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2024-03-27 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1

  一、教师聘任的基本原则

  1. 为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优势,确保学校的教学质量,我校任课教师要采取自我申报、教研组学年组推荐,并经学校审核后聘任。

  2.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若遇特殊学科可由学校教导处单独聘任。

  3. 学校聘任教师原则上以本校教师为主,同时根据课程需要聘任具有教师资格和丰富教学经验的本校以外的教师聘任。

  二、聘任任课教师的基本条件

  1. 任课教师应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备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基本素质和师德。

  2.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对具有丰富从教经验和具备骨干教师资格的教师学校予以优先聘任。

  4. 身体健康并能够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

  5. 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保证按照教学大纲、新课程的要求按时、按质量完成正常的.授课任务和教学实践。

  6. 具有相应的普通话证书及计算机应用等级证书。

  三、聘任教师的基本程序

  1、班主任选聘科任教师,填好学校教师聘任表格交教导处。

  2、科任教师选择班级,并与班主任联系。

  3、科任教师任课节次要求:语文、数学每人不超过两个班,外语不超过三个班,理、化不超过三个班,政、史、地不超过八个班,音、美、劳、卫等先聘任后,学校再统一调整。

  四、聘任教师的待遇与奖惩

  1. 学校单独聘任教师,根据其职称、任教资力核定课时费标准在聘任协议中予以规定和说明。

  2. 学校教导处负责日常课时的统计和监督检查,每学期统计报表经任课教师确认并由校长审核。

  3. 学校建立相应的教学质量评估和奖励制度,对尽职尽则,出色并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并深受学生好评的优秀教师,学校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4. 学校对有下列行为者予以批评教育、警告直至解除聘任;对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者要用其课时费赔偿损失。

  (1)不能按所规定授课任务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

  (2)每学期无故缺课三次以上或经常迟到或早退者。

  (3)经教师互评、学生评议、家长评议并经学校考核后认定为不合格者。

  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2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员聘用制度改革,规范外聘人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因学校教学、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需要而聘用的未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人员(集体职工管理办法另行制订)。

  二、聘用原则

  1、按需设岗、择优聘用的原则。

  2、平等自愿、合同约定的原则。

  3、动态管理、能进能出的原则。

  4、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及聘用条件

  在学校编制内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单位(部门)如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可在学校核定的岗位限额内聘用编制外人员;

  因工作职责变化或增加临时性工作,经学校批准,可在已核定的编制外增设临时岗位,工作任务结束后,临时岗位同时撤销,劳动关系或雇用关系自行解除。

  聘用人员须具备如下条件:

  1、自觉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应聘岗位的工作。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胜任岗位工作,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3、应聘者应满足相应的学历、年龄及其它岗位任职条件要求。教师岗位须具备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有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能够承担相应职务的课程和规定课时的教学任务;管理岗位(含辅导员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首次聘用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水平,财务、审计等岗位专业性较强的岗位须提供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教学辅助岗位须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首次聘用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其所学专业应与所聘岗位专业一致,有职业(执业)资格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工勤岗位须具备工勤技术岗位所需的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普通工岗位除外),年龄能够满足岗位工作需要。

  4、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正常工作需要。

  四、聘期

  聘期一般不超过5年(以劳动合同书为准),为完成一定工作任务而聘用的人员,按实际需要确定聘期。

  五、聘用程序

  1、各单位(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外聘岗位申请。

  2、确定外聘岗位。非经费独立核算单位由人事师资处审核报校长办公会审定;独立法人和经费独立核算单位经主管校领导审核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审定结果由人事师资处备案。

  3、公布拟聘岗位,公开招聘。原则上非经费独立核算单位由人事师资处统一组织招聘;独立法人和经费独立核算单位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招聘,并将聘用结果报人事师资处备案。

  4、签订劳动合同(协议)。非独立法人单位聘用人员在劳动合同文本经人事师资处审核认定后,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由聘用单位(部门)安排工作;独立法人单位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条件的聘用人员签订雇用协议或非全日制用工协议。劳动合同书、雇用协议书、非全日制用工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人事师资处备案一份。

  六、薪酬待遇

  与学校确定劳动合同关系人员,工资标准不低于锦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当年城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照锦州市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缴纳社会保险。

  (一)非经费独立核算单位

  1、教师岗位一般实行课时工资制度,工资标准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学校聘用的教学、科研水平突出的高层次人才可执行协议工资。

  2、管理岗位、教辅岗位、工勤岗位一般实行月薪制。管理岗位、教辅岗位工资标准为500-1000元/月;工勤岗位工资标准按岗位需要确定。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资标准。

  3、外聘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者,第二年起,月薪酬标准按上一年度月薪酬标准的.5%晋升,最高月薪酬标准一般不超过当年学校初次聘用外聘岗位月薪酬标准的150%。薪酬达到最高标准的外聘人员,如年度考核为优秀,当年度给予本人一个月薪酬金额的年终奖金。

  4、外聘人员缺勤的工资扣减办法按照《渤海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5、外聘人员原则上不享受学校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工资以外的其他福利待遇。

  (二)独立法人、经费独立核算单位的薪酬标准及薪酬管理办法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自行确定。

  (三)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的外聘人员,社会保险由学校统一缴纳,经费独立核算单位聘用人员所需保险经费由其自行承担,由学校从其部门经费中统一划转或扣减。

  (四)凡与学校(含学校下属独立法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雇用协议以及非全日制用工协议的外聘人员的工资支付,须经人事师资处审核备案,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划入聘用人员的工资卡(折),工资发放表与人事师资处备案的劳动关系必须一致,未经人事师资处审核备案,不得发放外聘人员工资。

  七、考核

  1、外聘人员的考核由聘用部门采取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除独立法人单位外)报人事师资处审核后记入个人考核档案。

  2、年度考核按《渤海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执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级。考核结论作为工资晋级和聘用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者,在合同期限内下一年度继续聘用。

  八、解除劳动关系(雇用关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解除与聘用人员的劳动关系(雇用关系):

  1、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含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

  2、损害单位权益及严重违背社会道德或行业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

  3、蓄意滋事、打击报复、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所在部门管理规定或岗位操作规程,造成较为严重后果或虽未造成较为严重后果但经教育不改的;

  5、工作散漫、效率低下,经教育不改的;

  6、严重失职、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给学校带来不良影响的;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虽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8、参与非法活动或以各种形式组织、参与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活动的;

  9、按照《渤海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规定》应解除劳动关系的;

  10、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它解除劳动关系条件的;

  11、其他经学校与工会组织协商认定应解除劳动关系的。

  (二)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征入伍、被考录(选调)到国家机关、脱产参加非学校安排的进修培训的,学校解除与聘用人员的劳动关系(雇用关系)。

  (三)学校岗位设置情况、岗位工作任务或工作量发生变化,或学校编制内人员已能满足工作需要等原订立劳动合同时的条件发生变化,不再需要外聘人员或需要减少外聘人员数量的,学校解除与聘用人员的劳动关系(雇用关系)。

  (四)学校因工作条件发生变化与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关系(雇用关系),须提前30天告知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因自身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须提前30天向人事师资处提出书面申请;聘用人员因学校原因依法随时解除劳动关系的,也应书面告知人事师资处。

  九、违规聘用责任

  各用人单位(部门)要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外聘人员聘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对未履行聘用程序私自聘用外聘人员的,或按学校有关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因隐报、瞒报聘用人员信息而造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或未经学校批准,私自办理续聘手续的,对单位(部门)主要领导进行处罚,直至免去领导职务,涉及经济责任的,由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承担。

  十、相关说明

  1、各用人单位(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外聘人员管理工作,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制定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2、各用人单位(部门)首次聘用合同期满,在办理续聘手续之前,必须向学校提交续聘申请,并附续聘岗位及续聘人员名单,由人事师资处审核,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方可续聘。

  3、学校退休返聘人员执行学校现行规定。

  十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在人事师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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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教师必须按时候课、上课、下课,不得迟到、课中离岗和早退。否则,每发现一次,从考核中扣除5分。

  二、上课时间不允许待客(特殊情况除外)。

  三、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教导处安排的课程表上课,不得私自改动和调换;如果确需调换,需经教导处批准。否则,按缺课处理。缺课一节从考核中扣1分。

  四、教师请假后,必须与教导处安排的代课教师进行当面交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进行当面交接,也必须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进行交接,如果不按规定进行交接出现缺课或迟上课现象,按缺课处理。

  五、教师上课前必须认真备课,写好教案,绝不允许无教案上课。否则,按缺课处理。

  六、教师上课必须按照新课标的'要求,选择适合学生学习的教学方法,运用“10+30”的教学模式。

  七、教师上课时要文明施教,做到衣着整齐大方,不穿奇装异服(包括穿拖鞋、露肩衣服、短裙、短裤等);否则,停课待岗。

  八、教师上课要精神饱满,富有激情。

  九、教师上课必须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围绕教学目标精心组织教学,要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否则按考核细则扣分。

  十、教师上课期间,绝不允许派学生离开教室去做别的事情,更不允许让其他教师把学生叫到办公室补课。

  十一、绝不允许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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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原则:

  1、临聘教师在学校工作中,必须遵纪守法、热爱学生、热爱教育事业,接受学校领导和管理,严格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较好地完成本人负责的教育教学任务。

  2、临聘教师和学校公办教师平等享受学校福利。在临时代课、出差补助方面等方面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

  3、临聘教师不服从学校领导,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学校有权辞退。

  4、临聘教师聘用时间为一年。下一年如果学校缺编,优先考虑上学年在职教师,按考核分从高分到低分重新聘任。

  二、工资待遇及发放方法:

  1、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660元/月,每月足额发放;奖励性工资240元/月,期末考核发放。

  2、奖励性工资组成与发放方法:

  (1)组成:其中120元/月,600元/期用于过程性考核;120元/月,600元/期用于考核教师小学教学成绩。(根据《xxx临聘教师考核意见》发放。)

  (2)每学期奖励工资统一筹集在学校,统一量化考核,统一发放。

  三、考核结果使用:

  奖励性工资发放的.依据。

  评先选先和续聘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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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入住条件:

  学校招聘的外省市教师;本市或本区路途较远有特殊困难的教职工,经向学校申请获准后,均可入住我校教师宿舍。 教职工一旦获准入住教师宿舍,应本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精神,在学校总务处的统一管理下,自觉服从学校安排。

  二、日常管理:

  1、凡入住教师均应在学校总务部门统一安排下占好床位,原则上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其他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总务处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经学校批准其他教师需要入住或教师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2、入住者每人配钥匙一个,不得随意转借。教师丢失宿舍钥匙经向学校总务处汇报后再由学校总务部门进行登记并付款修配。

  3、入住教师因职务调动、辞职、结婚或其他原因需要搬离教师宿舍,应提前一周告知学校总务处,在一周内做好搬离和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并退还宿舍钥匙等其他学校物品。

  4、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宿舍内公共设施、设备的权利,同时,也要有妥善保护、保管教师宿舍楼内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和义务。

  (1)严禁在教师宿舍走廊、墙壁上乱涂乱刻乱画,不张贴不健康的宣传物品。

  (2)严禁在墙壁上私自刻、凿、钉钉子等,不得自行拆装宿舍楼内的电器设备及使用功能。

  (3)教师宿舍楼内的`电视机、固定电话机、淋浴等设施、设备不得私自拿出宿舍楼外,违者后果自负。

  (4)有故意毁坏教师宿舍公共设施、设备的行为,根据学校有关条例,除进行批评教育以外,还应进行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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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病、事假应酌情扣发津贴。病假按请假实际天数扣发津贴的50,但对50周岁以上的男教职工、45周岁以上的女教职工每学期累计时间在一周以内的`病假,不扣发津贴。事假按请假1天,扣发1天津贴计算,直至扣完津贴总额。经批准参加继续教育性质的学习,不扣发津贴。请假1天之内的由中层部门批准,1天至3天由分管校长批准,3天以上的由校长批准,所有请假者都必须履行书面手续,一式两份,一份交校长办按规定处理。

  2、政治学习、教研组活动(含集体备课)各处室召开的有关会议及全校性集会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扣发10元,事假扣5元,迟到或早退的,一次扣发3元。

  3、旷职1天扣除半月津贴,旷职2天扣除全月津贴,旷职3—4天,扣除一个季度的津贴,旷职5—6天扣除半年津贴。旷职7天以上将因自动解聘,停发工资。(以上2—3条由各处室考核)

  4、因疏忽耽误上课者,除责令补课外,每节课扣发津贴10元,无故不上课者以旷职论。

  5、因疏忽以致上课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者,除责令补课外,每次扣发津贴3元,因工作不负责任上课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者,每次扣发津贴15元。(以上4—5条由教务处考核)

  6、职工、干部实行坐班制,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半小时以内,每次扣发津贴2元;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者,每次扣发津贴5元;超过1小时,不足半天者,每次扣发10元;超过半天者以旷职论。对前勤教师实行弹性坐班制,出勤率达90以上即符合要求,考勤时间为上午2、3、4节课,下午2、3节课,晚自修1、2节课(高中部)。体育老师和高中班主任坐班考核时间由德育处界定考核。超越上述规定,与实行坐班制的工作人员一样实施扣罚。实行坐班制的'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由学校按其工作性质规定。各部门、处室应建立相应的考勤制度,加强平时的考勤、考核。天天有记载,按月汇总,报校长办按规定处理。(干部由校长办考核,其他由各处室考核)

  7、实行工作量承包制的工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工作者,酌情扣发其津贴。(此条由总务处考核)

  8、在校园内骑车发现一次扣5元,抽游烟或集会时抽烟一次扣发10元(由德育处考核),在办公室玩电脑游戏一次扣10元。(由教务处考核)

  9、担任选修课、竞赛辅导或组织会议使用公共教室后没有执行三关(关门、关水电、关设备)或教室(会议室)严重不洁,公物有损坏,扣发任课老师或组织者当月考核工资5元。凡教师学生来信反映问题可以解决的两天内未解决或暂且不能解决又未予答复者扣发当事人10元。(由校长办考核)

  10、教师必须认真备课,上课前应有具体教案,学校将采取集中性检查和听课后调阅两种形式了解备课情况,如发现无教案上课和教案不齐,在当月考核工资中扣发10-30元。

  11、无特殊情况,任何老师不得占用他人正常上课时间(包括叫走学生处理本学科问题等),出现一例扣发当月津贴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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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校级骨干教师认定范围。

  根据相关荣誉和称号,对校级骨干教师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教学能手、教科能手、示范课、aa级优质课。

  第二类:教坛新秀、教科新秀、德育新秀、a级优质课获得者、基本功竞赛获得优胜者。

  二、校级骨干教师岗位要求

  1、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富有奉献意识和合作精神,高质量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2、加强自身学习和修养。每年研读一本教育专着,并研读1-2种相应专业的教学期刊,并做好学习笔记或撰写好学习体会。

  3、积极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骨干教师指导青年教师1~2名或带好一个兴趣组,并有具体指导方案和过程安排,每学期本校上公开课1~2次。

  4、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每位骨干教师独立承担或参与一个市级以上研究课题。

  5、积极撰写本学科教学研究论文。每年有1—2篇教育教学专业论文在市级及以上评比中获奖或市级及以上教育杂志发表。

  6、积极参与本学科教改工作,积极承担或参与教改实践中的课改实验,骨干教师的教学质量要始终处于前列,带动本学科教学质量提高。

  三、校级骨干教师考核办法

  1、成立考核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副组长,教务、教科、德育和骨干教师所在教研组代表组成考核小组。

  2、考核内容:各层次骨干教师岗位要求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师德表现、业务能力、教学工作;科研水平、进修情况和教育成果等方面。

  3、考核程序:考核按学年度进行,各骨干教师将自己一学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填好自我评价表)。并附有关的`原始业务材料(包括获奖证书、论文、公开课的.备课教案、学习笔记等)。考核等第为不合格、合格、优秀。

  4、考核对象必须是在职在岗(与荣誉称号对应岗位)的骨干教师,如考核不合格,不得享受相应待遇。

  四、骨干教师的有关待遇

  1、骨干教师优先参加由教育系统提供的相关学习培训、交流、研讨、参观、考察等活动。

  2、享受书报费。骨干教师每年由学校赠送一份教育报刊或专业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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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教师教学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武装学生,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才兼备、素质全面、适应未来社会需要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教师要努力加强自身的学习和修养,使自己成为政治坚定、工作勤奋、能力突出、作风扎实、品德高尚的合格教师。在工作中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应遵循整体性原则、教育性原则、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启发性原则、因材施教原则、循序渐进原则、巩固性原则、直观性原则。

  4、教师的教学工作分为备课、授课、批改作业、课内外辅导、学业成绩考核与评定等环节。对教师在各个环节中的基本要求是:

  (1)在备课环节上的要求

  ①认真学习教学大纲,深入钻研教材,了解教材的编排体系及各章节在整个教材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基础知识的内容和基本训练要求,掌握知识的科学性和系统性。了解学生的学习现状和学生在本学段必须掌握的`知识内容及应具备的能力。在此基础上,制订学年和学期的.教学计划。

  ②以教学内容为中心,参阅教学参考书,吸收现代教育科学知识和先进的教学经验,充分挖掘教材中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因素,认真拟订教学目标,明确教材的重点、难点和关键,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遵循教学规律,贯彻教学原则,选择教学方法,正确使用教具,科学地设计教案。

  ③认真写好教案。教案内容应包括:教学的目标要求,教材的重点、难点及关键,教学步骤,教法与教具,师生双边活动的安排,课内练习与课外作业,板书设计等。教案应系统、明朗、新颖、实用。

  ④备课以个人钻研为主,参加集体备课。各科各教师教学要有备课本,做到分课时备课,超前一周备课。严禁上无准备之课和无教案之课。杜绝机械照搬旧教案上新课。

  ⑤备课要认真、规范。要备复习课、练习课、评讲课、新授课,并且还要有课后小结,以便根据学生掌握程度的具体情况在下面的教学中加以改进或弥补。

  (2)在授课环节上的要求

  ①必须按照课表和作息时间表组织教学,严肃认真地上好每一堂课。做到:教学目标明确,教学重点突出,教学内容正确,教学方法恰当,教学结构合理,教学效果好。

  ②要严格按教学程序进行操作,按各学科独自的教学模式实施教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教学任务。对学生管教又管导。注意培养学生的非智力因素,做到把传授知识、培养学生的能力、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融为一体。

  ③讲课应精神饱满,仪表端庄,教态亲切、讲解生动,板书工整。

  ④要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挪用、随意调换课时和拖堂,不在课堂上抽烟,不随时离开课堂或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3)在作业环节上的要求应做到“五要”,即:分量要适小(各学科应根据具体情况按年级定),难易要适度,形式要多样,要求要严格,批改要及时。

  (4)在辅导环节上的要求

  ①教师应面向全体学生,除加强课堂辅导外,科任教师应与班主任联系,订出下班辅导时间,对学生作有针对性的辅导。

  ②辅导应区分情况,体现层次,抓好“两头”。

  ③要善于发现并培养学生中的优秀生,着重培养他们的自学能力,发展特长。

  ④对学习成绩差的学生则应抓好“双基生”。

  ⑤答疑解难要细心热情,一视同仁。

  (5)在成绩考核环节上的要求落实,严禁歧视“差生”。

  ①教师要加强对学生平时学习情况的了解,不得频繁地进行考试或举行猜题、押题、模拟等考试活动。

  ②考试命题应从大纲要求和教材内容出发,着重检查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及应用基础知识去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③考试要严肃考纪考风。考试结束后要认真阅卷评分,并进行试卷分析和讲评。各科考试同等对待。

  5、教师要积极参加在职进修。学历不合格的教师要通过参加函授、电大、高等教育、自学教育以及到高等院校培训等途径,力争达标。学历合格的教师要不断更新知识。同时通过开展以老带新、师徒结对等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6、教师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坚持坐班办公。因病因事请假,要履行请假手续,不论时间长短,都必须先向教导处申诉事由,经批准后方可离校。审批程序及权限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7、积极参加各种教研活动,钻研教育理论,总结交流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学论文,并且在每学期结束前写出一篇教学工作总结交学校。平时还要通过相互听课、评课、反思等方式,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

  8、在职教师不得擅自谋求第二职业,未经允许,不得到外校(单位)兼课。未经教导处允许,不得擅自换课或弃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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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教师阅览室由学校安排兼职的'教师负责管理。

  二、教师阅览室应有完整的`教师借阅制度,并有完整准确的图书登记表。

  三、本校教师在阅览室借阅图书,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一学期。按规定日期归还,不得自行转借他人,愈期不还者暂停借书。

  四、所有杂志(包括报刊合订本)只能在阅览室阅览,一律不得带出或外借他人。

  五、凡是进入阅览室阅览读物的教师,均要爱护报刊、图书,不得在图书报刊上圈、勾、点、涂写或撕页、裁剪。

  六、阅览人员要爱护室内公物,不得故意损坏室内设施,认真填写阅览登记表。

  七、教师进入阅览室阅读报刊杂志时,不得大声喧哗、吵闹,不得在室内抽烟,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保持室内卫生。

  八、学生不得随意进入教师阅览室。

  九、管理员经常打扫、除尘,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几净,读物摆放整齐、有序。

  十、教师阅览室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下午4:30全天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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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纪律

  1、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如遇特殊情况需短时间离开岗位,应向组室负责人请假。

  2、文明办公,保持办公室内安静,提高工作效率;忌做有害他人工作的事情;构建和谐的`办公环境。

  3、保持办公室卫生整洁,办公用品、各种用具应陈放整齐有序。

  4、按时认真地做好本组室及走廊的卫生值日工作。

  5、准时参加校、组室临时性会议,升旗仪式等,且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6、教师子女原则上不擅进办公室,以免影响教师办公。

  7、最后离开办公室者要关闭门窗、切断电器电源。

  二、电脑管理使用

  1、办公电脑为学校所有,电脑使用人为唯一保管责任人,如因使用不当、子女随意操作等造成电脑损坏,由保管责任人负全部责任。

  2、不准私自拆卸电脑,调换配件;电脑使用中出现非人为的硬件故障需要维修,请与相关电脑教师联系。

  3、办公电脑应正确使用,倍加爱护,做到人走关机,断电过夜,节约用电,延长电脑使用寿命。

  4、严禁在上班时间利用电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等,各组室负责人有权利和义务督管本室人员。

  5、教师应把电脑作为教学的工具,如制作课件、运用多媒体教学、查阅资料等;并通过网络拓宽专业知识提高教学能力。

  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11

  1、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校园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2、特种作业人员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特种作业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的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与本种作业相应的身体条件和相应的文化程度,并且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独立作业。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由市区安监局或质监局吊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继续独立从事特种作业。

  4、电工必须负责合理、规范布设校园电源供应系统,任何部门调整、改用电源必须征得电工的同意。

  5、电工必须持有上岗证,无证者不得从事接电工作。拉接电源、安装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6、电工对学校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损坏、老化应及时修理,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学校领导,请求尽快解决,严防发生触电事故。

  5、电工对师生发现的报修的电器、电路,应及时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复,该暂停供电的则暂停供电,不得拖延耽误,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6、学校放假期间,电工对全校电路状况应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不需用电的部位统一切断电源,确保假期安全 。

  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12

  为创建一个平安和谐的校园,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良好的教育环境,保证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保安人员在学校的治安作用,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保安队的工作性质:

  保安队是企事业单位有自防、自尊、自治力量的一支队伍,是一个安全保卫的专职治安组织,受单位的行政直接领导,保卫部门负责具体管理。

  二、保安队的主要任务是防火灾、防盗窃、防爆、防破坏和维护正常秩序,保障安全。

  (1)担任执勤、巡逻、伏击、守护及门卫等工作任务;

  (2)教育劝阻和制止破坏学校内部治安秩序的任何违规和违法行为;

  (3)发现刑事犯罪分子及可疑分子立即报告或扭送公安机关、保卫部门处理;

  (4)发现治安防备方面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提出整改,确保安全;

  (5)发现火险及其他自然灾害事故应及时报警,奋力扑救,排除险情;

  (6)发现刑事案件面及安全事故现场应及时报告并加以保护;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内部治安的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行政领导、保卫部门交给的.任务。

  三、保安人员的要求:

  (1)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努力完成保安(卫)工作任务;

  (2)认真学习时事政治和法律法规及治安管理的各项要求及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办事能力。

  (3)遵纪守法,服从指挥,在执勤过程中发现可疑情况及安全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理。

  (4)值勤时要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不得违反工作纪律,不得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坚持做到文明值勤,礼貌待人,态度和气,注意工作方法。

  做到四防:防火灾,防盗窃,防爆炸,防破坏

  四勤,脑勤,眼勤,腿勤,手勤

  二快,有情况反应快,处理情况要快

  一讲,讲工作原则

  奖惩办法:

  (1)保安人员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或突出贡献,学校按奖励制度给予表彰和奖励。

  (2)违反工作纪律,作批评教育,要求改正,如屡次犯纪,作辞退处理。

  (3)值班时如不尽职造成校内严重事件发生,保安人员本人要承担责任。

  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13

  为了进一步规范工会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切实维护好全体职工的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健全工会组织,按工会组织的章程,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正常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布置的各项任务,起好组织与职工之间的衔接作用。

  三、定期开展工会的各项活动,切实维护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定期走访困难职工,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为困难职工送温暖活动。

  四、按时发放有关职工福利。

  五、定期组织安排干部职工相应的年休假。

  六、开展职工的思想教育,组织调解职工家庭内部和职工之间的矛盾。

  七、配合组织开展干部职工的技术、技能培训。

  八、按期缴纳工会会员费。

  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14

  一、聘用原则

  1. 按需设岗、择优聘用的原则,确保学校教学、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需要得到满足。

  2. 平等自愿、合同约定的原则,确保临聘人员与学校之间的权益得到明确和保障。

  3. 动态管理、能进能出的原则,保持临聘队伍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4. 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确保临聘人员的薪酬与其岗位职责和工作表现相符。

  二、岗位设置及聘用条件

  1. 在学校编制内人员不足的情况下,经学校批准,可在核定的岗位限额内聘用编制外人员。

  2. 因工作职责变化或增加临时性工作,可增设临时岗位,任务结束后劳动关系自行解除。

  3. 应聘者应满足相应的学历、年龄及其它岗位任职条件要求,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正常工作需要。

  三、聘期

  聘期一般不超过5年,具体以劳动合同书为准。对于为完成一定工作任务而聘用的人员,聘期按实际需要确定。

  四、日常管理

  1. 入住教师应在学校总务部门统一安排下入住,原则上不得私自调换床位。

  2. 入住者需妥善保管宿舍钥匙,丢失后需向学校总务处汇报并进行登记和付款修配。

  3. 入住者因职务调动、辞职、结婚等原因需搬离宿舍时,应提前一周告知学校,并在一周内做好搬离和腾空床位的工作。

  4. 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宿舍内公共设施、设备的权利,同时也需承担保护、保管这些设施、设备的责任。严禁在墙壁上私自刻、凿、钉钉子等行为,不得私自拿出宿舍楼外的电视机、固定电话机、淋浴等设施、设备。

  5. 入住者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权益保障

  1. 学校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维护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

  2. 学校应依据临聘人员的'岗位和人才需求,实行分类管理,合理调配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作用。

  3. 学校应严格执行临聘人员合同,按时足额支付薪酬和福利待遇。

  请注意,具体的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可能因学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学校的具体规定和政策来执行。同时,随着教育领域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也可能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15

  一、临聘人员的范围与聘用原则

  临聘人员通常指的是在学校固定编制以外临时聘用的责任教师聘人员管理制度主要适用于学校中所有临时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临时教职工、临时行政人员等。及其它岗位的人员,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的临聘人员一般不纳入此范围。这一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临聘人员在学校中的工作能够规范、有序地进行,同时也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首先,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确定需要招聘的临时岗位,并通过学校网站、就业中心等途径公布招聘信息。聘用原则包括严格控制编制数,按需设岗,优先满足教学急需的责任教师,并侧重聘用高学历、高职称的人员。临聘人员必须是专职,聘用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按合同协议管理。招聘应聘者需具备相应的岗位要求,并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或考试。同时,涉及学校内部机要、财务、保密等工作岗位,一般不准临聘工作人员。学校将根据岗位需求和面试或考试表现,择优录用合适的人员,并签订临时劳动合同。

  对于临聘人员,学校有一套严格的分类管理办法。依据岗位和人才需求,实行分类管理,合理调配资源,以最大限度发挥各类人才的作用。

  二、临聘人员的日常管理

  用人部门要加强对临聘人员的日常考核管理,确保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这包括对他们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以确保他们符合学校的工作要求。此外,临聘人员需接受学校组织的岗位培训,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政策法规、工作流程、安全操作等,以确保他们能够快速适应工作环境并高效完成工作。同时,临聘人员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安排,坚守职责。

  同时,学校也注重临聘人员的劳动权益保障。

  三、临聘人员的合同与体检

  临聘人员与学校需要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一般一年一签,视工作表现可以续签合同,也可以解除合同。学校应当严格执行临聘人员合同,按时足额向其支出薪酬和福利待遇,并维护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制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对违反规定的临聘人员,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此外,临聘人员每年需要进行体检,以确保他们的身体状况符合工作要求。体检不合格的,一般不予聘任。

  在管理方面,学校建立了一套完善的临聘人员个人档案制度,记录其基本情况、聘用信息、工作业绩和业务水平。

  四、临聘人员的年龄与行为要求

  所招收的临聘人员,年龄一般会有一定的限制,例如男性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学校还定期召开临聘人员的集体会议,适时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临聘人员在工作期间及社会上应遵纪守法,恪守道德,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中途离岗、辞职,否则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总的来说,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是一个全面、系统的管理体系,旨在确保临聘人员在学校中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同时也为他们的职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五、临聘人员的住宿管理

  如果学校提供宿舍给临聘人员,那么宿舍的管理也需要纳入制度中。通过这一制度,学校能够更好地利用临聘人员的优势,提升整体的教学和管理水平,为学校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例如,宿舍的分配、调整、使用规则、设施保护等都应有明确规定。入住者需要配合学校的管理,遵守相关规定,爱护公共设施,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六、临聘人员的培训与提升

  为了提升临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效率,学校可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机会。这不仅可以提高他们的工作满意度和归属感,也有助于学校整体工作质量的提升。

  请注意,以上仅为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的一般性内容,具体的制度可能会因学校的实际情况、政策规定以及具体需求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制定和执行临聘人员管理制度时,需要充分考虑学校的具体情况,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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