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品报损与销毁制度

2024-11-16 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医院药品报损与销毁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院药品报损与销毁制度 1

  1.目的:

  规范药品的报损与销毁流程。

  2.范围:

  全院药品使用部门,适用于破损、过期等不能继续使用药品的报损与销毁。

  3.定义:

  无。

  4.权责

  4.1医护人员发现药品质量不合格,及时填报药品不良事件报告,将不合格药品退回相应药房。

  4.2药学部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接收并核实申请报损的药品、输入电脑、指导销毁、打印报损单;药品报损做账、计算药品报损率,报科主任。

  4.3药学部:分析药品报损原因,及时制订相应的措施,以进一步降低报损率。

  5.制度内容

  5.1以下药品属报损药品范围

  5.1.1因无远效期替换一直留用放置过期的。

  5.1.2由于意外事故、不可抗力(如地震)等导致药品损坏的。

  5.1.3因工作原因发生药品破损的。

  5.1.4药品的效期或标识模糊。

  5.2以下药品属销毁药品范围

  5.2.1质量不合格药品,如破损、过期、标识模糊、变色、有异物等。

  5.2.2超过有效期限尚未使用的.药品。

  5.3药品报损与销毁处理流程

  5.3.1护士发现需报损药品,填写《病区药品报损申请表》,经护士长签名,将申请表和待报损药品送至相应药房,药房负责人核实、接收、调换。

  5.3.2药师发现药品需报损,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经负责人确认后,放置于不合格药品区。

  5.3.3药学部各部门负责人每月将所有待报损药品汇总,提出报损申请,报药学部主任和分管院长审批,经审批同意后,及时在HIS系统中办理报损手续并按规定进行销毁,并记录。

  5.3.4药品销毁:按医疗废物处理,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5.3.5发现质量不合格药品,各部门负责人要检查同一产品、特别是同一批号产品的质量,必要时暂停该产品在我院的使用。

  5.3.6药学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月进行报损率统计并上报科主任,药学部应每季度进行报损原因分析,及时制订相应措施,以进一步降低报损率。

  5.3.7因管理不善放置过期的药品、超过有效期限尚未使用的药品由科室自行销毁,其中因管理不善致放置过期的药品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科室自行承担。

  5.4相关人员应做好药品的养护工作,减少医院损失。

  5.5医院规定,药品报损率(中成药及西药)小于0.05%。

  5.6原包装破损药品、装量不足药品,可由药库负责与进货单位联系调换,以降低报损率,减少浪费。

  5.7做好报损与销毁的记录。

  医院药品报损与销毁制度 2

  1、目的:

  做好不合格药品管理,确保所有销售药品质量。

  2、依据:

  《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

  门店不合格药品过程管理。

  4、责任:

  质管科和门店质量管理员。

  5、定义:

  不合格药品:指药品质量(包括外观质量、包装质量和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设定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的药品。

  6、内容:

  6.1、不合格药品包括:

  6.1.1、门店验收员在进货验收时发现的外观质量及包装质量不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药品;

  6.1.2、门店养护员在养护检查中发现的外观质量及包装质量不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药品;

  6.1.3、过期、失效、霉烂、变质及有其他质量问题的药品;

  6.1.4、各级药品监督部门抽检验不合格的药品;

  6.1.5、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销售的药品。

  6.2、各环节不合格药品处理程序:

  6.2.1、来货验收时发现质量有疑问的药品应拒收,由门店质管员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办理退货手续;

  6.2.2、门店养护员、营业员在检查养护、销售、售后退回环节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放置“停售牌”,并在计算机软件系统中锁定,填写“药品质量确认报告单”,(此表一式二联,一联存根,一联报质管科),报门店质管员处理,经质管员确认无质量问题的药品,应撤掉“停售牌”,并解除锁定,恢复销售。确认为不合格的药品转入不合格品区,记录“不合格药品台帐”;

  6.2.3、能够直观判断为不合格品的由门店质量管理员确认,“药品质量确认报告单”按月上报质管科。对有可能涉及影响到整批次药品质量问题和有疑问药品,应及时送质管科进行确认,质管科应向委托配送公司质管科或厂家进行查询,根据查询结果,合格的药品继续销售,不合格药品及时转入不合格品区,并记录“不合格药品台帐”;

  6.2.4、上级药监部门抽查,检验为不合格药品,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销售的不合格药品由公司质管科电话通知各连锁门店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出具“药品召回通知单”,下发至各连锁门店。门店填写“退货通知单”直接退回配送中心。若由门店首先发现,立即电话通知公司质管科,并填写“退货通知单”直接退回配送中心。

  6.2.5、门店根据质量责任对不合格药品及时退回配送中心或进行报损销毁,退回配送中心的不合格药品按退出药品程序操作。门店自行承担责任的`不合格药品,应进行报损销毁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此表由质管科和质管员审核后签字,销毁时必须由质管科人员在场监督下进行,并有销毁记录和签字;

  6.2.6、质管科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应进行归档、汇总;

  6.2.7、如违反上述现象,不按规定操作及造成不合格药品的销售和质量事故的将在质量考核中处罚相应的责任人。

  7、相关记录:

  药品拒收报告单、不合格药品台帐、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药品销毁记录、药品质量确认报告单、药品召回通知单、退货通知单。

  医院药品报损与销毁制度 3

  1、凡药品有霉变、裂开、过期失效、破损等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办理报损手续。

  2、药品报损均应填写报损记录,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药品实际金额及报损原因,填写报损单。

  3、报损药品必须由报损部门填写药品报损单,药剂科主任签字,报财务科审核、销账。

  4、库房会计根据报损清单,进行销帐处理。

  5、经批准报损的药品,必须根据有关规定,统一保管,不得流失、随意丢弃。

  6、原包装破损药品,由药库负责与进货单位联系调换。

  7、对易燃易爆的危险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应经上级部门批准后,根据有关规定销毁。

  8、药品报损单应妥善保存备查。

  9、报损药品的处理,不定期由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部门作集中销毁处理。

  医院药品报损与销毁制度 4

  1、药品是一种规定了有效期的特殊物质。为了保障临床用药安全有效,防止药品过期失效,造成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的采购应根据我院临床用药的需要对购进药品的数量进行科学预计,并应遵循勤购勤销的原则,尽量减少药品库存。采购药品时尽量选择距失效期较远的药品(生物制品不少于六个月、其它药品不少于一年)。

  3、按照药品的储存条件,采用避光、干燥、冷藏等措施加以保管。

  4、药品的有效期应专门登记,专人、专柜负责药品效期管理,并作书面登记。近效期六个月的药品由专柜保管人员向药房质量管理人员报告登记,以便各药房之间调剂使用,不能调剂或调剂后不能在有效期内用完的品种应及时与药品供应商联系退货事宜。

  5、有效期药品应按批号存放,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6、各药房从药库领取药品时,应控制品种、数量和有效期,既要保障临床用药的需要,又要防止过期失效。

  7、一般情况下,药房对距失效期3个月的常用药品不能领用(临床急需,又无新批号的情况除外);发给患者带走的.效期药品,必须计算在药品用完前有一个月的时间;院内使用的效期药品应在距失效期前1月发出。

  8、失效的药品一律不能从药房发出。

  医院药品报损与销毁制度 5

  为保证药品库存的合理性,加快药品周转,减少药品积压的同时,确保药品的`正常供应,建立药品库存控制制度。

  1、在药剂科主任统一领导下,由药剂科各部门负责人实施库存管理。

  2、药库保管员根据使用部门实际领用情况,拟订采购计划单,经科主任审核,院领导审批后,由采购员组织实施采购。

  3、各部门每季度盘存一次,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根据盘存情况,及时分析发生盘存误差的原因。

  4、定期对在库药品养护,根据实际情况可分重点养护品种和一般养护品种,重点养护品种逐月养护,一般养护品种,一季度内要求全部养护一次。

  5、防止药品损坏,人为损坏应按医院规定处理,非人为原因引起的应及时报损处理。

  6、防止药品过期,药品采购员按月汇总近效期、滞销药品情况,并通知各部门,近期药品做到及时调换;临床必需且用量不大引起的过期按医院规定处理,确实有过期药品应征求主任同意后及时报损处理。

  7、防止药品遗失、被盗、挪用,一经发现立即向科主任汇报,由科主任向院领导报告,由医院协助科室查明原因。

  8、除因抢救、急救等特殊原因要求立即使用药品外,药品一律不得外借。

  医院药品报损与销毁制度 6

  1.建立药品采购委员会:由药学、财务、医务等部门代表组成,负责审议药品采购计划,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2. 实施电子化采购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采购流程自动化,提高效率,减少人为错误。

  3.定期培训:对药品管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药品知识及管理技能的培训,提升管理水平。

  4.建立质量评价机制: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淘汰不合格供应商,保障药品质量。

  5.强化内部审计:定期对药品采购、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预防风险。

  6.加强与上级卫生部门沟通:及时了解政策变化,调整采购策略,确保合规性。

  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需要全面覆盖药品管理的各个环节,既要满足临床需求,又要确保药品质量,还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通过持续优化和完善,才能构建出高效、安全、合规的药品采购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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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本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和药品使用情况及库存量,由药库保管员提出药品采购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及分管院长批准后,由采购员执行,采购计划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2、药品采购员负责全院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等的采购工作。

  3、药品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4、药品采购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严禁向证照不全的企业购进药品;严禁采购假药、劣药;严禁从个人手中采购药品。采购人员不得擅自购入新品种,急救药品、急用药品例外,但事后应由原要求使用和科室补办临时用药申请手续

  5、医院药品由药剂科统一采购管理,其它科室不得自购、自制、自销。

  6、药品采购员应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和药政管理的各种法规。严格执行药品的进货程序:由药品采购员向供货企业索取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GSP或GMP证书复印件、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注明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加盖企业原印章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登记事项如有变更,应索取相应的变更材料。认真审查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审核供货单位生产(经营)方式和范围及其质量信誉(证照齐全、供货品种质量好,价格合理,重合同,守信誉,售前售后服务好)。

  7、购进首营药品时,药品采购员应及时索取相关资料。

  8、采购特殊药品、新药和危险品,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进口药品必须保留《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和首次进口的《药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

  9、新药采购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制度和程序采购。

  10、集中招标品种按有关规定采购。

  11、特殊用药、抢救用药、独家经营品种,本院现有供货渠道无经销者,经药剂科主任批准后可另辟渠道临时采购,并备案登记,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纳入常规供应商名单。

  12、对不合格药品、数量短缺或破损品种,应及时与供应商或生产商联系退货或协商处理解决。

  13、药品采购员必须随时掌握市场价格和供货信息,熟悉了解临床用药情况,把市场供应与临床用药有机结合起来。

  14、药品采购员应注意改进采购工作流程和标准,定期向药剂科主任提交采购报告。对首营药品或缺货药品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和相关临床科室,并不定期向药剂科主任上报《首营药品登记表》和《拟淘汰药品汇总表》。

  15、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医院制定的有关规定,不允许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贿赂,严禁违法违纪行为。

  16、药品采购员应接受院长、纪检人员、审计人员对药品采购活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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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专人专柜负责药品效期管理,建立有效期药品登记部。入库和发出时对药品的有效期要进行逐一计算机登记。

  二、有效期药品购入、请做到有计划,对用量少的品种不宜多存。如发现有效期在6个月内,可尽早拆零促销。有效期药品应按抗生素、生物制品、化学药品分类,根据其性质和对储藏条件的要求,分别置于干燥阴凉处(约20℃或冷藏2~10℃)。效期远的药品放在效期近的后面。

  四、药剂科调剂员发放药品时,必须按药品有效期的长短及入库的'先后,由近及远、顺序发出。

  五、执行定期检查制度,每个月30号清查一次,逐药按效期整理,对效期在6个有内的药品及时折价、拆零发放处理(保证商品的拆零质量),促销不出导致过期的申请损耗解决。

  六、有效期药品在效期内发生变质(如沉淀、变色、潮解)或因某种原因超过有效期者,应停止发出使用,并查明原因上报。

  七、人员变动交接时,要清点有效期药品,并双人签字。

  八、药剂科调剂人员要熟悉效期商品库存、发放情况,合理做好进货计划,避免过多效期药品进入科室,造成药品过期变质。

  九、发放到患者手中的药必须估计在药品用完之前并不超过有效期。

  十、效期药品在每个月1号前要上交。

  药品有效期:是指该药品被批准的使用期限,表示该药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证质量的期限。它是控制药品质量的指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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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建立严格的药品采购审查机制,确保所有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价格谈判。

  2. 设立专门的价格管理小组,负责定期评估药品成本,结合市场行情制定价格,确保公正合理。

  3.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实时更新药品库存、销售数据,以便及时调整价格策略。

  4.定期对外公开药品价格,增强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建立医院与患者间的沟通桥梁。

  5.加强内部培训,提高全体员工对药品价格管理制度的理解和执行力度,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地。

  6.建立举报机制,鼓励员工和公众对违反药品价格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举报,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违规行为。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三九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将得以完善,为医院的持续发展和患者权益保护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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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防止中毒或死亡事故的发生,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医疗用毒性药品(以下简称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2、药剂科应设立毒性药品专柜,实行专人负责保管、专柜加锁、专帐登记的管理方式,做到日清月结,做到帐物相符。

  3、毒性药品凭医师处方调配,医生按处方的书写要求准确开毒性药品,只允许开制剂,不得开原料。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2日极量。

  4、毒性药品的'配制,应由药师负责配制,另由药师以上技术人员负责质量检查。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严防与其他药品混杂,每次配料必须经第二人复核无误,经手人与复核人均须签字备查。所有工具、容器必须处理干净,以防污染其他药品。标示量要准确无误,同时建立完整的生产记录,保存5年备查。

  5、药师调配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按医嘱注明要求,并由配方人员及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或盖章后方可发出。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生重新审定后再行调配。

  6、毒性药品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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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明确各部门职责,细化药品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

  2. 强化培训:定期举办药品质量管理研讨会,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应对能力。

  3.实施信息化管理:利用信息系统,实现药品从入库到使用的'全程追踪,提高管理效率。

  4.建立激励机制:对发现和报告药品质量问题的员工给予奖励,鼓励主动参与质量管理。

  5.加强内外部沟通:与供应商、监管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及时获取药品质量信息。

  6.定期审计: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审计,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医院药品质量事故管理制度将更加完善,为患者提供更安全、更高质量的药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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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抢救药品、器材做到五固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二及时(及时检查维修、及时领取补充)。物品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

  2、抢救必备器械齐全,性能良好,处于备用状态。

  3、抢救药物齐全,药品标签清晰,无变色、变质、过期失效、破损现象,按药物失效期的先后放置和使用。

  4、各科室抢救车的急救药品、物品按要求统一配备,专科急救药品及物品须经科室主任审核定出种类、数量、规格、剂量配备。抢救车须定点放置、定人管理,保证安全和使用方便。

  5、抢救药品、器材使用后,24小时内补充齐全,如因特殊原因无法补齐时,应在交接登记表上注明,并报告护士长协调解决,以保证抢救病人时能及时使用。

  6、设有药品、器械配备基数卡。做到帐物相符,班班交接。

  7、封存抢救车管理:封存前护士长(或分管护士)和另一护士按基数卡清点药品、器械,核对无误后用封条封存,双人签名并填写封存时间。护士每班检查一次封条的'完好情况并做好交班,分管护士每周检查一次,每月由护士长和分管护士启封检查急救车内药品、器械一次、并有记录。

  8、非封存抢救车管理:每班按基数卡清点药品、器械一次并做好交班,分管护士每周检查一次,护士长每二周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帐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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