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工作的总结

2021-06-13 总结

  一、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综合能力 一是5月份成立了城管局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焦海顺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股队长为成员,切实加强食品安全领导力量。二是建立了食品安全工作体系,由市容科牵头具体实施,负责组织、领导、协调、督查和考核工作,各责任辖区大队均成立了相应专职工作小组,认真制定了工作方案,迅速开展工作。三是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全面传达贯彻省、市、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了城管局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提出了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和措施,为全年城区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加大宣传、强化意识,营造食品安全监管良好氛围

  一是针对夏季城区食品摊贩现状,邀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对执法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法》及实务操作培训,保障了此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城区食品摊点和居民聚集区,张贴食品安全公告300余份。三是主动上门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对食品摊贩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与市民群众沟通,提高其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全面实行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为加强城区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出台了实施方案。一把手与3名主管领导和8个监管职能科队签订了《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状》,进一步强化了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二是建立健全了对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科队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明确和细化了目标任务,切实将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落到实处。三是要求相关科队与具体负责人签订监管责任书、大队与本辖区食品摊贩签订责任书或承诺书,逐级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四是不定期组织班子成员、市容科、法制科、党政办组成督查组对城区主次干道、大街小巷食品摊贩开展督查工作,以推动各职能科队抓紧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把工作落到实处。

  (四)建立台帐、严格执法,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惩处力度

  一是加强城区食品摊贩规范管理。指派专人对城区范围内的食品摊点开展拉网式排查,共检查摊点212个,包括140个餐饮摊点,72个冷饮冰柜摊点。在140个餐饮摊点中,有91个持有有效健康证明,49个未办理或正在办理,全部限期6月底前办理完毕。二是建立城区食品摊贩食品安全台帐。对规范后的140余个餐饮摊点全部登记入册,建立《城区食品摊贩食品安全台帐》,详细记录食品摊点经营范围、摊主姓名、家庭住址、从业人数、健康证办理情况以及主要食品加工原材料的'名称、品牌、产地和生产批号。三是开展“山寨”饮品专项整治。7月16号市县专项整治行动安排会后,由市容科牵头组成专项整治组,共排查城区露天经营饮品摊点50余处。从掌握情况来看,各饮品经营摊点均不同程度存在销售仿冒名牌的产品,数量较多的是: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生产的“江源”牌“妙之恋”和“真果粒”,河北省馆陶县生产的“果蔬庄园”牌“果粒橙”和“鲜橙多”等品种。上述饮品从外观上看,与名牌产品名称和外观极为相似,但包装粗糙,消费者反映口感也不好,涉嫌仿冒名牌。此外,还有部分“三无”饮品充斥市场,已经全部对问题产品进行下架处理,建议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大源头打击力度,严格控制不合格饮品流入市场。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消费者辨别能力有限,部分消费者过分注重价格便宜,对食品质量和安全不够重视,给假冒伪劣食品留下了市场生存空间,进一步加大了食品摊贩监管难度;二是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刚刚起步,部分食品摊贩经营者责任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高,法律法规意识淡薄,没有认识到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应付检查、投机取巧甚至抵触管理的现象时有发生,为食品安全工作埋下隐患;三是由于不是专业监管领域,没有可执行的统一标准,缺乏科学有效检测手段,无法科学、公平、公正的对食品摊贩进行全方位监管。

  三、明年工作谋划

  (一)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

  加强对食品摊贩的准入管理和日常监控,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落实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制度,杜绝制作、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的不合格食品,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加强对城区露天食品摊点经营环境、加工环境、食品储藏和餐饮器具消毒等情况的检查,确保城区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符合规范要求。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

  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食品安全共同监督,健康和谐人人受益”的浓厚氛围。按照食品安全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的要求,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引导群众树立食品安

  全观念和消费方式。通过宣传资料、宣传标语和互联网等方式,广泛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宣传城区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管理动态,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和社会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专项整治

  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建立健全长效化管理机制,定期组织各大队对辖区内的食品摊贩进行专项整治,排查漏网之鱼,一对照《食品安全台帐》检查健康证是否过期,新增从业人员是否办理有效健康证明,检查食品加工原材料进货流水账,深入进货渠道源头进行核实。二是对不具备饮用水和冲洗水源的摊点,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三是实行“食品安全责任一票否决制”,凡是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检查出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隐瞒实情的,坚决予以取缔。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

  要积极落实主管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岗位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的问题。同时,在将城区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各科队及干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落实不力或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及责任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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