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制度 1
为规范学校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学校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各岗位的编制及定编
1、学校各职能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2、学校各职能部门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校长提出方案,报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3、各职能部门对职位的设定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设可不设的坚决不设,真正做到按需设定。
(二)员工的聘用
1、各职能部门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2、学校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3、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学校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4、培训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相互配合实行
5、试用期的期限为一个月,实习人员应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开始实际操作,在实际操作中进一步深入理解、吸收培训中学习的各方面知识
6、员工试用期间,由用人部门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7、试用期间的工资,按制定的薪酬标准发放。
8、员工试用期满3天前,由用人部门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报校长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学校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
9、学校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10、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提出辞职报告,办理辞职手续。
11、用人部门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办理辞退手续。
12、员工与学校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部门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13、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2个月向学校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批准后办理辞职手续。
14、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学校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15、员工必须服从部门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学校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16、学校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核实,对符合聘用的经校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前台办理辞退手续。未经校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17、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18、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学校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终止合同手续。
19、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学校有权予以开除。
20、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学校以前,必须交还学校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三)奖励
1、本校设立以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2、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用人部门提名
2)学校审核
3)校长批准
(四)处罚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校长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办公用品,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学校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搬弄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0、泄露学校秘密,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1、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制度 2
为加强学校学员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保证学员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精神,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任务是:对学员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积极引导学员安全健康成长。
二、学校对学员安全教育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本着爱护学员,教育先行,明确责任,管教结合,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教育管理和处理工作。
三、本规定是对学员在校期间的安全教育,管理及事故处理的规范。
四、学校要把对学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到议事日程上来,积极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员的防范能力。
五、为加强学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将建立学员安全教育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员由各任课教师及各部门主管参加,在学校主管校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六、学校教职工要从爱护、关心学员出发、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和改善环境,保护学员人身和财产安全
七、学员发生意外以及学员要求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保护时,学校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学员应自觉尊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参与危害社会及学校稳定的活动。不得有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要注意自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八、学员在各项活动中,应遵守纪律和有关规定。
1、在实操室应严格按操作进行操作。
2、在实操、社会实践、军训及劳动中,应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注意人身安全,交通安全。
九、学员应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卫生清洁,严禁使用各种电器、煤油炉、酒精炉等易燃易爆物品,一经发现,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律处分。
十、如发生刑事、交通等其它事故,在场学员应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十一、学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发生一般伤害后,学校将及时进行调查,根据当事人或他人的过错,给予批评教育,并根据损失程度,除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外,同时要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十二、学员在教学、实习、生活过程中,因属学校责任发生的伤亡、或致残等事故,由学校承担责任,并依据有关规定做好处理及善后处理工作。在教学、实习生活过程中,由于学员本人不能遵守纪律或不按要求进行活动而发生意外人身伤亡事故,由学员本人负责。
十三、学员参加未经学校校长批准的活动或未经请假擅自离校而发生的'一切意外伤亡事故,由学员本人负责。
十四、学员假期或毕业离校后发生的一切意外伤亡事故,由学员本人负责。
十五、由属于不可抗拒原因或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十六、对已参加人身保险的学员,在有效保险期内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保险公司按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保险金;属于学校责任的,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补偿,属于学员本人责任的,除保险公司按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保险金外,学校将不再负责。
十七、因病死亡可由本人承担责任死亡的学员,学校不承担丧葬费,如家庭确有实际困难,学校可酌情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补助费金额最多不能超过500元。
十八、因保护国家财产或他人生命而致残或英勇牺牲的学员,学校将报请省、市人民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同时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十九、本规定由学校学员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颁布日起实施。
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制度 3
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片区教研室、直属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有线广播、闭路电视、校园网等宣传媒体开展学校安全宣传教育。每月要有学校安全宣传教育节目,对本校各级干部、教职员工、学生和承包经营户主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每年培训率达100%。
二、积极配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危化物品管理人员、专兼职安全员和司炉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培训率达到100%。
三、督促食堂、小卖部等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抓好安全教育。每月至少组织职工集中学习一次,不得少余四小时。对新上岗和更换工种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四、对学习教育培训的内容、时间、人员的核实,以记录、登记、签到为准,凡未落实学习教育培训内容、时间、人员而酿成伤亡事故的,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教体局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促学校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工作情况。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制度 4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特制订消防安全制度。
一、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的规定,实行防火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并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定三级防火责任制,学校领导是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级责任人,学校下属各部门负责人是二级责任人,各部门的所属人员是三级责任人。
二、各部门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负第一责任。
三、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本部门、本岗位的防火安全自查工作,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对重大隐患及时报告学校消防职能部门。
四、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火灾预防和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五、学校发生火灾,要及时开展扑救,控制火势,疏散人员,维持火场秩序,如火势无法控制,立即拨打“119”电话,灾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如实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火灾发生的.情况。
六、重点做好下列防火安全工作:
①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②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③确定各类消防设施的操作维护人员,保障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七、学校对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学生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遵守学校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②禁止在学校内燃放烟花爆竹或焚烧物品。
八、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有条件的可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增强防火灭火应变能力。
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制度 5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精神,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保障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 、教育培训目的
教育学校班主任及教职员工关心爱护学生,认真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使他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依法治“安”的法制观念,熟悉并自觉遵守涉及安全的法规、规定,熟练掌握各类活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方法,具备准确分析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在紧急状况下组织学生逃生避险的应急能力。
二 、教育培训对象
学生、教师、学生家长、教育辅助人员、校车司机等。
三 、教育培训内容
(1)责任意识教育。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主要责任人,其他教职员工是相关责任人,同时各班级指定固定的“班级安全安全员”及时参加各培训活动。
(2)法制意识教育。
(3)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安全乘坐交通工具,不在交通危险地区搞活动,在交通事故中迅速组织学生自救。
(4)消防安全教育。掌握各种防火知识并能有效告知学生,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在火灾中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
(5)食品卫生和防疫教育。分辨常见传染病并了解其预防办法,掌握简单的农药及其他化学品中毒抢救方法。
(6)保护学生在劳动、体育、竞赛时人身安全的知识教育。
(7)组织学生在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时迅速逃生避险,实行自救自护,并求得援助的安全知识和能力的教育。
(8)爱护学生、关心学生的师德教育。建立健全学生成长档案,将导师制融入学生安全教育之中。
(9)保持和调适自身及学生健康心理的常识。注意心理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师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师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10)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台账。
四 、具体实施途径
在实施安全教育中,学校要发挥主导作用,同时要与家庭密切配合,争取公安、安监、交警、消防、卫生、防疫、劳动、旅游、林业、保险等部门和学生家长的支持,共同完成好教育任务。主要实施途径有:
1、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个星期一)。每周一的升旗仪式,校长要亲自讲安全知识,集中对师生进行教育和培训。
2、班会和活动课。班主任要精心备课,进行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和演练,让学生在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中,收到巩固知识、强化技能的效果。如请外来的专家开讲座,搞模拟演练,看表演,举办作文、书法、绘画、演讲等比赛,收听收看广播电视,办专刊等。
3、充分利用家长会等形式,对家长进行安全培训。同时,要定期对教育辅助人员、校车司机等进行安全培训。
4、学科教学和校园文化渗透教育。将安全教育融入缔造完美教室与特色校园建设序列。
5、学校将按上级规定,每年分期分批派出相关人员参加各种培训,提高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
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制度 6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任课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教师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二、课间管理制度
1、校区主任、副主任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三、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法人代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法人代表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含常务校长、副校长、教务处主任、各校区主任及副主任)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市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3、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四、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制度 7
为加强安全管理,推进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进程,结合安全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园)安全工作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
二、安全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建立健全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和分管领导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工作由学校安全办具体负责,落实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度,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各种应急预案,学校组织应急演练并形成长效机制,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学校处理应急事件的`能力。
五、强化安全法律法规教育,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工作水平,积极推进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四落实”,搞好安全常识普及教育。强化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形成人人重视安全管理,个个抓好安全工作的.格局,实现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六、积极落实学校安全防范建设标准,强化学校“三防”建设,积极探索学校安全防范新途径、新方法。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在上好安全教育课的基础上,将安全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全过程,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七、学校要执行定人巡视制度,安保人员应进行24小时值班巡查。搞好“四防”工作,确保学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学校建立门卫开、关校门制度,实行清校制度,确保学生在校安全。
八、建立健全安全工作信息通报制度和预警制度,严格执行重大隐患和事故报告制度,必要时实施“零报告”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实施隐患排查与监管整治责任制度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推进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九、学校建立安全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安全工作日常开支应列入学校公务费预算,重大隐患整治资金应列入专项预算。
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档案,全面收集安全工作资料,做到内容详实、记载全面、书写工整、分类科学、装订规范,查阅方便,客观反映学校安全工作的过程及水平。
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制度 8
第一章组织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学校的运行机制,校长、教师等各员工的岗位职责。
第二章行政管理制度:员工工作纪律,保密、会议等规定。
第三章教学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原则、培训资料及教学计划管理、教师上课要求等规定。
第四章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组织形式,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措施执行要求。
第五章人事管理制度:也可以称为员工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员工招聘管理,工作时间和福利保障,考勤规定,休假规定,辞职、辞退和离职管理。
第六章教师管理制度:也可称为教师培训考核制度,内容包括:教学工作规范,教师培训及考核规定。
第七章学员管理制度:学习纪律,实习规定,学员考勤和请假规定,学员投诉管理。
第八章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方式,档案的'.内容,档案保管要求等规定。
第九章资产、财务管理及学杂费存取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资产及财务管理方式,收入管理,成本费用管理,会计核算管理,学杂费存取专用账户管理,财务管理纪律。第十章招生、收费和退费管理制度:招生、收费、退费的具体规定。
第十一章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设备设施的采购、使用、维护、检查规定。
第十二章信息公开制度:也可称为校务公开制度,内容包括:信息公开的原则、内容,公开方式、时间以及信息反馈等规定。
第十三章卫生管理制度:卫生责任区划分、卫生标准和清扫频率、卫生检查和考核等规定。
第十四章考核鉴定管理制度:考核鉴定组织管理,准考证管理,试卷管理,考场管理,考务人员管理,监考和考评管理。
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制度 9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师生在校内、校外的教学活动中,不发生任何伤亡事故及其它一切事故,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实验室、电脑室、电教室、保管室、器材室和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加强用电、用火、防盗管理,做到人离开关电、关水、灭火、关门、锁门。
二、各实验室、电脑室、电教室、仓库、保管室、器材室必须配备消防器材;管理人员要具备消防知识,否则不得上岗。
三、保安人员和门卫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值班期间,不准喝酒会客。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卫室登记。公物出门,必须有总务处放行条。
四、财务室保险箱锁匙要定人管理和使用,并随身携带;防盗门必须上锁。
五、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更改校园内用电线路和设备,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园内使用电焊电炉。
六、电工、电焊工必须取得合格证书才能上岗,无证人员不得操作。
七、校园内消防设备必须保持完好、有效;每个学期末全校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坚决杜绝事故隐患。
八、严格执行管理办法,化学实验房要有专人负责。
九、每日下午静校以后,由专人负责公共教学场所的.安全检查,并及时锁闭门窗,第二日根据教学需要开启门。
十、任何人员违操作规程和本规定所造成事故,学校有权追究其工作或法律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要由违规者按价赔偿。
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制度 10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各年级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交教育局,一份交派出所,一份学校留存,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专职保卫护校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教育局。
7、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8、学校对行政楼各室安装防盗门。对一楼教室。卫生间。楼梯间。中间走廊。楼门等加安防盗门窗。
9、学校购置对讲机。警棍等加强安全保卫反应速度和应对能力,同时在各处安装监控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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