车的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的落实,同时提醒告诫各营运单位法律责任。在此期间,我们会同交通运管、公安交警部门组织了6次上路检查,检查13条营运线路的60多台次的车辆,清退给举报人多收价款120余元。
二.继续深入扎实开展专项价格检查
1.落实惠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
我们结合今年价格监督检查的工作要点,积极配合推进新农村建设,落实国家对“三农”的优惠价格政策,局专门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排,制定了工作方案,以重点检查和整体推进相结合。从三月上旬至四月中旬,共检查化肥生产企业2家,流通企业14家,其它农资经营户9家,农村教育收费10家,农产品检验检疫收费2家,农产品流通环节收费1家,计38家。在检查中,我们确保“五个到位”,一是结合局日监测和日报告重点监管品种价格水平,以及化肥等农资价格不断上涨的`态势,做到认识到位;二是按局办公会研究制定的工作方案,确保检查的广度和力度,做到领导到位;三是按分工负责制的规定,报告检查进展情况,寻求更有效的方式,及时处理好工作的难点,做到责任到位;四是在总结去年农资监管经验的基础上,努力拓宽农资价格政策和相关检查规定的宣传覆盖面,利用价格服务进农村的站、点及公示栏(宣传栏),不断更新、置换最新的相关政策规定,做到宣传到位,五是确保检查覆盖面在10个乡镇大的经营户和涉农收费单位要达到50%,重点的批发点、农业部门所属的门市部要达到100%,以确保检查到位。
我们会同市教育局开展了对08春季学期中小学收费及学生食堂开支情况的专项检查,各学校收费公示公开透明,标准按规定执行,票据使用规范,相关收费政策宣传执行到位。各学校食堂管理能严格按照《xx市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学生食堂成本核算范围执行。
我们会同市交通局对我市清江二桥今年元月以来“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畅通”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清江二桥收费站对运输鲜活农产品和重建抗冰抢险保电物资的车辆免费5万余元,并及时做到了优先放行,保证了及时、优先、畅通。
市工商局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减免个体管理费的规定,及时公布了减免范围和减免期限,并建立了一本完整的减费台帐。共对82户从事鲜活农产品的个体经营户实行减免,金额7150元。
2.认真做好宜昌下查一级的专项检查和处理工作。
我们配合宜昌市局完成了对xx楚星公司的专项检查,查获了该公司从2月18日以来,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有关规定,未履行调价备案程序;配合省、宜昌市完成了对辖区两家片区批发经销商的检查;配合宜昌市局完成了对市供电公司的电力专项检查;按宜昌市局的要求,落实了对人力资源收费单位的处理;完成了涉企涉房的处理。
三.畅通投诉渠道,认真受理价格举报。
为进一步畅通12358价格举报投诉渠道,今年上半年,我们认真实行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和节假日、双休日的值班制度,值班期间有领导带班和专班人员值守,及时受理人民群众的价格举报投诉,做到了有诉必应,有应必果。在节假日期间投诉的乱收费乱涨价行为,实行“先清退,再处理”的方式,即由值班人员将多收价款及时清退给举报人,并对办理情况认真登记在案,待节后上班逐一按程序处理结案。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17件,其中受理价格咨询2件,受理价格举报投诉15件,清退0.02万元,罚款0.05万元。
今年上半年,我们按照宜昌市局的总体要求路做了一定的工作,但下半年的工作依然艰巨,我们将克服工作中的难度,拓宽思路,增强创新服务意识,全面完成全年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 相关推荐
【价格检查工作总结】相关文章:
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报告03-22
物价局价格的监督检查总结09-11
物价检查所价格认证工作先进材料03-06
价格造句大全08-29
价格与价值作文08-14
公司价格公函12-13
价格管理报告02-16
价格策划书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