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管理制度

2024-06-08 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管理制度 1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不敷衍塞责,按要求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不参与有偿家教。

  2、有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面向全体学生,关心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公正对待学生,不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

  3、衣着得体、整洁、大方、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宗旨,教师应当在仪容、仪表上为人师表。男教师不准留长发(过耳、披肩);女教师不准穿吊带装、超短裙,上衣不得低胸露脐;穿戴饰物和化妆宜删繁就简,避免浓妆艳抹。男女教师不得留怪、奇、乱发型,上班时间不准穿背心、拖鞋。

  4、教师在教室内禁止抽烟,上课时禁止接打电话;禁止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课堂。工作时间不得酗酒,不得擅自组织打扑克、搓麻将(包括上网做非工作性质的活动)。

  5、禁止教师打骂、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教师要注意文明、规范用语,不得讲粗话。

  6、文明执教,积极认真备课、上课;主动参加各项教研活动和学术研讨;遵章守纪、自觉遵守上级规定的`收费制度。

  7、教师的师德师风管理列入年终考核范畴。凡严重违反规定,在师生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学校可考核为不合格;经教育劝导仍不纠正的,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劝其调离教师工作岗位。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管理制度 2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切实把“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落实到教育教学中去,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订此项工作的检查、考核及奖励制度。

  一、全体教师应当自觉履行教师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治教。

  二、自觉形成良好的师德风范,加强师德修养,树立“德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形象,以规范的言行参与社会活动,在社会上发挥带头、示范和辐射作用。

  三、育人先育已,教育行为要注重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严格遵守办公制度、会议制度、考勤制度和教学“六认真”等管理制度,教师应严于律已,以身作则,不擅离职守,上课不使用手机、不吸烟,严谨治学,不弄虚作假等。

  四、全体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教学教研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按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五、全体教师应服从组织安排,乐意接受学校分工,对学校的各项工作应保质保量及时完成。

  六、全体教师应严格服从学校管理,改正自由散漫的作风,值日要及时到位,值班应履行职责。

  七、全体教师应树立良好的职业风尚,不以教谋私,不以教谋财,不向学生吃拿卡要,不搞有偿家教,不向学生乱推销资料,不得重利轻教。

  八、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教育学生应善于引导,注意方式,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侮辱后进生,正确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感,勤于育人,不致使学生流失。

  九、严格遵守国家教育法规,执行教育收费制度,不搞个人收费,不搭车、不加码、不巧立名目收费,禁止一切乱收费行为。

  十、强化安全意识,严守安全底线。教师不仅要做遵守安全规则楷模,更重要的是要对学生时时讲安全,事事想安全,处处保安全,确保人人安全,安全人人。

  十一、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见成效,行政值日领导每天负责督促落实,月月检查,每期评选优秀工作者五名。

  十二、上述师德师风及行风建设有关规定,一律与评优晋职、认资竞聘挂购,实行阶段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若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损害学校声誉或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师德考核为不合格,并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若情节严重造成重大责任事故,除依法处理外,报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解聘。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管理制度 3

  一、评价内容: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依法执教。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先进文化,不发表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

  2、爱岗敬业,把教育作为神圣的事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静下心来教书,潜下心来育人”。工作期间不做与教育工作无关之事。

  3、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每位学生,对学生教育做到严而有格、严而有度、严而有恒、严而有方。

  4、严谨治学,钻研业务。以优质教育为已任,主动学习,主动发展,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5、廉洁从教。不乱收费、乱办班,不擅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不向家长索取钱物,自觉维护教师形象。

  6、尊重家长。认真听取和采纳家长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妥善处理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之间各种关系。

  7、自尊自爱,严于律己。做到言不失师风,仪不失师表,行不失师态,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8、教师间团结合作,互相尊重,与人为善,积极营造和谐氛围。

  9、心系学校,顾全大局,发扬主人翁精神,为学校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与评价方法:

  1、考评组由校党政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校长任组长。

  2、学年末每位教职工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认真总结一年来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找出差距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3、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箱,进行家长、学生评议活动。

  4、考评组考核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每位教职工客观地给出评语。经认真考核后,按优秀、合格、不合格给出每位教职工的师德师风考核等次,归入个人档案。

  三、教职工师德师风评价成绩的作用

  1、教职工的师德师风考评结果,根据奖优罚劣原则,在教职工年终考核、职务晋升、评优评模等各方面得到体现。

  2、师德师风考评结果要作为教师聘用的重要依据。师德师风考评不及格者不得聘用。

  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管理制度 4

  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高我园教职工职业道德水平,建设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根据《中小学教师师德规范》、《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内涵发展为主导,紧密结合幼儿园教师岗位职责要求,以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幼儿、教书育人为核心,以提高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强化师德教育,优化师德评价、考核,不断提高师德水平,促进教职工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和幼教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师德建设工作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师德建设与教职工专业化发展结合起来,增强教职工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自觉性,为教职工的全面发展创设良好外部环境。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把师德建设与学校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标本兼治,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通过各项活动让师德建设更加贴近实际,与日常工作要求挂钩,注重实效。

  (三)坚持以德促能的原则。师德是教育之魂,师能是发展之本。以师德建设为先导,采取多种措施,把师德建设与高教职工业务能力和专业发展相结合,促进教职工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

  三、领导小组

  为更好地开展师德教育活动,我园成立师德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谢志清副组长:何丽萍

  组员:各班教师、保育员、后勤人员。

  组长负责组织部署具体工作,分解各层面师德教育活动任务,保证师德教育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实效地开展。

  四、规章制度师德师风规范

  (一)政治思想规范

  1、学习先进文化、引领先进文化、宣传先进文化是师德的灵魂,是教师必备的思想素养和道德品质。教师要有强烈的民族自尊心,热爱祖国。

  2、教师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散布有违国家政策、法规或其它不健康的思想和理论,不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会、结社。

  3、教师要崇尚科学,反对迷信,自觉抵制不利于幼儿培养和科学发展的错误倾向。

  4、教师应努力学习理论知识,学以立德、学以立身、学以立行,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修养。

  5、师德师风是园所发展的灵魂,教师要成为“团结、创新、求是、文明”园风的`创立者、实践者。

  (二)业务工作规范

  1、教师的业务能力是师德师风的核心,是爱岗敬业的基础和前提,教师要把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教育、教学和幼儿教学管理中。

  2、教师应勤于钻研业务,积极进取,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不仅要精通教学内容,而且在专业知识的深度、广度和高度方面有所发展。尤其是动手能力方面要不断提高,使自己成为真正的“双师型”教师。

  3、教师要以学术大师和名师为楷模,具备良好的学术素养。治学严谨、科学民主,勇于探索,追求创新,孜孜不倦,精益求精,同时还应有不耻下问,虚心请教,深入实践的精神。

  4、教师应积极加强学术交流。关注学科前沿的发展动态,不断了解和掌握新科学、新技术,扩充和丰富自己的知识能力。

  5、教师应重视教育教学的研究,积极投入教育研究和教学改革,注意总结经验和把握规律,并及时将研究成果运用到教学中。

  6、教师要讲究教学技巧和艺术,大胆改进教学方法,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关注学科发展,不断更新丰富教学内容;同时要认真钻研幼儿培养模式和相应的教学计划,科学合理选定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

  7、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坚决反对弄虚作假、投机取巧和剽窃他人成果。

  8、教师必须对工作兢兢业业、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精益求精,认真钻研本职业务。

  (1)任课教师必须按照教学要求,执行课程标准,充分备课,认真讲授;按时、认真、热情答疑;对于教学的任何一个环节,均不得敷衍应付。

  (2)教师遵守教学计划,培养和优化幼儿一日常规。

  (三)教书育人规范

  1、教书育人是师德师风的重点,是教师职业对教师的根本要求。教师要学习教育理论,掌握教育规律,遵循教学规律,在传授知识的同时,寓德育于教学之中,发展幼儿智力,培养幼儿能力。

  2、教师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幼儿安全第一的观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关心爱护孩子,既要对孩子严格要求,不偏袒错误,又要尊重其人格和权利,不做有损幼儿身心健康的事情,成为孩子的良师益友。

  3、要调动幼儿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科学方法论教育,使幼儿领悟观察和分析问题的方法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4、在培养幼儿知识、能力、素质的过程中,注重孩子的个性发展,根据幼儿的生理、心理和行为的特点,因材施教。

  5、教师必须廉洁从教,不得利用教师地位谋取个人利益。教师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家长财物。

  6、教师要经常深入幼儿,了解教育对象思想、生活等情况,结合教学工作主动热情地与孩子交谈。

  7、教师应对授课秩序全面负责,掌握幼儿学习情况并对违纪者进行教育。

  8、教师有责任在幼儿园内外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地对孩子进行教育和管理。

  (四)为人师表规范

  1、教师要以良好的教风和师德风范,言传身教、为人师表;要以严谨的治学态度、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来教育和影响孩子,寓教育于教学的各个环节。

  2、教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树立崇高的思想境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生活道德和行为规范。并以自己认真的敬业精神、负责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高尚的道德行为等特有的人格魅力成为孩子的楷模。

  3、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必须仪态端庄,衣饰整洁得体,举止文明大方,以自己的优良道德品行和形象熏陶感染孩子。

  4、教师应增强集体主义观念,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时刻注意维护集体利益和形象,维护集体声誉和他人名誉。热爱幼儿园,关心幼儿园的建设发展,从自我做起,为幼儿园的发展贡献力量

  5、教师应增强团结意识,要正确处理好与周围同事的关系,尊重同事,业务上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互相借鉴;工作上互相配合、团结协作;生活上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从而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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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激励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奖励在教育教学中政治素质好,师德高尚,能力突出的教职工。特制定师德奖惩制度如下:

  一、奖:

  1、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职工大会,政治学习,集会升旗等活动,关爱学生,无违反学校师德考核条例者;在工作中依法执教,从严治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文明礼貌、团结友爱、善待家长者均可获师德奖100元。

  二、惩

  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直接定为不合格,扣除师德全年奖金。

  1、对利用教师职业便利谋取私利,诸如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乱发资料者,在晋升职称、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2、教师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有损教师形象声誉的言行,不得参与赌博、封建迷信和色情活动,不得将学生带入寝室内进行作业辅导、补课、谈话、开会,以及娱乐活动等。

  3、教师不得在参与各类考试工作中徇私舞弊;不得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选优秀教师、晋级等活动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上述行为,情节较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4、教师不得敷衍塞责,无教案上课;不得随意停课;不得让学生家长批改家庭作业或学生代改作业。一经发现上述行为,按比例实行师德量化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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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落实素质教育,贯彻以法治校、以德治教的`精神,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教育,严禁违犯《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现象发生,全体教职工特作如下承诺:

  一、加强师德修养,注重师表形象。真正做到学为人师,行为示范。

  二、坚持每周学习当今重大时事政策和《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师德师风教育方面的法规和文件,提高认识,增强依法治教、以德治教的自觉性。

  三、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各项工作争先创优,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不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到与家长友善沟通。

  五、不在校内外组织或参与赌博和带彩娱乐活动。

  六、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政策,不乱收费或对学生提供有偿服务。

  七、和同事和睦相处,不造谣生事、匿名诬告;不相互攻击,恶语伤人。八、严禁违犯《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江西省教师“六个严禁”》和《上饶县中小学教师“五条禁令”》。

  九、严谨治学,诚信治学,教研论文不抄袭或拼凑,不剽窃他人成果。

  十、若因师德师风问题而受处分,年度考核扣分或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或被辞退或不再聘用,不怨天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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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不敷衍塞责,按要求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不参与有偿家教。

  2、有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面向全体学生,关心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公正对待学生,不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

  3、衣着得体、整洁、大方、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宗旨,教师应当在仪容、仪表上为人师表。男教师不准留长发(过耳、披肩);女教师不准穿吊带装、超短裙,上衣不得低胸露脐;穿戴饰物和化妆宜删繁就简,避免浓妆艳抹。男女教师不得留怪、奇、乱发型,上班时间不准穿背心、拖鞋。

  4、教师在教室内禁止抽烟,上课时禁止接打电话;禁止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课堂。工作时间不得酗酒,不得擅自组织打扑克、搓麻将(包括上网做非工作性质的活动)。

  5、禁止教师打骂、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教师要注意文明、规范用语,不得讲粗话。

  6、文明执教,积极认真备课、上课;主动参加各项教研活动和学术研讨;遵章守纪、自觉遵守上级规定的.收费制度。

  7、教师的师德师风管理列入年终考核范畴。凡严重违反规定,在师生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学校可考核为不合格;经教育劝导仍不纠正的,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劝其调离教师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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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将师德建设工作与常规的园务工作,与“本溪精神”、与“校园文化建设长效机制”等紧密结合,做到常规化、日常化,坚持长效管理。

  二、积极采用各种形式宣传、发扬园内的好人好事,注重对教师树立良好师德形象的精神鼓励。

  三、将师德建设工作列入每月工作的考核中,做到良好的师德形象及时发扬,违背师德的现象及时指正。

  四、采用园长接待日、家园信箱,每学期一次教师师德情况问卷调查等形式,定期听取家长对园内教师的建议与意见,帮助教师树立良好师德形象。

  五、严格执行师德“三不准”, 不准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不准对学生实施挖苦、讽刺、辱骂等语言伤害和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准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等实物和旅游、娱乐等服务。

  六、对违反师德条列者,由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做出具体情况的分析与处罚,对情节严重者,有权采取“一票否决制”的处罚。即年度、学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终止其岗位合同。

  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的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六个方面主要内容融入到具体规定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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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每学期末进行一次教师师德考核,师德考核由德育处具体组织实施。

  二、师德分由教师自评、小组评、学校行政领导评三部分组成,其中教师自评占20%,小组评占50%,学校领导评占30%。

  三、教师自评:根据《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细则》逐项对照打分。

  四、小组评:任课教师以所在办公室为小组,由组长组织本室全体教师打分,行政领导和未任课的行政后勤人员由全校教师打分。

  五、学校领导评:由学校全体行政领导,对全校教师进行打分。

  六、师德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分为四等:90—100分为优秀;70—89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七、教师师德考核得分:教师自评、小组评、学校领导评三项得分,按各项所占比例计算出实得分,然后把各项实得分合计为考核最后得分。

  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直接定为不合格。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校内造成影响,在社会上造成影响的。

  2、教师由工作失职,出现问题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受到县通报批评的。

  3、由于失职造成学生较大不安全事故者。

  八、师德考核得分作为教师考核,职务晋升和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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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师德建设的精神,强化对教师队伍的管理,特制定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议制度。

  第一、教师要加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对所负责的工作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中出现的失误要实行“责任追究制”,三天之内级组长要把情况书面报告教导处。原则上要由教导处分析原因、分清责任、作出处理。并作为教师能否聘任内容之一。

  第二、要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

  如果有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要追究法律责任。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赔偿等处理。情节严重者,解除聘任合同。

  第三、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语言规范健康,行为举止文明礼貌。

  如有黄、赌,及违反社会公德的现象,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扣除奖教金,并且当年不能评先、评优。

  第四、要密切联系学生家长,坚持家访制度。

  不能指责、训斥学生家长。如有指责、训斥家长的现象要进行批评教育,在5天之内向家长赔礼道歉,并且当年不能评优评先。

  第五、要关心集体。

  不做有损集体荣誉的事,如果有损于集体荣誉的事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责成写出书面检查,在一定范围内作公开讨论,并扣出集体荣誉奖。

  第六、要尊重同事,团结合作。

  有意见当面交换,有问题逐级反映,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讲不利于团结的话。如有背后议论,有意无意挑起矛盾,要进行严肃批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分析讨论,当年不评优评先,扣除集体荣誉奖,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低聘、缓聘。

  第七、对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情况,每学期进行一次检查评估。

  并积极听取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对教师职业道德状况的评议,接受学生、家长的监督。

  第八、加强请示汇报制。

  如有上述情况必须在三天之内报告上级。教师中的情况由级组长报告教导处,教导主任、副校长的情况报告校长,校长的情况报告区教育局。逐级汇报,以便互通情报、及时纠正,提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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