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放管理制度

2023-05-10 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抽放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抽放管理制度1

  1、对于设计需要进行抽放的采掘工作面,不进行抽放而进行施工的,对施工连队罚款500元,对生产技术科罚款100元。

  2、破坏抽放管路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3、因运输而撞坏抽放管路的对责任人罚款3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造成瓦斯泄漏或事故的.,分析处理。

  4、不按抽放设计施工抽放钻孔,每孔次对抽放人员值班、跟班队长各罚款5元。

  5、打钻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钻机推进压力均匀。因操作不当造成钻机或零部件损坏、丢失钻杆钻头,要分析处理,按责任进行处罚、赔偿。

  6、打钻参数、抽放情况不及时汇报的,每次对抽探负责人罚款30元,对当班负责人罚款20元。

  7、假报或虚报打钻进度,每班对跟班队长、班组长各罚款100元。

  8、停止打钻期间,抽探人员要加强钻机的维修保养,保证钻机的完好可靠。如果检修质量不好,钻机带病工作,影响打钻,除按进尺考核外,一次加罚20元。

  9、抽探负责单位根据钻机使用情况提前造出配件计划,经总工审批后,送达物资供应科,否则罚款20元/件;配件采购不及时影响打钻的对物资供应部门罚款10元/件。

  10、对抽放管路或钻孔封堵不严的,每处对相关人员罚款100元。

  11、泵站司机违章操作,每次对司机罚款50元。

  12、抽放泵司机不在现场交接班,每次对司机罚款50元,对值班队长罚款30元。

  13、抽放参数测定不全或记录不完整的,每次对检测人员罚款50元。

  14、抽放管路出现问题,管路维护人员没有及时处理的,每次对维护人员罚款50元,造成瓦斯泄露的分析处理。

抽放管理制度2

  1、抽放瓦斯泵司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掌握瓦斯泵的结构、性能,会进行一般的维护保养及故障处理。应由考试合格、持证者担任。

  2、抽放瓦斯泵司机负责泵的停、开和日常维护管理及运行参数的调整、记录工作,并定时向本单位调度汇报。

  3、检查泵站进出风气门、循环气门、配风气门、放空气门和利用气门,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检查抽放泵螺丝,各部联接螺丝以及防护罩,要求不得松动。

  5、检查并保持油路、水路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6、各部位温度计应齐全。

  7、泵房中的测压、测瓦斯浓度装置及电流、电压、功率表均应正常工作。

  8、检查泵站进、出气侧的安全装置,要求保证完好;采用水封式防爆器的,要保证水位达到规定要求。

  9、用手转动泵轮1~~2周,要求泵内应无障碍物。配电设备应完好。

  10、接到启动命令后,投放瓦斯泵司机应一人监护、一人准备操作。

  11、启动带有供水系统的抽放泵时,应先启动供水系统,并开、关有阀门。

  12、回转式抽放泵的启动顺序如下:

  (1)开启泵的出、进气门和循环门、配风门、放空门;

  (2)操作电气系统,使抽放泵空载运行5~15分钟;

  (3)抽放泵空载运行正常后,打开联通井下总进气门,同时关闭配风门,并逐步关闭循环门,使抽放泵带负荷运行。

  13、真空泵的启动顺序如下:

  (1)关闭进气阀门,打开出气阀门、放空门和循环门;

  (2)操作电气系统,使抽放泵投入运行;

  (3)缓缓开启进气阀门;

  (4)调节各阀门,使抽放泵正负压达到合理要求,向泵体、气水分离器等供给适量的.水。

  14、抽放泵启动后,应及时观测抽放正、负压及流量、瓦斯浓度、轴承、电气参数等,并监听抽放泵的运转声。

  15、接到停止抽放泵运行的命令后,应一人监护、一个准备进行停机操作。

  16、抽放泵的停机操作顺序是:

  (1)开启放空门、循环门,关闭总供气门和井下总进气门,同时开启配风门,使抽放泵运转3~~5分钟,将泵体内和井下总进气门间的管路内的瓦斯排出;

  (2)操作电气系统,停止抽放泵运转;

  (3)停止供水、供油。

  17、抽放泵停止运转后,要按规定将管路和设备中的水放完。

  18、抽放瓦斯的矿井,在抽放未准备好前,不得将井下总气门打开,以免管路内的瓦斯出现倒流。

  19、如遇停电或其他紧急情况需停机时,必须首先迅速将总供气阀门关闭,然后将所有的放空门和配置风门打开,并关闭井下总气门。

  20、抽放泵需要互换运行时,必须经调度同意后方可进行。

  21、互换抽放泵的操作顺序如下:

  (1)备用泵空载运转正常后,调小运转泵的流量,并相应调整用户使用量;

  (2)开启备用泵和运转泵系统间的联络门,并关闭备用泵的配风门,使备用泵低负荷与运转泵并联运行;

  (3)当备用泵带负荷运转正常后,关闭其放空门;

  (4)停止原抽放泵运转,并开、关有关阀门,调整备用泵的流量。

  22、抽放泵并联运行时,其启动和停止应按照本工种中有关抽放泵的停止、启动顺序进行操作。

  23、操作电器设备时,必须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24、对于反映抽放泵运行状态的各种参数(瓦斯浓度、设备温度、压力、孔板流量计静压差、流量等)及附属设备的运转状态、机房内的瓦斯浓度,在正常情况下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观测、记录和汇报,特殊情况下必须随时观测、记录和汇报。

  25、要经常检查维护抽放系统各种计量装置、阀门和安全装置等,保证灵活可靠;每天要对全部设备的外表进行一次擦洗。

  26、必须坚守岗位,实行现场交接班,交接班时要对所有设备进行检查和交接,并履行台帐签字手续。

抽放管理制度3

  1、梅河矿各井深部煤层开采,必须先进行瓦斯预抽后方准开采,预抽时间不少于一年。

  2、凡有抽放瓦斯井口(包括移动抽放)必须有足够的各工种人员,包括钻工、管工、测定工、瓦斯泵司机等。瓦斯泵要有操作程序图。瓦斯泵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各工种必须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3、抽放瓦斯工作必须纳入井口的月份生产计划,包括送瓦斯道、砌密闭、打钻(米/孔)、接管、抽放量等,每月矿考核。

  4、每处抽放瓦斯地点必须做设计,无设计不准施工,内容有:瓦斯道、钻场布置、钻孔(个数、方位、孔深、孔径)、管路系统和管径、负压、流量等,矿审批。原始煤层预抽设计或新方法抽放报集团公司批。

  5、采空区抽放瓦斯必须制定防止采空区煤炭自燃和抽放瓦斯浓度过低的措施。

  6、抽放瓦斯管路必须保证严密不漏气,管盘必须焊接,凡新安装管路都必须进行压力试验,管路不准用胶皮杠连接(钻孔合管除外)。

  7、干线管路应按瓦斯流向2—3‰下降坡度安设,每200—500米设一放水器,每个钻场必须有一个放水器,不是自动放水器每天(班)必须有专人放水。

  8、干线管每500—1000米、支线管分歧处均应设一组测定装置,每个抽放地点必须设一组测定装置,能测负压、浓度、流量,测定员每天测一次。每旬要对全井抽放情况分地点填旬报报矿。

  9、瓦斯泵司机每小时要对瓦斯泵的负压、瓦斯浓度测定一次,并做好记录。抽放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机械设备及管路状况,发现异常要立即处理。

  10、施工每个钻孔都要做好记录,内容包括打钻时间、开孔终孔的孔径、孔深、见煤部位、施工人,及打钻过程中塌孔、喷孔等事故记录。

  11、每个瓦斯孔打完必须立即封孔合管抽放,否则应将钻孔堵严防止喷瓦斯。在瓦斯压力大地点打钻,要有防止推钻、防止喷孔的措施。封孔必须封严,其长度不得少于3m。拆除钻孔必须经通风井(区)长批准。

  12、打钻钻场内必须设断电仪或便携理研。

  13、井下移动瓦斯抽放须设在全风压新风流中、设专人管理,并制定管理制度,排放管口必须引入总排。

  14、瓦斯泵站内要设瓦斯断电仪,报警值、断电值为0.5%。瓦斯抽放泵房内每小时检查一次瓦斯。

  15、抽放矿井应逐旬填写瓦斯抽放台帐:内容包括抽放负压、混合流量、瓦斯浓度、抽放量、钻孔个数、钻孔长度、安设管路直径和长度、逐月累计。

抽放管理制度4

  1、凡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小于5m3/min,但利用通风方法解决工作面上隅角瓦斯超限困难的),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都必须进行瓦斯抽采。

  2、建立局部瓦斯抽放系统时,必须编制专门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3、抽采人员要进行业务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凡因抽采队伍不健全和人员不足影响抽采瓦斯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瓦斯抽采泵应安装在抽采地点附近的新鲜风流的峒室中,并有独立的回风系统,配风量不小于60 m3/min;峒室内要配有专用电话、瓦斯检测断电装置、消防器材、抽放泵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抽放系统图、负压、浓度、流量测定装置、高低浓瓦斯鉴定器、抽放观测记录等;并有专人值班。

  5、移动泵要至少有一台同等能力备用。要求实行“三专”供电(即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并有停水自断电和气矸分离保护装置。

  6、在泵站内回风侧按标准安设瓦斯传感器,抽采泵运转时,必须对泵的供水流量、温度及泵轴温等进行监测监控,出现异常,能自动报警并切断电源。

  7、在进气干管内安设流量、负压、浓度、温度等传感器,自动监测管路内抽采参数。一套临时系统抽采多个工作面的,应分别安设抽采计量装置。

  8、瓦斯抽采监测监控系统必须与矿井监测系统联网,能随时反映各系统的抽采参数,并能打印抽采报表。

  9、应根据瓦斯抽放的混合流量确定移动泵和抽放管径,移动泵与抽放管径的选择匹配,具体选择应按瓦斯抽放设计标准进行计算后选择。

  10、健全瓦斯抽放计量装置。抽放负压、流量、瓦斯浓度,泵站1小时测定一次,干、支管每周至少测定1次。抽放台帐记录数据要准确。

  11、抽采工程施工结束时,必须由通风副总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包括管路敷设、漏气试验、瓦斯泵及供电、监测、计量装置等),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并有依据可查。新水平、新采区抽采系统工程由集团公司负责验收

  12、抽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采空区瓦斯时,抽采管路中必须安设co传感器和温度传感器,监测一氧化碳浓度和气体温度参数的变化,发现有自然发火征兆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

  13、当采空区埋管吸气口在氧化带内、顶板钻孔终孔位于冒落拱内、尾巷埋管、封闭老采空区密闭插管抽采瓦斯时,要采取自动监控和人工监测两种方法监测co浓度。

  14、矿井应根据监测的co浓度值、co浓度增量值或自然发火标志性气体,合理控制采空区瓦斯抽采,防止因抽采造成自然发火事故。

  (1)当抽采管路中标志性气体、co浓度增量或co浓度小于临界值,且瓦斯浓度<25%时,应减少采空区瓦斯抽采量;抽采管路中指标性其他co浓度增量(或co浓度)大于或等于临界值时,应停止采空区瓦斯抽采。

  (2)易自燃、自燃煤层的井下采空区瓦斯抽采,当发现管道内出现co时,应控制采空区瓦斯抽采量,当发现有自然发火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采空区瓦斯抽采。

  15、按时完成公司下达的抽放工程和瓦斯抽采量计划,抽放工作面无瓦斯超限现象。

  16、移动泵站抽出的瓦斯排至总回风巷或采区回风巷,必须保证稀释后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限。在抽采管路出口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包括设置栅栏,悬挂警标。栅栏设置的位置,上风侧为管路出口外推5m,上下风侧栅栏间距不小于35m。两栅栏间禁止人员通行和任何作业。移动抽采泵站排到巷道内的瓦斯,其浓度必须在30m以内被混合到《煤矿安全规程》允许的限度以内。栅栏处必须揭示警标和瓦斯监测装置,巷道内瓦斯浓度超限报警时,应断电、停止瓦斯抽采、进行处理。监测传感器的位置设在栅栏外下风侧1m以内。

  17、移动泵站峒室和排放瓦斯巷道内的瓦斯检查每小班不少于3次,移动泵站峒室内空气中瓦斯浓度不得大于0.5%,排气管末端30m外的瓦斯浓度在采区回风巷不得大于1.0%,在矿井总回风巷不得大于0.75%,否则,必须切断瓦斯电源,停止瓦斯泵的运转,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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