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得太快,让人不知所措,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回想这一段时间的工作,获得了成绩,也存在着问题,这时候十分有必须要写一份自查报告了。我们该怎么去写自查报告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自查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自查报告 1
为进一步加强遂宁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和我省依法治医工作要求,近日全市城区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市支队及各区县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均制定了详细检查方案,对辖区各类医院进行拉网式检查,市支队按照辖区划分对将支队监督员分成3个检查小组,由市卫计委副主任、综合监督科科长和支队副支队长各带一组,并抽派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等相关专家协助,分别对全城区的所有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及门诊部进行拉网式检查;各区县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带队参加检查。
二、具体检查情况
1、检查的基本情况
在监督检查期间,全市共出动监督员461人次,车辆128台次,对全市各级各类医院143家进行了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了以下内容:
一是医疗机构资质是否合法,使用卫生技术人员资质是否合法;
二是医疗执业行为是否合法。是否严格按照执业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三是精麻药品管理、临床用血等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使用保管书写病历、处方等;
四是开展医疗技术是否合法,是否严格按照核准范围开展相应的医疗技术,医疗设备及器械的使用、维护、清洗消毒、卫生防护、质量检测等是否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出具检查、检验报告是否真实规范。
五是医疗安全工作:医用电梯的'维护,医用氧气瓶使用及存放,饮食安全等工作是否按要求执行,整改不安全隐患。
大英县在这次检查中,除了检查上述必检内容外,还结合本年度重点检查工作计划对各类医院的综合管理、医疗文书质量、合理用药以及院内公共场所管理进行了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在全县进行了通报。
2、存在的问题
(1)医疗机构资质方面
全市各级医院绝大部分医疗机构具备较强的依法执业意识,机构和相关人员基本都具备合法资质,能做到严格按照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射洪县发现1家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技术工作,目前已经立案调查,射洪县部分一般乡镇卫生院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许可证》,对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和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大英县发现5家乡镇卫生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及时进行校验,且未亮证、悬挂在医院醒目位置。
(2)医疗执业行为方面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严格按照执业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精麻药品管理较为规范,做到了专人管理,开具精麻药品的医师均通过了培训,考核,取得了处方资格,个别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未建立专门精麻药品出入库登记薄;临床用血方面,各临床用血单位均成立了由相关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临床用血相关工作制度较完善,均制订了临床用血管理制度手册。
但部分医疗机构特别是二级以下的医疗机构,例如部分乡镇卫生院和民营医疗机构存在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履行职责不到位的现象,主要表现在:未定期召开临床输血专题会议,没有总结、通报本单位临床用血情况,没有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没有临床用血会诊、指导用血记录。临床用血无有效计划,未结合实际用血情况科学合理贮血等。医疗文书方面,绝当部分医疗机构出具检查、检验报告等医疗文书真实规范。
但也存在个别医疗机构文书书写不规范,比如项目填写不齐全,处方字迹潦草、医生签名无法辨认或漏签名等。部分医院外科手术病人未签署授权委托书;风险告知内容没有条理性,起不到知情谈话预防风险的作用。医疗机构放射科、检验科方面,射洪县发现1家医疗机构涉嫌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开展放射诊疗活动,执法人员发现个别医疗机构放射科防护设备未正常使用,一些医疗机构特别是部分乡镇卫生院的检验科设备未按国家规定要求校准和年度强制核定,检验科阳性标本处置不规范。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未使用专用容器。另外部分医疗机构门诊候诊大厅未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针对存在的问题,监督员均发出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并对8家涉嫌违法的医疗机构进行调查取证,目前全市共计对8家涉嫌违法的机构进行立案调查。
下一步,全市卫生监督机构还将继续加大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检查的力度,特别是对医疗机构的检验科、影像科、妇科、医疗美容科、不孕不育专业等重点科室的执法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将严厉查处,进一步提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意识,不断促进医疗服务市场的规范化,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的就医安全保驾护航。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自查报告 2
为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打击非法执业行为,加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医疗机构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广市卫办发[20xx]78号)文件要求,市卫计委组织综合监督科、医政医管科及卫生执法支队相关人员,于5月23日至28日对全市医疗机构综合执法检查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共抽查包括市直医疗机构在内的医疗机构30家,其中,三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2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5家,其他公立医疗机构4家,民营医疗机构9家,乡镇卫生院10家。针对日常监管发现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机构,重点查看了各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出租承包科室或变相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是否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是否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医疗机构命名是否规范,开展的禁止临床应用医疗技术是否按照要求备案,是否存在开展禁止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的行为。检查组将检查情况现场反馈给各被检查单位,同时将发现的问题以《卫生行政执法建议书》的形式下发给各区市县卫生计生局,以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二、存在问题
(一)医疗机构管理:
绝大多数医疗机构能按期申请校验,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未发现出租承包科室或变相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但从总体来看,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医疗质量仍有待提高,违规执业现象依然存在。
一是仍然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现象。检查中发现,多数民营医疗机构有资质的卫生技术人员相对缺乏,且以B超室、放射科及检验科等功能辅助科室最为明显,存在有执业资质的人员长期不在岗,不具备执业资质人员出具相关检查报告单的现象。同时,民营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有资质的药剂人员缺乏,普遍存在不具备药学资格的人员审核、发药现象;个别医疗机构执业人员的注册地址未及时进行变更开展诊疗活动或注册在该院的执业人员未在岗。
二是科室设置、命名欠规范,仍有个别医疗机构虚设科室或增设科室。
三是职业放射管理欠规范。检查中发现个别医疗机构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或未按时校验开展放射诊疗活动,副本未登记射线装置明细、放射工作人员未佩戴个人剂量检测仪、未进行岗前体检。
四是病历及处方管理欠规范。存在病历记录不及时、不完善,打印病历未及时打印并由医师签名,无资质人员书写的.病历指导医师未及时审阅签名,处方书写、用药欠规范等问题。
(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
全市现有备案开展二类医疗技术的医疗机构15家,暂无备案开展三类医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备案开展的二类医疗技术主要集中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并以开展三级以上内镜、髋膝关节置换技术为主。从检查情况看,抽查的30家医疗机构中,有23家未开展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有6家已经按要求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有1家未经备案开展髋关节置换技术。备案的医疗机构中,个别医疗机构不能提供备案公告,开展的医疗技术管理欠规范,未建立相关规章制度。
(三)医疗广告管理:
部分医疗机构院内医疗宣传欠规范,如挂牌“与xx医院合作”、张贴介绍合作“专家”,夸大治疗作用医疗技术宣传等。暂未接到工商部门提请吊销诊疗科目或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
(四)医疗机构命名管理:
总体情况看,公立医疗机构命名较规范,部分民营医疗机构命名有待进一步规范。如涉及使用地域名称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名称,如:邻水川东医院、邻水西南口腔医院、广安市民生医院;利用谐音产生歧义或误导患者的医疗机构名称,如邻水协和医院、邻水华西医院、广安华西医院、武胜博爱医院、武胜华西医院。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梳理问题,依法查处。
各地各单位要以本次检查发现问题为线索,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组织监督执法部门进一步调查取证,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坚决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二)强化日常监督与管理。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辖区的医疗机构加强日常管理,督促医疗机构规范执业行为。
一是规范医疗机构科室设置和管理。严禁出租承包科室、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严禁超范围执业。
二是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加强本辖区内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列入日常监督工作重点。
三是加强医疗广告管理,依法开展审查和出证工作。
四是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命名管理。
(三)加强医疗机构校验审查。
对提出校验的医疗机构,严格审查涉及有关文件、病案和材料,是否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对不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给予一至六个月的暂缓校验期,暂缓校验期满仍不能通过校验的,由登记机关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所有表列检查督查出的问题,各责任单位务于7月底前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将视其情况纳入年终绩效目标管理部分。整改报告务于7月底前报市卫计委综合监督科。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自查报告 3
20xx—20xx年,浙江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连续三年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行动,成效斐然。
一、行动概况
自20xx年起,省卫生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行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采取培训宣贯、依法监督、约谈处罚、记分通报、整改复查等措施,规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同时省卫生厅每年组织多种形式的检查:20xx年由厅领导带队检查省级医院,各市卫生局现场观摩检查;20xx年推行市际“推磨式”检查,各市卫生局组队互相检查,省卫生厅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20xx年开展“省查市、市查省级医院”层级检查。
二、监督情况
三年行动中,全省共出动28.1859万人次卫生监督员,监督检查医疗机构14.5289万家次,每年监督覆盖率均100%,共与7.3335万家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发放了10万本《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法律义务书》,对1.0208万家违法法规的医疗机构进行约谈并签署了约谈记录。
各地开展行动前,纷纷召开会议进行依法执业守护健康行动宣贯和部署;行动中各地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如湖州、衢州、金华、丽水以开展“执法月”形式,由市卫生局组队对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杭州、宁波、绍兴抽调医院院感、护理、医疗质量控制等专家参与联合执法;温州市组织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县际对口检查,相互督导;丽水专题发文表彰行动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及个人。
三、行政处罚情况
三年行动中,全省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警告2019家,处罚4000家,罚款1922.7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28.38万元,并对12户给予暂缓校验,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83家,吊销医务人员执业证书15人,不良执业行为记分10023家。
行动中查处了违规开展肾移植手术等一批典型案例,并依法加大对大型公立医疗机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仅对省市级医院处罚39家次,罚款18.12万元,不良执业行为记分50家次;有力的规范了医疗机构尤其是大型公立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行为。
四、行动成效
经过三年行动的努力,不仅医疗机构的依法管理意识和依法执业情况逐年改善、提高,卫生行政部门在依法管理意识、依法监管机制、依法监管能力方面也有大幅提升。主要表现在:
1、医疗机构管理依法管理意识有提升,依法执业情况逐年好转。
行动中发现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数量逐年不断减少,且对违法违规问题都能积极主动整改到位。同时,通过对行动开展以来医疗机构行政处罚案件分析发现,医疗机构“原则性”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如“超核准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放射诊疗设备未经许可”等较严重的违法行为逐年明显减少。
2、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意识增强。
通过行动强化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依法执业守护健康”专项行动的认识,领导重视程度逐年提升,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违法行为的处罚案件逐年增多,扭转了以往对公立医疗机构,尤其是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只查不罚”的局面。
3、依法监管机制更加完整、依法监管能力不断增强。
初步建立了涵盖医政,疾控,院感,质控等综合执法机制,建立相对统一的监管标准,丰富了省市区联动、层级稽查、交叉检查等多种监管形式;同时医疗卫生执法能力也不断提升,尤其是对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技术”等操作技术性行为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不敢查到不仅敢查、而且能查出问题并依法查处。
五、下一步工作
1、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管成果。
根据新一轮医改提出“到2020年,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的改革目标和“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点任务,依法执业作为行医的基本准则,不仅需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严格遵守,更需要卫生行政部门的强有力监督来保障群众的就医安全,今后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行动要不断继续深入开展。
2、进一步完善依法执业监管机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切实落实对医疗机构的依法监管责任,建立综合监管机制,实施医疗机构许可预防性审查制度,严把医疗机构许可校验综合审查制度,进一步推进依法执业监管向纵深发展。
3、进一步提升依法执业监管能力。
各地要加强综合执法能力建设,通过执法理论系统培训、实践基地培训、带教进修学习、技能大比武等方式,全面提升依法执业监管能力。同时要导入行业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医疗质量质控中心、医学会、护理学会等技术支撑作用;此外还要创新信息化监管方式,建立依法执业监管信息系统,逐步推进医疗废物、消毒院感控制等实施在线监控,提高监管时效性和实效性。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自查报告 4
根据xxx市卫生局《xxx市20xx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卫医发〔20xx〕15号)的工作要求,按照xxx县卫生局关于xxx卫生院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意见,xxx卫生院高度重视,由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开展了严格的自查自纠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自查领导小组
于4月19日召开了医疗机构整顿工作会议,学习贯彻《xxx市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全院医务人员开展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把《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病历书写规范》等规范和学习列入对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中。成立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就卫生院规范依法执业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开展自查自纠。
二、坚持依法执业,规范执业范围
1、卫生院各科室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范围》从事执业活动,无超诊疗科目行医现象。
2、卫生院现有工作人员48人,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13人,执业护士14人、药剂师6人、医学影像技术人员2人、检验技术人员1人,严格无证及非卫生技术人员单独从事医疗活动。
3、卫生院会诊严格按《医疗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4、没有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5、取缔未经许可擅自开设的口腔科门诊。
6、规范医疗文书的书写与管理,医疗文书及时、准确、完整、规范。病历、处方、护理记录必须照卫生部制定的《病历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不得随意变更格式或简化项目、内容、不得延误完成时间。《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处方管理办法》等进行规范书写。
三、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
xxx卫生院全部药品均为国家基本药物,辖区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药品供应由医院统一网上采购配发,实行零差率销售,无假劣、过期、失效药品。
四、落实消毒隔离制度,杜绝感染事故发生
严格执行注射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杜绝医疗用品复用。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并建立记录。严格落实医院感染和传染病报告制度。所有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做到了浸泡消毒、毁型后进行无害化消毒、焚化处理,并有详细的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无转卖、赠送等情况。
总之卫生院对规范执业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为提高医疗质量打下扎实的基础。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自查报告 5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放射诊疗依法执业工作,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放射诊疗依法执业自查工作》的要求,我所于20xx年5月13日—20xx年5月17日对全县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单位依法执业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我县辖区内从事放射诊疗机构共有12家(中医院、襄矿医院2家,乡镇卫生院7家,妇幼院,疾控中心,康宝单采血浆站),共有放射诊疗设备25台,放射工作人员16人。从此次放射诊疗依法执业情况看: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12家单位,均有有效的《放射诊疗许可证》,放射工作人员均参加了上级卫生部门举办的放射诊疗防护相关培训,培训率为100%;职业健康监护率为88%;个人剂量监测率为100%;20xx年度全县接受X射线诊断总数为16623人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各放射诊疗单位虽为放射工作人员配备了相应的防护用品,但对患者防护用品配备比较缺少。
2、部分放射诊疗机构未对放射诊疗设备进行状态检测。
三、今后工作打算
1、切实加强对全县各放射诊疗单位的.工作质量和安全防护工作的监管,督促其为放射工作人员和患者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积极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参加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举办的有关放射卫生防护培训。
2、将各放射诊疗机构放射诊疗设备状态检测与《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校验相结合,对放射诊疗设备做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状态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单位《放射诊疗许可证》年度检验不予受理。
3、将各放射诊疗单位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工作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积极督促其开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工作。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自查报告 6
本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临近期满,根据《陕西省医疗机构校验办法》,特申请医疗机构执业校验及换证。现将本单位的执业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建设情况及业务开展情况
本村卫生室为集体所有制形式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占地面积xxm2,其中建筑面积为xxm2。现共有乡村医生x人,执业登记诊疗科目为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未设开放病床,年门诊诊疗人次约xxxx人。
二、依法执业及医疗机构管理情况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按规定办理及定期校验执业许可证、乡村医生执业证等各种执业证书,不聘用非专业人员从事医疗业务工作,无无证上岗、非法行医等行为。使用的设备、药品、试剂、医用卫生材料符合要求,无过期或劣质物品。
三、加强管理,保障医疗质量
1.卫生技术人员及诊疗科目较去年无改变,人员职责明确,管理到位。本单位未配备大型医疗设备,诊室、药房等建筑布局及就诊流程合理,符合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安全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我村卫生室全年没有出现过安全事故。
2.严格执行各种医疗操作规程,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废物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源头上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20xx年全年我村卫生室未发生医疗事故及纠纷。
四、完善制度,加强落实,强化医德医风建设。
村卫生室深入开展行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完善医疗服务行为管理制度和规范,提高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态度,增强执业技能,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做好辖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制度建设。
综上所述,我村卫生室能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行医,规范执业,执业活动符合执业校验标准。由于我村卫生室各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各项工作肯定还有很多不足之处。为此我们会不断加以完善,促使我单位对辖区内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及基本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自查报告 7
为了有力配合督导机构对我院的业务监督,规范我院医疗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院成立了医疗机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并于20xx年3月20日对全院医疗规范情况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整顿活动自查总结如下:
一、自查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我院医疗规范化管理,使临床运行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保障了我院临床医疗安全;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医疗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自查工作重点
1、坚决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严禁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禁止无证行医和不符合要求的医疗行为。
2、查处我院内出租、承包科室以及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及超范围行医的违法行为。
3、查处我院内有无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行为以及违反《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的行为。
4、查处各科室无证行医行为。
5、严肃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四、成立活动领导组
组长:xxx(院长)
副组长:xxx(业务副院长)
xxx(副院长)
成员:xxx(医务科主任)
xx(办公室主任)
xxx(药房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对规范医疗秩序的管理。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切实抓紧、抓细、抓好,抓出实效。
2、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坚决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严禁超范围执业。
3、整顿活动组织领导要加强对机构内从业人员依法执业的监管,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科室和人员要严肃查处。
六、自查结果
1、我院对查出的废物指示标示不明显,已制作标识标牌5个,整改到位。
2、我院不存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和超范围执业行为。
3、我院已清理了承包科室人员,现在无出租、以及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和超范围行医的违法行为。
4、我院已同运城市有医疗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签订“医疗废物处理协议书”,无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行为。
5、我院因周围环境影响暂时没有收住院病人,目前只开展了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的孕产妇管理有关各项工作。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自查报告 8
为了贯彻实施好卫计委发布的关于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的实施意见,我院对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进行了一次自查自纠,具体情况如下:
一、领导的重视
自卫计委有相关发文发到卫生院后,我院院长立马召开领导会议,对于如何开展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进行了研究,并成立了领导小组。之后领导小组成员对各科室医务人员开展相关会议,让全体医务人员对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做了一定的了解,方便了卫生院日后对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的开展。
二、制度的建设
我院根据卫计委医政科发文,结合我院的现实情况制定了卫生院的《低收入农户首选药品目录》、《低收入农户首选检验检查项目目录》、《低收入农户“三合理”优惠措施》、《低收入农户医疗救助工作实施细则》和《贵重药品审批制度》等。这些制度规定了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的对象,明确了这些用户可以享受的相关优惠,并在收费处、药房进行了公示,让低收入农户对自己能够享受的优惠有了基本了解。
三、措施的落实
我院在门诊收费处设立了“低收入农户医疗救助服务窗口”,张贴了明显的'标识,在收费处、药房进行了公示,公开低收入农户相关优惠、减免项目、政策等。
我院在门诊收费处安装了低收入农户身份信息自动识别软件系统,低收入农户就诊时刷本人有效身份证就能确认身份,系统自动减免相关费用,免去手工操作带来的诸多繁琐程序和报销审批手续,既方便了低收入农户,又提高了救助工作效率。
我院对相关低收入农户进行了家庭签约服务,依托我院健康服务团队为服务范围内的低收入农户建立健康档案,并确保健康档案的及时更新和动态管理。
我院认真做好医疗救助情况登记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相关台账资料,按月及时上报《医疗精准扶贫帮困(低收入农户医疗救助)实施情况统计汇总表》。
四、存在的问题
在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开展期间,我院和辖区内新纪元村卫生室没有做好相关对接,没有及时收集到新纪元村卫生室的低收入农户的相关信息,没有统计到其每月的救助信息。
我院基本公共卫生相关部门没有对签了家庭签约服务的低收入农户家庭进行上门随访,建立了健康档案但是没有具体统计,不能确定签了家庭签约服务的低收入农户的具体总数。
五、整改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院会及时进行整改。首先我院会和辖区内村卫生室做好对接,按时收集相关信息,确保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再者会和基本公共卫生相关部门做好对接,要求其对家庭签约服务的低收入农户认真建档,及时随访,真正为低收入农户带去帮助。最后我院会更加重视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努力做好医疗精准扶贫帮困工作。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自查报告 9
为贯彻落实《关于对x x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进行年度检查考核的通知》精神,我院根据市医保部门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年度检查考核的要求,予以高度重视。医务部由分管业务的院长牵头,具体负责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和完善医疗保险管理责任制
通知坑后,我院立即成立了以主管院长为首的自查领导小组,对照考核指标,认真查找不足,积极整改。我们医院一直非常重视医疗保险。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成立了由业务院长负责、医务部和护理部兼职的医疗保险领导小组,完善了管理制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定期开展医生医保培训。年初规划医保工作,定期总结医保工作,分析参保患者的医疗待遇和费用。
二、严格管理,达到医疗管理标准
多年来,在市人社局和医保司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我院建立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成立了“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 other投诉箱”,及时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宣传材料,公布咨询和投诉电话,热情为参保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妥善处理参保患者的投诉。简化流程,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参保职工住院时要严格身份识别,防止假就诊、假住院,停止挂床。严格掌握患者的入院和出院指征,严禁出现“养病挂床”以及其他违规行为。严格执行门诊处方医疗保险根据处方剂量,门诊用药处方剂量为7天,慢性病最大剂量为15天。住院患者应在出院后服药不超过7天。贯彻因病施治的.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没有伪造或篡改病历。积极配合医保部门对诊疗过程和医疗费用进行监督审核,及时提供病历和需要查阅的相关资料。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不得对独立项目收费或提高收费标准。
居强的医保政策宣传,以部门为单位,定期组织学习市医保办下发的《医疗保险政策法规选编》和《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让每一位医务人员都更加熟悉目录,成为医保政策的宣传者、解释者和执行者。
三、加强监管,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第一,抓好制度落实,严格操作程序。继续加强核心医疗制度和诊疗护理操作规程的实施,重点实施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手术安全检查制、病历书写和处方点评制,确保医疗安全。继续深入开展“优质服务示范病房”创建活动,抓好基础和分级护理,提高综合护理服务水平。
第二,在加强核心制度实施的基础上,注重医疗质量的提高和持续改进。逐步建立健全医院和科室层面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全医院、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实行检查和抽查评价制度,结果公开,奖优罚劣,使我院医疗工作定期有序到位。
第三,医护人员要熟记核心医疗制度,并在实际临床工作中严格执行。积极学习先进的医学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提高医疗质量,更好地为患者服务,同时加强人文知识和礼仪知识的学习和培养,增强沟通能力。
第四,应将医疗文书作为控制医疗质量、防范医疗纠纷的重要环节。住院病历评分,科室主任评审初评,再次评审医院质控。同时,积极开展病案质量检查鉴定活动,病案质量和运行得到有效监控,医疗质量明显提高。
第五,强化安全意识,医患关系日趋和谐。我院不断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质量责任意识,规范医疗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医患沟通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患者的沟通,耐心细致地向患者讲解病情。术前、术中、术后都要小心。
第六,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方便患者就医。通过调整科室布局,可以简化医疗环节,缩短患者等待时间。门诊大厅配备医疗指导台、轮椅等服务设施,为患者提供信息指导和医疗服务,及时解决患者遇到的各种困难。规范服务语言,加强护理礼仪培训,热心患者护理服务,精心护理,精心操作,耐心解答,杜绝生、冷、硬、推、推现象,得到患者的高度赞扬。
四、加强住院管理,规范住院程序和收费管理
为加强医疗保险规范化管理,全面落实医疗保险政策法规,根据市医保部门要求,我院在医保患者住院后48小时内上报住院申报表,并登记入院证明和出院证明。同时按照规定的时间、种类、数量提交结算报告,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真实准确,费用明细与病历、医嘱一致。
所有主治医师都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使用。加强病历质量管理,严格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规范临床用药。主治医师应根据临床需要和医疗保险政策,自觉使用《药品目录》中价格安全、有效、合理的药品,目录中药品配制率在60%以上。因病需要使用《药品目录》以外的自费药品、医用材料及相关自费物品的,主治医师应向参保人员说明原因并填写“知情同意书”,由患者或其家属签字并附在住院病历上,目录外服务项目占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5%以下。
我院严格执行省市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公开药品价格,检查收费标准,及时向患者提供费用清单,严格执行协议的相关规定,让参保人员清楚了解消费情况。
第五,加强系统维护,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我院加强了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及时消除了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的障碍,保证了系统的正常运行。根据市医保部门的要求,由熟悉计算机技术的专门管理人员负责,医疗保险专用计算机要求严格按照规定专门使用。如有问题,及时与医保部门联系,使医疗费用因程序问题无法结算,被保险人也能及时快速结算。同时,确保信息数据和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及时,避免随意撤销参保人员住院登记信息。
总之,我院严格按照市人社局发布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评估参考指标》的要求进行自查,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圆满完成参保人员医疗服务工作,达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的设置和要求,力争考核达到甲级.
我们始终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为出发点,努力实现规章制度建立的规范化、服务理念的人性化、医疗质量的规范化、道德矫正的自觉化,积极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低成本的医疗服务和温馨的医疗环境,受到参保人员的好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这些成绩,离不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司领导的大力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项服务设施,使医疗保险工作真正成为被保险人的可靠保障。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自查报告 10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推动新农合精细化管理,促进卫生系统行评工作,根据《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服务行为检查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区卫生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服务行为检查活动的通知》(点卫发【20xx】55号)文件,对我区的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服务行为检查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医疗机构进行了自查,区卫生局组织专班,于9月5日至9日对辖区各级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取得的成绩
区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高度重视新农合工作,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行新农合政策,全力服务参合群众,确保了新农合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确保了参合群众受益水平提高,确保了新农合基金安全。主要表现如下:
(一)内控机制基本建立
各乡镇卫生院均建立了新农合层级管理体系,职责分工明确;强化基础管理,完善规章制度,严格考核奖惩,确保了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二)住院费用稳中有降
推行住院按床日付费改革后,各乡镇卫生院强化费用控制,强化医疗服务,实现了费用有下降,服务不打折的良好成效。20xx年1-8月,联棚乡卫生院住院例均费用为1200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72元,下降幅度为18.48%。
(三)门诊总额预付成效显著
实行门诊总额预付支付方式改革后,各乡镇卫生院均加强了门诊统筹管理,制定了管理方案,并加强日常管理,严格监管考核,确保了参合群众受益、门诊基金安全。桥边镇卫生院强化系统监管、季度考核、入户稽查,1-8月共核减村卫生室违规补助资金4140.80元,有效遏制了虚构诊疗套取基金的现象,确保了门诊总额预付基金使用安全有效。
二、存在的问题
(一)区人民医院
一是内部新农合管理体系还需进一步健全。由于区人民医院纳入宜昌市中心医院的一体化管理,区人民医院没有独立完善的新农合层级管理组织,医保办的新农合管理职能有待进一步强化,内部管控与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是入院标准执行不严。区人民医院在执行“社区首诊”、“逐级转诊”制度上存在先入院、后转诊的现象;入院标准掌握不严,存在门诊转住院、小病大治现象。
三是合理用药有待加强。区人民医院使用的是三级医院的药品目录,整体药品价格偏高,抗菌药物使用没有严格执行分级使用管理规定。
四是合理检查有待规范。区人民医院加强了彩超、CT等大型检查的管理,检查的针对性、合理性有所提高,但仍存在与主要疾病无关的非常规要求的检查、对诊断治疗意义不大的不必要的检查等过度检查行为。
(二)乡镇卫生院
各乡镇卫生院的新农合门诊管理基本规范,基药政策落实,补偿及时到位,无虚构医疗服务套取基金现象,参合群众满意度较高,社会反响良好。
各乡镇卫生院在新农合住院管理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个别卫生院的急危重病人比例过高。1-8月,土城卫生院按急危重管理的病人比例达28.78%,高于全区平均水平近10个百分点。
二是乡镇卫生院整体服务能力不足。由于人才、设备、技术、管理等因素的影响,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呈下降态势,一些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不能在基层医疗机构治疗,病人外流比例呈升高态势,影响了参合农民受益水平和新农合基金安全。
三是部分乡镇卫生院例均费用偏高。与去年同期相比,艾家镇卫生院、联棚乡卫生院例均费用明显下降,新农合按床日付费改革成效比较显著。土城乡卫生院例均费用达1583元,相对较高。
四是合理检查还需规范。一些检查与主要疾病无关,一些检查(如血糖)过于频繁重复。
(三)村卫生室
一是基药政策执行不到位。非基药在村卫生室仍然存在,由于不能纳入补偿,影响了参合农民受益。
二是部分村卫生室中药未纳入报销。
三是部分乡镇门诊总额预付基金使用率偏低。1-8月艾家镇的基金使用率为72.93%,联棚乡的基金使用率为70.25%,基金沉淀过多,参合农民受益率较低。
四是虚构医疗服务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部分村卫生室未执行小票签字制度,随意乱收费;少补多报、虚构人次等套取基金现象难于从根本上杜绝。
三、整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人民医院要正确处理医院发展与群众利益的关系,切实加强新农合管理职责,理顺关系,建立完善内控机制,将控费责任落实到科室、落实到医生。各乡镇卫生院要进一步落实院长负总责,分管院长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将管理职责落实到科室,延伸到村卫生室,并严格责任追究制。
(二)建章立制,规范行为。区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要从制度建设入手,推行精细化管理,规范新农合服务行为,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区人民医院要建立符合江南院区实际、突出区人民医院职责的相关管理制度,从入(出)院标准、规范诊疗、合理控费等方面加强制度管理,把例均费用、平均床日费用、药品构成比、大型检查阳性率、实际补偿比、目录外药品使用率、平均住院日纳入考核内容。各乡镇卫生院要建立与支付方式改革相适应的各项制度,确保改革取得预期成效。
(三)强化监管,严肃纪律。新农合基金是参合群众的救命钱,严禁各级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规骗取、套取、挪用、挤占。区合管办要履行经办监管职责,认真审核相关补偿资料,加强网上监管、现场督查、电话随访、入户核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予以核减费用、通报批评等处理,对问题突出、情节严重、社会反响强烈的违规违纪案例要上报区卫生局处理。各乡镇卫生院要加强所辖村卫生室的动态监管,实行日常监管、季度考核,进一步规范诊疗报销行为,确保医疗服务不打折,农民受益水平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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