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慰问制度

2024-10-17 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会慰问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会慰问制度 1

  为增强我司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增进员工之间互敬互爱、互帮互扶的团队精神,树立员工团结拼搏的正气,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做到“喜有贺、难有帮、病有探、丧有悼”,同时使我司的工会工作更加扎实有效、有序、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职员工慰问

  (一)员工本人生育

  1.员工本人生育,工会赠送500元左右礼品。

  2. 员工配偶生育,工会赠送500元左右礼品。

  (二)丧事慰问

  凡丧事,员工必须第一时间向综合管理部报告,由综合管理部通知工会。

  1.在职员工去世,公司成立临时治丧委员会,协助家属办理丧事。赠送花圈,同时发放家属慰问金500元。

  2.员工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公司上门慰问(家在洋浦),赠送花圈,同时发放500元慰问金。

  (三)住院慰问

  住院一周以上(含一周),公司工会上门慰问。

  1.住院未实施手术者,发放300元慰问金。

  2.住院手术治疗者,发放500元慰问金。

  3.重大恶性疾病者,发放1000元慰问金。

  (四)困难慰问

  凡因不可抗力遭受重大灾难的员工发放500-1000元慰问金。

  (五)生日慰问

  员工生日,公司赠送蛋糕券100元。

  二、退休员工慰问

  1.凡退休员工均能发放公司慰问。春节期间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发放相应慰问金,同时上门慰问3-5名退休员工,赠送300元左右慰问品。

  2.公司发放每位退休员工每年200元活动经费至退休小组长。每年组织1次短途外出活动,原则上不过夜。活动门票等相关费用由退休小组自行负责。

  3.退休员工去世,公司成立临时治丧委员会,协助家属办理丧事。同时发放家属慰问金500元。退休员工本人在世,其配偶或子女去世,发放家属慰问金200元。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参加工会组织的`所有员工员工,未参加工会的一律不适用。

  四、其他

  本制度未涉及到的其他需要慰问的情况,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五、实施

  本制度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工会慰问制度 2

  为增强我司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增进员工之间互敬互爱、互帮互扶的团队精神,树立员工团结拼搏的正气,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做到“喜有贺、难有帮、病有探、丧有悼”,同时使我司的工会工作更加扎实有效、有序、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职员工慰问

  (一)员工本人生育

  1.员工本人生育,工会赠送xx元左右礼品。

  2. 员工配偶生育,工会赠送xx元左右礼品。

  (二)丧事慰问。凡丧事,员工必须第一时间向人力资源处报告,由人力资源处通知工会。

  1.在职员工去世,公司工会赠送花圈,同时发放家属慰问金xx元。

  2.员工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公司赠送花圈,同时发放xx元慰问金。

  (三)住院慰问。住院一周以上(含一周),公司工会上门慰问。

  1.住院未实施手术者,发放xx元慰问金。

  2.住院手术治疗者,发放xx元慰问金。

  3.重大恶性疾病者,发放xx元慰问金。

  (四)困难慰问。凡因不可抗力遭受灾难的.员工发放xx元慰问金。

  (五)生日慰问。员工生日,公司发放xx元生日金。

  (六)员工退休慰问。员工退休赠送价值xx元内退休纪念品。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参加工会组织的所有员工员工,未参加工会的一律不适用。

  三、其他:

  本制度未涉及到的其他需要慰问的情况,由公司工会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四、实施:

  本制度自职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工会慰问制度 3

  学校行政、工会为了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喜事祝福

  1、学校在职教师结婚,工会代表学校送上祝福,负责发布喜讯,组织教职工自愿参加婚礼。

  2、教职工子女结婚的,由教师自己发布喜讯。

  3、教职工生小孩,学校工会进行慰问,慰问金400元,满月酒喜宴由教师自己发布喜讯,工会不组织。

  4、教职工子女生小孩,由教师自己发布喜讯。

  二、疾病慰问:

  1、在职教职工病假含留观三天之内电话慰问。

  2、在职教职工住院上门慰问,慰问金为200元。

  3、离退休教职工患病得到信息后视病情轻重进行慰问,轻的电话慰问,住院治疗的上门慰问,金额为200元。

  4、对于因公负伤的'教职工,按政策规定进行慰问。

  三、丧事慰问:

  1、学校教师去世,由学校组织成立治丧委员会,工会向全体教师发讣告,协助家属办理丧事,并且进行1000元慰问,由学校领导致悼词。

  2、在职职工下列情况的慰问规定:在职职工直系亲属病故(父母、配偶、子女),工会上门慰问,慰问金400元,非直系亲属(公公、婆婆、岳父、岳母)病故,工会对职工慰问,慰问金400元;学校工会负责发讣告。

  3、退休教职工的配偶病故,工会得到信息及时上门慰问,慰问金400元。

  补充说明:省内原则上上门慰问,如果是在省外,电话慰问,慰问金打在其账户上。

  四、其他慰问:

  1、女教师因意外造成流产的,按计划生育政策执行。

  2、男、女教师实行绝育等计划生育手术的老师,由工会进行200元慰问。

  3、无偿献血的教师,按照教育局标准发放慰问金,工会进行慰问。

  4、每年对14周岁以下独生子女的教职工,由教育局按照标准发放慰问金。

  5、教师退休由局工会和学校进行慰问,工会购买纪念品,金额为400元。离退休教师欢送会上原则上一年只组织一次。

  6、学校的特困户,根据教育局标准上门进行慰问。

  7、学校离休干部、退休行政干部学校进行春节慰问。

  工会慰问制度 4

  为体现中山医院工会大家庭的温暖,贯彻和谐建院的精神,加强对职工的`日常慰问的管理,特制订此规定。

  一、慰问对象:本院在职职工,退休职工

  二、慰问经费由工会经费支出。

  三、慰问标准:

  (一)职工因病住院(包括在其他医院住院治疗),部门工会可购买食品、营养品、水果上门慰问职工。原则上价值不超过100元。

  (二)职工的直系亲属因病逝世,部门工会在参加悼念活动时,可以订购花圈、花篮等。原则上价值不超过200元。

  (三)本院职工在工作中遭到病人或家属的辱骂、殴打等情况,由医务处在调查后确定是否启动特殊慰问金。工会将协同医务处、职工所在部门对职工进行慰问。特殊慰问金原则上不超过500元。

  四、经费使用财务手续:

  部门工会在慰问职工后,凭发票经部门工会主席、工会专职副主席签字后,至工会财务部门报销。

  五、本规定经20xx年1月26日职代会主席团讨论制订。

  工会慰问制度 5

  xx街道总工会对职工的生病、生活困难等情况实施慰问,是体现组织关心、让街道干部职工得到温暖的有效途径,是构建和谐街道的现实需要,是增强机关凝聚力、改善党群关系、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关心职工的生活,确保工会经费使用落到实处,同群众路线教育紧密结合,现对工会经费慰问使用标准进行规范,具体规范如下:

  一、走访慰问的对象与范围

  机关工会对会员的走访慰问以街道机关工会为主,本制度重点规范机关工会会员的慰问标准。下列对象遇有伤病及其生活困难等特殊情况时,可由工会统一组织慰问:

  1、在职的街道工会会员;

  2、机关工会会员的直系亲属;

  二、下列情况可区别不同对象分别实施走访、探望和慰问:

  1、工会会员因病或意外事故等情况住院时,可统一组织探望和慰问;

  2、工会会员的直系亲属因病或意外事故住院时,可统一组织探望。

  三、对病人的慰问标准

  1、机关会员伤病休假的.,按照每人300元标准购买慰问品;会员因伤病住院的按照每人400元标准;会员重伤病的,经工会委员会研究通过,可给予每人500元至2000元的慰问补贴。特殊重病号可适当增加探望次数,一般每年不超过两次。

  2、会员直系亲属住院的,按照每人300元标准进行慰问;重病的按照500元标准进行慰问。

  3、遇其他特殊情况,经工会委员会研究,给予一定金额的走访慰问。

  四、对困难职工的慰问

  机关困难会员“两节”走访慰问的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每人500元以内;即将办理退休的困难会员,按照800元标准进行慰问。

  五、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权在机关工会,修改权在街道工会委员会。

  工会慰问制度 6

  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残联机关工会工作,体现会机关工会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关怀,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创建一个和谐、友爱、进取的干部职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一、慰问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慰问在职干部职工应以精神安慰为主,辅之以适当的慰问品或慰问金。同时询问家庭有关情况,帮助排忧解难。

  2、及时慰问原则。工会对突然遭遇大病大灾、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干部职工给予及时酌情慰问。对干部职工退休时,按照单位原有贯例,购买慰问品等。

  3、定期慰问原则。工会在每年春节、xx节前夕开展集中慰问活动,对女职工节日表示祝贺,对全体干部职工辛勤工作表示节日问候,对特别困难的干部职工进行帮扶慰问。

  二、慰问范围

  1、干部职工及退休老干部生病住院的。

  2、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丧亡的(指父母、夫妻、子女)。

  3、干部职工家庭发生意外事故和生活确有困难的'。

  4、干部职工正式退休的。

  5、春节、xx节等重大节日对退休老干部职工和特别困难的干部职工进行慰问。

  6、干部职工生小孩的。

  三、慰问标准

  1、生病慰问:干部职工及退休老干部、职工在xx市各医院住院的,由分管领导及所在部室、机关工会和组人部相关人员共同到医院去探视、慰问。在外地生病住院的,由机关工会或所在部室通过电话、委托等方式进行慰问。慰问标准为每人每次300元以内。

  2、丧事慰问:干部职工直系亲属丧亡的,由分管领导及所在部室、机关工会或组人部以自治区残联名义送慰问金,标准为500元;所在部室或分管部室,送花圈一个,标准为300元以内。

  3、干部职工退休时,由组人部组织慰问,可购买500元以内纪念品。按规定可报销一次探亲往返路费,按照单位原有贯例享受一次性疗养补助5000元。

  4、节日慰问:春节、xx节前夕,对退休老干部职工进行慰问,慰问金标准为500元。

  5、生小孩慰问:干部职工生小孩后30日内,由机会工会及妇委会派代表,到医院或其住处进行慰问,慰问标准300元。

  四、退休人员

  慰问由组人部负责。在职人员慰问由机关党委负责,其他相关部室参与。

  五、经费支付渠道

  1、原则上从工会经费帐户、工会费列支。

  2、超出部分从机关帐对个人及家庭补助列支,支完不再列支。

  3、退休人员慰问、疗养金从退休机构费列支,超出不补。

  4、慰问原则以实物慰问形式为主,尽量送现金。

  5、依上述规定办理之后,各部室不再单独报销慰问本部室职工费用。

  6、审批程序依制度执行。

  六、本制度从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工会慰问制度 7

  1、税务干部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病故,由所在工会分会派员上门慰问;科、分局长以上干部直系亲属病故,由市局工会派员上门慰问,送慰问金400元,花篮一个(80元)。

  2、市领导逝世发来讣告需要单位派员吊唁的,送花圈一只(60元)。

  3、股级以下干部(职工)因病住院,由所在分会派员进行慰问,发放300元慰问金;科、分局长以上干部(职工)因病住院,由市局工会派员进行慰问,发放400元慰问金,并分别送花篮一个(50元)。

  4、税务干部本人生育,由所在工会分会派员上门慰问,送花篮一个(50元),慰问金400元;人工流产及配偶生育的,由所在工会分会送慰问金200元。

  5、税务干部结婚,由所在工会分会赠送纪念品一份(400元)及结婚当天礼仪鲜花电报一份(130元)。

  6、税务干部生日,由所在工会分会送鲜花一束(60元)。

  7、税务干部遇到天灾人祸,视具体情况确定补助金额。

  8、各分会慰问经费按实列支,年终凭发票、清单与市局工会结算。

  工会慰问制度 8

  为体现中山医院工会大家庭的温暖,贯彻和谐建院的精神,加强对职工的`日常慰问的管理,特制订此规定。

  一、慰问对象:本院在职职工,退休职工

  二、慰问经费由工会经费支出。

  三、慰问标准:

  (一)职工因病住院(包括在其他医院住院治疗),部门工会可购买食品、营养品、水果上门慰问职工。原则上价值不超过100元。

  (二)职工的直系亲属因病逝世,部门工会在参加悼念活动时,可以订购花圈、花篮等。原则上价值不超过200元。

  (三)本院职工在工作中遭到病人或家属的辱骂、殴打等情况,由医务处在调查后确定是否启动特殊慰问金。工会将协同医务处、职工所在部门对职工进行慰问。特殊慰问金原则上不超过500元。

  四、经费使用财务手续:

  部门工会在慰问职工后,凭发票经部门工会主席、工会专职副主席签字后,至工会财务部门报销。

  五、本规定经2010年1月26日职代会主席团讨论制订。

  工会慰问制度 9

  一、慰问原则

  以人为本原则:工会慰问以精神安慰为主,辅之以适当的慰问品或慰问金。同时,了解职工家庭情况,帮助排忧解难。

  及时慰问原则:对突然遭遇大病、大灾、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给予及时慰问。

  定期慰问原则:在重要节日或特定时期,如春节前夕,开展集中慰问活动,对全体职工表示节日问候,对特别困难的职工进行帮扶慰问。

  层级负责原则:明确慰问工作的责任分工,如处机关职工和直属单位负责人由处党委委托工会慰问,直属单位职工由工会委托其负责人慰问等。

  二、慰问范围

  生日慰问:为在职职工庆祝生日,送上祝福和慰问品或慰问金。

  生病住院慰问:职工及退休职工因病住院时,工会进行探视和慰问。

  丧事慰问: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如父母、配偶、子女)丧亡时,工会给予慰问金和必要的帮助。

  退休慰问:职工退休时,工会组织欢送会,并赠送慰问品或慰问金。

  节日慰问:在春节、中秋节等重大节日,对退休职工和特别困难的`职工进行慰问。

  其他特殊慰问:如职工家庭发生意外事故、生活确有困难等,工会给予适当帮助。

  三、慰问标准

  慰问标准因地区、单位性质及具体情况而异,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生日慰问:标准通常为数百元不等,如300元,以实物或现金形式发放。

  生病住院慰问:标准也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每人每次数百元,如500元,外地住院的可通过电话、委托等方式进行慰问。

  丧事慰问:慰问金标准通常为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如500元或1000元,同时可能赠送花圈等物品。

  退休慰问:慰问金或纪念品标准也根据单位规定而定,一般不超过数千元。

  节日慰问:节日慰问品或慰问金标准根据节日和单位实际情况而定,如春节慰问金标准为300元至500元不等。

  四、经费支付渠道

  工会慰问经费一般从以下渠道列支:

  工会经费:原则上从工会经费中列支慰问费用。

  特困党员帮扶资金:对于特别困难的职工,可从特困党员帮扶资金中列支部分慰问费用。

  机关账户:超出部分可从机关账户中列支。

  退休人员经费:退休人员慰问费用从退休人员经费项目中列支。

  五、其他事项

  审批程序:慰问费用的审批程序需依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记录与反馈:工会需做好慰问工作的记录和反馈工作,确保慰问工作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特殊情况处理:对于特殊情况需要慰问的,由本级工会会同相关部门讨论商定,并经上级工会审批同意后执行。

  总之,工会慰问制度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关怀和帮助职工,增强职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工会慰问制度 10

  一、慰问原则

  以人为本原则:工会慰问以精神安慰为主,辅之以适当的慰问品或慰问金。同时,了解家庭有关情况,帮助排忧解难。

  及时慰问原则:对突然遭遇大病大灾、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给予及时酌情慰问。

  定期慰问原则:工会在每年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夕开展集中慰问活动,对全体职工辛勤工作表示节日问候,对特别困难的职工进行帮扶慰问。

  层级负责原则:根据单位层级结构,明确慰问责任主体,确保慰问工作有序进行。

  二、慰问范围

  生日慰问:对在职及退休职工进行生日慰问。

  生病住院慰问:对在职及退休职工生病住院的,进行慰问。

  直系亲属丧亡慰问:对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如父母、配偶、子女)丧亡的,进行慰问。

  退休慰问:对职工正式退休时,进行慰问。

  节日慰问:在春节、重阳节等重大节日,对退休干部职工和特别困难的'干部职工进行慰问。

  其他特殊情况慰问:如职工家庭发生意外事故、生活确有困难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慰问。

  三、慰问标准

  慰问标准因单位性质和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但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生日慰问:标准通常在300元左右,具体以实物或现金形式发放。

  生病住院慰问:标准一般在每人每次300元至500元之间,具体视病情和住院情况而定。在外地生病住院的,可通过电话、委托等方式进行慰问。

  直系亲属丧亡慰问:慰问金标准一般在500元至1000元之间,同时可能赠送花圈等物品。

  退休慰问:慰问金或纪念品标准一般在500元左右。

  节日慰问:慰问金或慰问品标准根据节日和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一定限额。

  四、经费支付渠道

  工会慰问经费原则上从工会经费中列支,超出部分可根据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从其他渠道解决。退休人员慰问经费可从退休人员经费项目中列支。

  五、慰问程序

  申请与审批:职工或其家属需向工会提出慰问申请,工会根据申请情况进行审批。

  组织慰问:工会根据审批结果,组织相关人员前往慰问,或通过电话、委托等方式进行慰问。

  发放慰问品或慰问金:按照慰问标准,向职工或其家属发放慰问品或慰问金。

  六、注意事项

  工会慰问工作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慰问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慰问工作应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慰问方式和标准,以满足职工的实际需求。

  工会应建立健全慰问工作档案,记录慰问对象、慰问时间、慰问方式、慰问金额等信息,以备查考。

  综上所述,工会慰问制度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增强职工凝聚力和归属感、帮助解决职工实际困难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工会慰问制度,确保慰问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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