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管理制度

2024-11-26 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高压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高压管理制度 1

  一、高压配电间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值班纪律,按时下班接班,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值班员要认真填写工作记录,保持对外联系电话的畅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严格交接班手续,交接时,必须把电器设备运行等情况的记录向接班员交代清楚。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值班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情况,按章巡视检查,发现电器设备不正常及出现不安全因素时耍立即报告,操作时一人操作,专人监护。

  4,除值班人员和直属专职技术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高低压配电室,经批准须进配电室的,必须办理出入登记手续。

  5、在维修和事故处理等情况下,除检修员、操作者、监护人和电气负责人外,其他人员严禁入内。事毕后,在场人员必须做好登记。

  6、要认真落实防止小动物进入配电室的安全措施,值班员出入各工作室要随手关好门窗,以防小动物入室发生事故。

  7、高配间负责人为安全责任人,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及时向主管部门和保卫部门报告。

  二、岗位安全责任制

  1、高配间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及工作人员非工作时间入内。

  2、高低压配电间的门窗应装设铁皮和铁丝网,防止小动物进入。人员出入要随手关门。

  3、电器设备禁止超负荷使用和带病运转。

  4、保证变压内和油开关处油质良好,油位适宜。

  5、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详细记录发现的.问题并及时解决。

  6、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搞好环境卫生,严禁在配电间和值班室吸烟。

  7、保持室内整洁,禁止堆放易燃物晶和杂物。严禁使用电热器取暖和烧物。

  8、配置灭火器材,置于合适方便的位置。掌握“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灭火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和扑教起初火灾,会报火警)。

  9、高配间负责人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作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报告负责人。

  三、电工岗位责任制

  1、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

  2、定期对各单位的一切电器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发现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及时排除并报告。

  3、禁止线路及设备超负荷或带病运转。装接的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规范要求。

  4、对于其他单位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器线路,应予以拆除。

  5、发现线路老化及不良时,应及时更换。

  6、掌握“三懂三会”的消防知识(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灭火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和扑教初起火灾,会报火警)。

  高压管理制度 2

  1、为了加强高压供电管理,高压线路和设备均由院后勤办负责。

  2、地面高压架空线路、高压配电装置都要统一编号,要注明规格、长度、容量等数据。院后勤办要有以下图纸。

  ⑴地面高压架空输电线路和位置图。

  ⑵高压供电系统图。

  ⑶高压设备安装位置图。

  ⑷高压供电设备牌板和台帐。

  ⑸高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资料和检修记录。

  3、高压供电设备,按规定检修周期和电气设备的检修标准进行检修。检修后,要进行验收并做好检修记录入档。

  4、架空线路每年要进行不少于二次的登杆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定期巡视,每年雨季前进行一次全面检修,遇有大风暴雨和严重结冰等特殊情况要及时检查。

  5、电器设备使用绝缘油,要进行定期试验。直接启动设备的`操作开关半年一次,其它每年一次,因短路掉闸三次者,必须补加一次试验,对试验不合格者,要及时处理和更换。

  6、高压线路和设备的安装必须有合理的设计并经有关单位审批后,方可进行。

  7、防避雷保护要按照“高压保护规程”进行安装。

  8、地面配电室,出线上要装设过流和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上述保护要根据《安全规程》规定进行装设、整定、校验和调整,每年不少于一次,应在雨季前进行。遇有越级跳闸、保护失灵和仪表不准等要立即进行检修或更换。

  9、配电室都要设置事故照明或报警信号,要设有不少于两只灭火器、0.3m3的灭火黄砂,并备有钎子、铁铣等灭火工具,上述灭火器材都要设置在机房的入口明显处,并妥善保管。

  高压管理制度 3

  1、停电时,必须切断各回路可来电的电源,不能只拉开油开关进行工作,而必须拉开刀闸,使回路至少有明显的断开点。

  2、验电时必须用电等级、合适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进行两侧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证明验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时必须戴绝缘手套。

  3、当验电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体接地并相互短路,对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部分都要按装接地线,接地线应用多股软裸铜线,截面不得少于25平方毫米,接地线必须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导体上,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

  4、值班工巡视监护人员都必须穿绝缘鞋。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配室,必须随手将门窗锁好。

  5、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开刀闸和采取安全措施以前应视为有电,不得进入遮拦和触及设备,以防突然来电。

  6、施工和检修要停电时,值班人员应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安全措施,严格遵守验电、接地规定,任何用电设备、线路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要采取相应防触电措施,方准许作业;包括停电、验电、装设临时接地线、装设遮拦和悬挂标志牌,会同作业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安全后方可操作。

  7、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好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的顺序与此相反,装卸接地线都应使用绝缘棒或绝缘手套,装拆工作必须有两人进行,不许检修人员自己装拆和变动接地线,接地线应编号,固定位置做好记录,在交接时要交待清楚。

  8、一经合闸,即送电到作业地点的刀闸和开关,操作把手应采取安全措施,作业地点附近要挂标志牌。

  9、线路或用户因修理要求停电时,值班人员应采取安全措施,然后通知对方负责人开始作业并进行登记,送电时必须接到对方负责人通知后方可恢复送电,严禁随便停、送电。

  10、发生人身触电和火灾事故时,值班人员应立即断开有关电器设备的电源迅速进行抢救,并报告领导及有关部门。

  11、作业中发生疑问应立即停止作业,向有关人员问清楚后再作业。

  12、值班人员必须穿绝缘鞋、戴工作帽,不得穿着短袖衣服,严禁穿高跟鞋。

  13、进行设备检查巡视时,要严肃认真,并做好记录。

  高压管理制度 4

  1、为了加强高压供电管理,高压线路和设备均由机电科负责,机电科要设有一名技术员专管,供电维护班、电工班,具体负责高压供电系统的检查、调整和试验。

  2、地面高压架空线路、井上下高压电缆、高压配电装置都要统一编号,要注明规格、长度、容量等数据。机电科要有以下图纸。

  ⑴地面高压架空输电线路和位置图。

  ⑵高压供电系统图。

  ⑶井下高压电缆和高压设备安装位置图。

  ⑷高压供电设备牌板和台帐。

  ⑸高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资料和检修记录。

  3、高压供电设备,按规定检修周期和电气设备的检修标准进行检修。检修后,要进行验收并做好检修记录入档。

  4、架空线路每年要进行不少于二次的登杆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定期巡视,每年雨季前进行一次全面检修,遇有大风暴雨和严重结冰等特殊情况要及时检查。

  5、井上下高压电缆每月要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每年一次防锈、防腐处理,在电缆设施处进行其它施工时,施工单位要制订措施,按程序审批后,由机电科现场核准、落实后,方可进行施工。

  6、电器设备使用绝缘油,要进行定期试验。直接启动设备的操作开关半年一次,其它每年一次,因短路掉闸三次者,必须补加一次试验,对试验不合格者,要及时处理和更换。

  7、井上下高压线路和设备的安装必须有合理的设计并经有关单位审批后,方可进行。高压电气设备在安装检修后,运行期间要根据煤矿电气设备绝缘试验的规定,进行定期试验和接地电阻的.测定,不合格者,要及时处理。

  8、防避雷保护要按照“高压保护规程”进行安装,根据《煤矿电气设备试验规定》进行试验和测定。

  9、地面变电所,出线上要装设过流和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井下中央变电所及采区变电所的高压开关,要装设过流及无压释放的保护装置。上述保护要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装设、整定、校验和调整,每年不少于一次,应在雨季前进行。遇有越级跳闸、保护失灵和仪表不准等要立即进行检修或更换,保护整定值不经过主管技术员批准,不准任意变动。

  10、有人值班的地面变电站,井下中央变电所,都要设置事故照明或报警信号,井上下变电所都要设有不少于两只灭火器、0.3m3的灭火黄砂,并备有钎子、铁铣等灭火工具,上述灭火器材都要设置在机房和硐室的入口明显处,并妥善保管。

  高压管理制度 5

  第一条 目的

  为了维护实验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实验室良好的环境条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电气高压试验室管理

  第三条 安全规定

  (一)高压试验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人身、设备和试品的安全。

  (二)从事高压试验室(包括户外高压试验场) 试验及其工作人员都应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

  (三)高压试验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有高压试验专业知识,熟悉掌握试验设备和试品性能,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内容(d1560-95高压试验室部分、d1408-91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1409-91电力线路部分、电安生[1994]277号文热力和机械部分)。

  (四)新参加高压试验的实习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在监护下参加指定的高压试验工作,但不得担任工作负责人和监护人。

  (五)从事高压试验室的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规程考试并合格。

  (六)从事高压试验室的人员应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的病症。

  (七)应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法。

  (八)了解消防的一般知识,会使用试验室消防设备。

  (九)发现任何人有违反本规定,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行为时,应立即制止。

  第四条 高压试验室(场)应保证有良好的接地系统,以确保测量准确度和人身安全,接地电阻不超过0.5欧,试验设备的接地点与被试设备的接地点之间应有可靠的金属性连接,试验室(场)内所有的金属架构,固定的金属安全屏蔽遮(栅)栏均必须与接地网有牢固的连接,接地点应有明显可见的标志。

  第五条 为了保证接地系统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每6年应至少测量一次接地电阻,并检查接地点的连通状态。

  第六条 精密、贵重仪器、标准物质、仪表库应长期保持干燥状态,并有专人维护干燥设备(如抽湿机)的使用,保持干燥设备长期运行。定期对充电型仪器仪表进行充放电,保持仪器功能正常使用。

  第七条 试验室应保持光线充足,门窗严密,通风设施完备。通往试验区域(以下简称“试区”)的门与试验电源联锁装置应定期检查,使之正常发挥作用。当通往试区的门打开时应发出报警信号,并使试验电源跳闸。应定期检查户外试验场的电源开关紧急按钮,确保在发生危急情况时可迅速切断电源。

  第八条 试验室(场)内功能分区标志清晰。通道室内布置整洁,不许随意堆放杂物。试验室周围应留有消防通道,并保证畅通无阻。

  第九条 高压试验室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遮栏、标示牌、安全信号灯、警铃。控制室(控制台)应铺橡胶、绝缘垫等。

  第十条 根据试验室的性质和需要,配备相应的安全工器具、防毒、防射线、防烫伤的防护用品以及防爆和消防安全设施,并配备应急照明装置。并定期进行试验检查、更新,确保器具发挥作用。

  第十一条 试验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发现缺陷及时处理,并应做好缺陷及处理记录,不准试验设备带缺陷强行投入试验。试验室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应符合有关标准,定期维修。

  第十二条 高压试验室建立各项技术档案的管理(包括图档、使用说明),试验设备、仪器的使用应做好登记记录,仪器借用应履行完整手续。必要时试验室可设专人进行管理,大型试验设备的调试运行、缺陷维修等也应留有完整的记录。以便查询,做好状态跟踪。

  第十三条 电气计量装置应具有有效的检定合格证书,并根据有关规定,定期对试验室电气计量装置、仪器、仪表等进行校对、检定,确保试验测量准确可靠。

  第十四条 试验室内禁止吸烟,严禁烟火。对易燃、易爆或放电后可能产生毒性物质的设备应作好防火、防爆、防毒措施。

  第十五条 试验人员在工作期间禁止喝酒,酒后以及情绪异常时不得参加试验工作。

  第十六条 试验室的装置、设备应放置整齐有序,每月清扫一次卫生;每周清扫一次环境卫生。

  第十七条 未经主管人员同意,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试高压验室。

  第十八条 试验室主要设备应编制使用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并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

  第十九条 试验室应设立专职或兼职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负责日常各项试验管理、维护、检修工作,并监督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二十条 高压试验工作由试验室技术负责人下达任务,进行高压试验时,试验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指定其中之一为试验负责人,试验负责人担任监护工作。对涉及到主要试验设备的`重要试验项目,试验负责人应组织编写试验方案,试验方案中必须明确保证现场作业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试验任务、试验时间、试验接线、使用设备、人员名单及分工、操作步骤、安全措施、安全监护人(员)等,试验方案由试验室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 试验方案的编写人不得担任试验方案批准人,重要的大型试验项目的方案应经技术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二条 高压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应由从事高压试验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第二十三条 试验负责人应由从事高压试验工作2 年以上的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或技术熟练的高压试验人员担任。

  第二十四条 试验负责人应对试验工作的安全全面负责,在试验过程中由试验负责人统一发布操作指令,在试验过程中试验负责人应始终留在现场,因故必须离开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或暂停试验工作。大型或危险性较大的试验任务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可由试验负责人指定专责监护人。专责监护人不得兼任试验操作人或从事其他工作。

  第二十五条 试验负责人名单应经本单位技术主管部门批准书面公布。

  第二十六条 安全距离与遮拦

  (一)在高压试验试区周围应设置遮栏,并在遮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的标示必须朝向遮栏的外侧。在户外试验场进行试验时,除设置必要的遮栏和标示牌外,应派专人监视,以防人员误闯入试区。

  (二)高压试验设备及带电引线至安全遮栏(含屏蔽遮栏)的距离必须大于表1和表2中的数值。

  表1 交、直流试验的安全距离要求

  试验电压(kv)501002005007501000

  安全距离(m)1.21.535710

  (三)当交直流试验电压(有效值)高于1000kv、冲击试验电压(峰值)高于2000kv时,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控制室观察室或金属屏蔽遮栏(高度不低于2m),以防异常放电危及人身安全。

  表2 冲击试验(峰值)的安全距离要求

  试验电压(kv)250500100015002000

  操作冲击安全距离(m)3571015

  雷电冲击安全距离(m)23579

  注:适用于海拔高度不高于1000m 的地区

  (四)在试验室内同时进行不同的高压试验工作时,各试区间必须按各自的安全距离用遮栏隔开,同时设置明显的标示牌,留有安全通道。

  第二十七条 接地保护方面

  (一)高压试验设备试品和动力配电装置所用的携带型接地线应采用多股编织裸铜线或外覆透明绝缘层铜质软绞线或铜带,高压试验设备和试品上所用的接地线其截面应能满足试验要求,不得小于4mm2。动力配电装置上所用的携带型接地线其截面不得小于25mm2。携带型接地线应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严禁用缠绕法进行接地,短路接地线与接地体的连接应用螺栓连接在固定的接地点上,接地线应尽可能短,接线状况应明显可见,接地线严禁接在水管和低压电气回路的中性线上。

  (二)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必须接触良好。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

  (三)高压试验接地方式应保证测量准确度和人身设备安全,应该接地的高压试验设备和试品外壳必须良好接地,进行高压试验时,邻近的其他仪器设备应有防止感应电压的措施。

  (四)试验室闲置的电容设备应短路接地。

  (五)为防止高压试验时电磁场影响和地电位升高引起反击,试验室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重要的仪器和弱电设备应装设防止放电反击和感应电压的保护装置或其他安全措施。

  (六)气体绝缘高压试验设备及试品应密封良好,试验现场应按规定装设强力通风装置和防护设施。

  第二十八条试验开始前试验负责人应对全体试验人员详细布置试验任务和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第二十九条试验设备的电源开关应有明显可见的断开点。

  第三十条在加压前试验前,试验负责人必须检查试验设备和试品,检查试验接线表计倍率、调压器零位及测量系统的开始状态,检查试验设备高压端接地线是否已拆除,检查安全措施的完成情况,检查保护功能是否正常,均正常无误后方可加压。

  第三十一条 升压试验

  (一)试验人员离开试品和高电压试区转移到安全地带,一切检查无误后由试验负责人下令加压,操作人员应复诵“注意合闸!”,并鸣铃示警。

  (二)升压过程中应有人监护并呼唱,在高压试验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保持与工作负责人保持通讯畅通、复诵,口音清晰,严禁用打手势。并有专人监视试验设备及试品。

  (三)在升压过程中,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试验,并在电源开关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容性试验设备和试品只有经充分放电接地后才能进行检查,待查明原因处理后才能恢复试验。雷雨时应停止户外试验场的高压试验。

  (四)加压结束后电压降至零,由加压人员或指定的专人断开电源,高压试验设备和试品经充分放电并可靠接地后方可更改接线或结束试验。

  第三十二条 容性设备和试品的放电

  (一)对试验设备和试品放电应使用接地操作棒,使用接地操作棒时,手不得超过握柄部分的护环,接地线与人体的距离应大于接地操作棒的有效绝缘长度,接地操作棒的绝缘长度按安全作业的要求选择,但总长度不得小于1000mm。其中绝缘部分700mm 握手部分300mm。

  (二)对高压试验设备及试品的放电,应确保接地线可靠接地。对电容较大的直流试验设备、试品以及直流试验电压超过100kv 的设备和试品进行放电时,应先用带放电电阻的接地操作棒放电,再直接短路接地放电,变更冲击电压发生器波头和波尾电阻或直流发生器更换极性前,必须对电容器逐级短路接地放电或启动短路接地装置。

  (三)对高压试验设备和试品在进行高压试验前后的放电时间一般不短于5min,对大容量的直流试验设备和试品,放电时间应在5min 以上,放电后将接地操作棒挂在高压端接地线上保持接地状态。

  第三十三条试验间断时应断开试验电源,电源回路应有明显开断点并在刀闸负荷侧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标示牌,恢复试验时应重新检查试验接线和安全措施。

  第三十四条试验结束后应拆除自装的临时短路接地线,清理现场。

  第三十五条在停电设备上进行改接线及设备维修等工作时,应在断开的电源开关的负荷侧装设接地线,并在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或低压开关)的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标示牌,必要时应加锁。试验人员必须在确认设备已停电,电源开关负荷侧已装接地线,验明设备无电压并可靠接地后方可进行工作。

  第三十六条试验人员离开试验室前应切断有关电源,对于必须继续使用的电源应在电源开关处悬挂相应的标示。

  第三十七条试验室(场)内为高压试验设备配套的机械、架构、电气、油槽、起重等设备均应制定维护管理制度,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

  第三十八条 起重和运输

  (一)起重设备只限于熟悉使用方法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并上岗的人员使用,起重机械和起重工具的工作负荷不准超过铭牌规定。

  (二)起吊搬运大型或精密试验设备(试品)时,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由有经验的专人负责进行,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熟悉起吊搬运方案和安全措施。起吊搬运时只能由1人指挥。

  (三)每年至少进行1 次技术检查,应检查保险装置联锁装置和防护装置是否完好,检查绳索、链条、吊钩齿轮和传动装置和固定物的状况。对电力传动的起重机,还应检查接地状况。

  (四)吊工作开始前,应由工作负责人或指定专人检查工具、机具及绳索质量是否良好,起重机械的载荷、制动限位联锁及保护等安全装置必须灵活可靠,不符合要求者严禁使用。

  (五)起重物品必须绑牢,吊钩钢丝绳应垂直挂在物品的重心上,禁止使用吊钩斜着拖吊重物,起吊重物稍一离地(或支持物) 就须再检查悬吊及捆绑情况,确认可靠后方准继续起吊,在起吊过程中如发现绳扣不良或重物有倾倒危险,应立即停止起吊。

  (六)工作人员不得随起吊物升降,起重机正在吊物时,任何人员不准在吊物下停留或行走,在登高作业和起重现场作业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第三十九条 高处作业

  (一)凡在离地面2m 以上的地点进行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担任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等的人员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二)高压试验室内的高空作业车应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人操作,在试验加压期间不得开动高空作业车。

  (三)高处作业前应检查栏杆、梯子、安全带是否牢固可靠、高处作业时应戴安全帽,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它可靠的安全措施,工具材料不准抛扔传递,必须用绳索吊送。

  (四)使用梯子时,梯子应安置稳固,人字梯须具有坚固的绞链和限制开度的拉链。

  (五)在消防方面,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进行救火。

  (六)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夹有金属丝的皮卷尺或线尺进行测量工作。

  (七)对有剧毒易燃易爆的试验用药品和试剂,应根据有关规定储放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对接触有害物质的试验,必须制定专门的防护措施。

  (八)试验室的安全工器具和起重机械设备应按规定作预防性试验。

  高压管理制度 6

  一、管理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各高压、热备电机的盘车操作过程。

  二、管理主体及职责

  (一)生产部负责对集团公司各单位高压电机、热备电机设备清单定期进行更新,定期对《关于部分高压供电设备热备用管理的暂行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设备动力部负责对高压电机、热备电机运转设备盘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电气车间负责制定《高压电机设备停送电操作票》,并对停送电程序及安全注意事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负责热备电机的.现场挂牌和标识,确保停送电过程中人、机、物的安全。

  (四)所在车间负责定期对员工进行盘车安全危险危害因素的定期辨识和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检查高压电机、热备电机盘车工作的落实,督促员工严格按照《高压电机设备停送电操作票》的要求执行。

  (五)安全环保部负责对《高压、热备电机盘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期进行检查与考核。

  三、管理规定

  (一)停电方面

  1、操作工对高压、热备电机设备盘车时,必需联系电工到现场确认盘车设备或到电气车间值班室办理《停电盘车操作票》。

  2、操作工和电工必须在盘车操作票上停电栏签字确认。

  3、电工对盘车电机停电时必须确认设备名称,确认断路器在断开位置。

  4、停电时做到一人监护一人操作,监护人需具备操作监护资格权限。

  5、经监护人确认同意后,先关断控制电源和分合闸电源开关,再将操作机构把手打在“分断闭锁位置”并挂牌。

  6、操作完毕后即通知操作工可以盘车。

  7、盘车期间不得安排该处进行电气检修作业。

  8、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按照《运转设备检修作业票》和《高压停送电操作票》执行。

  (二)送电方面

  1、操作工盘车完毕需送电时,必需联系电工现场确认之后送电。

  2、操作工在盘车操作票上送电栏签字确认后,电工需按以下程序送电:

  (1)送电时做到一人监护一人操作;

  (2)合上控制电源和分合闸电源开关后将操作把手打在“工作位置”;

  (3)送电结束后即告知操作工盘车电机已送电。

  3、盘车电机送电后不得再次盘车,否则按以上程序重新执行。

  4、对kyn系列开关柜操作时除按程序外,还需关断控制电源和分合闸电源开关即可。

  5、热备电机由于一直处于供电状态,为确保维护设备过程中的安全,必须每次由岗位人员联系电工断电后方可进行盘车,待盘车结束后由电工将该设备送电让其处于热备状态,在遇到紧急情况需要启动备机时,操作人员可以直接按启动按钮,确保生产稳定。

  6、对于非热备状态(即设备处于断电状态)的设备,操作人员按照正常的盘车程序进行盘车,让其处于完好状态,当遇在用设备跳闸或出现故障需要倒开时,操作工要及时联系电工送电后方可启动。

  四、检查与考核

  公司将此制度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由安全环保部、生产部、设备动力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凡未按以上规定要求执行的,按每次200元/次考核车间负责人。

  五、编制依据

  为预防高压电机、热备电机设备因线路或按钮故障引发开关柜自动性合闸,避免造成电机盘车期间发生人身伤害及设备事故,根据《用电安全导则》、《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高压管理制度 7

  1、高压电缆由机电科电缆管理组统一管理,负责编号、打标记;器材库负责发放、建账、建卡。

  2、由电缆管理组建立电缆事故登记卡片,卡片由电缆管理组人员与维修人员共同填写。

  3、电缆事故处理后,要及时召开由安全科、机电科、调度室及有关单位参加的.事故分析会,电缆事故分析后,应填表上报安全科、调度室及有关单位。

  4、电缆管理组对井上下的高压电缆必须悬挂高压电缆标志牌,电缆管理人员对各处悬挂的标志牌至少每月检查两次,对于丢失或不清的要及时补齐或更换。

  5、电缆管理组对井上下的高压电缆要建立电缆牌图板、牌板,并由专人负责,做到跟踪变化,随时变换,反映真实、准确、无误。

  高压管理制度 8

  1、总则

  1.1高压开关设备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重要控制和保护设备,它包括断路器、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接触器、熔断器、重合器、分段器、高压开关柜、组合电器等。箱式变电站、防误操作连锁装置和直流电源装置等也归入该专业管理。为了加强电力系统高压开关设备的专业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1.2高压开关设备应实行全过程管理。开关专责(职)人应参加有关电力工程中高压开关设备设计选型、工厂监造及交接验收,负责督促运行中高压开关设备的检修维护、缺陷分析和故障管理等各项工作。

  1.3高压开关设备的专业工作应实行分级、分工管理,设立开关专责(职)人员,建立各级岗位责任制。开关专责(职)人应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经验,并保持相对稳定。

  1.4国家电力公司发输电运营部为所辖电力系统内高压开关设备的专业归口管理单位,负责所辖范围内高压开关设备专业管理工作;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开关研究所为国家电力公司所辖电力系统内高压开关设备专业技术归口管理单位,协助国家电力公司进行本系统内高压开关设备的各项管理工作。

  1.5各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应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设立开关专责(职)人,归口管理所辖范围内发、供电单位的高压开关设备。

  1.6各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试验)研究院(所)是所辖范围内高压开关设备专业技术归口管理单位,应设开关专责(职)人员或专业小组,协助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做好高压开关设备的各项管理工作。

  1.7各供电企业、发电厂(公司)或检修公司应在生产技术部门设立开关专(职)人,工区、管理所或车间应设置相应的开关设备专业检修班组。

  1.8各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建立的sf6气体进行监督,提供全过程的技术服务,并实行分级管理。

  1.9各级高压开关设备专责(职)人,应对其管辖范围内的高压开关设备及时提出反事故技术措施。

  1.10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试验)研究院(所)、供电(企业)、发电厂(公司)及专业检修公司的各级主管生产的领导和高压开关专责(职)人员均应熟悉本规定,并认真贯彻执行。

  2、各级开关专责(职)人岗位职责

  2.1国家电力公司高压开关专责(职)人岗位职责

  2.1.1负责国家电力公司所辖范围内高压开关设备的专业管理工作。

  2.1.2组织或参与高压开关设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分析,组织制订高压开关设备反事故技术措施及有关标准、规程。

  2.1.3协调所辖范围内高压开关设备使用中存在的重大技术问题。

  2.1.4协调或参与所辖范围内高压开关设备的选型、运行和制造质量的监督及解决安装、使用中的有关问题。

  2.1.5负责组织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和电力科学(试验)研究院(所)开关专责(职)人员的技术培训。

  2.1.6根据需要组织国家电力公司系统高压开关设备专业工作会议。

  2.2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开关专责(职)人岗位职责

  2.2.1协助国家电力公司做好所辖范围内高压开关设备的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并于每年上半年召集专业工作例会。

  2.2.2协助国家电力公司实施对所辖电网中高压开关设备的选型、运行和制造质量的监督,并提出年度总结和技术分析报告。

  2.2.3协调解决国家电力公司所辖范围内高压开关设备使用中存在的重大技术问题,参与高压开关设备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高压开关设备标准、规程的制订。

  2.2.4负责全国高压开关设备技术信息的收集交流和《高压开关技术通讯》的编辑出版工作。

  2.2.5协助国家电力公司组织各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和电力科学(试验)研究院(所)开关专责(职)人的技术培训。

  2.2.6协助国家电力公司开展进网高压开关设备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2.3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开关专责(职)人岗位职责

  2.3.1负责所辖范围内高压开关设备的专业管理工作,组织提出所辖范围内高压开关设备的反事故技术措施。

  2.3.2负责所辖范围内高压开关设备全过程管理,组织安排和实施为满足电网安全运行所必须的高压开关设备技术改进。

  2.3.3负责所辖范围内高压开关设备的选型、质量监督、运行管理及事故分析。

  2.3.4负责组织各供电企业、发电厂(公司)及检修公司开关专责(职)人的技术培训。

  2.3.5每年对所辖范围内高压开关设备运行、检修情况,设备事故率、障碍率、完好率等情况,按本规定附录b的要求进行全面分析,并编报总结。

  2.4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试验)研究院(所)开关专责(职)人岗位职责

  2.4.1协助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开关专责人做好高压开关设备的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2.4.2协助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实施对电网中高压开关设备的运行监督和事故分析,并提出技术分析报告。

  2.4.3负责解决所辖范围内高压开关设备运行中的关键技术问题。

  2.4.4负责所辖范围内高压开关设备技术信息的收集与交流工作。

  2.4.5协助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实施对各生产、施工、检修单位的高压开关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2.4.6协助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每年对所辖范围内高压开关设备运行、检修情况,设备事故率、障碍率、完好率等情况,按本规定附录b的要求进行全面分析,并编写总结。

  2.5供电企业、发电厂(公司)及专业检修公司开关专责(职)人岗位职责

  2.5.1负责本单位所辖范围内高压开关设备的专业管理工作。

  2.5.2负责安排所辖范围内高压开关设备的检修计划和重大缺陷处理。

  2.5.3负责所辖范围内高压开关设备的运行监督、事故分析、统计和专业工作总结。

  2.5.4提出和安排实施高压开关设备的技术改进和反事故措施计划,并组织、督促完成。

  2.5.5负责组织各基层单位的技术培训。

  2.5.6每年对所辖范围内高压开关设备运行、检修情况,设备事故率、障碍率、完好率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并编写总结。

  2.6基层单位高压开关专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2.6.1负责所辖范围内高压开关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工作。

  2.6.2及时处理高压开关设备的缺陷。

  2.6.3实施上级安排的高压开关设备技术改进及反事故措施计划。

  2.6.4搞好高压开关设备的技术管理。

  2.6.5负责组织班组人员的技术技能培训。

  3、技术管理

  3.1高压开关设备选用及安装调试

  3.1.1开关专责(职)人应参加新建、扩建及改建工程高压开关设备的设计选型审查。工程中所选用的高压开关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电力行业和国家电力公司现行的有关标准、规定及订货技术条件,并在有资质的试验单位通过相关的型式试验和按国家电力公司《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进行的技术审查(鉴定)。

  3.1.2新产品必须按《高压开关设备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进行挂网试运行并通过试运行评价(鉴定)。

  3.1.3首次采用的新型高压开关设备,开关专责(职)人应会同基建部门组织运行、施工等单位参加调试检查(必要时进行解体检查),核对参数,摸清内部结构,掌握技术性能,并积极创造条件测试各种技术数据,进行全面的运行、检修、安装技术摸底。

  3.2基建投产前的交接验收

  3.2.1基建工程安装的高压开关设备,在竣工投产前,应有供电企业、发电厂(公司)或负责该设备检修维护的检修公司开关专责(职)人参加交接验收。

  3.2.2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及电力科学(试验)研究院(所)的开关专责(职)人员,必要时应参加252kv及以上电压等级高压开关设备的交接验收。

  3.2.3交接验收应按国家、电力行业和国家电力公司有关标准、规程和国家电力公司《高压开关设备反事故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不符合要求不予验收。

  3.2.4基建部门应按施工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向使用单位移交有关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等。

  3.3运行管理

  3.3.1变电所、发电厂(公司)的运行人员应具备高压开关设备专业知识,做好运行中高压开关设备的技术管理,按规定进行各项操作,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记录并向上级或有关单位汇报。

  3.3.2电企业、发电厂(公司)及检修公司的各级开关专责(职)人,应按现场反映的异常现象,定期进行运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确保安全运行。

  3.3.3供电企业、发电厂(公司)的高压开关设备评级工作,由运行单位根据本规定“附录a”评级标准进行,每年不少于一次。

  3.3.4供电企业、发电厂(公司)及检修公司对运行中高压开关设备中存在的一般缺陷,有条件的要及时消除,不能及时消除的缺陷,要纳入检修计划,配合定期检修予以消除。

  3.3.5各基层单位对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设备缺陷应及时向上级部门的开关专职(职)人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预防事故发生。

  3.3.6各级开关专责(职)人每年应根据高压开关设备的事故、障碍、运行和检修情况,以及断路器开断短路电流的核对验算结果,对照本单位的重点反事故技术措施和技术改进措施编制年度计划,并督促、组织实施。

  3.3.7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开关专责(职)人应参与所辖范围内高压开关设备运行规程的编制工作。对本网的高压开关设备每年进行运行分析,并在国家电力公司召开的高压开关设备专业工作会议或专业工作例会上汇报。

  3.3.8供电企业、发电厂(公司)及检修公司的高压开关设备年度总结,应于次年一月底前报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并抄送电力科学(试验)研究院(所)。

  3.3.9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试验)研究院(所)的开关专责(职)人员,每年应对所辖范围内高压开关设备做出年度总结,经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审查后于四月底前报国家电力公司发输电运营部和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开关研究所。

  3.3.10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开关研究所应于六月底前完成全国高压开关工作总结和事故分析,报国家电力公司发输电运营部。

  3.4检修管理

  3.4.1在保证电力安全生产的基础上,为便于经济考核及降低生产成本,各单位应组织编制包括有检修项目、检修工期、工时和材料消耗等主要内容的高压开关设备检修定额、检修工艺等,并经批准后贯彻执行。

  3.4.2高压开关设备必须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检修方针,各单位应严格执行检修工艺的规定,并做好以下工作:

  a.切实抓好计划、准备、现场施工、交接验收、总结评价等五个环节;

  b.大力推广经有资质单位组织鉴定认可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

  3.4.3供电企业、发电厂(公司)及检修公司的开关专责(职)人应做到:

  a.编制或掌握所辖范围内高压开关设备的年度大修计划;、

  b.确定非标准检修项目及技术措施的实施,并深入现场协助解决关键技术问题;

  c.掌握本单位高压开关设备检修计划的完成以及专用测量仪器的定期校验情况。

  3.4.4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及电力科学(试验)研究院(所)的开关专责(职)人应掌握252kv及以上电压等级高压开关设备的大修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并重点抽查、验收重大的非标准检修项目。

  3.5技术改进

  3.5.1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以及供电企业、发电厂(公司)及检修公司应根据运行或检修中发现的.重点薄弱环节和关键技术问题,确定技术改进课题,组织攻关。

  3.5.2技术改进攻关取得的成果,必须经试验验证及试运行,并通过审查或评价(鉴定)后方能推广。对于重大技术改进项目,须报请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能推广。

  3.5.3对于在电网中运行的性能不能满足要求的老旧高压开关设备应有计划地安排更换。

  3.6专业检查

  3.6.1各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及电力科学(试验)研究院(所)的开关专责(职)人应对所辖范围内高压开关设备运行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

  3.6.2对专业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认真研究并采取措施,及时组织力量处理。对于共性的问题,应及时发出通报,重大问题应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汇报。

  3.7技术和管理标准、规程的执行

  3.7.1各级开关专责(职)人应组织和督促本单位认真贯彻执行高压开关设备技术和管理的有关标准、规程、检修工艺等,并组织制订所辖范围内高压开关设备的现场规程或实施细则。

  3.7.2各级开关专责(职)人应负责收集高压开关设备的标准、规程和检修工艺等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向上逐级反映,为下一步制定和修订提出意见和建议。

  3.8专业技术培训

  3.8.1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开关研究所受国家电力公司委托组织各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高压开关专责(职)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

  3.8.2各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开关专责(职)人组织所辖范围内各供电企业、发电厂(公司)及检修公司高压开关专责(职)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

  3.8.3供电企业、发电厂(公司)及检修公司开关专责(职)人组织所辖范围内高压开关专责(职)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

  3.8.4高压开关设备的基层检修及运行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应用技术培训,由工区、管理所、车间、分场或班组组织进行。

  3.9技术信息交流

  3.9.1国家电力公司系统高压开关设备的技术信息工作由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开关研究所归口,各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高压开关设备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技术动态等应及时反映,择要在《高压开关技术通讯》中登载,向各地生产、建设单位通报。

  3.9.2各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及电力科学(试验)研究院(所)开关专责(职)人均为《高压开关技术通讯》的通讯员,应积极报导本地区高压开关设备使用动态。各电力科学(试验)研究所(所)高压开关专责(职)人还应做好国内、外高压开关设备技术动态的信息交流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分发有关技术资料。

  3.9.3各级开关专责(职)人应做好高压开关设备检修、运行及重大技术改进措施的专题总结,及时交流。

  3.10档案、资料管理

  3.10.1各级开关专责(职)人、各专业检修班组和变电所、发电厂升压站,均应按规定建立相应的高压开关设备技术档案,并应准确、齐全。

  3.10.2各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及电力科学(试验)研究院(所)应建立以下资料:

  a.所辖范围内高压开关设备的种类、型号、台数及252kv及以上电压等级断路器的明细表(含生产厂、投运日期、技术参数等);

  b.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所、发电厂升压站断路器(包括发电机、调相机断路器)安装地点的各级电压母线历年系统最大短路电流及重大设备缺陷记录;

  c.设备评级情况和重大事故及严重异常现象记录;

  d.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所断路器的合闸电源方式;

  e.各种型号高压开关设备的技术资料,并按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输入计算机。

  3.10.3供电企业、发电厂(公司)及检修公司应建立以下资料:

  a.本单位所有高压开关设备的种类、型号、制造厂、台数的汇总表和明细表;

  b.每台断路器安装地点的最大短路电流及重大设备缺陷记录;

  c.高压开关设备评级情况;

  d.运行中每台断路器事故跳闸次数、事故及障碍情况;

  e.各变电所高压开关设备的合闸电源方式;

  f.各类高压开关设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

  3.10.4变电所、发电厂升压站(或分场)高压开关设备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a.铭牌数据、安装竣工报告和图纸;

  b.预防性试验报告、每次检修的调试记录及验收报告;

  c.高压开关设备评级的详细记录;

  d.断路器的操作和事故跳闸记录;

  e.历年来安装地点的最大短路电流和断路器异动情况记录;

  f.配电磁机构断路器在合闸过程中合闸线圈的端子电压;

  g.断路器灭弧介质的化验报告;

  h.事故、障碍以及运行、检修中异常现象的记录,正确动作率,年平均检修停运小时和平均事故停运小时。

  所有资料必须有专人管理,并应与现场实际相符。

  3.10.5检修班组对检修的每台高压开关设备建立的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a.铭牌及设备安装图纸;

  b.每次检修的记录卡片、试验报告、大修及改造后的验收报告;

  c.高压开关设备评级情况记录,设备缺陷记录;

  d.断路器的操作和故障跳闸次数记录;

  e.高压开关设备事故及障碍记录,运行及检修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处理和分析记录;

  f.年平均计划检修时间及故障检修的停运时间;

  g.产品使用说明书。

  3.11故障管理

  3.11.1为总结高压开关设备的事故教训,及时掌握运行状态和产品性能,各级开关专责(职)人应加强对高压开关设备的故障管理。

  3.11.2高压开关设备在运行或检修中发生了事故或障碍,供电企业、发电厂(公司)及检修公司的开关专责(职)人应深入现场参加调查分析,并做好记录。

  3.11.3高压开关设备发生损坏,各供电企业、发电厂(公司)及检修公司的开关专责(职)人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电力科学(试验)研究院(所)的开关专责(职)人汇报。

  3.11.4发生了高压开关设备重大事故,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及电力科学(试验)研究院(所)的开关专责(职)人应参加现场调查、分析,必要时国家电力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开关研究所专责(职)人应参与调查、分析。

  3.11.5严重的高压开关设备损坏及拒动越级事故,在没有进行现场调查、弄清其基本情况之前,应保持事故现场及事故设备的原状。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或电力科学(试验)研究院(所)的开关专责(职)人应写出专题报告报国家电力公司发输电运营部和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开关研究所。

  4、备品备件管理

  4.1高压开关设备的备品备件分为一类备品备件(即事故抢修备品备件)和二类备品备件(即易损和检修备品备件)。

  4.2高压开关设备的备品备件实行分级储备。

  4.2.1易损备品备件一般由高压开关设备专业检修班组保管。

  4.2.2检修备品备件和126kv及以上电压等级断路器的事故抢修备品备件一般由供电企业、发电厂(公司)或检修公司集中储备。

  4.3各级开关专责(职)人应按照《电力工业发供电设备的事故备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高压开关设备的事故备品备件定额。

  4.4高压开关设备的备品备件要定期进行检查、试验,以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随时可以使用。

  4.5备用的sf6气体按照有关技术管理办法进行检测、管理。

  5、附则

  本规定由国家电力公司批准、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能源部《高压开关设备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高压管理制度 9

  对高压电气设备进行预防性试验是检查鉴定设备技术状况、防止设备在运行中发生损失的重要措施,有助于设备安全使用和延长使用寿命。根据我公司目前状况,结合华北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此制度。

  一、程序及职责

  1.各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应试设备计划.2.各单位将试验计划报机动部电力科,经平衡、汇总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3.需试验设备按以批准的试验项目若需外委由对外业务部门联系电力部门及有关单位进行试验。

  4.预试申请经处领导审定批准后,由电力科与相关单位协商试验日期。

  5.在各单位试验时,各单位要派出相关技术人员配合试验人员做好该工作。

  6.试验人员做好试验记录并填写好试验单。

  7.各单位根据试验结果评价设备状况制定修理计划,试验报告由资料室统一保管。

  二、应试设备试验周期及标准(6000v及以上)

  1.应试设备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油断路器、真空断路器、隔离开关、电流互感器、避雷器、接地装置、电力电缆、电机等。

  2.试验周期及标准周期及标准按华北电力集团公司《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1996年)中预防性试验相关规定进行。

  高压管理制度 10

  鉴于高压设备在生产运行中的关键性与潜在危险性,为确保其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行,维护人员安全与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设备管理责任

  明确责任人:每台高压设备需指定专门的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及故障记录。

  职责划分:设备管理员需熟悉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对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定期汇报。

  二、操作规范

  持证上岗:所有操作高压设备的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质后方可上岗。

  操作前检查:每次操作前,需对设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绝缘性能、接地情况、保护装置的'有效性等。

  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禁止违规操作,确保操作过程中的安全。

  三、维护保养

  定期保养: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及厂家建议,制定并执行定期保养计划,包括清洁、紧固、润滑等。

  故障记录: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机,详细记录故障现象、原因及处理过程,为后续分析与改进提供依据。

  预防性维护:通过分析设备运行数据,预测潜在故障,提前采取措施,减少非计划停机时间。

  四、检修管理

  检修计划:依据设备运行状况及厂家建议,制定年度检修计划,确保设备在最佳状态下运行。

  专业检修:高压设备的检修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团队进行,确保检修质量与安全。

  验收与评估:检修完成后,需进行严格的验收测试,确保设备性能恢复,并对检修效果进行评估。

  五、安全培训

  定期培训:定期组织高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与操作技能。

  应急演练: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六、监督与考核

  日常监督:管理层应定期对高压设备的管理、操作、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绩效考核:将高压设备管理情况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体系,对表现优秀的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本管理制度旨在通过一系列措施,确保高压设备的安全运行,提升设备管理水平,保障人员安全与企业财产安全。所有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设备运行环境与工作氛围。

  高压管理制度 11

  为保障公司高压设备的安全运行,规范高压作业操作流程,加强高压环境下的安全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人员资质与培训

  1. 从事高压相关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高压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新入职员工在未取得证书前,不得独立进行高压作业,需在有资质人员的监护下学习。

  2. 公司定期组织高压作业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高压电气理论知识、设备操作规程、安全防护措施、应急处理程序等。培训频率为每年至少xx次,每次培训时长不少于xx小时。

  3. 每次培训后需进行考核,考核成绩记录在员工培训档案中。连续xx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暂停其高压作业资格,直至补考合格。

  二、高压设备管理

  1. 公司建立详细的.高压设备台账,记录设备的型号、规格、购置日期、安装位置、维修保养记录等信息。设备台账需定期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2. 高压设备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公司生产要求。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需经过严格的验收程序,包括设备外观检查、性能测试、安全防护装置检查等,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

  3. 定期对高压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维护保养工作由专业维修人员按照设备维护手册进行。日常维护周期为xx周,包括设备清洁、紧固接线端子、检查绝缘性能等工作。对于关键高压设备,每xx小时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4. 高压设备的检修必须制定详细的检修计划和安全措施。检修工作需在设备停电、验电、接地等安全措施完成后进行。检修过程中要做好记录,检修完成后需进行设备试运行,确认无误后才能恢复正常运行。

  三、高压作业安全操作规范

  1. 在进行高压作业前,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绝缘防护用具,包括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服等,并对防护用具进行检查,确保无破损、老化等情况。

  2. 作业前需办理高压作业许可证,许可证需详细注明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安全措施等信息。作业许可证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未经审批的作业一律禁止。

  3. 高压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如“高压危险”“止步,高压危险”等。在作业区域周围设置安全围栏,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4. 操作高压设备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过程中要密切关注设备运行状态,如有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操作,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四、应急预案与演练

  1. 公司制定完善的高压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火灾、触电、设备故障等各类可能出现的高压事故的应对措施。明确应急救援组织架构、各成员职责、应急物资储备等内容。

  2. 定期组织高压事故应急演练,演练频率为每年至少xx次。通过演练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的可行性,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协同配合能力。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五、监督与检查

  1. 公司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高压作业现场、设备运行状况、人员操作规范等进行检查。检查周期为每周至少xx次,特殊时期加大检查频率。

  2. 安全监督检查小组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整改完成后,进行复查,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消除。

  3. 对违反本高压管理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暂停作业资格、解除劳动合同等。同时,对遵守制度、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高压管理制度 12

  为确保高压开关设备的安全运行,提高电力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操作管理

  操作人员资质:所有从事高压开关操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熟悉高压开关设备的性能、结构、操作方法及安全规定。

  操作前检查:每次操作前,操作人员必须对高压开关及其附属设备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无异常后方可进行操作。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关位置、绝缘状态、指示信号等。

  操作规范:操作时应遵循“先合后断,先低压后高压”的原则,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严禁违章操作。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应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保持通讯畅通。

  二、维护保养

  定期维护:制定高压开关设备的定期维护计划,包括清洁、紧固、润滑、检测等工作,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故障处理: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相关部门。故障处理应遵循“先分析后处理,先简单后复杂”的原则,严禁在未查明原因的情况下盲目修复。

  记录管理:建立高压开关设备的维护保养记录,详细记录每次维护保养的时间、内容、结果及操作人员等信息,以备查阅。

  三、检修管理

  检修计划: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制造商的建议,制定高压开关设备的检修计划,明确检修周期、项目、方法及所需材料。

  检修过程:检修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安全措施的落实、检修工具的准备等。检修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检修规程执行,确保检修质量。

  检修验收:检修完成后,应进行严格的验收工作,确认设备性能恢复良好,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安全管理

  安全培训:定期对高压开关设备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安全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高压开关设备及其使用环境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应急预案:制定高压开关设备的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救援措施及责任分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五、附则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所有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高压管理制度 13

  为确保XX高压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提升工作效率,保障人员及设备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明确了XX高压系统管理的目标、原则、职责及具体要求,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高压电力设备的部门和个人。

  基本原则

  安全第一:将人员安全放在首位,确保所有操作符合安全规范。

  预防为主:通过定期检查、维护,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隐患。

  标准化管理:实行统一的操作规程、维护标准和应急响应机制。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管理部门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高压管理制度的'制定、监督执行及安全培训;工程部门负责高压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及技术改造。

  岗位责任

  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负责日常巡视并记录。

  维护人员:定期进行设备检查与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管理人员:负责制度宣贯、资源调配及应急指挥。

  第三章 设备管理

  采购与验收

  高压设备采购需遵循国家标准,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到货后进行严格验收,确保设备性能达标。

  登记与档案

  建立高压设备台账,详细记录设备信息、安装位置、使用状态及维修历史,便于跟踪管理。

  标识与警示

  高压区域设置明显警示标识,设备本体标注电压等级、操作注意事项等,增强安全意识。

  第四章 操作管理

  操作规程

  制定详细的高压设备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步骤、安全要点及禁止事项。

  作业许可

  高压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制度,作业前需申请并获得批准,确保安全措施到位。

  交接班制度

  实行严格的交接班制度,确保信息准确传递,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处理。

  第五章 维护与检修

  定期维护

  根据设备特性制定维护计划,定期进行预防性维护,包括清洁、紧固、检测等。

  故障处理

  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停机,按程序报告并采取安全措施,由专业人员维修。

  备品备件

  储备必要的备品备件,确保故障时能迅速更换,缩短停机时间。

  第六章 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

  制定高压系统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电击、设备故障等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

  培训与演练

  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和实战演练,提升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事故报告与调查

  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上报,启动应急预案,事后进行事故调查,总结经验教训,防止再次发生。

  第七章 附则

  制度修订

  本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确保其有效性。

  生效日期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全体员工必须遵照执行。

  通过上述管理制度的实施,旨在构建一个安全、高效、规范的XX高压系统管理环境,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高压管理制度 14

  为确保高压配电房的安全运行,有效维护电力系统稳定,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及企业正常生产运营,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人员管理

  资格认证:所有进入高压配电房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电工操作证书,并经过专业培训,熟悉高压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培训: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其对高压配电系统的认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人员进出登记:建立人员进出高压配电房的登记制度,详细记录进出时间、事由及人员信息,确保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二、设备管理

  设备巡检:实施定期的设备巡检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运行状态、温度、声音等,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问题。

  维护保养:按照设备制造商的推荐和行业标准,制定并执行设备维护保养计划,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标识管理:对高压配电房内的所有设备、开关、线路等进行明确标识,便于识别和操作。

  三、操作规范

  操作票制度:所有高压设备的操作必须依据操作票进行,操作前需确认操作票的正确性,并由两人以上共同确认无误后执行。

  安全防护:在进行高压操作时,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绝缘手套、绝缘鞋等,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紧急停机:设立紧急停机按钮,并在显眼位置张贴紧急停机操作流程,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响应。

  四、应急处理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触电、设备故障等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

  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团队协作水平,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事故报告: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或设备故障时,必须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事故处理流程进行调查和处理。

  五、档案管理

  技术资料:建立健全高压配电房的技术档案,包括设备说明书、图纸、操作手册、维护保养记录等,便于查阅和管理。

  培训记录:详细记录每次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内容、时间、参与人员等信息,作为人员资质审核的依据。

  事故记录:对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或设备故障进行详细记录,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六、监督与考核

  日常监督:设立专门的监督岗位,负责对高压配电房的日常管理、操作规范、设备维护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绩效考核:将高压配电房的管理情况纳入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体系,对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通过上述管理制度的实施,旨在构建一个安全、高效、可靠的高压配电房管理体系,为企业的稳定运营提供坚实保障。

  高压管理制度 15

  高压设备在生产运营中占据关键地位,其安全、稳定运行对于保障整体工作顺利开展至关重要。为加强高压设备管理,规范操作流程,保障人员与设备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设备选型与采购

  1. 高压设备的选型应依据实际生产需求、技术参数和安全标准进行。由专业技术人员提出选型建议,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采购。

  2. 在采购过程中,必须选择具备合格资质、质量可靠的供应商,确保所购高压设备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且具备完整的技术资料和质量证明文件。

  二、安装与调试

  1. 高压设备的安装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安装队伍进行。安装前,需对安装现场环境进行检查,确保符合设备安装要求,包括场地空间、接地系统、通风条件等。

  2. 在安装过程中,严格按照设备安装说明书和相关规范操作,安装完成后,由专业调试人员进行调试。调试内容包括设备的各项性能参数测试、保护装置校验、联锁功能试验等,确保设备在投入运行前各项指标正常。

  三、运行管理

  1. 配备专业的运行操作人员,运行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专业培训,熟悉高压设备的操作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上岗。

  2. 建立运行值班制度,运行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密切关注设备运行状态,定时对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包括设备的.外观、温度、压力、电流、电压等参数,做好运行记录。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上报。

  3. 严格执行高压设备的操作票制度。对于设备的启停、检修等操作,必须填写操作票,并经审核批准后,由专人按照操作票内容规范操作。

  四、维护与检修

  1. 制定详细的维护保养计划,根据设备运行时间、状态等因素,定期对高压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维护内容包括设备清洁、润滑、紧固、零部件检查与更换等。

  2. 高压设备的检修分为小修、中修和大修。检修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队伍承担,检修前需制定详细的检修方案,包括检修内容、安全措施、质量标准等,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在检修过程中,严格按照检修方案执行,做好检修记录,检修完成后进行验收,确保设备恢复到良好的运行状态。

  3. 建立设备维修档案,记录设备的维修历史、故障情况、维修措施等信息,为设备的后续维护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五、安全管理

  1. 在高压设备周围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防止无关人员靠近。对进入高压设备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登记管理。

  2. 配备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如绝缘手套、绝缘鞋、接地装置、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使用。

  3. 制定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设备故障、火灾、触电等突发情况,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人员,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报废管理

  1. 对于达到使用寿命、严重损坏且无法修复或维修成本过高的高压设备,经技术鉴定后可申请报废。

  2. 报废设备的处理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不会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同时,对设备的报废情况进行记录,包括报废原因、处理方式等信息。

  以上高压设备管理制度应严格执行,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履行各自职责,确保高压设备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保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高压管理制度 16

  为加强采场高压电缆安全管理,防止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1、机台发现本设备电缆接地,对地放电时并戴好劳动保护,立即用绝缘杆把机台控制电缆的跌落保险拉掉,挂上“有人作业、禁止合闸”标牌,电缆包好,检查无误,经与本机台联系好后方能重新送电。

  2、电缆短路或突然停电时,先检查本机台电缆及跌落保险,如发现跌落保险熔断丝已断,及时通知带班长联系停电,接到确认停电后再更换维修跌落保险。联系停送电必须同一人,然后在处理本机台故障。

  3、两机台合用一个跌落保险时,不是本机台拉掉的保险,在未和另一个机台取得联系时,不能随便恢复送电。

  4、当机台电源电缆有接线变化时,当班司机要负责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值班电工、班长、区长等非直接操作人员发现电气故障,都有责任通知机台操作工人,联系停送电必须同一人,停电处理。

  5、所有正常的停送电,如架线、倒电缆等,必须和班长取得联系,由带班长通知各作业机台停止作业后,通知矿调度室停电,工作完成,再由带班长联系送电。

  6、事故停电后必须查清原因,查不清原因任何人不准联系恢复送电。

  7、禁止借停电时间进行不拉跌落保险的电气维修。

  8、跌落保险熔断丝不能用其它材料代替,不能随意提高熔断丝的'承载能力。

  9、在采场上空发生大的雷雨时,将没有进行作业的电铲、潜孔钻、碎石器的高压开关拉掉,来得及时可以拉掉跌落保险。

  10、如雷雨离采场较远,设备可正常作业;如出现大雷、暴雨时电铲要停止作业,并拉掉高压开关,等雨停后检查高压开关柜没有漏雨,方可送电。如有漏雨,必须向区、带班长汇报,以有关人员处理后方可送电。

  11、带班长、电工、岗位工必须清楚采场高压电缆线路状况,线路改动后及时向下班人员交清。

  12、新上设备操作人员四个月内不允许联系停送电,必须由同班老司机负责,实习人员一律不允许停送电。

  13、设备修理时必须挂警示牌(有人作业严禁送电),停电、送电必须同一人。

  14、严禁车辆碾轧电缆。严禁行人跨越踩踏电缆。

  15、移动电缆时必须使用有良好绝缘的电缆勾,严禁用手直接抓电缆。

  16、电缆应保持绝缘良好;敷设在地表部分,应有警示标志;横穿道路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17、在长度150m范围内,橡套电缆接头应不超过10个,否则应予以报废。

  18、如遇雷雨等特殊天气需停电时,黑山公司代班长直接和矿调度室联系停送电;柏泉公司班长直接联系停送电,其他公司执行本单位相关规定。

  19、违反本规定按公司相关制度予以考核,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本制度有公司安全处起草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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