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风险控制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1
一、目的
为了明确风险辨识与评估的职责、方法、范围、流程、控制原则、风险信息更新、持续改进等,同时评价和确定一级风险、二级风险和重大风险,界定出一般危害和重大危害,以更好的、有的放矢的对风险进行控制、防范危险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适合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风险辨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对生产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隐患分析、评估、管制,以及对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安全评估、控制管理)。
三、职责
1.总经理负责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的领导、组织、协调、分工等职责,由总经理批准发布《重大危险源清单》。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的策划、实施、检查与监测工作,审查风险评价,组织制定、审核《重大危险源清单》,必要时及时更新清单。
3.人事行政部(安全办)对各单位上报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确定公司的`重大危害和重大风险并编制《重大危险源清单》和重大隐患项目治理方案;负责相关方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工作。
四、内容
1、风险识别的范围
1.1公司常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如生产、起重、运输、登高、高温、维修作业、办公活动等)。
1.2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合同方人员、外来人员)。
1.3工作场所的所有设施/设备。
1.4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
1.5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
1.6危险因素的种类
a)按能量分七种:机械能、电能、热能、化学能、放射能、生物因素、人机工程因素(心理、生理)。
b)可参考GB/T13861-20xx《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代码》4种类型分类(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
c)可参照GB/T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的二十种类别分类。
1.7按层次辨识:厂址、厂区布局、建筑物、生产工艺过程、生产设备、装置等。
2、风险识别的方法
风险识别以事先分析为主的思想为指导,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安全检查表(SCL)、现场观察法等多种方法,可单独或联合使用。
a.工作危害分析法(JHA):从作业活动清单中选定一项作业活动,将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的工作步骤,识别每个工作步骤的潜在危害因素,然后通过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制定控制措施。
b.安全检查表(SCL):安全检查表分析方法是一种经验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员针对拟分析的对象列出一些项目,识别与一般工艺和操作有关的已知类型的危害、设计缺陷以及事故隐患,查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检查项目。再以提问的方式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
c.现场观察法:通过现场实地观察、询问、交谈,从而快速识别出部门的环境因素;
3、风险识别的步骤
3.1人事行政部(安全办,为行文方便,以下直接用“安全办”称道)负责设计风险识别所用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表格,发至各部门;
3.2各部门负责组织人员,按“风险识别的范围”从本部门班组的活动、产品和服务(工序与工序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人与人之间,上级与下级之间等皆存在服务)中识别出具有或可能具有的危害,填写《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送安全办;
3.3安全办对各部门识别出来的危害进行整理、汇总、分类,分类形式可按不同的危害分类;
3.4安全办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经风险评价后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公司基金托管与运营外包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相关监管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旗下所有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基金托管机构的选择、评定、确认与监督管理。
第四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运营外包机构的选择、评定、确认与监督管理。
第五条 基金托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托管资质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具备托管资格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担任基金托管机构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其他金融机构担任基金托管机构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第六条 外包服务机构是指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外包机构”)为基金管理人提供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信息技术系统等业务的服务。
第七条 外包机构包括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募集服务的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简称基金销售机构),为私募基金募集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监督、份额登记等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相关服务的机构。
第二章 托管机构遴选与管理
第八条 公司所管理的产品原则上都应选定托管机构进行托管,如不进行托管的,应在基金合同中进行约定,并建立独立的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
第九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托管机构遴选工作,遴选工作应主要核查以下内容:
(一)属地经营:原则上应当满足基金的托管机构、托管账户与基金注册地需保持一致。
(二)资质管理:托管机构需具备托管资质,托管机构的净资产和风险控制指标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三)费率合理:托管机构的费率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平均水平。
(四)协议合规:管理人和托管机构必须签订标准的托管协议。
(五)内控规范:托管机构具有完善的内控机制与操作规范,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六)托管机构需要满足我方划款对于时效性的要求。
(七)系统支持:托管机构须有相应的IT系统满足管理人的业务需求(如有需求)。托管机构需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如有需求)。
(八)团队配备:托管机构需设有专门基金托管部门,并配备专业的托管团队,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九)资金安全:托管机构需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
(十)场地安全:托管机构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第十条 公司托管机构的评定流程如下:
(一)筛选:必须在具有托管资质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进行选择,前期需对托管机构进行全面了解和沟通,综合比较确定托管机构。
(二)反馈:向拟合作的托管机构提供托管机构评估问题清单,由托管机构按要求列明资质和相关条件,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公司。
(三)评估:根据托管机构提供的问题清单反馈中提及的费率等关键因素以及前期沟通了解掌握的信息进行综合评估。
(四)选定:根据综合评估情况,选定托管机构。
第十一条 托管机构选定后,相关部门(综合管理部门与合规部门)应负责托管协议的`起草、审定工作,协议中应明确托管机构的如下义务:
(一)托管机构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向投资者提供基金信息。托管机构的固有财产应当独立于基金财产,托管机构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
(二)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四)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五)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六)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七)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八)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九)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十)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十一)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三)基金托管机构不得从事内幕交易、操纵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交易活动。
第十二条 托管协议正式签署后,公司综合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应负责后续对接工作,包括不限于:根据托管机构提供的资料清单,进行托管账户的开立或委托托管机构进行托管账户的开立;负责开户资料及印鉴卡片等重要凭证的保管;督促托管机构按照托管协议要求履行托管职责。
第三章 外包机构的遴选与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开展业务外包应根据审慎经营原则制定业务外包实施规划,外包活动范围应与公司经营水平相适宜。
第十四条 公司可委托外包机构办理基金份额(权益)登记。办理基金份额登记业务的机构应保证登记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可开立注册登记账户,用于基金投资人认(申)购资金、赎回资金和分红资金的归集、存放与交收,并设置有效机制,切实保障投资人资金安全。
第十五条 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可委托外包机构办理估值核算,办理估值核算业务的机构应按照合同或协议的要求,保证估值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六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外包遴选工作,遴选工作应主要核查以下内容:
(一)品牌影响力:外包机构应品牌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二)外包资质:外包机构应为按照《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试行)》的要求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加入基金业协会成为会员的机构
(三)运营团队:外包机构应拥有稳定、专业的运营团队。外包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合同或协议的规定,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防止利益冲突,不得从事侵占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利用基金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外包机构在开展外包业务的同时,提供托管服务的,应设立专门的团队,外包业务与基金托管业务团队之间应建立必要的业务隔离,有效防范潜在的利益冲突。
(四)IT系统:外包机构应拥有稳定、专业的系统开发和运维团队,系统配置完善,并且有持续优化的意愿,做好风险隔离,并定期向管理人提供数据。
(五)风控机制:外包机构应风控机制完备,并与托管业务进行办公场所与团队隔离。外包机构应具备开展外包业务的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审慎评估外包服务的潜在风险与利益冲突,建立严格的防火墙制度与业务隔离制度,有效执行信息隔离等内部控制制度,切实防范利益输送。
(六)资源源投入:费率合理,并有意愿加大资源投入力度开展长期业务合作。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包的评定流程如下:
(一)尽职调查:公司在委托外包机构开展外包活动前,应根据备选外包机构的范围,对其人员配备、防火墙制度、业务隔离措施、利益输送防范措施、软硬件设施、专业能力、诚信状况、过往业绩、按时定期向基金业协会报送外包业务情况表和外包运营情况报告等情况进行全面、现场调查。
(二)业务谈判:公司XX部门与运营外包机构成员洽谈详细业务操作流程、费率及协议等重要因素,并达成一致意向。
(三)选定:根据实际考察结果进行综合评估,确定运营外包机构,并经合规部门审定后签订书面外包服务合同及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协议条款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外包服务所涉及的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应独立于外包机构的自有财产。外包机构破产或者清算时,外包服务所涉及的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清算财产。
2.外包机构应对提供外包业务所涉及的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保证提供外包业务的不同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之间、外包业务所涉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与外包机构其他业务之间的账户设置相互独立,确保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的安全、独立,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
3.外包机构在开展外包业务的同时,提供托管服务的,应设立专门 的团队与业务系统,外包业务与基金托管业务团队之间建立必要的业务隔离,有效防范潜在的利益冲突。
4.办理私募基金销售、销售支付业务的机构开立销售结算资金归集账户的,应由监督机构负责实施有效监督,在监督协议中明确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的连带责任条款。
5.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的各参与方应签署书面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协议内容应包括对基金持有人的持续服务责任、反洗 钱义务履职及责任划分、基金销售信息交换及资金交收权利义务等。
第十八条 外包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合同或协议的规定,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防止利益冲突,不得从事侵占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利用基金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
第十九条 外包合同签订后,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双方根据项目运营实际情况,确认基金涉及的相关外包业务流程。
第二十条 在开展业务外包的各阶段,公司应关注外包机构是否存在与外包服务相冲突的业务,以及外包机构是否采取有效隔离措施,每年开展一次全面的外包业务风险评估。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门应定期与托管机构和运营外包机构召开例会,定期沟通,了解托管机构是否合规运作,同时托管机构应定期向管理人提供托管报告;了解运营外包机构的人员配备情况、业务操作的专业能力、业务隔离措施、软硬件设施等基本运作情况,保证满足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
第二十二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门应根据签订的托管协议及外包服务协议,不定期考察托管机构及运营外包机构是否严格按合同履行其义务和职责,如若发现未履行或履行不严格,可对其发出口头或书面的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发送公函或律师函。
第二十三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应对外包业务报送情况进行监督。根据《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外包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内向基金业协会报送外包业务情况表和外包运营情况报告。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项目运作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股权投资业务是指使用资金对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类业务。
第三条风险控制原则
公司的风险控制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股权投资业务的各项工作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部门组织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贯彻到业务的各具体环节;
(4)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适时性原则:应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变化,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风险管理理念等内部环境的改变,以及公司业务的发展,及时对风险控制制度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在业务、人员、机构、办公场所、资金、账户、经营管理等方面严格分离、相互独立,严格防范风险传递及利益冲突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第二章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第四条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公司应根据股权投资业务流程和风险特征,将风险控制工作纳入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之中。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共分为五个层次:执行董事、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部、业务部。
第五条各层级的风险控制职责
执行董事职责:
(1)审议批准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基本制度,决定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听取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报告;
(2)审议单笔投资额超过基金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30%】的股权投资项目;
(3)决定公司内部风险管理机构的设置;
(4)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风险控制委员会,其职责包括:
(1)组织拟订公司的风险管理基本制度;
(2)对单笔投资额超过基金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30%】的,应当提交执行董事审批的股权投资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核;
(3)监督和评估风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风险控制委员会对执行董事负责。
投资决策委员会职责:对单笔投资额不超过基金资产总额的【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不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的【30%】的股权投资项目的投资和退出作出决策。
风险控制部是公司内专职的风险管理部门,其职责包括:独立于业务部开展风险控制、合规检查、监督评价等工作;在出现重大问题时及时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报送相关专项报告。
业务部职责:具体负责项目开发、执行、退出过程中的风险控制。业务部负责人作为股权投资项目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部门内部的风险控制执行工作,并负有及时报告、反馈项目投资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风险问题的职责。
第六条为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公司设立独立于项目组的后台管理部门。
综合管理部负责股权投资项目的文档管理、印章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会议筹备,以及相关会议资料的管理等。
财务部负责股权投资业务的财务核算和资金划拨,为股权投资项目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第三章风险控制流程
第七条风险管理的业务流程由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控制和风险报告五个步骤组成,是制定风险管理战略及防范措施的重要基础。
第八条风险识别指对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内部及外部风险的来源进行辨别。
第九条风险评估是对风险的严重程度及发生概率进行科学合理的量化分析。
第十条风险分析主要对风险的驱动因素进行归因分析,并评估其影响,提出避险建议和措施。
第十一条风险控制是对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制定风险防范和处理措施。
第十二条风险报告是指业务部、风险控制部根据职责范围和报告体系定期或不定期向主管领导提交的与风险评估分析相关的报告。
第四章风险识别与评估
第十三条股权投资业务面临政策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合规性风险等多种风险。
公司运营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对各种风险进行必要的识别、评估及分析,履行相关的风险控制职责。
第十四条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是项目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并且会影响项目公司的估值和退出方案的'实施,从而转化为投资失败风险。项目公司所属行业的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规划、税收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项目投资前后技术、市场、产品、客户发生不利变化,并导致项目公司偏离投资方案、估值整体下降,造成投资项目无法退出或亏损退出。
第十五条合规性风险
项目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监管要求,对法律法规等理解有误、故意违反则将出现合规风险。
第十六条法律风险
与被投资方、合作方、项目管理人之间的合同协议存在缺失导致出现不利于我方的诉讼。
第十七条操作风险
股权投资业务包括投资项目的选择(即项目开发、初步审查、项目立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项目实施)、投资项目的管理和项目退出等业务环节,在上述每个环节均存在操作风险。主要可以归纳为决策失误、投资失控、员工内部欺诈、被投资方和合作方的外部欺诈、尽职调查存在缺失、资金划拨差错、项目公司经营管理不善、项目跟踪缺失、项目公司报告不畅等风险,其中,决策失误、投资失控是重大风险。
第十八条市场风险
由于股权投资业务从项目投资到投资退出往往要经历宏观经济、项目所属行业、产品市场、证券市场等的波动,导致项目公司估值、项目退出的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从而造成退出方案无法实施或投资目标无法实现的风险。
第五章风险控制
第十九条公司对股权投资项目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面和重点分析,并检查、控制投资业务的合规性风险。
第二十条公司通过以下手段对合规风险进行事前和事中控制:
(一)为保证股权投资业务合法、合规,制定、审查相关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二)制订、审阅股权投资业务的相关合同、协议,确保合同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三)监督股权投资业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地执行;
(四)确保股权投资业务投资决策服从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第二十一条公司通过以下手段对投资项目进行事后控制。
(一)制定股权投资业务的合规检查制度;
(二)对股权投资业务运作和内部管理的合规性进行检查,并向公司通报;
(三)检查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确保资产管理业务遵守公司内部制度。
第二十二条市场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体现在投资立项环节上。
第二十三条公司制订项目立项标准。立项标准应该参照国家产业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关于投资范围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业务部应当根据立项标准和投资范围,对备选企业进行筛选形成项目池。项目人员应当在广泛收集项目方提供的商业计划书及其他相关信息材料的基础上,对入选项目池的项目进行初步评估和风险收益分析。符合立项条件的,根据公司规定申请立项审批。
第二十五条风险控制部应当对公司签定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进行审核,防范法律风险。
第二十六条在项目运作过程中,风险控制部提供法律方面的专业支持。必要时,可申请引入外部中介机构提供法律服务,防范法律风险。
第二十七条公司制定专门的项目管理和投资决策制度,明确项目投资的业务流程和具体要求。
第二十八条为维护基金的权益,项目投资的范围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不得将基金资产用于资金拆借、贷款、抵押融资或者对外担保等用途;
(二)不得将基金资产用于可能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三)单笔投资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总额的【30%】,如果突破【30%】,需提交执行董事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
(四)单一投资股权不得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的【30%】,如果突破【30%】,需提交执行董事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
(五)不得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公司股东或其控制的企业;
(六)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约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投资。
第二十九条尽职调查的风险控制
(1)公司建立尽职调查制度,规范尽职调查的工作内容。项目组在尽职调查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程序,记录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形成相关报告。
(2)项目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期间,项目负责人必须对拟投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3)项目组应当对尽职调查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负责。
(4)项目组认为必要时,可申请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参与或独立进行调查工作。
第三十条投资决策的风险控制
(1)投资决策委员会对项目投资或退出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独立发表审核意见;
(2)投资决策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委派专人或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进驻现场进行独立的尽职调查,提交独立的调查报告;
(3)股权投资业务的项目投资和项目退出必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单笔投资额超过基金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30%】的项目,应当经过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执行董事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并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提交股东审议。
第三十一条项目管理的风险控制
公司建立对已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机制。
(1)项目组负责项目投资后的跟踪管理,具体包括:定期实地回访项目公司;定期收集项目公司财务资料、行业发展情况、企业财务状况;定期对项目公司进行重新估值;定期对原定退出方案的可行性进行重新评估等。
(2)项目组负责每月或每季度完成一次对投资项目项目的跟踪管理工作,编制《项目管理报告》,并向主管领导提交该报告。
第三十二条公司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对投资项目重大风险事项的处置进行决策。项目组在跟踪管理过程中发现项目公司的经营情况重大变化、重大法律纠纷、权益发生变动、或者财务指标恶化、亏损等重大事项的,项目组应当及时报告。
第三十三条公司建立项目退出审批机制,对项目退出进行决策。当项目达到预期投资目标或出现重大紧急事项需要退出时,项目组根据具体情况,制定退出方案,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单笔投资额超过基金资产总额的【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30%】的股权投资项目,应当提交执行董事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
退出方案未通过审议的,项目组应当研究并重新设计退出方案,直至项目实现退出。
第三十四条对财务与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
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制定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配备专职的财务核算人员。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使用资金、单独开立银行账户。
第三十五条对人员管理的风险控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应当专职。
第三十六条公司建立专门的内部控制机制,对公司风险进行隔离,防范利益冲突,规范关联交易。
第六章风险控制报告
第三十七条风险控制报告分为定期报告和临时性报告两类。
第三十八条风险控制部门定期对公司业务运作、日常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风险评估与评价,在每年度4月底前向公司领导上报年度风险控制报告,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十九条公司发生或可能重大事项的,风险控制部接到报告后,根据重大事项报告的相关规定向公司领导报送临时性报告。
第四十条风险控制报告中应明确风险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应对或补救措施等内容。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合规风险管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实现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合规,是指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认并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准则"〉
本制度所称的合规管理,是指公司建立合规组织架构、制定和执行合规制度,培育合规文化、防范和应对合规风险的行为。
本制度所称的合规风险,是指因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准则而使公司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损失或者声誉损失的风险。
第三条合规风险管理是公司进行全面风险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也是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合规管理应当覆盖公司所有业务、各个部门和分支机构、全体工作人员,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第四条公司建立健全合规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合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合规风险管理责任,构建合规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识别并积极主动防范化解合规风险,确保公司稳健运营。第五条公司设立合规总监,合规总监作为公司的合规负责人,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
合规总监分管法规风控部,独立履行合规管理职责。
公司设立法规风控部为公司合规管理部门,行使合规管理职能,同时行使风险监管职能。法规风控部门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
第六条公司各内部控制部门建立分工协作的关系,共同防范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类风险。第七条合规人人有责,公司倡导和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并将合规文化建设作为公司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合规从高层做起,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言行应与公司的宗旨和价值观念相一致。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公司倡导并推行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和价值观,努力培育员工的合规意识,推行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等合规理念,促进公司内部合规风险管理与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第二章合规管理的目标和基本原则
第八条公司合规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合规管理框架和制度,切实防范合规风险、力求在公司形成内部约束到位、相互制衡有效、内部约束与外部监管有机联系的长效机制,为公司持续规范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九条公司合规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全面性:风控合规管理覆盖公司所有业务、各个部门和分支机构、全体工作人员、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在决策机制、内部控制、业务流程等全面体现合规管理要求;
(二)主动性:公司及其全体工作人员在其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中应当主动寻求合规支持,主动而且自觉地执行合规制度;
(三)独立性: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具有独立性,公司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规定的职责和程序,直接向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下达指令或者干涉其工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分支机构应当支持和配合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阻挠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履行职责。
第三章合规管理组织体系
第十条公司建立与自身经营范围、组织结构和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合规管理组织体系。董事会是公司合规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公司合规管理基本政策的审批、评估和监督实施。经理层负责遵照本制度,在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的督导下,制定和传达具体的合规政策并监督执行,确保合规政策和程序得以遵守。
合规总监和管理合规总部负责督导和协助经理层有效管理合规风险,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履行合规政策开发、审查、咨询、监督检查、培训教育等合规支持和合规控制职责。
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应自觉严格遵守并具体执行公司的合规管理政策和程序。
第四章董事会的合规职责
第十一条董事会履行以下合规职责;
<一>审议批准合规管理工作的基本政策,监督合规政策的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评估;
<二>决定公司合规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能;
<三>聘任或者解聘合规总监,决定合规总监的薪酬、福利待遇和奖惩事项;
<四>保证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独立行使合规职权;
<五>对总裁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合规专项考核;
<六>对合规总监进行考核;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
第十二条因合规总监未能勤勉尽责,存在以下行为且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董事会可对合规总监予以解聘;
<一>对已察觉或已出现的公司重大违规行为或重大合规风险不向董事会报告或报告不及时;
<二>向董事会报送提供虚假信息的;
<三>公司发生xx违规行为、出现重大风险、合规总监不能证明自己已依法履行职责的;
<四>董事会认定的其他没有履行合规总监职责的行为。
合规总监已勤勉尽责并按规定向董事会及时报告公司xx违规行为的,可以免责。第十三条在监管部门认为合规总监未能勤勉尽责,不符合合规总监任职条件且责令公司更换合规总监人选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解聘合规总监、重新聘任新的合规总监。
第十四条合规总监不能履行职务或者缺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指定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人员6或者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代为履行职务,代为履行职务时间不得超过个月。代为履行职务的人员不得在公司分管与合规管理职务相冲突的部门。
第五章监事会的合规职责
第十五条监事会履行以下合规职责:
<一>监督董事会的决策及决策流程是否合规;
<二>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规职责的履行情况;
<三>对重大合规风险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在合规总监履职过程中出现本制度第十二条第一款情形时,向董事会提出罢免合规总监的建议;
<五>对公司经营管理是否合规进行调查,并可要求公司合规总监和法控部协助;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
第六章经理层合规职责
第十六条经理层负责遵照董事会制定的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在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的督导下,制定和传达具体的合规政策并监督执行,确保合规政策和程序得以遵守。经理层的合规职责分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职责和各部门、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各部门"或"本部门"〉负责人的合规职责。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合规职责:
<一>根据董事会批准的合规政策,建立健全公司合规管理的组织架构、控制机制和制度;在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的督导下,制定和传达具体的合规政策并监督执行,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相应责任。
<二>为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支持;保障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享有履行职责所必要和充分的知情权、调查权,保障合规总监参加或者列席与其履行职责相关会议,调阅相关文件资料,获取必要信息;
<三>主动执行合规制度并作出表率,推进公司合规文化建设;
<四>及时、有效防范和应对合规风险,在发现xx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时,主动、及时向合规总监通报并积极妥善处理,落实责任追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
<五>签署公司向监管机构报送的中期合规报告、年度合规报告,并保证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第十七条各部门负责人的合规职责
<一>执行法律、法规和准则;监督管理本部门及工作人员执业行为的合规性,对本部门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相应责任;
<二>自行或根据合规部门的督导,评估、制定、修改和完善本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三>对本部门合规经营管理制度和流程是否健全、合理和有效,以及合规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并按规定向合规部门报告;
<四>发现本部门xx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时,主动、及时向合规总监或合规部门报告,积极妥善处理,落实责任追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
<五>组织本部门员工的合规培训;
<六>监管机构或公司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
公司在各部门内设置合规管理岗位,合规管理岗位人员对本部门负责人负责,履行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合规政策和程序的状况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检查,评价和报告等职责。合规管理岗位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等具体事项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七章合规总监的合规职责
第十八条公司设立合规总监岗位和专门的合规部门〈管理合规总部〉,负责督导和协助经理层有效管理合规风险,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履行合规政策开发、合规审查、咨询、监督检查、培训教育等合规支持和合规控制职责。合规总监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聘任。
第十九条公司解聘合规总监应当有正当理由。第二十条合规总监不能履行职责或者缺位时,公司应及时制定高级管理人员代为履行职责,代为66履行职责的人员不能分管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部门,代为履行职责的时间不超过个月,公司在个月内选聘具有任职条件的人员担任合规总监。
第二十一条合规总监向董事会负责,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重大决策、新产品和新业务方案以及监管机构要求进行合规审查的申请材料和报告等进行合规审查,并出具合规审查意见;
<二>监督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准则的`变化,及时评估、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三>采取有效措施,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事中监督,并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和公司规定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
<四>组织实施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
<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发现公司存在的xx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并及时向公司有关机构或不猛提出制止和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
<六>保持与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的联系沟通,主动配合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的工作,及时处理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要求调查的事项,配合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对公司的检查和调查,跟踪和评估监管意见和监管要求的落实情况;
<七>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定期合规情况报告和临时合规情况报告;
<八>按照公司规定为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和分支机构提供合规咨询、组织合规培训;
<九>处理涉及公司和员工的xx违规行为的投诉与举报;
<十>对总裁之外的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合规专项考核;
第二十二条合规总监参加公司会议,在表决前应对会议表决的事项发表合规意见,但不参与表决;
第二十三条合规总监可以兼任与合规管理职位不相冲突的职务和分管与合规管理职责不相冲突的部门,不得兼任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职位,不得分管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部门;
第二十四条合规总监列席公司董事会,参加公司总裁办公会;
第二十五条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合规总监有权调阅公司相应的文件资料,获取必要、充分的信息,公司其他部门和人员应予积极配合;、
第二十六条合规总监有权独立调查公司内部可能违反合规制度的事件,获取相关文件和记录,根据需要向管理层及员工了解情况,相关人员应予积极配合;
合规总监认为必要时,可以公司名义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或人员协助其工作。第二十七条合规总监在行使合规职权时,应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时沟通。第二十八条合规总监应当将出具的合规审查意见、提供的合规咨询意见、签署的公司文件等履行职责有关的文件、资料存档备查,并对履行职责情况作出记录。
第二十九条合规总监每年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公司上年度合规报告。
对已察觉或已出现的公司重大违规行为或重大合规风险,合规总监应及时向董事长提交临时报告。第三十条合规总监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定期合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合规管理的基本情况;
<二>合规总监履行职责情况;
<三>公司xx违规行为、合规风险的发现及整改情况;
<四>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的评估及整改情况;
<五>董事会要求或合规总监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内容。
第八章合规部门
第三十一条法规风控部对合规总监负责,合规总监根据合规工作需要决定法规风控部内部的岗位设置。
第三十二条法规风控部在合规总监的领导下履行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职责。第三十三条法规风控部享有以下权利:
<一>为履行合规管理职责,通过参加会议、查阅文件、与有关人员交谈、接受合规情况反映等方式获取必要的信息;
<二>对违规或者可能违规的人员和事件进行独立调查;
<三>向合规总监报告前项调查结果及处理建议,必要时可直接向董事会报告;
<四>公司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四条公司应为法规风控部配备足够的合规管理人员。
法规风控部负责人及合规管理人员的选聘应符合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并须得到合规总监同意。
合规管理人员应具有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资质和经验,具有法律、财会、金融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特别是应具有把握法律、法规和准则的能力。
公司应通过系统的教育培训提高合规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
第三十五条公司应保证法规风控部行使合规管理职能所必需的费用。
第三十六条公司支持和保障法规风控部和合规管理人员履行工作职责,并采取措施切实保障合规管理人员不因正常履行职责遭受不公正待遇,确保合规管理人员不承担与其合规职责相冲突的其他职责。第三十七条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公司规定设立合规岗位,配置合规人员从事所在部门的合规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公司各部门应主动进行日常的合规自查,向法规风控部提供合规风险信息或风险点,支持并配合法规风控部的风险监控和评估。
第三十九条法规风控部对公司各部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合规检查。合规检查主要检查管理部门内部控制和履行管理职责的情况以及业务部门合规开展业务情况和风险管理情况。合规检查结束后,对于存在合规风险的部门,法规风控部下达合规建议或合规风险整改通知书,对于存在重大合规风险的部门,法规风控部可以对该部门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并将情况报送公司经营管理层。
收到合规建议的部门,应及时落实合规建议,并及时向法规风控部反馈落实情况。收到合规整改通知书的部门,须在合规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法规风控部。
第九章合规实施细则
第一节办公行政合规管理
第四十条法规风控部是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合规审核部门,负责对公司内不规章制度进行合规审核。
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在公司领导审定之前,须先由法规风控部进行合规审核,然后再予以颁布。第四十一条法规风控部是公司公文的合规审核部门,负责对公司公文进行合规审核。以公司名义下发的公文在公司领导审批之前,须先由法规风控部进行合规审核,然后再予以正式发文。
以公司名义对外出具的函件,须先经法规风控部进行合规审核后方可对外出具。第四十二条未经公司同意,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对外出具公文。
经公司同意以部门名义对外出具公文,须经法规风控部进行合规审核后方可对外出具。第四十三条公司及各部门向监管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报送的财务报表、业务统计表等各类报表及其他纯业务性质的资料无须法规风控部和合规总监审核,但监管部门要求合规总监签字或出具意见的,须经法规风控部进行审核后报合规总监签字或出具意见。
第四十四条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政府不么下达的重要文件,秘书档案室应将文件及时抄送法规风控部。
法规风控部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公司印章的使用进行合规审核。公司对外出具文件以及合同、协议、备忘录、函件等,须经法规风控部审核后方可用印。合规主管对各部门非合同用章的用印情况进行事后合规审核。
第二节财务合规管理
第四十五条公司开立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后,计划财务中心须及时将开户行、账号等情况报法规风控部备案。
501第四十六条法规风控部对万元<含>以上、万元以下的公司大额自有资金对外划付业务<内部资金划拨业务除外〉实施事后合规审查。
第四十七条万元含以上的公司大额自有资金对外划付内部资金划拨业务除外〉前,须由法规风控部进行合规审核后方可对外划付。
50第四十八条计划财务中心每月上旬汇总上月公司万元<含>以上的大额自有资金划付明细报法规风控部,法规风控部根据检查的需要,可调取或查阅付款审批文件、划款凭证、银行对账单等相关材料。
第四十九条公司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编制完成后,计划财务中心应及时抄送法规风控部。
第三节投资顾问合规管理
第五十条公司应通过办公场所、行业协会和公司网站公示以下基本信息,方便投资者或客户查询、监督。
<一>公司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投诉、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等;
<二>投资顾问的xx及其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编码;
第五十一条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应当具有合理的依据。投资建议的依据包括研究报告或者基于研究报告、理论模型以及分析方法形成的投资分析意见等。
第五十二条投资顾问依据公司或者其他投资咨询机构的研究报告作出投资建议的,应当向客户说明研究报告的发布人、发布日期。
第五十三条投顾业务推广、协议签订、服务提供、客户回访、投诉处理等环节须实行留痕管理。第五十四条投资顾问协议书及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的时间、内容、方式和依据等信息,5应当以书面或者电子文件形式予以记录留存。投顾业务档案的保存期限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年。第五十五条客服专员对所辖客户的基础服务工作及各项与投顾业务有关的客户服务工作,应当以5书面或者电子文件形式予以记录留存。相关业务档案的保存期限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年。第五十六条投顾业务客户合规回访工作由客户服务部门独立实施,具体回访机制、程序和内容由公司另行制定。
第五十七条投顾业务客户投诉工作根据《投顾业务管理制度》和《公共关系与接待接诉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实施。
第五十八条公司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公众媒体对投顾业务进行宣传,应当遵守信息传播的有关规定,宣传内容不得存在虚假、不实、误导性信息以及其他xx违规情形。 5公司应当提前个工作日将广告宣传方案和时间安排向公司住所地及媒体所在地的相关监管部门报备。
第五十九条公司通过举办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形式,进行投顾业务推广和客户招揽,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向举办地相关监管部门报备。
第六十条开展投资顾问业务的禁止行为:
<一>以夸大、虚报推荐业绩等方式对服务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不实、诱导性的广告宣传及营销活动或传播其他虚假、片面和误导性信息;
<二>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
<三>直接代客操作或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投资损失;
<四>利用咨询服务与他人合谋操纵市场或者进行内幕交易;
<五>以个人名义向客户收取投顾服务费用;
<六>其他违反相关法规要求、有损客户合法利益的行为。
第四节发布研究报告合规管理
第六十一条在公司从事研究工作的人员,均应当将其从事投资咨询业务的xx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放置在其工作场所明显处,以便于投资者或客户查验监督。
第六十二条在公司从事研究的人员不得出租、出借、转让、涂改从业<执业〉xx书。第六十三条在公司员工中凡未取得投资咨询从业资格者,一律不得从事投资咨询业务,如有违反公司在三年内不受理该员工从事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申报,若对公司造成声誉或经济损失后果的,该员工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在公司从事研究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公司制度,必须遵守投资咨询也的职业道德、遵循守法合规、独立、客观、公平、公正、及时、审慎、准确的原则有效防范和控制利益冲突,建立"隔离墙"使研究报告不受外部干涉。审慎处理影响价格的敏感信息,公平对待利益相关者,不得优先提供个相关机构;必须以谨慎、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态度为投资者提供高质量的投资咨询服务,为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和树立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做出贡献。第六十五条在公司从事研究的人员,对客户、媒体和合作伙伴发送或发表投资咨询报告和评论文章,须经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进行合规审查,在未进行合规审查前公司其他人员以及其他任何部门均不得审阅未披露的投资咨询报告和评论文章,撰写的投资咨询报告和评论文章,还应由所属总部领导和公司领导签字认可后方可发表或发送。
第六十六条遵照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加强日常监管、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对外发布的有关投资咨询报告、评论文章,其信息资料来源必须合法合规,主要来自
行业协会规定信息公开刊登的相关杂志和财经网站等,均应当对发布的时间、方式、内容、对象和审阅5过程做出留痕记录,同事书面报送给公司存档备查,相关业务档案的保存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年。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5
1目的
为加强我厂风险管理,预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检测装置、维修设备设施、维修作业现场的风险评价与控制,适用于作业现场,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和非正常情况,包括新改扩建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拆除、报废各阶段的风险评价、风险控制、风险信息更新以及危险源的管理。
3职责
3.1厂长组织建立危险源控制系统。
3.2厂长直接负责风险评价领导工作,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程序和指导书,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成立评价组织,进行风险评价,确定风险等级,主持年终全我厂的风险评审工作。
3.3安全科是风险评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各部门确定的风险评价准则,负责我厂重大风险分析记录的审查和控制效果的验收,建立、更新危险源档案,定期进行风险信息更新。
3.4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低风险〔等级判定为重大风险以下(不包括重大风险)各级风险〕的风险分析记录审查与控制效果验收。
3.5我厂各级管理人员应负责组织、参与风险评价工作,提供相关资料,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4控制程序
4.1风险的分级管理
4.1.1我厂的风险根据《风险评价准则》进行评价分级。
4.1.2各部门负责对所辖范围内所有直接作业、操作岗位、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进行风险评价。
4.1.3作业风险:巨大风险作业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初审签字,经安全科复检签字,报我厂领导终审批准;重大风险作业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初审签字后,报安全科终审批准;中等风险、可接受风险和可忽略风险作业由所在班组班组长或班组安全监督员终审批准。
4.1.4岗位(装置、部位等)风险:巨大风险和重大风险所在的岗位(装置、部位等)由我厂作为重点部位和关键装置按照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要求进行管理;中等风险、可接受风险和可忽略风险所在的岗位(装置、部位等)应由所在部门采取隔离、防护、制定操作规程等防范措施降低风险。
4.1.5风险评价、分析的范围及职责
4.1.5.1项目规划,设计前应由有资质的机构做安全预评价;
4.1.5.2项目的建设应由安全科进行风险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
4.1.5.3维修工艺改变应由技术质检科进行风险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
4.1.5.4设备新增或拆除的'风险应由生产部负责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记录;
4.1.5.5事故及潜在紧急情况的风险应由所在部门进行评价,并做好控制记录;
4.1.5.6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均由所在部门进行风险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措施的记录;
4.1.5.7维修车间的设施、设备的风险应由所在技术质检科进行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措施的记录;
4.1.5.8安全防护用品应由安全科进行风险分析并做好风险控制措施的记录;
4.1.5.9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风险应由所在部门进行分析,并做好控制记录;
4.1.5.10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应由评价资质的机构进行风险评价。
4.2风险评价方法选择
4.2.1工作危害分析(jha)风险评价方法。
4.2.2岗位、部位、装置安全检查表分析(scl)风险评价方法。
4.2.3经厂长批准的其他风险分析方法。
4.2评价准则
我厂需进行定量的风险评价由风险评价小组采用合适的评价准则。外部评价由相关资质机构自行选用评价准则。
4.2风险评价活动的实施步骤
4.2.1厂长主持风险评价活动,成立评价组织。组织成员由各部门分管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评价组织编制评价大纲。
4.2.2各相关部门收集、整理风险评价所需资料,提交评价组织。
4.2.2危险源辩识,实施现场检查,识别危险有害因素。
4.2.4通过定性或定量评价,确定评价目标的风险等级。
4.2.5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控制措施。
4.2.6得出评价结论
4.2.7风险评价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a.火灾和爆炸
b.冲击和撞击
c.中毒、窒息和触电
d.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漏
e.其他化学、物理性危害因素
f.人机工程因素
g.设备的腐蚀、缺陷
h.对环境的可能影响
4.5在确定重大风险时,应考虑:
4.5.1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4.5.2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性
4.5.3我厂的声誉和社会关注程度等
4.6风险控制的内容
4.6.1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
a.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b. 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
c.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及我厂的经营运行情况
d.可靠的技术保障和服务
4.6.2控制措施应包括:
a.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
b.管理措施,规范安全管理
c.教育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d.个体防护措施,减少职业伤害
4.3风险信息更新:不间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风险评价的频次一般为每年一次,当下列情形发生时,我厂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a.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b.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
c.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
d.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e.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4.4危险源控制系统
危险源的辩识:按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和《关于开展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 56号)规定,识别我厂生产区域内的危险源。
4.9风险管理的宣传、培训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风险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危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价方法、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增强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使其认识到所在岗位的风险,并掌握控制风险的技能。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6
第一章目标和原则
第一条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保护特定客户资产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特定客户资产业务的规范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防范利益输送及其他有损害特定资产客户利益的行为。
公司特定资产风险控制的总体目标是:保证公司特定资产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管理合同规定;确保特定资产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财产的安全完整,防范和化解风险,防范可能存在的利益输送行为,确保公平对待公司所管理的各类资产。
第二条特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应当遵循的原则:
合法性原则
公司应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签署资产管理合同,忠实履行合同义务,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运作应与资产管理合同和委托人的收益目标和风险承受度相一致,充分依据资产管理合同规定构建投资组合。
健全性原则
风险控制必须覆盖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级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各风险控制机构和人员具有并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监察和稽核。
防火墙原则
特定资产管理部应与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保持相对独立,公司自有资产与公募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等各类不同资产的'运作应当严格分离,分别独立运作。
公平原则
公司应当恪守职责、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杜绝利益输送行为,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流程,在公平的基础上使特定客户资产的投资管理可以充分利用公司既有的行政、系统、研究资源,同时防范公司其他资产向特定客户资产输送利益,保证公平对待各类投资者。
第二章公司内控风险控制架构与流程
第三条公司设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全过程进行风险控制。风险控制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监、市场部总监、金融工程部总监和基金运营部总监组成,总经理任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
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内控制度并执行;对公司运作中存在的风险问题和隐患进行研究并作出控制决策;负责听取各部门风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7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的技术管理工作,确保技术活动的有序进行,提升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特制定本技术管理制度。
二、技术管理体系
1. 公司建立完整的技术管理体系,明确各级技术管理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与权限,确保技术工作的协调与高效。
2. 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技术发展规划、年度技术工作计划和技术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
三、技术研发与创新
1. 鼓励技术创新,支持员工提出创新性的技术建议和解决方案,推动技术进步。
2. 设立专项研发基金,用于支持重大技术项目的研发,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3. 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外部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四、技术标准与规范
1. 制定并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与规范,确保产品设计、生产、服务等各环节的技术要求统一、协调。
2. 对外部引进技术进行评估和审查,确保其符合公司的技术战略和发展需求。
3. 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五、技术培训与人才培养
1. 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员工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2. 鼓励员工参加行业技术交流和培训活动,拓宽技术视野,增强技术创新能力。
3. 建立技术人才激励机制,为优秀技术人才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待遇。
六、技术风险评估与应对
1. 对技术研发、项目实施等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应对措施,降低技术风险。
2. 建立技术预警机制,及时关注行业技术动态,为公司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七、技术成果管理与应用
1. 对技术成果进行登记、评估和奖励,鼓励员工积极申报专利和知识产权。
2. 加强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促进技术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八、附则
1. 本技术管理制度由公司技术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生效。
2. 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严格遵守本技术管理制度,共同推动公司的技术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运营风险的管理,提升运营风险的管控能力,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运营风险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所固有的风险,公司将运营风险管理作为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内容。公司各业务部门及其各项业务活动、各支持部门及其各项业务支持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运营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信息技术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其中有关合规风险和法律风险的管理要求,按照外部法律法规和公司合规管理的有关制度与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运营风险管理,是指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相关部门及员工共同参与的,对公司经营中的运营风险进行准确识别、审慎评估、动态监控、及时报告和处置的全过程。
第五条公司运营风险管理的目标是根据监管要求和公司业务战略,在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下,通过有效的内部制衡,逐步建立与公司的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运营风险管理体系,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控制、报告运营风险,从而保证业务正常、持续、稳健地开展。
第六条公司建立与业务活动及经营管理环境规模、性质和复杂程度等相适应的、有效的运营风险管理体系。运营风险管理体系应当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有效监控;
(二)完善的运营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
(三)有效的运营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四)完备的管理信息系统或采取相应手段,支持运营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五)完善的内部控制和独立的外部审计。
第二章组织体系与职责
第七条董事会是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对公司运营风险管理负有最终责任,负责审核批准公司运营风险偏好、政策等重大事项,持续关注运营风险状况并对运营风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及时掌握和协调、指导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运营风险管理工作。
第九条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公司经营层面的运营风险管理,负责制订、定期审查和监督执行运营风险管理的政策、程序和具体的操作规程,并定期向董事会提交运营风险总体情况的报告;全面掌握公司运营风险管理的总体状况,特别是各项重大的'运营风险事件或项目;为运营风险管理协调并配备适当资源。
第十条公司首席风险官须充分了解运营风险水平及管理状况,并及时向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报告;对公司运营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质询和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第十一条合规与风险管理部负责公司运营风险管理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职责包括:
(一)牵头组织制订、修订和完善公司的各项业务制度、流程,以有效防范运营风险。
(二)协助相关业务及支持部门识别、评估、监测、控制相应业务条线或相关部门的运营风险。
(三)建立公司运营风险事件的处理与问责机制,以及运营风险损失的追究机制。
(四)定期/不定期对各业务及支持部门涉及运营风险管理工作和事项进行合规检查、分析、评估并出具相应意见和改进要求。
(五)监控公司层面各业务条线的关键风险指标,根据监管要求变化和业务发展状况予以定期/不定期更新完善。
(六)定期分析、评估相关业务条线运营风险的管理情况,收集和报告公司运营风险事件和损失数据。
第十二条公司各业务部门作为运营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承担本部门运营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负责人对相应业务条线运营风险的管理情况负直接责任,主要职责包括:
(一)确保公司运营风险管理的政策、程序和具体的操作规程等得到遵守和贯彻执行。
(二)建立本条线识别、评估、计量、控制、监测和报告运营风险的方法与程序,组织制订本条线的业务制度、流程、风险点及风控措施,报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审核同意后实施,并定期修订完善。
(三)定期检查、分析和评估本部门运营风险管理的总体状况,及时对薄弱环节采取必要的纠正补救措施并通报相关内控和支持部门;对内控和支持部门所提示的运营风险,及时组织落实整改与防范措施。
(四)对部门主办的新业务、新产品的运营风险进行评估,并制订对应的控制措施。
(五)收集和分析本部门运营风险事件和损失数据,定期向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通报,并且应当及时报告重大运营风险事件和损失数据。
(六)制订本部门运营风险的应急预案和业务连续性计划,并定期测试和演练,确保应急预案和业务连续性计划的有效性。
(七)公司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三条公司各相关业务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分别做好财务管理、资金和流动性管理、交易管理和清算交收、信息技术安全、人力资源管理、后勤保障以及安全保卫等方面的运营风险管理工作,并应在涉及其职责分工及专业特长的范围内为其他部门管理运营风险提供资源和支持,以促进公司整体的运营风险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将运营风险管理纳入内部审计范畴,审计稽核部负责对运营风险管理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独立、客观的审查和评价。审计发现问题的,应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并跟踪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三章运营风险识别、控制和评估
第十五条
公司建立健全运营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体系,全面涵盖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第十六条公司所面临的运营风险主要来源于人员因素、内部流程、信息技术系统缺陷以及外部事件等四大类别:
(一)人员因素,是指公司员工发生内部欺诈、失职违规、没有授权的行为。员工知识技能匮乏、核心员工流失以及违反用工法律法规等。
(二)内部流程,是指公司制度业务流程缺失、设计不完善,或者没有被严格执行等因素。
(三)信息技术系统缺陷,是指信息技术系统设计和系统维护不完善导致不能正常提供全部、部分服务或业务中断,具体表现为数据或信息质量低下、违反系统安全规定、系统设计或开发的战略风险,以及系统运行稳定性、兼容性、适宜性等问题。
(四)外部事件,是指由于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外部人员故意欺诈或非法洗钱以及自然灾害等外部突发事件而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或造成损失。
第十七条公司通过采取内部自我评估、关键风险指标法等多种手段,对公司业务过程中所面临的运营风险进行识别与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验证评估结果并调整评估程序。第十八条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外部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运营风险进行全面、有针对性、持续的识别和评估,自我评估结果应当留痕备查。
第十九条公司各部门应选择适当的方法对运营风险进行管理。具体的方法包括:
(一)评估运营风险和内部控制
(二)损失事件的报告和数据收集;
(三)关键风险指标的监测;
(四)新产品和新业务的风险评估;
(五)内部控制的测试和审查;
(六)运营风险的报告;
(七)其他有效管理运营风险的方法。
第二十条合规与风险管理部负责指导公司各部门开展运营风险识别和评估工作,并提供相应的运营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应将发生的风险损失事件,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对运营风险对运营风险数据进行汇总整理。
第二十二条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通过收集公司的历史运营风险数据,结合外部相关损失数据,探索采取合理的方法进行风险计量和评估,并进行相应的统计分析和预警等动态管理措施。第二十三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公司各部门应向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报告并提供有效的运营风险控制措施,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
(一)新产品和新业务开发;
(二)新设备和新系统应用;
(三)信息技术系统的重大变更;
(四)重大事故、险情、案件、隐患发生时;
(五)部门业务流程发生较大变化时;
(六)组织机构重大变革;
(七)关键岗位人员流动;
(八)外部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发生变化;
(九)外部金融相关行业发生运营风险损失事件,公司可能面临类似的风险时;
(十)其他可能引发运营风险的情况。
第二十四条对已识别的运营风险,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根据评估结果,组织公司各部门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其控制措施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政策的制订和更新;
(二)从业人员的资质;
(三)不相容职责分离;
(四)对文件资料的审查;
(五)复核与审批;
(六)抽查与检查;
(七)内部审计检查;
(八)盘点与对账;
(九)考核与问责;
(十)系统控制:包括权限设置、系统运行规则的设置、系统自动计算和流转以及系统自动制单等。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当将加强内部控制作为运营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相关的内部控制措施至少应当包括:
(一)部门之间具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以及相关职能的适当分离,以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
(二)密切监测遵守指定风险限额或权限的情况;
(三)对接触和使用公司资产的记录进行安全监控;
(四)员工具有与其从事业务相适应的业务能力并接受相关培训;
(五)识别与合理预期收益不符及存在隐患的业务或产品;
(六)定期对自营投资账户进行复核和对账;
(七)关键岗位轮岗轮调、强制性休假制度和离岗审计制度;
(八)重要岗位或敏感环节员工八小时内外行为规范;
(九)建立客户和公司员工的投诉与举报制度;
(十)合规、风控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十一)风险事件查处和相应的信息披露制度。
第四章风险监测
第二十六条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建立与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相适应的关键运营风险指标体系,并对指标进行定期监测。关键运营风险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失败交易金额、核心员工流失率、客户投诉次数、监管处罚次数、错误和遗漏的频率以及严重程度等。
第二十七条合规与风险管理部组织各部门建立有效的运营风险损损失件收集机制,以统一的统计标准、范围、程序和方法,系统性地收集、整理、跟踪和分析与运营风险相关的数据和事件信息。
第二十八条公司各部门监测各自业务层面的运营风险,对于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在监测工作中发现并下发的运营风险监测信息,相关部门应就该监测信息进行及时处理并反馈,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对监测信息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监测信息的处理过程应有留痕。
第五章风险报告
第二十九条公司各部门在经营过程中发现任何运营风险情况,应按规定定期、不定期向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报送,并确保上报内容及时、准确、完整。发现运营风险指标超出限额或发生运营风险事件的,业务部门应及时报告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并向首席风险官报告。
第三十条合规与风险管理部负责报告公司整体运营风险情况,对各业务条线的运营风险进行评估,对发生的运营风险事件进行总结,提出处置建议,常规事件纳入公司风控日报、月报,报告经营管理层。重大运营风险事件应当编制专项报告报送公司管理层。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9
为了确保软件开发项目能够按照预定的成本、进度、质量顺利完成,特制定本软件开发项目管理制度。
一、项目立项与规划
1. 需求分析与确定:
对项目需求进行详细的分析和确认,确保需求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编写《立项分析报告》和《业务需求说明书》,明确项目的范围和边界。
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确保项目与公司整体策略相一致。
2. 项目计划制定:
项目经理负责整个项目的计划制定,包括任务分解、时间规划、资源分配等。
编写《项目计划书》,明确项目的具体任务描述、进度表、里程碑等。
二、项目团队与角色
1. 团队组建:
根据项目需求和技术要求,挑选合适的项目成员,组建项目团队。
团队应包括业务组(或需求提出组)和IT组(可能包括网络管理员和合作开发商)。
2. 角色与职责:
明确项目团队成员的角色和职责,确保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工作任务和目标。
设立项目经理,负责整个项目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
三、项目执行与监控
1. 任务执行:
项目组成员按照项目计划执行各自的任务,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定期进行工作检查和考核,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
2. 进度监控:
项目经理和项目组成员对项目进度进行实时监控,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如遇进度延误,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
3. 风险管理:
对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预测,制定风险应对策略。
定期对项目风险进行回顾和更新,确保项目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四、项目文档与配置管理
1. 文档管理:
对项目过程中的所有文档进行统一管理,包括需求文档、设计文档、测试文档等。
确保文档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及时更新和归档。
2. 配置管理:
对项目的开发代码、配套文档等进行配置管理,确保版本控制和变更管理。
使用版本控制工具(如Git)对项目代码进行版本控制,确保代码的可追溯性和可管理性。
五、项目测试与验收
1. 系统测试:
制定详细的测试计划,包括单元测试、集成测试、系统测试等。
使用测试工具和方法对系统进行全面测试,确保系统功能的正确性和稳定性。
2. 用户测试:
建立用户测试环境,让用户根据测试用例进行测试。
收集用户反馈,对系统进行优化和改进。
3. 项目验收:
根据项目合同和验收标准对项目进行验收。
编写《项目验收报告》,记录验收过程和结果。
六、项目总结与评估
1. 项目总结:
项目完成后进行项目总结,回顾项目过程中的.经验教训。
编写《项目总结报告》,为未来的项目提供参考。
2. 项目评估:
对项目进行评估,包括成本、进度、质量等方面的评估。
分析项目成功的原因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七、其他注意事项
1. 沟通与协作:
加强项目团队成员之间的沟通与协作,确保信息畅通。
定期召开项目会议,讨论项目进展和存在的问题。
2. 资源管理:
合理配置项目资源,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
确保项目资源得到充分利用,避免浪费。
3. 知识产权管理: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确保项目过程中使用的软件和技术符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识别、评估、控制及监控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安全风险,确保人员安全、资产安全及业务连续性,特制定本安全风险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分支机构及全体员工,旨在构建一个系统化、规范化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安全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
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成立安全风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负责全面指导、监督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安委会主任由公司高层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专家。
第五条 安委会主要职责:
1. 制定和修订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2. 审批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方案;
3. 监督安全风险防控措施的执行情况;
4. 定期组织安全风险评估与应急演练;
5. 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风险管理问题。
第六条 各部门应设立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部门日常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包括风险识别、评估、报告及控制措施的制定与执行。
第三章 风险识别与评估
第七条 风险识别:采用问卷调查、专家咨询、历史数据分析等多种方法,定期(如每季度)及不定期(如新项目启动、重大变更时)对公司内外环境进行全面、系统的风险识别。
第八条 风险评估:对已识别的风险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评估其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确定风险等级(如高、中、低),并编制风险评估报告。
第九条 风险分类: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风险划分为信息安全风险、物理安全风险、业务连续性风险、合规性风险等类别,以便于针对性管理。
第四章 风险控制与监控
第十条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并实施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 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2.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安全意识与技能;
3. 采用技术手段(如加密、防火墙、入侵检测等)提升安全防护能力;
4. 实施定期安全检查与审计,确保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5. 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一条 监控与报告:建立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对风险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效果进行持续监控,定期向安委会报告风险管理情况,对发现的新风险及时评估并调整控制措施。
第五章 持续改进
第十二条 安全风险管理是一个动态过程,公司应定期回顾和总结风险管理经验,不断优化风险管理流程和方法,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 鼓励员工提出安全风险管理改进建议,对有效建议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安委会所有。
第十五条 随着公司发展和外部环境变化,本制度将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企业的生产安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要求,全面推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风险是指生产安全事故或职业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是指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
第三条本制度对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提出了要求,适用于xxx总部、各直属单位。全资及控股权属企业,应根据本制度和国务院安委办《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等文件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实现本制度的转化、对接和落实。
第二章安全生产风险分级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依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的规定,充分考虑危害的根源和性质,对本单位潜在的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等安全生产危害因素进行辨识。
第五条各单位应当结合实际,选择有效、可行的安全风险评估方法进行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可使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和安全检查表分析法(SCL),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选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法(HAZOP)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采取安全绩效奖惩等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安全生产风险评估过程要突出遏制重特大事故,高度关注暴露人群,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型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
(一)生产工艺固有风险重点评估内容。
1.设计施工情况、边坡高度、边坡角、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封闭圈以下深度、排土场情况和周边环境等。
2.设计施工情况、库容、坝高、汇水面积、筑坝方式、浸润线控制情况、库址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等。
(二)设备设施重点评估内容。
1.生产设备设施系统的机械化程度和自动化水平。
2.生产、调度、管理、监控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
3.设备设施的技术水平,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的应用情况。
4.设备设施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情况。
5.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检验执行情况。XX全生产监管指令落实情况。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对辨识出的安全生产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安.定全风险类别,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采用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安.定全风险等级。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D级1级(重大风险)、C级2级(较大风险)、B级3级(一般风险)和A级4级(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各单位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时,对每一级可考虑再细分亚类管控,例如:对A级风险,根据其风险程度等再划分为A+、A、A-亚类。
第三章安全生产风险管控
第九条各单位应当根据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分级的结果,通过采取隔离危险源、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测监控设施等措施,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安全生产风险的目的,同时针对安全生产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生产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各单位各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遵循以下原则:
(一)A级4级:蓝色风险(低风险),需要注意,可以接受(或可容许的)。各企业员工应引起注意,各工段、班组负责A级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可根据生产场所或实际需要来确定是否制定控制措施及保存记录。
(二)B级3级:黄色风险(一般风险),需要控制整改。各企业车间、科室应引起关注,负责B级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所属工段、班组具体落实;应考虑效果更佳的解决方案或改进措施,需要监视来确保控制措施得以实施,保留记录。
(三)C级2级:橙色风险(较大风险),必须制定措施进行控制管理。各企业、职能部门应引起关注,负责C级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所属车间、科室具体落实;应制定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控制,努力降低风险,应在规定期限内实施降低风险措施。在严重伤害后果相关的场合,必须进一步进行评价,确定伤害的可能性和是否需要采取改进的控制措施。
(四)D级1级:红色风险(重大风险),各企业应对D级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具体由各分厂或职能部门根据职责范围具体落实。当风险涉及正在进行中的工作时,应停止风险不可控制的工作,立即整改,采取应急措施,并根据需求为降低风险制定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或配给资源、限期治理,直至风险降低后才能开始工作。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依据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台账,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对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尤其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安.大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制度,并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管理层和每名员工都掌握安全生产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第十三条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生产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在重安.大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根据生产过程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动态评估、调整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第四章管理责任
第十五条各单位应当结合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从企业、工程部、班组和岗位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方案,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责任制,逐步构安.建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第十六条各单位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况处以200-3000元罚款,并列入xxx安全生产考核:
(一)未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的;
(二)未制定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方案并有效实施的;
(三)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的;
(四)未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台账的;
(五)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告知的。
第十七条对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不力、构安.建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不力,导致形成隐患,并引发事故的单位,按照xxx《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xx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风险管理,预防和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岗位及生产经营活动,旨在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实现安全风险的可识别、可评估、可控制、可追溯。
第三条 安全风险管理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强调从源头抓起,通过系统化的方法识别、分析、评价和控制安全风险,确保公司安全运营。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成立安全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公司最高管理者担任,成员包括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
第五条 安全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
1. 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2. 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应对工作;
3. 监督各部门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4. 定期召开安全风险管理会议,分析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风险问题;
5. 负责安全风险管理的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
第六条 各部门应设立安全风险管理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包括日常巡查、隐患排查、风险报告及防控措施的实施等。
第三章 安全风险识别与评估
第七条 公司应定期进行全面的安全风险识别,识别范围覆盖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全领域、全岗位。识别方法可采用安全检查表、专家咨询、事故树分析等多种方式。
第八条 对识别出的安全风险,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如高、中、低),明确风险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影响范围。
第九条 风险评估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风险描述、风险等级、可能后果、防控措施及建议等,并报安全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
第四章 安全风险控制与应对
第十条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完成时限。高风险项目应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一条 各部门应严格执行风险防控措施,加强日常巡查和隐患排查,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对发现的新风险或隐患,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处理。
第十二条 公司应建立安全风险监控机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高风险区域和关键环节进行实时监控,确保风险动态可控。
第五章 持续改进与监督考核
第十三条 公司应定期对安全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制度体系。
第十四条 将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纳入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对在安全风险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失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 加强与外部安全监管机构的沟通协调,接受其指导和监督,不断提升公司安全风险管理水平。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委员会所有。随着公司发展和法律法规的更新,本制度将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13
出口退税涉及范围广部门多,存在的风险也大,为加强管理,保证公司的出口退税工作顺利开展,现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管理,制订本制度。
一、组织保证
(一)成立管理小组:组长:董事长,副组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成员:财务部办税员、出口业务部单证员、合同部外汇核销员
(二)明确责任:责任主管领导:组长及副组长;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各成员。
二、法律风险意识
1、出口退税涉及骗取出口退税罪,立案标准为涉案金额达到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刑法》第204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5万以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50万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250万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2、20xx年9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如下:“第一条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假报出口’,是指以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
a、伪造或者签订虚假的买卖合同;
b、以伪造、变造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等有关出口退税单据、凭证;
c、虚开、伪造、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可以用于出口退税的发票;
d、其他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的行为。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其他欺骗手段’:
a、骗取出口货物退税资格的;
b、将未纳税或者免税货物作为已税货物出口的;
c、虽有货物出口,但虚构该出口货物的品名、数量、单价等要素,骗取未实际纳税部分出口退税款的。
三、防范风险
(一)建立和完善出口退税管理的举措
1、建立和健全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公司应制订出《国际业务商务管理流程》,明确公司财务部和合同执行单位相关岗位在执行国际业务时应履行的职责,规定各出口关键环节所必需的合规性文件及须办理的手续;制订出《出口退税业务管理流程》,具体说明办理出口退税过程中所涉及的岗位、职责、相关单证及提交时间等,明确出口退税业务操作流程规范,明确各个业务部门的岗位职责和权限。
2、明确规范和约束供应商和货运代理商在出口退税环节中的职责。在签订设备和材料采购合同时,明确约定供应商必须配合企业做好出口退税工作,约定有惩罚条款,确保供应商提交增值税发票时不出现遗漏和差错。选择有实力的货运代理商,以保障企业在货物出口后能够及时拿到合格的报关单。
(二)加强各部门间的交流与衔接工作
出口退税工作统合性比较强,时间性要求严格,涉及部门广泛,对外涉及国税、外汇局、海关、货代公司、报关行,对内涉及销售部、合同部、财务部、物流部,加强沟通和协调,理顺退税业务所涉及各个环节工作的衔接,以促进公司各相关业务部门和人员高度重视和办理出口退税工作。明确相关单证传递的流程、时间要求和操作规范,做好登记和保管单据交接记录,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分工,财务部应设专职办税员,负责具体的审单、申报和备案工作。各相关业务部门应设专人负责编制出口形式发票、收集和审核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出口报关单、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业务单据在传递过程中出现不及时或者丢失的现象,业务人员未能及时办理收汇核销或远期收汇证明等事项,将导致出口退税无法正常办理,所有部门必须通力合作才能完成出口退税工作顺利开展。
(三)各级人员的高度重视,提高防范退税风险的意识。公司领导层、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应主动加强学习,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退税政策变动对企业的影响。财务部门作为出口退税工作的主办部门应随时跟踪国家退税政策的变动情况,结合公司的特点和现状,向公司领导层提供有益的参考意见;财务部的办税员,是税企联系的纽带,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出口退税的质量和效益。办税员要有基本的外贸知识、会计专业知识、税收知识,加强办税员能力的培训,按办税员岗位工作说明和程序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对外交往能力。办税员实行岗位轮换,在保持工作连续性的前提下,不定期对办税员进行岗位轮换,以防止差错和弊端,也可使新顶岗人员可能提出新的工作设想,提高工作效率。办税员对申报的差错要及时调整,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出口退税政策性强,各成员应加强学习与交流,掌握最新的政策与动态,积极参加国税、海关、外汇局等相关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组织的政策宣讲会、政策辅导会议,与同行保持一定的联系,获取最新的信息。
(四)单据的合规性检查
1、报关单的合规:
报关单的信息要做到准确填列,货物金额要与执行合同执行部门提供的商业发票金额保持一致。报关单上的其他重要信息控制点包括贸易方式,合同协议号,批准文号,提运单号,运抵国等正确填列。
2、外汇核销单的合规:
外汇核销单信息的时间性要求也必须达到,预计180天内无法收款的,应及时办理远期收汇证明,办理前应对远期收汇证明的收汇期限作保守的正确估计,办理后在收款时也应及时在外汇核销。
3、其他单据的确认:
收货方与订货方不一致,汇款方与订货方不一致的,当中涉及样品或者委托代理采购等其他事项,需要业务部门的领导签字确认。
(五)有关备案单证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24号,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所申报退(免)税货物的下列单证,按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
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
2.出口货物装货单;
3.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以及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单证)。若有无法取得上述原始单证情况的,出口企业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他单证进行单证备案。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公平交易管理,保证公司进行投资运作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本制度所称投资组合包括公司自主备案产品和担任投顾的产品,组合以开立具体的证券账户为标准,每一个单独开立的证券账户,称为一个投资组合。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公司的公平交易制度,其规范的范围至少应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应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第四条公司应合理设置内部的组织结构,在保证采用不投资策略的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第五条公司应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应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第二章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
第六条公司应不断完善投资策略和投资决策流程,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环境。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客观的研究方法和投资策略,任何投资分析和建议均应有充分的事实和数据支持,避免主观臆断,严禁利用内幕信息作为投资依据。
第八条公司应根据上述研究方法建立全公司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维护程序。
第九条公司应在备选库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关联交易限制等,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投资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
第十条公司应健全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合理确定各投资经理的投资权限。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总监等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得对投资经理在授权范围内的投资活动进行干预。投资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不同投资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应相互隔离。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系统的交易方法,即投资经理应根据投资组合的投资风格和投资策略,制定客观、完整的交易决策规则,并按照这些规则进行交易决策,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第三章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
第十三条公司应将量化投资策略、交易算法和交易实施环节进行综合考量,建立和完善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第十四条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公司应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与公平交易程序的交易指令,公司应建立相应的控制制度和流程。
第十五条公司应完善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交易分配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经理应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公司应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如果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分配的,公司应建立相应的控制制度和流程。
第四章行为监控和分析评估
第十六条公司应加强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并建立相关记录制度,确保公平交易可稽核。
第十七条公司应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的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
第十八条公司应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对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相关投资经理应对交易价格异常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
第十九条公司应对不同投资组合,尤其是同一位投资经理管理的,采用相同量化投资策略的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监控,同时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相关投资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
第二十条公司应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公司应要求相关投资经理提供决策依据,并留存记录备查,但是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等除外。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对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对于异常交易发生前后不同投资组合买卖该异常交易证券的情况进行分析。相关投资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
第五章报告、信息披露和外部监督
第二十二条公司相关部门如果发现涉嫌违背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应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并采取相关控制和改进措施。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由投资经理、投资总监、公司监事、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
如果在上述分析期间内,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情况,应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并对此做专项说明。妥善保留该说明,保留期限为10年。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当在各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中,至少披露以下事项: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异常交易行为专项说明,其中,如果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应说明该类交易的次数及原因。
在投资组合的报告中,公司还应披露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并在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中,对当同向交易价差做专项分析。
第二十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对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完善程度和执行情况进行评价。
第二十六条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完善程度是公司诚信水平和规范程度的重要标志,监管部门将以此作为公司日常监管和做出行政许可的重要依据。公司应采取一切措施,全力配合监管部门对公司现场和非现场的公平交易审查。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参与衍生品投资、境外投资等,应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应的公平交易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从业人员买卖证券申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个人证券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和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和股权投资行为,防止出现利益冲突,防止员工个人投资交易中的不正当行为影响公司声誉和业务活动开展或者对公司构成重大合规风险,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制订。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全体与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员工,包括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及派遣制员工(以下统称“员工”)。第四条本制度所规范的证券和股权投资行为包括:
(一)股票投资,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如期权、股指期货);
(二)证券投资基金投资;
(三)股权投资指投资于未公开上市的公司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设立时的初始投资以及通过股权转让、赠与、继承或增资等方式对公司进行投资。第五条本制度中所指直系亲属,指的是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章交易行为准则第六条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只能从事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允许的交易行为。不得利用内幕信息及其他未公开信息违规进行交易,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交易活动或做出投资决策,不得为他人提供交易信息或建议,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第七条公司员工应坚持勤勉、谨慎、尽责原则,诚实、公正地对待基金份额持有人,遵守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信守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监管机构和公司做出的承诺,不得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不得从事任何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利益冲突的活动。
第八条员工进行证券投资或股权投资应该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并认真履行有关信息披露、申报、处置义务。
第三章交易限制
第九条公司员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应当树立长期投资的理念,强化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意识,公平对待公司管理的基金,不得为牟取短期利益从事损害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第十条公司员工持有一只基金份额的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持有期不足6个月的,不得卖出、赎回或转换为其他基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管理的基金份额以及基金经理持有本人管理的基金份额的期限不得少于1年。投资货币市场基金以及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基金不受上述期限限制。员工多次投资同一基金的,应根据先进先出原则,分别计算单次投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投资本公司所管理基金的,其投资行为所适用的认(申)购、转换或赎回费率等应按照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公告等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公司鼓励员工、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等购买本公司管理的基金产品或者基金经理购买本人管理的基金产品,并鼓励员工通过定期定额或者其他方式进行长期投资。
第十三条员工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应事先报公司备案,并应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和公司利益优先的原则,避免利益冲突的情况。第十四条员工进行股权投资的限制:
(一)不得投资于与公司有或者可能有重大业务关系、竞争关系或利益冲突的公司;
(二)不得投资于从事证券投资、证券投资咨询等与证券投资和交易有关业务的公司;
(三)不得在其投资的公司中兼职并领取薪酬;
(四)不得进行其它可能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和公司利益的股权投资;
(五)不得进行无论在规模上还是性质上会影响员工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股权投资。第十五条员工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原未上市的股权投资转为上市的,应按下述流程进行处置:
(一)公司管理的基金或投资组合参加该股权投资的询价和投资的,持有该股权的员工应本着避免利益冲突的原则,不得参加有关投资决策,并主动向公司提出回避;
(二)该股权投资可以公开交易的,员工应在3个月内卖出。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15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担保项目的风险控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根据公司《章程》,结合中小企业现状及担保工作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制度及相关代偿、追偿措施。
一、担保总规模实行总量控制,计划管理。公司担保总规模一般控制在担保资金的2—10倍,为单个会员企业提供的贷款担保额度一般不超过注册资本的10%。特殊情况确需超过上述限额的,实务操作中,根据借款企业预期收益、资金需求量、信用状况、技术含量、市场前景、还款能力等经公司与协作银行双方充分调研协商,可适当放宽。
二、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公司按当年担保费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以及所得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担保赔付。风险准备金累计达到担保责任余额的10%后,实行差额提取。
三、建立风险保证金制度。企业应按担保金额的10%缴纳风险保证金。当企业贷款到期不能偿还由公司代偿补偿时,首先用缴纳的风险保证金补偿,不足部分依法追偿。
四、对贷款担保项目实行事前、事中风险控制管理。为有效控制在保项目风险,明确事前、事中控制责任人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一)事前控制的主要内容:
1、根据申保客户提供的申保信息资料,对照担保条件,查看资料和金融机构意向书,决定是否上报立项审查,
2、立项批准后安排两人以上到实地进行调查,整理调查工作底稿,和客户初步洽谈《委托担保协议》和反担保措施,
3、认真做好对客户全面情况的了解工作,根据实地调查情况进行初审,书面提交调查报告,据实报告客户的基本情况、法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16
一、编制目的
全面识别项目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风险源,准确做出评价检测,为有效控制管理提供途径和方法。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涉及所有风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的活动与过程。
2、安全科为本项工作的主控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修订并予监督实施。
三、术语
(一)风险源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二)风险源辨识识别风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三)风险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
(四)风险评价评价风险的大小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五)可容许风险根据组织的法律义务和安全生产方针,已降至组织可接受程度的风险。
四、工作制度
(一)职责
1、项目经理审核批准项目风险源清单及各科室。各施工队上报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2、安全科负责风险源综合监督管理,汇总项目部风险源清单,编制风险危险源台帐。负责组织对风险源辨识评价成果。管理方案的审查。
3、各施工队负责对设备购置。使用。维护过程中的风险源进行监督管理,参加对项目上报的风险源辨识评价成果。管理方案的审查。
4、综合办公室负责办公区风险源的辨识评价及管理。
5、各施工队负责人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辨识辖区内的风险源并组织评价,编制。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二)工作程序
1、风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时机
1.1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之初和变更时。
1.2工程项目开工前。
1.3法律法规要求发生重大变更时。
1.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职业病。财产损失或相关方重大投诉时。
1.5每年年初进行风险源辨识和评价更新时。
1.6施工工艺或条件发生重大变更时。
2、风险源辨识的过程
2.1各科室。各施工队应指定风险源辨识人。
2.2各科室。各施工队指定的风险源辨识人应具有相应的辨识能力,并经过风险源辨识的专项培训。
2.3各科室。各施工队依据生产经营活动或服务过程,确定所管辖的作业活动。
2.4各科室。各施工队对所管辖的作业活动逐一辨识期间存在的风险源。
2.5各科室。各施工队应将其辨识出的风险源填入《风险源辨识表》中并上报安全科。
2.6安全科应对各部门。各施工队上报的《风险源清单》进行审核确认,并归纳汇总为项目部《风险源清单》。
3、风险源辨识的方法
3.1各科室。各施工队应根据所管辖的作业活动的特性,选用不同的风险源辨识方法。风险源辨识方法包括:现场观察法和安全检查表法。
3.2现场观察法亦称经验判断法,是指风险源的辨识人通过对工作环境的现场观察,就其间是否存在风险源做出判断的方法。
3.3安全检查表法:亦称SCL法,是指风险源的辨识人运用已编制好的安全检查表对某一工作环境内的.作业活动进行安全检查,以辨识其间是否存在风险源的方法。安全检查表一般由安全科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管理者。操作人员共同编制,并行文下发生各有关科室,作为进行风险源辨识的依据。安全检查表通常采用以下格式: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结果检查意见备注123各科室。各施工队在风险源辨识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辨识空间内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所有进入作业现场人员的活动,作业现场内所有的设施,风险情况发生的时态。状态。类型;以及风险源的分布,伤害方式和途径。
4、组织风险评价
4.1各科室。各施工队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评价。
4.2风险评价的过程项目部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组成风险评价小组。风险评价小组成员在投入评价工作前应接受相关知识的培训。风险评价小组应针对《风险源清单》中的每一风险因素逐一做出风险程度评价。风险评价小组应将风险评价的结果填入《风险评价表》中。
4.3风险评价依据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曾发生过事故,仍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相关方合理抱怨或要求直接观察到的危险
4.3风险评价的方法风险评价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
把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作为L,把暴露于风险环境的频繁程度作为E,把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作为C,根据不同情况和可能性赋予不同分值,将L。E。C分数值相乘,得出之积为D,再根据D的分数不同确定不同的风险等级。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准则如下表:发生事故可能性(L)分数值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分数值事故发生的可能性10完全可能预料0.5很不可能,可以设想6相当可能0.1极不可能3可能,但不经常1可能性小,完全意外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分数值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分数值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10连续暴露2每月一次暴露6每天工作时间暴露1每年几次暴露3每周一次暴露或偶然暴露?0.5非常罕见的暴露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分数值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分数值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10010人以上死亡7严重403—9人死亡3重大,致残151—2人死亡1引人注目在评价风险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在假定控制计划或现行控制措施一旦失败后所造成的结果。
5、确定风险分级
5.1风险评价小组负责确定风险分级。
5.2确定风险分级的过程安全科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和风险等级划分标准确定风险分级。
5.3风险等级划分准则依据作业风险性评价的结果将风险划分为5级:划分标准如下表所示:风险级别D分数值危险程度一级<70稍有危险。可以接受二级70—160一般危险。需要注意三级160—320显著危险。应该整改四级>320高度危险。立即整改
6、判定重大风险因素
6.1安全科负责判定重大风险因素。
6.2安全科依据风险分级的结果和重大风险因素判定准则,断定重大风险因素。
6.3重大风险因素判定准则风险因素的风险级别为3级以上时,该风险因素为重大风险因素。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认为的风险因素。本年度发生伤亡事故的风险因素。
7、实施风险控制策划
7.1各科室。各施工队负责实施职责范围内的风险控制策划。
7.2风险控制策划的过程:各科室。各施工队应针对每一重大风险因素的特性及风险控制原则,确定对该重大风险因素的控制途径和控制措施。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批准后下发执行。
8、风险控制的原则风险控制原则是指风险控制的主导思想如下表所示:风险级别风险程度控制原则一级低度无需采取措施,且不必保持记录二级中度不需另外的控制措施,需要监测来确保控制措施得以维持三级高度努力降低风险四级极高紧急行动降低风险
9、风险控制的途径风险控制途径是指风险控制措施选择的顺序如下图所示控制措施选用顺序风险程度人员防范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17
为了确保软件项目能够按时、按预算、按质量要求顺利完成,特制定了本软件开发项目管理制度。
一、人员管理
职责明确:软件项目小组中的人员安排要职责明确,并有配套的管理记录,整理每个人的工作进度,随时更新,以方便开发人员、测试人员之间的沟通。
团队建设:负责开发队伍的建设和培养,选拔合适的.项目成员,根据项目需求调整团队结构。
绩效考核: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对软件开发人员进行定期评估,以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开发质量。
二、项目管理
计划制定: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开发工作计划、任务安排、工作检查和考核。
文档管理:负责项目管理软件相关的开发代码、配套文档的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文档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进度控制:定期更新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
三、技术管理
需求分析:详细分析项目需求,确保需求明确、完整,减少后期变更和返工。
代码管理:规范代码编写和注释,确保代码质量,定期进行代码审查和测试。
版本控制:使用版本控制系统管理代码和文档,确保团队成员之间的协同工作。
四、质量管理
测试管理:建立独立的测试环境,进行功能测试、安全性测试、压力测试等,确保软件质量。
评审机制:对软件项目中的关键文档和代码进行评审,确保符合项目要求和标准。
五、风险管理
风险识别:在项目进行过程中识别潜在风险,包括技术风险、需求变更风险等。
风险评估: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其可能性和影响程度。
风险应对: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计划,减少风险对项目的影响。
六、其他管理
正版软件管理:建立健全正版软件资产的明细台账,增强保护正版软件知识产权意识。
工作环境:提供自由而宽松的工作环境,减少不必要的规定,关注员工的心理健康。
沟通管理:加强与项目干系人的沟通,包括客户、公司领导等,确保信息畅通。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18
一、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的技术管理工作,确保技术活动的有序进行和技术成果的有效利用,提高公司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特制定本技术管理制度。
二、技术管理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与技术活动相关的`部门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研发、生产、质量、市场等部门,以及从事技术工作的员工。
三、技术管理职责
1. 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技术管理计划、监督技术活动的执行,确保技术成果的质量和安全。
2.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技术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技术活动的顺利进行。
3. 员工应严格遵守技术管理规定,认真执行技术操作,保证技术活动的质量和安全。
四、技术活动管理
1. 技术活动应遵循科学、规范、创新的原则,确保技术成果符合公司战略目标和市场需求。
2. 技术活动应进行风险评估和预防措施制定,确保技术活动的安全可控。
3. 技术活动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对技术成果进行归档和保密,确保技术成果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五、技术成果管理
1. 技术成果应进行评估和认定,确保技术成果的实用性和创新性。
2. 技术成果应进行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确保公司的技术成果不受侵犯。
3. 技术成果应进行推广和应用,促进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商业化。
六、技术培训与交流
1. 公司应定期组织技术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2. 员工应积极参加技术培训和交流活动,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七、技术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技术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同时,对于因违反规定造成技术损失或泄密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或补充,需经公司决策层审批后实施。
2.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技术管理部门所有。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19
一、目的
为全面落实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主体责任,确保风险有效受控,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根本上化解或降低安全风险,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价分级和控制管理。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山东省建筑施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简明实施手册》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四、术语和定义
1、危险源(风险点):危险源是指一个系统中具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可造成人员伤害、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岗位、设备及其位置。它的实质是具有潜在危险的源点或部位,是爆发事故的源头,是能量、危险物质集中的核心,是能量从那里传出来或爆发的地方。
2、风险辨识:识别风险点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3、风险评价分级: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五、机构设置
1.企业是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的责任主体,在公司和项目部分别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建设全面负责。
2.公司建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体系建设和运行领导机构,副组长为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成员包括安全总监、安全处、工程处及各项目部负责人等组成。领导机构负责统筹体系建设的计划制定、人员配置、财务资源等事项,指导和协调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日常办事机构设置在安全处。
3.项目部风险管控工作小组由项目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机械员、资料员、班组长等人组成。项目部各岗位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应全员参与风险分级管控活动的实施中,确保风险分级管控活动涉及工程项目的各区域、场所、岗位、各项作业活动和管理活动,确保施工现场危险源辨识的全面性、时效性。
六、职责
1、公司职责:
(1)公司风险管控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建立与运行,负责对项目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小组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2)公司应建立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风险管控职责;
(3)公司应掌握风险的分布情况、可能后果、控制措施及可能存在的隐患;
(4)负责公司级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工作的开展,公司施工活动危险源识别、分析、评价等工作,及时制定更新《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5)公司负责对一级风险进行管控,对其他级别风险的管控进行监督指导。
2、项目部职责:
(1)项目部风险管控领导小组负责项目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建立与运行,负责对施工作业班组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2)项目部建立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明确各各岗位的风险管控职责;
(3)项目部掌握风险的分布情况、可能后果、控制措施及可能存在的.隐患;
(4)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工作,施工活动危险源识别、分析、评价等工作,及时制定更新《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5)负责落实一级风险管控措施,实施二级风险管控工作,对三、四级风险的管控进行监督指导。
3、班组职责:
(1)负责本施工作业班组涉及的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运行,负责对施工作业人员风险分级管控进行监督指导;
(2)掌握本施工作业班组风险的分布情况、可能后果、控制措施及可能存在的隐患;
(3)负责本施工作业班组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工作的开展,对作业班组施工活动发现的危险源及时上报项目部;
(4)负责落实一、二级风险管控措施,实施三级风险管控工作,对四级风险的管控进行监督指导;
(5)对本班组作业人员的施工作业活动进行风险管控交底。
4、施工作业人员职责:
(1)掌握本施工作业班组风险的分布情况、可能后果、控制措施及可能存在的隐患;
(2)对本岗位施工活动发现的危险源及时上报施工作业班组;
(3)负责一、二、三级风险管控措施,实施四级风险管控工作。
七、风险点的确定
风险点的确定应当遵循“大小适中、便于分类、功能独立、易于管理、范围清晰”的原则,风险点划分可按施工企业、施工区域、生活区域等功能分区进行划分。对于规模型的系统可按照所包含的工序、设施、部位进行细分。
八、危险源辨识的方法
公司及项目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对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风险点进行评价分级。
1、静态分析:以安全检查表法对生产现场及其他区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不安全因素及管理缺陷进行识别。
(1)安全检查表编制的依据
(2)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及规定;
(3)国内外事故案例和企业以往的事故情况;
(4)系统分析确定的危险部位及防范措施;
(5)分析人员的经验和可靠的参考资料;
2、安全检查表分析步骤
(1)确定编制人员。包括熟悉系统的各方面人员,如技术工、班组长、机修员、技术员、安全员等。
(2)熟悉系统。包括系统的结构、功能、工艺流程、操作条件、布置和已有的安全卫生设施。
(3)收集资料。收集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制度及本系统过去发生的事故资料,作为编制安全检查表的依据。
(4)判别危害因素。按功能或结构将系统划分为子系统或单元,逐个分析潜在的危险因素。
3、动态分析:以作业危害分析法并按照作业步骤分解逐一对作业过程中的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识别。
(1)作业活动的划分
按作业区域/分部分项和作业类别(施工区、生活区)进行划分。
(2)作业危害分析的主要步骤
1)划分并确定作业活动,填入《作业活动清单》。
2)将每项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的工作步骤。
3)对危害因素产生的主要后果分析。按照风险点的分类对危害因素产生的主要后果进行分析。
九、风险评价
根据风险危险程度,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划分为一、二、三、四等四个风险级别,分为“红、橙、黄、蓝”四级(红色最高)。
1、一级风险,即重大风险,意指现场的作业条件或作业环境非常危险,现场的危险源多且难以控制,如继续施工,极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2、二级风险,即较大风险,意指现场的施工条件或作业环境处于一种不安全状态,现场的危险源较多且管控难度较大,如继续施工,极易引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3、三级风险,即一般风险,意指现场的风险基本可控,但依然存在着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诱因,如继续施工,可能会引发人员伤亡事故,或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4、四级风险,即低风险,意指现场所存在的风险基本可控,如继续施工,可能会导致人员伤害,或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对于现场所存在的低风险,虽不需要增加另外的控制措施,但需要在工作中逐步加以改进。
十、控制措施确定
项目部根据风险分级情况制定风险控制措施策划,依次按照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培训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以应急措施等五个逻辑顺序对每个风险点制定相应的实施风险管控措施。
1、风险控制措施应包括:
(1)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
(2)管理措施,规范安全管理,包括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完善、落实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检查监督和奖惩机制等;
(3)教育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4)个体防护措施,减少职业伤害。
(5)应急处置措施,将危险降到最低。
2、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
(1)可行性和可靠性;
(2)先进性和安全性;
(3)经济合理性及经营运行情况;
(4)可靠的技术保证和服务。
十一、风险控制措施评估:
控制措施应在实施前针对以下内容评审:
1、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是否使风险降低到可容许水平;
3、是否产生新的危害因素;
4、是否已选定了最佳的解决方案;
5、是否会被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十二、风险分级管控
四级:轻度(一般)危险,可以接受(或可容许的)。科室应引起关注,负责4级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所属班组具体落实;需要监视来确保控制措施得以维持现状,保留记录。
三级:中度(显著)危险,需要控制整改。公司、科室应引起关注,负责3级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所属科室具体落实;应制定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控制,努力降低风险,应仔细测定并限定预防成本,在规定期限内实施降低风险措施。在严重伤害后果相关的场合,必须进一步进行评价,确定伤害的可能性和是否需要改进的控制措施。
二级:高度危险(重大风险),必须制定措施进行控制管理。公司对重大及以上风险危害因素应重点控制管理,具体由安全处和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具体落实。当风险涉及正在进行中的工作时,应采取应急措施,并根据需求为降低风险制定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或配给资源、限期治理,直至风险降低后才能开始工作。
一级:不可容许的(巨大风险),极其危险,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继续作业。只有当风险已降低时,才能开始或继续工作。如果无限的资源投入也不能降低风险,就必须禁止工作,立即采取隐患治理措施。
十三、管控效果验证程序
1、安全处每年定期组织制定“风险点辨识及风险评估计划”,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下发执行。公司、部门/项目风险评估小组,对“风险点辨识及风险评估计划”进行分解落实,直至班组、岗位,作为开展风险点辨识及风险评估工作的依据。
2、依据辨识评价方法对本部门/项目危害因素进行辨识评价后,填写相应的“作业活动清单”、“设备设施清单”、“工作危害分析(JHA)评价表”、“安全检查分析(SCL)评价表”,经本级风险评估小组进行汇总、评审后,逐级上报。
3、公司风险评估小组组织审核、修订后,将审核、修订意见反馈各部门/项目执行。
4、风险培训,各部门/项目应制定风险评估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对本部门/项目的风险评估方法、评估过程及评估结果进行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
当下列情形发生时,应及时进行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
(1)新的法律法规发布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
(2)操作工艺发生变化;
(3)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
(4)事故事件发生后;
(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十四、文件管理
公司及项目部做好保存风险管控过程的记录资料,并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求纳入安全技术资料管理。涉及重大风险时,其辨识、评价过程记录,风险控制措施及其实施和改进记录等,应单独建档管理。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2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风险意识,加强中小学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财务监控措施,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办中小学校,县内其他学校参照执行。
第三条 中小学财务风险主要内容:资产管理不善可能造成的资产安全威胁;计划不周,财务状况恶化,可能造成的财务运行困难;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周,可能给财务运行带来的不利影响。
第四条 中小学财务风险控制的基本目的:通过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内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行为治理机制,使中小学财务风险控制与财务实际相适应;真实、可靠的了解掌握中小学内、外部信息,国家政策变动情况,银行信贷政策信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建立风险处理机制,从根本上预防、控制、降低和化解财务风险,从而实现中小学投资利益的最大化。
第五条 中小学财务部门是防控财务风险的主要责任部门,财务部门在中小学校长领导下开展财务风险预测及防控工作。
第二章 财务风险控制措施
第六条 提高财务风险意识。市场经济已经把学校经济活动与社会风险紧密相连,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可避免地要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中小学校领导决策层应当将风险防范意识贯穿于整个决策过程中,提高财务风险意识,规避财务风险,积极化解风险,实现办学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第七条 中小学应当根据自身财务收支状况,认真科学的制定总体发展规划。科学设置管理队伍、配置师资力量、根据社会需求设置专业、科学制定校园建设规划,并组织专家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控制基本建设规模、进度、计划,防止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第八条 中小学应当强化预算管理制度,强化留有余地的预算意识,强化预算执行力度。中小学应当坚持保运转、后发展的预算安排次序;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预算安排原则。防止无预算、超预算合同的发生,避免超预算的财务风险。坚持重大事项专业咨询制度,避免合同纠纷风险。不断提高预算质量和合同管理水平,确保预算支出与预算收入相适应。
第九条 中小学应当加强收入管理,完善、强化收费信息管理,强化中小学收入统筹管理意识,杜绝私设小金库、截留收入事件,做到应收必收,确保中小学收入安全完整。
第十条 中小学应当加强支出管理,强化新财务制度下的审批制度,严格财务手续,强化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体制,防止分散管理可能带来的财务风险。
第十一条 中小学应当加强融资风险控制。中小学校应当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一是融资要纳入中小学预算;二是融资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防止政策风险;三是严格、强化融资管理,控制融资规模不超过净资产的30%;四是在正确评估中小学偿还债务能力的基础上,科学制定负债总量,合理设置负债警戒线,我县原则上资产负债率不超过30%。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借债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
中小学校不得提供担保。
第十二条 中小学应当强化资产负债管理。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度,建立资产损失赔偿制度,强化资产管理意识,防止和降低资产损失风险。中小学应当及时调整负债结构。由于预期收入很难与负债的偿还能力和数量保持一致,这就要求中小学应根据资金需求和收入情况,及时调整负债结构,达到规避财务风险的目的。
第十三条 中小学应当提高财务人员素质。中小学财务风险规避的关键是对行为人的控制。中小学财务人员应当加强继续教育,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财务人员应当改变对风险管理的偏见,注重培育财务风险规避意识,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发生。
第十四条 中小学财务分析评价体系。对中小学财务综合实力、财务运行绩效以及财务发展潜力进行评价(财务综合实力评价:中小学的办学收入和最大筹集资金能力,包括教育经费拨款额、专项收入及中小学其他收入等;财务运行绩效评价:即按照收入和支出相比的经济效益评价原理,对中小学财务资金运行的效果、效率、效益等进行评价,其评价指标主要包括事业发展规划指标、经费筹集能力指标、社会评价指标等;财务发展潜力评价:评价中小学在负债和财务风险方面的承受能力,该类指标包括年末流动资产、负债总额、负债率、负债收入比等指标)。通过评价掌握学校总体实力,充分挖掘中小学的内部潜力,努力增收节支,量入为出,有效地规避财务风险,给决策者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
第十五条 中小学财务风险预警体系。中小学财务风险预警体系属于事前监测,将其融入到学校的财务控制、考核、分析、决策中,把过去和未来有机地结合起来。一是要对无法规避和已经发生的财务风险进行记录;二是要对已采取的风险防范对策进行评估、总结,将其结果写入资料库。由于财务风险是不断变化的,新的财务风险的出现,旧的财务风险可能减弱或消失,应根据环境变化,对财务风险的防范机制进行动态调整。
第十六条 中小学风险预测报告体系。预测财务风险应即时报告校长,特殊情况下可直接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企业风险控制管理制度02-17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15篇(热)12-10
企业风险控制管理制度(精选14篇)08-06
企业风险控制管理制度(通用19篇)11-07
企业风险控制管理制度集合(9篇)03-15
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控制05-28
风险控制专员电子简历模板10-01
项目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12-26
园林工程采购成本风险控制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