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统计工作自查报告

2021-02-03 自查报告

  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全省林业统计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对林业统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林业统计工作开展情况

  林业统计反映了我县林业生产发展情况,是为我县林业生产制定发展方向的重要依据,其数据真实性十分重要。我局高度重视林业统计工作,一是成立了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专人具体负责统计报表工作,做到了持证上岗,每年参加了县统计局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提高了统计工作业务能力。二是制定完善了各项制度。如统计报表管理制度,统计台账管理制度,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统计办公室内部管理制度,统计监督制度,并上墙公示,做到了有章可循。三是加强了基础台账的建立。对从事林业生产的'个人和集体,我局汇同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一道,每月对其生产情况及销售情况进行了实地了解,拍摄了照片,分类建立了专业台账。对收集到的数据,开展了统计分析,落实了“会签制度”,做到了数据统计的准确性。

  二、林业依法统计开展情况

  我局在开展林业统计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林业统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伪造、篡改林业统计资料,不存在打击报复统计人员,不存在对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等问题。不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林业统计调查项目或者变更林业统计调查制度内容。不存在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存在拒绝提供部门统计调查所需资料的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统计人员数量偏少,统计网络不健全

  我县涉及43个乡镇和1个管委会,总人口119万,但基层统计人员仅30余人,远远不能适应工作开展的需要。

  (二)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统计工作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的统计指标多,数据关联性强,没有一定的统计专业知识很难胜任。

  (三)基层基础台账建立不完备

  部分乡镇统计基础台账登记不全面,有漏登、错登现象。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处分规定》,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的林业统计工作队伍,保证统计队伍的相对稳定。

  (二)健全统计监管制度

  为全面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同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力度,经常深入基层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杜绝统计违法行为。

  (三)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

  提高基层林技干部以及林业企业统计数据质量,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真正做到“数出有据”。

  五、加强统计基础化建设

  逐步实现统计工作网络化、信息化、基层统计电算化。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知识和计算机知识的培训,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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