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活动总结

2021-06-17 总结

  一个热烈的活动已经结束,我们一定积累了不少感想吧,为此需要认真地写活动总结了。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这个活动总结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安全生产活动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生产活动总结1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在县属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下,我局渔业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生产”这条主线,落实责任,增添措施,加强宣传,从重打击渔业船舶非法载客载货违章行为,圆满地完成了市局和县里下达的渔业船舶安全管理任务。现将我局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

  局里严格按照“统一领导”。依法监督和“安全一把手工程”的原则,年初成立了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古平同志任组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全面工作;常务副局长袁兴华同志任副组长,为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具体分管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其余领导和中层干部为成员,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渔政站,具体承办全局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工作。

  根据水利系统安全工作特点,领导小组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进行了分工,明确了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负责全县渔业船舶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渔政站为强化渔业船舶安全管理,规范船主安全驾船行为,杜绝非法载人载货现象,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与全县渔船船主签订《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责任书》195份,层层落实了安全责任。

  二、加大宣传,切实提高渔民安全意识

  为使安全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对安全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学习。一是通过召开渔民座谈会的形式,组织渔民学习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和文件。2月份,渔政站执法人员分赴全县9个渔业队召开渔民座谈会,宣传《重庆市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办法》、《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内河避碰规则》等安全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县“11.24”、“3.15”海损事故,万州、涪陵、云阳渔船沉船死人事故向渔民宣传,以血的教训警示渔民,要渔船注意安全生产和不违章载人;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忠州新闻网等新闻媒体,对渔船安全违章及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宣传,要求广大渔民群众引以为戒,自觉遵纪守法。三是在“全国安全宣传月”,紧紧围绕“安全发展、国泰民安”这个主题,到乡镇、东溪、码头等人口密集的地方,开展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活动;四是利用“平安渔业-安全生产法普法教育活动”,对临江重点学校学生进行渔业普法教育,对部分渔民、群众开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知识竞赛活动;五是对曾经有过非法载客载货行为的渔民进行认真疏理,再次通知到渔政站进行重点教育、学习、写出保证书,保证不再非法载客载货;六是在库区156米水位蓄水期间,渔政执法人员分赴各个渔业队,宣传市渔政处电话通知精神,要求渔民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生产作业。七是利用发放机动渔船燃料补贴时,给渔民宣传我县“11.2”渔船与机驳船碰撞事故,要求广大渔民要吸取教训,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全年,共召开渔民座谈会12次,广播电视宣传2次,印发安全宣传资料2000余份,刷写宣传标语4幅,开展《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答题人员100余人,重点教育渔民3人次,切实提高了渔民和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实现了安全生产。

  三、认真开展渔业船舶证件换发工作

  今年我局严格按照市渔政处,市渔业船舶检验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认真开展了渔业船舶“三证一牌换发工作。到目前为止,共换发渔业船舶检验证书281本,渔业船舶登记证书281本,船员证书330本,渔业船牌281张。渔政站在换发证件时,对渔业船舶安全管理采取了新的举措:一是在每本检验证书上注明“禁止非法载客载货的警示标语,时刻警惕渔民注意安全和不非法载客;二是实行一船一牌照,牌照统一装订在指定醒目位置,安全管理部门督查一目了然,便于“三无”渔船的清理。

  四、加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针对我县渔业船舶数量较多,较分散等特点,我局采取多种方式对渔业船舶进行安全检查。一是在换发证件时,船检人员现场登船检验,重点检查渔业船舶的安全性能,救生衣、消防设备、配备情况,渔民参加安全培训、学习情况等,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年审。二是加强对忠县周氏造船厂的监督检查,狠抓渔业船舶的建造质量,把住劣质渔船源头关;三是渔政部门同其他部门开展联合检查。4月19日至20日,县人大、县水利局检查组对沿江的洋渡、东溪、石宝等重点乡镇贯彻《渔业法》执行情况进行了督查,切实增强了乡镇政府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管理的责任感。6月中旬,渔政站联合县交委、县长江海事处、县地方海事处等部门进行检查,对沿江群众过河难的地方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给县政府汇报,妥善解决三峡库区当地群众过河难的问题。目前,县交委已在涂井河、干井河等支河设置渡口14个。四是渔政站重点船只进行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全年,共出动检查车船20(辆、艘)次,检查人员60人次,检查渔业船舶250艘次,查获非法载客载货3艘,责令停业整改2艘,落实密查暗访9处,严防死守30天次。通过加强检查,隐患整改,杜绝了渔业船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总结我局的渔业船舶安全工作,成绩突出,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大多数渔民文化素质低,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差。

  (二)三峡库区156米水位的形成,水面增宽加深,渔政无水上交通工具,检查十分不便,管理死角仍有安全隐患存在。

  (三)个别乡镇对渔业船舶安全管理认识不到位,工作存在脱节现象。

  六、明年工作打算

  20xx年,我局将认真贯彻上级各部门对渔业船舶安全工作的安排和部署,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高渔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

  (二)进一步加强同相关部门、乡镇政府的联系,共同做好渔业船舶安全管理工作。

  (三)积极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无渔业船舶安全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活动总结2

  根据南宁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南宁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组织各县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年”的活动。现将活动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对渔业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

  南宁市登记在册的渔船共有4458艘,为了保障渔业船舶生产安全,加强对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监管,我局成立了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南宁市所辖县区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并于今年的3月、5月、7月、9月由周副局长带队到南宁市所辖的横县、隆安县、宾阳县、上林县、武鸣、马山县、江南区、青秀区、良庆区、邕宁区、兴宁区、西乡塘区等12个县区分别进行了检查。使各县区主管部门充分认识开展渔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实保障广大渔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讲求实效

  针对我市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际,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要求各县区主管部门以船为核心,以渔船安全生产为工作对象,完善渔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了每月、每季检查和节日、假日、圩日重点检查制度,来到渔业企业、下到渔船。对渔船各项安全事项进行实地督促检查。做好每一家有船渔业企业、每一艘受检渔船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登记,慎防检查工作遗漏。重点抓好渔船水上作业安全监管,尤其注重对渔船安全设施配备情况、渔船非法载客运输和非法电鱼现象进行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危及渔船安全生产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渔业企业或渔业船主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明确整改期限,直至彻底消除隐患,确保跟踪到位。并落实责任单位抓好渔业船舶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监督管理,落实了责任片区,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确保了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三)加大安全宣传和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为提高渔民安全生产意识,我局要求各县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充分利用舆论宣传工具,加大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宣传,并深入到一线渔船,通过座谈、发放宣传资料和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对广大农民群众、渔船主、渔民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要求他们遵纪守法,不违章作业,让广大农民群众自觉不搭乘禁止载客的渔业船舶,在全社会形成一种“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良好氛围。在开展渔业安生产大检查和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中,全市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2000余份、张贴标语2500多条、悬挂横幅240条、出动宣传车300多台次、执法人员1000多人、召开渔民座谈会60次。年初以来,结合国家对渔业用油补贴的政策,我局派出熟悉渔业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工作人员到各县区对广大的渔民进行培训,收到了显著成效,使安全生产意识深入人心。

  (四)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针对我市渔业船舶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我局加大安全整治工作督查力度,由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带队到各县区进行督查,纠正违章作业,查处安全隐患,协调指导生产安全,收到了明显成效。一年来,南宁市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共检查渔船4458艘,检查率达100%。对本辖区的渔船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共纠正缺失适航条件渔船85艘、船员未经培训上岗96人、渔船缺少消防救生设备420艘,发出整改通知420份;与渔民签订《渔船安全生产责任状》4458份,达到100%。检查水面养殖户1500多家,检查出网箱养殖生产安全隐患600多处。通过这次的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规范了我市渔业生产经营秩序,渔民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增强,促进了我市渔业生产健康稳定发展。

  二、存在问题

  1、由于我市的渔船检验机构刚成立不久,致使对渔船管理起来还有一定的困难,往往是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收效却不明显,不能对辖区内的渔船形成系统、有效的管理。

  2、有少部分渔船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安全意识不强,在发生事故的时候极有可能手足无措,无法施行有效自救。

  3、部分船主船员对灭火器日常使用维护方法不掌握,不熟悉,消防器材摆在船上形同虚设,甚至有个别渔民认为“作业渔船的面积比较小、使用灭火器来灭火还不如直接在江河取水灭火来的快”嫌麻烦,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4、我市河流众多、线路长,渔船数量多、分布广,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难度大,费用高,市县区财政在这方面的投入极少,建议上级部门能有一定的工作经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渔业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全面实施《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继续加强安全生产法规的宣传工作,组织举办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切实提高渔民安全生产意识和抗灾救灾能力。对在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采取各种方法,对所有安全隐患进行分类管理。同时,根据整改的难易程度、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确定整改计划,确保整改到位。对一般安全隐患,要采取措施,立即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分级挂牌督办制度,跟踪落实,督促有关单位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制订应急预案,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治理。

  (二)在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同时,结合南宁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与步骤。严格按照检查要求层层落实隐患排查责任,把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作为关口前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治本措施,建立安全隐患公告制度,进一步推进以“三查”(企业全面自查、部门专业检查、政府综合督查)为主的隐患排查活动,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尤其是前阶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对滞后的地方和单位,要强化督查,加快进度,抓紧排查,真正把工作做实、做细,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三)争取与市县区编制办公室协调,尽快解决我市县区渔船检验机构的空缺,以便加强我市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的工作。

  (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刊登安全常识、安全宣传专题文章、组织观看事故案例、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安全生产手册等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渔业船主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特别是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各项措施落实得好、治理成效大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排查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全面落实。

  (五)总结经验,建章立制,建立健全隐患治理长效机制。通过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渔政执法督促处督查,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预案,实现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防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做到的精细化管理;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渔业安全生产年的具体安排,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将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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