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表的管理制度

2024-10-09 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考勤表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考勤表的管理制度 1

  一、制定考勤管理制度的目的

  建立和完善员工的各项考勤制度,通过对员工各项考勤情况的统计,为所员工月、年度绩效考核提供依据,引导员工考勤行为与公司目标保持一致,保证公司、所整体目标的实现,提高公司所在监理市场竞争环境中的竞争实力。

  二、考勤管理的原则

  考勤管理应当遵循“客观、公正、人性、灵活、赏罚分明”的原则。

  三、考勤管理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监理二所所有员工及由参与监理二所主办项目的其他所部员工。

  四、考勤管理制度内容

  (一)作息制度和工作制

  依据公司相关文件精神,作息时间安排如下:

  (1)所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

  (2)每周周日为公休日,

  (3)其他工作时间制度: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所需,调整工作时间及安排加班。

  (4)法定节假日各项目根据公司统一安排的休息时间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酌情按排。

  (5)所属各项目(含主办项目)的加班情况必须在安排加班当日的下午17时报至文员处进行登记,由文员将加班情况报至公司人力资源部。如遇不确定加班情况,必须在加班后的次日报文员登记。除此之外,加班的起止时间必须在考勤表中注明。

  每周由一名项目负责人对所属各项目(含主办项目)进行抽查(每周抽查不得少于二至三个项目,每季度必须确保所有在建项目抽查一次)。

  各项目考勤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指定的专人进行负责。

  各项目必须在每周六将周考勤表交至文员处登记,有文员进行汇总。

  所属人员(含所主办项目的其他合做所部的人员)请假,请假1天的由项目总监或项目负责人直接批准,请假时间超过2天(含2天),需书面报所长批准。请假未被批准的,人员不能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请假者,手机必须开机,以保证公司、所能随时联系上。

  (二)所周例会签到制

  所属人员(含合作项目人员)如无特殊原由,周例会必须参加并签到(参加非本所主办的合作项目,参建人员应参加主办所周例会),确属无法参加的,应向所属项目负责人请假。无故不参加周例会的记缺席,记入当月绩效,缺席达到10次的记入当年绩效。

  (三)周报、月报制度

  周报、月报的编制也列入到本制度。

  所属各项目(含主办项目)必须在周六将形成正式文本的周报交至所文员处。

  月报,必须每月按时编制,每月25日至次月2日为上交月报时间。

  对周、月报逾期未交的项目部,记为缺勤。周报缺勤记入当月绩效,月报缺勤记入当年年终绩效。

  各项目部可根据所监项目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周、月报的编制时间,并报文员备案,未审请调整的项目一律按上述时间安排执行。

  所可根据项目的实际要求增加日报和旬报的编制时间,时间安排依照项目情况确定,由文员登记备案。

  (四)学习签到制

  将所组织的各项学习签到纳入到考勤制度。

  每次学习前,由所拟定出参加学习的人员名单,由文员通知到个人。参加学习的'人员无特殊事由不得缺席,参加人员必须签到,参加未签到者一律视为缺席,记入月绩效考核。

  五、奖惩制度

  (一)迟到、早退

  以上下班时间为标准,以公司制式考勤表时间为依据,超过上班时间十分钟视为迟到,提前十分钟下班视为早退,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且没有向部门负责人请假者,按旷工一天处理。迟到、早退一次处罚人民币10元,一个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扣除当月全勤奖。

  (二)旷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而擅自不到岗者,以旷工论处。

  (2)伪造出勤记录者,一旦查明以旷工论处,并追查考勤记录者与总监/项目负责人的连带责任。

  (3)旷工一天罚款100元。超过七日者扣发一个月的工资,所部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予以警告、辞退、除名等处罚。

  (三)缺席

  对无故不参加所周例会、学习的行为,视为缺席。缺席一次处罚人民币10元,一个月周例会、学习累计达3次,扣除当月全勤奖。

  (四)缺勤

  (1)周报无原由的未按时将正式文本交至文员处的视为缺勤。缺勤一次处罚人民币10元,月累计达2次,扣除当月全勤奖。

  (2)月报无原由的未按时将正式文本交至文员处的视为缺勤。缺勤一次处罚人民币20元,年度累计达3次,年终绩效奖扣10%。

  考勤表的管理制度 2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时间

  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为2:00至6:00。每周日休息,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综合办公室另行通知。

  2、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的者,代理人各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3、公司每天综合办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负责领导,由其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4、所有人中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不办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5、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者,按迟到论处;30分钟至1小时到班者按旷工1小时论处;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旷工半日论,超过15分钟提前下班者按旷工半日论。

  6、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7、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全勤奖。

  8、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

  9、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10、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总经理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办手续者,须经负责人批准,凡过期或末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发全勤奖,并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11、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二、事假管理方法

  1、事假应在前一日下午5时前申请,经主管查实认可并核准后方为有效,一次不得超过5天。

  2、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4天,超时为旷工。

  3、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故,应于两日内提出申请,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后准予补假。

  4、凡请事假当月累计4小时以内,计扣半天工资,超过4小时至8小时以内按一天计扣。

  三、病假管理方法

  1、因病请假一天者,最迟应于请假的翌日提出申请,经主管签核后将请假申请送交人事科登记。

  2、请病假一天内者免附医师证明,但当月边续请病假一天以上或累计逾一天者必须提供当日就医的证明(必须为公立医院,私立医院无效)。

  3、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届满时因病情严重经公立或劳保医院医师诊断必须续疗养者,可酌给特别病假,但以3个月为限,现住院者,以1年为限。

  4、当月请病假1天者,本薪照给,4天以内者计扣半天工资,超过4天至8天者扣一天的工资。

  5、不按上列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论。

  四、员工请假核准权限

  1、1-3天由直属核准。

  2、4-6天由经理核准。

  3、7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五、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

  1、上班中因事外出者,需填写出门申请单,经本部门负责人核准,转交门卫,由门卫负责出入时间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备查。

  2、因病或紧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时应先请准给假,并依元宝填具请假卡,由主管核准,转交门卫,由门卫负责出入时间的填入,并于次日早晨交公司人事部备查。

  3、其他零星事务,不予准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规定议处。

  六、员工打卡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为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物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打卡:

  1、经总经理核准免于打卡者。

  2、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经主管核准者。

  3、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时间规定如下:

  上午:自8时至12时整。

  下午:自14时至17时整。

  上述上、下班时间各单位主管可视实际需要及各地区特殊情形呈总经理调整,但每日实际上班时数不得少于7小时。

  第三条员工于上班时间后打卡出勤者即为迟到,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为早退。

  第四条上班迟到5分钟以内打卡者,为第一类迟到;上班迟到超过5分钟以后打卡者,为第二类迟到;凡一个月内,第一类迟到3次者,视同第二类迟到一次。凡一个月内第二类迟到三次者,视同旷职半天。

  第五条中午下班、上班不得一次打卡,2次打卡的时距应在30分钟以上,否则视同第二类迟到。

  第六条员工上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于卡片上核准签注外,视同第二类迟到。

  第七条员工属第一类迟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单位统计,并送呈有关部门主管,作为平时考核参考资料之一。

  第八条员工属第二类迟到者,于每月底由人事单位统计,除呈报有关部门主管外,每次扣其该月份薪金总额的1%,充为福利金。

  第九条员工下班而末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经直属主管于卡片上核准签注外,视为早退,上项签注必须于下次上班日上午9时前亲自呈主管签注为限。

  第十条员工早退者,每次扣其该月份薪金总额1%,充为福利金。

  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以旷职一天论,并按其情节酌以惩处:

  1.委托他人代打出勤卡者;

  2.有涂改情况者;

  3.故意毁损出勤卡者;

  4.伪造出勤卡者;

  如有第1项的情形发生,代打者

  1、车间人员全勤奖:标准为每人30元/月,由公司承担。具体根据员工本人在当月是否满勤予以计算(正常调休除外)。如公司放假,则当月均无满勤。

  2、如由于公司原因,造成生产车间员工、计时人员停工停产或非正常放假的,则统一按每人25元/天的标准给予补贴。

  3、每月总工价的3.5%作为组长的职务补贴与考核工资(各占其中的50%),同时结合其本人出勤比例及每月的综合考核结果予以计算。如上述两项未获得全额的,其差额部分则流入员工薪资的计算范围之列。

  4、每月总工价的1%,作为副组长的职务补贴,同时结合其本人出勤比例计算。如未获得全额的,其实际差额部分则流入员工薪资的计算范围之列。

  5、个人奖金部分:【每月总工价-每月总工价x4.5%】x10%x个人奖金系数

  (注:即每月总工价x9.55%x个人奖金系数)

  (1)由组长、副组长根据本组人员的出勤、工作表现等状况予以评出副组长及组员的个人奖金系数;再由生产部复评或更正,行政参与审核把关。

  (2)为适当均衡奖金额度,故要求初评和确认时,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3)因组长已享受考核工资,故不参与该奖金系数的评定和具体分配。

  6、本组所有人员的`基本工资计算:

  每天计算出当日总工价,再减去每日提留的上述3~5条款的应分配部分,即为每日余额;然后则根据本组人员在当日的出勤时数,进行计算每人的基本日工资;当月结束后,方最终汇总出基本月工资。

  7、如因本组组长请长假不在职期间,而由副组长负责日常工作的,则按相应的比例划到副组长的补贴中。

  8、员工的基本工资、奖金系数与金额、全勤奖及特殊岗位补贴,组长、副组长人员的职务补贴或考核工资等各项明细,均在本人的当月工资单中给予分别单独列出,以提高薪资计算的透明度,从而达到一目了然的效果。

  9、中途离职的人员,则不享受当月全勤奖、奖金或职务补贴、考核工资等。

  10、车间人员日常违规、违纪的处罚金额,予以纳入生产活动基金库;行政审核后,由财务单独划出,并负责挂帐保管,以作为本车间优秀员工奖金和活动组织开展的专项支出费用,其不足部分由公司承担。

  注:因工作失职或失误等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处罚款项,则不予纳入该基金库。

  11、车间季度优秀员工的评选和奖金额度(一般在100~200元之间),则逐级上报,经行政审核确认后予以发文表彰通报,再以红包奖励形式统一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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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请假制度

  1、请假2周以内由学校审批,2周以上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不超过2周,2周以上送教育局审批,事假每学期不超过7天,婚假5天,(晚婚的20天,要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丧假7天(指直系亲属死亡),产假90天,晚婚加15天,到教育局请假,护理假7———10天。

  3、请假人必须到教务处领取学校专用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

  4、有急事或疾病不能到校的.应托人请假,来校后及时销假并补办请假手续。

  二、考勤制度

  1。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校,正常上班时间,无课时有事需离开,必须向学校打招呼,否则视为旷工。周五需乘早车者,必须经过学校批准后方可离开。

  2。有事先请假再离开,拒绝口头请假,否则按旷工对待。假满不销假、续假的按旷工对待,外出考试、开会、出差、学习等超过规定时间不请假的按旷工对待。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特殊情况需晚来、早走或中途离开,需口头请假,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4。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声落必须进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不得提前下课,教室内不准打电话、玩手机。不得私自调课、换课。

  5。教师考勤情况按周汇报并公示。

  三、考核办法

  1、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前下课,发现一次扣除5元。

  2、无课时有事需离开不口头请假的一次扣5元。

  3、因特殊原因迟到者,需向学校领导说明情况,不提前说明的一次扣5元。

  4、私自调课一节扣5元,缺会一次扣10元。

  5、无故缺课一节扣10元,3次迟到或早退按旷课一节计算,上课迟到15分钟或早退10分钟按旷课对待。

  6、旷工一天扣30元。

  7、事假超过7天的每天扣除15元。

  8、所有考核均从绩效工资或奖金中扣取。

  四、检查、统计

  1、教师考勤由教务处统一管理,每周汇总并公示,学期末统计。

  2、上课情况由值周教师每天如实检查登记,校领导监督并每天抽查三次,发现未如实检查登记的,一次扣除值周教师日均绩效工资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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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为了公司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有员工都要考勤。

  第三条冬季上班时间是8:00~12:00、2:00~6:00,夏季上班时间是8:00~11:30、2:30~6:00,具体以公司通知为准。

  第四条上下班实行签到制,办公室人员在综合部签到,市场部人员和项目人员在现场签到,签到由本人自签,代签视为无效,各部门必须认真管好签到记录,综合部监督检查签到情况。

  第五条上班时间不按时到岗位的为迟到,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为早退,工作日不上班又没有请假的为旷工,考勤以签到薄签到时间为准,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为事假。

  第六条负责考勤管理的人员要严肃考勤纪律,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第七条职工请事假,须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长报请,五天以内(包括五天)由部长批准,五天以上由经理审批。请假期间,遇有休息日、法定节日不另给假,统一按事假计算,事假期间不计工资。

  第八条迟到十分钟以内扣五元,三十分钟以内扣二十元。

  第九条职工因工负伤,需要休息者,部门在五天内出据工伤事故报告报公司备案,由经理审批,享受工伤待遇。

  第十条凡因婚、丧、探亲、生育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岗位的,必须事先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离开岗位,否则视为旷工。

  第十一条职工休假期满及时到部门销假,开始正常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回工作的,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不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第十二条临时工工资以天计,做满一个月享受两天休息,临时工旷工一天扣一天工资,每月旷工累计三天除名。正式工旷工一天除扣除当日工资外,取消月度奖,连续请假三天以上者取消当月月度奖,年终奖相应下浮,全勤奖也相应下浮,一个月连续旷工超过十五日,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部门月底汇总当月考勤,将考勤结果上报出纳,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公司于每月5日发给员工上一个月的工资,并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

  第十四条职工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法定节假日薪资及津贴照付,法定节日加班的`工资计算遵守劳动法规定。

  第十五条公司原则上不安排加班,因生产和工作上任务紧需要加班的,一般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单日工资补发。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宣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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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考勤方式及工作时间

  1、考勤对象为上海公司全体员工。

  2、原则上,上海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使用指纹/人脸识别考勤设备,并通过考勤系统记录考勤情况。

  3、职能部门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4、项目服务人员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5、项目秩序人员根据现场管理需要,以排班班次为准进行出勤。

  02考勤异常及旷工定义

  1、迟到、早退、忘打卡视为考勤异常;未打卡且无补卡申请或应出勤而未出勤视为旷工;

  2、迟到早退:打卡迟到1秒也是迟到,打卡早退1秒也是早退,可直接造成迟到早退扣款!

  3、旷工:应出勤而未打卡的,旷工时长在2小时以内的计0.5日旷工,旷工时长超出2小时的计全天旷工。

  特别提醒!根据我们现存的班次时长,一旦产生未打卡且未进行补卡申请的,都将会按照旷工一天计算,所以一定要好好打卡啊。

  03关于补卡

  1、未打卡:确因客观原因(断电断网、指纹脱落、新员工未录指纹等)导致员工未能正常打卡的,应最晚于异常产生后三个工作日内发起补卡申请,审批通过后视为正常考勤;

  2、忘打卡:员工上下班未能按时按要求打卡的`,应最晚于异常产生后三个工作日内发起补卡申请,审批通过后记为忘打卡;若未发起补卡申请或补卡申请未通过的,按旷工处理;

  三天!三天!三天!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过时不予补卡哦~

  04关于请假

  1、所有类型的请假均需提前发起审批,审批完成后方可休假,严禁事后补假的产生;

  2、员工因公外出原则上也需提前进行线上外出申请,如确为突发外出,最晚于外出当日发起申请,因公外出同样不允许事后补单;

  3、调休:调休必须是产生本休加班后方可进行调休申请,即“先加班,后调休”,严禁因个人原因将本休天提前;

  划重点

  1、所有异常的处理时限为三天,请及时关注自己的考勤打卡情况;

  2、人员请假、外出,均需提前发起申请;

  3、考勤冻结日为次月2日,月底发起的补卡、请假流程需在次月2日前完成审批,次月2日后将无法处理考勤异常

  4、员工考勤周期内迟到/早退/忘打卡共计3次免责机会,超出三次的部分,第4-6次,单次产生考勤异常扣款30元,第7次及以上,单次扣款50元。

  5、连续旷工3天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最后的最后,如果实在是记不住打卡,那就在上下班时间设置两个闹钟吧,动动小手,旷工没有,岂不是美滋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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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干部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干部职工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重要工作。

  全体人员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工作人员要加强组织纪律性,自觉遵守机关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各干部职工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四条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五条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第六条干部职工请销假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请假由本人写请假条,级部门领导同意,分管主任批准,然后交综合部备案。

  干部职工请假期满必须按期返回,未经批准不准超假。

  确因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当在返回的当天或第二天补办续假手续。

  请假权限:所有干部职工需请假一天的由部门领导批准,两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主要领导批准。

  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七条干部职工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病假:1.干部职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领导批准,报综合部备案,月累计超过三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的诊断书。

  2、伤人员要有医疗和鉴定部门的手续,经领导班子研究认可,休假期间一切待遇不变。

  3、年累计请病假超过半年者,取消评优评奖资格。

  事假:

  1.干部职工因合理原因请假须要本人亲自履行手续,并按规定时间申请,并经部门领导批准休假。

  2、请事假的干部职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八点半以前请示主要领导),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干部职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4、请事假年累计30天以上的、因直系亲属有病,请假半年以上的',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奖资格。

  第八条年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在规定的假期内,工资待遇不变,但超出的天数均按事假对待。

  或未按规定时间第九条未向部门和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相关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第十条1.2.3.4.5.6.7.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终不予评优评奖:凡请假不备案的。

  未经批准无故不上班的。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

  无请假条,不履行请假手续的。

  超假又不进行补假的。

  不按请假审批程序进行请假的。

  旷工超过2天的。

  以办公事为由不打招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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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6天工作制

  上午 8:00 12:00

  下午 13:3017:30

  星期天为休息日。如平日或周末需加班,本公司会将以1x1.2倍的方式计算加班费。

  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 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 给假10天

  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集体活动的补充费用。

  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考勤表的管理制度 8

  第一条目的:

  为了对管理处员工的出勤状况进行有效管理,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管理处所有合同制员工及在管理处领取劳动报酬的其他劳动者。

  第三条职责:

  (一)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审批、监控及管理。

  (二)行政部负责对管理处各部门员工的出勤状况进行统计、核算、审核及监督。

  第四条定义:

  (一)迟到:是指正常上班时间已到,员工未经批准无故推迟上班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

  (二)早退:是指未到下班时间,员工未经批准提前下班不超过30分钟的。

  (三)漏打卡:是指员工在正常上下班打卡时间内未能按规定打考勤卡的。

  (四)代打卡:是指在任何应打卡情况下,员工没有亲自打卡,而由他人代替打卡的情况。

  (五)旷工:是指在规定上班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在工作岗位超过30分钟的。

  (六)外出:是指因工作需要(如采购物品、办理业务、参加会议、培训学习、参观视察、调查研究等)到公司所在城市的市区(广州市不包括花都区、番禺区、黄埔区)超过半小时以上且当日在公司下班前能返回公司者。

  (七)出差:是指因工作需要(如采购物品、办理业务、参加会议、培训学习、参观视察、调查研究等)到公司所在城市的市区以外(广州市包括花都区、番禺区、黄埔区)且当日在公司下班前不能返回公司者。

  (八)加班:是指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且时间超过2小时(含)的。

  (九)补休:是指员工在有加班的前提下,在工作量较少时申请的休息时间,补休按正常出勤计。

  (十)全勤:指在一个考勤计算月度内,没有旷工,且迟到/早退不超过1次的,或按本制度第四条第十一项第2规定的`相关情况,全勤享有全勤奖。

  (十一)请假:员工假分为法定假、年休假、生日假、事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丧假等10种假。

  第五条上班时间:

  (一)每周一至周五09:00—18:00(其中12:00—13:30为午餐及午休时间),周六、周日休息。

  (二)个别部门周六如需值班的由各管理处行政部自行安排。

  第六条打卡规定:

  (一)上下班应亲自打考勤卡,一个工作日的打卡次数为2次,行政部每月按考勤考汇总考勤。

  (二)员工因某种原因而遗漏打卡时,必须在应打卡时间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直接上级证明由行政部负责人在考勤卡上做签卡处理;部门负责人如遗漏打卡则需由管理处总经理签卡。每签卡一次,扣发当事人10元,如发现是因迟到而未打卡者,还应当扣除因迟到需扣发的款项。

  (三)员工考勤卡遗漏打卡超过3个工作日后再由其他人证明而要求签卡者,若未超过10个工作日,则扣发当事人20元/次,若超过10个工作日的,则扣发当事人30元/次。

  (四)签卡人签卡时需注明签卡日期,行政部将不定期对考勤卡进行核查,严谨弄虚作假的行为,若经发

  现,签卡人将与当事人接受同等处罚。

  (五)当月考勤卡只于当月签卡方为有效,过月无效。

  (六)每发现一次代打卡的,代打卡和被代打卡双方均按扣发50元/次予以处罚。

  (七)员工上班出现如下情况时可做签卡处理,视为有效打卡:

  1、经公司批准因公出差确实无法打卡的;

  2、因公外出确实无法按时打卡的;

  3、因公司开会或其他紧急事情导致无法打卡的。

  第七条迟到/早退:

  员工上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时间在10分钟以内者,扣发10元/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0分钟(含)不超过20分钟者,扣发20元/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20分钟(含)不超过30分钟(含)者,扣发30元/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30分钟(含)者,视为旷工。

  第八条员工旷工:

  员工上班时间不得旷工,旷工1天扣发3天工资;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

  第九条员工外出:

  (一)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时,应事先至行政部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并注明批准人意见。未经批准外出且未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者,若外出时间超过30分钟,则予以扣发30元/次;未经批准外出但已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且情况属实者,则予以扣发20元/次;经批准外出但未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者,则予以扣发10元/次。

  (二)员工需如实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外出返回时必须在《员工外勤登记表》上注明实际返回时间,否则予以扣发10元/次。

  (三)《员工外勤登记表》是记录员工外出时间及行程的考勤依据和报销外出交通费等费用的依据。

  (四)员工外出,如在预计的时间内不能返回时,应事先电话向直接上级负责人或行政部考勤负责人说明,未说明而超过预计返回时间的,每次扣款10元。

  (五)外出报销标准参照财务报销制度。

  第十条出差:

  (一)员工需要出差时,应事先至行政部索取《出差申请单》,填写后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报至行政部备案后方可出差。

  (二)《出差申请单》是反映员工出差时间及行程的考勤依据之一和预支或报销出差费用的证明之一。

  (三)员工出差后,如因事先预计的时间实在不足以完成出差任务、临时接到新的出差任务或航班、火车、客车等因不可抗拒因素而延迟需延长出差时间的,应及时电话向直接上级、部门负责人或行政部考勤负责人说明,待出差任务完成返回公司时,应在3天之内补办出差前的相关手续。

  (四)员工出差报销、补贴标准参考财务报销制度。

  第十一条加班补休:

  (一)员工应在上班时间内完成本岗位的工作任务,因个人因素未完成工作任务自行延长工作时间的不视为加班。

  (二)部门负责人或管理处领导安排下属加班,或因工作需要由员工自行申请加班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的,可计为加班;单次加班不低于2小时或当月累计加班不低于4小时方计为加班,可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补休。

  (三)管理处员工下店(直营店)开展工作,需提交《下店确认函》到行政部。员工下店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其实际超出情况,酌情安排最多不超过3天的补休。

  (四)员工在工作时间之外外出参加学习以及在本公司参加培训,一律不计为加班。

  (五)在工作时间之外上课的培训老师,其月工资与实际工作业绩挂钩的原则上不计加班,特殊情况(如:连续几天在工作时间之外上课且上课时间较长的)下,部门负责人可安排其适当补休;月工资与实际工作业绩不挂钩的可根据实际开课情况由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补休时间,每月补休最多不超过3天,若3天补休无法弥补其加班时间的,可适当奖励。

  (六)调休按照已加班的时间予以安排,不能先调休后加班;员工加班时间须在3个月内补休完毕,超出3个月的,不再安排补休;每次补休不得少于2小时,且以1小时为最小计算单位,不足1小时按照1小时计算。

  (七)补休前必须填写《加班补休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员工补休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具体补休时间以上级安排为准。

  第十二条请假、销假与续假:

  (一)员工请假必须提前12小时以上办理好请假手续。

  (二)请假时间以1小时为最小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三)请假时,员工必须先到行政部索取《请假单》,如实填写后经相关审批人员批准后将《请假单》交至行政部后方可休假。

  (四)员工如遇紧急事情或突然患病,来不及办理正常请假手续时,可以电话或他人转告等方式向直接上级、部门负责人或行政部请假,获得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须在24小时之内补办请假手续。

  (五)员工假期未满上班,填写销假单向行政部销假:假满仍无法按时上班,应提前回公司办理续假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公司办理续假手续,应以电话向有审批权的主管领导续假,经同意后由所在部门代办续假手续。

  第十三条休假:

  员工在公司或国家规定休息的有薪节假日无特殊情况(如工作需要安排的加班等),应正常休假。

  第十四条考勤统计:

  (一)行政部每月1—5日统计上月考勤,其他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二)行政部考勤统计的依据为:考勤卡、请假单、员工外出登记表、出差申请单、加班补休申请单等。

  第十五条相关表单

  (一)员工外勤登记表

  (二)请假单

  (三)出差申请单

  (四)加班补休单

  考勤表的管理制度 9

  为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加员工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据《公司制度》再次严明考勤管理。

  一、考勤是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计发工资及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据,全体人员都必须重视。考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月末会做出考勤统计报告。

  二、员工上班必须打指纹卡签到,一日两次,上午8:30前,下午14:00前,在正常时间外签到,视为迟到,迟到一个月累计超过30分钟,扣除半天工资处理。因公外出办事无法签到者,应填写《因公外出通知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否则以旷工处理。

  三、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要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呈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再交人力资源部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相关负责人,并于上班当日补办手续。无请假单或未及时补办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四、因公外出办事的.人员,应向前台登记并告知去向及预计返回时间。因公出差的人员,应填写《出差登记表》,获得批准后方可出差。如私自外出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如当天需要在公司食堂用膳者,应告知前台,由前台统计后将人数报给食堂,为免浪费,报餐后又不能在公司进餐者,必须至少提前1小时通知前台,如临时取消用餐者公司将给予10元/人/餐作为经济处罚。

  六、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会依据指纹考勤记录,请假单,因公外出通知单,出差审批表等统计考勤,如无考勤记录又无任何凭证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七、以上考勤制度,请各位员工重视,并自觉遵守,执行。

  八、前台工作人员必须对以上做如实登记,对每月迟到、早退或报餐未就餐者进行统计汇总,并于每月张贴公告栏通告全公司。

  考勤表的管理制度 10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每位员工都必须认真自觉遵守。

  上行政班员工实行六天工作制,每周休一天,原则上只有周六或周日部门内轮休。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填写《调休单》进行调休,否则视为旷工。

  第二条生产部、技术部(质检部)、其他不上行政班的部门

  这些部门实行倒班制,具体详情见《生产考勤管理制度》。

  值班人员由总经理授权,轮流值班。具体详情见《安全生产值班管理制度》。

  工厂建设期间、工厂试运行期间、机器检维修期间有特殊工作安排人员,工作时间另行规定,具体工作时间安排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一条考勤方式:倒班员工在人脸指纹考勤机处打卡,行政班员工使用钉钉打卡。另外,行政办公室不定期查岗。

  1.每日考勤三次,即上午上班、下午上班和下午下班各考勤一次。若因公务外出或其他原因而不能考勤的,须由部门电话通知或在当次考勤时间截止前将直接领导(直接领导外出由分管领导)签批的《出门证》或《请假条》交至人力资源部;下午下班考勤,无法及时提交《出门证》或《请假条》签批手续的,公出或请假人应于下午下班前电话通知人力资源部备案,人力资源部电话:0546-7717188。

  2.每日的当次考勤,凡超出考勤时间提交的《出门证》、《请假条》和次日10:00前未进行备案的,人力资源部一概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考勤责任由公出或请假人员自负。

  1.每日考勤两次。即上班和下班各考勤一次,若因公务外出或其他原因不能考勤的,须在当次考勤时间截止前将直接领导(直接领导外出由分管领导)签批的《出门证》、《请假条》及《调、替班申请》交至人力资源部;无法及时提交《出门证》、《请假条》及《调、替班申请》签批手续的,由所在部门统一汇总,最晚于次日上午10:00前上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2.每日的当次考勤,凡超出考勤时间提交的《出门证》、《请假条》和次日10:00前未进行备案的,人力资源部一概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考勤责任由公出或请假人员自负。

  非连续的因公外出或请假,不允许一次性提供跨天的《出门证》、《请假条》、电话通知。

  1.如遇自然天气阻碍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班车晚点无法正常考勤的,需由人力资源部汇总人员名单,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可不予以处罚。

  2.如遇自然天气阻碍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班车晚点无法正常考勤的,当日无法考勤者不记出勤并按照请假处理,当日考勤次数为一次时,不记出勤且不再予以通报处罚;连续考勤两次或三次时,记半天或全天出勤。

  3.公司统一组织活动、会议等,由行政部汇总人员名单,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在活动、会议进行期间,人力资源部统一维护考勤。

  第四条考勤监督:由行政办公室协助并监督员工打卡,规范公司员工上下班打卡行为。

  1.全体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行政班每日打卡4次,即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打卡。倒班员工每日打卡2次,即上班打卡一次,下班打卡一次。

  2.员工不得请人或代替他人打卡;一经发现,发现一次,请、代者双方当日考勤均以旷工计,扣除各自全勤奖;发现三次及以上,请、代者双方予以开除处罚。

  3.员工无论以任何原因未打卡均须在未打卡事件发生后的24小时内在钉钉上填写《补卡申请单》或填写纸质版《补卡申请单》,申请通过后方可转为正常出勤状态,每人每月只有一次补卡机会。

  (二)每日汇总通报。人力资源部每日对考勤异常情况汇总整理,报总经理签批后于次日下发考勤通报,因节假日及签批等原因顺延。

  第一条根据公司规定,行政班员工月内上班达全勤者即月内应出勤天数全勤,即可获得月度全勤奖(全勤奖每人每月200元)。法定假日、婚假和丧假等均视为正常出勤,不影响全勤奖的考核(公司统一放假待定)。

  第二条除去断电、断网等特殊原因,以考勤机打卡结果为准,出现以下现象时将给与处罚:

  1.经了解员工当天按时出勤,但因个人原因忘记打卡的,处罚10元/次;经了解员工当天没有按时出勤,则以旷工处置。

  2.行政班员工迟到、早退、忘记打卡一个月内累计次数超过3次者,不享受当月全勤奖,超过5次者除了扣除全勤奖,还另外罚款300元。倒班员工迟到、早退、忘记打卡一个月内累计次数超过3次者,扣除200元(不进行重复罚款),超过5次者罚款500元。

  3.员工迟到、早退每次超过30分钟且无真实、合理原因视为小旷工,扣除半日工资。

  4.员工无故缺勤、不服从工作安排离岗、上班期间脱岗的当天考勤均以旷工计。

  5.员工旷工1天(含)以内者,扣除150%日工资;旷工1天以上3天以下者,扣除总天数200%工资;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或年累计旷工7天以上者,作为严重违纪,将通报开除,并记入公司的员工个人档案。

  第三条任何员工通过不正当手段篡改考勤纪录经查实后一律予以开除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每月3号前各部门公示考勤并确认签字,如有处罚,罚款则在当月20号发放工资时扣除。

  第二条员工请假应事先填写纸质版《请假单》或钉钉版《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并经相关权责人员批准后报备行政办公室处核算考勤后方可休假。若遇紧急特殊情况来不及事前请准的,也必须事前电话联络并获得权责人员同意,假期结束到岗后2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填写纸质版《请假单》,否则均按旷工计。

  第三条员工请假前必须将本职工作向上司或同事交待清楚后方可休假,请假超过3天时还必须确定职务代理人。

  第四条若请假员工假期满未经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未能正常到岗上班者一律以旷工计。

  第五条请假以半日为最小单位,单次请假在2小时之内者进行月累计,月累计低于2小时(含)的不计为请假,月请假超过2小时者按实际请假时间扣除薪资。

  第六条每个员工每周休一天,当月可视为全勤,但公司规定原则上只能周六或周日部门内轮休。周一到周五因个人原因请假,须填写《请假单》报备,走请假手续,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第七条法定节假日部门内安排值班,部门负责人于放假前两天上报行政办公室值班人员名单。具体值班情况详见放假前公司通知。

  第八条请事假7天(含)以上的,期间公休日均按事假(不含法定节假日)计算。

  第九条如因特殊情况,主管负责人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负责人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行政办公室代为处理,事后补办审批手续。

  第十条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上班当日内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行政办公室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假期类型有法定假期、带薪年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及哺乳假期、考试假期、探亲假和工伤假。

  除日常休息日外,公司按国家规定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休假。

  (2)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1.凡在公司工作满一整年的员工,均可依其在公司工龄的长短享受下列不同时间的带薪年假:

  1.正式员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医疗期内可以请病假;

  2.病假职工需提供正规医院的入院诊断书及医院出具的正规假条。

  4.病假日期长短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来决定,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病假期间公司支付员工:

  (1)病假1个月内公司支付员工的本地区最低标准工资;

  (2)病假2个月至6个月(含),第1个月支付最低标准工资,第2-6个月支付最低标准工资的70%;

  5.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及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1.员工若因个人事务需要处理可在不妨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申请事假,事假期间公司不支付员工工资。

  2.请假以半日为最小单位,单次请假在2小时之内进行月累计,月累计低于2小时(含)的不计为请假,月请假超过2小时者按实际请假时间扣除薪资。

  3.事假原则上每月不能超过7天,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批准;员工年度累计请事假超过25天以上者,取消年终奖金。

  4.新员工试用考察期间须执行公司考勤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如果在试用期内请假时间累计超过7天,将被视为自动离职。

  1.达到法定婚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的员工结婚,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申请带薪婚假3天,申请婚假必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2.晚婚员工(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申请带薪婚假10天(含法定婚假3天及晚婚假7天)。

  1.公司应当根据怀孕女员工的具体情况核减其劳动定额,怀孕女员工依照医务部门的要求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视为正常出勤。

  2.申请产假人员必须提供生育登记本复印件或是生育证复印件。

  3.符合生育规定者,女员工产假为15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5.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9.婴儿不满一周岁的女员工,享有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

  10.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11.女员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

  12.产假期间给付员工基本工资(连续交满一年医保的女员工生产完四个月后可申请生育津贴,顺产为98天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剖腹产为113天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产假期满,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办法执行。

  1.员工的'直系亲属丧亡,可申请带薪丧假3天。直系亲属的定义:父母、养父母、配偶、配偶之父母及子女。

  2.如到外地办理丧事按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省内2天、省外4天),费用由员工自理。

  3.员工的旁系亲属丧亡,可申请带薪丧假1天,跨省员工给假3天。旁系亲属的定义为: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配偶之父母及子女。

  1.对利用业余时间进修的职员,只要所学专业与其现在所从事的工作对口,并附有学校会考时间证明,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人力资源部批准,可以给予期终考试(会考日)假期的有薪待遇。

  2.如属离市区赴考,旅途往返的时间及一切开支,公司不作任何补助。职员须自行解决,公司只提供请假之方便。

  3.考试假只适用于学历提升、与本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考试,且必须提供准考证或学生证复印件。

  因工受伤休假视为出勤,工伤休假期间发放全额岗位工资。第七章出差考勤规定

  第一条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负责人由分管领导批准;总经理及以上的出差时应知会行政办公室,以便联络。

  第二条《出差申请单》填写后交行政办公室登记,出差返回时须到行政办公室核销。

  第一条公司各级人员应遵循公司的作息时间并力求做到在工作时间内努力完成各项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加班。

  第二条部门主管及部门负责人以工作完成为主,部门确因工作需要由公司统一安排加班的,由各部门主管事前提报(组织填写《加班申请单》),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行政办公室备案;在不影响正常工作情况下,事后可累积进行休息,当月加班可以累积至次月月底调休,调休时应由部门领导签字后交行政办公室备查。

  第三条加班时间一般以调休形式予以补偿,调休最小使用单位为半日,须在三个月内使用完毕,不另计加班。

  第四条但因工作需要确实无法调休者,由公司领导批准并填写《加班申请单》后可以给予相应的加班补贴。

  第五条所有外派出差人员按《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计算出差补贴,不计加班。

  第六条部门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因工作需要超时工作不计加班。

  依据劳动合同法,正式员工离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部门或公司人力资源提交离职申请书;试用期员工离职,应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向部门或公司人力资源提交离职申请书。

  员工按规定提交离职申请后,由人力资源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拟离职员工办理交接及离职审批手续,具体流程为:办理工作交接→部门审批→行政部审核→财务部审核→人力资源审核→总经理审批

  办理完离职手续的员工薪资按照公司正常发放日发放;未办理完相关离职手续且自行旷工的员工,公司将不予以结算当月工资,并将追究其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当月提交《离职申请》者次月不计发放全勤奖。

  第一条行政办公室须依据《请假单》、《加班申请单》《调休申请单》等记录将相关员工出勤信息录入公司内部考勤系统,以确保员工考勤记录的准确性。

  第二条行政办公室于次月初统计汇总上月考勤情况,并于次月3号公布考勤统计情况,如有异议可向行政办公室核实。

  第一条本制度由行政办公室负责制定,总经理审阅后批准。

  第二条本制度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XX年1月1日起实行。

  考勤表的管理制度 11

  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理顺工作流程,严格履行审核批准程序,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章日常考勤管理

  第一条各部门设立专(兼)职考勤管理人员,专(兼)职考勤管理人员每周对人员的实际出勤情况进行汇总、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及人事管理部门汇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人事管理部门对考勤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有监督、核查的权利。

  第二条公司的考勤周期为每月的1日至次月的31日,各部门专(兼)职考勤管理人员于次月3日前把经过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的考勤汇总表、假期审批等考前表单上报公司人事部门。人事考勤专员在2个工作日内对公司所有考勤记录审核完毕。

  第三条公司实行大小星期工作制度,每日工作8小时,公司不提倡加班,员工应在工作时间内高效率完成本职工作。各部门因生产工作实际情况需要调整作息时间,需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条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加班需由部门负责人提前1天经主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特殊原因不能提前申请,事后应及时补批手续。

  第五条公司实行休假储备制度,即员工的加班可以作为日后同等时间的调休,公司节假日外休息可以冲抵员工的加班。各考勤管理人员应建立员工调休台帐,及时记录个人的休假储备情况,员工加班调休及冲抵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第二章员工假期管理

  第六条事假:是指因个人原因未到岗工作的时间。

  1、事假的批准程序员工请事假必须先填写请假单,获取核准后方可休假,一般情况下不得事后补假。特殊情况下,必须持有相关证明或事先向主管领导电话说明情况,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按照事假处理,否则一律按照旷工对待。请事假半小时以上的,按事假计发薪酬。

  2、批准权限部门经理可以批准1天以下(含1天),副总经理可批准3天以下(含3天),超过3天以上的事假需要总经理批准。总经理授权按照授权权限批准假期。各级管理人员不得超越权限批准事假。

  第七条病假:是指员工因患病、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或休息的时间

  1、休病假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委托人及时告知本部门负责人,本部门考勤管理人员记录考勤并上报人事考勤部门,本人或委托人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上交休假证明。

  2、休假证明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开出,员工因急诊在就进的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要休假的,需要就诊医院出具急诊和休假证明。

  3、员工在工作时间需要看病时,应先向直接领导口头请假,以当日挂号票或诊断书为依据,看病时间一次满二小时或全月累计满八小时以上,按病假处理。

  4、患病员工按休假凭证或准允休假的时间休息,计算病假时间以员工实际休息时间为准。员工实际休病假时间需由部门负责人在假条上签字认定。未经批准,实际休息时间大于休假凭证开具的休息时间的,按旷工处理。

  5、员工在外地因病休息,需持县级及以上医院就诊和休假证明。

  6、在病假凭证上,有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7、病假工资按照本人基本工资的80%支付,低于北京市政府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医疗期。是指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法定期限。

  1、医疗期计算应从员工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在规定的计算周期累计病休时间达到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时限的,视为医疗期满。病休期间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2、根据有关规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和其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确定医疗期,医疗期计算标准见下表。

  3、员工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经医院确诊后,医疗期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主管副总审核、批准后,可酌情适当延长医疗期。

  4、员工非因工致残和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部门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第九条婚假: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员工的用于结婚的假期。

  1、员工休婚假应书面提出申请并填写假条,按规定给婚假3天。爱人在外地工作且到外地结婚,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2、符合晚婚规定的员工,另给予奖励婚假7天。晚婚假自办理登记手续之日起一年有效且一次使用,不允许拆分,一次使用不足部分视同放弃休假。

  3、再婚的员工可以享受3天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第十条丧假:按规定给予职工处理其直系亲属丧事的假期。

  1、员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及抚养职工长大的抚养人去世,需要本人料理丧事的可给假三天。如亲人在外地去世,其往返路程时间,可按丧假处理,路途费用自理。

  2、员工的祖父母去世,确需本人料理丧事的,经领导批准,可给丧假一天。故去亲人在外地,路程时间按事假处理,路途费用自理。

  第十一条探亲假:是指员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按规定给予的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本规定的探亲假假期按照公司经营状况及公司需求,总经理有权决定是否批准。

  1、本公司双方股东已婚员工原则上每月休假1次,假期为4天(含路途时间),一般休假时间确定在周四至下周一。

  2、本公司双方股东未婚职工原则上每年休假2次,休假时间为1周。

  3、享受探亲假的职工不再享受年休假,本人探亲假期小于年休假,剩余假期可以一次休完,探亲假一般不可以积累使用,特殊情况须经副总经理批准。

  4、公司其他已婚员工在工作满1年,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员工探望配偶假期每年为10天。享受探亲假的员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亲假小于年休假的.,剩余假期可以一并休假。

  5、未婚员工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员工探望父母假期每年为10天,享受探亲假的员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亲假小于年休假的,剩余假期可以一并休假。

  6、员工休探亲假须提前1个月审批。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休假,休假审批单交人事考勤专员备案。

  7、员工经批准的探亲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在探亲假期间因病而超期者,需持县以上医疗部门急诊证明,可按病假处理,其他超假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以上的员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假期,员工累计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20xx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xx年的,年休假为15天。

  2、年休假一般在1个工作年内安排,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集中或分段安排个人年休假,公司一般不跨年安排年休假。

  3、公司年休假一般由公司统一安排,员工有特殊情况需要休年休假的,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累计工作年限按照本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计算,无法提供缴费证明的,按照在本公司工作年限计算。

  第十三条工伤医疗期:是指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

  1、公司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确诊的诊断证明,对照《北京市工伤医疗期分类目录》,确定医疗期,发给工伤津贴。

  2、工伤医疗期一般为一至二十四个月,严重工伤不超过三十六月。

  3、工伤的认定及工伤医疗期待遇以北京市工伤保险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产假:是国家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娩所需休息恢复健康的时间。

  1、女员工生育,按国家规定给予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员工符合晚育条件的,奖励产假30天。经批准,奖励假可由男方享受。

  3、女员工休产假应履行休假审批手续,并报公司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哺乳假:婴儿未满周岁的女职工每班工作时间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如路途较远两次哺乳时间应合并使用。

  第三章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特殊考勤处理

  1、迟到:员工迟到,说明合理原因后,经得领导同意,迟到时间按事假处理;未说明任何理由无故迟到的,按旷工处理。迟到在10分钟以内的罚款10元,10分钟以上半小时以内的罚款20元,迟到半小时以上按事假甚至旷工处理。

  2、早退:员工早退期间按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未履行休假审批程序或特殊情况未补审批手续,一律不能享受休假待遇。

  第十八条本制度所列各项假期其薪酬待遇,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标准或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考勤规定归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二○一○年元月一日起生效。

xxx

  20xx年xx月xx日

  考勤表的管理制度 12

  第一条为加强商场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商场总部,各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或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必须由商场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长签发。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一般分三班:

  早班——7:00~15:00点;

  中班——15:00~23:00点;

  大夜班——23:00~次日7:00点。

  第四条商场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反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1次的处分。

  第六条商场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鄞情况报告商场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鄞奖金及填报员工核表。

  第七条营业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日论处。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商场时间,否则按外出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鄞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鄞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鄞奖,并给予1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鄞奖,并给予1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无故旷工达7天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职工因公出差学习,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鄞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当月全鄞者,获得全鄞奖金100元。

  考勤表的`管理制度 13

  一、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工厂统一规定的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工作时间:8:00~17:00,午休:11:30~12:30

  二、每日早8:00~8:20,所有职能人员及司机统一到办公室签到,不准代签、补签。8:20以后签到视为迟到。午后、下班前抽查不在岗者(厂长派出除外)视为早退。迟到早退6次,取消当月50%效益工资,迟到早退10次,取消当月效益工资。

  三、本厂生产一线职工符合以下条件者,每月颁发满勤奖,当月完成生产任务,服从领导分配,听从指挥,无迟到早退,无病事假,无产品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

  四、职工请病假须旅行请假手续,递交区级以上医院诊断书(急诊除外),否则按旷工处理。

  五、职工请事假须经部门领导批准方有效。部门领导准假权限为一天,超过一天须经主管厂长批准。各部门领导请假须经厂长批准。每月事假三天取消当月效益工资50%,事假5天取消当月全部效益工资。

  六、职工未经请假,擅自不上班视为旷工。旷工一天除扣发当日工资外,取消午餐费、通勤费。旷工二日,当月效益工资和岗位补贴全部取消。旷工三日记以上,取消当月全部工资。全年累计旷工达7天,下浮一级工资,累计旷工15天,按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七、职工出现工伤,必须在24小时内由所在部门领导填写事故报告单报技术安全质检部备案,经指定医院鉴定后按工伤处理。工伤人员不享受效益工资。

  八、婚、丧、产、节育假期间内工资照发(效益及绩效管理工资除外)。

  九、职工以请假为由私下外包工,一经发现,工厂将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考勤表的管理制度 14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纪律管理,促进学生积极参加和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任务与各项活动,使其德、智、体等方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出勤要求

  1、学生请病事假,应当履行请假手续。

  2、学生应当在每学期开学时按学校规定时间返校并办理注册,自开学第一天开始考勤;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请假手续。

  3、学生应当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以及学校或系、部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学生上课、晚自习、实验、实习、实训、劳动、军训、社会实践、课程考核及其他集体活动(如政治学习、听报告、运动会、升旗、社会调查、班会等)都实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当请假。

  4、学生在节、假日应当按规定的`时间离校和返校。

  5、学生按规定准予免修或免听的课程,其不参加听课时间不作旷课论。

  二、学生请假、销假、续假要求

  (一)坚持请、销假制度。如有病或有事,应当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1、请假审批权限:请假1日以内由辅导员批准;1日以上3日以内由系部学工办批准;3日以上由系部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学生请假两周以上,由系部负责将学生请假情况报学生处备案。

  2、学生因病请假,应当履行请假手续,由辅导员、学工办、系部领导依权限审批。

  3、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如确有特殊情况,要从严掌握。学生因事请假,应当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附上事情缘由证明,或家长与系、部联系请假缘由证明。除紧急情形外,不得事后补假。

  4、紧急事件、紧急病情可以由同学代请假,代请假同学需持有请假同学的有效证明;事后补假,补假同学在事后1日以内持有效证明补假,过期视情况以旷课处理。续补假证明、证件不符合规定的,以旷课论。

  5、学生节假日离校外出,应当将去向事先报告辅导员;学生节假日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离校或延期返校的,须经系部按请假审批权限批准,擅自提前离校或延期返校的,均按旷课对待。

  6、学生在校外进行教学活动或其他活动期间请病事假,应当向带队教师或校外实习单位负责人请假,带队教师应当及时向学生所在系部领导汇报。

  7、学生请假超过一学期上课时间三分之一(以校历为准)的,应当办理休学。

  (二)销假与续假:学生请假期满应按时到请假批准部门办理销假手续。如不能按期返校销假,应当事先联系申请续假,经系部依请假审批权限批准后续假。

  三、考勤办法

  1、考勤工作以班为单位,在任课教师、班长(学习委员)的协助下,由辅导员负责。

  2、任课教师在课堂上进行点名的情况下,由班长(学习委员)根据教师的点名情况填写考勤登记,并交任课教师签字;在任课教师没有点名的情况下由班长(学习委员)填写学生考勤登记表,送交任课教师签字。

  3、辅导员每周至少对所在班级进行考勤抽点2次,各系、部学工办主任每个月至少对所在系、部的班级进行考勤抽点4次。

  4、学生考勤由辅导员负责按周统计登入“学生考勤表”,辅导员对任课教师点名得出的考勤情况、班长(学习委员)登记的考勤情况进行统计登报,同时针对自己的抽点情况与班长(学习委员)登记情况进行核对,最终如实写入考勤统计表,经班委会审查后于周一向全班公布,并报所在系、部备案。

  5、各系、部应当有专人管理学生考勤工作,每月将学生考勤汇总,报学生处备案。

  6、学生考勤情况,作为学生评奖评先的必要条件之一。

  7、考勤计算方法

  (1)上课缺勤一节课按旷课一学时计算。

  (2)上课铃响后进入教室的学生认定为迟到,迟到三次可以作旷课一学时计,迟到超过十五分钟可以按旷课一学时计。

  (3)擅自离校一天按旷课六学时计算。

  (4)政治学习、集体活动缺勤以实际学时计算。

  8、学生在修读某门课程时缺课(包括病假、事假、旷课)累计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的,取消其该课程的考核资格。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认定为旷课:

  (1)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缺勤者;

  (2)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或申请续假未被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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