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初级:
1、从事秘书职业一年以上;
2、职业学校秘书专业毕业;
3、经过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
中级:
1、取得初级秘书资格职业证书,从事秘书工作两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
2、取得初级秘书资格职业证书并从事秘书工作三年以上;
3、从事秘书工作四年以上并未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
4、秘书专业大学专科毕业。
高级:
1、取得中级秘书资格职业证书,从事秘书工作两年以上并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
2、取得中级秘书资格职业证书并从事秘书工作三年以上;
3、从事秘书工作十年以上并经本职业正规培训;
4、大学专科秘书专业毕业后并从事秘书工作三年以上;
5、大学本科秘书专业后并从事秘书工作两年以上。
【全国秘书职业资格考试申报条件参考】相关文章:
秘书考试申报条件介绍12-19
秘书职业资格考试须知02-22
全国护士资格考试报考条件04-05
秘书职业资格考试题02-16
秘书职业资格考试试题04-05
商务秘书资格考试06-28
秘书资格考试技巧心得04-01
秘书资格考试试题04-10
秘书资格考试模拟试题10-30
策划师申报条件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