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管理制度

2024-07-11 制度

  在当下社会,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塔吊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塔吊管理制度 1

  1、安装人员要工作岗位明确,作业职责明确,即要坚守岗位,又要互相配合,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塔机安全技术措施规定,集中精力,全神贯注地工作。

  2、塔机安装完后,未经“安装质量检测试验”合格,不得交付使用。

  3、塔吊安装质量检测试验合格后,将安全操作规程标牌、塔机性能标牌和安装验收标牌,挂于醒目处,以提醒操作人员和其它人员。

  4、塔式起重机司机上岗,要持有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操作人员的上岗证,经项目部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5、塔式起重机司机要正确合理地操作,做到“四懂三会”。即懂性能、懂构造、懂原理、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 、会排除故障。

  6、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有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7、保证使用的吊索、具及吊运方法符合要求,并按正常各级保养检查使用钢丝绳、吊索具。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各种吊具和索具。

  8、不准用吊钩直接吊挂重物,必须用索具或专用器具。

  9、细长易散的物品要捆扎两道以上,并且要有两上吊点。在吊运过程中,使吊运的`物品保持水平,不准偏斜,更不许长度方向朝下,以免在吊运过程中,重物由于自重或振动等原因从捆扎中抽出掉下,发生事故。吊运碎散物品,要用网篮或其它容器盛装,不可用绳索捆绑。

  10、司机要了解所吊重物的准确实际起重量,不可以估算为依据。

  11、禁止在非工作风力下作业。可在6级风以下,风速小于11-13m/s,风的压力约105pa工作。在操作过程中,如遇有大风(6级以上)、大雨、大雪、大雾(能见度小于10m)天气要停止工作。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严禁酒后操作。

  12、塔吊指挥必须配备对讲机。司机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时要精神集中。

  13、司机必须严格按起重机性能表中规定的起重量进行工作,不许超载使用。

  14、起重机不得斜拉或斜吊物品,并严禁用于拔拉等类似的作业。

  15、工作中塔梯上严禁有人,并不得在工作中进行调整或维修机械等作业。

  16、工作时严禁闲人走近臂架活动范围之内。

  17、液压系统安全阀数值,电气系统保护装置的调整数值及其它机构,结构部件调整值(如制动器、限位开关等)均不允许随意更动。

  18、有两台塔吊在同一现场工作时,要根据工程特点,注意相互之间的位置,并采用不同标高的方法,以避免起重臂相互碰撞以及与建筑物碰撞。施工现场设置一个塔吊指挥,负责协调指挥各台塔吊吊运材料。

  19、塔机作业完毕后,回转机构松闸,升起吊钩,小车停在臂架端部,即最大幅度处。

  10、在工程施工中及时收集当地的气象信息。如遇台风天气,停止塔吊作业,将塔吊臂转至与台风吹来的方向一致,并将吊钩降至地面,同地面上的固定重物相连接,防止台风吹动塔吊臂自由转动。

  21、塔机工作1000小时后,对机械、电器进行小修。塔机工作4000小时后,对机械、电器进行中修。塔机工作8000小时后,对机械、电器进行大修。

  22、在塔吊定时维修之外还应对各机构的制动器、变速箱、减速箱等要注意加油,对钢丝绳要检查断丝及松股现象,各螺栓的松紧程度及各机构的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噪音。如发现故障,必须及时排除。

  23、经常检查所有的电线、电缆有无损伤,要及时的包扎和更换已损伤的部分。遇到电动机过热现象要停车,排除故障后再继续运行。

  24、各控制箱、配电箱等经常保持清洁,及时清扫电器设备上的灰尘。

  25、各安全装置的行程开关的触点开关必须可靠。触点弧坑应及时磨光。

  26、每年测量保护接地电阻两次(春秋),保证不大于4欧姆。

  塔吊管理制度 2

  1、塔吊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规定进行,并制订安全作业措施,由具有按拆资质的专业队(组)在队(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塔吊安装后,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3/1000。

  3、塔吊专用的.配电箱,电源开关应合乎规定要求。

  4、塔吊必须安装小车行走、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

  5、塔吊的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6、作业前重点检查:

  (1)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2)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3)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符合标准。

  (4)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5)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7、检查电源电压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行超过+20v ,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8、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9、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达向另一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10、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时,应减速缓行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1m。

  11、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缓慢下降。

  12、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3、塔吊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起的重物)距离不得小于5m。

  21、作业后,塔吊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

  22、将每个控制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23、任何人员上塔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塔吊管理制度 3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控制安全生产过程中对塔吊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此项工作应由司机在每天班前进行。有以下几点:

  1、三保险(即吊钩保险、钢丝绳卷筒保险、爬梯护圈),五限位(即超载限位、变幅限位、超高限位、行走限位、回转限位)必须齐全、灵敏。

  2、严禁区使用断丝超标准钢丝绳及废钢丝绳和表面锈蚀的钢丝绳。班前班后检查各类绳卡、吊索、绳具配备是否合理。

  3、驾驶室门、窗完好,防雨有效。

  4、同输电线路距离附合规定,并有有效的防护措施,各类防护措施要齐全牢固。

  5、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程。

  6、工作完毕后,应把吊钩提起,小车收进,所有操作手把置于零位。切断电源、锁好电箱、关好门窗。

  塔吊管理制度 4

  为确保塔吊拆装工作的顺利进行,杜绝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结合项目建设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一般规定:

  1、塔吊的拆装作业,必须由具备拆装资质的专业队伍和专业人员承担,一般人员不得参与。

  2、安拆作业前,承接单位要召集工程技术、安全部门人员一同勘察现场情况,协商制定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3、塔吊拆除、安装时,应严格遵守拆装程序对所有参加拆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安全监管员和技术负责人在场指挥。

  4、塔吊的安装、拆缷作业,应遵守电气、机械、高空作业安全规程,防止触电、坠落、挤伤等事故。

  5、安装完毕的塔吊设备,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之要求,并通过劳动部门验收后方准予使用。

  二、塔吊拆装

  (一)施工单位

  1、对拆装企业的资格进行审查,严禁招用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拆装塔吊。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对拆装单位编制的专项拆装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报监理单位总监审批。

  3、企业的安全负责人、现场安全员应对拆装现场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并做好记录。

  4、 施工单位、安装单位、产权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应对安装的塔吊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验收人对验收质量承担责任。

  5、塔吊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施工单位须持相关资料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二)拆装单位

  1、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拆装施工方案,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作业。

  2、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对拆装作业人员下达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现场设置明显警戒区,并对拆装进行全过程监管。

  3、现场拆装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技术负责人参加已装塔吊的联合验收。

  (三)监理单位

  对拆装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总监审查拆装专项施工方案,参与已装塔吊的验收,并签字确认。现场监理工程师对拆装过程进行监管,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范措施。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施工单位不及时整改的,立即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塔吊使用

  (一)施工单位

  1、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持证的塔吊司机、信号工和起重工,加强教育培训。塔吊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技术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2、塔吊司机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塔吊的'运转记录,每天向安全员汇报运转情况,不得超时和带病操作塔吊。

  3、信号工要配备对讲机、指挥旗、哨子等指挥工具,认真观察吊物的运行路径及旋转范围,并进行有效指挥。

  4、起重工必须确保吊物不超重,绑扎科学、牢固。

  5、现场安全员要对吊装过程进行巡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6、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负全责。

  (二)监理单位

  监理工程师对吊装工程进行巡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范措施,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施工单位不及时整改的,立即报告筹建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四、塔吊维护

  (一)施工单位安全员必须每天对塔吊的安全使用性能进行检查,填写检查记录,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二)塔吊的关键部件和部位发生故障需进行修理、更换的,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塔吊产权单位进行检修,严禁塔吊带病运转。

  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盐化工筹建处

  塔吊管理制度 5

  1、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包括项目经理、技术人员、施工员、班组长、专职安全员等。明确其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和应做的工作。

  2、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对所有进场的职工针对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培训教育,需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工人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布发的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无妨碍本工种的.疾病和具有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4、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5、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6、 司机上班必须进行交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及交接班记录等的填写情况及记载事项。检查机械传动的齿轮箱、液压油箱等的油位符合标准。

  7、检查各部制动轮、制动带(蹄)无损坏,制动灵敏;吊钩、滑轮、卡环、钢丝绳应符合标准;安全装置(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行走、高度变幅限位及大钩保险等)灵敏、可靠。

  8、操作系统、电气系统接触良好,无松动、无导线裸露等现象。 配电箱在送电前,联动控制器应在零位。合闸后,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9、 塔式起重机操作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或试车,确认无误方可投入生产。

  塔吊管理制度 6

  1、基座围栏上悬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使用性能、载荷特性表及其它安全警示标牌。

  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证复印件悬挂明显部位,以便检查对照。

  3、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执行单独供电系统工程,极差符合要求,严格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规定。

  4、机械设备按jgj46-20xx技术规范做好保护接零、避雷、接地和重复接地的工作(设备金属结构件之间应保证电气连结)。

  5、塔机基座底部和周围做好防水、排水措施,严禁长期淹泡。

  6、基础座边缘部位用砖、混凝土和其它坚实材料做好高500mm挡板墙。

  7、挡板墙上用砖砌方式搭设高度不少于2、7米(含0、5米)高的坚固封闭围栏,留有800mm安全门一道,随时关闭和销固。

  8、除塔吊司机外,其他任何人不得进入和翻跨围栏内阻碍正常工作和从事其它非法活动。

  塔吊管理制度 7

  1、大型机械设备的拆装作业,必须由具备安装资质的'专业队伍和专业人员承担,一般人员不得参与。

  2、安拆作业前,承接单位要召集工程技术、安全部门人员一同勘察现场情况,协商制定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3、大型机械的拆除安装,对参加拆装人员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遵守拆装程序,拆装时要有安全监管员和技术负责人在场指挥。

  4、大型机械的安装拆作业,应遵守电气、机械、高空作业安全规程,防止触电、坠落、挤伤等事故。

  5、安装完毕的设备,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之要求,并通过公司或劳动部门验收后方准予使用。

  塔吊管理制度 8

  为保证铁路路网性行车乘务楼工程的顺利完成,保证施工过程中设备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此塔吊司机管理制度如下:

  1、 塔吊司机必须遵守项目部的`规章制度,保证设备及人员24小时正常作业,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塔吊司机如请假必须得到项目部专职管理人员和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

  2、 司机必须安装塔吊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杜绝不安全因素发生。塔吊司机应对操作的塔吊设备做到心中有数,要定期检查,按照“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反腐”的作业方法对塔吊进行保养,对设备出现的不良现象应及时向项目部专职管理人员反映情况,以便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3、 每台塔吊固定2名塔吊司机,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调换塔吊司机时,必须服从项目部专职管理人员的安排。

  4、 未经项目部同意,塔吊司机不得擅自更换;若必须更换塔吊司机,须征得项目部同意,同时更换的塔吊司机必须经专职管理人员验证方可上岗。

  5、 塔吊司机在工作中,必须听从专职信号工的指挥,同时拒绝除专职信号工外其他人员的指挥要求,但对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指令,均应立即执行。塔吊在吊装过程中,禁止超载、超负荷吊运以保证塔吊安全运行。

  6、 塔吊司机严禁上班时间、中午休息时间喝酒。工作中必须集中精力,严禁工作中手机聊天、听音乐,以免影响工作。

  7、 在塔吊正常工作中,如有其他问题,要及时向项目部提出,项目部视情况予以解决。

  8、 十不吊:

  (1)斜吊不吊

  (2)超载不吊

  (3)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吊物边缘无防护措施不吊

  (5)吊物上站人不吊

  (6)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7)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

  (8)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9)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0)六级以上强风、雷雨等恶劣天气不吊

  塔吊管理制度 9

  一、塔机安全使用注意要点

  1、塔吊的拆除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除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塔吊拆除前,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编制拆装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拆除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3、塔吊塔身升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升降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2)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3)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4)升降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5)升降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其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万向的螺栓重新插上,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6)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万可继续下一动作。

  (7)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

  4、应保持塔吊上所有安全装置灵敏有效,如发现失灵的安全装置,应及时修复或更换。所有安全装置调整后,应加封(火漆或铅封)固定,严禁擅自调整。

  5、起重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器表齐全完好。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符合规定。

  (4)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供电电缆无破损。

  6、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万可上机。

  7、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转运,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万可作业。

  8、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塔吊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9、应恨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10、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l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11、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取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2、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13、作业完毕后,塔吊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起重臂顶端2~3m处。

  14、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下机后,断开电源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15、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塔机附着装置安安装注意事项

  1.附着装置锚固前的准备和检查

  (1)检查附着框架,附着杆及附着支座等结果应无变形、开焊、裂纹,附着杆长度符合要求,螺栓、销轴、垫铁等紧固件齐全。

  (2)检验建筑物上附着部位混凝土强度(预埋锚固件的框架梁所浇灌的

  混凝土达到规定强度后方可使用),检查附着点结构尺寸是否符合安装要求,附着点混凝土结构设计图纸应保存备查。

  2.操作要点

  (1)应用经纬仪调整塔身轴线,使塔机处于以塔身轴线为中心的平衡状态,且使臂架等效于与附着方向垂直的位置。

  (2)调节螺杆外侧桁架四角钢或槽钢等型钢可靠焊接。

  (3)将预埋钢板及螺栓表面混凝土残留物清除干净,与附着杆件可靠焊接。

  (4)附着杆件锚固完毕后进行标准节的顶升,将标准节顶升至预顶高度,紧固螺栓,将标准节固定。

  3.附着锚固完成后的重点检查

  (1)附着框架在标准节的安装位置是否符合原厂技术规定。

  (2)检验附着框架和标准节是否相对固定稳固,框架和标准节之间应无松动,各固定点螺栓紧固可靠,销轴无松旷,垫铁、契块等紧固件齐全可靠,符合技术规定。

  (3)附着杆的布置方式、水平面角度和垂直面角度应符合原厂技术要求。

  (4)附着杆各节之间,附着杆和附着支座以附着框架之间连接紧固可靠,符合技术规定。

  (5)建筑物附着点的墙体结构应和附着支座连接牢固,螺栓、销轴等连接件紧固可靠。

  (6)锚固完毕顶升到预顶高度后,应检查锚固点到起重铰点的自由高度应符合原厂技术要求。标准节的组合方式符合技术规定。

  (7)检测最高锚固点以下的塔身轴线,其垂直度偏差值在自由高度时,为4‰,安装附墙后为2‰。

  4.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

  (1)因附墙杆只能受拉、受压,而不能受弯,故其长度应能调整,一般调整范围为200mm为宜。

  (2)附着框安装上塔身中部有水平腹杆处,上下偏移不超过200-300mm,最上一个附着架内安装内撑杆。

  (3)安装和拆卸附着杆,必须使塔式起重机处于以塔身轴线为中心的平衡状态,安装完成后,应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在最高锚固点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

  (4)安装每一道附着杆,都不得任意加高塔身,必须保证在附着前,使起重机的自由高度符合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拆卸塔身时,应配合降低塔身进度拆除锚固装置,要做到随落随拆,在拆卸附着杆时,必须先降落塔身,使塔式起重机在拆除这道附着杆后形成的自由高度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5)附着撑杆与附着框架、连接支座之间的连接,以及附着框架与塔身顶杆的连接必须可靠。附着状态的塔机,每3道中间应有一道与塔身放松,以减小塔身额外负荷。运行后应经常检查有否发生松动,并及时调整。

  5.安全措施:

  (1)安装作业必须按规定规程进行,风速不大于60km/h。

  (2)安装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带好安全帽。

  (3)要确实安装好和调试好各种限位保护、安全装置。

  (4)附着锚固工作完成之前,禁止一切操作。

  三、施工现场塔机安全检查要点

  1、基础的检查:

  塔吊基础是关系塔吊安全的重要环节。在检查中首先要关注塔吊基础地耐力是否符合制造厂家设计要求。目前,大多数塔吊基础对地耐力的要求一般为200~300kpa,对应查看地质勘测报告,看是否符合要求。对于实际地耐力未达到设计要求的,检查塔吊基础是否已进行打桩、基础加大等相应处理。

  对于以下几种形式的塔吊基础处理形式,检查中应特别关注如下检查点:

  1.1基础下沉形式

  基础下沉形式是指塔吊基础底面低于±0.00标高,置于地下室基坑底部标高位置的形式。对于这种塔吊基础处理形式,应关注塔吊基础部分的排水,避免积水。厦门市去年曾发生一起由于塔吊基础节积水,影响司机、检查人员检查而未能及时发现基础节底座焊缝裂缝,再加上焊缝处钢材疲劳损伤严重而发生的倒塔事故。

  1.2基础置于边坡上,这种基础肯定要进行打桩处理,除上述要求外,还应充分考虑边坡产生的侧压力,检测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在开挖边坡时,应采取抗侧压力措施,如采取土钉防护或进行锚杆处理等措施,在我门检测回访中,就发生过多起因施工单位未考虑边坡侧压力,土方开挖时,引起塔吊基础发生严重偏移的事例,给施工单位带来不小的经济损失;

  1.3对预埋件问题,笔者认为应提倡使用预埋底座或固定支腿,对使用预埋高强度螺栓的,材料应由原厂提供,厂家应提供检测报告,并由施工单位报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方可预埋,并做好相关的隐蔽验收记录。厦门市今年年初发生的一起塔吊倒塌事故,就是由于租赁单位预埋的高强度螺栓不符要求,螺母和螺栓公制和英制混淆,塔吊安装到吊第一节配重时发生塔吊倾倒的重大事故;

  1.4塔吊基础处不得再覆盖土层,一则增大了地基的承载力,二则不利于观察底座的焊缝情况,去年厦门有一台基础盖土的塔吊,好在司机比较老练,感觉塔吊有异响时,马上把标准节螺栓全部检查一遍,未发现问题,后把土清除,结果发现底座钢结构的焊缝有开裂现象,经及时处理,未造成重大后果。

  2、金属结构联接:

  2.1塔身螺栓联接

  对于金属结构的联接,国家质检总局《起重机械监督检查规程》中明确要求:“螺栓联接不得松动,不应有缺件、损坏等缺陷,高强度螺栓应有足够的预紧力矩”,检查方法规定为“用力矩扳手检查高强度螺栓联接状况”。塔身高强度螺栓联接中预紧力矩非常重要。由于塔身回转时产生扭矩,如果塔身高强度螺栓副预紧力矩达不到设计要求,螺栓会因此受到剪力,造成螺栓同时受剪、受拉而且受力不均匀,使螺栓受力状况更加复杂而危险。检查中塔身标准节螺栓预紧力矩检查可先采用直观法初检,即检查人员位于塔身标准节中间观察塔身受拉主弦杆处的标准节联接情况,如能看到标准节联接处有微小缝隙则表明螺栓预紧力不够;同时,让塔吊左右旋转,如能听到金属的吱吱呀呀声,也表明螺栓联接不紧;之后再用力矩扳手或其他方法仔细排察,以提高检查效率。笔者曾遇到过一起由于螺栓松动造成塔吊底座加强节上部螺栓处方钢拉裂的事例,由于发现并及时处理到位,所幸未发生重大事故。

  2.2起重臂销轴联接:

  检查起重臂销轴联接状况时,应关注轴端挡片、销轴开口销的固定状况。应特别关注如图2所示起重臂销轴联接形式,这种销轴为等直径销轴,销轴向内侧位移窜动由销轴挡片止挡,当塔吊使用多年以后,销轴挡片容易磨损或脱落,使销轴有可能移脱落,造成折臂事故发生。厦门市去年曾发生过一起因这种起重臂销轴向内脱落而造成的折臂事故,检查中应特别注意销轴挡片的状况。

  3、塔吊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多塔作业

  3.1在城市施工中塔吊与架空输电线路发生交涉的.施工现场很多,由于塔吊吊物、钢丝绳进入架空输电线危险区域与输电线路发生碰撞造成输电线短路、钢丝绳断裂吊物下坠的事故在其它地区已发生了多起。国家标准、检查规程都有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均需达到一定安全距离的要求。检查中如发现塔吊吊物、钢丝绳有可能进入输电线路危险区域现象的。应提出防护要求,要求施工方搭设防护屏障,建立安全防护措施及制度。塔吊正常作业时,由防护屏障保证塔吊的吊物、钢丝绳不能进入输电线路危险区域。当遇到风力大于20m/s非工作状况时,应停止工作,将吊钩置于起重臂根端,避免随风回转时吊钩、钢丝绳进入输电线路危险区域。

  3.2对于多塔作业,检测时应提醒施工单位编制多塔作业方案,并报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审批通过方可作业,决不允许低塔的大臂与高塔的标准节间的安全距离不足的情况发生;有这种情况发生,检测单位应马上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4、起升机构减速器中有电磁离合器的情况

  当塔吊起升机构减速器中有电磁离合器的,应特别关注电磁离合器与电刷之间的的接触状况,同时还应检查电磁离合器欠电流继电器的工作状况,保证电磁离合器工作可靠。以前发生过由于电磁离合器电刷磨损过度、欠电流继电器失效,离合器失电造成吊物下坠而发生的事故,应引起检查时关注。

  5、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测:

  5.1起重力矩限制器是塔吊至关重要的安全装置,起重力矩是至关重要的参数,超力矩起重是最危险的事情,弄不好会导致机毁人亡,检测合格后,能否采用象供电局对电表采用的铅封形式,并配以照相取证,值得同仁商讨;绝不允许任何人塔吊检测合格后再调力矩限位。

  5.2起重量限制器同样也是很重要的安全装置,其作用一是保护电机,不至于让电机过多超载,再一方面是发出信号及时切换电机的极数,不至于发生高速档吊重载,防止起升机构出现反转溜车事故。

  6、上塔吊大臂检测时检测人员自身安全问题:

  当检测人员在塔吊大臂上检查时,此时塔吊处于操作状态,其零位保护已打开,而同时检测人员与塔吊司机的联系大都采用口语联系,距离往往比较远,塔吊司机有时听不清楚,下意识的弯身动作,很容易身体碰到操作杆,造成小车误动作,我检测时就发生过这样的事例,所幸本人反应快,才未造成重大事故。

  7、塔吊附墙的定期检测

  (1)附墙装置安装高度不超过说明书要求范围。

  (2)有垂直度测试记录。

  在重新验收前,应当请检测检查单位复测一次,在目前,塔吊附墙框、附墙杆件及预埋件的安装都比较不规范,部分租赁单位甚至采用标准节螺栓作为附墙件的销轴使用,而塔吊与建筑物的距离,很多都大大超过说明书要求的距离,对此类情况,务必要求安装单位在安装方案中应有附墙杆件及预埋件详细验算资料,检测时应重点检查附墙杆件的刚度及附墙角度,在塔吊额定载荷及最不利工况时,附墙杆件目测应无扭曲变形现象,角度不得超过±8°

  塔吊管理制度 10

  工程施工塔吊运行的安全管理措施

  一、运行原则

  1.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前应观察高塔的运行情况后再运行。

  2.后塔让先塔。在各塔机塔臂交叉区域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3.动塔让静塔。在各塔机塔臂交叉区域作业时,在一塔机塔臂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动,而另一塔机塔臂有回转或小车行走时,动塔机应避让静塔机。

  4.轻车让重车。在各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荷载塔机应避让有荷载塔机。

  5.客塔让主塔。以实际工作区域划分塔机工作区域,若塔机塔臂进入非本机工作区域时,客区域的塔机要让主区域的塔机。

  6.塔机在运行中,各条件同时存在时,必须按以上排序原则执行。

  二、.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准吊的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拉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不准吊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8.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明时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含六级.以上强风天气不准吊。

  三、运行控制

  1.塔机与信号指挥人员必须配备对讲机。对讲机统一确定频率后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整该频率。要做到专机专用,不得转借。

  2.信号指挥人员应与塔机组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指挥人员,指挥人员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换班时应采用当面交接制。

  3.现场用指挥语言采用普通话。指挥语言应规范,防止发生指挥错误。

  4.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塔机司机的'应答制度,即: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叫被指挥的塔机编号,待塔机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5.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与被吊物。塔机转臂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还必须环顾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指示语言。安全指示语言必须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6.起重工在作业前、作业中和交班时,必须对钢丝绳进行全面检查与鉴定,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钢丝绳。

  四、安全措施

  1.塔吊在塔基施工完成后立即设立沉降观测点,观测点设在塔身四角(每角一点共四点.。观测次数每星期至少三次,并在塔吊使用的全过程进行沉降观测。随时了解塔基沉降情况,以便对险情进行预测措施。

  2.塔吊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原厂规定已确认的相关方案进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队长负责统一指导,并要求技术安全员在场监护。

  3.塔吊安装后,在空载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

  4.塔吊设专用临时配电箱,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5.塔吊使用前,应做好群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6.塔吊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

  7.当各塔使用时,应做好群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8.塔吊的大臂和吊钩,在非工作状态时锁扣打开,大臂转到顺风方向,吊钩提升到离杆顶端2~3m处。

  9.必须加强对塔吊机械的保养工作,司机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不得违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塔吊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之中。

  10.气候恶劣时(六级以上强风、大雨、大雪、大雾.,应停止吊装作业。

  11.为了确保工程进度和塔机安全,各塔机需确保驾驶室内在工作时间有司机值班。交班、替班人员未当面交接,不得离开驾驶室,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12.统一在塔机起重臂、平衡臂端部、塔机最高处安装安全反光警示器(灯.。

  13.施工现场应设能够满足塔机夜间施工的照明灯塔,亮度以塔机司机能够看清起重绳为准。

  14.起重工要严格十不吊操作规定。清楚被吊物重量,掌握被吊物重心,按规定对被吊物进行绑扎,绑扎必须牢固。在被吊物跨越幅度大的情况下,要确保安全可靠,杜绝发生天女散花现象。

  15.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经过系统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有关部门合法的操作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并定期进行复检。

  16.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吊运模板、大灰斗、砼等必须用卡环。设备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设备运行中严禁维护保养。

  17.旋转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18.塔机作业前应进行空载或试吊,确认无故障后方可进行作业。作业时要有足够的安全高度,作业面与吊钩之间不小于10m的安全距离。

  19.塔机停止操作后,应选择回转时无障碍物及大臂顺风停机。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绝对禁止采用任何方法限制起重臂顺风转动。应将吊钩及小跑车收回。钩绳盘索在扁担上,防止起重臂随风转动时与临近塔吊或其他物体碰撞。

  20.信号工要正确佩带安全帽、袖标。哨音响亮准确,旗语规范到位。严禁兼任挂钩工作。

  21.安装、运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各项管理规定,认真执行安全用具(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信号指挥旗、哨、通讯工具.的正确使用规定。

  22.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的,必须及时更换,并应注意: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卡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大灰斗、砼斗和预制墙板等大构件时,必须使用卡环。

  23.塔吊的地基安装和使用须符合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塔吊使用中,应定期进行监测。

  24.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关于对2008工程建设使用的起重机械进行检测的有关事项通知》(2005安监总站第5号.的要求,塔吊等大型机械使用前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塔吊管理制度 11

  一、 塔吊司机,指挥(信号工)作业人员

  必须经过省、市劳动部门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

  二、 作业前司机应做的一些常规检查:

  (1) 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异响,各机械的制动器及防护装置是否有效,应确认。

  (2) 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

  (3) 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

  (4) 主要部位与连接螺栓应无松动。

  (5) 钢丝绳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6) 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三、 作业中应遵守的规定

  (1) 司机、指挥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

  (2) 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3) 司机、指挥严禁酒后作业。

  (4) 如遇六级以上大风应立即停止作业。

  (5) 应经常检查连接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6) 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四、 起重机的安装、拆卸

  必须按照原厂规定执行,并指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伍与队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由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五、 作业完毕应遵守的.规定:

  (1) 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断开各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打开高空指示灯。

  (2) 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部位检查修理时必须带好安全带。

  (3) 做好交班、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交班、接班记录,当发现或怀疑起重机有异常时,交班司机和接班司机应当面交接。

  六、 例行检查

  (1) 指定专人对起重机的吊钩、滑轮、钢丝绳进行定期检查。每星期不少于一次并应有记录。

  (2) 检查内容:①各连接件有否缺少或松动。②吊钩:有否变形、磨损、补焊。③滑轮:裂纹、不均匀磨损达3mm,钢丝绳直径的50%。④钢丝绳:腐蚀、变形、压扁、绳心脱出、电弧等高温损伤、局部变大、断股。

  七、 维修与保养

  (1) 司机对临时故障进行排除和修理外,每天必须对机械认真的做一次保养,并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部位、周期用润滑剂做好各部位润滑。

  (2) 若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起重机在启用时,必须做好各部位润滑、调整和保养检查。

  (3) 修理必须有专业人员进行。严禁修理单位自行改装。

  塔吊管理制度 12

  一、一般要求

  1、塔吊的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必须严格遵守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规定。

  2、塔吊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经过专业培训,做到“四懂、三会、一牢记”,即:“懂性能、懂构造、懂原理、懂用途;会操做、会保养、会排除故障;牢记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

  3、对于工地新安装的塔吊,均需经过整机检验和试运转。

  4、司机必须按规定对塔吊做好保养和检查工作,认真进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5、司机必须认真按时填写机械设备运转履历书的`各项数据。

  6、严禁司机酒后或患有疾病时上机操作。

  二、塔吊作业前

  1、检查基础状况,有无沉陷,以确保起重机基础安全。

  2、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3、检查塔架机构有无漏电。

  4、检查各传动部分、结构部分的安全和润滑情况。

  5、检查各限位装置、安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6、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有无损伤,是否要更换。

  7、上机开始操作时,先鸣笛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三、塔吊作业中

  1、起重量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中规定,不得超载。

  2、塔司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信号工发出的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鸣铃示意;如发现信号不清或指挥错误将引发事故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3、严禁利用起重吊钩升降人员。

  4、操纵控制器时,应从止点零位开始推到第一档,然后依次逐级推到其它档位,严禁越档操作,在传动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先将控制器拨回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行逆向运转,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操作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升急停。

  5、吊钩上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距离最少不能小于一米。

  6、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离所跨越物应在五十厘米以上。

  7、上旋式塔吊旋转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度。

  8、起重机回转半径必须严格执行说明书的规定。

  9、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放下至地面,松钩,不得使重物悬在空中。

  10、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11、工作时间操作室内禁止嬉笑打闹、吸烟;司机应专心操作不得与他人闲谈;在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12、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风不准吊。

  13、六级风以上及雷雨天时禁止作业;暴风时起重机需特别处理。

  14、多塔作业时应保证安全作业距离,吊钩上悬挂重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五米,高位起重机钩底与低位起重机之间在任何情况下,其垂直距离不得小于两米,若两机塔臂交错时,高位起重机的吊钩应退到两机回转半径交叉范围以外或吊钩升到高处,以防止相撞的恶性事故。

  15、起重臂与起吊物必须与高低压架空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1)距离低压供电线路水平距离不小于三米。

  (2)距离高压供电线路水平距离不小于六米。

  16、严禁重物自由下落,重物距离就位地点一至二米处要缓慢下降就位。

  17、在构件、重物起吊或落吊时,在吊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18、起重机在运行中严禁修理、调整和保养作业,除必要情况外不准带电检查。

  19、司机必须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时不准携带笨重物品。

  20、未设专人看守作业区时,禁止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四、塔吊作业后

  1、操作完毕,吊钩升至距臂尖二至三米处,并将起重臂转至顺风方向,松开制动,绝对禁止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2、起重小车开到说明书规定位置,将各控制器拨回到零位,切断总电源。如若塔机是行走式塔机,司机离开岗位时,必须锁好夹轨器。

  3、认真进行机械检查,提早发现隐患,做好保养,保持机械完好。

  4、双班、多班作业,必须做好交接:任务要求不清不交接,机械保养不彻底不交接,机件工具丢失损坏原因不清不交接。

  塔吊管理制度 13

  1、塔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训练,了解塔机的构造、性能,熟悉塔机的保养和使用,还应严格执行本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2、检查各钢丝绳头的压紧有无松动,尤其是起升卷筒与减速机输出轴联接滑块处的螺栓切不可松动。

  3、起重机的`工作环境温度为+400C,-200C,风力应小于6级。

  4、塔机上的所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随时保养,不得任意搬动和拆卸,严禁超载过负荷使用。

  5、夜间作业,施工现场必须备有充分的照明设施。

  6、停机修理或维护保养时,必须切断总电源,不许带电作业。

  7、地面、楼台、施工面要设专人指挥塔机作业,与司机的联络必须规定严格的信号或手势、旗号等。

  8、在遇大雨、暴雨、浓雾或风力超过5级时一律停止起重作业。

  9、司机在接通地面电源,登上塔机进入司机室后应全面检查各按钮,操纵柄等是否处于非工作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总按钮。

  10、司机必须严格按照塔机技术性能表和起重特性曲线图的规定作业,不得超载和强行作业。

  11、塔机不得斜拉或斜吊重物,并禁止用于拔桩等类似作业。

  12、各机构的操作必须顺序按档位从低速、中速到高速启动,再由高速、中速到低速顺序停止,中间不得越档操作,每档过渡之间必须停歇2-5秒。

  13、发现塔机有异常现象时,应停机切断电源,待查清排出故障后在使用。

  14、塔机在每班作业完毕后,必须将吊臂转到建筑物平行的方向,吊钩升高至离开最高建筑的高度,小车停在吊臂全长的中点处,切断总电源方可离去。

  15、司机在正式作业之前,必须逐项检验各安全装置的可靠性,绝对不允许在安全装置不可靠或失灵的情况下勉强作业。

  塔吊管理制度 14

  (一)大型施工设备的租赁规定

  为确保各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所用的大型施工设备完好及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处于安全运转、环境影响达标。具体如下

  1.项目部需要大型施工设备时必须先申报公司设备科,由设备科统一安排调度。

  2.在公司设备不够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由设备科向外单位租赁。

  3.在征得公司同意后,项目部可提出推荐单位,在确保设备完好及安全、环境影响达标的前提下,由公司设备科出面签订合同。

  4.向外单位租赁的设备,归入公司设备管理范围。

  (二)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正确合理使用机械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更好地完成企业施工任务,特制定本使用规定。

  1.必须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机械。

  2.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必须按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4.实习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实习证,在师傅的指挥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5.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设备。

  6.新购或改装的大型施工设备应由公司设备科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都必须标识、挂牌。

  7.经过大修理的设备,应该由有关部门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8.机械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岗位责任制。

  9.有单独机械操作者,该人员为机械使用负责人。

  10.多班作业或多人操作的机械(如塔吊、升降机),应任命一人为机长,其余为组员。

  11.班组共同使用的机械以及一些不宜固定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应将这类设备编为一组,任命一人为机组长,对机组内所有设备负责。

  12.机长及机组长是机组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负责本机组设备的所有活动。

  13.在交班时,机组负责人应及时、认真地填写机械设备运行记录。

  14.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员、房地产机修员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应按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15.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使用。

  16.机械设备转场过程中,一定要进行中修、保养、更换已损坏的部件、紧固螺钉、加润滑油,脱漆严重的要重新油漆。

  (三)机械设备安装后启用验收检测规定

  1.设备启用验收前,项目部必须依照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的方案实施,核对基础处理,安装要求,施工位置及安全、环境影响达标等方面工作。

  2.设备启用验收范围划分

  (1)大型设备40kN.m以上塔吊(包括40kN.m)、人货电梯、输送泵等。

  (2)中型设备各种混凝土搅拌机、井架等。

  3.参加大型设备启用验收,由公司设备科会同项目部技术员、机管员、安全员、设备安装人员及操作工参加,依照公司大型设备验收用表实施,做好详细记录。

  4.中小型设备验收,由项目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机管员、安全员设备安装人员及操作工参加,依照设备启用验收表实施,做好记录,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由省、市府文件规定须经省、市检测站验收的设备,一定要申报,安排时间验收,验收后将验收文件存档。

  6.设备启用验收项目内容

  (1)检查起重限位、变幅限位、轿箱限位、冲顶限位。

  (2)检查机械各传动部分是否正常,各螺钉紧固是否松动。

  (3)检查各制动器,制动效果是否可靠,制动片磨损是否超标,保证制动器有效工作。

  (4)检查钢丝绳的规格及磨损和断丝情况,以及钢丝绳端头紧固情况。

  (5)检查各传动机构、机械运动处、减速箱、蜗轮箱等工作是否正常,杜绝隐患存在。

  (6)检查各变速机构、齿轮啮合部位、液力偶合器、钢丝绳、滑轮以及黄油嘴处是否加足各种润滑油。

  (7)检查塔吊路轨型号、轨距、拉杆、四组轨牌及路轨端头硬靠山是否齐全可靠完好。

  (8)检查吊具、索具等是否齐全符合标准,安全可靠。

  (9)检查塔吊、人货电梯、井架等避雷针、接地装置是否装好有效。

  (10)检查各种设备电器,包括外接电器装置,电器部分验收均按行业用电规范及当地的标准,严格执行。

  (11)小型设备固定使用设备安装牢固稳定,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并搭设工棚保护设备。

  7.大型设备的基础施工由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与设备科联系确定合理位置,按随机基础图要求、说明书,或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要求组织施工并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项目工程师要详细做好技术资料记录,并归档成册备查。特殊项目大型设备基础施工方案,由总工程师组织技术科、设备科及项目部研究确定。

  8.机械设备使用,必须认真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和保养规定。未通过验收的设备任何人不得违章开动设备,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9.塔吊、升降机、附着式脚手架在公司与产权方共同验收合格后,应委托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使用。

  (四)机械设备等级保养及维修规定

  为使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确保机械设备对环境影响达标,处长使用寿命,应对机械设备实行单级或多级的定期保养:定期保养时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具体规定如下:

  1.设备的定期保养周期,作业项目、技术规范,必须遵循设备各总成和零部件的磨损规律,结合使用的条件,参照说明书的要求执行。

  2.定期保养一般分为例行保养和分级保养:分级保养分二级保养,以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为主要内容。

  3.例行保养是由机操工或设备使用人员在上、下班或交接班时间进行,重点是清洁、润滑、检查、并作好记录。

  4.一级保养由机操工或机组人员执行,主要以润滑、紧固为中心,通过检查、紧固外部紧固件,并按润滑图表加注润滑脂,加添润滑油,或更换滤芯等。

  5.二级保养由机管员协同机操工、机修工等人员执行,主要以紧固、调整为中心,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项目外,还应检查电气设备、操作系统、传动、制动、变速和行走机构的工作装置,以及紧固所有的紧固件。

  6.各级保养均应保证其系统性和完整性,必须按照规定或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如期执行,不应有所偏废。

  7.各项目部机管员应每月督促操作工进行一次等级保养,并保存相应记录,整理汇总后备查。

  8.机械设备的修理,按照作业范围可区分为:

  (1)小修:小修是维护性修理,主要是解决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和局部损伤,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应尽可能按功能结合保养进行并做好记录。

  (2)项目修理:以状态检查为基础,对设备磨损接近修理极限前的总成,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性、恢复性的修理,延长大修的周期。

  (3)中修:大型设备在每次转场前必须进行检查与修理,更换已磨损的零部件,对有异议的总成部件进行解体检查,整理电器控制部分,更换已损的线路。

  (4)大修:大多数的总成部分即将到达极限磨损的程度,必须送生产厂家修理或委托有资格修理的单位进行修理。

  9.通过定期保养,减少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的噪声、振动、强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在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废弃物作业人员及时清理回收,确保其对环境影响达标。

  (五)机械设备检查规定

  为了确保现场机械设备在施工中正常运转,搞好机械设备的平时维修、保养和合理使用,提高机械设备完好、使用率,杜绝重大机械事故,避免一般机械事故,延长机械使用寿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作下列检查规定:

  1.设备检查方法:

  项目部机管员每月定期对本项目部的机械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资料整理归档后备查。

  2.设备检查内容:

  (1)各类机械设备安全装置是否齐全,限位开关是否可靠有效,设备接地线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塔吊轨道接地线、路轨顶端止档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3)轨道铺设平整,拉杆、压板是否符合要求。

  塔吊管理制度 15

  1、每台塔吊由塔基租赁单位按现场施工需要配备相应的司机,由主体施工队负责为各自施工区域内塔吊配备信号工,并负责配备指挥用品〔对讲机、信号旗等〕。上述人员应保持相对固定。塔吊司机、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上岗前将操作人员身份证及特种作业操作证上报工程安质部进行备案,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前方可上岗作业。无证人员不得从事塔吊驾驶、信号指挥工作。

  2、塔吊司机、信号工必须认真执行工程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群塔作业方案作业,遵守劳动纪律,杜绝违章操作,拒绝违章指挥。

  3、塔吊司机、信号工禁止酒后作业,并应合理排班,防止疲劳作业。

  4、塔吊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十不吊〞准那么:

  ①被吊物体超出本机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吊作业前,信号工应根据吊运材料选用相应粗细和长短的吊索绳,吊物重量不得超过钢丝绳、卸扣等吊索具的最大安全荷载、塔吊最大起重量或不同幅度相应起重量,但不得用过粗的钢丝绳吊运过轻的物件,防止轻物脱绳。

  ②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吊

  禁止用塔吊硬拉硬拽被卡在钢筋或混凝土中的机具、物料等;现场已浇筑的混凝土而未经完全拆卸的模板须撬松动方可吊运。

  ③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塔吊作业应保证足够的照明,如作业区域光线阴暗那么不得进行吊运作业。

  ④指挥信号不清不吊

  塔司、信号工应加强沟通,语言应明确、精练、清晰;发音尽量标准,语调尽量平和;信号指挥一律使用对讲机,一经统一调频后应锁定频率,不得随意调换;为防止塔吊之间或其它信号相互干扰,信号工在发出信号时应先指明塔吊编号〔如指挥1#塔起钩应发出“1#塔,起钩〞命令〕。

  ⑤零散物件无容器、散物捆绑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吊

  长、短钢筋或钢管不能混吊;吊运长钢筋时,吊点之间的钢筋不能呈现下弧状;长、大物资注意绑扎牢固;吊运料斗〔包括空料斗〕应采用四绳吊运;以下的钢管、钢筋、拉钩、箍筋、扣件等零散物件须用料斗盛放,物料装码高度不得超出料斗边沿;空压机、电焊机、气瓶等须用吊笼吊装;氧气瓶、乙炔瓶必须分开吊;吊运废旧木枋、泡沫、塑料等垃圾,应加盖密目网以防垃圾飞出料斗。

  ⑥吊物上站人、吊物下有人不吊严禁利用塔吊吊人;起、落钩过程中,信号工应将处于吊物周边、下方等危险区域的人员清离危险区域前方可作业;

  ⑦吊索具不符合规定、重物边缘锋利无保护措施不吊

  作业前〔尤其长时间报停重新启用后〕,信号工应对所有吊钩以下钢丝绳、索具、盛用钢板制作;

  ⑧斜挂斜拉、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

  超出塔吊起重幅度或上方被遮挡的重物,严禁利用塔吊斜挂斜拉;严禁起吊埋设或凝结在地下的'重物,须将重物全部撬松前方可起吊。

  ⑨六级以上强风不吊

  遇六级以上大风、大雪、大雾时须停止作业;超过四级以上〔含四级〕不得吊运大模板。

  ⑩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作业不吊

  塔吊租赁单位须按照规定每月对设备〔根底、塔身钢结构、连接销、锚固装置、工作机构、各限位器和制动器等〕进行检查,并出具有效检测报告。及时保养,提高设备完好率,防止突发性故障及隐患存在;设备出现故障,必须及时报修,并通知工程安质部,严禁设备带病作业;安装、修理完毕塔司应及时清理平衡臂上的杂物,需用的物品须放好并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严禁利用限制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或关闭力矩限制器违章起吊。

  5、现场塔吊密集,大臂运转过程中均应采用低速运转,在塔吊相近

  区域作业时不得抢进抢出,应相互协调、统一指挥。

  6、作业前,塔司、信号工应熟悉掌握作业环境与以往是否有变化,并注意作业范围内的高压线和警示标志,吊物靠近高压线位置,注意

  与其保持3m以上的安全距离,防止吊物晃动碰撞高压线或相邻塔机

  等其它物件。

  7、起钩前,信号工须认真对吊物进行检查,确认吊物捆绑牢固可靠、吊点合理可靠、吊物或钢丝绳无粘带钢管架等其它非吊运物品前方可起吊。

  8、塔吊操作员应根据信号工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开始操作前应鸣号〔铃〕示意,以引起有关人员的注意;吊运过程中,信号工应从起吊到就位,全过程控制,不能发出信号后就掉以轻心或擅自离开。

  9、吊物就位时,不得将吊物放置在安全通道、基坑边沿3m内区域、未浇筑到达强度的梁以及其它未经特殊加固操作平台、操作架、外架等部位,吊物下方应用木方垫好放稳。落物应码放整齐,高度不应超过米,防止倒塌。

  10、信号工应到吊物挂钩、摘钩处相近高度5m范围内进行指挥,不得站在高处、远处进行“遥控〞指挥;挂钩工在挂钩、摘钩后,信号工须认真检查确认安全无误前方可指挥起吊。

  ①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②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③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在将物体吊离地面20~50公分时,要注意停车检查:

  (1)起重机的稳定性

  (2)制动器的可靠性

  (3)绑扎的牢固性;

  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它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前方可起吊;

  ④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前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它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⑤抽绳:重物就位时应用木枋等垫好,人工将钢丝绳抽出后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13、当吊物须经过马路、办公区、仓库等区域或进施工区域上空时,应将吊钩收至现场内方可回转,严禁吊物从上述区域上空运行。

  14、塔吊的顶端、大臂前端部、平衡臂尾部由塔吊租赁单位负责安设红旗和安全警示灯,安全警示灯夜间应开启。

  15、大雨、大风天气和较长时间报停后,塔吊租赁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塔吊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机械、电气故障〔尤其是经常性出现的故障〕予以排除,并做好设备保养工作,确保塔吊重新启用后安全、高效地运行。

  16、驾驶室内和平衡臂配电箱处各应配备2具合格有效的干粉灭火器。塔吊上严禁使用明火,烟头、烟灰应用容器盛装,不得乱扔。操作人员离开塔吊时应关闭取暖设备,切断塔吊电源,保管好对讲机等物品。

  17、塔吊司机应积极主动、热情配合工程施工,不得无故刁难、消极怠工,严禁吃拿卡要,全天24小时效劳到位,换班用餐,严禁脱岗。塔吊班组及时填写交接班和运转记录,月底交工程安质部存档。信号工应坚守岗位,需离开工作岗位时,不得将对讲机交由无证人员指挥。

  18、完工后或较长时间内无作业内容时,塔司应将小车收至起重臂根部最高处,让出空间以利于其它塔吊安全作业,并将大臂调整到顺风状态。

  19、塔吊操作员、信号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利用塔吊偷盗现场材料,并应积极举报、制止他人偷盗行为。

  20、对因违章或操作不当引发事故的,根据事故情节轻重,工程安质部严格按工程相关制度对责任人进行处分。并承当相应法律后果及刑事责任。

  塔吊管理制度 16

  一、一般规定

  1、塔吊司机必须熟记塔吊“十不准吊”、“操作规程”,熟悉所操作塔吊使用说明书,禁止塔吊司机违章作业。

  2、严禁塔吊司机酒后上岗。

  3、保持驾驶室内卫生,玻璃干净、驾驶室内清洁、物品放置整齐无杂物、保管好对讲机、随机工具等。

  4、塔吊司机班前,必须对塔吊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空载、满载试运

  行一个工作循环,确认正常并填写“塔式起重机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后方可投入运行。

  5、在塔吊上无安全防护栏杆的部位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等工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6、严格遵守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十不吊的规定。

  7、依据塔吊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执行维护、保养工作。

  8、发现塔吊存在故障或隐患时及时通知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

  二、班前检查管理规定。

  1、检查基础接地线是否完好,检查基础有无沉降,检查基础内是否清洁、无积水。

  2、检查各连接件螺栓是否牢固无松动,销轴无窜动,开口销完全撬开,配重块无晃动。

  3、检查底座、加强节、标准节、回转机构、平衡臂、起重臂、各拉杆结点等主要金属结构有无变形、开焊,上人爬梯、休息平台是否完好。

  4、检查附着环梁与标准节固定是否牢固,附着撑杆本身是否变形,附着撑杆与建筑物锚固连接是否牢固,底座螺栓、加强节螺栓、标准节螺栓、附着螺栓是否紧固。

  5、检查各滑轮是否完好、转动灵活,有无噪音。钢丝绳是否润滑良好,有无断丝、断股现象,钢丝绳固定端是否可靠。

  6、检查电气系统是否运行正常,有无噪音,线路绝缘有无老化。

  7、检查各机构润滑油量和油质是否符合要求。

  8、检查吊钩保险、防断绳保险装置是否有效,各限位器是否有效。起升抱闸、小车抱闸、回转抱闸制动是否正常,有无溜车。

  三、作业中管理规定。

  1、遇有大风、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严禁作业。当风力超过6级时塔吊严禁使用,当风力超过5级时禁止塔吊吊装大模板作业。

  2、操作时司机不得闲谈、吸烟、看书、报和做其他与操作无关事情,严禁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3、多机作业时,应避免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在回转半径内重叠作业。特殊情况,需要重叠作业时,必须保证臂杆的垂直安全距离。

  4、对指挥信号分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主动采取防范或紧急措施。

  5、力矩、起重量、起升高度、变幅等安全装置发出警示或接近临界时,司机必须严密注视,严禁强行操作。

  6、起吊重物时,不得提升悬挂不稳定重物,严禁在提升的物体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异形构件时必须用专用吊装筐装载,确认制动、物料绑扎和吊索具无误后方可吊运。

  7、吊装作业前必须按动电铃,对回转半径内作业人员进行提示,引起回转半径内作业人员注意后方可运行。

  8、操纵控制器时,必须从零位开始,推到第一档位,然后逐级加档,每档停2-3s。当需要传动装置在运行中改变方向时,应先将控制器拉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操作,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

  9、严禁乘运或提升人员。起落重物时,不得从现场作业人员头顶经过。

  10、回转制动装置只可用于大臂静止工作中抗风定位,不可用于回转过程中的制动使用。

  11、运行中发现存在障碍物必须停止作业,吊物放置地面,待障碍物清除后方可继续运行。

  12、作业时禁止多塔抬吊同一物品。

  13、夜间工作时在现场有充足照明灯情况下方可运行。

  14、当塔吊突发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严禁带病运转,随后及时通知项目设备员进行维修。

  15、突然断电时,各操作手柄必须置于零位。并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采取最适当的安全保护措施。

  16、塔吊司机作业时不准离开驾驶位置,必要离开时必须将吊物放置地面,小车收至起重臂根1.5米处,吊钩收至起重臂下玄1米处,操作手柄置于零位,拉闸断电,锁闭驾驶室,严禁其他人员操作塔吊。

  17、塔吊时间不得找人代班,不允许教授别人操作塔吊,有事不能上岗的'事先向项目部请假,并安排好调班事宜。

  四、作业后管理规定。

  1、塔吊司机每班作业后必须将小车收至起重臂根1.5米处,吊钩收至起重臂下玄1米处,操作手柄置于零位,拉闸限电,锁闭驾驶室,严禁其他人操作塔吊。

  2、塔吊作业后非特殊情况下不可进行回转制动与锚固。

  3、每天班后如实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班记录填写天气情况、隐患排查情况、维修保养情况、当天塔吊总计运转时间。

  4、夜间和视野不清晰时打开高空障碍灯,提供夜间警示信号。

  五、塔吊司机奖惩管理规定。

  1、塔吊司机在工作中违反本管理规定的一次处罚100元,情节严重的下岗处理。

  2、塔吊司机在工作中发现设备存在重大隐患并及时上报安全管理人员,经核实无误的奖励500-1000元。

  塔吊管理制度 17

  1、司机人员需经医疗部门检查,必须身体合格方准做司机。患有色肓、矫正视低于1.0,听觉障碍,心脏病、贫血、美尼尔症,癫痢,眩晕、断指等妨碍起重作业的其它疾病者,不准做司机。

  2、司机应熟悉塔式起重机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具有机械维修、保养、力学基础知识、电控系统操作与安全知识、钢丝绳子的选择、使用知识、起重信号,安全操作规程,经培训合格,经主管部门颁发操作证,方可开机。

  3、司机操作前,须检查电流、电压是否正常、电缆是否老化,破裂、漏电的'毛病,配电器的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4、检查操作的控制动作手柄(或按扭)是否灵敏可靠,主机、卷扬机、电动机,传动部分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常杂音、温升、润滑是否正常,吊物上落制动是否可靠,定位是否准确,旋转塔臂、制动是否平稳可靠、齿轮与内齿轮配合是否正常,有无润滑油脂、旋转电机是否正常。

  5、检查起重钢丝绳子、小跑车往复钢丝绳有无断丝、锈蚀、磨损、扭曲变形等的情况,是否符合使用标准要求,钢丝绳的固定端有无松动,挂稳夹紧,导轮转达动是否良好,有无润滑油脂。

  6、检查吊落钢丝绳是否符合使用标准是否安全可靠,吊索保险扣是否完整,吊物时有无挂紧,保险扣有无扣紧。

  7、操作司机与下方指挥人员应熟悉塔式起重机的起吊运指挥信号。同时,应具备联系通讯设备,方便作业联系。

  8、起重高空作业,遇六级风力以上,应停止作业。

  9、严禁没有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操作起重机。

  10、严禁酒后操作。

  11、遇到大雨、大雾时应停止操作,打开电制开关闭总电源。

  12、禁止在起重机作业时调整维修工作。在操作中,发现不正常故障时,应及时停机,检查前,首先将重物卸下后切断电源,找出原因,排出故障后方可继续操作。

  13、司机操作时应集中精力,严禁看报章杂志开小差,离开工作岗位。

  14、司机人员必须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荷载时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作面站人或工作面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8)带棱角缺口物未垫好防止钢丝绳子磨损或割断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10)违章指挥不吊。

  15、工作完毕,做好换班交接记录,并将电源开关锁好。

  塔吊管理制度 18

  1、一台塔机必须按国家规定配备每班一个司机一个指挥一个司索,在多层面作业时必须配备两个指挥和司索;

  2、塔机司机、指挥、司索必须持有国家劳动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3、司机在作业前必须检查标准节是否有开裂现象,标准节螺丝是否松动,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各滑轮的磨损情况,各联接销轴的连接情况,以及各润滑点的油液润滑情况,“四限位”“两保险”装置是否灵敏。发现以上问题及时向塔机租赁单位汇报,并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除标准节开裂外,以上各种事项司机必须及时处理;

  4、司机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可以拒绝执行;

  5、在塔机起升、下落重物时,指挥必须执行“起重臂和重物下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

  6、司机、指挥、司索必须按照《塔机操作规程》和《十不吊》作业;

  7、在塔机起吊过程中严禁将钢丝绳与钓钩吊斗连在一起时进行人工装卸,司索必须将钢丝绳取下后,吊钩升到臂根部,转开吊斗位置后方可进行人工装卸;

  8、司索必须服从指挥的指挥,对于指挥的违章指挥司索可以不执行。但司索在吊挂重物时必须知道重物的重量和该塔机起重臂各位置的吊重量以及绳索怎样挂牢靠,在起吊后不松动、下滑。取钩时必须等所吊物体停稳、放平后方可进行;

  9、每台塔机指挥不只是指挥本台塔机的起吊等还必须观察其周边物体的情况,以便该塔机正常安全使用;

  10、塔机租赁单位每月必须进行两次严格的设备巡检,并填写好巡检记录,交项目一份自己保留一份;

  11、司机、指挥、司索、塔机租赁方负责人必须参加项目部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12、司机、指挥、司索人员必须有专人管理,设立机械操作班;

  13、塔吊司机、指挥、司索三者之间必须使用规定的语言进行上下联系;

  14、司索必须每天检查吊斗挂钩焊接的牢固情况,捆绑吊装必须由专业的司索员操作;

  15、司机上班要有详细的塔吊运行记录,下班有双方签字的`交接班记录;

  16、司机在物体起吊至下落过程中必须响铃或按喇叭,以提醒下方施工人员避开重物,塔吊运行时,先响铃鸣号,吊物禁止从人的头上越过,起吊时,吊索应保持垂直,起降平稳,操作尽量避免急刹车或冲击;

  17、塔吊司机、指挥、司索必须尽量做到协调一致,配合无误;

  18、塔吊停用时,必须对塔吊的停放位置和小车、吊钩、等一一加以检查,并拉断电源,确认无误后方能离岗;

  19、当遇有恶劣的雨雪、大雾天气及风力超过六级都必须停止使用塔吊;

  20、两台塔吊同时使用时,必须高低错开使用,高塔吊运行时,低塔吊大臂必须转动到高塔吊旋转半径范围之外,低塔吊运行时,高塔吊吊钩收至大臂根部,避免发生两机大臂相撞事故;塔吊吊物必须先垂直上吊物体再旋转,后走小车,这样当两台塔吊的高差超过20m时,高塔吊的吊物超过低塔吊机身才开始旋转,其使用将基本不受限制。

  21、两台塔吊同时使用时,必须确保一机一台班三人,且操作工不得疲劳作业,坚决不允许一人同时指挥两台塔吊;

  22、塔吊作业无指挥人员,或只有一个指挥,或无证指挥时,司机必须拒绝操作。

  23、以上条款接受人签字后必须无条件执行,如发现违反其中任何一条款,一次罚款100元。

  24、关于塔吊使用过程中违章行为的检查,塔机租赁单位派专人协助项目部安全员进行巡查,发现违章行为立即报告安全员,由安全员依据上述条款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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