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的工作生活已经告一段落了,回想这段时间以来的工作详情,有收获也有不足,为此一定要做好总结,写好自查报告喔。相信大家又在为写自查报告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药店药品安全年度自查报告(精选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药店药品安全年度自查报告1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星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保证我门店所经营药品的质量合格、使用安全,我门店药品经营的相关环节进行自查,其自查情况如下:
一、人员管理情况:
1、按照经营药品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我们店建立以企业法人_同志为主要责任人、以质量负责人_同志为主的质量领导小组,同时各门店设置有养护、质量管理专职人员,门店共有3名员工。
2、根据药品相关管理法律、法规对企业员工的培训要求,门店质量管理负责人每年制定年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对门店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培训,同时建立培训档案。
3、为了保证门店所经营药品的质量安全,每年对直接接触药品的营业人员及质量负责人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其健康档案。
二、设施设备情况:
1、按照经营药品的相关规定及要求,门店经营面积万扣平方米,店内严格实行色标管理,标志明显。
2、门店内干净整洁、干燥、通风良好,周边无污染源,店内配置有适宜药品储存的设施设备:空调1台、灭蚊灯1盏、老鼠夹4个、温湿度计1个。
三、质量管理情况:
门店建立有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和质量跟踪检查制度,如有不良事件的发生,质量负责人按相关质量管理制度进行跟踪、记录并建立质量档案。
四、销售管理情况:
1、门店严格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无擅自变更经营场所、质量负责人等许可事项,未降低经营、储存条件。
2、严格按照药品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药品销售。
以上是我门店对药品的整个经营环节中的自查情况,已基本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
药店药品安全年度自查报告2
上蔡县鸿康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根据上蔡县人劳局要求,结合年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认真对照量化考核标准,组织本店员工对全年来履行《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工作开展情况做了逐项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基本情况:我店经营面积40平方米,全年实现销售任务万元,其中医保刷卡万元,目前经营品种3000多种,保健品多种,药店共有店员2人,其中,从业药师1人,药师协理1人。
自检自查中发现有做得好的一面,也有做得不足之处。
优点: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上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疗保险暂行规定》;
(2)认真组织和学习医保政策,正确给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没有出售任何其它不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物品;
(3)店员积极热情为参保人员服务,没有出售假劣药品,至今无任何投诉发生;
(4)药品摆放有序,清洁卫生,严格执行国家的药品价格政策,做到一价一签,明码标价。
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
(1)电脑技术使用掌握不够熟练,特别是店内近期新调入药品品种目录没能及时准确无误维护进电脑系统;
(2)在政策执行方面,店员对相关配套政策领会不全面,理解不到位,学习不够深入具体,致使实际上机操作没有很好落实到实外;
(3)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尤其对刚进店不久的新特药品,保健品性能功效了解和推广宣传力度不够;
(4)对店内设置的医保宣传栏,更换内容不及时。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店的整改措施是:
(1)加强学习医保政策,经常组织好店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
(2)提高服务质量,熟悉药品的性能,正确向顾客介绍医保药品的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更好地发挥参谋顾问作用;
(3)电脑操作员要加快对电脑软件的使用熟练操作训练。
(4)及时并正确向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全心全意为参保人员服务。
最后希望上级主管部门对我们药店日常工作给予进行监督和指导,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
药店药品安全年度自查报告3
为贯彻落实云人社通xx100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结合《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标准》的标准,仁心大药房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医保定点药房自检自查工作,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药房按规定悬挂定点零售药店证书、公布服务承诺、公布投诉电话,《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二、本药店有严格的药品进、销规章制度,药房员工认真履责,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认真审核并建立档案,确保购货渠道正规、合法,帐、票、货相符;
三、本药房营业时间内至少有一名药师在岗,药房门口设有明显的夜间购药标志。所有营业人员均持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健康证》和职业资格证书,且所有证书均在有效期内,药师按规定持证上岗;
四、本药房经营面积284平方米,共配备4台电脑,其中有3台电脑装药品零售软件,1台装有医保系统,并经专线连入怒江州医保系统。配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清洁人员,确保了计算机软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五、本药房药学技术人员按规定持有相关证件。所有员工均已购买社会保险;药房严格执行国家、省、州药品销售价格,参保人员购药时,无论选择何种支付方式,我店均实行同价。
综上所述,上年度内,本药房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两定”服务协议,认真管理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尊重和服从州、县社保管理机构的领导,每次均能准时出席社保组织的学习和召开的会议,并及时将上级精神贯彻传达到每一个员工,保证会议精神的落实。今后,我药房将继续抓好药品质量,杜绝假冒伪劣药品和不正之风,做好参保人员药品的供应工作,为我州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药店药品安全年度自查报告4
根据市卫生局市药监局“放心药房”专项检查通知及检查标准,我院严格按照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并开展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
一、加强管理,明确责任。
我院成立了专门的药事管理小组,组成人员符合有关规定,制定了药事管理工作制度,并定期召开会议。严格执行药品招标采购的规定,新药临床使用有申请。
二、 按照各项制度严格执行,严抓质量管理,确保安全
(一)药品购进制度执行情况
1、渠道合法:我院严格遵守《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范》,从具有相应药品经营资格的合法企业购进药品,保证药品渠道合法、安全。
2、证照齐全:我院购进药品前,先行验明、核实供货单位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以及所购药品的批准文件等有效证明文件。
3、网上集中采购:根据市卫生局指示和要求,我院已全面实行网上集中采购。
4、票据管理:我院购进的药品每批次都索取合法的票据(税票及详细清单)并留存。
(二)验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1、验收药品:验收药品时,验收员除了对药品品名、规格、批准文号、数量、批号、效期、生产企业和供货单位,还要对外观质量和包装进行感官检查;到货药品必须附有同批号的出厂质量报告单。
2、特殊药品验收:实行保管员和验收员双人验收。
(三)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1、分类存放:药库药品按照药品的属性和功能分别存放。过期、破损等药品放置在退药区。均按相关规定存管理,专柜存放,专账记录,账物相符。
2、储存条件:均按照药品说明书标明的储存条件储存药品。
3、养护工作:药品养护员严格执行药品保管、养护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药品避光、通风、防火、防虫、防鼠、防污染等条件是否合理,并建立相应的养护档案,从而保证药品质量。
4、近效期药品管理:我们建立效期药品管理制度,每月20日对药品进行盘点,药品效期提前3个月下架,严格杜绝过期药品的存在。药品发放也严格遵循 “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
(三)药品调配、发放制度
1、调配卫生要求:用于调配药品的药匙、包装用品以及调配药品的区域,完全符合卫生要求及相应的调配要求。
2、拆零要求:需要对原最小包装的药品拆零调配的,拆零药品的包装袋上注明 “请在医嘱使用期限内服用”字样,并标明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批号,效期和患者姓名等内容
(四)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
1、不良反应监测:药剂科负责不良反应报告的收集。不定期检查和督促临床医师发现并填写不良反应报告,由药剂科汇总并网络汇报上级药监部门。
2、临床指导:药剂科通过不定期下到临床科室对临床医师进行指导。
(五)人员健康档案 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精心组织,加强人员培训。
加强制度建设,积极开展人员培训,及时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进行了全员定期培训,对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和药学人员定期培训。
通过自查也发现了不足之处,我们将改进完善自己的工作,以便使自己的工作更规范。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懈努力为患者提供放心的药品和优质的'服务。
药店药品安全年度自查报告5
为了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以下简称“两法”衔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及时总结、查找不足,现将我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两法”衔接自查工作情况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州局统一安排部署,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认真传达贯彻落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两法”衔接自查工作精神,明确开展此次自查的重大意义,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从各个方面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干部职工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切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奠定了扎实基础。
二、认真自查,整改落实
(一)扎实开展大案要案的梳理工作。为了确保执法的公正性,根据州局安排,我局认真梳理20xx年以来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的查处。经过我局的仔细复查从20xx年以来,未有大案要案的发生。
(二)切实确保“两法”衔接顺畅。为了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确保广大农牧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必须加强各部门联动,强化信息共享,特别是“两法”衔接工作,齐抓共管,发挥整体优势,不断增强监管执法的整体合力。一是复查20xx年以来是否存在没按规定及时移交案件,或“以罚代刑”的情况,经核查我局的案件都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切实做到执法的公正、公平、公开,为树立药监卫士奠定了基础。二是复查20xx年以来是否存在当事人未主动履行的案件,经核查我局案件都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当事人都是主动履行,未有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况。三是复查近20xx年以来未向公安机关移送时不及时向检察机关备案的情况,经核查我局未发生此类案件。四是复查20xx年以来的案件是否存在职务犯罪,经核查我局案件都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做到了执法的公正、公平、公开,所以不存在职务犯罪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是存在一定差距。一是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还不够,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单位人员少,食品药品监管战线长,工作量大。三是新的职能增加,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还不够完善。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引导和带动干部职工积极、自觉地投入到学习中。二是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增强办事执法透明度,确保行政处罚合理、严格规范,不断提高全局的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衔接工作,做到信息共享,出现违法案件,有案必移,移案及时,确保衔接工作顺畅,实现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促进执法办案资源的合理使用,增强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针对性及有效性,营造公正执法的良好环境。四是加大新职能的业务知识培训,确保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实现“舌尖上的安全”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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