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统计数据质量的自查报告

2021-02-02 自查报告

市统计局:

  接《国家统计局关于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编造统计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的紧急通知》(国统字〔20XX〕9号)文件后,我局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向领导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成立自查组织。

  接到通知后,我局十分重视,祝礼局长多次向分管的常务副县长进行汇报,得到县领导的高度重视,指示县统计局专门成立自查领导小组,要按照文件指出存在问题的方面认真开展自查,确保我县自查工作扎实有效。按县领导的指示,县统计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专业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自查计划。

  二、全面自查,确保全县统计数据质量

  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是衡量工作水平和改革发展成效的主要标准。一直以来,我县都能充分认识到搞准统计数据的极端重要性,不断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坚决抵制和排除各种干扰,取得了明显成效。

  1、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对统计数据质量重要性的认识。我局经常在局例会上讲解《统计法》,增强全局同志的法制意识,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的理念。并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宣传《统计法》,如乡镇首席统计员工作例会,各种专业报表会议,全县经济运行调度会等,这些宣传举措极大地增强和提高了全县各级领导和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制意识,为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特别是实行企业一套表改革后,我县统计数据质量有了极大的提高,真正做到了数出有源、数出有据。

  2、强化审核,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监管力度。一方面加大对企业报送数据的查询和审核力度,另一方面加大各项数据与相关指标的匹配性和协调性审核,凡发现数据之间不匹配、不协调的,直接向下评估。同时,严把新建企业审核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坚决不予申报。

  3、坚决杜绝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预先编造虚假数据。我们始终把数据质量视为统计工作的生命线,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统计数据,从来就没有发生过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预先编造虚假数据的现象。

  4、认真核查涉及统计局的地方政府文件。经认真核查,我县不存在把县统计局作为招商引资、经济增长、民生改善和节能减排第一责任单位的文件,也没有类似的做法。

  20XX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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