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管理制度

2024-10-09 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租户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租户管理制度 1

  一、本规定所称的出租房,指产权属于小区,出租或出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各类房屋。

  二、房管所对出租房实行安全管理,即建立登记,安全检查等制度。

  三、院内的住房原则上不得对外出租,特殊情况需要出租的,必须征得中心领导的同意,并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办理有关手续。

  四、院内商房出租,应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向治保大队登记备案。

  五、房屋出租应本着“谁出租,谁管理”的原则,加强对出租房屋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防发生违法事件。

  六、房屋出租的安全责任:

  1、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证件的承租人。

  2、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时,合同要有安全方面的内容。同时要求承租人办理暂住户口登记手续。

  3、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疑要及时报告派出所。

  4、停止租赁,须办理注销手续。

  七、房屋承租人的安全责任:

  1、承租人必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政府的证明,单位承租的需持有单位法人代表的委托证明和工商营业执照等证件。

  2、房屋承租后,承租人应在10日内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手续。

  3、严禁在承租房内进行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4、房屋内严禁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5、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6、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转租转借。

  八、违反本规定的处罚:

  1、出租人违反规定擅自出租房屋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收取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按房租月租金五倍以下的违约金。

  2、承租人不履行安全责任,收取月租金十倍以下违约金。

  3、违反本规定,构成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法律处理。

  租户管理制度 2

  1、为了确保居住环境的安全,我出租房实行实名制入住,凡入住前,必须向房东提交身份证,提前进行信息核对,但房东对身份证信息进行保密,房内不管住几人,都必须逐个登记。

  2、租户入住前必须支付当月租金和押金。住后不满月退房的将不退还当月房租,如需退房请提前通知房东,退房时将水电费结清后,屋内设施没损坏方可退还押金。

  3、租户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房租费。如拖欠5日内不及时交纳房租费的,房东将视为自动退房处理,此房将重新转租给他人。

  4、自房屋出租之日起,房屋内所用设施如损坏由租户照价赔偿,设施包括:门、窗、木桌、床、灯泡、水龙头、水管、水表、阀门、门锁等。禁止在室内钉钉子、挂画。

  5、租户要注意用水用电安全,做到人走断电,防止火灾。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电器和大功率电器产品,造成电路损坏或酿成火灾应追究其法律责任及赔偿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6、租户要注意节水节电,不浪费资源,离开房间时自觉关闭所有电器设备和水龙头

  7、请住户千万不要将纸巾、布等杂物丢入厕所,否则堵塞下水道将由租户自行解决。

  8、请各位租户爱居住环境,不得在房屋内楼梯间和走道的墙面上涂写及留下脚印和污渍。为保持室内干净的卫生环境,如屋内有做钣的租户,请尽量不要把墙面熏黑,尽量保持厨房的'整洁。

  9、为了大家的健康卫生着想,请各位租户不要养各种宠物(如:狗、猫。)

  10、生活垃圾必须装入垃圾袋再带下一楼垃圾桶内,剩菜、剩饭及卫生纸巾不能丢入便坑内,如发生污水管道堵塞将由租户负责。

  11、各出租房的门前楼道必须保持干净,不得向楼道内乱扔垃圾,乱倒洒水,请勿在过道或楼梯间摆放个人物品,如发现此举将要求租户退房。

  12、严禁在屋内贩毒吸毒,赌博、酗酒、滋事,存放易燃危险品和棍棒,刀具等武器,一经发现如发现马上打110 举报,扭送公安机关。

  13、夜间晚归的租户不得大声喧哗,吵闹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14、租户入住前已配发房间钥匙和一楼大门钥匙,如一楼大门打不开,可告知房东,但晚上12 点后不能打扰,如钥匙丢失,应照价赔偿,如晚上强行损坏大门将被视为盗窃,馬上报警。

  15、各租户在出门前,要注意检查门窗是否锁好,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以免丢失。

  16、为了大家的安全,各租户出入时请将大铁门锁好,以免小偷有机可乘。以上事项请各位租户给予配合,谢谢合作!

  租户管理制度 3

  为了确保租赁房屋的安全要求,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在使用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内容,保障使用安全:

  1、承租期内,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不准在公用部位堆放杂物、垃圾,乙方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2、严禁使用没有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伪劣接线板电器等,严禁私自拉接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不准擅自改动电线路,电器设施,并负责管理。乙方不准使用电炉子、电取暖器(箱)电淋浴桶等非安全电源器。乙方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3、房屋离人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关掉电源开关,保证安全用电。乙方的家用电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现问题,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装房屋及影响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房屋外貌。否则,由此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5、乙方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若出现事故由乙方负责。

  6、乙方在人走时,必须将一切用电设备关闭,将烟头等明火物熄灭,造成事故由乙方负责。

  7、乙方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化学用品带入楼(房)内。

  8、乙方因违反用电、消防管理等有关要求,造成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和解决,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和赔偿。

  9、乙方在租凭期内应有自我保护意识,以自身安全为主,若出现自杀或他杀现象与甲方无关。

  10、乙方对家庭所有成员和来访亲朋好友,宣传教育好各项安全事项,并自行管理到位。

  租户管理制度 4

  为了加强学校出租房屋的管理,保障学校、教师、学生三方权益,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的身心健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对住房拥有使用权,出租住房属于个人行使使用权行为,与学校无关。但因出租房在校内,房屋出租行为事关校园秩序与学生安全,所以学校必须加强管理。

  2、教师出租房实行户主负责制,学校政教处要对承租学生进行跟踪管理。学校主管处室要对入住学校公用房屋的.临时工进行备案。

  3、教师出租房内每天晚上必须有管理人员入住。在学校主管处室安全检查中,如果有两个晚上没有管理人员入住,该房所有承租学生必须返回学生寝室居住,户主必须无条件退还租金。

  4、任何教师不得在学校进行任何商品买卖行为,诸如卖饭菜、手机等。如发现有买卖行为,经查属实,根据经营状况,毎发现一次,最低罚款500元。

  5、教师出租房户主对承租学生要经常进行纪律安全管理与教育。晚寝后要清点学生数,发现问题要及时告知家长与班主任,三方协同解决。

  6、教师出租房不准男女生混杂租住,如有违反此规定,该房所有学生退回寝室居住,该户主无条件退还租金。

  7、承租学生不准在出租房内私拉乱接电源,使用明火、大功率电器等,以防发生安全事故。如有违反,立即退回学生寝室居住。

  8、承租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下自习20分钟以后不得外出,11点必须熄灯就寝。不得在晚寝时间相互串门聊天。任何承租学生如果连续两次违反规定,必须无条件退回学生寝室居住。

  租户管理制度 5

  为完善房屋租赁手续,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努力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租赁工作环境,特制定所属单位房屋租赁管理制度,请地块责任人及协管员认真执行。

  一、合同签约

  1、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化学危险品以及污染环境的生产企业和个人 ,禁止出租给高危人群等集中租赁。

  2、房屋出租必须经公司领导审批。

  3、房屋出租应按租赁合同范本要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租赁房屋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管理协议》,承租户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出租。

  4、《房屋租赁合同》一式四份,承租方执一份,我方三份中,报创元集团一份,财务中心一份,公司存档一份。

  二、交接手续

  1、合同签订或终止后,要认真做好房屋交接手续,对房租交付、房屋使用状况、房屋内固定资产情况等进行认真查验清点,有缺损的应取证,通知对方,并得到确认,后按协议规定办。

  2、对水、电、煤气等需要计量的,双方要应做好表的`读数确定。

  3、出租房的钥匙,租赁双方各持一套,因故更换后应及时给对方一套,中途不得随意配制钥匙,合同终止时收回全部钥匙。

  4、在无误的情况下可通知财务返还承租户押金。

  三、安全管理

  1、对承租户进行涉及房屋结构改造或装修的项目,首先将改造方案报公司领导审批,在得到确认同意之后要督促承租户报请市有关部门审

  批,不得私自乱搭乱建违章建筑。不得私自拉接临时电源线路,确需使用的要经物业管理专职电工检查后方可投入使用。

  2、承租户的生产机械设备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安全操作规程要上墙,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特种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测。

  3、生产车间和库房内不得作为宿舍住人过夜,具备住宿条件而确需住人的必须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4、牢固竖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经常开展对承租户进行安全检查,要指导、督促承租户安全生产,杜绝违章操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发书面整改通知,告知对方,进行有效整改。

  5、建立规范的安全台帐,帮助、指导安全重点承租单位做好相应安全台帐。

  6、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保证辖区内消防设施完好无损,消防通道畅通无阻,电力设施安全可靠,不留安全死角。

  四、租金收缴

  1、按期收取房屋租金、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对拖欠费用的承租户应积极催讨,对催讨后仍不支付的应按合同条款,采取相应措施。

  2、对收取的现金和支票应当场开具对方收款收据,并通知财务部门开具发票,收取的现金和支票应及时缴纳财务部门,不得将现金留滞在办公室过夜。

  3、地块物业抄表人员每星期要对地块总电表、水表抄表一次,对读数有异常波动的要查原因,并及时汇报,防止因渗漏造成资源浪费和损失。要做好各类费用收缴的明细帐目,水、电抄表记载清晰。

  租户管理制度 6

  一、装修程序

  1、承租户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时,应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和装修方案。

  2、装修方案经我公司审核同意后,由装修方向物业管理部门交纳3000元以下的装修押金。

  3、装修队伍进场前必须到物业管理部门办理施工人员的临时出入证,装修结束,装修队伍退场场前必须到物业管理部门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退还手续,办理后证件如有遗失,每张赔偿10元。

  4、装修完工后,装修方应通知物业管理部门。

  5、物业管理部门在接到通知的'十天内检查装修方是否按章施工,如无违规行为,押金在一月内退还。

  二、装修要求

  1、严禁对承重墙、外墙、梁柱、楼板、阳台、通道及窗台等进行凿、拆、改建,不得随意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或自建门窗等。违者除责令其恢复原貌外,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定的罚款。

  2、不得在地面和房顶的水泥层、隔热层及防水层上凿(钻)孔,所有装修材料只能选用轻质材料,严禁乱搭、乱建等违章行为。

  3、严禁将办公和生产污水排入雨水管道。更换卫生间地面瓷砖必须作防水处理。造成楼层渗漏的,一切后果由装修方负责。

  4、不准在施工区域以外进行施工。装修垃圾由装修方负责及时清运。严禁随意抛撒垃圾。

  5、管线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空调机应安装在指定位置,以保持外观统一、协调。

  6、设立广告牌必须征得批准同意,并安装在指定位置,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7、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时,必须事先申请,批准后在专业人员监护下方可作业。

  8、装修人员不得在工作场所留宿、煮食、随地便溺。

  9、严禁擅自动用消防设施。

  10、装修期间,物管人员有权进入装修场地,检查各项工程是否符合报批内容。

  三、违规责任

  1、在装修过程中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物业管理部门有权视情节轻重扣罚部分乃至全部装修押金。

  2、装修施工中对公共设备或他人财产、物品造成损坏的,必须照价赔偿(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并承担相应责任。

  租户管理制度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我公司和所有租户的合法权益,遵循安全、计划、节约、方便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租户房产、水、电、暖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物业管理科在公司综合办的领导下,负责公司所有租户的房产、水、电、管理工作。

  第四条物业管理科负责公司所有租户的水电暖运行、增容审批、用水用电违章查处、新(改)建工程供水供电方案审查、节能技改方案制订、供暖费用、租金费用延续及合同变更手续费等工作。

  第三章保障、运行、维护

  第五条物业管理科负责对公司所有租户房产、水、电、暖管理系统进行保障、运行、维护等并履行管理、检查和监督职能。

  第六条物业管理科负责公司所有租户房产、水、电、暖管理系统的运行、计量、收费等工作,变配电设施的管理维护。

  第四章停水、停电、停暖、租金变价

  第七条如遇自来水公司、供电局安排计划停水、停电,物业管理科应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并通知公司所有租户。

  第八条因工程建设(施工、检修等)需要区域性停水、停电,物业管理科应提出书面申请,向公司领导报告停水、停电的范围及影响程度,并合理安排,并提前通知。

  第九条如遇冬季偶发停暖情况,物业管理科应及时与供暖公司取得联系,协商解决停暖事宜。

  第十条如遇租户的租金涨价时,特来管理科应事先通知所有租户。

  第十一条除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其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停水、停电、停暖。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可以立即停水、停电:

  1、发生或可能引发人身伤害等重大事故时。

  2、发生爆炸、火灾、自然灾害、外力破坏等突发性事故时。

  3、水、电、暖例行检修。

  4、单一建筑物内部水电维修。

  以上情况的处置应在安全第一的原则下,尽可能缩小停水、停电、停暖的'范围,并迅速逐级报告。

  第五章计量、收费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科对公司所有租户实行单独水电暖租金计量,费用根据租户的实际情况收费,具体收费事宜到物业管理科进行办理。

  第六章违章查处

  第十三条任何部门和个人私接水电、毁坏水电设施、私自拆装和移动水电设施或以不正当手段使水电设施损坏等,均视为违章行为者,物业管理科责令其改正,视情节轻重,处以一至五倍的罚款。

  第十四条凡未经物业管理科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私自进行水电设施新(改)建,改变原供电线路和上下管线等,一切责任由部门和个人负责。一经发现,物业管理科有权要求该用户立即停止使用。屡教不改者,水、电管理人员有权队其停水、停电。

  第十五条对违章使用水电的行为,任何部门与个人均有权监督并动力处举报。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公司所有租户在出现紧急意外情况时请按照公司所有租户《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 相关推荐

【租户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租户安全承诺书02-24

租户安全承诺书范文02-20

租户消防安全的承诺书11-03

和租户解除租赁合同11-30

租户安全承诺书4篇02-24

租户安全承诺书(4篇)02-24

租户居住证明模板(精选20篇)02-21

对租户有利的租房合同(精选11篇)10-26

对租户有利的租赁合同(精选20篇)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