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城管理制度

2024-08-21 制度

  在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美食城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美食城管理制度 1

  当您置身于通透开阔的环境中,张口便可品尝新鲜无公害美食。远离城市的喧嚣,赋予了传统餐厅健康与休闲,感受着这里多样化的美食;食物的卖相好,味道也好,价位低,经济实惠。省去了您人少不好做饭的烦恼,省去了您做饭时繁琐的步骤,这里有您家一样的感觉。这应该是我们梨城最大美食中心的前景展望。

  那么为了保障每位业户在天汇美食城经商的和谐与共赢;请广大业户积极配合天汇商厦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虚度我们所投入的每一分金钱。

  一、美食城各档口碗、盘等餐具的说明

  1、各档口的业户自行将餐具标有清晰的标示,而且不允许与其他档口餐具标示同样,不允许模仿其他档口的标示,违反者罚款50元。

  2、如有档口在闭店前发现餐具丢失,在同楼层内可互相监督检查,发现该档口有不当收留餐具者罚款50元并物归原主。

  3、各档口业户不得以任何原由将餐具添加本档口标示,一旦发现有涂改者罚款100元,并物归原主。

  4、如有餐具送错或拿错者,请业户自觉将餐具物归原主,否则每套餐具罚款50元。

  二、美食城转项、添项、转租规定

  凡在天汇美食城经商的业户,必须按协议上签订的经营项目经营,不允许超出协议以外的经营范围,不得私自转项、添项,如私自转项、添项,商厦有权责令其业户停止该项目的经营,各档口经营的主项,不允许其他业户添加为自主摊位的副项,如需转项、添项的业户必须向商厦主管经理申请,经商厦允许后,业户方可与商厦签订补充协议,如业户由于经营不善会有其他原因等需要转租档口时,不允许停业转租(不允许在本档口内贴有出兑或转租的标示)如有进修、学习的需要歇业时,须向主管经理说明情况,经商厦领导同意后方可歇业。

  三、美食城水、电、燃气使用安全的规定

  各档口的业户必须按照正确的使用方法使用各档口内的设备、设施及用电,严格遵循日常使用规范,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电线,闭店前仔细检查本档口水、电、燃气及窗户是否关闭,如因使用或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业户自行承担。各档口的业户自行承担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维护及保养。

  四、各档口业户的管理规定

  1、商厦提供客用公共设施,为各档口配备上、下水;排油烟系统。各档口业主有所需要购置的,按照安全、整齐、美观的原则自行配备并保持本铺位内的卫生与陈列横平竖直的体现。

  2、为提升整体对外形象,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文化气氛,各档口必须根据天汇商厦的各项规章制度行事,否则,处以清除场地或罚款(未及时缴纳的所罚款项,将在质保金中双倍扣除)。

  3、大厅空调开放时间由商厦视天气情况决定,各档口业户不得干预。

  4、每天用餐时间段(上午10:00—下午14:00;下午16:00—18:00)必须将厨房门关闭,以免影响外界对您及商厦带来的'负面影响;以及更好的发挥空调的作用,如有违规楼层管理处,将以记分形式来评定您合同期满,是否可再次续签或地理位置。

  5、各档口业户以自负盈亏的方式经营,不得空岗、空摊或闭摊出租、出兑;如违约立刻终止合同取消经营资格,租金不予退还。

  6、各档口业户的经营范围,经营品种必须上报。经商厦领导同意后,方能经营、否则视为违规。

  7、各档口必须服从天汇商厦,安全操作,做好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工作,因人为因素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业户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8、业户如出租、出兑要提前一个月告知管理层,经批准后与下一业户(或领导)交接,交换所借用或租用的设施、设备、工具等。若有缺损按原价赔偿(设备自然折旧不算在内)。

  9、各档口业户经营过程中需要的生产设备自行负责。

  10、各档口业户在经营期间,若与其他档口(或顾客)产生矛盾纠纷,须向上级领导汇报协调解决,对擅自处理并对商厦产生不良影响的行为,将处以扣留质保金以及取消在天汇商厦的经营权利或解除合同。

  五、美食城的卫生制度

  1、档口内设备设施及墙面要清洁干净,地面清洁,玻璃光亮达到无蝇、无异味。

  2、不销售变质、过期、发霉、生虫等食品。

  3、餐具用后洗净、消毒、保洁。

  4、档口内工作人员要着装上岗,佩戴工牌,使用礼貌用语,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5、食品必须在防尘、防蝇玻璃柜内销售,坚持使用清洁的销售工具。

  6、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涂艳色指甲,不准浓妆艳抹。

  7、餐具要无缺口、无裂缝、无破损、无污渍、清洁完好,保持光亮。

  8、废弃垃圾要在分离后清倒在指定地点,不准随地乱扔垃圾,不准将档口内垃圾倒入大厅;不准在档口内的下水处清倒热水,设施如有损坏自行负责,按价赔偿。

  9、前台服务员在饭口时要保持微笑、站立服务,各业户不准带小孩上岗,用规范语言、文明服务、礼貌待客、主动热情。

  10、要遵守商厦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商厦执行突发事件。

  11、工作人员在清理时,不得乱动和私拿顾客东西或公共物品,不准向顾客索要物品,拾到遗失的物品请交工。

  12、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特别是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要及时检查水、电、燃气等,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

  13、抹布、扫把、水桶等清洁用品,应放在安全地方、不得外漏,不可留在通道或大厅内。

  六、处罚条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约定缴纳租金达十五天的(扣除质保金并清场)。

  2、与顾客或其他档口业主发生矛盾,擅自解决给商厦造成不良影响的(罚款100元)。

  3、经营后营业状态经协调管理依然不佳,可退场(扣除相应管理费)。

  4、不服从商厦正常管理(可清退出场)。

  5、水、电费结清后,办理退场。合同终止后,各档口自行采购的物品自行带回。

  6、各档口装修不得拆卸,商厦不负责赔偿。

  7、任何时候不得动用公共设施(水、电、桌椅)等,各档口业户应以动线以里为“家”不得逾越,串岗等出现,如有违规罚款50元。

  8、上班迟到、早退(罚款每分钟1元)。

  9、如有吸烟者。(罚款200元)

  10、服务不主动、不热情、不积极解决,客人提出力所能及的要求,引起客人不满的。(罚款50元)。

  11、在卫生检查中发现多处不合格者(如人员无健康证)(罚款100元)。

  12、上班时间看书、阅报、吃零食、喝饮料、打瞌睡(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13、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果皮等杂物(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14、不按指定员工通道出入,着便装进入工作岗位(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15、餐含异物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16、违反工作程序,造成工作隐患(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17、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18、抗拒领导、态度恶劣;工作不当造成,停水、停电等重大事故者(清除商厦)。

  19、侮辱、诽谤、殴打、恐吓、威胁、危害同事和领导,或打架斗殴(清除商厦)。

  20、故意损坏公物;对外界发表有关商厦的污蔑性言论;发表有损商厦名誉等言论者(清除商厦)。

  七、考勤制度

  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2、员工辞职须提前与领导申请,在下一任未到岗前不得离岗,否则工资按旷工扣除。

  3、员工请事假需提前申请,如遇人员紧缺或有重要任务,可不予批准,每月超过三天事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4、严格按照规定班次上班,如有急事可换班、替班,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提前一天向主管领导申请,未经同意擅自换班按旷工处理。

  5、对骗取事病假的,一经查出,视情节给予旷工或除名处理。

  八、仪容仪表

  1、工作时间应穿着规定的工作装。

  2、工作装要整洁、挺直、工牌要正确带在左胸口位置上。

  3、工作人员着装后应接受经理检查。

  4、工作人员应保持面容清洁、头发整洁、发型美观、大方。

  5、顾客的询问不能以“不知道”回答,如遇顾客不当言行,不可针锋相对,应婉转解释,坚持顾客永远是对的。

  注:楼层经理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做到五勤(勤转、勤看、勤查、勤闻、勤说)尤其对饮酒过量的顾客特别注意,防止其吸烟等行为。

  美食城管理制度 2

  1.晨检制度

  a)餐厅从业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进行晨检报告。

  b)晨检报告的内容是报告自己的身体状况:有无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凡有上述症状的人员不得上岗或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上岗。若无上述病症,请在登记表上签名。

  c)必须由晨检报告人本人进行晨检报告,亲自签名。不得由他人代报和代签。

  d)餐厅负责人必须派专人认真负责晨检登记,晨检负责人必须在晨检记录上签字并妥善保管晨检记录备查。

  e)对不进行晨检登记擅自上岗或隐瞒病症的人员将给予每次50元的经济处罚,因此造成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加大处罚力度直至辞退。

  f)餐厅负责人对晨检报告负责。要时刻把握员工的身体状况,每天检查晨检记录。

  2.专职食品卫生管理员管理制度

  a、参与制定食品卫生工作制度及食品卫生,对制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结果应记录,至少保存1年以上;

  b、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影响食品卫生的环节进行分析、评估,制定出相应的管理措施,实施有效监管,发生异常情况及时纠正并向负责人汇报;

  c、深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检查指导餐厅的卫生员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发现违反食品卫生法规的行为及时制止,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跟踪,检查结果应记录,至少保存1年以上;

  d、对生产经营的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及有关的操作环节进行抽样检验,检测结果应记录,至少保存1年以上;

  e、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动态监控,督促患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者调离相关岗位;

  f、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

  g、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3.兼职卫生管理员管理制度

  a、负责本餐厅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卫生管理工作。

  b、负责本餐厅的日常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直接对餐厅负责人负责。

  c、对餐厅所有从业人员要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规范和法律履行职责。

  d、对餐厅的食品加工、储存、供应进行全过程的控制。要求各环节的责任人对本环节的操作负责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卫生员对有疑问的事项应及时向餐厅负责人汇报并提出自己的意见。

  e、做好当月记录和记录保管。

  4.卫生检查制度

  a)日检查:由美食广场专职安全员每天上午检查各情况和操作流程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安全的隐患,立即指出并要求餐厅负责人或兼职安全卫生管理员拿出整改方案,同时做好记录。

  b)月检查:每月检查一次。参加检查人员由专职卫生管理员、各餐厅负责人。对各餐厅进行全面检查,由专职卫生管理员做好记录。

  c)不定期抽查:由专职安全员组织,邀请资产公司领导参加。检查美食广场下属各部门的安全卫生工作。

  5.食品卫生流程控制制度

  a)晨检:情况员工按规定进行了《晨检登记表》

  b)个人卫生:员工按规定要求做好上岗前的个人卫生工作。

  c)原料:每日按规定领取原料,无不合格食品原料流入餐厅加工。

  d)初加工:蔬菜切配前按要求冲洗浸泡,肉类、水产品与蔬菜分别在专用清洗池内进行。切配加工在专用的操作台上进行,加工后的食品原料整洁,放在专用的.容器内,并置于货架或垫仓板上。当天切配的原料当天加工。

  荤、素食品原料的盛放容器和加工用具有严格的区分,有明显标记。使用后洗净,定位存放。及时清理加工后的废弃物,台面、地面整洁。

  e)烹饪加工:烧煮、配料前严格检查了待烧煮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食品烧熟煮透。烹饪后熟制品盛于专用容器内,在相应的操作台或货架上临时放置。

  f)留样:按规定进行了留样。

  g)供应:烹饪好的食品在备餐间内按要求存放,在备餐间内分餐。供应后剩余的食品及时按要求进行了处理。不供应规定禁止供应的食品。

  h)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在专用水池清洗餐具及工用具,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i)剩饭菜处理:剩饭菜按照规定进行储藏,有效防止污染、变质,有专人负责。

  j)落手清:每餐结束后做到落手清,做好下餐的准备工作。卫生包干区环境整洁。

  6.备餐间卫生管理制度

  a)备餐间具有紫外线消毒灯(波长200-275mm)按1.5W/m设置,距离地面2m以上,有专人在开餐结束后开启30分钟。

  b)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5℃的条件下存放。

  c)开饭结束后,做到“落手清”——地面清、台面清、橱窗玻璃清

  d)操作时要避免食品交叉污染。

  7.留样菜管理制度

  a)用餐实行食物留样菜制度。

  b)留样方法:在当天发出的菜品之前,应用消毒过的勺,留有不同的荤菜、荤炒菜、蔬菜等直接放入消过毒的容器中,品种不同的标本应分别放置,注明日期、餐次、留样数量应在100克,留样的菜品应放置在冷藏保存48小时,以备必要时检验。

  8.剩饭菜处理规定

  a)剩饭菜回笼、回锅处理必须填写记录表,并授权专人负责。

  b)隔顿隔夜饭菜回笼必须存放在回笼间或专用冰箱内,存放时间不能超过16小时。

  c)剩饭菜的回笼、回锅、要指定专人负责。

  d)隔夜饭菜回锅以后,必须要经班长以上的食堂负责人检查菜肴质量,提出处理意见,并在《美食广场剩饭菜处理跟踪记录表》并在记录表上签名。

  e)中午的剩饭菜可放在18℃以下的回笼间内,达不到18℃以下的室温,则应存放到冰箱内。

  f)绿叶蔬菜必须当天处理,不许回锅出售。

  g)混炒菜不许回锅两次再出售。

  9.老油的处理规定

  a)开油锅的油分为2种,分别为炸鱼的和炸其他的。

  b)炸鱼的油每餐把沉淀物倒掉,三天后把炸鱼的油作为废气处理。

  c)把炸其他的油再倒入炸鱼的油锅中。

  10.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a)环境卫生:

  1、餐厅卫生包干到人,每天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操作台、灶台做到工完场净,炊具摆放整齐。

  3、餐厅附近无垃圾、杂草、污水;排水道要定期打扫,保持畅通。

  4、餐厅要做到一日三扫、地面拖一至两遍;仓库、办公室、走道要每日打扫,始终保持清洁;荤食间、蒸饭间、面食加工间的地面以及锅台、机械设备做到工完场清,要求达到无污垢,无积水。

  5、各餐厅负责人按用餐座位数把服务员进行合理的分配,来负责擦餐桌椅,餐盘有用餐者本人将餐具放至残菜台,每餐结束后服务员对餐桌椅再次进行清洗,每周对餐桌椅进行消毒,玻璃门窗由各餐厅指定人员进行保洁,食堂外围由保洁公司负责。

  6、仓库内定期施药、防鼠灭蝇。(每季度一次)

  b)炊餐具卫生:

  1、所有炊具由专人负责,用过洗净,没有污垢和油腻,摆放整齐。笼布要常洗。

  2、炊事机械用后及时擦洗干净。砧板、抹布要常洗,定期消毒。

  3、公共碗筷,用后洗净、消毒待用。

  4、餐具细菌抽样检查,每年一次送国家指定部门化验,并做好记录。

  c)饮食卫生:

  1、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不采购、不验收、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的食物。

  2、加工食品时要除去不可食用的部分,洗净加工。

  3、冷库、冰箱中食物生熟分开,上熟下生分层摆放,不得混乱,加工间要做到荤素分开摆放。

  4、加工出售主副食品做到以销定产、计划供应、缩短存放时间、严格把关剩饭剩菜的出售。

  5、烹调加工所用的原料保证新鲜。

  6、进行粗加工时,肉、禽、水产所用的刀、墩、案、盆、池等应与蔬菜用的分开。

  7、防止熟食与生食品、直接食用食品与尚待加工食品的交叉污染,包括直接和间接和交叉污染。加工用的容器(盆、盘、桶等)和用具标上生熟标记。

  d)个人卫生:

  1、提高对食品卫生重要性的认识。

  2、每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持健康证上岗。

  3、时刻保持手的清洁卫生,食堂工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涂指甲油。不得带戒指、耳环、首饰和手表。

  4、售饭间、加工间严禁吸烟。出售食品不得用手抓、不得对着食品咳嗽、不随地吐痰、不穿工作服上厕所、工作前后要洗手。

  5、严格执行晨检制度,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卫生安全的疾病及时调离。

  6、要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勤修指甲、勤洗换衣服,工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女同志要把头发戴在帽子里面),在出售窗口时应戴口罩、手套。严禁穿戴不卫生的工作衣帽、围裙、护袖。

  美食城管理制度 3

  1. 目的`

  为确保美食城内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美食城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商贩以及美食城管理人员。

  3. 食品安全责任

  3.1 美食城经营管理者负责美食城食品安全的全面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

  3.2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商贩必须遵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

  4. 食品原料采购与管理

  4.1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商贩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原料,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建立进货台账。

  4.2 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禁止采购和使用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原料。

  5. 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管理

  5.1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商贩必须遵守食品加工制作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在加工制作过程中不受污染。

  5.2 食品加工制作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

  6. 食品贮存与运输管理

  6.1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商贩必须建立食品贮存与运输管理制度,确保食品贮存与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6.2 食品贮存与运输设施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定期清洗、消毒。

  7. 食品安全培训与教育

  7.1 美食城经营管理者应当定期组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商贩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7.2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商贩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从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技能。

  8. 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8.1 美食城经营管理者应当定期对美食城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商贩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8.2 美食城经营管理者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9.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9.1 美食城经营管理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9.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美食城经营管理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0. 附则

  10.1 本制度由美食城经营管理者负责解释。

  10.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美食城管理制度 4

  1. 目的

  为保持美食城环境卫生整洁,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美食城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商贩以及美食城管理人员。

  3. 环境卫生责任

  3.1 美食城经营管理者负责美食城环境卫生的.全面管理,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明确环境卫生责任。

  3.2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商贩必须遵守国家环境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环境卫生。

  4. 环境卫生标准

  4.1 美食城环境卫生应当符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做到干净整洁、无垃圾、无积水、无蚊蝇。

  4.2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商贩必须保持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洁,做到地面干净、墙壁无污渍、厨房整洁。

  5. 废弃物处理

  5.1 美食城经营管理者应当设立废弃物收集设施,确保废弃物及时收集、清运。

  5.2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商贩必须将废弃物放入指定设施内,不得随意丢弃。

  6. 环境卫生整治

  6.1 美食城经营管理者应当定期组织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消除卫生死角,提高环境卫生质量。

  6.2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商贩应当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共同维护美食城环境卫生。

  7. 卫生防疫

  7.1 美食城经营管理者应当根据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制定卫生防疫措施,防止疾病传播。

  7.2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商贩必须遵守卫生防疫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疾病传播。

  8. 监督管理

  8.1 美食城经营管理者应当定期对美食城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商贩进行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8.2 美食城经营管理者应当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9. 附则

  9.1 本制度由美食城经营管理者负责解释。

  9.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美食城管理制度 5

  1. 目的

  为保证美食城正常运营,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美食城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商贩以及美食城管理人员。

  3. 营业时间规定

  3.1 美食城营业时间一般为每天早上xx点到晚上xx点,具体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2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商贩应当按照美食城规定的营业时间开展经营活动。

  4. 作息时间表

  4.1 美食城经营管理者应当制定美食城作息时间表,明确美食城各部门、各岗位的作息时间。

  4.2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商贩应当按照美食城作息时间表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更改作息时间。

  5. 入离职管理

  5.1 美食城经营管理者应当对美食城从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记录从业人员的入离职情况。

  5.2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商贩应当遵守美食城的.考勤制度,按时入离职,不得迟到、早退。

  6. 加班管理

  6.1 美食城经营管理者应当合理安排从业人员的工作时间,避免过度加班。

  6.2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美食城经营管理者应当与从业人员协商一致,并支付加班费。

  7. 休息时间

  7.1 美食城经营管理者应当保证从业人员的休息时间,确保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7.2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商贩在经营过程中应当合理安排从业人员的休息时间,不得连续高强度工作。

  8. 营业时间调整

  8.1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营业时间,美食城经营管理者应当提前通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商贩。

  8.2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商贩应当按照调整后的营业时间开展经营活动。

  9. 监督管理

  9.1 美食城经营管理者应当定期对美食城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商贩的作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9.2 美食城经营管理者应当积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开展劳动用工监督检查,接受劳动保障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美食城管理制度 6

  1. 目的

  为确保美食城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美食城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商贩以及美食城管理人员。

  3. 消防安全责任

  3.1 美食城经营管理者负责美食城消防安全的全面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3.2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商贩必须遵守国家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消防安全。

  4. 消防安全培训与教育

  4.1 美食城经营管理者应当定期组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商贩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4.2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商贩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确保从业人员掌握消防安全技能。

  5. 消防设施与设备管理

  5.1 美食城经营管理者应当在美食城内安装必要的消防设施与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5.2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商贩必须熟悉美食城内的消防设施与设备,并掌握使用方法。

  6. 消防安全检查与整改

  6.1 美食城经营管理者应当定期对美食城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商贩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2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商贩应当积极配合美食城经营管理者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 防火间距与防火分隔

  7.1 美食城经营管理者应当确保美食城防火间距和防火分隔符合国家消防安全标准。

  7.2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商贩不得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8. 消防安全疏散

  8.1 美食城经营管理者应当在美食城内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8.2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商贩应当保持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不得堵塞、占用。

  9. 消防应急预案

  9.1 美食城经营管理者应当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美食城管理制度 7

  一、食品全管理

  1、食品采购:幼儿园必须从正规的食品供应商采购食品,严禁采购过期、变质、不合格的食品。

  2、食品储存:食品必须存放在干、通风、无异的地方,严格按照食品储存要进行分类、标识、分装、封存和保质期管理。

  3、食品加工:食品加工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全要,严禁使用过期、变质、不合格的食材,加工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证书。

  4、食品销售:食品销售必须标明食品名称、价格、保质期等信息,严禁销售过期、变质、不合格的食品。

  二、环境卫生管理

  1、场所卫生:幼儿园美食城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地面、墙壁、天花板、桌椅等必须经常清洁消毒。

  2、器具卫生:食品加工和餐具清洗必须使用专用设备和清洁剂,经常进行清洗消毒。

  3、人员卫生:从业人员必须保持个人卫生,戴干净整洁的工作服,戴口罩、帽子和手套等防护用品。

  4、垃圾处理:垃圾必须分类投放,严禁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区域堆放垃圾,必须及时清理。

  三、服务质管理

  1、服务态度:从业人员必须热情周到,礼貌待客,严禁出现恶劣服务态度。

  2、服务速度:服务速度必须快捷高效,不得因为人员不足或其他原因影响服务质量。

  3、服务品质:食品必须新鲜美,餐具必须干净整洁,服务质必须到顾客的满意度。

  四、全防范管理

  1、火灾全:幼儿园美食城必须配备灭火器和烟雾报警器等消防设备,加强火灾全教育和演练。

  2、突发事件:幼儿园美食城必须建立应急预案,加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3、全查:幼儿园美食城必须定期进行全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幼儿的安全。

  五、其他管理

  1、管理人员:幼儿园美食城必须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全、环境卫生、服务质和全防范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2、培教育:幼儿园美食城必须定期进行从业人员的培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技能。

  3、投诉处理:幼儿园美食城必须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顾客的投诉和意见反馈。

  美食城管理制度 8

  为进一步加强对美食广场档口的监督和管理,美食广场将实行“档口经营户负责制”,由经营户对本档口的饭菜质量、菜肴价格、服务态度、卫生状况、就餐环境、安全生产、员工配备等全面负责,对发生的问题承担相应责任,并制订如下管理办法:

  一、档口员工招募及管理

  各档口由各经营户自行招募,所招员工必须符合接待中心用工条例,并持有健康证。经营户在招募完毕之后,须将所招员工上报接待中心登记备案,如有变动需上报接待中心登记备案;档口员工薪金由各经营户自行确定,自行发放;员工住宿由各档口自行解决;各档口必须为所招员工购买保险;各档口对各自安全责任事故负责;各档口员工由各经营户在依据接待中心各项规章制度自行管理,由接待中心进行监督管理。

  二、档口原材料采购及台帐管理

  各档口原材料由各档口自行采购,但必须建立相应采购台帐,对自行采购的原材料应严格按照浙江林学院饮服公司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在自行采购过程中,各经营户不得以浙江林学院后勤集团公司接待中心的名义与供应商发生经济往来关系。

  三、档口品种设置及价格审批管理

  各档口在确立经营项目后,根据合同确定所经营的品种及价格,如在经营过程中,需开发新品种,或需调整价格,必须上报接待中心审批备案,同时不得与其他档口设置的品种相冲突。

  四、档口设备及公用部位设备管理

  由甲方提供的各种设备,各档口只有使用权,设备损坏按重置价格进行赔偿,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由各档口自行承担。由集团公司购置的餐具,在使用的过程中如有破损或需重新添置的,根据购置餐具金额按照营业额比例分摊到每个档口。各档口需另行添置的餐具,由接待中心统一采购,费用由各档口自行承担。

  五、档口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接待中心与各档口经营户签定“食品安全卫生责任书”明确责任和义务,同时各档口要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等国家行政法规和学校、集团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与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实行每月红黄牌挂牌制,档口在被亮两次以上黄牌或一次红牌者将勒令停业整顿,接受一定的经济处罚。

  各档口供应的各种食品及相应的生产、服务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卫生标准以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接待中心监督,连续二次(或累计三次)书面整改末达到要求的,视同各档口违约。因各档口原因导致的任何食品中毒以及其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六、档口现金操作管理

  在营业期间,各档口通过接待中心统一的金龙卡收银机收银,不得自行收取现金。美食广场设立统一现金窗口,为无金龙卡的顾客提供服务。

  七、结款时间:

  结帐时间为上月26日—本月25日,结款时间为下月10日—12日,节假日顺延,凭有效凭证结帐。

  八、管理

  各档口必须为师生提供优质亲善的服务,要充分尊重师生,尽力满足顾客的需要,做好服务工作。接待中心从职业道德、文明用语、行为仪表、服务规程、师生意见投诉等方面对各档口进行监督和考评,并进行相应的奖励和处罚。

  各档口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学校的实际情况、师生的'消费能力,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合法、文明经营。各档口如进行宣传或促销等活动,须经接待中心书面同意。接待中心有权对各档口的管理、经营和服务活动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并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校纪校规以及接待的规章制度的行为,根据接待中心的有关规定以及事件的严重程度采取50~5000元的经济处罚,逾期三天不交的加倍处罚,情节严重的视同该档口违约。

  各档口在经营过程中须充分重视师生意见,满足师生需求,对师生反映情况,经查实的,根据接待中心有关规定进行。给接待中心造成不良影响的,加重处罚;情节严重的,视同违约。

  九、监督考核管理

  接待中心通过美食广场管理部直接对各档口日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并对各档口从食品安全卫生、品种市场认可度、经营状况、服务质量、物资采购及财务等方面进行考核,缴纳叁万元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押金并签署相应安全责任书。

  十、本办法由后勤集团接待中心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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