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传作文

2022-09-19 自传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自传作文7篇,欢迎大家分享。

自传作文 篇1

  我,是一面镜子,一面孤独的镜子。我被埋在泥土中已有无数个岁月了。你问我,你为什么忧伤?在泥土里不是很清静吗?“是呀!外面的世界是多么的吵闹,是多么的令人烦燥,我为何还要向往?“我自己问自己。不对,外面的世界还是有美好的地方,它可以使我不再孤独,不那么的无用。我是一面镜子呀!镜子们有自己无可逃避责任,帮助人类看清自己的面貌,就是我们的快乐,是我们活着的意义呀!

  我思索着。忽然,一束光射进来,阳光,是阳光,我喜出望外,不顾光芒刺眼,尽情地享受阳光的温暖。天空好蓝好蓝,云朵好散好散,这美丽的景色好像在暗示着我,我一定又可以工作了。一个女人把我捧出来洗干净,我这时才发现我是那么的美丽。晶莹无瑕的脸庞,镶着银边的边框上附着一朵朵粘着宝石的金花,我不禁为自己的容貌而感到骄傲。那女人也赞叹道:“呀!真是一面宝镜!”

  女人把我带进镶金铺,交给金匠。哇噻!橱窗里都是宝石玉器,有翡翠、有钻石、有银器还有金块。真是琳琅满目,看得我眼花缭乱。金匠把我残缺部分的花朵补齐,又在上面添了不少翡翠,我变得更加的光彩夺目了。我想:“今天真幸运,一出来就可以打扮得光彩照人,真希望幸运会一直跟着我。”

  正如我所预料,幸运伴随着我——我被卷进了皇宫,皇宫里的金银财宝要比镶金铺的多得多,可能上千倍,也可能上万倍。这儿金碧辉煌,金银财宝使我眼花缭乱。我见到了公主,她身穿一件紫色长裙,乌黑的长发披在长裙上,精致的脸庞、明眸皓齿显得楚楚动人,美得像天上的仙女一般。我被摆在化妆台上,公主每天都在我的面前梳妆打扮。我终于又恢复了工作。佣人们每天把我擦得干干净净,不敢有一丝怠慢。

  有一天,一个道士来到皇宫,看见我。道士对公主说“公主,请问您这面镜子可以借给我吗?我可以用这面镜子困住葫芦中那作恶多端的魔鬼,因为葫芦可能快被冲破了。”公主漫不经心地说:“不要说借,就是送给你也行。只是一面镜子而已,皇宫里的镜子要多少有多少。”听了这句话,我气得火冒三丈。道士马上作法,一鼓青烟从葫芦里冒了出来,又钻进了我的镜缝里。道士给我的镜缝里抹上了药水,我顿时觉得十分清爽。咦!我怎么从一面镜子变成了一个降妖除魔的法器,真是又奇怪又可笑。

  不知是谁,传出了谣言:只要得到我,就可以在世上称王。于是,我成了人人都想夺取的宝物,一场战争开始了。我从一个人的手上,又换到另一个人的手上。我曾经换了无数个主人。我从战争中看到了太多的死亡,我不懂为什么,为什么人与人之间不能友好地交流与沟通,非要称王呢?一个王国是需要一个统治者,但统治的意义就是使一个地方安居乐业。我还是不懂,权力难道比命还重要吗?更何况这只是一个谣言。

  终于有一天,我遇到了一个热爱和平的人,虽然我并不知道他的名字。他是个仆人,乘主人和别人争斗的时候悄悄地把我取走。他轻轻地对我说:“宝镜呀宝镜,为了不再使战争推翻美好的和平,我只能将你埋进沙土,埋没你的美丽,对不起。”说完,便把我埋入了沙土。我在心里默默地回答“我愿意,为了人间的和平,我即使再次被埋没,也心甘情愿,不怨不悔。”

  我厌恶战争,为了和平,让我做什么都愿意。

自传作文 篇2

  大家好,我叫徐震霆,我的爱好有打篮球,爬山还有吃零食。

  我的外貌一般,鼻子像一块一端被钻了两个小洞的三角形的石头;耳朵是一个小而精致的`迷宫;眼睛像一颗煮熟的鹌鹑蛋上的点点墨珠;嘴巴是由两根香肠合在一起。

  在我天真无邪的童年里,我曾做过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

  一、有一句谚语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大家可能基本不会干这种事情,可我偏偏却干了。在我十岁的时候,看到一个小孩儿在河边把石头扔到河里,我为了证明自己力气很大,居然抱起一块跟我重量差不多的石头。结果一不小心砸到了自己的脚上,顿时一阵拇指的刺痛弥至全身,我不禁大声叫喊,嚎啕大哭。爸妈闻声而来,在哭声中发现我的脚趾头的指甲没了。

  不过现在长出来了,虽然长得有点丑。

  二、六年前,我曾经在田里埋了五毛钱,希望来年时收获满满的五毛钱。过了一年,我十分兴奋地跑到田里,挖开了之前买五毛钱的地方。事与愿违,那里并没有像我想象的那样,孤零零地田里只躺着那发黄带绿的五毛钱。

  而现如今的我已是个小可爱,一心只有学习。这就是我,具有一个独特经历的我。

自传作文 篇3

  本人,姓张名颖,无字号,女生,13岁初中生一枚。一名普普通通的良民,但十多年的生活却充满“艰险”。

  三岁那年,我险遭“电击”。那次看到插线板,我好奇心大起。看形状,恰似我放布娃姓的盒子,平常父母又总不让我接近它,于是我决定上前研究一番。当时爸爸不在家,妈妈在厨房;恰好插线板突然有些漏电;又正好,我的手放了上去。据我妈讲述,我那时是“哇哇大哭”,举着手指给妈妈看,说“那个东西会咬人”。丢人,实在是丢人!

  六岁那年,我在外婆家又险遭“火灾”。外婆家偏农村,家里用来取暖的是火炉。当时是晚上,妈妈和外婆等一众亲人坐在外面的小棚子里烤红薯吃,我呆着无聊,于是准备进屋看电视。

  然后摸索着,摸索着,不知怎的,愣是没看到前面的火堆,一不小心被绊倒了。幸好我机灵,将身子往右撇才没有摔到火堆里。不过,衣服确实被烧糊了一大块。自那以后我是再也不敢走夜路了。真可谓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十一岁那年,那次数学考试好像挺简单,草草做完,忽地站了起来,大手一挥,试卷一交,颇有“指点江山”之意。但很可惜的是,我最后被打了,原因是单位没写。那只手,疼了三节课。从此每次考试再不敢马虎大意,从来都是小心翼翼地,做一题检查一题,生怕又栽在了哪个小细节上。

  今年我13岁了,似乎同以前无甚区别,仍然是那个大大咧咧的女孩。但我觉得,随着年岁的增加,担负的重任更多了,懂得的事情也更多了,同以前或多或少还是有些小变化的吧。

自传作文 篇4

  我叫付乙然。20xx年10月23日的傍晚,伴着嘹亮的啼哭声,我出生了。总的来说,我是一个好奇心强、特别调皮的男孩子。

  听父母说,在我一岁的抓周仪式上,面对着形形色色的东西,我唯独拿了一个篮球。随后,我拿着球就在地上拍。家人们看了都笑着说:“这孩子将来一定喜欢打篮球。”“这孩子以后估计能当体育老师。"

  转眼间,我上了幼儿园,每次幼儿园的小竞赛我会有收获,深受幼儿园老师的喜爱。现在回想起来,那是的竞赛无非就是数数、朗诵古诗、口算加减法而已。但那时的竞赛我也很重视,表现不够出色就会板着脸,跟别人欠我钱是的。

  不知不觉间,我已经成为了一个小调皮。一次,我不知危险拿了一个打火机玩,不知道怎么搞的,点着了衣服。见状我急忙把衣服脱下,还好没被烧着。从那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一见到火就会退避三舍,再也不碰那个会伤人的东西了。”有一次考试,我只考了76分,再看看别人的分数,个个都比我考得的好,考的高。我越看越伤心,心想:以后决不能马虎,只要我认真做题和事情,就一定没问题。

  岁月总是在不经意间流过。自信乐观的我一定会在人生的棋盘上,走好每一步。

自传作文 篇5

  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高清,孤傲,又自以为是。在旁人眼里的奇怪,我看的清清楚楚。

  我总是会想,自命清高的人类,总是为自己的无知找怪诞的理由。

  说实话我承认我说话很难听,有些刁钻的那种。这在别人的眼中变成了一种毒刺,他们都远而远之,离开了我。我倔强地假装说无所谓,其实一个人也挺好。可是,我很在乎他们,我有些慌张,如果,上天重新给我一次机会,不知道我会不会好好珍惜。

  我爱文字,爱那些充满灵气的东西。喜欢黑夜,但是不喜欢恐惧。最爱的时候是暴雨天,黑夜,夹杂着闪电,停电,一个人,蜷缩在角落。品尝这份,难得的孤独。孤独,也是这么美好,如卡布奇诺般的醇厚。

  世故圆滑,可是我却满身棱角,我还未经过世俗的洗礼,不知道,以后会不会也变得世故圆滑,那样就可以放松一点,认真一点,普通一点。我斜眸看着这个脏乱的世界,不知道以后的路该怎么走。

  我也爱音乐,有人对我说,她在音乐里可以自由的飞翔。可我想我没有那么快乐,我只能蜷缩在角落里,蜷缩的紧一点再紧一点,在角落里营造我的小幸福,全身火热或者僵硬都无所谓,总之就是不想让人靠近。我把房间原本的蓝色的墙又刷成白色的墙,我看见那里空虚,可是我在音乐里,摸着墙面,那样的凸凹不平。

  我听见他们的闲言,看着眼底流淌的记忆,真心的无奈了。

  时而在想,这么犀利,会不会害了自己?

  我这个孩子,很童真,很有趣。知道这样会有点矫情,可是我还是说了出来。

  ——谨以此文,献给,后来的后来。

自传作文 篇6

  本人姑娘一名,额无刘海,一个高马尾扎在脑后。双眼不大,但鼻梁挺高,驮着个黑框眼镜。嘴唇泛红,下巴还算挺尖,自以为长的清秀。出生了12个春秋。

  小时候的我可称为一头名副其实的散养猪,胖嘟嘟的,乖巧可爱。并且在妈妈忙活工作的时候,自己吃喝玩乐睡,一点也不给妈妈添乱。

  处在幼儿园大班时期的我自信大方,口才十分不错。还记得那一年幼儿园老师还让我去担任六一儿童节的主主持人。那时我盛装出场,主持内容声情并茂,得到老师、同学和家长的一致的称赞。

  时光飞速流逝,我也成长了许多,不再那么懵懂无知,变得成熟了一些。从前几年开始我开始接触乐器,我学习了钢琴。也正是因为钢琴这一门才艺,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还让我了解了许多乐理知识,体会到了沉浸在音乐里的乐趣。

  小学六年级的我马上就要小学毕业了,这时我突然认识到朋友的重要性,当然我也有自己的闺蜜。每一件小事,无论是有趣的还是气愤的、难过的都可以向她们倾诉。最近我们的学习任务也越来越重了,不过我和闺蜜已经下定了决心,认真完成作业,提高各科成绩。

  每个人的童年都是独一无二的,而我的成长历程也是独一无二的。

自传作文 篇7

  本人姓张名瑞超,在这个人数较多的姓中,还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徘徊。

  六七岁初,最高兴的几件事,就是放学、吃零食和看电视。放学回家,作业是非常少而且简单的,做完了就守在电视机前,掐点看动画片或电视剧。不管放的是什么动画片,也不管有没有看过这一集,每次看都觉得新鲜,有趣。

  一些经典动画片片段,都已经成为了现在尘封的记忆,即使多年未看,仍能记起当初看动画片笑得前仰后翻的小孩。

  零食也是吃的,不过不能经常吃,因为没有钱。于是,我总是会留意桌子上的几个硬币,如果很久都没人拿走,我就会拿去买零食。

  每当父母问起哪来的钱,我总说是桌子上拿得,父母也没有办法,只能让我少吃。但我哪里忍得住零食的香味,别说少吃,就是让我吃,我还觉得不够。只是时间一久,桌子上就不会有硬币了。

  每当我又想吃零食,我到别处找硬币,甚至就连床底、墙角、桌底都找过。有一次,我在一个不起眼的墙角,看到一个红包。我有点惊讶,而且红包通常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我才看得到。这个红包被冰箱挡在后面,只有一条狭窄的缝,我的手臂伸进去勉强够得到。打开红包,发现里面有好几张一百元纸币。我不敢花这些钱,只好把这件事告诉妈妈。

  再后来,我就不清楚红包的事了,而且我也不再找硬币,不再会因为零食而冲动。我开始接触一些课外书,并且被里面的故事吸引。去小学的路上,有一家新华书店,经常会去那看书。一开始到感觉没什么事,去多了我自己都感觉不好意思,如果都想我那样看书,书店还怎么开啊。我开始买书。

  当时爱看《查理九世》,甚至从第一册开始看。当没有新的一册更新时,就把前面十几册没看过的都看一遍。每隔几天,我都会到书店去看看,看有没有新的一册《查理九世》出来。来不及看就买回家看,我深深为之着迷。

  可是,自从我把书带去学校看,学校就禁止看这种小说,我就很少再去新华书店看《查理九世》了。

  我买了另外一本书,《狼王梦》。从此,那些幼稚的念头便从我的脑海中消失了。这本书使我感受到生活的不易,我一直生活在父母的辛勤付出之下。它打磨了我任性的棱角,使我明白自己是多么弱小。我用“脱胎换骨”形容这本书对我的影响,一点都没有夸张。它融入我的血液,让我努力,再努力。我一点都不后悔看这本书。它使我略微成熟。

  如今,我还在体验初中的生活,暂时没法表达我的感受。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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