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自查报告

2020-12-24 自查报告

  为贯彻执行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关于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春季期交叉检查的通知》(桂教办﹝20xx)180号)精神。4月8日至12日,市教育局、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联合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检查。

  检查组深入三区两县市及市直学校,全市抽查了26所中小学幼儿园,先后抽查了市职业教育中心、华南高中,桂平市金田二中、南木二中、南木镇弩滩小学、洛连小学、金田镇科技艺术幼儿园,平南县镇隆中心小学、镇隆二中、同和二中、同和中心校、华兴学校,港北区中心幼儿园、八一学校、港区中学、大圩一中、大圩中心校,港南区港龙湾幼儿园、木松岭学校、港南一中,覃塘区覃塘镇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覃塘镇一中、石卡镇中心小学、石卡高中等学校。主要检查:一是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情况;二是落实安全教育进课堂情况;三是学生接送车的.排查整治情况;四是学校应急处置机制建设情况,特别是汛期防范各种灾害措施;五是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六是推进“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座谈、实地明查或暗访等方式,了解和掌握学校的安全工作情况。通过检查督促,提高了各级领导安全防范意识,强化各方面力量动员、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校园“三防”建设、强化高危人员管控、强化校园周边巡控,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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