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传的作文

2022-10-29 自传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自传的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自传的作文 篇1

  无论快乐和痛苦,激动或委屈,风花雪月,已经过了整整十一年,我,陈婷,在时光的催促中,渐渐向别人敞开了心扉。

  樱花飘落,六岁那年,我踏上了自己人生路途的第一步——上小学。在那时,因为自己不够坦率,除了邻家小孩没有朋友的我,世界是一片灰蒙蒙的,虽然没有变成黑色,但也望不到太阳。每天看着别人结伴而行,有说有笑的,我的心像刀绞一样的痛。我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渐渐,我变为了尘埃。直到那一天,在雨中,我看到了梦幻般的彩虹。

  当初的自己十分内向,不喜欢说话,只有附和别人的性格,时间久了,别人也渐渐的对我感到腻了,烦了,那天,我们吵了架,窗外的雨淅淅沥沥的下着,天暗了下去,没有人看到了我脸上的落寞,自己一个人扛起了所有的重担,即使跌倒,即使被压力逼得窒息,我也只有把它们埋在心底里,有痛不能讲,有苦不能说。她,我的第一个朋友廖静茜出现在了生命里,她笑着向我伸出手,我告诉了她我的无奈,我的喜怒哀乐,我们彼此倾诉,在不知不觉中,窗外哗哗作响的雨仿佛成了温馨小调,雨停了,第一缕曙光映入了我的世界,折射起了一座彩色的桥,当时的彩虹就像是我的心情写照一样灿烂,我第一次展露了真实的自己,那年,我九岁,小学三年级。随着天使般的女孩出现,我的命运彻底换新了。太阳升起来了,在摩天轮上漂浮不定的心情也落幕了,阳光融化了我的心。我从一粒不起眼的沙砾长成了一根结实的支柱,分担给了别人自己的担子,绽出了世界上最幸福的笑容。

  与小时候相比,我的确在进步,但人生是曲折而坎坷的,还有很多未知的事情在等我去面对,我想:我不能逃避,只要带着微笑和勇气,披荆斩棘,我一定能迈向成功的殿堂。

  自传的作文 篇2

  吾来自泱泱大国——中国,继承炎黄子孙之传统。

  本人乃是一学者,虽有学者之名,却无学者之识,原因何在,待本人细细道来。

  我只是一名普通的中学生,理应认真学习将来成为国之栋梁,民族精神和文化的发扬者却整日沉沦于差生世界,自甘堕落,无上进之心。

  休息日,书包回到家中便不知其所踪,电视中传来悦耳的声音与养眼的明星。看着那些看似令人愉悦实则百无一用的电视连续剧,手中不知从何时起,已有一袋零食桌子上如堆山似的食品,挡住了电视屏幕,双手一扫,零食哗哗落地,屋内一片狼藉。隔壁传来体贴的关切声,却不识好歹,破口大骂曰:“干什么大惊小怪的,好好做你的家务吧,我又不是小孩子,还不会照顾自己吗?真是的,唠里唠叨,烦人!”随即翘起二郎腿,嘴中边吃边嘟囔,继续欣赏艺术品,隔壁无语,边摇头边叹气。

  “好累呀!”穿上一身运动服,头戴一顶外观迥异的帽子,冲出家门,随着“哐”的一声,吾消失在家门。试问去往何处?曰:“大街小巷,能玩之处!”

  见一老妇人手提菜篮,似乎沉重,便突发善心。“老奶奶,我帮您吧!”说罢,一手搀住老妇人,一手提菜篮,慢步向前移行。老妇人深怀感激,赞曰:“好孩子还有几个啊?”说罢,摇头叹息。吾深感愧疚,想起往日之叛逆,心情沉重,但并非吾一人之错客观原因也应存在。

  吾为何自甘堕落?吾又为何助人为乐?

  皆因人有两面性。吾并非自甘堕落,只应时局所迫,现今社会考生随处可见,高分低能也蔓延开来。吾为改其现状而以差生之份,立足于社会,谋他路。吾虽名为差生,实则有广泛交际能力,扎实的学习基础。之所以用差生之名,呼唤改变人们的思想。

  脚踏实地,勤奋刻苦才是学者。

  自传的作文 篇3

  我叫杨博文,出生已12载,再过一个月,我就13岁了。我有一对又浓又长的眉毛附在高额上,大大的眼睛,如玛瑙般明亮,如星辰大海般深邃,所有不愉快的事都可以化为乌有。平时喜欢说说笑笑,喜欢热闹。我有时大方,有时斤斤计较,有时文静,有时幽默……怎么说呢,虽然有时我有点不着调,但是我还是分得清场合的。

  直到11岁那年,我学会了羽毛球,我的课余生活不再是浪费时间,而是变得更加丰富有趣。每天还可以合理得利用时间来锻炼身体。因此,我这项的特长得到了体育老师的认可,顺利进入了羽毛球队。我们每天训练,将我们的基本功都练扎实了。就这样,通过我们艰苦奋斗,我们就要去参加比赛了。老师完美地为我们抽到了最强的队伍。嗯,在我脑海中,我们都提起了十二分的精神来面对挑战。尽管我们尽了全力,但最终终究还是败了。败得我们心服口服。这场比赛,才让我们知道,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也让我们明白只有自身拥有足够的实力,才可能战胜别人。

  升入六年级以后,经过一段时间的磨炼,我的成绩越来越好,越来越理想。在这过程中,有一段在我印象中最深刻,最难以忘怀的经历。有一次,我们的班主任叫我为她办点事,我照作,她又让我为她装饰一下班级,我依旧照作。这次她让我为她写一下古诗词题单,我又答应了。本以为中午可以回宿舍好好休息一下,但,老师却让我中午留下来,我只好像老牛般心甘情愿地为她留下写题单,老师说她回去了,下午来看成果,我一个人孤独地留在那满是鼻鼾声的大楼里。我絮叨着“唉,为什么呢?,为啥不留其他人,哎,好困呀!……”不知为何,我这些满嘴的抱怨声,神不知鬼不觉地溜到了老师的耳朵中。因此,我被老师批评了。怎么说呢,我觉得我不该这样,老师是因为器重我才用我的,我应该向老师道歉才对。

  虽然我是个普通的男孩,但我也拥有着自己的诗,自己的蓝天,自己的歌。我要用更灿烂的乐章奏出我的生命之歌!

  自传的作文 篇4

  小女子生于乙酉年二月,年十四。姓陈,名诗涵,山东滨州人也。名随父母之意,为:精通诗文、谦逊有涵养。

  吾自幼好学乐器,擅习书法,有时也随父论棋,谈不上精通,多是略通皮毛。吾爱阅读却不擅阅读,往往囫囵吞枣,不求其解,父母亦不通此道,吾便于此碌碌无为。

  吾幼年生性好动,常攀于院中树,摘其果,不亦乐乎。因父严母慈,吾幼时爱母胜于父。因生性玩闹,常受于家法,但仍本性不改,打架斗殴,时常之事。

  忆七岁年初,吾已升小学,不知何情何故,父母决意转学,吾乃至新校,名为高新,初来乍到,欺凌乃常有之事,兴许为好奇亦或为新颖,吾自不惧,行事鲁莽,便也不少慰问家长。

  六年末,正植豆蔻,分别之际,十分不忍,同窗六年,实在叹息,岁月流逝,心智渐熟,吾蜕去无理取闹,不再莽撞行事。满怀期望踏入初中。

  去岁,父亲身体欠佳,母亲决心还乡,收拾潦草,行走匆忙。吾亦于同年入新学,现居海林,寄身异地,父母不近,甚是想念。八载兜兜转转,身边竟无一亲友。

  父甚爱饮酒,却因病不得戒,偶尔生馋,细品小口,闭目回味,甚是引人发笑;母亲酷爱歌舞,过往常舞于厅中,现却少尔。家无钱财之源,虽不至于短褐穿结,箪瓢屡空,却也是一筹莫展。

  吾生性不喜多愁善感,过去之事更不会怀念,虽一路不平,却又耐我几何,吾不喜世俗,不戚戚于贫贱,不汲汲于富贵,常感足矣,便是安矣,以乐其志,虽言不雅行,却其心向善,未见人外人,不知天外天,只愿闯一闯,逝时已无悔。

  自传的作文 篇5

  大名杨叶清嘿嘿嘿,俺的坐标在浙江余姚,一个正在发展中的小城市。我在这个城市生活了十四年了,怎么说呢,在这方圆百里内,我闭着眼睛都能摸到回家的路。

  一米六的个子微微胖,扎低尾巴空气刘海,思考问题总爱嘟嘟嘴,追求时尚,啊哈,没错,这就是我。我的性格其实也挺古怪的,多面化吧我。在班级中呢我是个小疯子,一下课就跟好朋友聚在一起聊聊八卦谈谈感情,还有中午闹腾的时候,跟同学追着打,这可不是女孩子该干的吧!当然这些也是每天必干的事。当然,在外人面前,我可从来不露出这一面,这是不是对你微笑纯属礼貌啊?

  很多时候,我会说话做事不经过大脑,然后干出一些伤人心的事情来,经常让父母伤心,想想自己可真是不该啊。可又跟这个矛盾的是,我早熟!!看起来跟别人老了几岁呢。(诶诶,我说的是心智和思想啊)双休日,我特别喜欢往外面跑,不知道为什么,就算是十根绳子也拴不住我要出门溜达的心。但是我这个人又超级懒,懒得起床,懒得洗自己的衣物,懒得用功,懒得去跟你比我这个人啊平时没什么喜欢的运动,就羽毛球,就算外面太阳再猛我也要出去玩个尽兴。也比较喜欢音乐,应该说热爱音乐了!我有些得意的想告诉大家,我可不是音痴呢。我五音俱全吧算是,曾经在校艺术节歌唱比赛中获得过金奖~我走路也会哼个小曲,一有空就会听音乐,好几次瞒着爸妈去过ktv。

  但是我觉得吧,作为一个学生去ktv影响肯定是不好的!我对于未来其实很迷茫,心里想着将来长大想做个老师,可是没有现在努力的奠基是不可能的,如果条件允许,我又很想去学习音乐,在这条事业上做出成绩。好好学习吧少年们。

  自传的作文 篇6

  从我出生到现在,经历了十四个春夏秋冬,无数个日月,多少艰难险阻,多少欢乐。

  从我出生的那一刻起,我就有了一个响亮的名字崔

  我平平淡淡,说帅不帅,说丑不丑。我有一张又黑又红的脸,总是微笑着,一双大眼睛,一个黑色闪亮的头,整洁的衣服。

  从开学第一天到现在,成绩一直中等,缺点很多。我可以告诉你:粗心是我最大的缺点。考试时经常把加号当成减号,有时算错算题;懒惰是我的第二个弱点。有时候我妈让我锻炼一下自理能力。我就不干了,说:我要休息。休息一下多好啊!记忆力差是我的第三个缺点。别以为我记性好!有时候和同学说话,如果突然有另一个同学出来打断我的谈话,我一下子就忘了刚才说的话,只好尴尬地问同学:诶,我作文哪去了,只有一个好处,就是外向,和谁都说话!

  从小到现在,我妈说我小时候胖的跟猪一样,现在瘦的跟电线杆一样。我妈说我瘦,我说瘦的人跑的快。为了证明这一点,我用可爱的兔子赢了比赛。我走到妈妈面前说:瘦的好处就是跑的快。吐了吐舌头。我妈看着我,好像我是个傻子。现在我还是这么说:瘦子跑得快。我妈说你瘦,容易生病。台风来了,你站不稳,打不过比你强的人。我总是不辞而别。

  就因为我瘦,我找到了一句座右铭,每天陪我走向成功之花。人们经常欣赏它明亮美丽的外表。然而,当初它的花蕾浸透了奋斗的泪水,饱含了牺牲的雨露!这句话也激发了我的斗志,决定初二好好努力,考上自己梦想的高中,有自己的生活。怎么,你不听完就来和我交朋友?

  自传的作文 篇7

  我很瘦,身高是班级“第一”(倒数第一)。我外貌上最大的优点——白,因此,大家都叫我“小白脸”。别人问我你怎么这么白时,我就开了个玩笑:当然是白云做的呗!

  我的爱好——跑步。在二年级时,我在跑步时出了大糗。在那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们随着欢快的上课铃声来操场上体育课。而这节体育课是跑步测试。我心里沾沾自喜:哼,跑步是我的强项吗,第一下就露一手。看到了他们跑步慢,我不禁想:班级第一肯定是我的,跑得好慢啊。到我时,我打了哈欠放轻松。待老师说:“跑!”一阵大风差点把同学“吹”倒了,没错,那就是我。但跑到一半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我的一只脚踩了另一只脚,而另一只脚不听话,从鞋子里脱落了出来。同学们哄堂大笑。而我的脸红得概括了我的羞愧。陈天舟向我走来:“哈哈,我从来没有看过跑步掉鞋子的人,你是第一个。”我听到这句话感觉更羞愧。以后每次跑步时,我都把鞋带紧紧系好再跑。

  我还有一个更大的特点:爱笑。我的同学说我笑时,非常魔性。

  十一岁时,我被同学邀请到了她家里玩。我被一个搞笑的综艺节目——“家庭幽默大赛”给吸引住了。我就坐在了沙发上看电视,而同学们也不知何时坐在了我旁边一起看。当我看到一个大约三岁小女孩唱歌跑调时,我的魔性笑声就暴露出来了,但没想到这一笑却停不下来了,便倒在沙发上捂着肚子笑。然而,同学们一个惊恐的眼神望着我:“你是不是有病啊!笑得这么激动。”但这下让我笑得更厉害了。而她们已经跑得远远的。我去找她们再看电视,知道她们躲在了厕所里后,我不禁再次发出了笑声,而这次她们也被传染了,我们就一直笑下去。

  在别人眼中我是个幽默风趣的人,在我自己心里却是个长不大的小孩。

  自传的作文 篇8

  我,姓范,名嘉琦。“嘉”是美好的意思,“琦”是美玉的意思。很好听的名字哦,是父亲冥思苦想许久,翻阅了不少书籍字典才想出的名字。他希望我像美玉一样高贵,健康快乐地成长。

  在父母的精心照料下,我的确健康快乐地成长起来。但是在四、五年级时,上天却给我布置了一个难度极大的心理考试。那时,我总觉得自己像个另类,无法融入任何团体,很孤独。每天听着父母车里播放的老歌,更是有一只说不出的难受。最严重的时候,夜晚睡觉时总能听到清晰的心跳声,彻夜难眠。有时还会莫名的感觉某个器官痛。我甚至和父母提过要去医院检查,现在想来,即使检查也是徒劳,我多愁善感的性格让我患上了心理疾病。可幼时的我又怎么知道这是上天对我的考验呢?后来,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父亲的抚慰,我渐渐的明白了,想开了,变得乐观自信了。我找到我所思考的问题的答案:活在这个世上是为了体验人间各样美好的事情,美好的情感,若感觉被团体抛弃了,那就努力融入;若感觉朋友做了什么占便宜的事,永远记得“吃亏是福”。就这样,我恍然大悟:世界如此美好,能来到这里,乃吾之荣幸!我完成了上天对我的考验,再遇到什么心里挫折,都能顺利抚平内心。

  最令我难忘的是小升初备考的那段时光。每天写题写到深夜,追世界杯也不耽误。说起来,那是我第一次看世界杯,也算得上第一次看足球比赛,为此,我查了好多的资料,了解了点球、角球、倒挂金钩等足球基本常识。为梅西的失误而惋惜,为内马尔被围堵无法射门感到不公,为姆巴佩的精彩射门而拍手叫好……那真是一段快乐的时光!但那也是一段悲伤的时光,相处了六年的同学,六年的老师马上就要与我分别,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再见面。害怕别离,但也期待相遇,期待结交新的朋友,新的老师,期待初中新生活。那时的心里还真是矛盾。

  如今,我已经14岁了,是一名初二的学生。过去很多美好的经历让我难以忘怀,愿未来的我会更好——。

  自传的作文 篇9

  在那明媚的春天,他会去捉蝴蝶采花;在那赤日炎炎的夏天,他会浑然不觉太阳公公的存在,依然跑呀跳呀,搞得大汗淋漓却不说热;秋天来了,他会拿扫把扫一扫地上那些金黄的落叶;冬天,他会穿上棉衣,戴上手套,化为雪地小天使,玩起打雪仗、堆雪人等等游戏。

  他总是笑,他的口头禅是:笑一笑,十年少。你们知道他是谁吗?那就是我。我是一个阳光的男孩,最喜欢新鲜空气,早晨起床,在通往校园的路上,每吸一口气,都让我感觉心旷神怡,心情也随即愉快起来,我会情不自禁地加快上学的步伐。我这人最大的优点就是喜欢笑,不仅自己爱笑,还喜欢开玩笑,带给别人欢笑。有一次,我在手上写了个大侠二字,被一位同学看见了,他说:咦,你还是大侠呢,真是笑死我了!我却说:那是当然,想当年我拳打南山敬老院,脚踢北海幼儿园,在医院的太平间,跺跺脚,没有一个人敢喘气。哈哈哈,哈哈哈!同学们捧腹大笑起来,我却面不改色,其实心里在笑过不停。

  我这人呀,也有一些小毛病,比如,上课好动被老师批评,做题粗心不注重细节等等,但脑袋瓜子还是挺聪明的。在班上,我有奥数大王之称,有一次,老师出了一道奥数题给我们做,10分钟过去了,15分钟过去了,没有人做出来,老师看了看题目,思索了良久,也没有想出来。终于,过了很久,我竟然用方程解了出来。语文课写作文,我也是技高一筹。几乎,每一次老师在班上要念作文的时候,都要念我的作文。四年级时,我还写了两千多字的作文-----《云南之旅》呢。我还多才多艺,会吹笛子,会写书法。说到吹笛子,我还拿了不少奖呢,我学一年就考过了笛子八级,接着又取得了衡阳市比赛的一等奖,还到香港比赛拿了个银奖。书法,我只学半年,就参加县里的书法比赛拿了个三等奖。哈哈!多才多艺,爱开玩笑的我是不是很厉害呢?

  自传的作文 篇10

  看,镜里有个人,知道她是谁吗?告诉你们吧,她就是——我。我长得貌不惊人,粗略的看勉强看得过去,仔细一瞧就破绽百出了。皮肤黝黑黝黑的,眼睛虽大却扣着两块“玻璃”,只有那张因“饱读群书”的嘴还蛮讨人喜欢的。

  我的爱好很广泛。我喜欢在树林里轻幽的漫步,也喜欢在田野里热情豪放的奔跑;喜欢小口小口的品着茶叶的清香,也喜欢大口大口的喝着果汁解渴;喜欢像男孩一样打球,也喜欢在房间里静静的读书。

  古人云:布衣暖,菜根香,唯有读书滋味长。我从小深明其义,十分喜爱读书。

  那是在我五岁的时候,妈妈带着我去商店买鞋,我刚走进商店,就被商店里的书吸引住了,竟不管妈妈到哪里去,直奔书柜而去。过了一会,妈妈发现我不见了,便到处找我,呼唤我的名字,可我还沉浸在书的海洋里,过了二十分钟妈妈才在书店里找到我。小时候的我爱书,现在我的痴书,将来会怎么样我不知道,但我至少现在还是对书情有独钟。

  如果说文静是我的主旋律,那永不言败就是我的伴奏。奏响我狂热拼搏的一面。

  七八岁的时候,我和哥哥踢足球。因为我是首次玩足球,根本不会踢。哥哥嘲笑我笨,还说第二天再不会踢,他就不带我玩了。我骨子里那种永不言败的精神爆发了出来,整个晚上都在想哥哥给我讲的踢球方法。第二天我的球技增长了许多,可哥哥还是认为我踢的不够好,说我不行,没天分。我气的满脸通红,整整一个下午我都在球场练球,带球,射门……一个星期后,我把成果展示给哥哥看,哥哥看后惊呆了,还封了我一个“足球小公主”的名号,我的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

  因为爱书,我的阅历比同龄人高,因为不认输,我得到了胜利的果实。我用这样的性格书写了酸酸甜甜的十二年,你喜欢这样的我吗?喜欢我书写的十二年吗?

  自传的作文 篇11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我已经度过11个春秋,已经从一个从不懂事的小孩成了一个懂事的少年。

  我在一二岁时,奶奶说我非常的调皮,经常走路不让人扶,时不时的就摔跤了,但奶奶还说,就算我摔倒了,也不哭,我很坚强,有一次,我睡觉时从床上掉了下来,手摔伤了也没有哭闹,至今我的手上还有一个非常显眼的伤疤。

  到了4岁,该上幼儿园了。开始我非常想去幼儿园,可后来,我和同学闹了矛盾,打了一场架,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想上幼儿园了。妈妈要我去,我都不去。在妈妈的千言万语劝说之下,我才愿意上学。

  到我七八岁时,那真是个淘气包,整个村都被闹个鸡飞狗跳,在别人田里偷橘子,赶着鸡满地跑,用鞭炮炸邻居家的猪……这些都是我做过的事。不过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一件: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把玩具水枪,那把水枪要吸水才能玩,我正好瞧见我的不远处有一个水缸,我拿了一个板凳放在地上,爬了上去,只听咕噜一声,我就掉下了水,我当时就急了,马上大喊:“救命,救命”。爸爸马上跑过来,把我从水缸里捞了上来。

  刚上小学时,我才知道学习是多么快乐,多么有趣,我便爱上了学习。我沉浸在语文阅读的快乐之中,我陶醉在战胜数学难题的喜悦之中,我更痴迷于科学与社会等课程。我一直在补习英语,因为这是我的弱项,所以我一直在好好学习英语。

  直到升上六年级,我懂事了,经常帮妈妈做家务,拖地,扫地,洗碗等许多事,我都做过,这时,我才体会到妈妈是多么的辛苦。长大后,我一定要报答妈妈养育之恩。

  比起小时候,我的确是进步了,已经从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子慢慢成熟了,但我不能骄傲。古人云:“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还有许多东西不会,人生的道路还有很长,我需要努力,我一定会努力!

  自传的作文 篇12

  我叫吴方欣,是一名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小学生,个子不高,体重中等,看似弱不禁风的我,内心却是很强大的。接下来,就来看看我的成长记录吧!

  婴儿时期的我

  听妈妈说,婴儿时期的我特别乖,也特别爱睡觉。还听说,我生下来时7斤8两,又胖又白,让我的爷爷奶奶爱不释手。听奶奶说,我那时特别爱黏着她,奶奶要去打牌,一看见她走了,我就哇哇大哭起来,而且身子还往奶奶那边倾斜。妈妈是第一次养小孩子,一听见小孩子哭,她的心就像碎了一般,所以奶奶没有办法,只好抱着我去打。奶奶说,我比同龄人听话一些,她打牌时,我就趴在她的怀里呼呼大睡起来。

  刚上幼儿园的我

  光阴似箭,不知不觉中婴儿时期已离我远去,我该进入幼儿时期了,也就是该上幼儿园了。才上幼儿园时的我总是哭,哭了一个学期。等第二学期上学时,我一天都没哭了,而且还喜欢上幼儿园了。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告诉你!我换老师了,上学期老师年纪大了,还不温柔,而这学期的老师既漂亮又温柔,我特别喜欢她,所以我爱上幼儿园了。

  上小学时的我

  转眼间,三年过去了,我又到了上小学的年纪。上小学的第一天,爸爸把我送到教室后,就走了。我坐在最后一排,因为班里大部分同学都比我高,每次我出去时,我的同桌,一个大男生,总是踩我脚,回家后,脚都破皮了,我想哭,可我还是控制我自己不让眼泪流下来。

  现在的我

  长大后的我,懂事了许多,也为自己定下了目标,我要向着北京师范大学进发,所以我一直在努力,为自己加油!

  12年过去了,我从一个不懂事的小女孩变成了一个有志气的大姑娘。我希望以后的我能更加快乐的成长。

  自传的作文 篇13

  我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整整十二个春秋了。来到这个世界上,我收获颇多。随着医院里一声洪亮的啼哭,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听妈妈说,我出生时,长着圆圆的脸蛋,大大的眼睛,圆嘟嘟的小嘴,长的十分可爱。妈妈说我出生一年两个月的时候就学会了走路。一开始,爸爸妈妈先是拿了几个凳子,让我扶着凳子走路。

  可是,还没等我扶着,我突然就自己走起来了,而且走的特别稳。当时爸爸妈妈看到后感到新奇,因为我突然一下就会走路了。转眼间,就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了。妈妈说我小时候脾气特别倔,死活不肯进幼儿园,每一次上幼儿园都必须哭一次才肯好好进幼儿园。但是,我在幼儿园里可是高材生呢。有一次幼儿园的老师让我们背诵诗歌,结果全班就我一个人会背,就连班上最聪明的学生都背不熟呢。

  又过了几年,我已经上了小学了。上小学一二年级的时候,我已经开始渐渐懂事了,知道了父母的含辛茹苦,于是,我更加的勤奋努力了。我从一年级下学期开始,就养成了自己上学放学的习惯,回家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做作业,绝不做别的事,做作业就像考试一样,绝对不能马虎。现在,我已经成长为了一名少年,我已经不爱贪玩了,喜欢在网上发表自己的博客。我也不再抱怨作业太多了,因为只要把老师上课学习的知识都记住,就一定能很快的做完作业。

  遇到困难,我总是想,世界上有些困难比这些困难难多了,为什么别人能克服这些困难,我就不能呢?只要发奋学习,勤学苦练,就一定能战胜困难。现在我比小时候的确是进步多了。可是人生的道路是漫长的,是曲折的。你永远不知道下一个弯道在哪里,下一个绊脚石在哪里。但是,可以确定,只要你在人生中努力奋斗,就一定能顺利的走过这条漫长而曲折的人生道路。

  自传的作文 篇14

  嗨,大家好,我就是那个在全世界引起轰动的体育项目——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足球。

  咳咳,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足球,于2000多年前战国时期在齐国都城临淄被人类给创造出来。当时的我被称为“鞠”。我用皮革做外套,肚子里塞满鬃毛之类的东西。我可以帮助士兵们强身健体和提高战斗力,所以古时候的士兵们都很喜欢我。

  唐代是我的昌盛时期。当时已经用往我身体里灌气来代替了往我肚子里塞鬃毛,设备器材方面也逐渐完善起来。不但男子爱踢我,女子也开始踢我,并且传到了日本。宋朝时,出现了称为“香云社”的球会组织。可以说,中国是最早发明和用我参加比赛的国家。

  现代的我兴起于英国。英国人之间流传着一个故事:公元1042年前后,丹麦人入侵英格兰。有一天,一个英国士兵在清理战场的时候,突然挖出了一个丹麦人的头骨,他想到自己的祖国被侵略的情景,变一边使劲地踢头骨一边不停地咒骂:“该死的侵略者!”他的这个举动带动了不少人,于是旁人也自动加入了这个行列。随着时代的变化,我由一个头骨变成了今天黑白相间的足球。

  不瞒你说,我有时候真的觉得自己挺伟大的,不是我自恋,而是事实。不信的话你想想,没有我,哪来的贝克汗姆,哪来的香蕉球?没有我,哪来的罗纳尔多呢?……没有我,他们怎么可能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呢?

  “咦?足球呢,足球哪去了?没有足球我们还怎么比赛啊

  自传的作文 篇15

  大家好,我是一个书包,一个普通的书包。

  当我被主人带回家的那一天,那一刻,就证明我重新拥有了利用的价值。

  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我又会有怎样的故事呢?

  主人十分喜欢我,常常拿着我问别人:“你看这个书包好不好看?”她将我弄得干干净净,每一件东西都摆放得整整齐齐,从不将我乱丢乱放。

  可是不知什么时候,我被装了第一片纸屑,染了第一滴笔水,书本的摆放开始随意起来,笔也抛弃了笔袋,在我的“空间”不断飞舞,我的里里外外逐渐变得脏乱不堪起来。

  “我想我该换一个书包了。”“你看他脏成什么样子了。”“这样脏的书包有什么用呢?”我的主人他常这样说。

  但是我宁可希望这不是真的,我还有利用价值对吗?

  可是该来的一天总来得这样的快……

  直到主人买回了一个新的书包。“这个书包比原来那个要好的多,我想我不再需要那个破烂的书包了。”从那天开始,我被我就被遗弃在了一个仓库,一个潮湿阴暗的角落。

  主人不再需要我了,果然,还是我不够好吧?我想我再也不会见到主人了吧?

  命运的齿轮转动,我和同伴们一样,谁都没能逃过被抛弃的结局,无一例外……

  不知道什么时候那只取代我的新书包,被扔到了我的旁边。“它太旧了,我已经不再需要它了,瞧我的新书包!”

  大家好,我是一个书包,和同伴们一样,我没能逃过被抛弃的命运。

  自传的作文 篇16

  大家好!你们应该都认识我,我就是人们喜爱的一种水果——梨。

  我们梨族的品种繁多,通常的品种是一种落叶乔木或灌木,极少数品种为常绿,属于被子植物纲蔷薇科苹果亚科。还有许多品种:雪花梨、鸭梨、苹果梨、香梨、酸梨等等。

  我们的颜色是丰富多彩的。虽然,我们不如蜜桃美丽,不像西瓜和哈密瓜那样身上有着花纹驳杂的线条,但是,我们梨家有浅黄色的水晶梨和雪花梨、金黄色的鸭梨、棕黄色的苹果梨、绿色的香梨,还有红色的酸梨,极少数品种竟然是紫红色的。

  我们还是营养丰富的水果,身体内含有充足的水分以及一些葡萄糖、蔗糖和维生素a、b、c、d、e,并能提供纤维素和钙、磷、铁、碘、钾等微量元素,还有一定量的蛋白质、脂肪、胡萝卜素、维生素b1、b2和苹果酸等。我们梨还能维持人们身体里的细胞健康,帮助器官排毒、净化机体、软化血管,促进血液循环把血中的钙质运送到骨骼,增强骨钙质。我们还有润肺清燥、止咳化痰、养血生肌的作用,降低血压、养阴清热的供销。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硬化的病人,经常喝梨水更是大有益处。现在的空气污染比较严重,多吃我们可以改善呼吸系统和肺功能,保护肺部,避免让肺部收到空气中灰尘和烟尘的影响。

  快来和我交朋友吧!我们梨的品种繁多,有丰富多彩的颜色,营养丰富。想变得健康的你们还在等什么?快快来,品尝一下这天下的美味吧!

  自传的作文 篇17

  我是一只钢笔。一只橙色笔杆,蓝色墨水的钢笔,被摆放在文具店最显眼的位置。我的兄弟姐妹们都被它们的小主人带走了,只剩我一只笔孤零零地站在柜台上。终于有一天,小主人出现了。她一眼便瞧中了我,片刻都没犹豫,直截了当拿起我向收银台走去。此刻,我是多么的兴奋啊!嘿,我情不自禁地想象着我未来的美好生活:每天主人都用我来写字,写完后她便爱惜地把我放进笔袋里……

  起先,主人还真是像我想的一样,天天爱惜我。可主人的笔袋里都塞得满满的,我每天都被挤在一堆笔里。那些笔还笑话我:“哼,又是一个新来的家伙,看它能被用几天!”我定睛一看,它们都是半新不旧的笔。但是它们干嘛无缘无故地嘲讽我?真是莫名其妙!

  有一天,我已经做好准备,等着主人。可是,过了半晌都没有一点动静。不知不觉,已经是中午了。这时,笔袋被打开了,另外一只我没有见过的笔从天而降,直接砸在了我的身上。我还没明白怎么一回事,其他的笔就又开始幸灾乐祸地笑了起来:“哈哈!这才几天它就没用了,看来它的下场比我们们还惨哪!”说完,它们又去教训那位“新人”了。我蜷缩在角落,悲愤地想着:唉,这喜新厌旧的人类怎么能这样呢?我每天辛苦地为你劳动着,你就这样对我吗?

  人类啊,不要再喜新厌旧了!钢笔也是你们的朋友,你们要好好对待我们啊!

  自传的作文 篇18

  今天读完了《骆驼祥子》这本书,其中的一位主人公——祥子,可谓是让我印象深刻。所以我们今天就一起来聊一聊,这个角色悲剧,而又让人怜悯了一生。

  祥子来自乡间,日夜凋蔽衰败的农村,使他无法生存下去,他来到城里,渴望以自己的诚实劳动,创立新的生活。他试过各种工作,最后选中拉洋车这一职业。这样的选择表明,祥子尽管离开了土地,但其思维方式仍然是农民的。

  他习惯于个体劳动,同时又渴望有一辆像土地那样靠得住的车。买车,做个独立的劳动者。城市似乎给了祥子实现志愿的机遇,经过三年的奋斗,他也终于买上了车,但车子不到半年竟被人抢去。

  但祥子仍然不肯放弃拥有自己一辆车的梦想,尽管他对自己的追求不无质疑,几度动摇,但仍然不断振作精神,再度奋斗。应该说,祥子以坚韧的性格和执着的态度,与生活展开了搏斗。

  他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小说,实地展现了那个黑暗社会的生活面目,展现了军阀、车厂主们的丑恶面具。如果不是他们的迫害,祥子也不会从充满走向堕落,一个曾经勤劳坚忍,有着自己目标的人最后却沦为了社会垃圾这不可悲。社会是现实、残酷、悲哀、无可奈何。

  虽然这是小说,但依旧向我们反应了当时的社会。但去·我们不是祥子,虽然他最后成为了行尸走肉,但我们依旧要把握明天,努力奋斗。

  自传的作文 篇19

  我是唐天舜,唐天舜就是我,于1998年在常德某地出生。

  幼年的我是十分容易生病的,听妈妈说,我时不时的就高烧40度,还是在夜里,并且一烧就退不下来,弄得医生差点儿就给我判白血病了。但还是让我挺了过来,也许正因为小时候病多,长大后反而没什么病了。

  小时候,我也算是十分不用心的人,写作业喜欢拖,每次我写作业时,喜欢边玩边写,结果一次写50个字花了一天,这个“习惯”直到上初中后才改正。

  小时候我还干过一件蠢事,那就是偷,一次我的一个朋友和我一起在校小卖部拿了东西没给钱就跑了,没有被抓住,当然也没有受罚。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结果有次被抓了个现场,回家后被狠狠的“教育”了一顿,当然,如果没有那次“教育”,我的人生也许会因此截然不同。

  上初中后,我的性格有了几乎翻天覆地的变化,比如我原本喜欢热闹,此刻喜欢安静,原本喜欢好动,此刻懒得运动,唯一不变的就只有:毅力和脾气。

  没有毅力是我最大的缺点,所以我很干净,不是身上干净,而是因为我什么事都能够推得干干净净,虽然我不停在心里说:“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却还是把事都推倒明天,这个缺点我不知怎样克服。

  我的脾气,用班上的同学的话来说就是喜怒无常。并且好气好冲动,有一有点就是不记仇,让我发现恨一个人很难。

  我妈妈说我像爸,别人说我像外公,我认为我就像我,不像别人。

  自传的作文 篇20

  2000年冬季一个寒冷的下午,一声婴儿响亮的哭声震动了整个医院,打破了整个手术室的宁静。那便是我――来到了这个奇妙的世界。

  此刻的我,回忆起小时候的点点点滴滴,特有意思……

  听妈妈说,在我两岁左右的一天,外婆和舅舅带我一同去花园玩,玩累了,外婆和舅舅就坐在松树下的石凳上聊天,我就扶着石凳往前走,但是,我因为和一步没走稳,结果倒在凳角边上,不留意就与石凳来了个“亲密接触”,让它把我咬了一口,顿时,我的眼角被划出了一道口子,那鲜红的血就顺着脸颊流了下来,没一会,我的半边脸就被染成了红色,这可把我的外婆和舅舅给吓坏了,舅舅便说要带我去医院缝针,但外婆却用了一种“土方法”来独家为我治疗,几天后就痊愈了,但是,它却在我的脸上留下了永远的一道疤,构成了永远无法抹去的记忆。

  这道疤是给调皮的我一个教训,但有时懂事的我也能留给他人深刻的印象。

  那天,妈妈陪我在房间里玩,但是,妈妈却因为工作繁忙而累得趴在床边就睡着了,当时,一岁多的我也不知怎样想的,只是从隔壁的房间里拖来一床小毛毯,放到了妈妈的身上,这个举动被我的外公看到了,等妈妈醒来后,外公就告诉了妈妈,妈妈至今都很感动,一向都没忘。

  日月如梭,时光流逝,转眼间将要小学毕业的我都和妈妈差不多高了,也更加懂事了,我必须会以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父母和老师。

  自传的作文 篇21

  我来到世上已经渡过了13年,我的出生给家里带来了许多欢乐。在爸爸妈妈的培育下,我茁壮成长,从一个不懂事的幼儿变成了懂事的的学生!

  出生了

  1999年10月7日,“哇哇!”随着我的哭声,我来到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里,世界上又增加了一个新生命!

  幼儿期

  一眨眼,到了三岁的时候,我开始上幼儿园,记得在幼儿园里不是吃就是玩,也不明白自己学了一些什么,至今怎样也想不起以前的事来了。

  毕业后

  幼儿园毕业之后,我进入了博爱学校读书,在这座优美的校园里,我渐渐喜欢上了这间校园,喜欢上了读书。从我在一年级开始,成为优秀少先队队员的那一刻起,我就明白要以自己为荣,爱护自己的学校环境……

  因为常在外面学习英语,因此,在我们班上,英语和数学是我的强项,都是名列前茅的!但是语文成绩和写作文却一向是我的弱项,感觉身边的压力好大。

  自从进入六年级以后,我已经不再贪玩了,喜欢了在网上发表自己的日记、日志和作文;也不再去抱怨作业太多了,遇到困难,我总是想:只要努力就能克服重重困难,正是这种信念,始终支持着我,使我总是跌倒之后又站起来。

  此刻的我比起小时候的我的确是进步了,但是人生的道路上是曲折的,的是漫长的,要经过许多弯道;学海无涯,我还有许多东西不懂,我毅然地想:只要有远大的目标和理想,带着顽强拼搏的意志和勇气走下去这条路,那么你的人生道路就走了一半了。

  自传的作文 篇22

  我叫韦柳溢,于1999年4月19日19时05分被迫来到了这个多姿多彩的世界。我此刻11岁,在广西河池大化县实验小学上学。我不高的个子,一双不大的眼睛,一双小馋嘴和留着一头乌黑而又不长的头发。

  我有一个不好的习惯――爱看电视。记得刚上五年级的时候,我因为每一天晚上做家庭作业时,都会一边看电视一边写。导致了我的家庭作业质量下降,不仅仅作业质量下降、成绩也下降了,还落了个近视眼!之后,经过语文数学老师的教导,我的成绩也慢慢提高了。这次事件让我明白了在做作业的时候,可千万不要看电视,这样很容易分心……

  我最大的优点就是乐于助人,有一次,我放学回家的时候,看见一个小妹妹在一个角落里哭泣,我走近仔细一看,啊!这是我家那边刚搬去新房家的小琳琳,我问小琳琳怎样回事,小琳琳说,他们班放学有点晚了,所以接送的车子就先走了,她又不太认得新家的位置……我虽然还记得去小琳琳家的路,但是实在太远了。陪她回家又回到我家,肯定有天黑了呀!我又想了想:咦,我那里不是有买钢笔的7元钱吗?那我就牺牲我的钱陪小琳琳坐车回家吧,钢笔还有的是钱买,小孩子走丢了可就不好了……虽然我回家晚了点,但是我帮到了人,心里还是美滋滋的!

  这就是我,一个虽然有一点坏习惯,但又热心帮忙人的一个小学生,你们愿意做我的朋友吗?

  自传的作文 篇23

  我爱拍照,爱那漫天飞舞的雪花;爱那飞流直下的瀑布;爱那绿草如茵的大地。它们都会成为我拍摄的亮点。

  当然下棋的技术也不可低估哦,我是杀遍天下无敌手,被班上称为“绝棋手”,可碰上爷爷这位“老将”,我就像霜打得茄子——整歇。

  画画在班上也是数一数二。什么素描,水墨,简直“小菜一碟”,可老妈却反对我画画,说“把学上好就行了”,所以我的“艺术生涯”就在老妈的三言两语下夭折了。

  脾气:还行

  一般只要别人不惹我,我是不会“重出江湖,打打杀杀”的。有次,妹妹来我家玩,本来玩的是“不亦悦乎”,可妹妹却“得寸进尺”,硬要帮我梳头。在妹妹的无知下,在妈妈的默许下,我只得牺牲这飘逸的长发了。“啊,呀。”痛的我受不了了。我多想把她“狂扁”一顿,但是我是大姐啊,所以我压住了心中的怒火。

  你看,我有一颗宽容的心吧!

  特点:爱笑

  我这人把别的特点没有,只有一个——爱笑。这也许就是我与众不同之处吧!

  一次,我和妈妈在房间里看电视。不知为什么我老是笑,妈妈没好气的说“你是不是有病啊?”这下我笑得更厉害了。如果你来我家就必须带个耳塞,因为我的笑声会吓到你哦。

  功能:每天叠床单都由我“承包”,拖地也没人敢和我抢。招呼客人,让人开心是“家常便饭”,有时我还帮家人做按摩。

  这就是我,一个开开心心的我,一个快快乐乐的我!

  自传的作文 篇24

  我是一个在普普通通的宇宙里的普普通通的银河系里的普普通通的地球里的普普通通的人,至于我的名字是怎么回事,我也不懂!名字不算生僻,却有不少人念错。这里我要纠正一下,第一个字是我爸的姓,第二个字是我妈的姓,而第三个字则是爸妈对我的期望:鸿——鸿图大治。

  应该是在幼儿园的时候,我和表哥在家里玩躲猫猫,结果,咔嚓一声,门坏了。我就这样从早上被关到了下午。我又哭又喊大半天,只知道出来时,天已经黑了。

  说起表哥,就不能不谈一件事,虽记不清楚是什么时候,但我确实把表哥害惨了。我按印象,为大家摘录一段他的作文:

  “只见妈妈一顿训斥:‘说!桌子上的东西是不是你吃的!’我压根就没动过桌子上的东西呀!面对这突如其来的训斥,我只能躲进房间里锁好门。可门外仍有‘狂风暴雨’,直到阿姨打来一通电话:‘喂,姐,你那里有治肚子疼的药吗?小虎(指的是我)在你那儿吃坏肚子了……’门外的‘狂风暴雨’才平静下来……”

  上了小学,在二年级时我旷了一节课。这倒不是因为我是什么坏学生,而是因为我生生睡过头了。

  还有一次,我把罚抄的作业多抄了3倍,居然被骂了一通,因为老师认为我不听她的话,真晕!

  善与恶,本为一体,杂夹在一起,才使我如此完整、真实。好的我、坏的我、莫名其妙的我……这都是我。

  自传的作文 篇25

  在一片黑暗里,医院外的狂风肆虐着,我,在“桑美”台风中出生了。

  在恶劣天气中出生,或许就会带点“不平凡”吧。

  六岁那年,我和爸爸在石子路上追逐打闹。我追着追着,突然,一个凸起的石子绊倒了我,我连忙用手撑,双手被坑坑洼洼的鹅卵石撞得麻木,另一只脚则被一块尖石子扎出了一个三个指甲盖那么大的血洞。一瞬间,血如泉涌,后来的事我也记不清了。我只记得痛,但没给我造成什么阴影。

  还是六岁,我又迎来了一次“痛”。

  那天,我跟着伯伯去他家玩。我坐在自行车后面,我的脚累了,只轻轻一动,自行车就如同恶狼一般,把我的脚卷进了链条和车轮之间,动弹不得,钻心的疼痛让我眼前一花,有些晕乎乎的。

  伯伯立马发现了不对,他很轻很轻地动了一下我的脚,又动了一下车轮,这两股疼痛让我的腿失去了知觉,一种麻木感从我的腿上,像蜘蛛一样慢慢地爬上来。一时间,我的脑袋竟不受控制地胡思乱想起来。

  我不会要死了吧?我才六岁啊!我不想死!我“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伯伯束手无策,这时,一个中年男子走了过来帮助我们,“这个一定是医生,我不会死啦!”我的哭声停止了。

  我看着他们两个,不知道在干些什么,突然,“咔”的一声,我的脚重获“新生”。

  也许是受了这次比较重的伤势,之后,其它伤,我看成了无关轻重的浮动。在别的同学看来,我就是一位无所畏惧的战士!

  自传的作文 篇26

  打开记忆的宝库,回想起童年的趣事。

  在我五岁那年,我正在读中班。一个阳光明媚,风和日丽的下午,我背着小书包,开开心心地去上学。直到最后一节课的时候,一只蜜蜂如同一只老虎盯着一只脆弱的山羊一样盯着我。我心想:它不会飞过来叮我吧?果然那只蜜蜂不怀好意地飞过来。老师见了我头有一只蜜蜂飞来飞去,便说:“潘成澄,你不要动,蜜蜂就不会叮你!”老师的话,如同一把救命稻草,不然我就惨了。我屏息凝视地看着蜜蜂在我身旁飞来飞去,嗡——嗡——的声音萦绕耳畔。只听“啊”的一声,原来蜜蜂“奋不顾身”扎入了我的小拇指……

  一年之后,爸爸从交流会上给我买了一个玻璃球,里面有一条小鱼,我很是喜爱。可是悲剧发生了!我抱着玻璃球,看《智慧树》,不知为何?我特别想睡觉,慢慢地闭上了眼睛,“砰——一”响声把我吵醒了。原来玻璃球被捏碎了,我感觉我的左手特别疼。一看,玻璃片割到了我的左手,流了许多血,我“哇——”一声哭了出来,爸爸立马抱起我去医院,到了温州医院我便睡了过去,等我醒来已是第二天早晨。这件事让我后悔莫及,我不应该抱着玻璃球睡觉,如果世上有后悔药,我巴不得把所有后悔药都吞下去!

  无论欢笑的童话还是悲伤的过去,都成为了我人生历程中难忘的回忆。

  自传的作文 篇27

  我叫吴宇轩,小时候父母想让我“气宇轩昂”,就给我取了这个名字,可是事实好像不是这样,并且我也对这个名字“无语”了。

  小时候我很粗心,大概是2014年,我在外公店里,大人们都在帮忙,没人陪我,就把我抱到冰箱上给我一个平板电脑。可是没玩一会儿,我想上厕所,说道:“有人抱我下来吗?我想去上厕所!”由于店里很忙,妈妈显得有几丝不耐烦了:“等一下!店里很忙。”我急了,毛手毛脚地来了一个“无敌扫堂腿”,结果平板电脑中了招摔到冰箱下面,屏幕被摔了个粉碎,紧接着妈妈把我臭骂了一顿,我也敢去碰舅舅的平板电脑了。从此以后我再也不敢毛手毛脚、毛毛躁躁了。

  2015年,我养了一只乌龟,养到了冬天。我发现乌龟一动不动的,以为它死了,就把它抱出水来,摇了摇,没动。我就开始想出了许多鬼点子,把它放在温暖的阳光下,没动。想了各种办法,它都不动。最后我捏了一下它的壳,力气好像偏大了。我定睛一看,乌龟被我捏出血来了,我吓得呆呆的,然后慢吞吞地把它丢进了垃圾桶。后来我才知道它是在冬眠。由于我的无知而残害了一个弱小的生命,我真是后悔不已啊!

  我小时候是多么的粗心与无知,但是我可不会去管别人对我小时候是否有偏见,因为这就是我,每一个孩子可能都需要经历成长的酸痛吧!

  自传的作文 篇28

  在2005年4月13日,一个小婴儿伴随着“哇哇”的哭声横空出世了。这个孩子就是我——徐杰丰,开始了这场人生之旅。

  妈妈常说我婴儿时期,总是发生一些令她哭笑不得的事情。其中一件让她的记忆十分深刻。

  一次,妈妈有事出去了几天,由爸爸和姐姐照顾我。爸爸每天工作,也不知道要换尿布,几天下来,我澡也没洗,尿布也没换,全身上下散发着臭气。爸爸和姐姐天天跟我呆在一起,也已经习惯了这味道。

  过了几天,妈妈回来了,她一进门就被臭味给熏晕了,大声说道:“哇,天呐,怎么这么臭!”妈妈马上寻找根源,最后找到了——我。

  妈妈叫爸爸过来,爸爸牵着我的脚倒立着我。妈妈拆开了尿布,屎从我身上划过,留下一条黄黄的道,尿布收起来一称,竟然比我人重作文!

  幼儿时期的我还不知道手机是什么,就拿妈妈的手机乱点。突然来了电话,手机一直在那响个不停,我惊慌失措,一不小心把它扔到了水桶里,手机马上就不响了。我又继续玩其它的玩具。

  过了一会儿,妈妈来了,她很疑惑地看着我,问:“手机呢?”“哈哈!”我得意地指着水桶。妈妈捡起湿淋淋的手机,十分无奈地看着我。

  小学生活十分平淡,我一如既往地度过了六年。

  希望我以后能越来越好,让生活变得更加有意义。

  自传的作文 篇29

  本人姓李,名嘉诚,属猴,2004年8月7日晚上,我“齐天大圣”降临到这个世界上,来体验一下人间的生活。

  听我的父母说,婴儿时期的我曾经做了一件大“傻事”。

  那是一个中午,父母出去赚钱,爷爷奶奶在家哄我睡觉。没想到我没睡着,爷爷奶奶却先睡着了。于是我爬出了被窝,来到了妈妈的房间,拿起她的化妆品,然后……

  黄昏时分,爸爸妈妈下班回来,只看到熟睡的爷爷奶奶,而不见我的踪迹。爸爸妈妈赶紧唤醒了爷爷奶奶,满屋子地找我。

  最后他们找到了妈妈的房间,只见一个涂满化妆品的“小花猫”躺在地上睡着了。

  每当看到外婆家的墙壁,我就会想起自己幼年时期做的趣事。

  某个下午,外婆在楼下和邻居们聊着天,而我独自在楼上看电视。看着看着,我就有点无聊了,开始搜索新鲜事物。突然,我发现了桌上的一支笔,于是毫不犹豫地拿起笔,在那一片空白的墙壁上增加一些东西。

  正当我画得津津有味的时候,外婆上来了。外婆一愣,只见雪白的墙壁上已满是涂鸦,再看看我,满脸乌黑。外婆当时真是哭笑不得。

  小学时期的我非常喜欢打篮球,可是由于运动过度,结果扭伤了脚,自那以后,打球的次数也少了许多。

  转眼,我的童年就这样结束了,初中崭新的生活正向我迎来。

  自传的作文 篇30

  我是一个普通的初中生,没有什么特别的,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技能,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在各方面都和别人一样,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

  说到优势,我要花很长时间去思考。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思考,我认为诚实应该算一个。诚实是做人的底线,也是在这个社会立足和立业的基础。我是这样认为的,也是这样做的。例如,有时我错过了作业,但当我收到作业时,我不会抄袭别人。如果我不做,我就不做。抄袭作业的行为欺骗了老师、我自己和我的家人,也是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表现。又如,我通常尽力完成别人委托我做的事情,因为那是别人委托给我的责任。

  缺点是第n次方的优点。我最大的缺点是脾气暴躁。我在学校很少释放“爆炸物”。最多,我只是不开心。但是如果我生气了,我的“力量”估计会像氢弹一样大。但是别担心,我更有原则,我不会随便对人发脾气。不久前,班上发生了一件“大事”,这也深深地触动了我,所以坏脾气必须改变。另一个是效率低,书写不好,必须改变,否则会成为今后学习的绊脚石。

  在进入,上初中的这两年里,我一直在丢东西,不断地收集东西。我失去的是冰,心理障碍,坏习惯和不良行为。收集到的是知识、友谊、做人的真理和对事物的态度。我想吸收好的,唾弃坏的,这样我就可以改正我的缺点,巩固我的优点,把“缺点和优点”变成“优点和缺点”。

  自传的作文 篇31

  一条可爱的小蚯蚓一直在泥中探掘着,没有光明,眼前只有湿润和黑暗的泥土……

  ————————题记

  我与生俱来就一身黑不溜秋的肌肤,爱在湿润的纯朴的泥里弯曲而且旋转着,我喜欢在黑暗中摸索着,探求着,总不愿在那光灿灿的地面上徘徊……

  小孩们说我像蛇,一条条巧小的蛇。但是,我像吗?一点都不像!他们那恶毒毒尖利的牙齿,恐怖而且毒辣,看了总会感到心寒。但我也不得不畏惧他们。蛇们爱吃小动物,特别是那呱呱叫的青蛙,美味佳肴啊,而我看了就觉得惨绝人寰般——恶心。我,一条可爱的小蚯蚓,土生土长,整天靠着这片神圣的土地养活自己,一味的干着自己的活,不然,那有吃的。我没有任何奢望,只是诚诚恳恳在泥土老弯曲而且旋转着,分解着,即使偶尔遇上了老乡,也会打个招呼;那蛇兄,享完一个青蛙后,就灰溜溜的回到栖地憩息数日了,在窝里暖洋洋的躺了几天,无牵无挂。饿了,去逮个青蛙又暇逸几天。若是凛冽的冬天来了,蛇们也就会觉得是林中女巫来临,便颤巍巍得躲在窝里发抖,一躲,也就一个冬吧。呵呵,我想蛇兄真懒,但我不能给他脸色看,也只能在泥里继续劳作,冀望做出一点成绩给过冬后的蛇大哥看了。

  呵,蛇兄怕的女巫走了,蛇又开始显他的威风了,而我也从泥中挖掘了条路通向了地面,和蛇兄会面。他还是那么威风、嚣张——女巫走了,我也昂望了一会,沐浴了阔别重逢的光和热,也就往着刚才的通道回去了。

  自传的作文 篇32

  人的一生,坎坎珂珂是必然的。从小家里就穷,每天起早贪黑的去上学。每天别人玩的时候我去捡废品,收理好去卖。卖的钱给自己买书包买资料,也给家里减少点负担,但是一年级的时候成绩总是提不上去,我就非常的失望进过老师的鼓励,在我一个月的努力成绩终于提了上去。

  这就好啦,到二年级的时候,基础打好啦自然也好学啦。每天都风调雨顺,顺顺利利的,在老师心目中就别提啦,简直就是一朵花。三四年级依然也是这样,到了五六年级可就没以前好了,认识的朋友多啦经常贪玩,自制能力差,成绩也不是可别的理想。

  不知不觉中,我已成为一名初中生。当第一次踏进初中教室的那一刻,一张张陌生的脸庞六年的小学,在家生活生活就这样悄悄地远去了,留给我的只有回忆,回忆那些人,那些事,那间伴随我三年一些朋友就这样分开啦。没想到操场上那些曾经嬉戏的、奔跑的身影,那些熟悉的面孔现在已经成为幻影。如花的校园,已物是人非,不禁生出不尽的感慨,至今现在已经走进了一中的大门,上学期不怎么样,我并没有感受到学习的紧张,生活的压力,分数的苦恼。到了下学期我知道了学习的好处,老师也经常给我们讲一些大道理。

  使我从中懂得了一些大道理。想以后也干出点成绩来,也好好整出点精彩,做国家有用的人,不能做造粪机器。

  在这我就不多说啦,虽然我的自传不怎么样。也就这样了。

  自传的作文 篇33

  记得小时候我是那么乖巧,可爱,有趣,顽皮等。只是一眨眼,我就变成了一个快满十一岁的小男孩!

  我这人,也没什么特点,只是有一条其他男生都没有的“魔力小辫”还戴着一副眼镜。

  小时候贪玩的我可是无与伦比的,和几个跟我差不多年龄的小朋友来追赶打闹,一玩,就是一整天,直到半夜才回家。

  小时候贪吃的小馋猫—我,每次妈妈回来时,总是会大叫:"小馋猫,吃零食了,”我会一个劲冲下去,有时会摔跤,但零食的诱惑,痛算得了什么,每次看见一大包零食,我的口水会飞流直下三千尺,把零食吃得干干净净,渣渣不剩。

  小时候,我可是天下第一“贱”,一天到晚都拿着我的神器—剪刀,不是像怪兽那样搞破坏,就是给小猫剪胡子,有时都会贱到最后的程度,给小狗剪毛。

  现在,我长大了,不再那样贪吃,贪玩,爱贱了,但我还是缺少安全感!

  记得九岁时,我和小朋友在一个地方玩“植物大战僵尸”我站在最边上,当“机枪射手”“呯呯”“呯呯”正打的激烈时,一块大石头压到了我的脚,我疼的大哭,边叫着:"苍天啊,大地啊!救救我!”十几个小朋友用力把这块巨大的石头挪开了,我哥哥叫来了我爸爸,爸爸背着我,上了汽车,去了石门医院,爸爸就陪了我四天四夜。

  我懂了,我要有安全感,当然,我也感受到了爸爸对我的爱和关心。

  这就是我的自传。

  自传的作文 篇34

  本小女姓毛,名夏涵,今年十三岁,一名普通的中学生。本人没有什么独特的技能,只有几个非常大众的优点。

  十三岁的我爱阅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贝多芬传》《我的动物朋友》……像良师益友陪伴着我。我走进保尔·柯察金的精神世界,和他探讨人生的非凡;我想象着贝多芬失聪世界里的孤独和沉寂,与他一起聆听用生命奏出的乐章;我想懂得蝉倾尽生命歌唱的快乐;我想了解松毛虫工作并幸福着的一生……书的世界,有我。十三岁的我有书香浸润的优雅。

  十三岁的我很欣赏大自然的美。我喜欢用双手托腮静静坐在窗前的感觉,因为这种感觉就像是在进行一场虔诚的期待。这样的我徜徉在广阔的天穹、浩瀚的深夜。那划破夜空的流星,灿烂的如夏天盛开的花朵,让我的心轻轻荡漾,让我回忆起那些年少过往:或稚嫩青涩或纠结叛逆。可正是这一路的行迹,给了我一个绚丽的十三岁。

  在人们眼中,青春期的女孩儿清纯如水,优美透亮,像一块优雅的芳草地。可我,却像一株野蔷薇,天真、稚气又带点野性。虽然与“水一般的女子”相差甚远,但也无伤大雅,释然坦荡倒也是一种美丽,高兴的时候开怀大笑,难过的时候哭得翻天覆地,从不愿刻意装以求被称赞为“大家闺秀”。想跑就跑,想闹就闹,烦恼不沾身,心思不过夜,逍遥自在,真好!

  我喜欢这样的自己——懂礼貌、懂生活、有理想、有自信,当然还有那份对遵从我心的欣赏。

  自传的作文 篇35

  2007年4月5日,随着一声响亮的啼哭,我就诞生在这个世界上了。我叫李佳睿,来到这个世界己经整整十一个春秋了。在家庭温暖的气氛中我慢慢地成长,从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变成了一个热爱学习,热爱生活的小女孩。

  听妈妈说我小时候白白胖胖的,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整天嘴里只会嘟噜嘟噜地说一些稀奇古怪的话,谁也听不懂,这可能就是婴儿通用的语言吧!

  三岁时我第一次进幼儿园,既高兴又害怕。当听到妈妈要把我一个人留在那儿时,我哭着闹着不让妈妈走。妈妈只好哄我说她在院子里等我。结果放学后我没见到妈妈,又大哭大闹起来。哭闹一直持续了一个月,我才慢慢地适应了幼儿园生活。我小时候还挺厉害的吧!

  转眼之间,我已经步入了小学的大门。在这里,我学到了许多新的知识,开阔了眼界,结识了更多的好朋友。不知为什么,调皮的我爱上了读书,不过那时读的都是一些故事书,似懂非懂。

  现在,我的小学生涯快要结束了,我已经上小学六年级了,爱好变得更广泛起来。了解的知识越来越多。现在的我不会再报怨作业太多太多,而没法玩儿,学习压力也化为动力,珍惜时间。我知道遇到困难要勇敢去面对,毫不退缩,勇往直前,战胜困难。

  和小时我相比,现在的我比原来进步了很多,但人生的道路依然有许多未知的东西,等着我去探索和追求。只要我努力奋斗,相信一定会到达成功的彼岸。

  自传的作文 篇36

  本人乃蒋蔓琪是也,属猪,20xx年4月22日。随着某一声大哭,我从医院诞生了,出生时十分可爱,胖嘟嘟的小脸蛋让谁看了都想摸摸。当初如此可爱的我,长大后不负众望变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一名班里的领袖。

  小时候,爸爸很喜欢带我出去玩,出去玩就会拍很多照片,因此养成了每到一个景点就要拍照的习惯。想想以前,最令我引以为傲的是——爸爸带我去杭州西湖玩时,两三岁的我晃晃悠悠地走了半个西湖。这是新的突破,正是这次突破,造就了我小学时期那双飞毛腿。

  过了7年,时光老人残忍地将幼儿时期带走了。留给我的,是充满书籍的学校。步入学校的那一刻,我就成为了一名小学生,佩戴上鲜艳的红领巾,迈着整齐的步伐,开启了小学新生活。

  一年级的时候,我的成绩就莫名地高起来,第一次语文考试就考了99.5。在竞选干部时,我顺利地当上了副班长,和同学们和睦相处。

  二年级时,由于我的成绩十分优异,每次考试排第一,于是我登上了班长的宝座。接着,老师把管理班级的重任交给我,我想方设法将同学们的注意力吸引到学习上来,有时和班干部们开个会也是不可避免的事。后来,我决定,用“礼物刺激法”,很轻松地将同学们搞定了。

  到了四年级,我们班里的一些调皮boy都任我掌控。老师也对我万分宠爱。我想,只要我不转学了,我的班长辉煌会永不黯淡吧!

  这就是我,一个学生代表能管理好班级老师的小助手。看完我的自传,你们喜欢我吗?

  自传的作文 篇37

  吾,姓董,名心欣,豆蔻年华,正是学习探索未知之时。

  吾,身长一米六,双眸黯淡,耳垂宽厚,发过肩,可谓平凡。想知吾之事吗?且听吾一一道来。

  幼时经历

  据一众人讲,吾幼时可谓一灾。每逢喝完水,奶,面色平静,动作不静,手握杯,无人来取向便后扔去。如不是玻璃倒罢,如是玻璃屑必会崩溅满地。见新衣必会踩之。

  吾上幼儿园时也与众不同。周岁便入了幼儿园,自是从小便会,咿呀唱“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唱完仰望天空,看万里星空。

  小学时光

  小学时光可谓美好,在学中也有玩耍的时光。上课同同学一起回答问题,课间同同学一起玩闹嬉戏,悠闲的学到了许多知识。吾父吾母可谓对吾苦心栽培,让吾学习防身之术,以备不时之需。可吾不想学呐,时常偷偷跑出,被吾父找回,必是一顿臭骂,真想大哭一场。

  中学时光

  小学时光转瞬即逝,中学迎面而来。在这中学阶段,科目增多,吾离开嬉戏时光,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知道星星,为何发光?知道月亮,为何明亮?更想探索宇宙中的世界,探索银河系外的世界,不是能发探索成功。

  十四年过去,吾以从之前淘气的小姑娘,变成了爱探索的女孩,比之以前进步不少。但还是不够,漫漫人生路,吾有很多知识还未掌握,应继续学习,以便以后去探索宇宙中的世界,银河系外的世界。

  这就是吾,平凡的吾,却有不平凡的梦想,愿有朝一日探索未知世界。

  自传的作文 篇38

  本人姓王,名欣淼。家中世代良民。生时无任何祥瑞之兆,家父取字欣淼意为烟波浩淼,做心胸宽广、有抱负之人。家中祖辈均健在,虽谈不上十分孝敬,却也比较尊重。目前为一初二中学生,学习一般,唯数学会略做几题。每遇难题,且不甚过解之时,必停于此处,均甚认真,往往吃亏,亦不后悔。

  三岁时,外出购喜好之物。看上一好物,遂求之于家母。家母未遂我愿,我甚为不爽,乃坐于地上大哭。虽未立有结果,却直至打闹数小时,家母无奈做出妥协。自此,让我明白:做事情只有坚持才会有结果,不能轻言放弃。嘻嘻……

  八岁那年,书架上多了形形色色的书,《三国演义》《史记》看得人热血沸腾,仿佛已身临其境,调兵遣将。恍惚间以为自己就是诸葛亮,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一时间忘乎所以,沉迷于其中,作业也都不写了,整天沉醉于此类书籍,或是相关的游戏,而且逢人必谈史事。

  如今,我已十三岁,上初二的年纪,稚气虽已退去许多,却还是有些陋习未改。去年九月,老师同学热情地展开双臂,我被吸引,走进光谷一初。学习之路虽然五光十色,却也充满艰辛。再多的困难也无法逃脱,只能一一接受。我坚信:只要努力,就可以品尝到成功的甜果!

  唉!往事不可谏,来者犹可追。

  自传的作文 篇39

  随着一声哇哇的啼哭,一个新生儿诞生了。听妈妈说,那时候的我很爱哭,而且还很淘气。因为爸爸那时候工作忙,只得把我扔给妈妈一个人照顾,当时妈妈正在医院,还要看好我这个淘气包,听说那时可费了不少劲。

  四岁那年,刚上幼儿园。第一次听妈妈说要送我到幼儿园时,记得那天哭了一晚上,还以为他们不要了。第二天妈妈要送我去的时候我死活也不肯去,又是装病装傻,结果还是被妈妈和老师硬拖进了教室。在班上我认识了许多年龄跟我差不多大的小伙伴,从此就爱上了幼儿园。每天早上都是我拉着妈妈去幼儿园门口的。

  七岁,转眼间,进入了小学。当时的我是对幼儿园有多么的不舍啊!从一个充满欢乐每天做游戏的教室,变成了一个除了上课只有写作业的教室。原本熟悉亲切的老师也变成了陌生、长着一张大头脸的老师。为此,我还逃了很多次学,可都被那个木头脸的老师给拽回了教室。手上写着检讨,头顶上还挨着老师的批评。

  一转眼,又过了五年,这时我到了初中,初中变得成熟稳重起来。由于刚升入初中时,我像是被幸运星砸中了一般,在班上考了个第三名,导致每次考试只要不过前五,就得自觉地回到家低着头,等待着爸妈的批评。但每次他们都只是说:“你长大了,给你留点面子,下次再敢考成这样你试试!”其实,我心里明白,他们只是舍不得打我罢了。只得自己在房间里重重的甩自己一巴掌。

  这就是我,一个从淘气爱哭变成成熟稳重,时不时还会有些小脾气的我。

  自传的作文 篇40

  本人于二零零四年出生。叫思宇,思考的思,宇宙的宇。之所以起这个名字,是因为爸爸希望我将来能成为一个有思想,有作为的人。这个名字已经陪伴我十二个春秋了。

  我有一个温馨的家。我融入这个家时,妈妈说,我给他带来了希望和欢乐;爸爸说,我是他奋斗的源泉,是他生活的动力;爷爷说,我是他最宝贵的大孙子,一见到我就眉开眼笑,用他的胡子茬扎得我咯咯直笑;奶奶说我是她的心肝宝贝,是她下厨的动力。小时候爸爸叫我小monkey。因为我属猴,而且小时候,总喜欢在爸爸大腿上攀爬。猴子的属性赋予了我活泼开朗的性格和做事的灵秀之气。

  我的爱好是:英语,作文,下象棋,踢足球,打篮球等。我最喜欢的综艺节目是《奔跑吧,兄弟》,现在还会偶尔玩一玩游戏,填补我忙碌充实的生活。

  我在育红小学六年级七班上学。我们的班主任于丽老师,是一位非常和蔼亲切的女教师。就像妈妈一样关心,照顾我们。在她的帮助下,我的进步很大。

  记得去年,期末考试下午我一出教室,就看见了我的朋友便高兴的追了过去,我在奔跑的时候摔倒了。脑袋撞在了墙角上,被撞破了一个口子。鲜血直流,是于老师带着我到医院,忙上忙下地找大夫给我包扎,照顾我,我真地非常感动。我的班主任老师能像妈妈一样的照顾我,真的让我感觉既温暖又庆幸。感谢上天赐给我这么好的一个老师。我会一直默默祝福她的。我生活在爱的包围圈里,感受着生活的甜蜜。

  本人思宇的自传,告一段落,待续……

  自传的作文 篇41

  我是一个活泼帅气、玉树临风、英俊潇洒的男生,名叫孙振熙,长得一表人才。

  小时候的我是一个天真又单纯的人,有一次我嚷嚷着要吃火腿肠,妈妈便买来了“火腿肠”,说要给我做出新花样。于是我便在外面等了半天,终于,香喷喷的“火腿肠”出锅了,我迫不及待的拿起一块就开始吃。刚吃一会儿,我便感觉味道不对,便问妈妈:“妈妈,为什么这个火腿肠味道不对呢?”妈妈说:“这是新做法的功劳。”我也信以为真,狼吞虎咽的吃起来。并把那盘“火腿肠”风卷残云似的一扫而光。直到有一次,我和妈妈一起去超市买胡萝卜时才恍然大悟。我吃的“火腿肠”分明是胡萝卜,根本不是火腿肠。就这样,我居然被骗了7年,吃了那么多讨厌的胡萝卜。

  当我渐渐长大,就开始在意形象了。比如十分在意自己的身高。在班里没有几个比我矮的,当别人说我矮时,真想一下子就长到比他高,哪怕一毫米也行。有一次,我在队伍里跑步,突然后面有一股推力将我一下摁倒在地,回头一看正是后面的同学,他向我解释说:“你太矮了,我根本看不见你。”我当时气的火冒三丈,同时也十分后悔小时候挑食不好好吃饭,现在身高成了硬伤。

  现在的我是一个好动调皮的大男孩了,有一次我上课时做小动作被班主任发现,被严厉的批评一顿,还被罚写了两千字检讨。

  我是一个普通的男生,但我就是我,不一样的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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