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自传作文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自传作文 篇1
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高清,孤傲,又自以为是。在旁人眼里的奇怪,我看的清清楚楚。
我总是会想,自命清高的人类,总是为自己的无知找怪诞的理由。
说实话我承认我说话很难听,有些刁钻的那种。这在别人的眼中变成了一种毒刺,他们都远而远之,离开了我。我倔强地假装说无所谓,其实一个人也挺好。可是,我很在乎他们,我有些慌张,如果,上天重新给我一次机会,不知道我会不会好好珍惜。
我爱文字,爱那些充满灵气的东西。喜欢黑夜,但是不喜欢恐惧。最爱的时候是暴雨天,黑夜,夹杂着闪电,停电,一个人,蜷缩在角落。品尝这份,难得的孤独。孤独,也是这么美好,如卡布奇诺般的醇厚。
世故圆滑,可是我却满身棱角,我还未经过世俗的洗礼,不知道,以后会不会也变得世故圆滑,那样就可以放松一点,认真一点,普通一点。我斜眸看着这个脏乱的世界,不知道以后的路该怎么走。
我也爱音乐,有人对我说,她在音乐里可以自由的飞翔。可我想我没有那么快乐,我只能蜷缩在角落里,蜷缩的紧一点再紧一点,在角落里营造我的小幸福,全身火热或者僵硬都无所谓,总之就是不想让人靠近。我把房间原本的蓝色的墙又刷成白色的墙,我看见那里空虚,可是我在音乐里,摸着墙面,那样的凸凹不平。
我听见他们的闲言,看着眼底流淌的记忆,真心的无奈了。
时而在想,这么犀利,会不会害了自己?
我这个孩子,很童真,很有趣。知道这样会有点矫情,可是我还是说了出来。
——谨以此文,献给,后来的后来。
自传作文 篇2
我叫王建皓,出生在一个平凡的家庭,自此开始了漫长的人生旅途,平时无论上学还是放假时就喜欢宅在家里看书和电视,对历史知识略知一二。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对家人态度都很冷漠,做事不积极,动不动就哭。当我三岁时,按照法律规定上了幼儿园,但是因为我的性格,我变成了同学们欺负的对象。
一天中午睡觉前,大家排队去饮水机前喝水,一个小孩不知怎的突然把水泼了过来,水全部落到了我的身上,把我淋成了“落汤鸡”。顿时饮用水和泪水化作一团,模糊了我的双眼。
还好四年后,我成功的“幼升小”,进入了小学。但进了小学之后我才发现,小学和幼儿园可不一样,在小学你没文化可不行。幸好小时候妈妈教我读了很多书,所以说我好歹也是肚子里有墨水的人。可老师却偏偏不给我一展才华的机会,因此我认为自己是怀才不遇了。就这样,在接下来的两年里,我苦读诗书,誓必要成为老师的宠儿。
当我成功步入三年级的时候,为了让老师注意到我,我开始上课积极发言,下课问我的同学不会的问题。晚上回家认真完成作业,最终老师提拔我当上了小组长。竟然才让我当小组长!我在心里不满道。好歹我也是个人才呀!就这样,一直到五年级之前,我还是认为自己是怀才不遇。
终于,机会来了。五年级下学期我们更换了班主任,我又一次积极发言,努力表现。终于从一介布衣升到了组长再由组长升到了排长,最后成为了货真价实的班长。我尽心尽力的辅佐我们的“君王”,到处宣扬我六年级十七班的威风!
这就是我,一个靠努力拼搏出一片新天地的男孩!
自传作文 篇3
我相信同学们都有童年,有悲伤,有快乐……而我的童年却是淘气顽皮的。
一年级的时候,我们的语文老师在课堂上讲课时,我觉得她讲得太无聊。就玩了起来。扭过头,打开窗户。把我后面人的笔扔下窗去,当时那个人没反应过来,双眼狠狠的瞪着我,皱着眉头生气地对我大吼道:“你干嘛?谁让你把我的笔扔到下面去了。”“没关系,我再陪你一支。”我转过身拿出我那精致的文具盒挑了我最不喜欢的笔给他,他也勉强接受了。不巧,这一幕被老师看到了,她大喝一声:“王雨欣同学,谁让你扭过头去了,明天给我把家长叫过来。”
呜呜,这下我惨了!
第二节课,校长大人大驾光临,来给我们班上书法课。“来,同学们,我们看看,这个斜勾应该这样勾出来……”校长在那神采飞扬的讲着,我却在一旁摆弄着我那精致的文具盒,一会儿在那炫耀炫耀。一会儿在这炫耀炫耀。不一会儿,噩运又一次降临到我的头上了。
校长说:“你看看那个女同学,你在手里拿的是什么?去给我站到后面。”我不敢违抗校长大人的命令,灰溜溜的站到墙角了。
还有一次,我趁妈妈不在家,邀请邻居家的小朋友轩轩来家里玩,我们觉得不能不总是在客厅里看电视,对眼睛不好,于是就去卫生间玩我妈妈的化妆品。我们俩把水池接满水,把妈妈的口红涂在玩具小兔的嘴唇上,为它增添了几分美感。
玩了一会儿,我突然想起妈妈快下班了,急忙说道:“不行不行,我妈妈快回来了,你快走!”朋友走后,我把案发现场整理干净,不留下一丝痕迹。妈妈回来见家里没什么异常,就坐到沙发上看手机了。
我的童年生活是多么活泼有趣呀,我相信以后还有更多的事情等着我去记录下来呢。
自传作文 篇4
张瀚文,现年14岁,身材偏中,身高偏中,常常萎靡不振,一家四口,其乐融融。
初学六年,习三科目,成绩级佳,尤为数学,常居班首;但语文不佳,常居前十;英则居前五。至今,成绩大退,总居中上。数学亦佳,但不及前。语文亦退,英语则不动。新之五科目,因少习,不大佳。
初中以来,体质猛增。晨之练,极益体,千米之路,虽不大远,却积少成多;体课时,更多练。如今虽增,却不及友。
上课时,常发言,多思考,喜得答。昨日之试,发挥不良,未达标,甚是后悔,立志居前五。
一家四口,吾母最勤。每日洗衣做饭,筋疲力尽,更为吾操心。吾有一妹,名为张琬妮,学习更佳,居其班之首,常请教于吾。吾父极慧,得世间之理,但其有一点,吾甚厌,名曰懒,常任吾买物。
吾大母甚慈祥。每日之午,吾来大母家,香气四溢,已为吾做饭,吾极感动,立志努力学习。
初中之后,遇良师,名为梁超,授吾识与理,因而得一好,乃读书。更得多友,因而得一乐,乃踢蹴鞠。下课之时,与友相竞,甚是有趣,乐在其中。
如是而已,若再努力些,可会更好罢。
自传作文 篇5
鄙人姓易名施磊,好汉一枚。现存于地球12年,风华正茂却是“鸡立鹤群”。有人说我是“三不像”,手像猴子,腿像鸡,身高又是“老鼠精”。这不明摆着说我是手长腿短个子矮嘛!
别看我说起话来十分不正经,可我却有一个十分正经且非常伟大的梦想:我要坐上神舟六号飞往太空,去饱览宇宙中的大好风光,去呼吸火星上的`新鲜空气(呵呵,虽然火星没有空气)。为了圆我的飞天梦,我每天坚持做体育运动,努力吃饭,但我总是吃不壮—都吃了12年的大鱼大肉了,体重还在50多斤徘徊;都补了12年的钙了,身高还是在一米四几乱蹿。我也不能怨天尤人,毕竟这是先天性的,说好听点儿叫吃不胖,说难听点儿就是骨瘦如柴。于是去太空又有了一个新的目的——长高长胖。听说在太空里因为某种原因,人会在一天之内长高、变胖,照这样计算,用不了几天,我就能成为比姚明还要高的巨人啦!
我很挑三拣四,这挑的可不是食,而是书。我这个“挑书虫”啊,最讨厌啃那些枯燥无味的书,尤其像什么语文书、数学书、英语书之类的。看这种书时间一长,我就头昏脑涨,每当这时就会犯病——打瞌睡。妈妈说这是“读书瞌睡症”,但我对小说这类的书却从不犯病,一拿起小说就爱不释手,这算是间歇性病症吧?人们常说“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以前我总觉得我的那块金子变质了,但老天有眼,总算赐予了我一个比较好的“超能力”——做家务。在认清事实后,我努力发愤图强,终于从“家务菜鸟”晋升到了“家务中的战斗机”,以至于每次见到垃圾时我都忍不住弯腰拾起,丢掉,拾起,丢掉。因此,每年家里举行的“家务大王”比赛我都荣获一等奖。“人怕出名猪怕壮”,对于我这个优异的能力,家人给予我的肯定是——
“撸起袖子加油干!”
“今天的碗妥妥地交给你了。”
“地怎么又脏了?家务大王,看着办吧!”
你们这是嫉妒,赤裸裸的嫉妒!望着背后堆积成山的衣服,只能干了。怎么说,这也算是一种兴趣吧。
身高不及关羽,野心却比曹操。读起书来挑三拣四,做起家务比谁都有劲。这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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