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2022-11-14 自查报告

  时间一溜烟儿的走了,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取得了成绩,也存在着问题,是时候仔细地写一份自查报告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自查报告书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自查报告范文(精选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自查报告1

  按照雅财〔2016〕324号文件要求,我委及时对违反规定乱发钱物问题进行清理自查。经查,我委无违反规定乱发钱物问题。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安排部署清理自查工作

  委党组高度重视违反规定乱发钱物清理自查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扎实抓好第二批群众路线实践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认真进行安排部署。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由委党组“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财务室、监察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强化教育。召开班子会和职工会,组织学习省、市关于切实解决乱发钱物问题的相关文件,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对乱发钱物问题的认识。三是强化监管。委监察室定期对委机关和下属各单位违反规定乱发钱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违反规定乱发钱物的,督促限时整改。

  二、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进一步规范并加强单位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切实加强财务人员财经纪律和业务培训,继续实行监察人员全程参与重大经费研究、使用、管理的制度,坚决杜绝挤占或挪用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和其他专项经费,以及以其他名目变相发放钱物等违规行为。同时,按照《雅安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研究制定《雅安市人口计生委公务出差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出差流程、出差审批和差旅费报销程序,明确差旅费报销范围、标准,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避免浪费现象。

  三、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清理自查工作

  我委严格控制支出,支出科目规范,报销凭据正规,严格重大经费党组会研究决定,一般经费实行经办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核、财务人员把关、“一把手”审签的四方签字认可程序,方可列支。按照省、市关于开展切实解决乱发钱问题工作的要求,对照违反规定乱发钱物清理自查及整改情况表,对今年1月以来的账务进行全面清理自查,未超标准发放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自行提高上级政府批复的地方津贴补贴标准,在规范后的地方津贴之外继续发放已取消、归并的原津贴补贴项目或违反规定新设津贴补贴项目,违反规定发放各种奖励等情况,未私设小金库。

  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自查报告2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我局按照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关于转发〈四川省监察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审计厅关于开展切实解决乱发钱物问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宜财预〔2016〕7号) 文件精神,对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止是否存在乱发钱物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正风肃纪“切实解决乱发钱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启动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切实解决乱发钱物问题工作的重要性,把该项工作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及时成立乱发钱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本着“清理、整改、完善、提高”的工作目标,逐一查找问题,逐项逐条梳理,认真清理整改。

  二、精心准备,检查到位

  我局结合部门实际,精心组织,迅速启动,对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乱发钱物问题进行全面的清理自查。在清理自查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全面深入、突出重点,杜绝“走形式”,确保扎实有效。

  (一)严禁巧立名目乱发钱物。

  坚决杜绝一切形式的乱发钱物现象,严格执行津贴补贴政策。没有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没有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没有发放有价证券和实物。

  (二)规范工资性支出发放方式。

  加强工资发放管理,完善工资发放相关规定。津贴补贴通过财政部门工资统发专户,以银行卡形式集中统一发放。按要求设立津贴补贴专门科目,统一核算发放给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所有津贴补贴。

  (三)严格经费预算约束。

  加强预算编制与执行,完善预算与经费支出管理办法。没有挤占或挪用公用经费、工会经费、集体福利费、其他专项经费,没有报销违规发放物品产生的费用。

  (四)严格控制支出。

  严格支出控制,支出科目规范,报销凭据合规。做到每笔支出都有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财务人员审核、报销人三方签字认可,才能列支。特别是三公经费公务接待报销上,必须三单(原始票据、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清单)齐全,才能予以签字报销,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通过对以上方面的自查清理,我单位无乱发钱物的问题。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勤俭节约、廉政办公,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杜绝任何违反中央规定和财经纪律的事件发生。

  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自查报告3

  根据县政府《关于开展全县财经纪律大整顿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对照检查标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院领导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

  医院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扎实做好各项财务工作,按国家要求及时更新财务软件。支持财会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规范财务流程,明确岗位职责。我院现设有财务负责人1人、总会计1人、分账会计4人、现金会计2人分别负责医院各项财务核算工作。

  二、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各项财务管理行为

  1、按规定设立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财务核算、管理内部会计核算体系,严格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稽核制度和财务报销制度。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分工管理责任。我院所有支出票据均有院长和主管财务院长签字才能报销。

  2、按规定开设银行账户,银行留存由财务人员分开保管。核算医院的各项收支情况。

  3、会计报表数据真实、完整,编报与报送及时、准确。

  4、制定了单位票据领购、保管、使用等具体的管理规定,票款相符:无转让、出售和代开报销票据情况,无伪造和使用伪造财政票据情况。

  5、严格按照财经纪律管理财务,无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等违规行为,无滥用和铺张浪费等现象。

  三、通过自查发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的问题

  1、财务人员素质需进一步提高,随着电算化在财务工作中的应用,在规范和方便财务工作的同时,也对财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高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成为我们解决的问题。

  2、在特殊情况下有超范围使用现金的`现象。

  3、有个别医疗收费项目欠规范。

  4、公务招待费有待进一步压缩。

  5、未按时缴纳工会费。

  6、财务管理力度需进一步加强,还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机制。

  四、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及措施

  1、加强财务管理力度。严格管理是做好财务工作的重要保障,今后我院一定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力度,提高工作质量。

  2、提高财务人员素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继续通过培训和业务交流等多种方式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更好的适应财务管理工作的需求。

  3、规范医疗服务收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按国家政策缴纳工会费。

  此次自查工作中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合理安排自查工作,以《会计法》及《新公立医院会计制度》为准绳,以我院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和办法为依据进行全面自查,通过自查工作的开展充分认识到财务核算、分析、预算工作的重要性,今后我们要依托信息化建设,规范基础管理,强化支出监督,深化责任内涵,扎扎实实的把财务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自查报告4

都江堰市财政局:

  按照都江堰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要求,围绕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政府过紧日子、加强基层“三保”保障、规范国库管理、加强资产管理、防范债务风险等六项重点任务,开展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范国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收入方面,本单位不存在提前征收税费、多征收税费、少退或不及时退还税费、异地引税、借款缴纳税费等“五类虚增”的情况。二是支出方面,不存在财政局决算表(包括正式上报的简表和公开报表)与财政总预算会计账务支出数据不一致的情况。

  二、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本单位2020年至2022年3月之间未发生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违规问题,不存在拖欠社会保险缴费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违规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待遇,冒领、骗取、套取社保基金等情况。

  (一)不及时将税务部门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划入社保财政专户,不及时足额将上级财政对社保基金的补助拨入社保财政专户,未足额安排和及时拨付本级财政应配套资金等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

  (二)未足额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缴费预算,拖欠社会保险缴费等情况。

  本单位不存在拖欠社会保险缴费的情况。

  (三)不按计划清缴被征地农民欠费等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

  (四)各项社保基金之间相互挤占,挪用社保基金支付不属于基金支付范围的项目,违规将社保基金从财政专户调入国库,平衡一般公共预算等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

  (五)不按规定分险种单独记账、单独核算社保基金,不按规定核对社保基金账务,账实、账表不符,违规扩大社保财政专户核算范围,不按规定流程拨付社保基金等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

  (六)违规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违规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重复参保、重复领取待遇,冒领、骗取、套取社保基金等情况。

  本单位不存在此类违规行为。

  (七)审计、巡视、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

  三、基层“三保”保障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本单位不存在未严格落实“三保”主体责任,未加强“三保”保障组织领导,未建立健全“三保”全流程管控制度机制,未严格落实中央、省、成都市关于“三保”支出各项管理要求等问题。

  二是本单位不存在年初预算未优先足额安排“三保”支出,执行中未及时足额补足“三保”预算缺口,未严格落实工资、基本民生专户管理要求,违规挪用“三保”库款资金,拖欠供养人员特别是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等问题。

  三是本单位不存在未严格落实中央、省、成都市规定的“三保”支出保障范围和标准,违规出台津贴补贴政策,“三保”政策违规提标扩面等问题。

  四是本单位不存在未对镇(街道)落实帮扶指导监督责任等问题。

  四、政府过紧日子专项整治行动

  本单位不存在违规兴建楼堂馆所,超出财政承受能力新出台政策、新上项目;铺张浪费举办会议、培训、论坛、庆典等公务活动,超标准、超范围列支费用违规使用“三公”经费;挪用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违规发放加班补贴和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未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三项清理”制度等五类情况。不涉及不兑现符合国家政策的招商引资承诺,安排区域性补贴造成市场割裂、重复投资建设等问题。

  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自查报告5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xxxx单位对2013年至2014年上半年的“三公”经费(因公出国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公务接待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私设“小金库”方面进行了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三公”经费方面

  1、出国出境方面: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不存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

  (1)公务用车购置

  现有公务用车xx辆。分别于xxxx年x月购买x人座xxxxx车,车号为xxxx,排气量xxx升,价值xxxxx元;xxx年xx月购买xxxxx车,车号为xxxxx,排气量xxx升,价值xxxx元。购买时均向上级申请,经批准后购置。不存在超标准配备公车或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行为。

  (2)、公务用车运行

  车辆运行方面,xx辆车主要用于参加医疗、基本公共卫生相关工作会议、为辖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如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查体、辖区中小学生查体、发放预防接种和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卫生监督协管、传染病防治、打击非法行医等相关的工作需要。严格遵守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备案制度,不存在公车私用情况,也不存在公车入私户行为。2013年车油费实际支出xxx万元,2014年1月-6月实际支出xxx万,均未超出预算标准。

  3、公务接待经费

  关于公务接待方面,严格按程序和规定标准控制支出,规范执行批报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报销时必须同时有经手人和xxxx共同签字才予以报销。公务接待经费2013年实际支出xx万元。2014年1-6月xx万元。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情况。

  二、会议费、培训费方面

  1、会议费:2013年度、2014年1-6月会议费实际支出均为0元。

  2、培训费:2013年度0.5万元,2014年1-6月1.7万元。培训费大幅度增加的原因是,按照泰安市卫生局文件要求,派遣xx、xx参加xxxx全科医师转岗培训,报销了x人的相关住宿费、交通费、管理费等。

  三、“小金库”方面

  xxx单位没有设立“小金库”。所有收入、支出真实、规范,全部纳入财务科统一核算,符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每月记账凭证均按时上报xxxxxxx计财科专管人员审核,并出具相关的财务报表。不存在弄虚作假现象。

  三、“小金库”方面

  xxx单位没有设立“小金库”。所有收入、支出真实、规范,全部纳入财务科统一核算,符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每月记账凭证均按时上报xxxxxxx计财科专管人员审核,并出具相关的财务报表。不存在弄虚作假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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