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局本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计划

2021-08-17 总结

  日子如同白驹过隙,不经意间,相信大家对即将到来的工作生活满心期待吧!我们要好好计划今后的学习,制定一份计划了。那么计划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某局本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计划,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xx年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为了确保全年安全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使安全生产工作能够充分落实到位,更有效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职责,分清责任,是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我局按照市、区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将目标任务分解细划,逐级分解到各镇(街办)、各煤矿,分解到基层落实到人,并督促各镇(街办)与煤矿企业,煤矿企业与班组、职工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做到了安全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全区煤矿企业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2800余份,签订率为100%。督促各矿办、各矿重新修订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按照国务院446号令《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补充完善了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设备检修计划,矿长下井副矿长跟班制度,合理编制了井下劳动定员。同时经常不断的进行监督检查、批评教育,使各矿办、各煤矿,目标明确、责任明确,各项安全责任及各项规章制度得到了更好的贯彻和落实。

  (二)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以及全区煤矿实际,大力培育煤矿安全文化,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思路,制定了全年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采取分期分批、形式多样的方法,抓了三类人员培训、三级安全教育和全员培训工作。举办了8期培训班,对全区煤矿干部、职工组织进行了多次全面的安全意识强化培训、素质教育、电视法规学习。培训管理人员280余人,培训特种作业人员800余人,培训煤矿职工3700余人次。

  (三)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监督检查

  1、我局从制度的执行以及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对全体工作人员从严要求,按照国家规定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秉公办事,同时对各镇(街办)矿办工作开展情况、驻矿安全监督员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并组织进行互相交流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技术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确保了执法检查的公正、公开和合理。

  2、制定了安全检查报告制度,建立了对检查人员执法工作进行监控的监督约束机制,要求执法人员对煤矿进行安全执法检查时,必须严格按照执法检查程序和国家、省、市有关电视、法规、规定进行检查,不得放过任何安全隐患,不能屁护任何存在隐患的煤矿也不能刁难任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搞的好的煤矿,而是依事实为依据依法办事,公开透明。

  3、坚持日常检查、突查和重点防范相结合,并积极配合省、市以及上级有关部门对我区煤矿安全工作进行的各种检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对重点矿井、重点地区实行重点监控,全面准确、及时掌握矿井安全生产状况,确保全面稳定。特别是国务院446号令《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煤矿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决定》实施以来,我局对非法、违法煤矿,违章生产行为,加大了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严格按照规定依法惩处。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80余份,强制停产、停工指令50余份,采取加封上锁等强制措施90矿次,采取断电措施3矿次。通过扎实的工作、严格执法,规范了煤矿依法办矿和生产行为。

  (四)高标准严要求搞好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根据省、市人民政府5月19日煤矿隐患排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x政发[xx]12号)、xxx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以及区政府(xx政[xx]44号)《关于印发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就我区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我局分别xx年5月27日和xx年6月6日组织召开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并邀请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技术人员对煤矿安全隐患的排查、认定、治理等进行了专题培训,并对煤矿的隐患排查自查自改工作和各矿办的初验工作进行督促指导,积极配合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组开展联合验收工作,通过隐患排查以及自改改善了煤矿安全状况,促进了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五)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领

  根据我区煤矿改扩建工程进展情况,编制了竣工验收进度表,同时派相关技术人员深入煤矿生产第一线组织、引导、帮助、督促煤矿按照批准的《安全专篇》进行施工

  ,截止xx年6月底,我区现有的30对煤矿,除2座证件齐全、2座关闭、1座资源整合、1座基建外,有23对矿井改扩建工程已竣工并经xx煤矿安全监察局xx分局验收,其中15座煤矿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8座煤矿正在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

  (六)抓好煤矿安全投入

  为适应新形势下对煤矿提出的新要求,全面推进我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在xx年、xx年大幅度投入的基础上,xx年结合煤矿能力提升改扩建工作,要求煤矿按照《安全专篇》设计内容,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力度,提高装备水平,全面提升矿井预防和避灾能力,进一步弥补煤矿多年来存在的安全欠帐问题。重点改造了不符合通风、运输要求的井巷高度、断面;全面改造了矿井供电系统,更新了变配电设备,真正实现了井上下以及一类负荷双回路供电;增购了矿井安全仪器装备;煤矿井下职工全部配备了压缩氧自救器,双光源报警矿灯。煤矿安全投入的落实,为我区煤矿安全工作平稳、电视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七)认真组织,严格标准,搞好复工复产验收

  为搞好煤矿复产验收工作,我局严格按照xx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和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x政办发[xx]11号)文件精神及xx政办[xx]13号《关于搞好xx年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和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和程序,组织进行了年初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符合条件的煤矿复产验收合格率达到了100%。复产中严格按照标准,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合格一个验收一个,不合格的决不降低标准勉强验收。

  截至xx年6月30日,我区在册矿井30对,其中批准复产矿井1座,批准基建矿井1座,批准复工整治矿井25座,参与资源整合矿井1座,确定关闭矿井2座。

  (八)严格标准搞好关闭矿井工作

  根据省、市、区要求,xx年1月至6月我区第三、四批列入关闭煤矿13座,截至6月底已按照“关闭矿井六条标准”关闭煤矿12座,并已经按照规定移交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二、安全监管情况

  根据省、市要求并结合我区煤矿实际,采取了分类监管的办法,对煤矿进行分类处置、分类监管:证件齐全,经区政府批准复产的煤矿,责令其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计划组织生产;证件齐全,批准建设的煤矿,责令其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组织建设;证件不全,经xx煤矿安全监察局xx分局、区政府批准整治的煤矿,责令其严格按照批准的整治方案进行整治,发现不按整治计划整治的,立即取消其整治资格,并依法进行处罚;参加资源整合的矿井,责令其停止井下任何作业,并采取对主绞车、主井口加封上锁,切断井下电源,派驻矿安全监督员、专职人员盯守等措施;列入关闭的矿井,采取了对主绞车、主井口加封上锁,切断供电线路,派驻矿安全监督员、专职人员盯守等措施,严禁任何人员入井。

  突出重点,落实防范措施,抓好安全工作:半年来,我局对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了不间断的安全检查、夜查和不定期的突击检查、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的检查工作,检查煤矿1900余矿次,并始终将矿井“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工作以及非法违法行为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确定了重点监察矿井,并对这些矿井进行重点监控。同时加大了对非法、违法煤矿的查处力度,并将检查情况每日向区政府汇报。

  三、强化驻矿安监员的管理

  为了提高驻矿安监员的业务素质、增强其责任心,我局组织全区所有驻矿安监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并进行了考核。对不称职的驻矿安监员进行了更换,调整后重新进行了派驻,对驻矿安全监督员履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及时进行了通报。

  四、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

  我区确定的四座标准化矿井:xx煤矿、xx煤矿、xx煤矿、xx煤矿。现这些矿井正按照标准化矿井的要求进行建设,争取年底达到标准化矿井的验收标准,并经验收。

  xx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围绕xx年煤矿工作的总体思路,继续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意识,强化煤矿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职责,严格管理,严格执法。在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深化专项整治、探寻和实施治本之策、加强煤矿企业安全基础工作等方面继续寻求新的突破,有效遏制煤矿事故发生,推动全区煤矿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一、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煤矿安全监管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对各镇(街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矿山管理办公室的业务工作做好指导,对现有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电视知识的培训,进一步提高队伍的素质;落实好煤矿企业的“两个主体”责任即安全投入责任主体和安全责任主体。逐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

  二是加强对煤矿安全工作的监管,重点要体现在如何落实方面,及时通

  报整改措施和安全现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生产安全基本条件滑坡。

  二、抓好《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换领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xx年三季度是我区煤矿换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关键时期,针对这种情况,围绕这一重点开展工作,确保保留的矿井全部取得合法有效的证件。

  三、组织好下半年复产验收工作

  煤矿取得合法证件后为尽快使煤矿步入正规,8月份以后工作重点将是复产验收工作,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把关,并督促煤矿达到复产条件尽快组织验收。

  四、抓好煤矿安全监管,确保全区煤矿稳定

  一是继续对煤矿安全工作进行分类监管,按照复工复产情况、持证情况进行分类监管。对列入关闭的矿井,按照“关闭矿井六条标准”予以关闭,及时移交国土部门。

  二是继续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建设,从抓基础工作入手,督促、引导、帮助煤矿在软件(报表记录)、硬件设施以及管理等各个方面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规范化建设,使全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100%。

  三是以“一通三防”和防治水为重点,强化矿井通风管理,杜绝无风、微风作业现象,严格瓦斯检查、排放管理,严格执行停风停电撤人制度;严格探放水管理,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抓好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事故。

  四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446号令规定,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彻底杜绝非法煤矿、违法煤矿。落实安全检查和对重点矿井重点监控的制度,进一步完善驻矿安监员制度,全面准确掌握矿井安全生产状况。促进煤矿搞好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工作,对非法、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坚决制止“以整顿为名,擅自组织生产行为”,杜绝老检查、老问题、老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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