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工作总结

2021-07-03 总结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总结报告(一)

  今年以来,我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农业局经管站的指导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支持下,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中心,以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为重点,以构建减轻农民负担长效机制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和纠风、减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镇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切实落实农村减负的各项政策规定,抓好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强化督促检查,有效遏制乱集资、乱罚款、乱收费和乱摊派等行为,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今年以来我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1.确保各级惠农政策资金的落实到位。我镇始终把抓好支农惠农政策、资金的落实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作为减负工作的首要任务。2011年完成种粮综合直补面积40xx5。63亩核定工作, 发放综合直补资金435。38万元,亩均108。45元,所有补贴资金均通过农村信用社“一卡通”发放到户;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65万多元,补贴购置农机具162台(套),受益农户72户;按照玉米、小麦10元/亩,棉花xx元/亩的补贴标准,落实良种补贴资金83万元,补贴全镇小麦面积41000亩、玉米面积39000亩、棉花面积2000亩。

  2.实施“一事一议”项目助推新农村建设。我镇按照省市

  各级关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情,从各村村民代表提议并通过上报的项目中,在政策规定的范围、议事程序、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等方面重点审核,确定今年重点实施39个项目,筹资筹劳总计974630元,其中筹资553020元,筹劳折资421610元;上级奖补487300元,其中市农财局已拨付的奖补资金379100元,已全部拨付到村,受益群众能达到40497人。通过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为全镇农村集体公益事业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

  3、受理涉农信访及案件群众满意度上升。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意识,认真做好农民负担信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倾听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关口前移,化解矛盾。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及时处理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调查、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由于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宣传落实比较到位,今年以来,全镇没有发生涉农负担恶性案件、严重群体性的事件和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案(事)件,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安定稳定。

  二、主要做法

  1.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今年以来,我镇共组织由经管、民政、财政等部门人员参加的4次减负自查,对在自查以及市农业局7月20日对我镇半年检查和财务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限时整改。为此,镇党委、政府先后4次召开专题减负工作会议通报市镇检查情况,要求各村和涉农

  部门,认真对待减负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在全镇开展减负工作回头看。并组织7个管区集合本管区村负责人、村会计,对他们进行了减负、一事一议申报及财务管理方面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了法规要求,严肃了减负工作纪律。

  2.加强组织部署,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为了更好地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确保减负工作取得成效,保证农民负担不反弹。调整充实了以党委书记秦晓东同志为组长,镇长田磊同志、分管减负工作的镇人大主席李启欣同志为副组长,减负办、党政办、纪委、教办、财政所、民政、土管所长等涉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减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济宁市下发的检查通知要求,转发了邹城市、济宁市减负工作检查的通知,并根据我镇实际情况起草下发了我镇的减负工作检查通知,从领导重视情况、惠农政策落实、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务财务公开、财务管理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要求和检查标准。xx月18日下午召开了由党政班子成员及各管区书记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传达了济宁市检查通知要求,部署了我镇减负工作的具体实施内容。组织财政、经管、农技、纪委等部门精干力量对全镇50个行政村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3.加强宣传培训,认真落实各项减负政策。一是加强人员

  培训,提升业务素质。xx月4日—6日,组织经管、审计业务人员参加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培训班(济宁班),认真学习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有关政策;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补有关政策;农民负担监测有关规定等,提高了基层经管干部的政策水平及业务素质。二是加强政策宣传,扩大宣传效果。利用

  各种媒体、标语、墙报、宣传单等形式宣传涉农价格和收费、支农惠农等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对减负政策的知晓度。向社会公开办公投诉电话,方便农民咨询减负政策,举报减负案件等。三是规范收费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根据市物价部门规范的所有涉农收费项目,集中制作了涉农收费公示牌,悬挂在农民群众经常看到的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标准、文件依据等内容。同时,还将水、电、气、农资价格和征地补偿、粮食直补等各项政府管理的涉农价费标准和惠农政策纳入宣传栏公告,便于群众了解和监督,确保中央和各级政府的减负政策落实到位。

  4.坚持“五项制度”,强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我镇认真落实涉农收费“公示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和村级报刊订阅“限额制”。农民义务教育“免费制”、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农民办理户籍和身份证等涉农收费均按上级有关政策严格执行,不存在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乱摊派等现象。

  5.开展“一事一议”,做好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政府文件形式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11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峄镇发

  【2011】39号),规范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程序。主要做法:一是严审申报项目。对各村所有申报项目的议事程序和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认真审核、审批。二是规范奖补程序。严格按照“先批后建、先建后补、自下而上、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奖补工作。三是落实奖补资金。市农财局已拨付的奖补资金37    元,已全部拨付到村。四是监督检查。多次组织财

  政、经管减负部门定期组织对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及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操作截留挪用、骗取村民筹资和奖补资金的行为,责令纠正。五是建立项目档案制度。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会议纪录、村民签字、筹资筹劳方案、项目预算、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原始材料,装订成册,整理归档,以备查用。

  6.严格执行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制度。健全规范了审计文档,在村级换届选举前,及时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纪委、信访、财政、农经等相关站所组成的审计小组,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包括各种惠农补贴资金、“一事一议”自筹和上级奖补资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收益和固定资产处置收入等。通过清理、审计,认真做好资产、资源登记,加强管理和监控,防止集体资产、资源流失,对资金收支使用情况加强监督,防止借村两委换届期间突击花钱。维护了群众的利益。

  7、推行村级财务管理长效机制常抓不懈。首先是规范运作,创新农村财务管理新机制。制定峄山镇《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实施细则》建立健全了现金管理、档案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10项制度,修订完善了补偿款统兑制度,开支审批制度,报帐审计制度,按时公开制度,定期检查制度等一系列财务制度,使村级的各项收支全部纳入“委托代理中心”统一管理,有效杜绝了村干部坐收坐支和借支挪用公款现象的发生。其次坚持财务报账公开通报制度。我们始终对村级财务做到常抓不懈,特别是通过党委、政府以“督查信息”的形式每季度对各村报账、公开情况进行通报、跟踪监督,取得了显著成效。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总结报告(二)

  一年来,长春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在上级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五项制度”,按照省、市、区的部署安排,坚持全面监管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强化了监管措施,加大了监管力度,完善了监管机制,严格贯彻落实了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同时加强了重点监控村和重点监控部门的监管力度,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涉农收费得到了进一步规范。除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外,实现了全区乡级以上农民零负担的目标,确保了全镇农民负担不反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满意的效果。

  一、全面落实了各项强农惠农政策

  201x年至目前为止,通过财政部门,严格按照“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的惠农补贴资金共857。5万元。其中:农资综合补贴503。3万元,粮食直补363。3万元,早、中、晚粮种补贴xx6。3万元,全部按照要求落实到位,全镇2。46万户农户直接受益。全年农机具购置补贴34xx台套,补贴金额225万元,718个合作组织和农户受益。资阳区乡财局20xx—201x年下拨我镇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共计362。72万元,其中:20xx年拨村级转移支付资金xx6。36 万元;201x年拨村级转移支付资金 206。36万元。20xx年、201x年我镇累计向各村下拨转移支付资金362。72万元,没有截留、挪用现象。

  二、认真落实了减负惠农工作责任制

  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我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我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徐学东任组长,镇长符建红任第一副组长;纪委书记、分管财贸、农业的副职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长春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经管站,由经管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是把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纳入了全年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执行“倒扣分制”制。确保了今年的减负目标,确定了减负工作与年度绩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并进行考核与奖惩。

  三是严格落实了国家农业部等七部委关于减负工作的“五项制度”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在年初的全镇工作会上,与各村及相关涉农部门单位签订了《长春镇201x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责任状》,明确了减负工作责任和工作目标。

  四是认真制定了《长春镇201x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长政发发[201x]3号)。

  五是认真做好了201x年《农民负担与补贴监督卡》的发放工作,由政府下发了专题文件(长政发[201x]4号),明确了要求,加强了督查。全镇下发农民负担与补贴监督卡2。46万份。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总结报告(三)

  ***镇20xx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实践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半年多来,我镇党委、政府把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作为重要的一项议事日程来抓,并且建立和完善有关的监督和管理制度,从而有效地保证我镇的涉农收费项目和农业生产经营性收费项目按规收费,坚决刹绝了“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三乱行为的发生,调动了广大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我镇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现将2008年上半年我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等七部委《关于2007年农民负担检查情况和2008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08]5号文件精神,继续强化工作部门责任制,依法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对农村“三乱”问题的查处力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根据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的要求,我镇党委、政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性认识,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的各项政策。为使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调整了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和分管镇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纪委)负责日常工作。一年来,我镇多次召开有关涉农收费的单位、部门负责人会议,并且明确了目标、落实了工作责任,凡本镇所有涉农收费的部门、单位都必须严格按照省、州、县的要求去做,不得出现违法、违规现象,违者将追究其单位领导责任等。

  (二)抓好宣传、学好政策法规,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管理水平。自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税后,我镇党委、政府组织了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出台的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并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对所有涉农收费的项目,各部门单位必须要反复学习政策法规,弄清弄懂,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我们的服务宗旨。同时通过镇张贴标语、拉横额、出动宣传车等形式进行广泛而深入的宣传。

  (三)认真贯彻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各项补贴资金。一年来,我镇已发放种粮补贴5。5万元,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xx3。2万元,良种补贴40万元,畜牧补贴7。5万元,购农机具补贴xx万元,农村中小学“两免一补”减负xx4万元,落实一事一议以奖代补资金xx8万元。

  (四)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的有关政策,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今年,我镇所有涉农收费部门、单位都开展了一至二次的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工作,并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没有巧立名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镇政府规定所有涉农收费项目或农业生产经营性收费项目一律要向农民公示。我镇也在老办公大楼通道处设立了镇直属部门的所有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项目、标准、政策依据、收费对象等收费公示牌,镇其他的所有涉农收费单位如中小学校、法庭、供电所等也在各自单位把涉农收费项目在显著位置上向群众设立公示牌,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并严格按规定收费。镇农民负担监督领导小组实行向有关涉农收费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并对有关负责人给予严肃的处分,以维护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从而有力地杜绝了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以及搭车收费和超标准收费现象的发生。经镇自查,目前,全镇农村中小学校收费全面落实“两免一补”的政策,没有在中小学生入学时向学生搭车收取其它费用。镇属国土部门、计生办、派出所、民政办等部门,在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外出务工、办证等方面,没有发生违反规定进行乱收费等情况。

  (五)尊重民意,强化监管,“一事一议”运作规范。我镇农村的“一事一议”活动,严格按照“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流程”进行操作,镇政府在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群众的意愿的基础上,强化对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监管,今年我镇农村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是串寨道路硬化,财政奖补资金xx8万元,受益群众积极投工投劳,现正在实施中,从自查情况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基本上按规定程序规范运作,受到农村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普遍认可,推动了农村集体公益事业的发展。

  (六)掌握好政策法规,做到依法行政,为广大人民群众做好服务。 我镇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指导,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各职能部门的干部、职工通过不断地学习,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水平。目前,我镇没有发生加重农民负担的严重事件和恶性案件,从没有用专政工具和手段向农民收取钱物;也没有发生对加重农民负担方面的设诉,镇政府没有向农民采取行政命令摊派报刊征订任务等现象。

  (七)抓监督管理,让所有涉农收费部门单位不出现违法违规现象。 今年,我镇所有涉农收费部门单位都开展了一至二次的自查自纠工作。我镇在监督管理工作上:一是抓公示制度。凡所有涉农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必须在本单位显著的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并严格按规定收费。二是抓定期检查。镇农民负担监督领导小组实行向有关涉农收费单位在当年6—7月、10—11月,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的及时纠正并对有关负责人给予严肃批评处分,以维护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从而有力地杜绝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搭车收费和其他代征代扣等行为,杜绝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当废止的收费项目的继续收费。

  由于我镇党委、政府对治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高度重视,从而使

  到全镇农村稳定,党群、干群关系良好。今后,我镇将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管理,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和方法,进一步把减轻农民负工作落到实处,为维护我镇农村稳定、农民增收,进一步提高党群、干群关系而努力工作。

  ***镇人民政府

  20xx年11月16日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总结报告(四)

  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根据县统一安排,按照东至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东农监办﹝20xx﹞4号文件精神要求,XXX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20xx年农民负担监管自查工作,同时集中时间和精力做好自查自纠和查漏补缺,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制度

  为强化对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领导,专门成立了农民负担监管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农民负担监管日常工作。年初,我乡组织相关涉农收费单位负责人及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省、市、县关于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文件精神,乡党委、政府把治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目标管理,解决实际问题,党政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减负工作。开展工作有经费,实行实报实销。

  二、重点领域农村乱收费问题治理情况

  按照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xx年涉农收费专项治理的通知》(皖农监办[20xx]4号)文件要求,我乡加强对涉农收费部门的监管。农村义务教育严格执行上级规定,没有向学生收取任何书本费和杂费,教辅资料、保险等项目由学生自愿购买。常年对农村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缴情况监管,社会抚养费征收按照《安徽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依法征收,做到应收尽收,限时上缴。严禁以各种名义向村委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搭车收费、强制服务等违规收费。在农村建房、农机管理及农村饮水等方面,严格按上级政府执行,不得搭车收费及乱涨价、乱收费。涉农保险,实行农民自愿参保原则,做到应保尽保,不强迫农民参加保险,不存在村级组织垫付保费问题。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总结报告(五)

  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中央、省、市三个“一号文件”和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农业部门职能,深入实施惠民工程,加大农民负担监管力度,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和集体资产管理,强化“绿剑”执法护农,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农民合法权益。

  我市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现状

  一、惠民工程深入实施,农民得到的实惠逐年增加。

  1、实施“新农村新农业惠民工程”。从农业产业提升,市场拓展、护农保障、科技支撑、内外互动、农业生态工程等方面,解决农民群众的现实利益问题。通过“惠民工程”的深入实施,我市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民收入大幅增加。2010年,全市实现农业总产值84。7亿元,比上年增长9。57%;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050元,比上年增长xx。6%;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203家,其中超5000万元的48家,超亿元的18家。目前,全市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716家,比上年增加207家,增幅达40%,其中省级优秀示范性农业专业合作社4家、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41家,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53家,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比例达到60。4%;共有社员4万人,带动农户38万户,占全市农户的56%;联结基地50多万亩,社员户均增收800元。

  2、强农惠农政策不断完善。全市各地执行各项惠民政策态度坚决,措施有力,农民普遍感到满意。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我市把加快推进农民增收、改善

  民生作为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题和重要抓手,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去年全市各级财政投入“三农”资金达27。97亿元,同比增长28。77%。各项惠农政策的实施取得了巨大效应:一是直接增加了农民收入;二是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三是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农民负担监管力度加大,农民负担逐年降低。

  1、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得到了进一步落实。

  一是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 坚持“一个漏斗下”的原则,依法设立、调整、清理及取消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从源头控制农民负担。二是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通过统一制作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牌,张贴涉农收费价格表,发放《浙江省涉农收费简明手册》等形式,让涉农收费置于“阳光”之下。目前,全市所有农村社区都实行了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做到公示内容及时更新。三是农村订阅报刊“限额制”。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采取多种方式将“限额制”落到实处。如莲都区、龙泉市、缙云县、庆元县、景宁县等5个县(市、区)政府安排专项资金,为农民订阅《农村信息报》。青田县所有乡镇债务由县财政承担,行政经费由县财政统管保障,全县村级订阅报刊平均额在500元左右,远低于限额标准。四是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落实信访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对来信来访、明查暗访和各种渠道查到的农民负担案(事)件,一查到底,并按《浙江省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追究责任,同时落实专项整改,做到警钟长鸣。

  2、农民负担监测网络不断完善。

  一是完善农民负担监督员制度。共聘请监督员1x7名,赋予其监督、举报职责,并承担及时上报农民负担案(事)件和提供暗访线索的义务。去年各级监督员共走访了60多个村、300多户农户、30多个单位,提出农民减负工作意见建议和暗访线索xx0多条。二是完善农民负担监测点的运行管理。设立龙泉市、遂昌县和缙云县等三个县(市),xx个乡(镇)、21个村、1x0户农户作为农民负担动态监测点。通过对监测农户的记帐观察,分析农户的生产经营和生活的日常收支,观察农民增收,监督涉农收费,监测农民负担的动态变化情况,为建立农民负担预警机制提供第一手资料(material),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三是完善农民负担月报制。按照“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的要求,每月由下一级农负办向上一级上报涉农负担案(事)件发生情况,层层监督,层层把关,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监测网络体系。

  3、村内筹资筹劳“一事一议”制度得到完善。根据《浙江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办法》的要求,在加大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资金补助力度的基础上,加强对村组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指导监督,严防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变成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每年我市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以资代劳工价标准,经省农负办批准公布后实施。去年的工价标准在30—50元之间,其中:青田县每日50元、松阳县每日40元、云和县每日35元,其余各县均为每日30元。2010年,全市共有8个县69个村开展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活动,涉及人数4。55万人,涉及筹资金额xx1万元,筹劳2。53万个,没有出现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促进了农村公益事业发展。

  4、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损害农民利益行为得到有效纠正。积极开展农民负担明查暗访,重点检查农民建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村级组织及农民专业合作社

  收费、农村中小学校收费、农村报刊征订等涉农收费、价格项目。对明查暗访中发现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整改,保障了农民合法权益。去年全市共组织明查暗访 77次,发现并查处案(事)件6件,清退违规金额7。79万元。

  三、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断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权益得到了维护。

  1、农村财务管理得到全面加强。全市共有179个乡镇3347个村全面推行了会计委托代理制,分别占乡镇和村总数的97。8%和96。1%,其中云和县全面实行了村财务会计、出纳统一代理的“双代理”制度;xx1个乡镇2937村实行电算化管理,分别占乡镇和村总数的77%和84。3%。3484个村实行财务公开,占总村数的100%,其中按季公开的村有3xx1个,按月公开的村有103个,龙泉、缙云、遂昌等县实行按季统一公开日制度;利用电算化软件公开的村有2340个,占总村数的67。2%。3484个村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占总村数的100%,成员一般由3—5人组成,对村级财务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以千村审计为抓手,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去年全市共审计xx09个村,其中:财务审计940个村,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xx8个村,村干部离任审计280个村,其他专项审计41个村;完成财务清理402个村。审计资金总额23亿元,发现违纪违规案件64件,涉案金额401。64万元,其中:万元以上案件36件,移交司法机关2件,收回各类款项216。7万元,挽回直接经济损失xx2。7万元,落实整改措施xx61条,维护了农村群众的切身利益

  2、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积极推进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松阳、遂昌、莲都区等已完成试点工作,共量化资产555万元,

  享受股份人口2716人,按股分红总额xx5。5万元。加大集体经济空白村、薄弱村的扶持力度,推动集体经济发展。2010年,青田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集体经济收入不足2万元的村给予配套补足;莲都区财政安排75。84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解决村干部误工报酬、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补助;云和县出台了《村级组织运转目标管理以奖代补制度(试行)》,对当年集体经济收入不足1万元,并能认真实施村级组织运转目标管理的村给予4000元补助;遂昌县安排200多万元资金,落实62个项目,扶持村集体开展资源开发、闲置资产盘活、建批发市场、建民工公寓、农家乐开发项目建设,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去年全市共争取省级村运转经费 xx40 万元,比去年增加270万元,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增添了后劲。

  3、开展村级债务调查,指导村级债务控制化解。到2010年xx月底,全市农村村级债务总额近4。24亿元,涉及村数2624个。其中:因村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的债务达2。23亿元,占52。9℅;因发展除基础设施建设外的公益事业形成的债务达0。27亿元,占6。3℅;因生产经营性项目建设形成的债务达0。3亿元,占7。2℅;因举办农村义务教育、替农户垫交农业税等国家税费而形成的等其他原因形成的债务1。42亿元,占33。6℅。村级债权总额1。29亿元,涉及村数1366个。其中:因债务人死亡、倒闭、破产等原因不可能再收回的债权达777万元,占债权总额的6℅。通过调查,摸清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债权的底数,为各级制订化解村级债务、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四、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进一步强化,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得到维护。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总结报告(六)

  “三农”问题一直是近年来国家一直在大力解决的问题,在建设社会主义小康和谐社会的同时,我们必须要把解决农民的负担问题作为头等大事来解决!在免除了几千年的农民赋税之后,国家还在大力补贴农民,这些都是解决农民负担问题的很重要的措施。相信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还会有更多的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实施下来!

  **省**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央、省、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期性、艰巨性,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实施重点监控,加大整改力度

  根据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的部署,对我县教育系统实行农民负担重点监控作为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要措施。全县累计清退各项教育违规收费166。55万元,对出现的问题实行全程监督,按照制订整改方案、排查和核实问题、整改问题、建章立制、总结检查验收五个工作步骤进行工作督导。今年7月份,根据省督导的多次检查认为,我县的整改力度是大的,成效是明显的,并已通过了检查验收。今年10月已解除重点监控(《关于解除省级农民负担重点监控的通知》(闽农监管办[20xx]xx号))。与此同时,我县还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从源头上遏制教育乱收费的发生。今年增加投入教育经费350多万元,其中50万元作为初中、高中毕业班学生周末补课和晚自修教师下班辅导的补贴,既规范了教育收费,减轻了农民负担,又促进了教育事业的良性发展。

  二、抓住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县纪委、监察、减负、物价等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严厉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违法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三乱”实行专项治理,严禁向农民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切实巩固了减负成果,遏制了农村“三乱”。农村义务教育、农民用水用电、农民建房、土地、计生、殡葬、生猪屠宰等未发现乱收费和搭车收费现象,各种收费项目能按规定严格执行。除了每村征订党刊外,其它如乡村公路、水利电力、校舍修建、新农村建设等项工作未发现向农民强行摊派和集资。全县各村未发现有向农民收取押金、违约金、罚款等不合法费用,没有发现有关部门利用各种办证之机,向农民收取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费用或搭车收费。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县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作为“三农”工作的重点,每年年初结合纠风与机关效能建设会议,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为县、乡两级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明确党政一把手为减负的第一责任人,层层把关,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票否决”制度得到较好的落实,形成了减轻农民工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抓,业务工作人员全力以赴抓的工作机制,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四、入贯彻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

  我县认真贯彻执行农民负担“四项制度”的落实。努力提高涉农税收、收费和价格“公示制”的质量,将取消、免收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涉农收费项目公示到基层,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全县xx个乡镇全面推行“公示制”,占乡镇总数的100%; 全县推行“公示制”的村198个, 占村总数100%。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的收费办法,联合物份局、财政局、教育局对中小学收费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并进行跟踪落实,堵住农村小学乱收费口子。我县免除学生学杂费的农村中小学校254所;免除学杂费602万元;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24万元;年可减轻学生家庭负担626万元。进一步治理报刊散滥发行,将农村订阅报刊费用控制在“限额制”的范围,已落实到所有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全县行政村公费订阅报刊总额为xx。7万元,与20xx年对比村均订阅报刊比增60。6元。落实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事)件和违纪违规行为。

  五、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进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深入持续开展

  我县采用明查暗访形式,采取“查、看、听、访”的办法,不定期地对全县十四个乡镇和涉农部门开展农民负担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省、市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农民负担日常监管的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涉及农民建房、农村义务教育、农民进城务工、农业生产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热点问题的治理情况。通过检查可以看出我县农民负担总体情况是良好的,也没有发生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的事件,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有时不够及时足额,个别单位的领导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不够重视,村级农民技术员补助资金没有及时落实到位、个别地方和单位没有及时对调整后收费项目的公示内容进行变更等,针对存在问题,我办将继续跟踪督查,限期整改。

  六、进一步落实支农、惠农政策

  我县通过多种形式,在宣传党的支农惠农政策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支农惠农政策;从而使广大农民提高了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增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今年上半年我县在农民负担全面得到减轻的同时,对农民种粮、购买良种及村级农民技术员、国土资源和规划协管员、计划生育协管员、乡村医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管员等农村“五大员”的政府津贴基本足额发放到人。全县粮食直补下达指标759万元,良种补贴171。8万元,已落实到位;农村居民最低生活补助款下达我县492万元 ,已落实到位;教育系统的寄宿生补助资金436。35万元和学杂费246。5万元以及农机补助补贴30万元都已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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