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维护广大放射工作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防治职业病,促进经济发展,海沧区卫生监督所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认真贯彻执行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管,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发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的健康权益,规范和促进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在本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2012年放射卫生防治监督重点检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为开展好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高度重视,召开监督员工作会议,认真传达上级文件,强调本次工作的重要性及其相关要求,并组织职业病监督负责人到市监督所学习放射卫生专项重点监督检查工作的相关要求。设立专项检查小组,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2012年海沧区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并组织检查小组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要求。
二、开展放射卫生专项整治工作
依据《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于2012年2月至2012年6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各个放射诊疗机构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之间的关系,促进防护设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下一步全区放射诊疗单位的.《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办理铺平了前进的道路。
三、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辖区内共有6家诊疗单位有设有放射诊疗科室,其中1家妇幼保健院、1家乡镇卫生院、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私人诊所诊所,放射工作人员8人。我所于2012年10月开展对这设有放射诊疗科室的所有单位进行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放射诊疗许可证》、《放射工作人员证》办理情况;新建、改建、扩建的放射防护设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及卫生审查情况;放射诊疗设备行质量控制和放射防护检测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及其档案建立等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与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辐射警示标志设置、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情况五个方面
1、《放射诊疗许可证》、《放射工作人员证》办理情况:放射诊疗单位6家已经全部进行了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并均已取得了《放射诊疗许可证》;8个工作人员均有参加了市卫生监督所举办的放射防护知识培训,6个工作人员取得了《放射工作人员证》,2名工作人员由于个人剂量监测报告刚刚出来,目前《放射工作人员证》尚在办理中。
2、前期预防工作开展情况:在2012年5月至6月份,我所积极协调各放射诊疗单位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间的工作,促使其顺利完成了防护设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工作。6家单位均完成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通过了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核。
3、放射诊疗设备行质量控制和放射防护检测情况:6家放射诊疗单位均委托了有资质的计量测试机构对放射诊疗仪器进行防护性能检测、评价,检测结果均为合格。
4、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及工作人员和患者防护情况:6家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全部有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定期检测;所有放射工作人员均已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6家放射诊疗单位都有设置了有效的防护设施,有5家配置工作人员的有效的、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个人使用防护用品及受检者的防护用品。
5、辐射警示标志设置、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情况:6家单位均在放射科室明显位置设有符合要求的辐射警示标志;并制定了事故应急预案。
6、放射卫生档案建立情况:6家放射诊疗单位均按规定建立完善的放射卫生管理制度、放射卫生管理档案。
针对现场监督检查存在的问题,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及其现场检查意见书,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警告,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四、今后工作打算
加强《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放射防护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放射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健康权益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医院管理者的法制观念和职业病防治意识,促使各医院依法履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义务;认真开展两证办理工作,严格把关;加大放射卫生经常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卫生监督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放射卫生工作能力,使放射卫生执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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